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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諮詢服務合同範文1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電 話: 電 話: 開户行: 開户行:

賬 號: 賬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

(以下簡稱“本項目”),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合同的完整性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文件、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2、文件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衝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3、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4、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完成之後即時生效。

5、

5.1 (上述費用已含乙方為履行本合同約定工作內容中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諮詢服務費、勞務費、人工成本、複印費、文件製作費、通訊費、交通費、協議差旅費、保險費、税金等)。

5.2 支付方式

以上費用以人民幣為計價單位並以人民幣支付,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開始為甲方做合同約定的事項。在完成合同約定事項後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6、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7、合同終止

7.1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後終止本合同。

7.2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8、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9、額外諮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諮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籤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0、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0.1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諮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數據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諮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0.2 甲方變更委託諮詢服務項目、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約定的服務範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並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事宜。

10.3 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後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0.4 甲方要求乙方暫停諮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並説明理由和暫停期限,並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諮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0.5 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1、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 乙方應按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範、規定,並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諮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提交諮詢成果。

11.2 乙方應按約定的諮詢服務範圍及時間期限,對諮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1.3 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原因,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1.4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2、免責約定

12.1 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3、知識產權

13.1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諮詢成果的版權,在甲方按附件一約定付清諮詢服務費用後,由甲乙雙方共有。

13.2 未經一方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將最終諮詢成果用於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項目,但在不損害對方利益前 提下雙方均可用於企業推廣、廣告宣傳等。

14、保密約定

雙方承諾,雙方之間進行的與本合同相關的交流信息都應當由接收方嚴格保密,除非為履行本合同所需,一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從對方獲知的任何商務、技術、操作、工藝流程、市場信息等商業祕密,但下列情況除外:

a) 對方書面同意;

b)有關信息已為公眾所知;

c)一方在對方提供之前已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該信息。

15、適用法律及爭端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和爭端解決等事項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凡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不成的,則任何一方可向廣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6、本合同項目服務期限: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諮詢服務合同範文2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____________公司經營處於虧損狀態,甲方為扭虧轉贏,需對公司進行虧損診斷,並制定相應的經營策略、管理模式,以再造公司競爭力。

乙方擁有提供此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經驗,並同意提供該項諮詢服務。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就____________公司的諮詢服務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____________公司為_________,規模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諮詢要求如下:

(一)____________區域經濟、旅遊業的現狀及發展前景分析;

(二)____________公司的現狀及虧損原因分析;

(三)____________公司的客源市場及競爭對手分析;

(四)____________公司扭虧為贏的具體策略;

(五)____________公司的發展規劃(包括短期、中期和長期的經營管理策略)。

三、諮詢服務的具體標準:本次諮詢服務合同結束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的具體材料:

____________公司的諮詢服務報告書包括:(1)公司現狀、虧損分析及整改方案;(2)提升競爭力的營銷策略、市場定位、市場調研、形象策劃、運營框架等;(3)公司重新定位的中長期規劃等。

四、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專家姓名、職稱、專長及分工:__________

五、乙方於____________前向甲方遞交諮詢成果的框架性意見。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結束諮詢工作,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相關報告初稿,必要時甲方可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論證、評審,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底前提供報告定稿。

六、在乙方諮詢期間,甲方提供如下配合:

(一)應乙方的要求,提供____________公司經營的相關資料及信息;

(二)為上列諮詢人員提供在____________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工作餐;

(三)為乙方的諮詢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服務費用及支付

(一)甲方為本次諮詢服務業務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萬元諮詢費;

(二)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費的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萬元,乙方提交了符合本合同第三條規定之報告後____________日內支付其餘的____________%,既____________萬元;

(三)乙方為本次諮詢服務所發生的通訊費、交通費和其它費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對乙方人員在履行本諮詢合同期間所發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本諮詢服務合同不構成甲方與諮詢人員間的僱傭關係。

九、乙方提供的諮詢報告等材料必須具備專業性、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對諮詢服務的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十、乙方必須對本次諮詢相關的全部材料保密,並不得用公開發表等方式為社會所公知。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分執。

十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諮詢服務合同範文3

本合同由委託諮詢者 (以下簡稱委託方)為一方, 上海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為諮詢方)為另一方,雙方就

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提供的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 2諮詢方提供的諮詢服務範圍包括:編寫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書及相關申報服務。

第二條 合同的開始、完成、修改及終止

2.1本合同從 簽訂之日起生效。

2.2諮詢方按本合同1.2中所列要求表完成諮詢服務。除非雙方協定在商議條件下延長服務,本合同應在合同履行之日起 60 日後,或至服務全部完成時終止,先到者為準。在合同終止或期滿時,雙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終止。

2.3任何一方終止本協議必須在終止日期之日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如果本合同由委託方提出終止,須支付諮詢方項目終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諮詢費用及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2.4除非雙方簽署有書面修正意見,否則,不能對合同及其附件進行任何變動和修改。

第三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3.1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報告及諮詢服務需要的其他信息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繫。

3.2對於本合同項下諮詢方所履行的服務,委託方將以本合同第四條中所提供的方法向諮詢方支付。

3.3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報告。

3.4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諮詢服務工作都應由“委託方”檢查,並得到它的認可。諮詢方要對諮詢服務的工作量、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3.5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2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四條價格與支付

4.1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幣種) 元 (大寫: )。

4.2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諮詢服務和培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地和委託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但不包括諮詢方因服務發生的雜項費用,包括差旅,通訊,餐費,交通等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3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銀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諮詢方的帳户上或現金支付。

4.4付款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材料後

4.5收到委託方的付款後,諮詢方應在天內簽發標明相應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

4.6若委託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條件付款,則諮詢方對應付金額按每月1%的費率收取滯納期費,並暫停後續階段服務直至受到委託方上述付款。

4.7如委託方拖延付款,諮詢方有權延遲或終止合同剩餘諮詢服務。

4.8如諮詢方提供的服務與本合同要求不符,委託方應當立即通知諮詢方,諮詢方應在委託方指定的時間內重新進行服務,並不向委託方另外收取費用。諮詢方對本合同的違約或未執行的責任應限於根據本合同己支付諮詢方之酬金範圍內。由於對諮詢方的服務不滿而終止合同時,委託方仍然必須按合同規定付清諮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務的酬勞。

第五條保密

5.1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

5.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工作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條保證

6.1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

6.2公正和信用。雙方將公平地對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賦予的權利,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證本合同的實施。故雙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間公正實施、不損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條 諮詢報告的歸屬

7.1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最終諮詢報告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對該報告不應泄漏或利用。

7.2諮詢方可保存上述資料的複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項目之外的任何項目。

第八條 轉讓

8.1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9.2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9.3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條 爭議及解決

10.1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司法裁決解釋和執行。雙方當事人應全力友好地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

10.2雙方之間如不能友好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委託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

第十一條 語言和標準

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文件和諮詢報告等均採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條適用的法律

12.1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三條其它條款

13.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3.2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寫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為準。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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