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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自己作文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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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寫自己的作文 篇一

我叫張容熙,今年11歲了,有一頭烏黑亮麗的頭髮,一雙明亮的眼睛,兩個紅色的小臉蛋、一雙可愛的耳朵和一個較小的鼻子、還有一張能説會道的嘴,只要一説起來,就會沒完沒了,説到別人心煩為止。

我的優點是很愛讀書,只要有時間,就一定會讀,有時媽媽不叫我,我會連續讀很長時間,忘記吃飯、睡覺,因此,我的知識非常淵博,在學校有了讀書小標兵的榮譽稱號。

除此,我的數學和英語也名列前茅,數學課上的難題我總會一一解答,成績從未下過95分。英語課上常常有老師和同學們的讚揚聲,使我臉上總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我的缺點是很粗心,常常把學習用品落在教室裏,每次都惹得媽媽很生氣,有時候還會忘記做試卷上的一些題,而錯失滿分的機會。特別搞笑的是上次因着急把褲子穿反了也沒發現,結果到了學校引來了老師和同學們的哈哈大笑。另外,我還非常懶惰,自己該做的事情也懶得做,經常推給父母,就連關燈這種小事我都不願意主動去做,而是和媽媽用石頭、剪刀、布來決定。

這就是我,一個活潑可愛的少年、一個帥氣、充滿自信、陽光的男孩。

寫我自己的作文 篇二

19xx年12月6日23時15分,人們都已進入了夢鄉。這時,“哇——哇——”婦幼保健醫院產房裏傳來嬰兒的啼哭聲,打破了夜晚的沉靜,一個可愛的小生命誕生啦!你們猜猜她是誰呢?她就是我。從此,我開始了我的快樂人生旅途。

我在媽媽的懷抱裏成長,在爸爸的蜜罐裏生活。一轉眼,我在同學們的歡笑中度過了七歲的生日,那天我可高興了!我經常照鏡子,圓圓的臉,不大不小的眼睛,薄薄的小嘴,除了略趴的鼻樑,也沒什麼不好看的。我曾經幻想要和“小燕子”趙薇一樣,當個演員,成為一個家喻户曉的明星,可是媽媽説我天資不如人家。上次,在學校的作文比賽中,我有幸得了優等獎,我也暗暗下決心把作文寫好,長大後可以成為作家,但是,我發現我們班就有許多實力雄厚的竟爭者,例如:方世翔、費可欣,他們分別得了二、三等獎,這才感到我只不過是一隻驕傲的井底之蛙而已。後來,我還幼稚的認為自己真是個“天才”還做了許許多多的舞蹈家、音樂家……的夢,但是,這些夢就像五彩的肥皂泡一樣,一個一個的都破滅了。

現在,我終於明白,成功的百分之一是天才,餘下的百分之九十九是艱辛的汗水,只有踏踏實實地走好每一步,最後才能夢想成真。

寫我自己的作文 篇三

我,已經是四年級的學生了,不過我才九歲半。我一米三五的個子,耳朵是半桃形的,一張白裏透紅的臉上,有一雙烏黑烏黑的眼睛,一個塌塌的鼻子下面,有一張能説會道的嘴巴。

我的性格特殊,就喜歡與眾不同。比賽不得第一不肯罷休,就算贏了,也要讓同學心服口服。我的愛好非常多:踢足球、打籃球、打羽毛球、彈鋼琴、跑步、美術……但我最喜歡的,還是踢足球。記得有一次,我在綠隊打前鋒。一個飛球,球進了,可惜不是我們隊進球。我火冒三丈,衝回後場,三下兩下就搶到球,火速衝向對方球門。突然有人剷球,我夾起球跳了過去,一個飛球,球進了!我們隊終於追平了。

我最喜歡的學科是物理和數學,因為我曾經看到過一句話:學好數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我還喜歡研究光速,我知道麥克爾遜八面鏡光速的原理和方法。

我喜歡的顏色是青綠和金黃,因為青綠色在歐洲盃中代表葡萄牙隊,金黃色代表世界盃中的巴西隊。葡萄牙隊精神值得學習,經過120分鐘的打拼,打破41年不勝法國之魔咒,最終打贏了法國。

怎麼樣?這就是我,你喜歡麼?

寫自己作文 篇四

我今年10歲,是一個小書迷。我的愛好和爸爸一樣。吃飯看書,睡覺前看書,上廁所也看書。書對我的誘惑力實在是太大了。

我喜歡音樂,還有美術。當我不開心的時候,一聽到那美妙的音樂,我就會想起河水,叮叮咚咚的,我的心也變得像大海一樣寬廣。五顏六色的色彩也能帶給我很多快樂,只要一有空,我就拿起筆描繪我的內心世界。

你瞧,這就是我。胖乎乎的臉上長着水靈靈的大眼睛,眼睛兩旁有兩個靈敏的順風耳,它們常常因為不聽話而被媽媽拉得火辣辣的。

肉嘟嘟的小嘴脣愛偷吃糖果,所以常常甜言蜜語,是全家人的開心果。

我的優點是:跑步很快,學習成績也不錯,而且還和同學團結互助。

我的缺點是:寫作業是有點馬虎、粗心,有時上課會做些小動作。

知道了吧,這就是我!

關於寫自己的作文 篇五

我叫文浩,星座是金牛座,守護星是金星〔象徵愛與美的結合),守護神是愛神維納斯,誕生石是藍寶石。

我的夢想從我三歲開始,我三歲的夢想是想當一名優秀的海軍,海軍保衞着祖國的大海。但是我到五歲的時候發現我根本不會游泳,如果船沉了的話那麼我就慘了。

然後我在我五歲的時後我又有了一個夢想,我這一次想當一名出色的空軍,空軍能守衞祖國的天空。但是我遇到了一個非常大的難題,那個難題就是我有恐高症!看來我只能放棄了。

接着我想來想去我在八歲的時侯想到了,我的第三個夢想是想當一名陸軍,陸軍保衞着祖國的大地。但是我發現我有一個很大的缺點,這就是我太懶了,還有陸軍要翻山越嶺,還要走很長的路,因為我太懶了我走不遼這麼長的路,我想我還是放棄了好了。

我現在十一歲了,我現在終於有了一個穩定的夢想,就是當狙擊手。如果經過訓練後,那麼能在祖國受到危險,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受到威脅時,消滅一切存在的危險,守衞祖國,保護人民。

我希望我不要在換夢想了。

寫我自己的作文 篇六

他是一個帥氣的小夥兒,頂着個蘑菇頭,一雙水淋淋的大眼睛笑起來比弦月還彎還細。最有特色的是眼角有一顆黑痣,痣的內側還有一個小洞,他的爸爸説,有了這兩個標誌,就不怕走丟了。

告訴你,他這個人很小氣,帶着一張“刺嘴”。看,“刺嘴”又開始“刺”別人了。就因為一位同學推了他一下,他就毫不客氣地説:“幹嘛?”哎呀,那尖細的聲音聽得那位同學雞皮疙瘩都起來了!但他也是個稱職的勞動委員,他負責的小組每次都是第一個搞完衞生,而且地面乾淨得無話可説。當塵土不再飛揚,地面閃着亮光時,最有趣的事情發生了:同學們都定在座位上,不來回走動了,好像都不忍心弄髒他的勞動成果似的。每當這時候,他就會露出滿意的笑容,那一笑,眼睛就又眯成了一條縫。

他喜歡踢足球。看!他胸部停球,球到腳下,然後左腳往前邁一步,右腳一抬,再用力往前一踢,足球像離了弦的箭一樣飛了起來。球進了!他和隊友們歡快地在球場上慶祝,歡呼着,奔跑着。

他就是我們304班大名鼎鼎的荊可勛!也就是我自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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