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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難職工調研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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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關於電業局困難職工羣體醫療情況調研報告

目前,電業局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總體要求是“黨員幹部受教育,科學發展上水平,人民羣眾得實惠,”最終達到的目的是 “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所以,解決職工,尤其是困難職工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也是這次學習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

一九八三年五月三日,××*人民政府內政發〔1982〕154號文《關於改變巴盟電力工業管理體制的批覆》中規定,將巴盟地方所屬電業局及其部分直屬單位劃歸自治區統一管理;重新組建了××*電業局,職工總數為1437人。××*電業局成立後,臨河發電廠醫務室撤銷,人員設備全部併入局機關管理。一九八五年三月九日,為了執行職工勞動保險醫療制度,經××*電業局工會研究並報局黨委批准,成立了“××*電業局醫務鑑定委員會”,此後,××*電業局為體現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確保職工有病就醫,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控制藥費不合理的超支對醫藥費管理制訂了新的辦法,即按職工的工齡分為五個等級,劃分金額數。為了維護職工的切身利,提高職工的健康水平,××*電業局工會於一九九八年三月修訂了《××*電業局職工勞動保險醫療管理辦法》,依據 “保證就醫,克服浪費”的原則,規定了“一般疾病點醫療,實行按工齡劃分醫藥費分配檔次的辦法”,即按職工工齡在四年以下到二十年以上分為五個檔次,分配醫療費為200元至700元不同數額;職工就醫後,經所在單位工會主席簽字後在行政財務報銷,但不得將年度醫療費分配數發給本人;如有結餘,可轉本人下年度使用。各單位職工醫療費原則上不得突破當年提取福利費的50%,職工住院治療報銷比例不得高於70%(對於特殊病例另有規定)。

根據××*電力公司內電人資〔20xx〕2號文《關於建立職工醫療保險補貼的通知》中規定:“經公司研究決定,凡實行醫療保險制度的地區和單位,從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建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補貼。享受範圍:在冊的全部正式職工;補貼標準為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2%進行補貼,”並按月隨本人工資發放。××*電業局離退休職工管理中心為了方便在崗職工和離退休職工就近醫療,除加強××*電業局醫務所服務力度外,還與××*老幹局保健所合作,開辦醫務所,作為電業局職工的醫療定點服務處,充分體現了××*電業局對廣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高度重視。

××*電業局二0xx年底共有職工1890人,其中離退休(養)總數為925人,佔全局總人數近一半。離退休(養)職工的心理因素主要有兩方面,一是通常人們所説的“三感”,即由於生理的變化所產生的自卑感,由於位置的轉換產生的失落感和由於環境的變化而產生的孤獨感;二是在改革不斷的深度發展階段涉及離退休(養)職工切身利益的各項改革措施相繼出台,導致部分一直處在計劃經濟模式下的老同志感到生活上的不適應,思想上的不理解,情緒上的不穩定,心理上的不平衡。就××*電業局離退休(養)職工來説,除離退休幹部按公務員增加工資外,其他退休(養)職工工資一般在1500—2500元左右(包括××*電力公司發放的內部生活補貼),在系統內部是工資最低的;因此,屬於困難職工羣體。

一九九七年××*電力公司實行離退休人員“兩費”(醫療費、活動經費)定額包乾,平均每人每年1400元。××*電業局據此精神,制訂了“兩費”管理辦法。醫療費按退休(養)職工工齡計算,有一年工齡給予35元醫療費二0xx年在原有醫療費管理辦法基礎上作了調整,對6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年每人增加醫療費350元;離休幹部實報實銷。二0xx年重新修訂《離退休職工醫療費管理辦法》,加強了對住、轉院病人醫療費的管理,加強了對會同醫院住院費的稽查力度,針對出現的具體問題進行協商解決;對大額的外地住院病人的票據進行核查,嚴格醫療費的報銷制度,堵塞了醫療費報銷的漏洞,並實行了雙月報銷醫療費的制度,取得了顯著成果,得到了絕大多數離退休(養)職工的支持。但是,也有極個別同志不夠理解,甚至產生牴觸情緒,説出或做出一些不符合黨性的言語和行為。對此,離退休職工管理中心的同志作細緻的思想工作,帶着深厚的感情,以兒女之心、晚輩之情提供人性化、親情化服務。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內政發(1997)74號.《××*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和《××*市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辦法》巴政辦發(20xx)4號等文件精神,二0xx年下半年××*電業局對直屬單位的在崗職工和離退休(養)人員移交地方社會醫療保險做了宣傳和準備,印發了醫保宣傳手冊併發放了醫療本;並於二0xx年十二月份順利地將1890餘 名在崗和離退休(養)人員交給地方醫療保險部門,離退休老幹部由本企業負擔醫療費用,並繼續實行全額報銷,這樣做使全體職工看病就醫管理與國務院制定的管理辦法相接軌,使老有所醫更有社會保障。

據統計,××*電業局困難職工羣體,離退休(養)人員經濟狀況及醫療保險情況如下:有離退休(養)老幹部14人,二0xx年月平均工資3298元,比二0xx年增加574元;生活補貼月人均350元,經濟收入大約3600—3700元;醫療費實報實銷,二0xx年大約人均2萬元;所以説離退休老幹部生活和醫療都有保障.有離退休職工688人,二0xx年月平均工資1206元,比二0xx增加102元;生活補貼月270元,經濟收入大約1400—1500元;醫保每年每人平均1305元.有退養職工223人,二0xx年月平均2200元,比二0xx年增加120元;生活補貼月人均240元,經濟收入大約2400—2500元醫保每人每年1790元;兩項都基於退休職工。從上述數據分析,離退休老幹部經濟收入最高,而且醫療費實報實銷;退養職工經濟收入和醫療保險居中,高於離退休職工,退休職工經濟收入和醫療保險費用最低,略高於社會其他企業,在××*電力系統實屬困難職工羣體。

根據××*電力公司《關於電力系統實行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內電人資(20xx)56號及《關於印發××*電力公司補充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的通知》內人資(20xx)54號精神,為解決在崗職工和退休(養)職工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後,職工個人醫療費負擔過重,相對縮小新老醫療保險待遇差距,提供電力系統職工和退休(養)人員醫療保健水平,經二0xx年六月十七日××*電業局局務會議研究決定,在全局範圍內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制度,並制訂了《補充醫療保險實施細則》(試行)。補充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全局所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保險的在冊職工和退休(養)人員,補充醫療保險建立的原則:相對縮小參保前後醫療保險水平的差距,力爭醫療待遇水平不降低:建立補充醫療保險,主要用於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後的醫療費用補貼,以減輕職工醫藥費負擔,特別是對特殊困難羣體給予扶困救助:補充醫療保險的資金來源是按工資總額的4%從成本中提取,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基金.補充醫療保險資金的60%作為門診醫療補貼,20%作為住院及大病醫療補貼。

補充醫療保險標準如下:在職職工1—10年工齡,每人每月補貼10元:11—20年工齡,每人每月補貼20元;21—30年工齡每人每月補貼60元;31—40年工齡每人每月補貼110元;41年工齡以上每人每月130元。退休人員70歲以下,每人每月補貼130元;71歲以上,每人每月補貼140元。因大病在定點醫療結構住院或轉入外地醫院治療,醫保統籌支付後剩餘部分按90%補貼。具有規定的11種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額為自付部分3000元;醫療費用超過××*市醫療保險慢性病最高限額自費部分,退休人員按95%報銷。在職職工按90%報銷,通過上述規定報銷比例,説明對“兩高”人員還是制定了優惠政策,達到了扶貧濟困的目的,深受困難職工羣體的擁護。

××*電業局從二0xx年交給地方實行社會醫療保險後,又於二0xx年實行內部補充醫療保險;經過兩年來的實踐表明,職工個人醫療費負擔過重得到了緩解,尤其是退休“兩高”人員的醫療得到;充分的保障,退休“兩高”人員從二0xx年社會統籌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兩項門診醫療補貼已經達到3000餘元,基本滿足了困難職工羣體看病買藥的需求。因大病在定點醫院住院或轉院到外地治療,除醫保統籌支付後剩餘部分又按90%補貼報銷,這樣兩頭報銷後,住院治療除門檻費等自付外,報銷比例已經達到90—95%,個人支付只有一少部分。慢性病退休人員除社會醫保報銷外,剩餘部分又可按95%報銷,最高限額3000元;拿糖尿病患者來説,兩頭報銷達到6000元/年,即使打胰島素治療亦可全部滿足。內部補充醫療保險對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文化大革命中致殘人員、工傷人員和第一胎女職工分娩或人工流產所發生的醫藥費,全額報銷。綜上所述,××*電業局無論是對在職職工,還是對退休困難羣體職工,在解決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上狠下功夫,切實解決了個人醫藥費負擔過重問題,為廣大在職職工和離退休職工解決了後顧之憂。

××*電業局在全局範圍內推向社會醫療保險後,又制定了內部補充醫療保險,這樣實行雙重保險後,廣大電力職工得到了真正的實惠,深表歡迎和支持;充分體現了社會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優越性,又彰顯了電力企業“以人為本”為職工人性化服務的實踐性,廣大在職職工和離退休職工非常感激,下面就執行過程中操作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幾建議,供參考。

1、離退休老幹部為黨和人民的事業奮鬥了一輩子、奉獻了一輩子、勞累了一輩子,沒有他們當年打天下和艱苦創業,就沒有我們今天的幸福生活。他們應該受到我們的尊敬。在醫療保健方面給予全額報銷是理所應當的,無可非議的,絕大多數離退休老幹部堅持黨性原則,永葆革命本色,但個別離退休老同志在醫療報銷方面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有的把別人不要票的通過大夫開上自己的名字報銷;有的本來沒有買藥,通過熟人開出藥店發票報銷;甚至有人從醫院或藥店買到常用藥後,低價推銷給別人從中漁利。上述做法導致藥費居高不下,××*電業局離退休老幹部每年人均兩萬元,與此不無關係。

2、××*電業局在實行補充醫療保險後,發放了“補充醫療保險卡”,臨河地區的只能在××*電業局衞生所使用,烏前旗和磴口地區只能在同仁藥店使用,這樣就有很大的侷限性。從巴電人字20xx155號《關於印發××*電業局補充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的通知》中第五條規定來看,作為門診醫療補貼,應該到指定醫院就醫,有好多病不光需要吃藥,還需要進一步做檢查確診,只能到藥店買藥,不能到醫院就診,極不方便,應該儘快加以解決。

3、××*電業局決定:每兩年給職工(包括離退休職工)做一次身體檢查;這的確是深受歡迎的大好事。但是,作為退休職工屬於 “兩高”人羣,年齡偏大疾病偏多;這部分困難羣體應該每年給予一次身體檢查,並增加部分體檢項目,如男性作前列腺檢查,女性作乳房檢查;體檢費用就應隨之增加。

4、社會基本統籌醫療保險和××*電業局內部補充醫療保險有關規定中,都沒有將重症高血壓,前列腺嚴重增生肥大,腰椎和頸椎嚴重骨質增生以及腰間盤突出等病症列入11種慢性病之中;而“兩高”困難職工羣體往往又容易出現這些多發病症;今後是否能將上述疾病也列入慢性病的目錄中,值得有關部門進一步斟酌研討。

5、社會基本統籌醫療保險和××*電業局內部補充醫療保險有關規定中,還將個人不慎摔傷造成骨折住院治療兩人不予報銷範圍;“兩高”困難職工羣體,骨質疏鬆、行動遲緩、經常發生不慎摔傷,造成軟組織破壞或骨折。所以,這種病例應不應該給予報銷,值得商榷。

6、重病或大病住院治療,個別醫院為追求高額利潤,個別醫生為了增加個人收入,經常出現醫院延長住院時間,醫生多開各種昂貴藥品(包括與此病無關的);這也就造成了統籌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費用增加,極不合理,如何解決值得深思。

7、用社會醫保卡和內部補充醫療卡到藥店刷卡買藥,還出現化粧品、保健品、喝水杯、洗腳盆等非藥類物品也可以劃卡的現象;雖然這些費用是打入個人賬户的資金,但從深度分析還是不合理的,怎樣嚴格管理嚴格控制值得探討。

總而言之,××*電業局將在崗職工和離退休(養)職工醫療保險工作納入主要議事日程,並率先實行了社會統籌基本醫療保險和企業內部補充醫療保險雙重醫療保險,走在了國務院新出台的醫療改革方案的前面,充分體現了“黨員幹部受教育,科學發展上水平,人民羣眾得實惠”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已見成效,應繼續發揚光大。

【第2篇】總工會關於對困難企業和困難職工狀況的調研報告

總工會關於對困難企業和困難職工狀況的調研報告

總工會關於對困難企業和困難職工狀況的調研報告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實踐“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進一步密切黨同職工羣眾的聯繫,更好地履行工會組織的基本職責,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市總工會成立了由市總領導帶隊的5個調研組,於4月23日至5月10日採用聽取彙報、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等形式,對我市145家困難企業和400名困難職工的生產生活狀況進行了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開展調研的基本情況:

1、被調查企業的基本情況

本次調查的企業共有145家,其中國有66家,集體38家,外商3家,私營29家,其它9家。

職工總數55003人,其中:下崗職工(待業)總數15942人。困難職工總數8921人(男3569人,女5352人),其中30歲以下982人,31--40歲3033人,41--50歲3122人,50歲以上1784人。其中國小文化1338人,中學中專7047人,大專836人。

因下崗致貧4014人,因家庭成員患大病致貧892人,因子女上學致貧446人,因收入低致貧1784人,因天災人禍致貧446人,其它1339人。

困難職工享受生活救助人數6798人,享受低保6100人,享受醫療救助4728人,享受助學救助1338人,享受住房救助44人,享受再就業優惠1159人,其它374人。

困難職工在國有企業的4143人,集體企業的1368人,私營企業的227人,外資企業的50人,其它3133人。

困難職工在機械冶金行業的2676人,在建築行業的375人,在紡織行業1248人,在煤炭行業35人,在軍工行業107人,在交通運輸行業的847人,在其它行業的3633人。

2、被調查職工的基本情況

被調查職工400名,其中男227人,女173人,18-30歲的有65人,31--40歲的有167人,41--50歲的123人,51--60歲的45人。

被調查職工中文盲4人,國小23人,國中、高中(中專)320人,大專以上53人。

被調查職工所在單位的所有制性質,國有204人,集體113人,外商41人,私營31人,其它11人。

被調查職工工作單位所屬行業:機械冶金8人,建築27人,紡織41人,煤炭15人,電力、煤氣23人,商業飲食服務129人,科教文衞體4人,農林牧漁16人,機關團體10人,其它127人。

被調查職工所從事的具體職業:工人有272人,經營管理人員68人,專業技術人員33人,其他27人。

被調查職工目前工作狀況:在崗203人,下崗待業164人,打零工33人。

被調查職工中有218名所在單位拖欠工資,企業欠發工資3個月以下42人,4--12個月89人,13--18個月48人,18--24個月39人。企業欠發工資額:20xx元以下106人,20xx--5000元67人,5001--8000元45人。

被調查職工本人20xx年(1--4月)月平均貨幣實際收入:無收入106人,1--500元241人,501人--1000元53人。

被調查職工近3年家庭生活水平提高幅度較大的有26名,有所提高的有66名,沒有變化的217名,有所下降的有76名,下降幅度較大的15名。

被調查職工中有135名職工家庭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65名職工家庭不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保家庭每月每人平均享受31--60元低保費的有67名,享受61--90元有41名職工。

從被調查職工中的135名困難職工從致困原因上看:有45人因企業效益不好收入低致困,87人因下崗失業致困,110人因就業人口少致困,13人因家人有大病致困,92人因拖欠工資致困,6人因供子女上學致困,21人因其它原因致困。

20xx年8月以來有135名職工享受醫療救助,75名職工享受助學救助,57名職工享受就業或再就業救助,135名職工享受生活救助,15名職工享受其它救助。

被調查職工目前需要就業幫助的116人,需要醫療幫助的132人,需要上學幫助176人,需要小額借(貸)款幫助的107人,需要住房幫助的33人,收入太低需要幫助的156人。

被調查職工再就業需要技能培訓的55人,需要職業介紹95人,需要資金幫助107人,需要企業安排73人,需要落實就業政策的56人,等機會再説的19人。

被調查職工醫療需要參加醫保的112人,需要報銷拖欠的醫療費79人,需要優惠就診的83人,需要出台困難職工醫療政策97人,需要幫助解決大病醫療105人。

被調查職工住房目前需要資助買現住房的6人,需要資助建房的12人,需要租賃經濟型住房的23人。

被調查職工對20xx年8月以來開展的困難職工幫扶活動的總體評價:認為很好的有85人,認為較 好的有205人,認為無所謂的有22人,認為走形式的有88人。

被調查職工對我市目前政策幫扶措施滿意的有66人,對小額借(貸)款幫扶措施滿意的有27人,對技術幫扶滿意的有5人,對黨員結對幫扶滿意的有67人,對單位對口幫扶滿意的有45人,對發救濟款、物滿意的有175人,對工會送温暖幫扶措施滿意的有138人,對困難職工幫扶活動滿意的有95人。

被調查職工認為當職工生活發生困難和變故時,職工希望找行政單位幫助的53人,希望找黨組織幫助的76人,希望找工會幫助的98人,希望找親戚、朋友幫助的103人,靠自己的45人。

被調查職工當家庭生活遇到重大困難時,單位組織給過幫助的有133人,親戚給過幫助的有232人,鄰居給過幫助的有9人,同事給過幫助的20人。

職工對家庭今後一段時間生活狀況前景看法:生活水平會逐步提高的有53人,短期內不會發生變化的有275人,生活水平將會繼續下降的有72人。

二、困難企業狀況:

企業生產經營舉步維艱。本次調查的145家企業,處於困難狀況的佔89,如市經貿委系統共有60家企業,其中有30家企業處於停產狀態;有26家企業拖欠職工工資;有16家企業的待崗職工不能拿到生活費;有44家企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離退休人員、在冊職工及大病、重病人員醫療費不能按時報銷問題;有38家企業欠交養老保險金,有35家企業欠交失業保險金;有12家企業向職工借款,有18家企業不能退還職工集資款,有22家企業收取職工風險金,有6家企業收取職工股金;有5家企業不能按時足額發放死亡職工家屬撫卹金。

##市第一製藥廠始建於1970年,屬國有中型企業,現有在冊職工688人(在崗20人),其中離退休人員136人(離休3人)。截止今年3月底,企業共欠交養老保險金1218.9萬元,其中本金360.6萬元,滯納金和利息858.3萬元;企業一直未參加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因企業連年虧損,1998年全面停產。企業職工全部下崗而且享受不到下崗、失業、保險。職工沒有生活來源,生活問題亟待解決。

市清真肉聯廠建於50年代,是回族肉類生產加工企業,全民所有制性質。由於諸多因素影響,該廠1991年處於停產狀態。該廠現有在冊職工245人;離退休人員73人(離休2人);企業停產以來,職工基本生活無保障,離退休人員醫療費等問題無法解決,該廠職工及離退休人員97年以來連續到市政府集體上訪。經市政府協商,該廠234名職工於20xx年5月享受到失業救濟。截止20xx年底,該廠負債2414.2萬元(其中貸款2058萬元,不含銀行利息2400萬元)。經初步認定,市清真肉聯廠已資不抵債2100多萬元,企業的土地、廠房及設備等資產均抵押給了銀行。截止目前,企業共欠交養老保險金128.2萬元(不含216萬元滯納金);欠交失業保險金11.9萬元(不含13.4萬元滯納金),企業共拖欠停產前職工工資12萬元;欠職工集資款及風險抵押金68萬元;欠職工退休時替企業墊交養老保險金10萬元;拖欠職工生育費、喪葬費、撫卹金等5萬元。

市鞋業集團為市屬集體企業,現有在冊職工1300人,離退休462人(離休2人)。待崗職工1050人,留守30人,工資已有4個月沒有發放。水、電無力支付。462名離退休人員醫療費難以解決。企業共欠交養老金、失業金153.9萬元(不含55.3萬元滯納金等)。欠職工股金、集資款515萬元。

市第二針織廠現有在冊職工780人,已全部下崗。離退休人員349人(離休4人)。企業總負債571.1萬元(有3532萬元債務已轉移給吉雄(##)藥業公司)。現有土地和廠房被抵押在工商銀行。該企業目前已無資產、無設備、無產品、無市場,企業已經完全喪失組織生產經營的基本條件。由於該企業無力參加醫療保險,退休職工的醫療費報銷問題無法解決。職工生活非常困難。

三、困難職工的狀況及特點

困難職工羣體是我國市場經濟轉型時期各種矛盾綜合作用的結果。就本次調查的狀況及發展變化趨勢,我們認為有以下幾個特點。

1、生活上成為落伍者。困難職工羣體大多是下崗失業人員。他們由於年齡偏大,技術落後,文化較低等原因,普遍存在再就業難的問題。困難職工羣體中的絕大部分人根本不可能在社會的主導產業中實現再就業。有些找到工作或零活的下崗失業人員,沒有穩定工作環境和收入,很容易二次下崗或失業,他們中的一部分人跟在時代發展的後面,被甩在社會發展的邊緣地帶;一部分人跟不上社會步伐,將成為社會救助的永久對象。

2、職工身份的特徵比較明顯。“困難職工羣體”是一個比較能説明問題的名詞。他們的職工身份比較明顯。他們集中在城鎮,集中在國有企業,集中在傳統產業中,是工人階級的一部分,有相同的經歷,相互之間歷史聯繫也多,他們在遇到困難時,支持的者大都是工人,因此這個困難羣體基本上都是職工的身份。

3、失落感比較強。在計劃經濟時期,廣大職工與其他行政事業單位的幹部職工一樣,大家吃平均主義大鍋飯,都是國家主人翁,政治經濟地位大體都一樣。現在職工中的一部分人淪為困難職工,他們的失落感較強,而現在的城鎮生活費用高,鋼性強,彈性小。生活中又增加了原來屬於社會保障而現在需自己負擔的消費項目,如住房、子女上學教育費用,部分醫療和養老費用等。困難職工大多屬於中年人,他們的家庭負擔也重,一旦收入沒有來源,全家都會陷入困境。

4、“遺傳”特徵比較明顯。“龍生龍,鳳生鳳”的貶意諷刺遺傳的打油詩用在這裏不為過。困難職工羣體往往是上輩窮、下輩亦窮。困難職工因其自身素質較低,其經濟和其它方面的原因,他們的子女也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困難職工子女的義務教育費用實際上是缺乏保障的。教育階段輟學的基本上是貧困家庭的子女。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費用根本不含子女上學的教育費用,受不到良好的教育,沒有一技之長,導致出現上輩窮,下輩也窮的“遺傳”現象。

5、個人綜合素質偏低。技術單一,思想觀念陳舊,個人綜合素質偏低是困難職工羣體的一個重要特點,也是其形成的主要原因,尤其是他們的思想觀念不太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現在企業和勞動力都走向了市場,在劇烈的市場競爭中,他們在相同的社會環境條件下不得不處於困難地位。

四、困難職工羣體形成的原因

從本次調查的困難職工羣體來看,其形成困難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

1、下崗失業。失業與貧困是伴生物。本次調查有64以上困難職工形成的直接原因是下崗。勞動力供大於求是我國長期存在的一個基本國情。我市就業問題也是如此。一方面新增勞動力逐年增多,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市轉移,新技術的運用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致使企業減員增效,就業單位相對減少;隨着經濟結構調整,國有企業缺乏活力,在市場機制作用下生產經營困難,停產半停產增多,下崗職工逐年上升。另一方面勞動力素質結構不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高素質人才少,技術工人短缺,形成大量下崗失業人員,他們的生活境況非常困難。

2、分配不公。貧富差距拉大是困難職工羣體形成的直接原因。而貧富差距又是分配不公造成的。在資本與勞動關係中,勞動者的利益受到損害,勞動者在分配中的弱勢地位非常明顯。有不少非公有制企業通過壓低、剋扣、拖欠職工工資和減少勞動保護投資的辦法來增加資本的利潤收益。在腦力勞動者與體力勞動者的關係中,體力勞動者處於不利地位。國家公務員的工資一般都有保障,而且不斷長工資,企業經營者實行年薪制,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技術入股並可以拿到高薪,而一般工人的收入普遍較低且缺乏保障。在行業分配方面,電業、銀行、通訊等企業職工工資較高,而產業工人工資報酬較低,而且還有良性與惡性循環之説。如:工資的高低決定着交納養老保險金的比例和數量,退休後仍不是一個水平線。

3、社會保障不完善。社會保障不完善是我國困難職工羣體形成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現為社會保障覆蓋面較窄,社會化水平低。有許多企業都是單位繳納養老統籌金後,政府才給所在單位的退休職工發放養老金,否則不予發放。這種單位特色的社會保障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社會保障,它不但混淆了政府、社區、單位之間的職能界限,而且苦樂不均,減弱了社會保障分散風險的能力,無法保障最需要保障的困難企業的職工生活。在最低工資、最低生活保障、醫療、住房等方面的保障政策還不配套,社會保障實際上成為了空中樓閣,可望而不可及。

五、解決困難企業和困難職工羣體問題的建議

1、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解困。堅持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解決好睏難職工問題,首先要認識到困難職工羣體問題是影響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各級黨委和政府都應該高度重視。解決好睏難職工問題,關係到黨與職工羣眾的血肉聯繫,關係到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方針,關係到黨的執政地位,關係到改革的社會主義方向,也關係到黨和國家的生死存亡。因此各級黨委政府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去深刻理會幫扶困難職工的重要意義,加大對他們的關愛,使他們早日擺脱貧困。

2、落實再就業優惠政策。就業是解困的根本途徑。各級黨委和政府已經把解決就業問題作為首要的發展目標,已經制定了各項再就業優惠政策。政府要幫助困難職工通過市場實現就業和再就業,就要切實落實勞動、財政、税務、工商和金融信貸方面優惠政策。要加大督查落實政策的力度。利用優惠政策鼓勵非正軌就業,通過多種就業渠道,保證職工實現就業和再就業。

3、調整分配結構。要堅持以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要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的位次擺正,先是按勞分配,然後才是其他生產要素參與分配。初次分配要按照工資、成本、税收、利潤的順序進行,把保障勞動者權益放在第一位。凡拖欠職工工資、保險金和集資款的應當限期清償。

4、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國家保險政策的重點要由生活保障向就業保障轉移。一方面要擴大生活保障的內容和範圍,如擴大互助醫療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在就醫、住房、子女上學等方面應對困難職工羣體輔之以必要保險政策和特殊照顧。另一方面要對幫助就業的保障進行探索。要多渠道籌集就業基金,要動員社會捐助,地方財政要保證支出一定比例的就業基金。

5、深化企業改革。要端正改革的社會主義方向,明確職工羣眾在改革中需要什麼。以國有企業改革為核心,帶動整個改革的健康發展。只有把企業搞活了,才能發揮其以積極的作用,才能實現徹底的“解困”。

6、完善幫扶制度。幫扶困難職工,解決困難企業的問題黨政要負主要責任,幫助困難職工活動應該是黨和政府的工作,工會不能大包大攬,工會也不能代替黨委政府做幫扶工作,工會充其量做些輔助的解困工作。特別是以黨員幹部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為主體,社會各界參與,結對幫扶困難職工活動,主要在於各級黨委和政府,這是解決困難職工問題的關鍵。完善和落實好各項社會政策,是解困的根本所在。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按照胡錦濤同志“羣眾利益無小事”的要求,從“三個代表”的高度,率先垂範,在全社會形成扶貧濟困的良好風尚,幫助困難職工羣體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7、以社區為載體實現解困。隨着社會的發展,社區將成為困難職工解困的主要陣地。各級政府要切實轉換職能,加強對社區的服務指導,要發揮社區的作用,就要加強社區建設,要多渠道籌集解困基金,拓寬救助渠道,在“低保”的基礎上完善社區綜合保障制度,社區要儘快建立健全多功能、全方位的社會保障服務網絡,集就業介紹、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社會保障於一體,為困難職工羣體提供快速、高效、方便的解困服務。

8、黨和政府要支持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工作。職工幫扶中心是工會的一個窗口,工會的職責可以通過“中心”來實現,“中心”是幫扶困難職的一個載題、平台,是工會長效幫扶困難職工的一個機制,上可以為黨委和政府分憂,下可為困難職工解愁,因此,黨委和政府要在“中心”的編制、人員、資金上予以支持,以達到幫扶困難職工,讓困難職工和社會受益的目的。

【第3篇】工會幫扶困難職工調研報告

案管理制度,實現了對特困職工的動態管理,做到了“一人一底一策”,實現了掌握動態指數最新,掌握困難情況最新的目的。

(三)強化指導,搭建平台,建立就業救助機制。

再就業是困難職工脱困解貧的根本,因此工會採取措施,加大力度,多方位、多層次、多渠道幫助困難職工再就業。一是集中幫助零就業家庭、4050人員重新上崗。4月11日,區工會在撫順街舉辦了為困難職工和農民工援助五項行動,暨崗位援助,就業培訓,創業指導,困難幫扶,維權服務。開展了崗位援助暨招聘大集,有105個單位提供近1000多個崗位,近85%達成協議。二是開展培訓服務再就業。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網絡優勢,舉辦職業培訓班,制定培訓計劃,面對下崗、失業職工,積極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多行業的職業技能培訓,以培訓促進再就業,三是利用職介拓展再就業。完善職介組織,區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為困難職工羣體提供及時、快捷、高效的服務。四是開展“共同約定行動”,針對金融危機對企業的影響,區總於3月3日舉行了“共同約定行動”推進大會,企業代表表態,力求企業不減員、不減薪,簽定了責任狀和約定書,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走訪慰問,雪中送炭,建立常年的送温暖機制。

積極做好走訪慰問工作,每逢春節、元旦、“五一”、“十一”、中秋節五大節日,區工會都要走訪困難職工,送去慰問品和慰問金。為有特困證職工送去大米、豆油等慰問品。去年春節,區工會投入10萬元,為947名特困職工,51名農民工,40名困難勞模送去價值每人200元的生活用品。

(五)金秋助學,資助寒子,建立就學救助機制。

針對特困職工子女上學難的問題,幫助特困職工子女圓大學夢想,區工會廣泛開展“金秋助學活動”,通過企業贊助,工會資助,使困難職工子女上學的學費得到了及時的幫助,充分感受到工會這個大家庭的温暖。連續3年,我們和聯強,寶宇、大東等公司為70多名考上大學的特困子女解決學費,有的連續資助到學生畢業。工會與企業老總直接深入到特困職工家,送去助學金。哈報以“我們學費有着落”給予報道。

(六)整合資源,減免藥費,建立醫療救助機制。

部分街道整合社區資源,解決困難職工就醫難問題,與駐街醫療機構為貧困家庭辦理就醫卡,為困難職工就醫提供了有效地幫扶,在求醫問藥予以優惠。區工會與哈市第十醫院、建國藥店建立特困職工就醫卡。在困難職工中開展了腫瘤、尿毒症、心臟病等重大疾病的調查摸底,進行一次性補助。

(七)領導帶頭,結成對子,建立“一幫一”長效機制

按照“一幫一”幫扶的要求,區級領導率先垂範,帶頭幫扶,起到了表率作用。總工會多次舉行幫扶困難職工捐款活動,到困難職工家中,送政策、送資金、送信息、送項目,幫助困難職工解決實際困難。在春節期間,區五大班子領導帶頭深入困難職工家庭,問寒問暖,極大地促進了幫扶活動的深入開展。我區第二輪“一幫一”工作通過市“一幫一”辦驗收。通過三年的努力,全區930名副科級以上幹部幫扶的對子全部達到脱貧標準。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認識不到位。

在幫扶工作中,有些單位的領導認識不到位,認為此項工作可有可無,出現工作力度不大,缺乏有效幫扶手段,制度落實不到位等現象,影響了幫扶工作的整體推進。

(二)協調不到位。

困難職工的幫扶工作是一項社會工程,不是工會一家的事,需要加強同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協調聯繫,建立起互相配合的有效機制。困難職工幫扶中心作為工會幫扶工作的平台,基本上是工會自己單獨運作和管理,與政府相關部門溝通和協調不夠,與社會其他組織開展的救助活動聯繫更少,沒有將社會其它救助資源有效利用。無論是在經濟上、政策上、信息上都無法與政府職能部門相比,對困難職工不能從根本上給與扶貧救助。

(三)宣傳不到位。

在幫扶優惠政策的宣傳上存在漏洞。許多企業和職工在談到幫扶優惠政策時,都表示不知道,或者説知道一些但不清楚具體內容,當然就無法享受到這些優惠政策了。

(四)資金不到位

資金匱乏造成落實力度不夠,幫扶工作後勁不足,形成了幫扶工作的瓶頸。有些優惠政策的落實要有雄厚的資金作支撐,才能建立起長效機制。

四、思考與建議

幫扶工作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具有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週期長,所需資金多等特點,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需要各部門協同工作、需要法規完善配套。因此提出以下建議: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

要認識到困難職工羣體問題是影響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黨委和政府都應該高度重視,深刻領會幫扶困難職工的重要意義,加大對他們的關愛,將幫扶工作實效納入幹部考評主要內容,使他們早日擺脱貧困。

(二)進一步落實再就業優惠政策

就業是解困的根本途徑。把解決就業問題作為首要的目標,落實好已經制定的各項再就業優惠政策。要幫助困難職工通過市場實現就業和再就業,切實落實勞動、財政、税務、工商和金融信貸方面優惠政策。要加大督查落實政策的力度。利用優惠政策鼓勵就業,通過多種就業渠道,保證職工實現就業和再就業。

(三)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要擴大生活保障的內容和範圍,如擴大互助醫療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在就醫、住房、子女上學等方面應對困難職工羣體輔之以必要保險政策和特殊照顧。要多渠道籌集就業基金,要動員社會捐助,地方財政要保證支出一定比例的就業基金。把保障勞動者權益放在第一位。凡拖欠職工工資、保險金和集資款的應當限期清償。對患重大疾病(癌症、白血病等疑難病症)的特困職工,國家和社會要多承擔醫療費。

(四)進一步完善協調機制。

幫扶工作要調動全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僅僅單純依靠單方面的力量不能達到很好的效果。工會不能大包大攬,工會也不能代替黨委政府做幫扶工作,工會做些輔助的解困工作。建議第三輪“一幫一”活動以黨員幹部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為主體,社會各界參與,結對子幫扶困難職工。

(五)進一步發揮社區的作用。

要加強社區建設,要多渠道籌集解困基金,拓寬救助渠道,在“低保”的基礎上完善社區綜合保障制度,社區要儘快建立健全多功能、全方位的社會保障服務網絡,集就業介紹、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社會保障於一體,為困難職工羣體提供快速、高效、方便的解困服務。

(六)進一步加強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工作。

職工幫扶中心是工會的一個窗口,工會的職責可以通過“中心”來實現,“中心”是幫扶困難職工的一個載題、平台,是工會長效幫扶困難職工的一個機制,上可以為黨委和政府分憂,下可為困難職工解愁,因此,黨委和政府要在“中心”的編制、人員、資金上予以支持,以達到幫扶困難職工,讓困難職工和社會受益的目的。

【第4篇】關於困難職工幫扶中心長效機制建設的調研報告

為認真貫徹胡錦濤關於完善在工會領導下的維權機制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落實“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工作方針,建立和完善幫扶困難職工長效機制,更好的協助黨和政府解決困難職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問題,根據全總工保字(2022)11號和豫工勞(2022)3號文件要求,市總工會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就我市困難職工幫扶中心長效機制建設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xx市市、縣區兩級總工會共建立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兩個,其中市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成立於2003年5月15日,按照全總的標準建立,並通過了省總的合格驗收。xx縣總工會建立的是困難職工培訓中心,側重於對困難職工的再就業培訓。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共設立了困難救助、職業介紹、技能培訓、法律援助、信訪接待、健康諮詢、農民工權益維護等窗口,對困難職工實行“七位一體”的直面式服務,專設了職工熱線電話“12351”,加大對參加工會組織的職工和農民工的幫扶力度。至目前,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共接待職工12000人次,實施幫扶11200人次,有效地促進了漯河市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二、幫扶中心在構建和諧社會中所發揮的作用及工作定位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了構建“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任務。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包括職工在內的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因此幫扶困難職工工作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也在構建和諧社會進程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胡錦濤同志指出: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始終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確保人民羣眾安居樂業,確保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幫扶中心作為服務困難職工的窗口、維護困難職工合法權益的陣地、實施送温暖工程的載體,多年來為廣大職工羣眾誠心誠意辦實事、盡心竭力解難事、堅持不懈好事,有效地解決了他們的就業難、就醫難、子女上學難、生活難、住房難、訴訟難等實際問題,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保持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困難職工幫扶中心是工會組織在實踐中探索出的幫助、扶持困難職工的新舉措,為困難職工脱貧解困提供了及時、方便、快捷、有效的全方位服務,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困難職工的幫扶工作僅靠工會一家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是有一定侷限性的。要快捷地解決每一位求助的困難職工問題,不要説中心,就是舉全會的人力和財力,恐怕也難以滿足職工的需求。因此xx市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工作定位於“拾遺補缺、救急濟難、快捷服務”,拾遺補缺就是既要補政府社會保障的遺和缺,也要補基層單位的遺和缺。解決困難職工在生產生活中遇到的特殊困難,幫助他們渡過眼前的難關,上為黨和政府分憂、下為困難職工解愁,才是幫扶中心應該做、也必須做好的工作。

三、幫扶中心工作情況

xx市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充分履行維護職能,以建立“五項機制”為抓手,以解決“六難”問題為主題,加大對城鎮下崗困難職工的扶貧幫困力度,取得了明顯成效。

1、建立就業救助機制,解決職工就業難問題。再就業是困難職工脱困解貧的根本,因此我們採取措施,加大力度,多方位、多層次、多渠道幫助困難職工再就業。一是小額借款幫助再就業。我們通過對職工個人和困難羣體進行小額借款扶持,變輸血為造血,幫助和鼓勵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兩年來,幫扶中心累計借出資金126萬元,累計幫助下崗職工850人。二是建立基地深化再就業。我們通過創辦下崗職工再就業基地,廣泛開發再就業崗位,吸納下崗職工重新就業。幫扶中心共建立了8個“下崗職工再就業基地”,集中幫助650人重新上崗。三是開展培訓服務再就業。幫扶中心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網絡優勢,建立職業培訓基地,制定培訓計劃,面對下崗、失業職工,積極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多行業的職業技能培訓,以培訓促進再就業,僅2022年培訓下崗、失業人員1680人次。四是開展活動促進再就業。幫扶中心共開展大型用工洽談會2次,另外4次深入到下崗職工多的困難企業,開展以“送崗位到企業”為主題的專項用工洽談會,共提供用工崗位2547個,492人重新走上工作崗位。

2、建立就學救助機制,解決困難職工子女上學難問題。

一是每年“六一”期間,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慶六一,幫扶困難職工子女上學活動”,對不滿14週歲的困難職工子女進行救助。2022年共有469名困難學生得到了救助,救助金額39396元。二是成立了“扶貧助學互助會”,每年對應屆和往屆特困大學生進行救助。截至目前畝,共救助特困大學生81名,救助金額6.01萬元。去年又協調市移動公司捐款5萬元設立了“移動助學金”,為5名考入重點院校困難職工子女每人提供4000元的經濟資助,直至完成學業。三是我們協調市教育局出台《關於切實解決困難職工子女就學問題的意見》,對義務教育階段的困難中國小生,給予學雜費70%的減免。全市對困難中國小生學雜費的減免人數為1272人,減免金額為17.09萬元。

3、建立醫療救助機制,解決困難職工就醫難問題。

一是建立“特困職工就醫優惠醫院”。在市、縣區兩級總工會的協調下,建立“特困職工就醫優惠醫院”12家,為困難職工提供醫療救助。至目前,共為6188名困難職工減免醫療費131.7萬元。二是開展義診活動。我們每年舉行一次義診活動,為困難職工實施醫療幫扶,已形成制度。僅在2022年開展的“健康春風”義診活動中,為511名困難職工進行了免費身體檢查,義診金額達11萬多。三是協調成立了“特困職工購藥定點優惠藥店”。凡是持有市總工會發放的《特困職工證》的職工,購藥可享受5%的價格優惠。四是困難救助。對於患大病的困難職工,符合要求的,給與相應的現金補貼。至目前,已救助126人,救助金額9.31萬元。五是健康諮詢。在幫扶中心內設立了健康諮詢窗口,加強日常醫療救助。

4、建立幫扶救助機制,解決困難職工生活難問題。

一是建立特困職工檔案。特困職工檔案是開展送温暖活動的基礎。目前幫扶中心按照家庭情況清、困難原因清、思想狀況清、就業要求清、技術特長清的原則,建立了特困職工檔案,加強動態管理,併科學地實行了三級管理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堅持開展“雙節”送温暖活動。目前一年一度的雙節送温暖活動已經形成機制,堅持不懈,成為具有工會特色的幫扶活動,得到了廣大職工的認可和社會各屆的讚揚。2022年雙節期間,我市三級工會組織共籌資289.95萬元,救助特困職工7280人,確保了不讓一名困難職工因家庭困難而發生意外。

5、建立法律救助機制,解決困難職工維權難問題。

一是成立了“職工法律援助站”,依法維護職工尤其是困難職工的合法權益。我們聘請專職律師常年值班,無償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援助。二是拓寬維權渠道,豐富維權內容,與市司法局聯合成立了“農民工權益維護站”,依法維護參加工會組織的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至目前,兩個維權機構共提供法律諮詢1670次,為 28起勞動爭議案件實施了法律援助。如貴州省小夥子韋勇在我市某私人企業打工時,不慎吸入有毒氣體造成肺部感染,廠方不但不為其治病,申報工傷,反而將其開除,韋勇無奈之下到幫扶中心求助。在瞭解情況後,我們指派值班律師對它進行法律援助,免費打官司,依法獲得了應有的賠償。

經過兩年的運作,我市的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已初步形成了“指導有政策,就業有崗位,救濟有資金,信訪有渠道,援助有保障”的工作格局,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四、幫扶中心管理體制和運作模式

在管理體制上,我市的困難職工幫扶中心自成立之日起,就隸屬於社會保障部,中心主任由部長兼任,幫扶中心工作與保障部工作一併安排進行,並每月定期向黨組彙報一次工作情況。在人員配備上,市總黨組抽調職能部室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的機關幹部充實到幫扶中心。目前共有專職工作人員4人,全部大專以上學歷,且經過專門的業務培訓。在職能設置上,我們按照“黨政所望、社會所需、職工所求、工會所為”的原則,設立了再就業介紹、困難救助、技能培訓、信訪接待、法律援助、健康諮詢等窗口,建立了“職工法律援助站”和“農民工權益維護站”兩個維權機構,開展“一站式”服務,全方位對困難職工進行幫扶。在工作制度方面,我們制定了“服務宗旨”、“主要職責”、“禮貌用語”、“困難救助辦法”、“再就業介紹辦法”、“信訪接待辦法”、“法律援助辦法”、“困難職工救助實施細則”等規章制度,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實行透明化服務。在信息化管理方面,我們基本上實現了現代化辦公。目前幫扶中心有單顯滾動式電子大屏幕、觸摸式電腦各一台,方正牌17寸純平電腦3台,激光打字機、傳真機、電話各1部,並開闢了工會自己的網站,與省總、縣區已經聯網。現代化的辦公設施可以快速為職工服務、也可以接受領導的監督。在與工會其他部門的關係上,我們認為,幫扶中心實際上是工會保障工作的延伸和細化,是在改革和發展的新形勢下為困難職工排憂解難的一個載體,其工作應該在保障部門的領導和指導下開展。工會保障工作由包括保障部門在內的多個部門承擔的,幫扶中心是將工會多個職能部門的工作揉和在一起,因此,在業務上也要接受相關部門的指導。

五、幫扶中心與政府有關部門溝通協調製度的建立情況。

截至目前,我市的困難職工幫扶中心未與政府有關部門建立溝通協調製度,仍然沒有衝出工會自身運作的“圍城”。之所以未建立這種制度,主要由以下客觀原因造成:一是上級工會組織未能創造良好的環境,如與有關部委聯合下文建立溝通制度,或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等。二是政府職能部門自以為是,不能很好的合作。因此造成了幫扶中心單打獨鬥的局面。當然,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如果能與政府職能部門建立起溝通協調製度,取得他們的支持,幫扶中心的工作法碼將大大增加,力度將進一步增強,困難職工的合法權益將會更加有效的得到維護。下一步我們要發揮主觀能動性,努力協調,儘快建立起與政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製度。

六、幫扶資金籌集、使用、管理情況

雄厚的資金是建立幫扶長效機制的基礎,也是開展幫扶活動的保證。目前漯河市的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可支配的資金由三部分組成:本級工會20萬,社會捐助82萬,送温暖資金30萬,共132萬。幫扶中心不是一個法人單位,沒有資金管理權,只有使用權,所有幫扶資金由市總財務部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兩年來,幫扶資金在促進再就業、小額借款、困難救助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切實解決了困難職工的燃眉之急、無奈之困。但是幫扶中心沒有穩定的資金來源渠道,市財政也沒有給與必要的支持,久而久之必定會導致資金枯竭,制約工會幫扶工作的進一步深化。因此建立起工會自籌、社會捐助、財政撥付的科學資金籌集機制是當務之急。

七、來訪困難職工的困難原因分析、幫扶情況及效果。

近期,幫扶中心對我市困難職工的生產生活進行了一次詳細的調研,就致貧原因作了如下分析:

1、因企業停產半停產所致。

隨着市場經濟不斷完善,國企改革不斷深化,部分企業因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而慘遭淘汰,導致職工收入大幅度減少或下崗,生活陷入困境。

2、因下崗失業所致。

部分企業在改革過程中,為了求生存、謀發展,不得不走出了“減員增效”的路子,職工也不得不接受了下崗的命運,這就意味着他們的生活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收入來源中斷,導致生活困難。

3、因子女上學所致。

目前我國中國小生和大學生的教育費用對於職工家庭尤其是人均收入不足130元的困難職工家庭來説,確實難以承擔。一名大學生一年的費用需要上萬元,對於他們本身來説絕對是負擔不起的。但是為了子女的未來,東拼西湊借來了學費,家裏也就一貧如洗。

4、因單親收入低所致。

在單親家庭中,一個人收入有限,不但要承擔子女的撫養費,還要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生活上更是雪上加霜,難上加難。

5、患大病所致。

眾所周知,現在醫院的醫療費用十分昂貴,不用説下崗職工,就是有穩定收入的職工也難以承受。患傷風感冒之類,到醫院也需要數百元治療費,如果是大病、重病,其治療費用對於下崗職工來説簡直就是天文數字,可望而不可及。

對於來訪的職工尤其是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始終堅持“羣眾利益無小事”的原則,傾心竭力地進行幫扶救助,最大限度地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如富利達公司職工王愛雲夫婦下崗多年,沒有任何經濟來源,加之女兒考上大學,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得知情況後,幫扶中心給與其2000元小額借款,扶持她做起了生肉加工生意;每年向她女兒發放助學金1000元,幫助完成學業;逢年過節,幫扶中心還要對她進行走訪慰問,給與生活上的關心和照顧。如今,在王愛雲的努力下,生意紅紅火火,完全脱離了貧困,女兒畢業後也找到了滿意的工作。每當她提起工會,總是激動得淚流滿面:要不是工會,就沒有我的今天,我一輩子也不會忘記工會的恩情。呂毛是冶金廠特困職工,因無錢買房,常年在沙河上的一條小船上居住。雙節期間,幫扶中心救助他400元錢,幫他度過了一個温馨的春節;節後,我們又積極與房管局聯繫,協調他享受了財政差額貼補的廉價租房政策。現在呂毛逢人便説:幫扶中心幫了我的大忙,工會真是我們職工的孃家人啊。

兩年來,幫扶中心急為困難職工所急、想為困難職工所想、幫為困難職工所幫,切實解決了與困難職工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實際問題,以實際行動密切了黨羣、幹羣關係,架起了黨委政府與職工羣眾的綠色聯繫通道。困難職工在感激工會的同時,更是感謝黨和政府的關心和關愛。

八、存在問題

1、資金籌集難。資金是困難職工幫扶中心開展工作的物質基礎,也是建立工會幫扶長效機制的基石。但是現在幫扶中心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經濟基礎薄弱,缺乏持久經濟支撐,沒有穩定的金來源渠道,制約了工會幫扶工作的進一步深化。

2、與社會保障體系缺乏有效溝通和銜接。困難職工幫扶中心作為工會幫扶工作的平台,基本上是工會自己單獨運作和管理,與政府相關部門溝通和協調不夠,與社會其他組織開展的救助活動聯繫更少,沒有將社會其它救助資源有效利用。

3、幫扶力量有限。作為社會團體,無論是在經濟上、政策上、信息上都無法與政府職能部門相比,幫扶的力度不夠,對困難職工不能從根本上給與扶貧救助。

八、建議

1、最大限度的爭取黨和政府的支持。幫扶中心的所有工作,是協助黨委政府解決問題,排憂解難,政府理應支持。當然,要使領導認識上取得一致,工會要做大量的工作。要大力宣傳困難職工幫扶中心,要通過大量的調查研究,以來自企業和職工羣眾實際的第一手材料來證明幫扶中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時以工作實績不斷取得黨和政府的認可。

2、形成幫扶中心內外協調的工作機制。目前,困難職工問題涉及的人數多、範圍廣、工作領域寬、政策性強、原因複雜、解決起來難度較大,需要動員社會方方面面的力量齊抓共管。要不斷拓寬與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困難職工問題的渠道,建立定期聯繫、溝通和共同解決問題的制度,積極爭取有關方面的政策支持、資金支持、信息支持。同時幫扶中心與工會各部門之間,也要建立相應的工作協調製度,形成合力,共同幫扶困難職工。

3、建立穩定的資金籌措機制。要通過政府撥款、工會經費投入、社會捐助等方式籌集資金。積極爭取政府對幫扶中心的資金支持,通過多種形式籌集社會資金,努力拓寬資金和物資籌措渠道。工會要加大對幫扶中心的資金投入力度,拿出必要的經費用於幫扶中心。

4、建立幫扶中心工作長效機制。一要健全制度。幫扶中心要建立信訪接待、職業介紹和培訓、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等項制度,落實工作責任制,實行規範化管理,提高服務水平和辦事效率。二要配備一支政治和業務素質過硬的幫扶工作隊伍,將一批具有一定政策理論水平和羣眾工作經驗、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的人員,充實到幫扶工作隊伍中來。三要加強對幫扶中心的組織領導,工會主要領導人要親自抓、負總責。定期研究幫扶中心工作,對職工羣眾遇到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進行研究,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意見,在人、財、物方面提供必要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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