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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大學生寒假實習總結報告

2012年大學生寒假實習總結報告

2012年大學生寒假實習總結報告
2012年大學生寒假實習總結報告
根據深圳市教委下發的《關於做好深圳市大學生寒假帶薪實習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示,我校積極響應市委市政府和市教委的號召,組織了本次寒假帶薪實習活動。以大三在校生為主體,自願報名和學院推薦的兩種方式進行具體人員和工作的安排。
     一、實習前期動態
在法學院相關領導和輔導員的安排下,此項活動在我們學院有條不紊地展開。很多同學都認識到實踐對於大學生的重要性,大家都積極報名參加,最終我被安排到深圳市羅崗區司法局參加此次寒假實習。
在羅崗區司法局實習期間,由於羅崗區為了方便社區管理,響應上級政策號召,我們主要的工作是走進轄區內的每一個社區,完成羅崗區司法局2011年第四季度社區逐户走訪活動,即大下訪活動。
主要內容有:“三區同創”、“社會治安”、“環境衞生”、 “網絡區域到户建卡立檔”、“社情民意”、 “排解社區矛盾”。
目的:從羣眾中來,到羣眾中去,密切聯繫羣眾、宣傳法律法規、建立法治社會,記錄反映區情民意、變上訪為下訪,控制矛盾最終達到三降兩升的目的。
在走訪過程中發現了社區存在着以下幾個問題:
1、孤寡老弱病殘的關照;
2、社區秩序管理;
3、活動娛樂場所和運動設施;
4、衞生管理
5、住房是比較嚴重的問題;
6、單親家庭較多(大部分因交通事故喪偶,這點説明我國在交通安全方面應當加以重視)
7、一些惠民政策在民眾中的實施不均衡。
 
二、大下訪具體內容介紹
(一)“大下訪”活動概況
根據密切聯繫羣眾,深入瞭解我局網格責任區居民生活狀況,落實“三項活動”政策要求,開展了2011年的第一季度走訪工作。本次活動以在我局網格責任區內挨家入户走訪的形式開展了“大下訪”活動。由我西南大學法學院派羅崗區司法局寒假實習生3小組共6人代表我局,歷時4日,進入約有300户居民的司法局責任區,由於本責任區流動人員數量大,時間衝突障礙等原因,實際走訪本責任區175户,入户率約60% ,其內容涉及到責任區內居民生活各方面情況,對我局網格責任區內居民家庭基本信息進行詳細登記存檔,採集社情民意,並徵集對本機關在責任區的工作滿意度的反饋信息。
(二) “大下訪”活動背景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社會主義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要求,市委三屆七次全委會精神為指導。圍繞“三大行動”促進“三項活動”為目標,落實各級領導幹部接待羣眾網格化管理,定期下基層常態化走訪,深入基層傾聽羣眾呼聲,瞭解羣眾意願,解決羣眾現實利益問題,維護羣眾合法權益,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建設和諧、富裕、民主巫溪。
(三)“大下訪”活動內容
1、建立網格責任區居民基本信息檔案
為了方便我局日後開展羣眾工作,本次活動對我局網格責任區內居民的家庭基本信息(門牌、户主、家庭成員、年齡、職業、收入、社會保障等基本情況)以及生活情況進行了解,建立並保存責任區居民檔案,以便查閲。
2、政策宣傳
 針對我局網格責任區內大多居民文化程度不高,人口流動頻繁等實際情況,居民對整個國家、深圳市、羅崗區以及司法局缺少必要的瞭解。面對這樣的現實難題,在我局網格責任區內進行政策宣傳,對“四城同創”,“三項活動”——“三進三同”、“結窮親”、“大下訪”,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助學貸款等涉及民生的惠民政策進行仔細宣傳。使廣大居民瞭解政府職能、現下政策、在政府的引導、指導下更好的發展致富,為建設和諧、衞生、文明的巫溪而努力。
3、入户走訪
 為了更深入瞭解我局網格責任區內居民的民情民意,我們挨家入户調查,力爭做到客觀實際,最大限度的反映人民的最真實情況。把人民的問題、困難作為工作的風向標,引導政府部門開展工作。為我局網格責任區內的居民提供一個平台,讓他們暢所欲言、積極提出修改完善建議,同時也讓居民參與政府管理,充分發揚民主、法制。
(四)“大下訪”反映的具體問題
雖然在各有關單位努力下,社區管理工作日漸民主化、科學化、人性化,網格責任區試點工作初見成效。網格責任區成員們紛紛説道我們責任區的工作取得了較大進步,較以往具有明顯的改善,90%的受訪人員表示對我們的工作比較滿意。但是,在本次“大下訪”活動,根據受訪羣眾廣泛反映,依然存在不少普遍問題及個別特殊情況。
1、羣眾工作還不到位
雖然網格責任區試點工作已有多年,但在走訪過程中我們發現大部分受訪居民對自己所屬網格責任區並不清楚,對我局的工作和新政策,例如羣眾工作部的成立及其相關職能和法律援助不甚瞭解。在交流當中居民更多透露出對政策規定和工作的不理解,對沒有享受到與他人相同的利益,如低保、廉租房政策表示出不滿。當然,我們居民對各自所應履行的義務瞭解也不夠,可見我們的羣眾工作還不夠仔細。户口薄登記失誤(小於實際年齡),以至於不能及時上學。由此可見一般,工作不仔細,可能對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響。而居民所享有的權利也沒有得到保障,受訪人員表示主管部門很少在網格責任區進行走訪、接訪、下訪,羣眾意見難以得到反映,責任區成員也很少得到召開各種居民會議的通知,參加居民會議的權利以及選舉權沒有有效行使,無法廣泛反映社情民意。
2、有關政策沒有具體落實
有些部門單位,對政策執行力度不夠,沒能嚴格執行規定。例如老年人不收取衞生費的政策沒有得到具體落實。根據本社區的規定,老年人、小孩、殘疾人免繳衞生費,但是根據受訪人員的反映,該筆費用被強制扣取,羣眾反響較大。
3、公共設施不能滿足居民需要
網格責任區的部分建築由居民自行修建,沒有得到合理科學的規劃和統一的編排標記。責任區較為混亂,基礎公共設施嚴重缺乏,無法滿足居民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需要。社區環境衞生、交通安全等相關問題也存在不足。根據受訪人的反映,環城國小與園丁巷之間的下水道水管破裂,髒水污水嚴重影響周圍居民的生活,亟需有關部門採取措施進行改進。
4、居民住房困難
由於我們責任區約76%的居民是外來務工人員,約有88%受訪成員的家庭年收入在1萬元以下,生活狀況不穩定,難以維持正常生活水平,約有69%的居民沒有自己住房,別無選擇,只有長期租住房屋,支付高額房租費用。入户調查發現他們的住房甚為破陋,條件惡劣,住房問題有待解決。
5、對留守兒童、孤寡老人關懷不足。
本地區產業發展較緩,鄉鎮地區教育發展較慢,不能滿足實際需求,為了使子女受到更好的教育,大多數父母選擇在縣城內租房,而自己則外出務工,留下子女和老人。生活不方便,精神世界缺乏慰藉,缺乏親情關愛卻又得到不社會足夠的關懷,生活質量不高。
(四)“大下訪”活動成果意義總結
入户走訪活動深入到相關的網格責任區居民生活環境,瞭解居民生活,社情民意,幫助居民排解存在的各種矛盾,化解糾紛。有關政策信息諮詢的就立即答覆,不能立即解決的具體困難,做好記錄在案工作,進行總結,並分析解決方案。可以説是做到了一切從羣眾中來到羣眾中去。
三、個人小結
通過在羅崗區司法局短暫的實習,我受益頗多,我認識到理論運用到實踐中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在實習的前幾天我們都仔細的閲讀了相關的政府文件,同時也自行組織了有關實習的小型會議,商討如何系統有序地把工作做好,順利完成工作。同時策劃了具體的工作流程。並將我們6個人分成三個小組。前期準備工作做完之後,我們便將工作展開。
在工作的過程中,我們面對的是最基層的工作,在相同的一個政策之下,有的人説政策好,有的則感慨萬千。有時候也會遇到一些不願意配合工作的居民(尤其是年齡較大文化較低的那一部分人),但我們總是不厭其煩地一遍又一遍地給他們解釋,説服他們配合工作。在基層的工作中,我明白了我國為什麼還不能夠完全民主,一個真正的法治社會。這與我國的經濟基礎和公民思想意識、文化道德修養,公民素質是息息相關的。如果我們的人民大眾還沒有達到一定的素質建立上述社會體制可能會反而會給社會帶來損失。
在本次社會實踐中,我學到了許多做人的道理和辦事的策略,同時也感受到在學生會中的確學到了一些東西,找到了一些工作經驗。這些使我更加堅定了自己的信念,一個人,不僅在於知識的多寡,更在於如何將自己所學最大限度地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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