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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考人員承諾書範本

監考人員承諾書範本

監考人員承諾書範本

在現實社會中,承諾書的使用頻率越來越高,承諾書是否產生法律約束力,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寫起承諾書來就毫無頭緒?為了讓您在寫的過程中更加簡單方便,一起來參考是怎麼寫的吧!下面給大家分享關於監考人員承諾書,歡迎閲讀!

監考人員承諾書1

我申請參加本年度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監考工作。為維護國家考試秩序,嚴肅考試紀律,加強考務管理,使研究生入學考試公平公正。我承諾:

一、無親屬參加該次考試,保證提供的個人信息真實準確。

二、按時參加培訓,認真學習考務手冊,按要求佈置好考場。

三、嚴格執行教育部、省考試管理中心有關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各項規定,進入考場時應佩戴研究生處統一發放的“監考員”標誌牌,不攜帶各類通訊設備。

四、注意儀表,不穿帶有硬質鞋跟的皮鞋,以免影響考生考試。

五、遵守考務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做到考前考後不與考生閒聊,不擅離考場,監考中不吸煙,不打瞌睡,不閲讀書報,不聊天,不觀窗外、門外,不抄題、做題,不暗示考生答題,不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試時間。

六、從嚴執考,規範操作。做到:我的崗位我負責,我的考場無差錯。嚴格執行考試程序,維護考場秩序,做好考場記錄,如實記錄考試情況,確保考試正常進行。

七、誠信施考,不弄虛作假,不違紀舞弊,廉潔自律,不利用監考之便謀取私利。因工作失職產生的後果願意接受相應的行政處分,情節特別嚴重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八、考試結束時,將試題試卷收齊、按要求整理好交到考務辦公室。

九、在考試過程中遇到突發事件,及時報告樓層負責人,不與考生髮生爭執。考生若有舞弊行為,注意蒐集證據;有舞弊行為而拿不到證據的,請證明人、當事人在舞弊處理決定書上簽字;發生難以處理的問題時,先讓考生繼續考試,待主考與考務小組協商後,按規定來考場妥善解決。

監考教師簽字:

年月日

監考人員承諾書2

經慎重挑選,您光榮地被聘為黃岡市會考監考員,請您認真閲讀以下條款,如認可並接受,請簽名。

1、無子女或直系親屬參加當年會考。

2、按時參加考區或考點組織的監考員培訓學習,經考試合格,達到上崗監考條件。

3、以飽滿的熱情和良好的'精神狀態參加監考工作,服從考點工作安排,按時到崗,堅持原則,公正廉潔。

4、學習並準確掌握《黃岡市會考考試實施程序》。

5、嚴格履行《監考員職責》。

考試期間,不攜帶手機等無線通訊工具進入考場,未經主考批准不擅自將試卷、草稿紙帶出或傳出考場。不擅離職守,不吸煙,不打瞌睡,不閲讀報紙及書籍,不聊天,不抄題、做題、念題,不檢查、不暗示考生答題、不擅自提前和延後考試時間。

6、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所監考考場考生違紀作弊,依照處理辦法收集違紀作弊證據,並當即報告考點主考,根據主考意見辦理相關手續。本人蔘加監考過程中如違反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願意接受相應處理。

考點名稱:

監考員簽名:

年月日

監考人員承諾書3

20__年大學聯考馬上就要開始了,監考人員應當承擔一定的保密義務和法律責任,而簽訂的保密承諾書中,對監考老師作出了6條承諾要求:

1、監考老師不能提供虛假個人信息;

2、主動迴避有關大學聯考機密;

3、自願接受保密審查;

4、要嚴格執行國家祕密材料的運送、保管、接交規定等,並要完善接交記錄。

5、要不違規記錄、複製、留存國家教育考試尚未解密的祕密信息等,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觸和知悉的有關大學聯考試題等祕密。

6、未經單位審查批准,監考老師不能擅自發布涉及未公開自己工作的內容和信息。

承諾人(簽字):

年月日

監考人員承諾書4

為使本次考試做到公平公正,各監考教師務必要嚴肅考場紀律,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儘可能按列把同年級學生座位分開,並顛倒課桌正反方向。

2、第一場開考前,要給學生強調考場紀律,還要給考生強調保護考場內桌凳、窗簾、電視等財產。

3、做好考試學生的核對和登記工作,認真填寫考場登記表,並認真檢查學生姓名、班級以及考號是否填寫正確。

4、考試過程中,監考教師在教室裏應一前一後,不得隨意走動。

5、監考教師不得向學生傳遞任何信息,試卷有異議有專人負責更正。

6、考試結束後,要仔細檢查試卷是否收完,並按班級分類交到教務處。

主監考(簽字)

副監考(簽字)

桑日縣中學教務處

監考人員承諾書5

為進一步加強考風考紀建設,規範考試管理工作,認真負責地做好考試監考工作,確保考試工作萬無一失,特簽訂本承諾書。

1.按時參加考前培訓會,並確保已經熟悉《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工作手冊》、考試工作程序等監考業務和有關規定。

2.不攜帶手機等通信工具進入考場。

3.不遲到早退,要嚴格按照《考試工作手冊》,履行監考職責,如實記錄考試情況。

4.不擅自串崗、離崗、抄答試題,閲讀書報、談笑、打瞌睡、吸煙、做與監考無關的事,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試時間。

5.不違反迴避制度,有直系親屬參加考試,主動上報要求迴避。

6.不泄露考場工作機密,不擅自將試題、考卷或者有關內容帶出考場或傳遞他人。

7.不玩忽職守、發現學生違紀舞弊,立即制止考生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不得隱瞞袒護,並必須如實的將違紀考生的違紀作弊行為填入《違紀作弊記錄單》,沒收違紀作弊證據,粘帖在《違紀作弊記錄單》後。

對擾亂考場秩序者應報考點負責人及時處理。

8.不利用監考或考試工作之便,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題,塗改、偷換考生答卷或考場原始記錄材料,為考生舞弊提供條件。

9.不隱瞞考場違紀行為,主動檢舉報告,共同阻止危害結果發生,積極維護考試權威。

10.佩帶標誌進入考場,嚴格按照考試工作程序組織考試,認真進行三證檢查(學員證、考試證、身份證),如若發現問題,應及時按規定處理,並及時向考點領導彙報。

11.對發生的重大問題、偶發事件或試題問題,不得擅自處理,要立即向考點負責人報告,經請示批准後進行妥善處理。

12.做到以人為本,為考生服務,提示、提醒到位,絕不因執行紀律而影響考場正常秩序。

愛護、關心考生,發現考生生病,應及時通知醫務室值班人員進行處理。

13.維護考場秩序,保證考試正常進行,有權制止任何沒有佩戴規定標誌以外的人進入考場。

每場考試未經允許都不得擅離考場。

14.在每場考試結束後,清理考場。

本人承諾:遵守上述有關規定,認真履行監考職責,完成監考任務。

監考教師簽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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