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租車協議
- 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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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昌河面包車一輛,載人數為6人(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
二、出車時間及費用
無特殊情況每天都為出車時間;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出車期間,每天租金為300元,在出車期間甲方負責車輛用油費用,以實際出車天數計算,每月結算一次。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一合理調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機疲勞駕駛。
2、乙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規定上下班時間準時到辦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用車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安排調度;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4、乙方的車輛維修費等一切費用自負;單程超過200公里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6、甲方應按月結算租金並足額兑現。
7、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2018年9月1日起生效, 至2018年10月31日止。協議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六、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 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 (簽章) 出租方: (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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