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補考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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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補考申請書第二篇:三類人員補考申請書第三篇:申請大補考申請書範本第四篇:補考通知第五篇:補考通知更多相關範文正文
第一篇:補考申請書
補考申請書
本人於20**年**月畢業,所讀專業班級為:**級***專業*班,原學號為:
*******, 在已進行考試的科目中,目前尚有*個科目未及格,現申請於20***
年**月份的參加補考考試,申請補考科目有:必修課:***********;職業能力
選修課:*********;共**個科目。申請人:****,聯繫方式:*******。
懇請批准!
申請人簽名:
申請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三類人員補考申請書
三類人員補考申請書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我公司考試人員因外出未能參加**月**日和**月**日的培訓考試,申請補考,人員名單如下:
**月**-**號的名單:***、***共**人。**月**-**日名單:***、***、***共**人。 特此申請,望批准。
*******公司***年**月***日
第三篇:申請大補考申請書範本
申請書
教務處:
我是××級××專業的應屆畢業生,學號:×××,姓名:××××。因所修學分沒有達到專業畢業要求,現已通過自修完成學習,特提交書面申請參加“2014屆學生畢業前重修考試”。
考試科目:×××××課程性質:××××××學分:××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
課程性質:××××××課程性質:××××××學分:×× 學分:××間:×××申請人:×××時
第四篇:補考通知
各班級:
根據《福建農林大學課程重修管理暫行規定》(閩農林大教字﹝2014﹞56號)的要求, 2014—2014學年第二學期課程重修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修對象範圍
1.培養方案規定的必修課程和專業選修課程,經一次補考後仍不及格者;
2.實踐環節(含實驗)成績不及格者;
3.實驗課程缺做實驗或課程作業缺交達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4.課程曠課的學時累計達該門課程總學時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5.考試曠考、違紀、作弊者;
6.緩考不及格者;
7.學生課程考試及格,但期望取得更好成績者。
二、重修手續
1、網上預報名。需重修的學生在2014年3月4日至3月10日登陸教務管理信息系統,點擊“網上選課”模塊下的“重修或補修選課”欄,然後點擊“查詢課程”按鈕選擇不及格課程後,點擊“我要報名”按鈕後進行網上預報名(需重修“體育課程”的學生直接點擊“體育項目重修報名”,按原修體育項目報名)。教務處根據報名人數與開課學院確定是否組班重修(原則上需30人以上),未組班的預報名重修學生由學院教務人員在教務管理信息系統上安排跟班重修(原則上跟隨所在專業下一年級重修,所在專業本學期有開課的課程才可以進行跟班重修)。
2、報名核實。自2014年3月24日起,有預報名重修的學生及時登陸教務管理信息系統查看所報課程開設情況,並先按安排的時間及地點上課。如果系統上未查到重修課程或未顯示重修課程時間及地點的學生,應立即到學院教務辦找教務員進行核實。參加重修的學生務必認真上課,及時完成老師佈置的作業,重修課程曠課的學時累計達該門課程總學時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將不予考試。
3、收繳重修學費。申請重修學生必須在3月25日前將重修費存入個人扣款帳户(農行繳費卡),教務處根據重修報名結果,將預報名名單提供給財務處進行扣款,如果個人帳號有變動的,請及時到財務處二科進行登記變更。
4、確認名單。財務處將扣款名單交教務處後,由教務處和開課學院確認重修名單,學生所在學院根據確認後的名單發放重修證,未進行繳費確認的重修報名無效。
三、重修課程學費
單門課程收費標準為:90元/學分。
第五篇:補考通知
關於2014年畢業生畢業補考的通知
(2014級、08級五年制)
各教學系:
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及工作安排,將對2014年畢業生進行畢業前的最後一次畢業補考,所有學期期末考試補考不及格的學生必須參加補考,學校將根據本次補考成績確定學生是否能夠順利畢業,請各系務必重視,通知學生按時參加考試,請各系認真安排好有關工作。
具體通知如下:
一、補考時考生必須攜帶學生證(身份證)參加考試
補考時間:2014年5月26日上午9:00開始考試
二、2014年5月26日上午8:40帶身份證進考場,登記簽名後,領取試卷,準時
參加考試,不要遲到。具體科目及考場地點另行通知。
三、各學期補考不及格學生名單一起發到各班級,請參加考試的同學一定要記好自
己的考試學期及科目,考試時,應嚴格按照安排好的時間、學期、班級、科目等參加考試,如果科目、學期出現錯誤,則該科沒有成績。請同學們一定要認真做好記錄,準時參加考試。
如名單有疑問,請以班級為單位,做好登記,考試前到教務處查詢,過期不再受理。
四、請各系部注意,為保證畢業補考順利完成,任何學生不得拒考,請及時通知到
有關學生,凡不參加考試的學生不再提供補考機會。並提醒考生認真複習,如曠考或考試成績達不到畢業要求,將不予報畢業生(更多請搜索)生源,不能按時畢業,如有當兵的學生,確定不能回來考試,需寫請假條,後附入伍證明,系主任簽字後,送教務處。
五、具體考試科目、地點將於考前1周內在學校教學管理網頁上公佈。
六、未盡事宜,請聯繫教務處,協商解決。
教務處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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