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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宿舍衞生管理制度(多篇)

學校宿舍衞生管理制度(多篇)

學校宿舍衞生管理制度(多篇)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一

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制度:

1、各宿舍選一名舍長,負責檢查宿舍日常衞生和內務秩序。

2、宿舍管理實行規範化、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未經允許不準私自調換宿舍及牀位。宿舍作適當調整時,應服從安排,不得無故拖延或拒搬。

3、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作息進間,早上6點30分準時起牀、晚上8點30分準時就寢。

4、注意安全,學生離開宿舍內必須收藏好自己的錢和貴重物品,最後離開宿舍的學生必須及時關鎖好門窗、電燈等,如發現失竊或可疑跡象應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學校報告。

5、住校學生晚上不得隨便出校門。

6、嚴禁將易燃易爆及違禁物品帶回宿舍。違反上述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7、宿舍公共財產不得損壞、丟失,舍長負責監督,如損壞或丟失無責任人,由本宿舍全體人員賠償。

8、應服從老師和舍長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不聽勸告、不講衞生、不按規定執行、無理取鬧者,嚴肅處理,留記檔案,重者取消住校資格。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2

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學習、休息的重要場所,要創造一個安全、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對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對加強校風、學習建設、維持校園安定團結具有重要意義。為了使學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養住校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為規範:

1、學校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學生住宿實行男、女生分區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學生應嚴格按管理員安排的宿舍鋪位入住,不得擅自調換牀位、宿舍,不得擅自動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和宿舍鑰匙,學期結束前將鑰匙轉交舍長,由舍長統一上交管理員處。

2、尊重管理人員,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服從宿舍長安排,自覺維護宿舍成員的利益。

3、按時就寢,就寢後嚴禁吹、拉、彈、唱,高聲談笑,吵鬧喧譁等有礙於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動。晚上上完課後1小時內應洗漱完畢,嚴格作息時間。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門、留宿。

4、學員不得隨意寄宿它處,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宿舍管理員請假。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況應報生管處批准。因病休息於宿舍,應有專業老師的簽字,並在生管處登記。

5、搞好宿舍衞生,每天起牀後要整理內務,並保持宿舍整潔。學生宿舍衞生由宿舍長每天安排宿舍成員輪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掃,每週六一大掃。保持好室內外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有序,牀下無髒物,牆上無污垢,門窗明亮,嚴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拋扔雜物。有換洗衣服的學生,課外應儘快清洗完畢,並擰乾晾好,堅持開窗通氣,保持空氣新鮮。

6、不得在牆上亂塗抹刻畫,嚴禁貼掛黃色庸俗圖片。宿舍區內不準高聲叫嚷,不準打球,不準説髒話,打鬧等。

7、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關好門窗。嚴防事故,不準在宿舍點蠟燭,不準私接電源,不準在牀上蹦跳打鬧。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8、男女學生一律不允許進入異性宿舍,否則將給予嚴厲處分。

二、學生住宿違紀處理:

下列情況之一,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1)未經允許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鬥毆;

(3)有偷竊行為;

(4)吸煙喝酒;

(5)看黃色等不健康書刊;

(6)賭博行為;

(7)私自接納他人留宿;

(8)向室外、樓下扔物品、倒污水;

(9)損壞公物、私接電器情節嚴重者;

(10)不尊重管理人員或不服從宿舍長安排,影響宿舍成員的利益;

(11)其它違紀行為。

三、公物管理:

1、室內公物管理責任到人,入住時登記造冊,宿舍長簽字確認,負責人保管使用,結業時驗收。

2、愛護宿舍公物,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並及時報告宿舍長,宿舍公物的自然損壞,應到生管處登記,學校派人維修。

3、宿舍公物損壞或丟失,由責任人賠償。查不出責任人,由室內全體人員分攤。

4、損壞公物的賠償辦法:

(1)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3)故意損壞,事後又主動認錯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4)故意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三倍賠償,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四、獎勵措施:

開展創建“文明宿舍”活動。每月對男女生宿舍在衞生、紀律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各評出一個示範宿舍,給予表彰、獎勵。表彰將以錦旗形式體現,獎勵將以現金形式體現,金額為100元,由生管處負責表彰及獎勵發放。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3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場所,也是學生相互交流思想,影響學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場所。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學生宿舍管理的質量和水平,為同學提供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衞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學生住宿制度

(1)凡外地(家不在縣城)學生必須住宿,特殊情況除外。

(2)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及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

(3)入住學生必須及時繳納當學期的宿費。

(4)按照指定的宿舍、寢室、牀號入住,不得擅自變動。

(5)退宿時如果本人使用的共有備品有損壞,須按價賠償。

2、宿舍樓作息時間

早5:20起牀,5:30離寢。

中午11:50—12:50午休。

下午14:20—18:50為休息時間。

晚上21:00封樓,21:30熄燈。

3、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禁止走讀生進入宿舍。

(2)異性學生不得進入。

(3)學生親屬及同學來校,禁止進入宿舍。

(4)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不準留校住宿。

(5)放假期間寢室封門。最後離開的同學同時負責關好門窗、切斷電源並貼好封條。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個寢室推選一名寢室長,負責寢室事務。

(2)寢室要排出值日表,離寢之前將寢室衞生打掃好,並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衞生。

(3)寢室鑰匙每人一把,管理老師處保留一把。如更換新鎖,須立即上交新鑰匙。

(4)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報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查不出當事人,本寢室人員均攤。

(5)學生未經允許不準在校外住宿。

(6)嚴禁留宿外人在學生宿舍住宿。

(7)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寢室沒人時要鎖好門。

(8)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水龍頭關好。

(9)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各種電器及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10)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起牀。熄燈後不許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如:大聲講話、聽收音機、串牀嘮嗑、洗漱、打電話等。

(11)保持宿舍內的肅靜,嚴禁在宿舍和走廊喧譁、打鬧、摔東西、打球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12)水必須倒在水池內。嚴禁向走廊、樓梯、水房、廁所內及窗外亂扔雜物、倒剩飯、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隨地吐痰、潑髒水。

(13)宿舍內禁止賭博、打麻將,不得進行不健康的娛樂活動。

(14)宿舍內不得吸煙、喝酒及就餐。

(15)不得私自將自行車、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帶入宿舍,牀鋪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16)宿舍內不準飼養寵物。

5、宿舍內務規範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嚴禁在室內張貼字畫、照片、釘釘子、洗晾衣物等。

(3)熱水瓶放在窗台上,擺放整齊。

(4)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牀下兩側,毛巾可掛在牀頭。

(5)鞋子頭外跟內放在牀下,擺成一線。靠近牀梯的為上鋪學生的放鞋處,遠離牀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學校寢室管理實施方案 篇二

錦屏中學為強化學校內部管理,鞏固和提高“兩基”,落實“兩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雲南省中國小幼兒園常規管理辦法》、遵照《丘北縣中國小幼兒常規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了《丘北縣錦屏鎮中學校常規管理實施方案》。

一、成立機構

為切實加強和實施我校常規管理工作,特成立“錦屏鎮中學校實施方案”領導小組,組成成員如下:

組長:杜志永副組長:苗紹軍

組員:張雪宏、李維亞、黃良英、孫躍魁、嚴愛波、戴劍峯、曾國俊、張正武、趙汝斌、李仕紅、季武光。

組長負責我校常規理實施方案實施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副組長組織其他相關人員,具體負責我校常規理實施方案的推行和實施。

二、基本做法

(一)行政管理

1、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

2、學校常規管理工作由校長全面負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具體分工,狠抓落實。

3、加強民主管理、實行校務公開。發揮黨組織在學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以及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等羣團組織在學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4、制定科學的、符合學校發展實際、操作性較強的近期、中期和遠期發展規劃,做到一次性規劃、分階段實施。

5、加強學校領導班子自身建設。使校級領導班子具備國家規定的相應學歷和職稱,積極參加崗位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養。堅持每週一次集體政治業務學習(逢單週全校性學習、逢雙週按年級組學習),不斷提高理論水平、管理水平和業務能力。

6、加強中層管理幹部隊伍建設。合理設置學校中層工作機構,遴選中層管理幹部,明確各類人員的工作職責,以制度管人。

7、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加強教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師德教育,有計劃地組織教師參加各種形式的業務學習和教研活動。

8、平時工作有佈置、有檢查、有評比、有記錄,做到各種活動有記載、各項工作有記錄。

(二)教職工管理

1、要求教職工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教職工要遵紀守法,按時上、下班,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會議和活動,不遲到、早退和曠課。要服從組織安排,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學校佈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2、關愛學生。教師不得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攆走和變相攆走學困生。

3、教師必須衣着整潔,儀表端莊,團結同志,行為舉止文明禮貌,語言規範健康,遵守職業道德,為人師表;上課期間不準吸煙和講電話。不強制學生購買教學輔助材料,不向學生推銷商品。不得在校園內打麻將、打牌,不得參與黃賭毒、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動。

4、教齡在10年以下的青年教師每學期應聽課15節以上,教齡在10年以上的教師每學期聽課10節以上。

5、45歲以下的教師要有計劃地學習、應用電腦知識,學會使用現代教學設備,樹立終身學習理念和現代教育意識。

(三)教育教學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課程計劃。按照國家課程計劃和課程標準編制課程表,開齊課程,開足課時。

2、合理安排學生作息時間。嚴格控制學生在校活動時間和活動量(包括教學、自習、課外活動時間)。

3、規範教材和教學輔導用書。不使用未經省中國小教材審定委員地審定和未列入省教育要教材目錄的教材及各類輔導材料、參考讀物、練習冊、試題集等。

4、加強學籍管理。嚴格學生轉學、借讀、休學、復學等手續。

5、嚴格教學常規。抓好備課、上課、佈置與批改作業、輔導、課外活動、考核等教學工作的各個環節。每月開展一次“四查”(查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聽課筆記)工作,並將檢查結果記入教師業務檔案。

6、保證音樂、體育、美術課時。每天堅持“三操”(即早操、課間操、眼保健操)、“兩課”(體育課、課外活動課),組織每屆七年級新生做好軍訓工作。

7、每學期舉行兩次以上全校性的教研活動,每月舉行一次教研組活動,並做好教研教改活動記錄。每學年開展一次教研教改成果評獎活動。

8、大力普及信息技術教育,優化教學手段,豐富教學內容,提高教學質量。

(四)學生一日常規

1、遵守作息時間。有病有事不能到校的要向老師請假。住校生要按時睡覺,按時起牀,不得留宿外來人員,未經請假不得在校外住宿。

2、生活簡樸,講究衞生、注重儀表,穿戴整潔,堅持佩戴校牌和團員標誌,遵守校紀校規,養成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

3、文明禮貌。尊敬師長,孝敬父母,團結同學,樂於助人,惜時守信。不進營業性歌舞廳、桌球室、電子遊戲室、網吧等場所。遵守交通規則,愛護公共財產,愛護花草樹木。

4、勤奮學習。課前認真預習,認真聽講,認真筆記,勤于思考,勇於提出問題,發表見解。課後認真複習,獨立完成作業,考試不作弊。

5、合理安排課餘生活。積極參加團隊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五)德育管理

1、加強黨組織、共青團、少先隊、班主任等德育工作隊伍建設,按德育工作職責要求,明確各類組織、各類人員的工作側重點,分工協作,構建校本德育教育合力。

2、堅持升國旗制度。嚴格執行《國旗法》,堅持每週一的升國旗儀式,組織師生在國旗下講話。

3、開展形式多樣的校園文化活動。組織學生掃墓、演講比賽、歌詠比賽、運動會等。

4、每學年評選一次“十佳學生幹部”、“十佳學生”、“優秀共青團員”和“先進性集體”等,形成良好的激勵機制。

5、淨化育人環境。建立中學生常識宣傳欄。

6、加大對校內外環境綜合治理。防止宣傳暴力、兇殺、色情、恐怖、迷信的圖書報刊、音像製品等在校園內傳播。

7、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德育工作機制。每學年對新生進行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專題講座,一次法治教育專題講座,通過家長會進行一次家庭教育專題講座。

8、積極開展“三生”教育活動。結合校本實際,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生存、生命、生活教育,使學生珍視生命,愛惜生活,從而提高學生適應社會的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

(六)後勤管理

1、建立健全各項財務制度。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合理使用學校經費,實行收支兩條線和銀行開户管理制度、現金管理制度以及“一支筆”簽報制度,執行大額開支報批制度,報賬員要按規定填報《會計報表》及相關財務資料。

2、嚴格執行財務審計制度。成立學校財務監審核小組。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學校財務進行審計,並向全體教職工公佈審計情況。

3、建立健全校舍、教育教學設施、食堂、水電、辦公用品等物業管理制度。基建和維修項目在縣教育局指導下實行公開招標或議標。

4、加強學生食堂管理,制訂並執行衞生制度和採購驗收制度,確保學生食品衞生安全。

5、嚴格就餐紀律,桌椅擦淨,排列整齊,地面、洗碗池及其他地方無亂倒的飯菜。

6、學生食堂不向外承包,堅持以服務學生、服務教育宗旨。

(七)校園建設、綠化美化

1、校園建設作好整體規劃,有計劃地組織實施,制訂落實各項管理措施。20xx年內,完成學生宿舍樓建設,文化長廊建設,食堂改造,電路改造,硬化食堂前的路面。認真搞好校園內的淨化、綠化和美化工作,杜絕隨意攀摘、踐踏花草樹木的現象

2、建立衞生包乾和檢查評比制度,抓好環境衞生,做到校內無雜草,牆壁無污跡、灰塵,地面無果皮、紙屑、煙蒂、痰跡,垃圾入箱,廁所每天打掃,定期沖洗。

3、要求實驗室、辦公室、會議室等各室的門窗、玻璃安裝齊全,桌椅排列整齊,窗明几淨,各類物件安置有序。圖書室、實驗室安靜整潔,圖書資料、報刊雜誌、實驗用品擺放整齊、方便使用。各類用房定期作安全檢查,及時維修。

4、加強學生宿舍管理。讓學生宿舍空氣流通、清潔衞生、物品安放有序,有宿舍管理規定,有住宿學生台帳等。

5、規範校內車輛擺放。校園內的車輛必須按指定地點排列整齊。

(八)安全衞生工管理

1、建立大型活動報批制度,未經縣教育局批准,不組織學校參加各種慶典活動,不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等活動。

2、加強學校安全衞生教育。組織收看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專題片等,增強師生的防範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

3、安排專職人員做好各室的通風換氣、採光照明、防火防潮防蟲等工作。

4、堅持開展安全檢查和事故防範工作。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嚴格教學設施、化學藥品、飲水飲食、取暖、用電、體育、勞動和其他集體活動等方面的管理,保證師生安全。住校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就餐,確需在校外住宿、就餐的,由學校確定專人負責,登記管理。

5、建立安全保衞制度。各室設置專人負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嚴格管理。節假日安排人員值班。

6、學校每年對學生進行一次體格檢查,建立學校體質健康卡,納入學生檔案。

(九)各功能室管理

1、實驗儀器室、電教器材必須記好物品明細帳,新添置的實驗儀器、電教器材先入帳後使用。每學年須作一次清查,易耗品、儀器、器材報廢經核實,帳面作註銷,使帳物相符。

2、儀器、器材必須專人保管、責任到人。師生不能歸個人所有。

3、保管人員要了解儀器、器材的功能、操作方法及性能,以便協助教學人員工作。

4、教師借用儀器、器材必須做好登記,按時歸還。外單位或個人借用,必須經領導、主管人員批准方可出借,若有損失,照價賠償。

5、實驗儀器的存放、保管應遵守儀器保管規則,分類存放,標好標籤,便於使用。對易燃、易爆等藥品應專櫃保管,注意安全。所有儀器、軟件資料,音像資料分門別類存放,擺放整齊便於使用。

6、各室要經常清掃,保持清潔,做好防塵、防火、防濕等工作。

(十)制度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1、健全各項常規管理制度,明確各個崗位責任目標要求。做到項目工作有要求,事事處理有依據,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縣教育局佈置的各項工作,自覺接受檢查、監督和指導,堅持重大事件、重大活動請示、報告制度。

2、健全教師考核制度。健全教師教育教學業務檔案,完善教學效果評價和教學過程監控機制,每年對教師的政治思想、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實績進行量化考核,以此作為評定職稱,受聘上崗、晉職晉級和獎懲的重要依據。

3、加強學校檔案建設。配備檔案資料櫃,設兼職管理員。學校的文書、學籍、人事、統計報表等規範齊全、分類陳列,發揮檔案資料的使用效益,逐步過度到文本檔案與電子檔案共存的管理平台。

學校宿舍申請書 篇三

尊敬的老師:

您好!我是,是初(高)**班的學生,因為家在,現一個人來到學校求學,,上下學路程比較遠,耽誤不少時間,為不影響學習,特向老師申請入住宿舍,我保證在入住宿舍後,一定遵守學校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管理,請老師考慮我的實際情況,批准入住。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四

1、學生宿舍牀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設備和用具由學校統一配備,同學之間不得隨意調換,私自佔用或挪用,並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來位置。

2、愛護室內各種設備和用具。不得私自對各種用具和設備進行增減、拆改和損壞,凡損壞空調、熱水器、門窗、桌椅、燈具等設備者,根據損壞程度照價賠償,嚴重者還要給予紀律處分。設備和用具損壞應及時報告生活老師。

3、按學校規定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牀,休息時不得竊竊私語、看書、走動等,半途起牀上洗手間應輕手輕腳,以免影響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區大聲喧譁,到處走動,嚴禁在宿舍內或走廊裏進行遊戲,追逐等活動,上洗手間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禮讓,互相體諒,不要爭先恐後,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潔美觀。值日生按時輪值清潔宿舍,宿舍各成員起牀後及時摺疊好被褥,不在室內亂寫亂畫,亂掛衣物,亂丟垃圾。上完廁所要及時沖水。不準攜帶雜物,特別是有異味的物品進入宿舍 。進入宿舍前必須保證衣物、鞋帽不粘連有髒物。襪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時換洗。勤洗澡,漱口,堅持早晚刷牙。

6、節約用水、用電,用水後及時關好水閥,晚上就寢時關上電燈。離開宿舍時要檢查空調,燈具、水閥是否關好。

7、注意用電安全,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用異物玩弄電器和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玩火、焚燒紙張等。

8、不隨便進入別人寢室,確實需進入他人寢室時,必須先經該室同學同意方可進入。非本校人員或遇見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讓其進入宿舍。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向老師或保安人員彙報。

9、上課期間不能隨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要經生活部負責人批准才可進入。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生住宿管理,優化學校育人環境,維護學生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體現良好的道德精神風貌。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在我校三牌樓和仙林校區學生宿舍內住宿的所有學生,包括我校按招生計劃統招的全日制學生和在我校短期進修培訓、訪學交流等其他學員和我校來華留學生。

第二章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四條學校學生工作處負責學生宿舍的總體規劃和牀位測算;負責學生宿舍的整體調整分配,推進學生宿舍管理規範化、科學化;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對學生宿舍進行統籌管理;負責三牌樓校區和仙林校區學生宿舍管理物業的招標和監管、指導宿舍物業履行對學生宿舍的檢查、保潔、零修等日常管理和服務的職能,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並向有關職能部門和學院通報需要其處理的相關情形。相關具體事務由學生工作處下設的學生宿舍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學管辦”)處理執行。

第五條學校教務處、招生就業處、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國際合作交流處負責提供年度招生、畢業、學籍變動等涉及學生住宿的必要信息,作為學生宿舍分配和調整的依據。

第六條學校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學院負責住宿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為規範教育,指導和督促住宿學生遵守校紀校規,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和安全防範意識。各學院根據學校學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安排,做好涉及學生宿舍的各項具體工作。研究生工作部負責確認研究生住宿許可條件。

第七條學校保衞處負責學生宿舍區的安全防範管理工作及相關案件的查辦;負責學生宿舍樓宇安防設施的維護和更換;負責督導物業管理部門做好學生宿舍防火防盜的宣傳和管理工作。

第八條學校資產管理與實驗室建設處負責學生宿舍基本房源的調配和學生宿舍傢俱購買配備、空調維修等工作。

第九條學校財務處負責確定學生住宿收費標準,並按照“學管辦”提供的學生住宿信息按收費標準收取學生住宿費。

第十條學校基建處負責新學生宿舍的規劃和建設。學校後勤管理處負責現有學生宿舍的修繕、綠化與景觀工程、水電氣設施維保、道路維修、生活服務類設施設備建設與維保以及裝修改造的具體落實等。

第十一條學校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公室負責學生宿舍的有線網絡和無線網絡的建設和維護、一卡通業務、網絡故障維修等工作。

第十二條海外教育學院負責參照本規定製訂留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並協調留學生宿舍的改造和指導宿舍物業進行留學生宿舍管理。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十三條入住須知

(一)入住學生需遵守《南京郵電大學學生手冊》及《南京郵電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中的各項規定。

(二)已辦理好開學報到手續,具有本校學籍的全日制學生,按規定繳納住宿費,即獲得本校學生宿舍的住宿資格。

(三)學生必須按學院指定的房間和牀位就宿,未經允許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和牀位或佔用其它牀位,不得私自更換門鎖。確需調整者,應填寫《學生調整宿舍申請表》經學院審核同意後,報學管辦備案,學管辦及時更改學生住宿名冊。

(四)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未經學生工作處同意,不得安排、佔用學生宿舍或在學生宿舍區範圍內從事其他活動。學校因工作需要對宿舍及牀位進行調整,住宿學生應積極配合學校的調整工作,及時自覺地到指定的宿舍牀位居住,不得拒絕調整。

(五)延期畢業的本科生不再安排住宿。

第十四條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種原因不能入住學生宿舍的學生請按有關規定辦理校外住宿手續(含在校內學生宿舍區外住宿)。對未辦校外住宿登記手續擅自在外住宿的學生,學院將給予批評教育,並按《南京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退宿須知

(一)入住學生因各種原因退宿,應在學管辦批准後辦理退宿手續。

(二)畢業生離校時須按規定辦理退宿手續。

(三)取消入學資格、取消學籍、退學、開除學籍、休學的學生持學校決定或通知辦理退宿手續。

(四)學生出現上述情況,應在三天內到學管辦辦理退宿手續,無正當理由過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退宿,學生應在退宿手續完成後三日內將所有個人物品搬離宿舍。對遺留的個人物品,學校不負責保存。

(五)學生退宿時應保證使用的住宿設備完好,如有缺損,應照價賠償。

(六)學生休學期間,應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安排住宿。

第十六條假期留校須知

(一)寒暑假期間,學生宿舍實行封樓管理,學生應離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學生,應提交《假期留校住宿申請表》,經所在學院審核批准後,交學管辦備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學生應服從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以學院為單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單獨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學生憑學生證和假期住宿證刷卡進入宿舍。

第十七條住讀學生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家住本市的學生,除節假日外,未經請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學生,一律不得外宿,節假日如需外宿,亦須請假;

(三)外出者,至遲必須在23:30前返校;如逾時返回,須在苑區值班室登記,申明原因備查。

第十八條校外住宿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學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確係解決學習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難,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須按規定申請退宿並辦理有關手續。

2.能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辦理程序

1.申請在校外住宿的學生須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學校提出申請下一學年校外住宿,並在放暑假之前辦理完相關手續。逾期將不再受理學生申請和辦理退宿手續。

2.學生提出申請,由各學院輔導員對學生申請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學生填寫《南京郵電大學校外住宿申請表》並經家長簽字同意(博士研究生的校外住宿除外,且其辦理流程由各學院自行確定)。

3.經學生所在學院核實情況並簽署意見後,學生方可到校外辦理租房事宜。

4.辦妥租房事宜後,將《南京郵電大學申請校外住宿審批表》原件、租房協議書複印件交學管辦留存備案。

5.申請表一式三份,學院、學管辦、學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學生校外住宿地點發生變更後應及時報學院和學管辦登記備案。

7.申請表審批後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應重新申請。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加強防範意識,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學生按照有關部門租房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學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學生應按時參加學校的教學、教育等各項活動。

5.校外住宿學生應定期向輔導員彙報溝通,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

6.對未經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將嚴格按校紀校規處理。

7.對已退宿的牀位,學校有權予以處理。

8.凡經批准在校外住宿者,學校原則上不再為其提供住宿場所,確因特殊情況需再回校住宿者,應在學校有條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和學管辦批准後方可回校住宿。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九條作息制度

宿舍內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和文明優雅的儀表。全體住宿學生都必須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員、服務人員的勞動,愛護公物,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牀。學生宿舍6:00開門,23:30關門。學生宿舍關門後晚歸者,應持有效證件登記並説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員許可後方可進入宿舍。嚴禁未經請假批准夜不歸宿,違反者依照《南京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安全保衞制度

(一)學生宿舍每天24小時有專職人員值班,為了學生的安全,學生應按規定在值班室進行各種登記,並配合值班員的詢問。宿舍樓實行查房制,管理員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要求查驗學生證件時,學生應積極配合。

(二)學生進出本棟宿舍時應持本人的校園卡,經門禁系統確認允許通過後方可進出,不得尾隨他人進出,不得將本人校園卡借與他人或借他人的校園卡進出。無卡闖關者送保衞處處理,卡遺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輔導員開具的住宿證明並作登記。如因故需借用本寢室鑰匙必須憑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

(三)學生宿舍實行會客制度。會客時間段為8:00-21:00,學生應在一樓公共區域會客。學生直系親屬如需進入寢室內探訪學生,在被訪學生徵得宿舍其他成員同意的前提下,來訪者應出示並交驗有效證件進行登記並經宿舍管理站同意後,方可進入學生寢室內探訪;探訪時間段為8:30~12︰00,14︰00~17︰00,探訪時長不得超過0.5小時,原則上異性親屬不得入室探訪。來訪者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

(四)全體住宿同學應共同做好防盜、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別是貴重物品及現金。宿舍人員全部外出或離校時應關好門窗,關閉電源和水電開關。發現形跡可疑者,應及時報告值班員;發現盜案,應保護好現場,並報告保衞處。住宿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貴重物品。攜帶大件物品出門時,應持本人有效證件並進行登記。

(五)學習消防知識,愛護消防設備,遵守消防規定。嚴禁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性危險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炒菜、煲湯、做飯;嚴禁一切在學生宿舍點蠟燭、點煤油燈、焚燒紙張物品等使用明火的行為。發現火警,應及時報警、鎮定疏散。

第二十一條宿舍水電

(一)嚴禁將違章電器帶入宿舍和使用。學生宿舍違章電器是指在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中明確禁止使用的電器,電水壺、電飯煲、電熱杯、電磁爐、微波爐、熱得快、蒸煮器、電爐、電熨斗、電炒鍋、電暖器、電熱毯、電曖寶、電吹風、電捲髮器、電暖鞋器、帶電加熱功能的飲水機、電冰箱等不論功率大小,均屬於學生宿舍嚴禁使用的違章電器;凡是無3C認證,不符合質量規範的電器產品,不論其功率大小也屬於違章電器。嚴禁在學生宿舍給各類電動車電池充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網線;嚴禁將枱燈、筆記本電腦直接放在牀鋪上使用;嚴禁無人值守時充電。違反以上安全規定者,除暫扣違章器具外,依照《南京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二)節約用水,隨手關好水龍頭,出現漏水或設施損壞現象,及時報修。

(三)在提供公共電熱開水器的樓棟,住宿學生應節約使用開水,勿浪費水電資源。

第二十二條宿舍傢俱及公共設施管理制度

(一)學生宿舍內設備、設施如需維修,學生在宿舍管理員處填寫報修單,屬於物業維修的,由物業維修部門每天安排人員負責及時修復;不屬於物業直接維修的,由物業幫助聯繫維修。宿舍樓內走道、門廳等公共場所的設備、設施,由物業負責專人聯繫報修。

(二)學生在使用宿舍內提供的公用設施時應愛護公物,按章佈置、裝飾。

(三)宿舍內的傢俱等設備按規定配給,編號使用,責任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為損壞,不得挪用別處傢俱。

(四)不得將宿舍鑰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調換門鎖或另加掛鎖。

(五)宿舍設備如有損壞,應及時報修;如屬於自然損壞,免費修理;如屬於人為損壞,按價收取維修費用和材料費。

第二十三條宿舍文明衞生管理規定

(一)愛護宿舍區的花草樹木,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綠化,不得踐踏、挖掘、刻劃、攀折花草樹木或在樹枝上晾曬物品。禁止攀爬門窗、頂樓、欄杆等危險行為。

(二)宿舍樓內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由專職清潔員負責打掃,每天清掃2次。學生應將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內,不得在走廊、樓道堆放垃圾。

(三)學生按照要求,搞好寢室內衞生。堅持每日清掃,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住宿學生必須堅持每天做好宿舍內部個人衞生,保持牀鋪、桌面及書架等處的整齊潔淨。值日生應當每天清掃客廳、衞生間、洗漱間、浴室、陽台的地面,清潔水池、門窗、蹲坑及牆面等公用部位,將垃圾送到指定地點。

(四)遵守宿舍公德,保持樓道暢通、整潔。禁止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污水、污損牆面、高空拋物、或在走廊、樓道堆放雜物。禁止在傢俱、門窗、牆壁上亂塗寫、亂刻劃、亂張貼。一經發現,當事人必須承擔恢復原樣的費用。禁止將傢俱任意挪位。

(五)為避免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應保持宿舍安靜。嚴禁在樓道內進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貝音響、大聲喧譁或高聲唱歌等喧鬧行為。

(六)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動物和種植有害植物,違者將對所飼養或種植的動植物予以清出宿舍處理。

(七)未經學校允許,嚴禁在宿舍區集會、遊行或從事宗教活動。

(八)為維護宿舍區內的秩序與安全,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准,不允許任何個人、單位、團體在宿舍區內從事經營性活動、收費服務活動或者中介代理活動。

(九)嚴禁在宿舍區內隨意張貼廣告。在宿舍區內信息欄張貼海報,應經學管辦批准。

(十)未經允許,不得在宿舍區內停放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等各種電池驅動的車輛;嚴禁將自購的傢俱及磚石、木板等雜物帶入宿舍。未經許可,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學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嚴禁在宿舍內吸煙、亂扔煙蒂。

(十二)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麻將、賭博或觀看、傳播非法的書刊、音像資料和其他非法網絡信息。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二十四條為了更好地培養學生良好的文明生活習慣,樹立美好的精神風貌,建立學生宿舍個人積分評估制度,作為學生宿舍表現的獎懲依據,每學年進行一次“示範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寢”、“宿舍文明標兵”評審獎勵,評選出“示範宿舍”、“文明宿舍”的宿舍長可參評優秀學生幹部。

第二十五條參照《南京郵電大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評辦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給予通報表揚,頒發榮譽證書並酌情給予物質獎勵。有特別貢獻者將上報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獎勵。

(一)預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發生表現突出的;

(二)檢舉、揭發違法犯罪人員,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有功的;

(三)疏導、調解民間糾紛,防止矛盾糾紛激化,避免重大安全事件發生的;

(四)對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提出建議,被採納後社會效果顯著的;

(五)其他為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六條參照《南京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在學生宿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紀律處分,其中受到警告處分(含警告處分)以上的學生不得參評“宿舍文明標兵”等個人獎項,所在宿舍不得參評“示範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寢”。

(一)經商,違章派發或粘貼傳單、廣告;

(二)故意損壞公物;

(三)使用違章電器、私拉亂接、使用明火、亂扔煙頭或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性危險品和有毒物品、管制刀具;

(四)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動物和種植有害植物;

(五)盜竊他人財物,敲詐勒索錢財等違紀違法行為;

(六)高空拋物等危險行為;

(七)酗酒;

(八)阻礙工作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侮辱、辱罵工作人員;

(九)賭博;

(十)觀看、傳播非法書刊、音像資料和其他非法網絡信息,傳播迷信思想及偽科學。

(十一)打架鬥毆,尋釁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誣陷他人;

(十二)其他違反校紀校規和國家有關法規的行為。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20xx年9月起施行。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六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紀律

負責人:學校鄢xx老師以及當日上晚自習老師

1、熄燈鈴響後及時熄燈,熄燈後在宿舍內影響其他人休息者(如説話等),一次扣宿舍全體1分;

2、私自更換房間者,每人次扣2分;

3、帶外來人員到宿舍就寢者,每人次扣5分;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二、宿舍衞生(衞生分10分)

1、地面(3分):乾淨,牀底無雜物,宿舍內無衞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2分):窗玻璃乾淨無塵土、無貼畫等,窗台乾淨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3、牀上(2分):被子、枕頭摺疊擺放整齊,統一放在牀尾一端;牀面伸展、乾淨,無雜物;

4、物品(2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不得亂放;

5、牆壁(1分):牆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亂掛物品。

其他:

1、在宿舍內外亂扔垃圾、亂倒髒水者,每人次扣1分;

2、損壞宿舍公物者,扣宿舍全體2分;

3、在牀、門、窗户、牆壁等處亂塗亂畫者,扣1分;

4、在宿舍打牌,玩遊戲者每人次扣10分。

三、檢查、獎懲

1、各寢室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衞生、紀律等管理事務,如有情況及時向相關老師反映;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舍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衞生情況;

3、宿舍紀律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教師檢查完成,並且納入管理範圍。

4、宿舍衞生由學校集中檢查,衞生每週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根據每週積分情況,第一名宿舍評為“文明宿舍”,併發放獎金(10元),最後一名宿舍每人次罰一元(上交給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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