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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的建設

淺談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的建設

---以基層法庭為視角

淺談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的建設

論文提要:

新中國成立70年來,我們黨領導人民不斷探索實踐,逐步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為當代中國發展進步提供了根本保障,也為新時代推進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設提供了重要經驗。法院作為司法審判部門,就要求我們在行使審判權的過程中真正的服務人民羣眾。而作為法院的基層服務部門,基層法庭是一個整個法院甚至司法系統的表率,而隨着現在基層法庭的承擔的功能越來越多,建立一個完善的、佈局合理的服務部門,不僅能最大程度的滿足人們羣眾方便、快捷、高效、便民的要求,也能最大程度優化法院的職能要求,對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和親和力也有很大程度的幫助,因此,“現代化訴訟服務中心”由此誕生。

全文共6001字。

關鍵詞:現代化訴訟服務中心 基層法庭

主要創新觀點:

首先,本文主要通過重新審視近年來現代化訴訟服務中心的改革,理性認識基層法庭在訴訟服務中心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基層法庭是提升審判質效的關鍵力量。本文從基層法庭的性質、地位、工作職責、任職、來源、考核等方面進行描述,希望有效地實現基層法庭資源的優化配置。

以下正文:

一、 現代化訴訟服務中心的概念及來源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在長期實踐探索中形成的,是人類制度文明史上的偉大創造。建立什麼樣的國家制度,是近代以來中國人民面臨的一個歷史性課題。實踐證明,我們黨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結合起來,在古老的東方大國建立起保證億萬人民當家作主的新型國家制度,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成為具有顯著優越性和強大生命力的制度,保障我國創造出經濟快速發展、社會長期穩定的奇蹟,也為發展中國家走向現代化提供了全新選擇,為人類探索建設更好社會制度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對新時代推進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工作作出“要加快推進跨域立案訴訟服務改革,推動訴訟事項跨區域遠程辦理、跨層級聯動辦理,解決好異地訴訟難等問題”“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等指示要求,對做好新時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工作指明瞭方向。最高人民法院在“五五改革綱要”對訴訟服務工作作出具體規劃。訴訟服務中心現代化建設是推動實現全省法院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通過集中處理事務性工作、就地化解簡單糾紛,可以有效保障、帶動和促進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的高質量發展。訴訟服務中心這個概念首先是由現任天津高院院長李少平在天津法院系統建立的,服務中心包括了“提供導訴、訴前調解、立案審查、案件查詢、材料收轉、聯繫法官、判後答疑”等一系列服務,目的就是讓當事人能夠在法院得到方便快捷的服務。現在各基層法庭訴訟服務中心的建設大多也是按照這些功能進行的,只是根據不同的法院設立的功能不同,但大都大同小異。

二、現代化訴訟服務中心建立的必要性

(一)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和親和力的有效措施。

作為人民法院的基層單位,是當事人來到人民法院首先接觸到的部門,其工作態度和辦事的效率等會給當事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良好的服務和健全的功能會讓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化小,也會對法院留下良好的印象,反之,則會讓當事人對法院產生反感、不信任,這種情形有可能會帶到後面審判執行中,不僅對司法的公信力有影響,也可能引起設法信訪問題。

(二)是司法公開的必然要求。

近年來,全國法院按照周強院長在2015年合肥會議上提出的系統化、信息化、標準化、社會化“四化”建設要求,堅持改革不懈怠、 創新不停步、為民無止境,全方位加強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為羣眾服務,為審判提速,為社會解紛,為法治助力,為中國添彩,基本形成訴訟服務大廳、訴訟服務網及移動終、12368訴訟服務熱線“三位一體”工作格局。全國3450家法院建成訴訟服務大廳,總面積182.1萬平米,平均面積527.7平米。全國2995家(82.7%)法院開通訴訟服務網;1623家(44.8%)法院建成訴訟服務APP等移動終端;1924家(53. 1%)法院運行律師服務平台,為當事人和律師提供方便快捷的線上掌上服務。全國2813家(77.6%)法院設立12368熱線,2018年接聽來電360多萬通,及時有效地迴應了羣眾訴求。通過不斷完善訴訟服務中心的聯公開、諮詢查詢和釋明答疑等服務功能,切實保障了當事人的知情權和監督權。通過訴訟服務中心的引導分流、訴前調解和訴調對接等工作機制,其實保障當事人的選擇權和表達權。

三、基層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的現狀

由於對現代化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的必要性,本人對訴訟服務中心的建設和運行情況進行深入探討,並結合其他基層法庭的建設情況,認真分析總結現大多基層法庭存在的問題。

(一)訴訟服務中心所涉的功能眾多,但分工不明確。

現代訴訟服務中心有“八大功能”,即立案審查、救助服務、查詢諮詢、材料收轉、訴訟引導、訴前調解、信訪接待、判後釋疑,但大多基層法庭的訴訟服務中心只有立案和接待兩個窗口,沒有仔細劃分和明確職能。

(二)人員配備不齊。

基層法庭作為一個服務性的部門,在涉及一系列的工作要求的同時,沒有專門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大多都是法官助理處理,法官數量較少,而且法官不僅要審查立案,有一部分法院的立案法官還要辦理部分案件,如特殊程序案件、訴前調解案件等,在當事人眾多的時候就會造成混亂不堪、應接不暇的情形。

(三)軟硬件配備不齊。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及省、市有關部門的要求,基層法庭的訴訟服務中心建築面積須達到五百平方米以上,要為到法院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提供一站式的服務。而現有的基層法庭訴訟服務中心大多甚至説絕大多數沒有達到這個要求,有部分基層法庭甚至沒有專門的辦公室給當事人提供訴訟服務。

(四)基層法庭立審不分。

基層法庭的職責只應按照民訴法的相關規定對是否符合立案條件進行形式上的審查,但由於現在對涉訪涉訴的案件的管控以及對立案變更率的嚴格要求,立案的時候大多不僅要對形式進行審查,有時候還要對實體問題進行審查,這樣就會大大的增加立案法官的工作量,導致立審不分的情況。

(五)涉訴信訪維穩工作職責不明。

大多基層法庭的涉訴信訪工作都歸於一兩個法官助理負責,但實際涉訴信訪維穩工作是貫徹於整個訴訟活動的,各個環節的主體不明確,導致訴訪不分的情況。

四、現代化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的建議:

(一)全面推進一站式多元化糾紛解決平台建設。

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訴源治理,構建多層次解紛機制,促進矛盾糾紛多渠道化解。主要有五項舉措。一是強化訴訟服務中心“門診室”解紛功能。通過在訴訟服務中心搭建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律師調解、行業調解、商事調解等訴訟服務平台,完善與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等對接機制,形成立案前多元化解和立案後“分調裁審”相結合的解紛模式。二是加快推動“分調裁審”機制改革。分是指案件的分流,調是指調解,裁是指速裁,審是指快審。通過整合訴前輔導、多元化解、訴非銜接、程序分流、特邀調解、司法確認、簡案速裁等功能,為人民羣眾提供快速解決糾紛的各項服務。三是提升案件分流質效。實現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四是積極適用調解速裁程序。目的是打造基層法庭簡單案件在訴訟服務中心通過調解、速裁、快審一站式解決,複雜案件由專業團隊精細化審理的新格局。五是強化在線調解平台應用。充分運用信息技術手段,打造在線解紛模式。  

(二)整合服務功能,打造集約化訴訟服務中心。

目的是處理服務羣眾與服務審判的關係,持續深化“只跑一次”改革,健全線上“一網通辦”、線下“一站服務”的集約化訴訟服務機制,主要有五項舉措。一是完善訴訟服務大廳基礎建設。既要做好訴訟服務大廳周邊配套建設,方便羣眾進出,又要配齊便民服務設施設備,配置雲櫃等文件智能收轉設備,努力為羣眾提供方便快捷的訴訟環境。二是加強法庭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力度。通過將更多資源用在基層建設上,擴大訴訟服務輻射面,構建全覆蓋的訴訟服務網絡,讓司法更加貼近羣眾。三是構建社會化服務機制。支持社會第三方駐點開展矛盾預防、糾紛化解、司法輔助等事務,為當事人提供優質便捷的訴訟服務。四是全面促進訴訟服務中心集約化。統籌考慮訴訟服務與審判工作關聯性、耦合性,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將送達等審判輔助性、事務性工作以及部分審判工作集中到訴訟服務中心,由專門人員統一辦理,最大限度提升工作效率。五是合理劃分功能區域。訴訟服務大廳設立導訴分流區、登記立案區、調解速裁區、信訪接待區、綜合事務區、自助服務區、便民服務區、法治宣傳區等功能區域。

(三)加強信息技術融合應用,打造智能化訴訟服務中心。

目的是推動現代科技與訴訟服務深度融合,完善網上訴訟服務平台,拓展自助服務領域,提升訴訟服務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主要舉措有六項。一是推進一體化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整合優化線上、線下糾紛解決資源,打破各服務平台之間的信息壁壘,實現各平台功能同步、無縫銜接,案件信息互聯共享、自動關聯。二是加快法庭公眾號建設。探索移動互聯時代訴訟新模式,將實體訴訟服務功能向移動終端拓展,為當事人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訴訟服務。三是打造自助式服務模式。我們將提供電腦、無線網絡等環境支持,配備訴訟服務一體機、訴訟服務自助終端等自助式服務設備,方便當事人自助查詢、自助立案、自助打印、自助聯繫等。四是擴大網上訴訟服務功能。進一步優化網上引導、網上立案、網上繳費、網上查詢、網上閲卷、網上送達、網上申訴等智能服務,推進在線調解、網上速裁、視頻庭審、視頻接訪等工作。五是加強新技術在訴訟服務工作中的應用。藉助人臉識別、語音識別、指紋掃描、人工智能回填等技術,通過充分藉助信息技術手段提升訴訟服務工作質效。六是增強訴訟服務大數據分析能力。在訴訟服務系統中加強與司法案例的關聯,引導當事人理性訴訟。努力挖掘訴訟服務信息資源,為各級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四)加強信息技術融合應用,打造智能化訴訟服務中心。

目的是確保訴訟服務各項工作有章可循,讓人民羣眾不受地域、審級限制,在任何一個基層法庭都能夠享受到平等、同質、高效的訴訟服務。主要舉措有五項。一是加強訴訟服務標準化建設。一方面完善制度規範,明確窗口職責、工作流程、辦理要求、辦結時限等。另一方面也鼓勵基層創新,打造具有地區特色的訴訟服務機制。二是規範立案行為。我們將堅定貫徹立案登記制改革要求,除依法不予登記立案情形外,對當事人的訴狀一律接收,並做好登記。符合立案條件的,當場立案;當場無法判斷是不是符合立案條件的,將在法定期限內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不予受理的裁定。三是推進跨域立案訴訟服務改革。四是完善訴訟服務公開機制。訴訟服務中心顯著位置公開服務項目名稱、辦理區域和窗口、辦理要求、責任人員、聯繫電話等,生動直觀地向人民羣眾公開各項服務信息。五是完善訴訟服務監督機制。自覺接受各方監督,在訴訟服務大廳放置監察意見箱,在訴訟服務網開闢投訴建議板塊,方便羣眾反映意見、提出建議。

(五)加強組織保障,確保工作目標實現。

一是強化工作保障。一方面建立常態化的保障機制,確保訴訟服務場所、設施、軟件等不斷升級,持續為人民羣眾提供優質服務。另一方面創新完善社會化購買服務工作機制,把適合由社會力量承擔的司法輔助事務交給市場主體、藉助社會力量,為基層法院減負增效。二是強化隊伍建設。訴訟服務隊伍由法官、司法輔助人員、社會力量共同組成。將根據工作崗位開展類型化培訓,提升工作規範化、標準化水平。三是加大宣傳推廣。通過深入宣傳訴訟服務中心的功能定位、服務內容等,讓訴訟服務中心成為羣眾公知、社會公認的品牌。代化訴訟服務中心劃分為“三大職能”:一是訴訟引導、案件查詢、約見法官、送達工作、釋法答疑、費用會收取退繳、司法救助、案件移送、便民服務等訴訟服務職能;二是立案審查、立案調解、訴前財產保全、調解確認等糾紛化解職能;三是多元調處、速裁案件、繁簡分流、調審銜接等案件分流職能。對於訴訟服務中心的幾項功能,應根據各基層法庭的實際地形和情況,將其劃分成相應的區域,並將各區域負責的職能進行標註,讓當事人一走進訴訟服務中心就能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找到相應的區域和部門進行辦理相關事項。

(六)立訪分離、建立和完善明確的信訪維穩分工機制。

通過吸取其他基層法庭的不足和優點,結合自身法庭的特點,建立相配套的信訪維穩職責,將“初信初訪、涉訴信訪、鬧訪纏訪”等各個不同的庭室或設立專門的信訪接待、信訪處理的機構。持續用力夯實訴內源頭治理。一是注重提高分流效率,對物業、道交、民間借貸等系列案件以及其他人數眾多、訴求一致的羣體性案件,實行集中分流,交由同一審判團隊審理,做到快速導入、高效流轉、順暢銜接。二是銜接好“簡轉繁”程序。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將個別簡案適時轉換為繁案,實現難案精審。嚴格限定“簡轉繁”條件,減少“換手率”,避免隨意“簡轉繁”,防止“簡轉繁”擴大化。強化速裁團隊與專業化審判團隊對接機制,增強程序銜接的協同性,避免推諉扯皮。通過高質量推進案件的繁簡分流。

五、結語

本文在其體系構建上進行了大膽探索,提出了一些意見建議,但由於各方面條件的限制,論證得還不夠深入,如機制運行及結果利用等許多問題都需要在實務中進一步研究改善。我們必須正視過往的經驗教訓與當下的實踐難題,妥善解決現代化訴訟中心的制約因素。今後將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改革創新,推進多元化解,加強訴源治理,努力把解決糾紛和訴訟服務提高到新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司法需求。

參考文獻: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的意見。

(2)鄒碧華:《要件審判九步法》,法律出版社紀念版.

(3)愛德華•斯考文:《美國憲法的“高級法”背景》,強世功譯,三聯書店出版1997年版,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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