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項目信息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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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工程項目信息提供協議書
詩酒興邦
工程項目信息費協議書
信息提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信息接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詩酒興邦項目建築工程木工施工工程信息保證發包給乙方,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在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遵循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信息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信息概況
1、工程名稱:詩酒興邦
2、工程地點:沱牌鎮實驗國小背後1、3、4號樓
二、工程信息提供雙方權利約定
1、詩酒興邦,完工後按接觸面每平方0.5元支付信息費。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二篇:工程項目信息提供協議書
巴中新城
編號: 2014——336-2
巴 中 市 新 城
提 供 項 目 信 息
協
議
書
信息提供方(甲方):
信息接受方(乙方):
2014年月
第 1 頁 共 5 頁
目錄
一、工程信息概況????????????????????3
二、工程信息提供承包範圍????.???????????3
三、工程信息提供承包合同總價??.???????????3
四、工程信息提供雙方權利約定??.???????????3
五、報酬支付及時間???????????????????4
六、違約處理??????????????????????4
七、商業保密 ?????????????????????4
八、不可抗力 ?????????????????????4
工程項目信息費協議書
信息提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信息接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巴中市新城項目建築工程土建施工工程信息保證發包
給乙方,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在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
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遵循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施
工信息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信息概況
1、工程名稱:“巴中新城”;
2、工程地點:四川省巴中市新城區;
二、工程信息提供承包範圍
建設方向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範圍內的:土石方、市政管網、道路、園林綠化、護坡擋牆工程(暫定,具體待施工圖出來後按
標段劃分確認)。
三、工程信息提供承包合同總價及起止時間
該施工合同暫定總價為15000萬元整,大寫壹億伍仟萬元
整。該協議生效日期為施工總承包合同簽定之日起至合同工程竣
工驗收合格止。
四、工程信息提供雙方權利約定
1、巴中新城項目,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個月內(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提供真實、有效、合法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信息(包
括業主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有效聯繫方式、土石方、市政管網、
道路、園林綠化等詳細資料及電站相關的政府批文等)。否則由此造
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甲方
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2、甲方有義務在乙方工作需要的情況下協助乙方處理該項
目事情。
五、報酬支付及時間
1、項目施工總承包合同簽定合作成功後,乙方向甲方支付
項施工總合同費的______%的__% 作為第一筆項目信息費或合作
代理費支付。
2、在墊支工程到達施工總承包合同約定條件時、建設方支
付第一筆工程款時,乙方向甲方支付項施工總合同費的______%的_
__% 作為第二筆項目信息費或合作代理費支付。
3、在工程路基主體完成時、建設方支付該工程款時,乙方
向甲方支付項施工總合同費的______%的___% 作為第三筆項目信
息費或合作代理費支付。
4、在工程路面完成時、建設方支付該工程款時,乙方向甲
方支付項施工總合同費的______%的___% 作為第四筆項目信息費
或合作代理費支付。
六、違約處理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有關條款的約定履行其相應義務皆應
視為已構成違約行為。如違約方未能於自收到另一方指明其違約行為
的書面通知後30天內主動予以有效糾正,則應當依據本協議或法律
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七、商業保密
協議雙方應嚴格保守商業祕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將對方提
供的資料、信息提供給與項目無關的第三方,不得因疏忽大意而泄露
祕密(包括自本協議終止或解除之後的十年內)。所謂商業機密,包
括雙方的項目價格信息以及其他具有商業價值的經營、項目信息。雙
方應同時要求其相關僱員也負有同樣的保密義務,否則違約一方應賠
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本協議簽署後出現的雙方所不能控制的、
不可預見或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致使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地履行
本協議的事件,諸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爆炸、戰爭。
2、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其一切努力將這種不可抗力
的後果減到最小,並迅速通知另一方此等不可抗力並提供證據
協議份數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雙方簽字生效(以下無正文)
信息提供方(甲方):(公章)信息接受方(乙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電話:電話:
開 户 銀 行:開 户 銀 行:
賬號:賬號:
2014年月日2014年月日
第三篇:提供項目信息協議
信息提供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自然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信息接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提供某水電站產權名稱及具體地址
電站名稱:_________
電站地址:_________
電站業主:_________
裝機容量:_________
二、信息範圍及信息提供時間
1、如果是在建或者缺資金的項目,甲方必須在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按水電業交易市場《交易流程》審核登記中的要求提供真實、有效、合法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信息。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甲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2、如果是擬建項目,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個月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提供真實、有效、合法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信息(包括業主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有效聯繫方式、電站詳細資料及電站相關的政府批文等)。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甲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三、甲方有義務在乙方工作需要的情況下協助乙方處理該項目事情。
四、報酬支付及時間
1、項目標的交易成功或合作成功後,乙方支付項目標的交易費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項目信息費或合作代理費支付給甲方。
2、若所交易的標的為非國有產權,乙方承諾在成功交易該項目且必須在收完項目標的交易費的情況下,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甲方的項目信息費或合作代理費。
3、若所交易的標的為國有產權,乙方承諾在簽訂正式項目標的轉讓或合作合同且必須在收到項目標的前期交易費的情況下,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即支付甲方信息費或合作代理費30%。乙方在收完項目標的交易費後的五個工作日內即付清甲方餘下信息費或合作代理費。
五、違約處理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有關條款的約定履行其相應義務皆應視為已構成違約行為。如違約方未能於自收到另一方指明其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後30天內主動予以有效糾正,則應當依據本協議或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商業保密
協議雙方應嚴格保守商業祕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將對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提供給與項目無關的第三方,不得因疏忽大意而泄露祕密(包括自本協議終止或解除之後的五年內)。所謂商業機密,包括雙方的項目價格信息以及其他具有商業價值的經營、項目信息。雙方應同時要求其相關僱員也負有同樣的保密義務,否則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本協議簽署後出現的雙方所不能控制的、不可預見或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致使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協議的事件,諸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爆炸、戰爭。
2、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其一切努力將這種不可抗力的後果減到最小,並迅速通知另一方此等不可抗力並提供證據。
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除第七條規定的義務外,各方受影響的合同義務在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期內應予以中止履行,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後並自動延長,延長的時間與該中止期相等,同時免除各自相應責任。
八、糾紛解決
1、協議雙方對於因本協議產生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友好協商方式予以及時有效解決。
2、如協議雙方在糾紛產生後60天內仍不能通過協商方式予以及時有效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3、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或由仲裁委員會仲裁庭另行決定。
九、法律適用
1、有關本協議的有效性、解釋或是執行都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規定。如對某一特定情況,尚無相應的法律、法規,則參照相關政策和國際慣例。
2、如在本協議簽署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在制定或修改當中,則雙方應儘快協商相應的解決方案,以確保各方從本協議獲得的經濟利益維持在發生此等影響之前的同等水平上。
十、信息期限與終止
本協議約定項目交易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本協議有效期屆滿日之前的3個月內,如雙方未能以書面形式確認延長本協議,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蓋章):_________ 乙 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
第四篇:信息系統項目經理(中級)掛靠協議書
信息系統項目經理(中級)掛靠協議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 訊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電話:
qq:郵箱:
乙方: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qq:郵箱:因甲方公司諮詢業務發展需要,現聘用乙方擔任甲方客户掛靠的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註冊為:項目經理),乙方同意委託甲方客户註冊乙方為掛靠的項目經理,經過雙方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達成本協議:
一、掛靠期限:貳年(自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並且乙方在收到甲方簽字或蓋章合同之日起開始生效。)
二、掛靠薪資:實行年薪制度,每年薪為:
第一年(2014.6-2014.6)人民幣8,000.00元整(人民幣大寫:捌仟元整); 第二年(2014.6-2014.6)人民幣10,000.00元整(人民幣大寫:壹萬元整);
三、協議簽訂及相關費用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相關證件掃描件 [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資格證、畢業證、身份證],掃描件上可註明“申報項目經理專用”字樣,經甲方審驗合格無誤後,雙方協商起草審核本協議。
2、本協議[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資格證原件由乙方提供甲方。甲方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給乙方。
3、甲方在收到乙方: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資格證原件、畢業證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一寸彩色相片3張(並且提供同樣的電子版大一寸彩色證件照片)時 ,支付給乙方本協議第一次的前期費用為人民幣: 1000 元整(人民幣大寫: 壹仟 元整),掛靠成功後(以國家公告為準)支付第一年上半年費用餘款人民幣 3000 元整(大寫 叁仟 元整);半年後五工作日內支付第一年總費用餘款人民幣:4000 元整(人民幣大寫: 肆仟 元整);
4、第二年支付方式:第一年合同到期後五工作日內支付前期費用人民幣: 5000元整(人民幣大寫: 伍仟 元整),半年後五工作日內支付第二年總費用餘款人民幣:5000 元整(人民幣大寫: 伍仟 元整);
5、乙方賬户信息為:
户名:
開户行:
賬號:
四、項目經理申報:
1、甲方準備申報時如需原件應提前五個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將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郵寄甲方。如乙方選擇郵寄,郵寄後應立即電話或qq通知甲方收取。
如甲方收到快遞後,應立即電話和郵件告知乙方,乙方應對郵件予以回覆。
2、乙方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經資質認證機構審核後,併成功受理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郵寄回乙方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如甲方選擇郵寄,郵寄後,應立即電話或qq通知乙方收取。乙方收到相關證件原件後,應立即電話和郵件告知甲方,甲方應對郵件予以回覆。
五、協議簽訂和項目經理申報過程中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1、乙方應確保所提供證件材料真實、有效,乙方須配合甲方申報過程中的原件核對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如材料不真實)導致無法註冊成功項目經理,則本協議自動終止,乙方應全部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費用,甲方在收到款項後應在三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所有證件原件。若在乙方配合下,甲方在五個月內(從合同簽訂生效日算起)未能完成申報並取得項目經理資質,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剩餘費用即人民幣 3000元整(即人民幣大寫:叁仟 元整),且甲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歸還乙方所有證件原件。
2、甲方為乙方成功取得項目經理資格證書時,甲方退回乙方[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資格證原件。
3、整個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確保乙方[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資格證]原件完好無損。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資格證]原件丟失的,賠償乙方人民幣壹萬元整。
4、如郵寄或快遞的過程中產生郵寄或快遞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保證乙方資格的年檢及時、有效,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資格不能按時年檢或繼續教育而發生證書失效等損失,應由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人民幣壹萬元整。
6、甲方承擔在聘用期內乙方項目經理資質證書的註冊費用和繼續教育費用;若在項目經理資質證書註冊和做繼續教育需要由乙方提供相關材料或本人親自辦理時,乙方應積極配合,以完成相應工作,甲方負責報銷乙方的往返食宿、交通等與甲方公司工作相關的費用。
六、聘期內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1、申報成功的項目經理證書歸乙方擁有權,但由甲方領取並支付相應的證書費,由甲方(客户)保管項目經理證書原件。因甲方(客户)原因(違規等)導致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丟失,由甲方負責補辦證書。在6個月內無法補辦的,由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人民幣貳萬元整。
2、乙方的項目經理證書僅用於甲方(客户)企業資質申報、年檢或資質升級使用,不用於參加工程招投標也不用於承接工程項目,不以乙方名義在工程項目中籤字(除甲方申報的資質業績合同中出現乙方姓名),若甲方違規使用造成的一切後果及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3、甲方按協議約定期限及時準額向乙方支付費用;
4、甲方對於涉及到乙方的個人信息等具有保密的義務。
5、簽訂協議未到期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證書信息變更,不得再委託除甲方以外的單位註冊為項目經理資質證,不得有掛失、註銷證書等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行為,如違犯須賠償甲方人民幣壹萬元整。
6、乙方對於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有保密義務。
7、乙方不承擔甲方任何工作責任。
8、合同期限到時,乙方需取回項目經理證書(不得進行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應提前五天通知、徵得甲方同意。若證書正在使用,則需等甲方使用完畢後方能
領用,延期的費用依照年費按月折算。
七、解除協議或續簽:
1、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協議的,如不損害甲方的直接經濟利益,雙方協商解約,甲方按照協定給予辦理解除協議手續,乙方須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未到期費用(即乙方的掛靠金額按月折算);如甲方不同意,乙方單方面解約,乙方退回甲方已付款,並承擔對應協議違約金(即協議期掛靠費用的30%);如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協議的,則乙方不需退回甲方已經支付的費用,甲方承擔對應協議違約金(即協議期掛靠費用的30%)。
2、續約或解約應在協議期結束前叁個月提前確定,如需續簽,雙方應另行簽訂協議。
3、協議期滿後不再續約,甲方根據乙方情況而定在40-60工作日內辦理完成項目經理證書轉移手續,不得以任何原因阻礙乙方轉出項目經理證書關係。否則,從協議期滿後40個工作日起,每拖延一天,甲方按相應持證人員的掛靠金額按日折算的3倍向乙方支付延遲補償金。若在聘用期滿後60個工作日後還沒成功轉出項目經理證書的,則甲方向乙方賠償人民幣貳萬元整,並繼續按日支付延遲補償金,至註冊項目經理證書正式遷出為止。若因乙方原因導致無法完成遷出手續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協議期滿後不再續約,甲方(客户)應向乙方提供解聘證明、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中級)項目經理資質變更申請表、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等轉註手續。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滿後本協議自動失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再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尚不能解決爭議時,雙方可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2014年 月 日簽訂日期:2014年月日
第五篇:工程信息管理系統項目開發協議書
工程信息管理系統項目開發協議書
海軍xxxx部
北京聯達動力信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開發協議書
甲方:海軍xxxx部
乙方:北京聯達動力信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 :“海軍xxx部裝備工程信息管理系統”建設項目
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裝備工程管理系統建設及實施事宜。甲乙雙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和解釋
1.1下文所提軟件產品,除特別説明,均指甲方委託乙方開發的“裝備工程信息管理系統”軟件產品。
第二條合作目的
加快甲方信息化系統建設工作步伐,提高甲方裝備工程及日常辦公信息管理水平。
第三條合作內容及範圍
3.1.乙方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為甲方進行軟件產品的設計開發工作(詳情參見系統方案部分)
3.2. 乙方為甲方進行軟件實施服務工作(安裝實施、使用輔導等工作)。
3.3 軟件合作開發週期計劃由2014年x月xx日至2014年x月xx日。
第四條權利和義務
4. 1.雙方共同權利
嚴格根據本協議書的內容執行,並協商解決合作中出現的有爭議的問題。
4.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2.1.提供場地、人員、相關設備、必要的文檔資料和數據,協助乙方做好實施調研工作。
4.2.2.組織人員和乙方人員一起組成合作工作小組,並安排場地和設備配合乙方進行軟件產品的安裝實施工作。
4.2.3.根據本協議書規定向乙方支付相關款項。
4.2.4.根據本協議書規定按期檢查項目進度,接受開發成果。
4. 3.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3.1.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時間及內容進行系統開發及交付軟件產品工作,並與甲方有關人員一起組成工作小組進行軟件實施工作。
4.3.2.對甲方進行系統實施、培訓、技術支持及其他服務工作。
4.3.3.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試用的軟件產品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如果甲方因此引起第三方的訴訟,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4.3.5.向乙方提供款項支付的有關票據。
第五條版權
5.1.本軟件產品(包括源代碼、中間代碼、目標代碼及所有開發文檔和技術資料)的版權(即著作權)歸乙方所有。
5. 2對於乙方提供甲方的授權使用軟件產品,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本項授 權,或對軟件產品進行任何形式的反編譯、解密與傳播。
5.3本協議關於知識產權和保密等條款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
第六條授權範圍
6. 1乙方向甲方提供試運行軟件產品及相關服務明細表
軟件產品(software)
項目名稱 説明
裝備工程信息管理系統
技術服務(service)
系統功能設計開發 根據甲方需求,進行系統功能的設計開發。
軟件產品實施 在甲方指定地點進行軟件產品的安裝實施工作
使用培訓 對甲方人員進行軟件系統的相關操作使用培訓
運行輔導 在合作期間安排相關技術人員進行運行輔導工作
6.3. 費用及支付方式
6.3.1.合作費用
根據雙方友好協商,本軟件產品合作開發費用共計人民幣貳拾壹萬圓整(¥210000.00)。
6.3.2.支付方式
.甲方將以轉帳支票或信匯、電匯等銀行託收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雙方簽定合同5 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銀行帳户支付合作項目費用金額30% ,即人民幣陸萬叁仟圓整(¥63000.00元)。
.在乙方為甲方指定地點進行軟件產品安裝、調試後10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銀行帳户支付合作項目費用金額50% ,即人民幣壹拾萬伍仟圓整(¥105000.00元)。
. 在乙方為甲方指定地點進行軟件產品安裝、調試後60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銀行帳户支付合作項目費用金額20% ,即人民幣肆萬貳仟圓整(¥42014.00元)。
第七條技術指標
7.1.軟件產品支持sql server 7.0及以上版本的數據庫。
7.2.服務器操作系統支持microsoft windows2014,nt4.0。
7.3系統功能應實現功能參見附件1——《海軍某部裝備修理信息管理系統技術方案》
第八條實施計劃
項目名稱 備註 開始時間 結束時間
?定製需求調研及功能設計需求調研分析
定製功能設計?
系統功能開發?功能開發
軟件產品安裝
系統安裝?與實施
? 系統培訓
運行技術支持與輔導?運行輔導
優化業務設置與管理規範?
第九條服務與技術支持
9.1.人員培訓
9.1.1培訓時間為8天。
9.1.2培訓教材由乙方準備提供。
9.1.3.培訓日期及地點由甲方和乙方協商指定。
9.1.4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 操作員 管理人員 系統管理員 課時
系統設置√ √ 8
基礎設置√ √ 8
操作培訓 √ √24
軟件產品維護及安裝√ 8
操作輔導 √ √ √ 24
9.2.系統實施
9.2.1.軟件安裝:指應用軟件交付甲方後,軟件的安裝、調試及系統環境的設置等。
9.2.2.應用系統設置:協助甲方人員進行基礎數據、業務規則的設置。
9.2.3.初始數據設置:協助並規範甲方人員進行初始數據錄入工作。
9.3系統維護
9.3.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為保證本系統正常運行的現場系統維護項目包括:
------應用軟件在運行中的故障帶來的排錯工作。
------應用軟件與網絡環境、主機及其它外設適配帶來的調整工作。
------應用軟件與系統軟件適配帶來的調整工作。
------甲方非正常操作帶來的系統及數據的修復工作。
9.3.2.對於本系統與甲方或其他集成商在本項目中的開發的其它系統適配所帶來的維護工作,由甲乙雙方協調完成。
9.4.技術支持
9.4.1合作期間乙方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提供技術支持:
-----乙方相關工作人員的現場技術服務支持。
-----熱線電話、傳真、信函答詢
-----乙方在internet站點的www、mail、ftp等服務,提供軟件下載、熱線響應等先進的網絡支持。
9.4.2除由於9.3.2原因造成的軟件技術問題,乙方保證的現場響應時間為技術服務人員1個工作日內,系統故障排除及系統恢復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
9.5.有關費用
9.5.1合作期間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支持及培訓等服務項目不另行收取費用。
第十條保密原則
項目中所涉及的雙方的內部資料、數據和其他商業信息,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於協議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任何一方泄露,相關方有權追究泄露方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國家法律制度。
第十二條爭議與仲裁
甲乙雙方如對協議條款規定的理解有歧義,或者對與協議有關的事項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協商不能解決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的內容按我國有關規定條款執行。
13.2.不可抗力對協議雙方均適用。在協議生效後,如果發生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須經雙方書面同意後,甲乙雙方方可解除全部或部分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4.1.任何一方未遵守本協議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第十五條協議變更、補充及終止
15.1.本協議為最終協議,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此作任何修改。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書面同意後,可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止。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北京聯達動力信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北京市宣武區南濱河路23號立恆名苑2號樓1805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簽字):
------------------------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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