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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信託協議書

股權信託協議書

第一篇:股權信託協議書(上傳)

股權信託協議書

第一條 簽署本委託協議旨在使委託人有權參與職工持股會改制計劃,促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規範治理結構,發揮委託人持股的激勵與監督作用。

第二條 委託人將人民幣(¥)作為委託財產委託受託人管理。委託人指定受託人以受託人的名義將該委託財產作為股東出資。

第三條 本委託為自益委託,受益人為委託人自己。非經委託人書面提出並經受託人同意,不得更改受益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條 委託人享有如下權利:

1. 委託人有權瞭解其委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説明。

2. 委託人有權查閲、抄錄或者複製與其委託財產有關的委託帳目以及處理委託事務的其他文件。

3. 因設立委託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委託財產的管理方法不利於實現委託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調整該委託財產的管理方法。

4. 受託人違反委託目的處分委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委託事務不當致使委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撤銷該處分行為,並有權要求受託人恢復委託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

5. 受託人違反委託目的處分委託財產或者管理運用、處分委託財產有重大過失的,委託人有權依照委託文件的規定解任受託人,另在公司其它出資人或股東代表中選擇受託人。

6. 享受委託財產收益;在委託終止時,獲得委託財產。

第五條 委託人應當承擔以下義務:

1. 委託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將足額資金交付受託人。

2. 委託人應保證其所交付的資金來源合法並具有完整的處置權。

第六條 受託人享有如下權利:

1. 受託人有權按照本協議的規定,自主處理委託事務。

2. 受託人有權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在充分溝通的基礎上取得委託人對委託事務的配合。

第七條 受託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 受託人應當在任職期間遵守委託協議的規定,認真和負責任地履行管理義務,為受託人的最大利益處理委託事務。

2. 受託人不得將委託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不得將其固有財產與委託財產進行交易或者將不同委託人的委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

3. 受託人應當自主處理委託事務,如委託他人代為處理委託事務,則應對結果承擔責1

任而不得推脱。

4. 受託人必須保存處理委託事務的完整記錄,受託人應當於每年的二季度以前將上年度委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收益情況書面報告委託人。

第八條 委託人獲得收益和轉讓委託財產應符合法律及企業的相關規定。

第九條 對於個人實有股權,股東會同意,委託人可自行向其他在冊的出資人按購股成本轉讓其委託財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股東會批准,委託人可向其他在冊的出資人轉讓其委託財產,轉讓價格按購股成本確定。

(一) 與**公司勞動合同終止,雙方決定不再續簽;

(二) 在**公司退休;

(三) 喪失勞動能力;

(四) 死亡;

(五) 公司股東會認定的其它情況。

第十條 當受託人離任、離開公司或喪失成為民事信託受託人資格的情況下,委託人將在受託人返還委託人的股本及償還在委託期間委託人應得收益後,與其解除信託關係並選擇新的受託人,也可以與公司其它出資人或股東代表形成新的民事信託關係。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為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有效期內,經協議雙方協商一致並經公司股東會的同意,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十二條 有效期內,出現法定的終止情形,本協議終止。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由協議雙方協商,並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公司股東會備案一份。

第十六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委託人:(簽章)受託人:(簽章)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第二篇:股權信託合同範本

股權信託合同

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 甲方)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 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信託設立及信託管理有關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合同正文

第一條 信託目的

1. 甲方為理順投資關係, 確保財產權益,基於對乙方信任, 特將其在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權 (出資額)信託給乙方, 並通過本合同設定雙方的信託關係。

2.本合同設定的信託系甲方指定管理方式的指定型信託,經雙方同意,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按照甲方的意願對信託股權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第二條 信託的種類

經雙方同意,本合同設定的信託系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公司股權交由乙方管理的股權信託。

第三條 信託股權數量、信託起始時間、信託期限

1.信託股權數量:_________股。

2.信託起始時間: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到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本合同所涉全部股權辦理到乙方名下。

3.信託期限:自本條第2款手續辦理完成之日起___年。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1.甲方承諾: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託股權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財產。

2.甲方可以隨時向乙方或被授權人瞭解信託股權的管理、處分、收益、收支情況,並要求乙方做出説明。

3.甲方有權查閲、抄錄或複製與其信託股權有關的信託賬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文件,其複製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設立信託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託股權的管理方法不利於實現信託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利益的情況下,甲方在沒有指定乙方授權他人行使該信託股權的管理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整該信託股權的管理方法。

5.乙方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股權或者不因甲方的特殊要求而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股權受到損失的,甲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恢復信託股權的

原狀或予以賠償。

6.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的惟一受益人,自本信託生效之日起享有信託受益權,從信託股權投資中獲得收益。乙方應當按(月/年)向受益人支付信託收益。信託不因委託人或受託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受託人辭任而終止。

7.由於本合同終止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希望將信託股權、信託股權的受益權和信託股權產生的對公司間接的財產權一併轉讓給其他第三方的情況下,乙方同意依照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配合甲方辦理股權轉讓事宜。

第五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信託股權必須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財產。

2.甲方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3.乙方受甲方委託在投資項目中行使部分股東權力、履行股東義務時所需承擔的各項義務和責任若與甲方及信託股權有關,都應由甲方實際承擔。

4.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以使乙方從事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業務符合有關監管規定。

5.乙方以信託股權(含孳息)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託利益。

6.乙方將依照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的約定行使股東權利。如果在行使股東權利時甲方要求乙方按其意志行使股東權利,甲方或其代理人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其意志,乙方將按照書面通知行使股東權利,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義務及責任。如果甲方的通知違反法律法規及合同與章程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該項委託,並以書面形式在10日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或甲方未作書面通知,乙方有權按照保護甲方及受益人利益的原則行使股東權利,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義務及責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和本合同的約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

2.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第2款的約定取得報酬。

3.乙方因處理信託事務所支出的費用(指對第三人所負債務費用),以信託財產承擔。乙方有權拒絕以自己固有財產先行支付。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從事信託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約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如遇國家金融政策重大調整,應及時通知甲方及受益人,雙方應就手續費等內容進行協商和調整。

2.乙方管理信託股權,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3.乙方必須保存處理信託事務的完整記錄,並應當每年定期將信託股權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狀況報告給甲方。

4.乙方對甲方、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負有依法保密的義務,但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予以披露的除外。

5.信託股權不屬於乙方的自有財產,乙方終止時,信託股權及其收益不屬於乙方清算財產或破產財產,乙方亦不得以信託股權對外承擔債務清償責任或擔保責任。

6.乙方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股權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股權受到損失的,在未恢復信託股權的原狀或者未予賠償前,不得請求給付報酬,並應在信託合同結束後的90日內予以恢復或賠償。

第八條 信託利益分配方式及乙方報酬

1.乙方經營信託業務,以收取手續費的方式收取報酬。

2.乙方按信託股權賬面價值的(年費率)每年從股權收益中收取手續費,支付時間為每年___月___日之前,共支付___年。

3.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個營業日內,將全部信託利益移轉至甲方的指定單位或個人,並且在合理期限內,根據當時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完成與甲方或受益人的財產轉移手續。

第九條 税費的繳納

甲方、受益人和乙方應分別承擔各自取得的信託收益和手續費等應繳納的有關税費。

第十條 信託的變更或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要變更本合同,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2.在本合同約定的信託期限內,甲方不得隨意提前終止合同,由於甲方提前終止合同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且甲方須向乙方全額支付手續費。

3.信託期限屆滿或甲方和乙方以書面協議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設定的股權信託即告終止,信託終止時,乙方協助甲方辦理信託股權股東名稱變更手續,並在扣除手續費後將全部信託股權及利益歸還給甲方或受益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託可以變更或終止:

(1) 信託的存續違反信託目的;

(2)信託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3)信託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

(4) 信託被解除或被撤銷;

(5)作為惟一受益人的甲方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6)如果由於政策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各方當事人將終止本協議或另行協商解決;

(7) 本信託合同期限屆滿。

5.信託終止後,乙方應做出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甲方或者受益人的權利歸屬人對清算報告無異議的,乙方就清算報告所列事項解除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成立後,雙方應真實、全面履行。如任何一方違約致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支付賠償金;如雙方違約則分別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發生爭議後,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無法達成協議,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在信託股權依法辦理完畢登記手續後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及信託股權登記部門各執一份。

2.本合同於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簽訂。

甲方: (蓋章) ___________乙方: (蓋章) ________

代表人: (簽字)_________代表人: (簽字)_______

第三篇:股權信託協議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為乙方的名義持有_________有限公司股金事宜,現雙方就相互權利和義務協議如下:

一、受益人

甲方名義持有的該股金實質所有權歸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單位所有,該股金受益人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單位,甲方僅為受託名義持有該股金。經乙方簽字確認的本協議文本,可以作為充分的受益信託憑證,在乙方書面授權的前提下,其他持有人也可以行使一切受益權。

二、委託持股標的

本協議約定的信託財產為乙方委託甲方持有的_________有限公司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圓整)的股金,該股金為乙方委託甲方名義持有,有關購買款項有乙方全額支付承擔,具體依據以各方往來結算憑證確認,甲方未對此股金付任何代價,甲方對該股金不主張任何協議外權利。

該股金狀況: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有限公司,出資________元,以________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界定為______股;________,出資________元,以________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界定為______股

本協議委託持股之標的即為佔註冊資本_________%其他自然人出資_________元的部分股金。

三、乙方或其指定受益人取得甲方信託名義持有的該股金利益的形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享有一切該股金的實質所有權,乙方受益權及於該股金的一切所得和任何處分利益,具體取得方式和辦法由乙方具體指令甲方辦理。

四、信託期限

該甲方信託名義持有的該股金自甲方持有該股金時起至乙方通知甲方處分該股金時止。

五、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

甲方名義持有該股金期間,在具體管理運作該股金方面甲方應全部依據乙方指令操作,無乙方指令不得對該股金作出任何直接或間接處分以及其他可能影響該股金的行為,甲方不得將該信託名義持有的股金向一切利害關係人明示。該股金具體運作託管給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有乙方指定的該單位具體管理該股金,該託管具體規定如下:_________股東會行使該集團全部股東權利,無須甲方任何書面授權,本協議即為充分授權。

六、受託人的報酬(考慮是否將此款刪除)

甲方有權收取該信託名義持有費用_________元/年。

七、信託終止事由

甲方依據乙方具體指令處分完畢並交接完畢本協議所定的信託名義持有關係即終止,本協議或雙方另有協議的除外。

八、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履行中如遇爭議協議解決,協議不成由原告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各方簽字代表同時作為自方本協議履行連帶責任擔保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具有雙重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第四篇:股權信託合同2

寬信時代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法務部監製示範文本002(股信)

股權信託合同

甲方(委託人):

名稱: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受託人):

名稱: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信託目的

甲方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股權委託給乙方,同意並授權乙方對信託財產進行專業、有效的管理。

第二條受益人

本信託受益人為委託人。

第三條信託財產

(一)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指甲方所擁有的公司(以下簡稱)初始投資為人民幣萬元的股權,佔公司股權的%。

(二)本合同簽訂後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上述股權與乙方辦理股權過户的工商登記手續。

(三)甲方保證上述信託財產為其合法所有的財產。

第四條信託期限

本信託期限為個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信託財產的構成

(一)乙方因承諾信託而取得的財產是信託財產,指甲方所持公司的股份及其產生的相關權益。

(二)乙方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也歸入信託財產。

第六條信託財產的管理方式

乙方按照如下方式,對本信託財產進行管理運用:

(一)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以股東的身份持有甲方已過户給乙方的公司相應股權,享有公司初始投資為人民幣萬元的股權,佔公司股權的%。

(二)信託關係存續期間,乙方以其所持有的股權享有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派遣股東代表、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成員。

(三)信託關係存續期間,乙方選派的股東代表、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的《公司章程》行使職權。

(四)信託關係存續期間,乙方可依具體事項授權甲方指定人員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並行使相關權力。

(五)信託關係存續期間,公司無論是基於正常經營產生的風險,還是因其他原因形成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有權瞭解本信託財產的管理、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乙方就信託事務的處理做出説明。

(二)甲方應保證信託財產為其合法所有的財產,並已就設立信託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三)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有權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二)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處理信託事務,管理信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三)乙方必須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四)乙方應對甲方、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五)乙方應將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通報甲方、受益人。同時,乙方應妥善保存處理信託事務的全部資料以備查閲,保存期限自本信託終止之日起年。

(六)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九條受益人權利與義務

(一)受益人有權根據本合同享有信託受益權。

(二)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條風險揭示與承擔

在管理、運用信託財產時,存在但不限於如下風險:政策風險;經營風險;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其他不可預見風險等。在管理、運用信託資金時,存在但不限於宏觀經濟風險;甲方應充分考慮上述風險,由上述風險導致的損失以本信託財產承擔。

乙方對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的盈虧不提供任何承諾。

乙方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而產生的盈虧由該信託財產承擔。

第十一條 收益分配

(一)信託收益指乙方對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管理後的增值部分。

(二)上述信託收益自合同生效日開始計算,於信託終止後與信託財產一同分配。

第十二條 信託財產税費的繳納

(一)應當以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承擔的相應税費,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受益人所得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另行依法納税。

第十三條管理費用及管理佣金

(一)乙方處理信託事務所產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信託信息披露費用,與信託相關的會計師費用和律師費用,信託終止清算時所發生費用,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費用,由該信託財產承擔。乙方以固有財產先行支付上述費用和對第三人所負債務的,對信託財產享有優先受償權。信託財產過户、轉讓及返還時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二)乙方的管理佣金:

1.於本合同簽署後的日內,乙方收取人民幣元的信託管理佣金,由甲方或指定的其他人支付。如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信託存續的第日甲方提出且經乙方同意解除本信託,乙方所收取的管理佣金不予退還。

2.如信託存續的第日甲方未提出解除本信託或乙方未予同意,信託存續。乙方除收取上述管理佣金之外,再收取年%(人民幣萬元)的信託管理佣金,由甲方或指定的其他人於本合同簽署後的日內支付。

第十四條信託的解除、終止及信託財產的歸屬、分配

(一)信託存續的第日,甲方可提出解除本信託,經乙方同意後解除信託,辦理相關信託財產的返還手續。如甲方信託存續的第日未提出解除信託或乙方未予同意,信託存續。信託存續期內,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信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信託終止:

1. 經本合同當事人一致同意;

2. 信託存續的第日甲方提出且經乙方同意解除信託;

3. 信託存續期內,乙方解除信託;

4. 信託期限屆滿;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信託終止,信託財產以維持信託終止時財產原狀或現金的形式,歸受益人所有。

(四)信託終止時,乙方應當對該項信託業務編制清算報告。經受益人確認後返還受益人或辦理股權過户手續。

(五)自本信託財產移交受益人後,乙方解除受託責任。

第十五條 免責條款

乙方受託管理甲方持有的股權後,並不影響應由甲方承擔的出資責任和義務,乙方不因受託管理甲方持有的股權而承擔對公司的出資責任。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一)除非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非因乙方原因導致信託被撤銷或被確認無效,視為甲方違約,由此給信託財產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應予以補償和賠償。

(三)如根據本合同13條規定的,乙方處理信託事務所產生的管理費用及向甲方收取管理佣金的方式為甲方或其指定的人另付,甲方或其指定的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每延遲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而未付款金額‰的違約金。對拖欠的費用、管理佣金和違約金,乙方有權直接從信託財產中扣收或從甲方其他賬户扣收。

(四)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 法律適用

有關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任何爭議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其司法解釋。

第十八條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在不違反中華

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有關級別管轄的前提下,雙方約定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三) 如本合同的某條款或某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或是將來成為無效,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並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其它條款或該條款其它內容的有效性。

(四) 凡乙方就本合同給予甲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信,包括但不限於電傳、電報、傳真等函件,一經發出即被視為已送達甲方;郵政信函於掛號郵寄之日起第日即被視為已遞交給甲方。

(五)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其他份。

(六) 本合同含封面及附件共計頁。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蓋章:蓋章:

股權信託風險確認書

***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機構作為委託人與貴公司於年月日簽訂《股權信託合同》(合同編號為:),現就股權的管理運用等事項進行風險確認如下:

本機構將所擁有的公司初始投資為人民幣萬元的股權(佔公司股權的%)委託給貴公司,同意並授權對貴公司信託財產進行專業、有效的管理。

一、股權信託財產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

股權初始投資額:

股權比例:

二、股權信託風險確認

本機構將上述股權與貴公司設立信託,委託貴公司對股權進行管理運用,對相關風險有充分了解,願意承擔貴公司對股權進行管理過程中的全部風險,包括但不限於該公司日常經營、貴公司所派股東代表、董事、監事實施相關行為及其他原因產生的風險。

三、其他事項

委託人承諾:股權為委託人合法所有;委託人將嚴格按照《股權信託合同》約定支付貴公司信託管理佣金;並負擔相關信託管理費用。

委託人(簽章):

年 月 日

第五篇:股權協議書

公司股權協議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平等協商,就共同出資設立股份合作制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企業基本情況如下: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資人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公司每年的盈利的50%做為次財年預算投資,50%按出合夥人股份比例進行利得分紅

5.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在同一地區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四、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五、出資方:

姓名:______性別: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六、出資額、出資方式及佔出資比例:

出資方出資______萬元人民幣,全額註冊。其中:

_____以__萬元貨幣出資,佔出資額的____%,另加%做為技術股份,出資人共持有企業____%股份

七、出資各方共同推舉_______作為企業的組建負責人。

八、出資各方同意由組建負責人辦理企業設立申辦手續,企業設立失敗,設立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債務,由出資人按其出資比例承擔相應責任。

九、公司經營期間雙方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十、經營期間任何一方請求退夥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另一方,並經雙方協商同意才可以退股,同時執行退夥不退資的原則。退夥後,合夥人對退夥的股權有優先認購權,股權認購額度以公司實際註冊資本100萬的比例,即每股13萬元的價格進行認購。

十一、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股造成損失,損失全部由退股方承擔。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名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資方親筆簽字:______________

公證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標籤: 協議書 信託 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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