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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政治建設與法治建設調研情況的報告

關於政治建設與法治建設調研情況的報告

市委依法治市辦、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結合自治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自治區司法廳年度工作要點,緊密結合北海實際,認真推進政治建設與法治建設,取得顯著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關於政治建設與法治建設調研情況的報告

一、我市政治建設與法治建設基本情況和成效

(一)強調政治領先,打造信念過硬、政治過硬、責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的領導班子和法治隊伍

1.全力打造過硬隊伍。緊緊圍繞新時代司法行政工作目標要求,強化管黨治黨主體責任落實,夯實黨建基礎,持續轉變作風,推動擔當作為,堅持打造信念過硬、政治過硬、責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的領導班子,全面完成年度各項工作任務,有力推動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進步。

2.有效開展政治教育。貫徹落實“三堅持兩改變”,推進全面從嚴治警“五查五整頓”專項行動,大力整治幹部隊伍中的“慵、懶、散、拖、推”及不作為、亂作為和慢作為等不良風氣。堅持政治引領,強化意識形態領域學習教育,舉辦網絡安全專題講座;認真組織開展《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考試。組織黨員幹部週末逛“解憂超市”,積極開展“三事”行動,主動對接羣眾,切實加強與社區共聯共建,解決羣眾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

3.深入開展反腐倡廉。2020年共開展8次黨風廉政教育,組織黨員幹部參加3次庭審旁聽,組織200多名黨員觀看電影《秀美人生》等,通過正反典型事例、案例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自覺做到自身正、自身淨、自身硬。大力開展專項治理,對2011年至2016年期間違規收受普法教材回扣款的6名當事人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嚴格了紀律、教育了本人、警示了幹部。進一步加強幹部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乾部日常上班考勤制度。局班子領導對黨員幹部進行談話提醒150多次,使“咬耳朵、扯袖子”常態化、機制化,幹部隊伍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

(二)突出法治先行,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到位

1.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領導。一是黨政領導履職盡責。按照《北海貫徹<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實施辦法》要求,推進各級黨委、政府和各級各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自覺履行法治職責,壓實法治責任,市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各級黨委(組)會認真學習中央依法治國方略、習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和自治區全面依法治區工作會議精神,對法治建設工作常思常議形成常態。二是黨政領導率先垂範。市委書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主任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聽取北海市法治建設和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報告,書記、市長統籌部署北海市法治建設和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對法治建設提出明確要求。在今年全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會議上,各縣區黨政主要負責人,市委組織部、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等主要領導就2020年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進行述職,我市率先實現縣區黨政主要負責人述法工作全覆蓋。全市各級政府在市委統一領導下,科學謀劃落實法治建設各項任務。三是法治引領形式多樣。書記、市長利用市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書記點題談、全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會議等多種形式引領全市領導幹部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中央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及中央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自治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精神及全區全面依法治區工作會議精神,準確把握中央和自治區關於法治中國建設重大理論和法治部署,引領全市各級領導幹部增強法治意識,提升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

2.統籌推進北海法治建設各項工作。一是抓好法治建設頂層設計。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抓法治建設工作統籌謀劃,聽取職能部門年度法治建設情況報告並作批示,蔡錦軍書記在創建全國法治政府示範地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等文件上均作批示,要求高度重視,提前做好準備工作;組織市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市委依法治市委員會審議通過《北海市“依法治市工程”實施方案》,全市各級黨委將法治建設納入黨委年度工作重點計劃,統籌部署,統一推進。二是抓好法治建設工作落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對委員會法治建設工作要點、計劃、方案,制定詳細的責任清單,落實具體的工作措施,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法治建設工作落地見效。三是抓好法治建設績效考評。不斷完善我市法治建設績效考評工作內容,創新考評形式和載體,充分發揮法治建設績效考核“指揮棒”作用,壓實法治建設主體責任,推進北海法治建設不斷向前發展。

3.着力提升“關鍵少數”法治思維和法治工作能力。市、縣區、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堅持帶頭講法治課,帶頭出庭應訴。書記、市長親自參加憲法宣傳啟動儀式和紀法宣傳下基層活動。帶頭建立領導幹部學法用法聯繫點,指導聯繫點開展學法用法、依法治村、法治創建、平安建設等工作,有效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執政、決策的能力。以“北海揚帆前行”“北海法治講壇”“雙百報告會”為平台,積極開展系列宣講活動。市委組織部以考促學,重點抓領導幹部示範帶頭學法用法,2020年組織了47名新提拔處級領導幹部參加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市紀委監委深入開展警示教育,印發典型案例通報,組織黨員幹部及邀請部分重要崗位領導幹部的配偶旁聽職務犯罪案件庭審,全面提升國家工作人員依憲執政、依法行政、依規施政、依紀從政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二)履行法治職責,委員會各協調小組推進法治建設工作有力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四個協調小組認真履行法治職責,按照委員會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創新開展法治建設各項工作。

1.完善政府立法機制,不斷提高立法工作效率和質量。委員會立法協調小組不斷改革和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機制,實行“開門立法”,提高了立法工作效率和質量。引進第三方開展委託立法和評估,組織並委託廣西大學專家團隊對《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銀灘保護條例》開展立法後評估,拓寬了民主立法新路徑,成效較好,獲自治區肯定。市政府圍繞優化營商環境,強化環保污染防治、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重點領域的社會治理,2020年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地方性法規議案《北海市城市綠化條例》《北海市農貿市場管理條例》,立法預備項目《北海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北海市養犬管理條例》。每年我市地方法規立法工作均按計劃有序推進,我市《北海市礦產資源保護條例》率先在全區施行。

2.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委員會執法協調小組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決策,把政府行為納入法治軌道,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持續深入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組織開展重點執法領域行政執法檢查,結合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要求,對我市綜合執法局等10個重點執法部門履行執法工作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培訓考試製度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出台《北海市行政執法人員學法制度》,將行政執法人員學法制度化、常態化。成功打造北海綜合行政智慧執法平台,榮登廣西宜居城市建設優秀範例榜單。

3.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整體提高司法隊伍素質和能力。委員會司法協調小組,加強司法體制改革推進工作,各項改革取得明顯成效。一是加強檢察體制改革,出台《關於加強北海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公益訴訟工作協作配合的實施意見》。建立綜合行政執法、司法審判、司法監督常態化協作機制。與海南海口市、廣東湛江市簽訂了《瓊州海峽海洋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等公益司法協作的框架協議》,強化“大保護”意識。做優刑事檢察工作,全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二是加強審判體制改革,健全完善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審判權利運行體系。制訂出台《落實司法責任制工作規範(試行)》《案件審判流程標準化工作指引》等文件。健全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精簡審查流程,簡化庭審流程。深化“分調裁審”機制改革強化速裁快審團隊建設,完善速裁工作機制,大力推進現代化智慧法院建設。三是司法行政體制改革。2020年爭創全國行政複議體制改革規範化建設試點,創出多個“廣西第一”:第一個印發改革實施方案,第一個在改革進程中成立複議專門機構,第一個落實規範化建設場所,獲得司法部肯定,將我市行政複議體制改革工作經驗向全國推廣,法治日報、廣西日報、廣西廣播電視台等媒體也作了相關報道。

4.創新普法教育形式,精準打造學法用法亮點和品牌。委員會守法普法協調小組積極推動落實“誰主管誰負責”“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分類精準普法,抓好“關鍵少數”,開展新提拔領導幹部任職前法律考試, 以考促學,不斷提升領導幹部法律素養。深入開展“法律六進”,開展“送法進校園”活動,做好全市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治宣傳工作,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識。廣泛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法治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好重要節日重點活動開展法治宣傳工作。“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活動深入人心,發揮新媒體優勢開展普法宣傳,多維度推動我市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憲法及法治宣講團隊伍健全,持續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充分發揮公共法律服務的職能優勢,帶領法律服務團隊主動上門送法,為民營企業提供精準、普惠、便捷的法律服務。率先全區制定《北海市深入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專項活動工作方案》,舉辦全市領導幹部“揚帆前行”民法典講座、“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舉辦“紀法宣傳下基層”活動。凸顯“海島旅遊法治文化”普法特色,打造法治海島。做好“七五”普法驗收工作,高質量完成了“七五”普法驗收各項指標。海城區中街街道建立“普法宣傳快板小分隊”,以街道年輕黨員幹部為主要力量,聯合轄區網格員組建普法宣傳快板小分隊,自編法律快板書、説唱詞。

(三)聚焦法治政府驗收,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指標任務圓滿完成

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經過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北海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總體45個大項76個小項任務在已全部完成,達到了基本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和構建現代政府治理體系的總體目標,順利通過自治區法治政府建設考核驗收。

1.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規範政府法律事務合法性審查。制定了《北海市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實施方案》,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以法制工作人員、公職律師為主體,精心選聘專家和律師為輔,打造了一支專業的政府法律顧問隊伍,全市形成了市、縣區、鄉鎮三級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架構。政府法律顧問對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重大項目合同等政府法律事務進行合法性審查,發揮法律“智囊團”作用,五年來為市政府出具書面法律意見1241件,為保障各級政府中心工作、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提供高質量、全方位的法律服務。

2.堅持法治圍繞中心服務,推進北海向高質量發展。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全市成立徵地搬遷工作指揮部和20個工作組,法律政策宣傳和矛盾糾紛調解組到徵地搬遷一線進行法律政策宣傳和矛盾糾紛調解調處,堅持和發揚“楓橋經驗”,打造“徵地搬遷法律服務快車”,深入重點項目現場、重點搬遷村屯、重點搬遷户宣傳徵地搬遷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釋法説理,提供精準化法治宣傳、法律諮詢、法律援助、公證服務,全面落實新的徵地搬遷補償安置辦法,讓利於民,實現文明徵地、和諧搬遷、幸福安置。2020年,新徵土地4.5萬畝,有效保障一大批重大產業項目和基礎設施項目快速落地、快速推進。目前全市項目工地523個,縣區、園區項目建設你追我趕、全面開花。北海做法及經驗得到自治區司法廳的高度肯定,在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推廣學習借鑑。堅持法治工作服務協調推進全市中心工作,為北海經濟社會發展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3.加大對市場主體產權權益保護力度,大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等重要講話精神,堅決推動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落地落實。近年來北海重大項目數量和投資規模在全區均排名第一,入選“2020十大最具投資吸引力城市”,是廣西唯一獲此殊榮的城市,以“珠事易辦”政務服務品牌建設為抓手,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全國首創企業開辦一網通辦+智能秒批,實現“7合1”,企業開辦由4個環節壓縮為1個環節,時間由0.5個工作日提速為智能“秒批”。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作為“受理前服務最優,受理後時間最短”優秀案例,榮獲中國信息協會授予的“2020年政府信息化管理創新獎”。推出的簡易低風險項目分類審批,得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肯定,在全國刊物《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摘報》予以刊發推廣。中央依法治國辦在《全面依法治國調研與督察》對我市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做法予以肯定,自治區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發文推廣至全區學習。

(四)強化社會治理,有效化解基層矛盾糾紛

一是築牢維穩“第一道防線”。全市基本形成市、縣(區)、鎮鄉(街道)、村(社區)四級人民調解組織網絡體系,有人民調解組織496個,其中,鎮鄉(街道辦)人民調解組織430個;醫調委、交調委、物調委、旅調委、勞調委、訴前調委、銀保調委、商調委、婚調委等九大專業性行業性人民調解組織36個,設立勞動人事爭議糾紛調解工作站30個,醫患糾紛調解工作站32個,駐法院訴前人民調解室2個,全市人民調解員2610人(專職29人,兼職2581人)。2016年以來,全市共開展矛盾糾紛排查5599場次,預防糾紛隱患4229件,共受理調解各類民間糾紛18357件,調解率達100%,調解成功17699件,調解成功率達96.4%;涉及金額達11297萬元。

二是發揮網格化服務管理模式優勢。我市打造“橫到邊縱到底”的網格化服務管理體系,創新“黨建+網格+N”模式,市委市政府印發《北海市黨建引領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實施方案》,將已有經驗上升為制度遵循,實現“多網合一”,形成全科網格,全市調整設置網格2103個,落實每個網格配備至少1名網格員,推動機關黨員、基層政法幹警和執法力量下沉網格,初步形成了以村(社區)兩委幹部兼職網格員為主要力量,下沉網格黨員幹部、政府購買服務的網格員為重要力量的網格員隊伍,網格員在維穩化解基層矛盾糾紛發揮不可缺少的作用。

三是穩步推進多元化解機制建設。以政法系統開展“走企護商除亂”活動為契機,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打造了“法院+工會”多元解紛工作室、僑港一站式多元解紛工作室、“車載多元解紛工作站”等特色多元解紛工作室,海城區東街街道茶亭路社區推行“一啖茶”調解文化,推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建設。海城區中街街道融合綜治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標準體系,全心打造“甘棠樹下”調解工作室,建立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四個一”訴源治理機制, 調解工作一網格統管、平台一站式接訴、隊伍一體化服務、人民調解一攬子解決,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始髮狀態,提升治理服務水平和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北海政治建設與法治建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個別部門、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認識不夠到位,對法治建設的重要性、長期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意識和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法治政府建設發展不夠平衡,特別是縣區法治政府建設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大,上級不督察檢查就不主動研究和過問創建法治政府工作,僅僅當作一般性工作,沒有作為重點工作去謀劃、部署和推進;

(三)市(縣區)黨委依法治市(縣區)辦公室人員力量薄弱。市級雖已設立辦公室祕書科1個,但沒有落實機構編制,均為兼職,配備祕書科科長1人(駐村),副科長1人(在崗),四級主任科員(駐村),工作人員3人(聘用),由司法局1名四級調研員主持日常工作。轄一縣三區均沒有設立辦公室祕書股,沒有配備專職人員,沒有落實機構編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由縣區司法局綜合股或法宣股承擔,且多為臨時聘用人員;

(四)隊伍整體素質與履行崗位職責不相適應。司法行政工作點多面廣,肩負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管理、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刑釋解教、社區戒毒等與法律運用密切相關的工作職能,尤其是機構改革與原市法制辦合併以後,隨着一些新任務、新職能的增加,更加決定了我們司法行政隊伍必須是一支對法律知識掌握比較全面的隊伍。這一形勢對司法行政幹部隊伍的能力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長期以來,我市司法行政隊伍普遍存在法律專業知識匱乏的問題,系統在編幹部中具有法律大專以上學歷的不到一半,有的雖有學歷,但未必具有履行法律職能的能力,這種專業知識的結構現狀,極大地制約各項司法行政工作的開展。目前司法行政系統幹部的學習培訓,大多僅限於各業務部門條塊的短期培訓、外出考察或是到黨校學習,充電時間短、成效不明顯,對工作能力素質的提升有限,工作視野也很難得到擴展。多數幹部的能力素質,只能依靠日常工作中的逐步積累,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司法行政整體工作創新發展。

(五)社會治理共建共享合力不夠強各部門、各單位參與市域社會治理的內生動力不足,還未形成有效工作合力,社會治理效率不高,如海城區風險隱患多集中在涉及金額較大的土地山林房屋權屬、傷亡損害賠償糾紛,這類歷史積案問題不易化解,容易導致羣體性和社會安全事件發生。一是市域社會治理試點工作整體推進性不足。部分縣區、部分單位簡單地將試點工作與平安建設工作等同起來,與本地區、本部門重點工作結合不緊密。如各級綜治中心目前仍未能實現職能部門入駐辦公,僅僅通過線上系統流轉辦理事項。二是是協同作戰水平不夠高。社會矛盾、社會治安、公共安全、政治安全、公共服務、應急處置、輿情處置等重點領域還存在許多短板,防範化解各類矛盾風險的分析研判、協同解決機制不夠順暢。如北海LNG碼頭火災應急處置等就暴露相關工作存在的短板。三是多元共治治理機制有待探索完善。羣團、各類社會組織等助推作用發揮不明顯;羣眾參與共建共治共享的熱情不高,羣眾自治制度和組織建設不夠完善。主要體現在基層治理亮點較為零星分散,不夠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對策和建議

(一)加強黨建引領,確保司法行政高質量發展正確的政治方向

緊扣忠誠純潔可靠要求,以黨史教育為牽引,以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為總抓手,堅定不移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和反腐敗鬥爭,忠實履行黨章和憲法賦予的職責,有力推動上級決策部署在司法行政系統有效落實,始終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增強政治能力,確保正確政治方向,全面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促進政治生態優化、紀律作風轉變,為做好新時代司法行政工作提供政治保證。

1.堅持黨的絕對領導,為事業發展提供政治保障

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建設為統領,始終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做好新時代司法行政工作,積極探索司法行政工作“黨建+”新舉措,為事業發展提供好法治保障,實現各項業務工作新發展,推動經濟發展,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助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階。深入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旗幟鮮明講政治,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自覺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司法行政工作全過程、各方面。

2.強化理論武裝,為事業發展提供思想保障

始終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黨課和終身學習必修課,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積極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學習培訓,組織引導全市司法行政機關和幹部隊伍共同參與,學深悟透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堅定不移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捍衞者。引導黨員幹部堅定理想信念,牢記黨的性質和宗旨,強化黨性修養,嚴守黨的紀律,不斷增強黨的意識、黨員意識、紀律意識,在大是大非面前頭腦清楚、立場堅定。

3.強化隊伍建設,為事業發展提供組織保障

積極引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黨員幹部不忘初心使命,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黨史學習教育動員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全國、全區、全市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動員部署會精神,全力推動黨史學習教育在我市司法行政系統中學深走實。積極開展好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切實築牢政治忠誠,開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引導全市司法行政幹部堅定理想信念,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清除害羣之馬、整治頑瘴痼疾,努力打造一支黨和人民信得過、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鐵軍。

4.強化黨風廉政建設,為事業發展提供紀律保障

緊扣忠誠純潔可靠這一根本要求,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以標本兼治的理念正風肅紀,全面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堅持政治統領,提高政治能力,做到“兩個維護”,弘揚黨的優良傳統、發揚艱苦奮鬥優良作風。紮實開展司法行政系統專項治理,聚焦司法行政職能和廉政風險點,盯緊工程建設、物資採購、審批監管等重點領域,高度關注幹部違紀違法問題,加強教育管理,將防腐措施與推進司法行政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落實。切實加強司法行政廉政文化建設,以黨史教育為契機,積極開展“勤廉榜樣”宣傳,引導廣大黨員幹部見賢思齊,牢牢守住安全底線。持續深化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深化治理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裝樣子、做選擇、搞變通、打折扣等行為,切實推動基層減負常態化。嚴防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堅決制止餐飲浪費,堅決遏制違規違紀違法公款消費。堅持糾“四風”和樹新風,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清正勤勉、開拓進取。持續防治“燈下黑”,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內開展“思想鑄黨魂”“鐵紀建隊伍”“擔當比奉獻”等主題活動,同時定期開展政治體檢、崗位交流、談心談話,不斷礪練隊伍政治能力,建設一支政治素質高、忠誠乾淨擔當的司法行政隊伍。

(二)提高政治站位,落實基層法治建設工作責任。一是推進落實《北海貫徹〈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實施辦法》,開展職責考核,將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納入年終述職內容,健全提高領導幹部法治素養培訓體系,切實增強領導幹部法治思維,推動領導幹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二是以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根本遵循,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會議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深刻領會習近平新時代法治思想的基本內涵,精神實質和主要內容,繼續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重點學習內容,全面提升領導幹部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三要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探索建立單位治理、社會治理、基層治理和綜合治理體系。

(三)加大創建力度,持續推進法治政府示範創建。一是對標對錶中央、自治區部署要求,謀劃和推進本地區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科學制定《北海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二是對照《市縣法治政府建設示範指標體系》,摸清法治政府建設底數,補齊法治政府建設短板和薄弱環節。以創建促提升,以示範帶發展,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職能力和服務水平,加強和完善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職能,全面推行權責清單、負面清單制度。推進數字政府建設,深入開展“互聯網+政務服務”,形成樣板效應,營造法治政府建設創先爭優的濃厚氛圍,開創法治政府建設新局面。三是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以督察考評壓實責任,促進各項任務完成。

(四)完善工作機制,發揮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及協調小組作用。進一步加強全面依法治市、縣(區)、鎮(街道)三級組織體系、工作制度和運行機制建設。進一步堅持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將法治建設工作列入各級黨委(組)的中心工作,作為重點工作任務安排部署,充分發揮市委、縣(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市、縣(區)委員會的統領作用,市委、縣(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市、縣(區)委員會辦公室的參謀作用,市委、縣(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市、縣(區)委員會四個協調小組(立法協調小組、司法協調小組、執法協調小組、守法普法協調小組)的推進作用,推進北海法治建設。

同時,建議自治區黨委依法治區辦會同自治區編辦、人社廳對各地市依法治市辦的機構、編制和人員統一規範,統一指導,從根本解決好各地市、縣區全面依法治市、縣區機構編制、人員配備問題。

(五)健全市域社會治理各項工作機制,完善市域社會治理體系架構,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一是做好頂層設計,增強市域社會治理統籌力度。將市域社會治本理現代化列入北海市“十四五”規劃,列入2021年黨委、政府重點工作的同時,成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專班,對標對錶,按照時間節點要求紮實推進工作。二是明晰權責,完善縱向治理架構。理順市、縣、鄉鎮(街道)權責關係,將審批服務執法權限下放到鄉鎮(街道),推動逐步形成市級統等協調、縣級組織實施、鄉鎮(街道)強基固本的市域社會治理鏈條。三是推動區鎮兩級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推動落實機構及人員編制問題,可以參照海城區綜治中心牌子掛在社會治理辦公室,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統籌解決自治區將鄉鎮(街道)綜治中心設為事業單位的工作要求。四是堅持發展“楓橋經驗”,打造百家人民調解工作室,研究起草具體實施方案,計劃用三年時間建設100家人民調解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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