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總經理目標考核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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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總經理目標考核責任書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公司管理,提高公司高管人員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目標考核責任書。
一、聘用崗位及時間
甲方聘用乙方擔任甲方總經理職務,負責本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聘任、考核時間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乙方的崗位職責
(一) 公司《章程》約定的崗位職責: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
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2、負責制訂並落實公司各項改革方案、改革措施;
3、負責召集和主持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協調、檢查和督促各各部門的工作。
4、倡導企業文化建設,培養員工歸屬感,塑造企業形象,提升企業的戰鬥力;
5、負責處理各部門之間事務矛盾和問題,避免“管理孤島”,制定聯合目標,讓各部門“利出一孔”;
6、負責公司營銷幹部培養,技術人才引進,人才梯隊建設;
7、負責審核公司經營費用支出。
8、負責組織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其它臨時性、階段性工作和任務。
三、乙方的責任
(一)對公司經營目標未達標負責;
(二)對公司改革方案、改革措施的實施結果負責;
(三)對公司出現重大經營失誤負責;
(四)對公司出現重大管理失誤負責;
(五)對公司出現重大安全事故負責;
(六)對審批的費用支出不合理負責。
四、乙方的權限
(一)公司《章程》約定的權限:
1、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2、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3、列席董事會會議。
(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權限:
1、高層管理人員的目標設定、績效考核權;
2、薪酬設計權。對高層管理人員薪酬的建議權,對高層以下員工(含分公司負責人)薪酬的決定權;
3、產品設計權及生產權;
4、公司制度的設計權、審核權、決定權;
5、合同的簽署權(需董事長簽署的除外);
6、獎懲決定權。對高層管理人員獎懲的建議權,對高層以下員工獎懲的決定權;
7、物資採購價格審核權。低於 萬元及以下采購的決定權;
8、低於 萬元及以下單筆開支的決定權;
9、各部門職能的調整權;
10、向董事長、董事會的工作建議權;
11、重大營銷方案的決定權;
12、聽取下屬工作彙報權;
13、人才培訓的決定權;
14、分支機構設置、拆除的建議權;
五、乙方的考核目標
(一)可量化考核指標(考核權重85%)
經營指標 | 與同行2018-2019年平均指標值 | 上半年實際經營指標值 | 權重 | 2020年下半年考核目標值 | ||
達標指標(100%) | 衝刺指標(120%) | 挑戰指標(120%+額外獎勵50萬元) | ||||
毛利率 | 15.98% | 13.96% | 30% | 13% | 15% | 18% |
銷售費用佔比 | 1.91% | 2.16% | 10% | 2.0% | 1.90% | |
管理費用佔比 | 2.96% | 5.55% | 15% | 5.0% | 4.50% | |
研發費用佔比 | 2.92% | 5.48% | ||||
財務費用佔比 | 2.29% | 10.06% | 5% | 9% | 8% | |
淨利率 | 6.01% | -9.08% | ||||
存貨週轉天數 | 107 | 185 | 5% | 108 | 103 | |
應收賬款週轉天數 | 77 | 217 | 5% | 120 | 110 | |
經營現金流淨額 | -1.34億元 | 5% | 經營現金流為正 | 大於1000萬元 | ||
主營業務收入 | 2020年度預算:7.23億元 | 2.58億元 | 10% | 3.92億元 | 4.29億元 |
(二)非量化考核指標(考核權重15%,此項由董事會負責考核打分)
1、安全(權重:5%)
2、環保(權重:1%)
3、質量(權重:5%)
4、客户滿意度(權重:2%)
5、錯誤採購(權重:1%)
6、税法及法律上風險(權重:1%)
六、乙方的薪酬結構
乙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年薪工資的60%)+目標考核工資(年薪工資的40%)+挑戰獎勵”,其中:
1、基本工資: 元
2、崗位津貼: 元
3、目標考核工資 元(年底按考核係數發放,按實際與目標值的增減比例計算,例如:毛利率的達標指標是13%,如果實際為12%,那麼完成率為92.31%,乘以權重30%,毛利率考核項目的得分為92.31%*30%=27.69%;如果實際為14%,則完成率為107.69%,乘以權重30%,毛利率考核項目的得分為107.69%*30%=32.31%。)
4、挑戰獎金:一次性獎勵50 萬元(建議該獎金總經理應與相關關鍵貢獻人分享)
5、當月發放基本工資及崗位津貼,目標考核工資在次年1月份發放50%,3月份發放50%。(主要考慮考核目標的核算時間問題)
七、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信息,如有泄漏商業信息要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2、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利用職權進行違規作業;
3、若乙方在不滿考核期主動離開公司,則取消目標考核工資;若乙方在不滿考核期被動離開公司,則按照考核工資/12月*已工作月數享有考核工資,但因觸及電網指標受到公司處罰而被動離開公司的,不享有目標考核工資。
八、電網指標
1、公物私用
2、回扣
3、非公司行為行賄
4、泄漏機密
5、公款私用
6、虛報假賬
7、曠工
8、煽動虛假信息
9、銷燬證據
10、虛假預算獲得物質開支
11、利用職務之便製造假數據獲得利益
12、違法
13、出現惡性安全和質量事故
14、不可兼職同行業或投資同行業。投資其他行業需公司書面申請並備案。
乙方觸及電網指標,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停職、降職、降薪、換崗、調離或解約。
九、其他
1、本目標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如果中間有變化,經雙方友好協商調整;
3、如崗位變更,工資也隨之變化;
4、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協議簽訂時間: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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