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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學校演講稿多篇

法制學校演講稿多篇

法制學校演講稿多篇

法制學校演講稿篇1

尊敬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我是五年級的崔豔軍。今天我講話的主題是“安全在我心”

我們的生活總是離不開安全兩個字。那麼安全究竟是什麼?安全就是愛護和保護人的生命不受損害。有了安全,家庭才會有歡樂和温暖;有了安全,校園的幼苗才能茁壯成長。有了安全,社會才會更和諧。據調查顯示,我國中國小生因溺水、交通事故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起。

同學們,讓我們將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們自己的安全上吧。為此,要求每位同學時刻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同學們,在上學、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規則。違反了交通規則,可能會給我們帶來什麼樣的後果,你想過沒有?可千萬別存僥倖心理;我們中的個別同學,溺愛於進“營業性網吧”玩遊戲,這不但把珍貴的時間和美好的青春浪費於遊戲中,同時你注意到了“網吧”中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了嗎?在這人員複雜,烏煙瘴氣的環境中,各種傳染病、消防隱患等不安全因素相當凸現,難道你熟視無睹嗎?

另外,在日常生活中,若與他人發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靜清醒地思考該如何妥善處理,卻不可一時衝動而鬥毆。

讓這些無謂的“離去”少些再少些吧,讓“安全的承諾”多些再多些吧!

謝謝大家!

法制學校演講稿篇2

尊敬的老師、各位同學:

大家好!

很高興能有這樣的機會和大家一起來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一、什麼是未成年人?

法律規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

二、簡要講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1991年9月4日通過,1992豐1月1日起施行。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把他們培養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三、主要講述:《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9年6月28日通過,1999年11月1日施行。

近年來,我國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數逐年增多,並且向低齡化、團伙化、惡性化趨勢發展,對社會穩定造成了一定危害。還處於花季的少男少女,有些卻已淪為罪犯,或者正向着犯罪的方向滑落,這不能不使青少年的成長問題再次受到社會的關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引導他們健康成長,是家庭、學校、社會共同的責任!

5大原因誘發少年犯罪

據調查,未成年人犯罪羣體多具有如下五種特點:一是文化程度低,認知能力差;二是自我評價高,喜逞強好勝;三是哥們義氣重,常拉幫結夥;四是自控能力差,多行為盲動;五是貪圖享受,厭惡勞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四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一)曠課、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三)打架鬥毆、辱罵他人;

(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第三十四條本法所稱“嚴重不良行為”,是指下列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

(一)糾集他人結夥滋事,擾亂治安;

(二)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

(三)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

(四)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製品等;

(五)進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

(六)多次偷竊;

(七)參與賭博,屢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

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自我防範

第四十條未成年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道德規範,樹立自尊、自律、自強意識,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

自身方面的原因:

未成年人自身素質差,是最終導致他們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一些未成年人由於平時放鬆對自己的要求,染上了賭博、酗酒等惡習,有的未成年人從小嬌生慣養,養成了好逸惡勞,暴戾(兇殘)的性格,一旦遇到挫折或不能滿足自己的要求,往往採用極端的手段宣泄自己的不滿,導致違法犯罪的發生。具體表現在:

首先,自我中心意識太強。現在的未成年人,很多是獨生子女,他們長期生活在“大家圍着轉”的環境中,加之部分家長的溺愛、嬌慣、儘量滿足他們的各種慾望和要求,甚至是不合理的要求,結果使他們逐漸養成了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為所欲為、任性、自私、霸道,他們只注重自己的感受,很少甚至不顧及他人的利益,爭強好勝但缺乏進取心和責任感,甚至為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

其次,感情脆弱,承受挫折的能力差。現在的未成年人在成長過程中大都一帆風順,沒有遇到過什麼大的挫折,心理承受挫折能力非常脆弱,稍遇不順時,往往表現出過分的失望,自暴自棄,如果不加以正確引導,很快就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最後,好逸惡勞、依附性強而自理能力極差。很多未成年人一直生活在“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優越家庭環境裏,從小養成了鄙視勞動、厭惡勞動的不良習慣。生活上依賴性強,自理能力差。因此,一旦當他們賴以生活的經濟來源喪失,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就會用違法犯罪行為去維持其好逸惡勞的習慣,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希望同學們爭做知法、守法模範,以遵紀守法為榮,違法亂紀為恥。用法律做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敢於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

最後,祝各位老師,工作順利,各位同學,學習進步!

法制學校演講稿篇3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好!

安全這個永恆的主題,今天我們再一次提起它,心裏總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麼?安全就是愛護和保護人的生命不受損害。安全就是一種尊嚴,它既是對他人的尊重,也是對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會有歡樂和温暖;生活中,擁有了安全,就有歡聲笑語。但是據調查顯示,我國中國小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築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

童年,不應該被這些血淋淋的數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國家教委等單位聯合發出通知,決定建立全國中國小生“安全教育日”制度,並將每年3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一作為“全國中國小生安全教育日”。今天在這個特殊的日子裏,讓我們將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們自己的安全上吧。為此,我要求每位同學時刻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同學們,在上學、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規則。違反了交通規則,可能會給我們帶來什麼樣的後果,你想過沒有?可千萬別存僥倖心理;我們中的個別同學,不遵守交通規則橫穿馬路。那麼怎樣走路才能保證安全呢?我的回答是:“行人要走人行道,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千萬不要在馬路上打打鬧鬧,追逐嬉戲,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猛跑,與車輛搶道。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若與他人發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靜清醒地思考該如何妥善處理,卻不可一時衝動而鬥毆釀成災難。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這一切必須以人身安全為前提。我們的安全不僅關乎我們自己,更關乎着我們的家人、朋友,甚至社會各界關注我們成長的人。

讓這些無謂的“離去”少些再少些吧,讓“安全的承諾”多些再多些吧!

謝謝大家!

法制學校演講稿篇4

同學們:

大家好!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學法、知法,爭做守法、用法的中學生》。

談到“法”這個字,我想大家都不會陌生,或多或少對它都有一定的瞭解。那什麼是法?我認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認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對人的思想進行點拔,行為加以制約。21世紀是一個法制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話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軌道運行,否則就會發生天體大碰撞;馬路上的車輛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然就會發生交通事故。我們生活在社會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約束,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一旦違反法律,也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我們青少年在身體發育成長的同時,也是世界觀、人生觀逐步形成的關鍵時期。我們面對的世界,有鮮花也有野草;有陽光燦爛,也有夜暗陰霾,有攜手同歌,也有拼搏競爭;在我們渴求知識,崇尚善良的同時,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會風氣影響,被愚昧左右和慾望誘惑,從而出現違紀、違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們要從小就學法、知法,才能宏揚正義,遠離邪惡。

人們常説,家庭教育是我們的第一堂課,父母是我們的第一任老師.記得班裏曾做過一次試驗.老師問:“如果有人欺負你,你怎麼辦?”竟然有半數以上的同學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師接着問:“為什麼?”那些同學便説:“爸爸媽媽告訴我,人在社會上要厲害一些,不能受窩囊氣.”我慶幸,我沒有生活在那樣的家庭裏,我慶幸,爸爸媽媽從沒用這樣不正確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齡人的話仍讓我震驚.大人們是注意言傳身教的啊!難怪因早戀而懷孕的少年犯劉美娜對着她的父親指責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你有什麼資格管我!”家庭教育的影響,難道還不足以引以為戒嗎?

當今,最普遍也是最為人們關注的話題,大概是“校園勒索案件”了吧.前些天在電視上播放的《今日説法》欄目中,看到這樣一個案例:16歲的中學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謂的學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長説明,終於老羞成怒,用匕首將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這樣親手毀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小天的失足,讓我們為之謂歎,為之惆悵,為之痛心,為之惋惜……但我們能做的,難道真的就只有這些嗎?設想一下,如果小天被逼無奈時能用“法”維護自身的權益,這一切悲劇恐怕就不會發生了吧!

但是對於我們中學生來説,我們或許只是一個正在叩響法制大門的學生,對所謂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時代的朝陽,法制對於我們來説再也不是一個陌生的名詞了,它引導着我們的生活,引導着我們的學習,引導着我們前進的步伐。作為21世紀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學習、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識,才能邁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長,打好基礎是人生之旅的關鍵所在。我們廣大青少年只有認真學習法,才能在未來做一個知法的人;因為只有知法,才能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只有我們自己守法,才能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進而藉助法律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國家的利益,維護法律至高無上的尊嚴!

朋友們,青少年是國家的未來,未來的國家是法制的國家,而法制的國家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創造出來,正如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説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我們今天的中學生是明天國家各項事業的接班人,將要承擔依法建設國家、依法管理國家、依法發展國家的神聖使命。我們只有將法伴隨於我們的身邊,從自己做起,宏揚法制精神,學法、知法,做守法、用法的中學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後,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説:“看,我們做到了!我們做到了‘法在我身邊’!我們無愧於自己,無愧於國家,無愧於這個時代!”

我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法制學校演講稿篇5

尊敬的領導、各位老師、同學們:

很高興與大家一起以這種方式迎接12.4法制宣傳日的到來。首先請允許我代表東西溪派出所向戰鬥在教育一線的園丁們致以由衷的敬意,並向孜孜以求的莘莘學子們問好!我今天宣講的題目是《青少年知法、懂法才能健康茁壯地成長》。

講到法,首先我們要明確:什麼是法?有句老話講:無規矩不成方圓。這規矩就是規範。這規矩往大里講就可成為法律。沒有規和矩就劃不成方和圓,有規矩就有了約束力。法就是具有約束力的規範。那法與道德、紀律有何不同呢?法是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約束人們行為的規範,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法律給人們行為提供了一個明確的界定。因此要做一名合格的優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知法、懂法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不違法。那什麼是違法呢?就是違反了法律規定的行為。法律明令禁止不可以做你卻做了,這就是違法。違法可分兩種:一般違法和嚴重違法。一般違法指的是行為觸犯了法律但尚不構成犯罪的。嚴重違法指的是觸犯了刑律構成犯罪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就青少年學生而言,由於不懂法而違法的事時有發生。因此認真學習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我們的健康成長是非常有益的。

為什麼要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呢?是因為一般違法的適用法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你認真學習、瞭解、領會了法律的內涵,就可使你的行為規範。從而避免違法甚至犯罪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八號發佈,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本法共六章,119條,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是處罰的種類和運用,第三章是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和處罰,第四章是處罰程序,第五章是執法監督,第六章附則。涉及違法行為名稱有151個。

那麼哪些行為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適用範圍呢?那就是: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法律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與治安管理處罰。

下面我們具體瞭解一下有哪些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應受到何種處罰: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羣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強行進入場內的;

(二)違反規定,在場內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標語、條幅等物品的;

(四)圍攻裁判員、運動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

(五)向場內投擲雜物,不聽制止的;

(六)擾亂大型羣眾性活動秩序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條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三條第一項刻劃、塗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蹟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以上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部分內容,我所摘錄的部分,我認為與同學們的成長關聯密切。青少年,年少氣盛,血氣方剛,初生牛犢不怕虎,往往是一時衝動不計後果,結果一失足成千古恨,下面讓我們來看看發生在我們身邊的真實案例:

案例一:楊某(男,24歲),某廠工人,2008年7月3日上午十時許,去縣城南大街商店買了一個西瓜,並讓售貨員給切開口,楊某見西瓜是生瓜,要求換一個,售貨員不給換,雙方先是激烈爭吵,繼而相互毆打,先是楊某用西瓜打周某,周某順手用算盤還手打楊某,楊某抓住算盤又打了周某,這時,另一售貨員張某也來助打,用雨傘打了楊某一下,楊某就繞開櫃枱打張某並踢了周某小腹一腳,後被制止,經醫院檢查,周、張二人多出軟組織挫傷。

這是一起比較典型的毆打、傷害他人的違法行為,小事引起,後動手毆打致人受傷。雖不屬於尋釁滋事的犯罪行為,但屬於情節輕微的危害他人人身的行為。因此,分別給予周某、張某、楊某五至十天的行政拘留及兩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案例二:某地一男青年趙某,20歲,於2009年5月1日上午10時許,在河北承德避暑山莊參觀遊覽時,明知該山莊某建築是國家重點保護的文物,並嚴禁污抹或刻劃。但趙某卻用水果刀在該古建築上刻劃了“趙某於2009年5月1日到此一遊”字樣,當即被管理員抓獲並送往派出所。對此,公安機關給予了警告並處二百元罰款的處罰。

案例三:某中學高一學生因病去縣醫院治療,治療過程中突發疾病死亡。家長認為是醫療事故造成孩子死亡,於是在醫院設靈堂,燒紙錢。燃放鞭炮,致使醫院的醫療工作不能正常進行。這是一起擾亂公共秩序的案例。因事出有因,情節輕微、危害不大,尚不構成刑事處罰,但應給予治安處罰,即處警告及二百元以下罰款。

案例四:某中學學生張某,男,十五歲,在家中聽説了某地發生了大規模的疫情,他道聽途説之後,便在校園裏見同學便説:我縣爆發了大規模的疫情,縣城很多學校都放學了。結果學生們人人自危,無心學習,以致很多學生不敢到校讀書了。

後經學校調查,方知謠言的源頭是張某。由於張某謊傳疫情,製造混亂,擾亂了社會秩序,本應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但考慮到張某不滿十六週歲,免於拘留,由其監護人繳處200元罰款。

同學們,你們恰同學少年,正是指江山意氣風發之時。未來是屬於你們的。由衷希望你們在成長的道理上學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優秀公民。最後祝老師們工作順利,同學們學習進步!謝謝大家!

法制學校演講稿篇6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同學們,當文明學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並時刻以法律為準繩,規範自己的言行,監督自己的行為,嚴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長。這是我們學會做人的前提。

同學們,你們雖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識,有了一定的獨立意識,普遍希望得到社會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讚揚。以體現自己在社會中的價值。但年齡特點決定了同學們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該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識的淡薄,而導致一些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

有些現象我們學校也曾發生過,比如:有的同學在我們學校上學的時候,不遵守紀律,不聽老師的教育,愛小偷不摸,小到幾塊錢,大到幾百塊、手機、mp3等等。還有的同學很衝動,為了一點小事,大打出手,總之小小的年紀,就已經有了許多劣跡。

還有一些同學與社會上的一些青年交往密切,時常出入網吧、電子遊戲廳、酒吧、歌舞廳等場所,對你們的成長就極為不利,你們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廢學業,甚至犯罪。因此我們要儘量禁止去這些營業性場所,來儘量減少直至完全避免犯罪現象的發生,同時在上網時一定要注意交友安全。

藉此機會,我特別向大家提出幾點希望:

1、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認真履行《中國小生一日常規》和《中國小生守則》,用校紀班規約束自己的行為,做到嚴格遵守。因為遵守紀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礎的環節。

2、履行的法律義務和責任,自己所擁有的權利,自己應明確地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要學會對自己行為的控制,增強法制意識。樹立自尊、自律、自強意識,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能力。

3、胸懷寬闊

因小事激化同學矛盾,雙方要退讓一步,積極化解矛盾,雙方應該冷靜地處理,而不能説一些刺激性的話語、做一些挑逗性的動作而激化矛盾,更不應該大打出手,造成嚴重的違紀現象。如果盲目衝動約請校外人員,性質會發生更嚴重的變化,將會受到學校的嚴肅處理,直至法律的嚴懲。

同學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任何醜惡的、不良的行為和習慣,我們都應堅決制止,決不含糊。讓我們攜起手來,認真學習、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自覺抵制各種不良現象,一起學法、知法、守法。用我們美好的心靈去淨化身邊的醜惡,用我們靈巧的雙手共建人類的文明,共創和諧校園。

法制學校演講稿篇7

老師們,同學們:

下午好。我是x校法政學院法學系的大三學生,受區政府的聘任,我擔任本校的法制輔導員。在未來的一段時間裏,我將會在本校進行相應的法制宣傳。

上星期三下午,我陪同我們學校的學生代表去參觀了看守所,並在回學校後給他們進行簡單的講解以及回答他們的疑問。今天,我想通過學校的廣播,給大家簡單地講一下關於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相關問題,這也是今年霞山區“關愛行動”的重中之重。由於時間有限,我並不能把所有的問題都在這裏講清楚,所以今天也就簡單講述一下一些概念性的理論性的知識。或許同學們有些會聽不懂,我等一下講完之後,也會去各個班級的教室看一下,如果同學們在聽的過程中有什麼問題也可以記下來,等到我去了你們教室的時候就可以向我提問。

要講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先弄清楚三個概念。一個就是法律,一個犯罪,還有一個是未成年人。(請老師將三個關鍵詞寫在黑板上,謝謝)先來説説法律。可能很多同學會認為,法律就是懲罰壞人的東西。其實這樣的理解是錯誤的。國家法律的制定,是對每一個公民而言的。法律賦予了每一個公民各種各樣的權利和義務,我們就必須嚴格遵守法律的規定。從一定程度上來説,法律是約束公民的自由的,但是這並不意味着我們就完全沒有自由。法律之所以要限制我們的自由,是為了讓我們獲得更多的自由。就比如開車,只有你遵守交通規則了,別人才能更有自由的開車;也只有別人遵守了交通規則,我們的駕駛才能更自由。所以,這種自由的約束是相對的。法律就是給我們一定的規則,我們就要去遵守,否則,就將得到法律的懲罰。

第二個,就是要來講講犯罪。什麼是犯罪呢,從法律角度來講,就是觸犯了刑法的行為就是犯罪。再具體點説,就是任何會造成社會危害的,依法律必須得到刑法處罰的行為就是犯罪。通俗一點來講,就是説,只要你的行為是觸犯了我國刑法的規定,就會構成刑法當中規定的某種罪,這就是犯罪。例如我們平常經常説到的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盜竊罪罪等等。

最後就要來説説未成年人。依據我國的法律規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週歲的人。也就是説,在十八週歲以下的,就都是未成年人。説到這裏大家就會有疑問了,也就像上個星期去參觀看守所有個同學向我提出的問題。那就是“不是要十八歲以上才會被抓的嗎”。這點是錯誤的。並不是説只有十八週歲以上的才會受到刑罰處罰。我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出於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但並不意味着未成年人犯罪就不用受到刑法處罰。我國刑法當中規定的,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是相對刑事責任年齡,也就是説,在14歲以上16歲以下犯了八種暴力犯罪,即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就要受到刑法處罰。另外,已滿16週歲的是完全刑事責任年齡階段,也就是16週歲以上的不管犯了什麼罪都要受到刑法處罰。但是,在犯罪時或者審判時不滿18週歲的,不能判死刑。這也就是對未成年人的保護。還有,就是不滿14週歲犯罪的,則依法責令家長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可以由政府收容所教養。我國已於1999年頒佈實施了《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中就有各種條款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進行了一些規定。

那麼,為什麼區政府今年會把這項活動作為重頭戲呢?為什麼要在各中國小中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活動呢?

根據調查資料表明,未成年人犯罪率近幾年來逐年上升,這也就意味着有不少未成年人因犯罪而被關進看守所或監獄。在這個本應該在寬敞明亮的教室裏學習知識的花季年齡,卻因為一步之差被關押在冷冰冰的牢房裏,與外界隔絕,得不到父母和學校的關心和關愛,這是多麼可憐多麼可悲的一件事啊!這當中有相當一部分就是在校不好好學習,經常逃課,去網吧上網,揭示了社會上的不良青年,於是逐漸產生了厭學心理,在他們的誘導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最終被公安機關逮捕,關進牢房。

因此,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意義重大,同學們應該深刻認識到犯罪的嚴重性,千萬要杜絕與不良青年、犯罪團伙的來往,而自己也不要因為一時的好奇、尋找刺激而以身試法,這樣的結果只會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同時,要正確運用網絡這一工具,不要去網吧,不要上非法網站,應該利用網絡學習更多隻是,提高自身的素質。

要如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呢,以下就是我的幾點建議和意見。

一,建立家長與學校溝通制度。即家長定期向學校通報子女在家裏的表現,學校也應作出相應規定,使之制度化,從而使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形成合力。做好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預防犯罪工作,僅僅依靠學校是不夠的。在改革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形勢下,社會經濟的多元化和道德的多層次化,使未成年人在成長中面臨的社會環境更加複雜,這就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關心和幫助。

二,改革傳統教育模式,努力提高學校對在校生的管理水平。在校學生的犯罪率雖然很低,但從學校走出的“問題少年”卻不少,他們走上社會後很容易犯罪。因此中國小校應擔負起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責任。根據調查,在一些中學裏,有不少學生被視為差生,這些學生一般難以得到老師的關懷與鼓勵。他們到社會上之後,很容易被犯罪團伙拉下水。有不少未成年犯罪的起因就是厭學、輟學、逃學,到網吧、歌廳等娛樂場所結識了社會上的不良人物,從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在校園開展模擬法庭活動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很好形式。開展模擬法庭活動,搭建了一個校園普法的平台,營造一個普法的'氛圍,讓學生學法、知法、守法、用法。模擬法庭選取真實案例是對全校師生的一次生動深刻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也是一種自我教育的有效方式,提高學生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要利用課餘時間多學習關於法律方面的知識,很多時候,犯罪與不犯罪僅僅是一步之差,所以要認識法律,懂得法律。

今天我要講的內容就這麼多,希望同學們都能夠用心去體會我所講的內容。你們都是祖國的花朵,都是未來的棟樑,我希望同學們都能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從今天開始,在學校要聽校長老師的話,回家要聽爸爸媽媽的話,不要上網吧、歌廳等娛樂場所,杜絕與社會上不良人士的來往,配合警察叔叔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同時,還要嚴於律己,遵紀守法,做個守法的好公民,將來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為祖國的現代化建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成為祖國的可塑之才。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接下來,我就到各個班級的教室,如果同學們有什麼問題,都可以向我提問,或者來到學校隊部室諮詢,每週一下午我都會在隊部室接受大家的諮詢。如果大家有什麼學習、生活上的困惑或苦惱,也可以書信形式投入大隊部的悄悄話信箱,駱老師和我會盡量為大家解決這些困惑,做同學們最好的聽眾和好朋友。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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