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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承包合同(農業承包合同)

林業承包合同(農業承包合同)

第一篇:林業承包合同(農業承包合同)

林業承包合同(農業承包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甲方將座落在__的林地(山地)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北至__,西至__,東至__。

第二條^承包期限承包期為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税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税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税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税務部門納税。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

第六條^獎懲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二篇:林業承包合同(農業承包合同)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甲方將座落在__的林地(山地)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

界是:南至__,北至__,西至__,東至__。

第二條^承包期限承包期為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税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税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税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税務部門納税。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

第六條^獎懲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其它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__(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乙方:__縣__鄉__村__村民__(公章或簽名)

__年__月__日訂

第三篇:林業承包合同

路林承包合同

甲方:寶豐縣商酒務鎮趙三村村委會

乙方:商酒務鎮趙三村村民: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於路的側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

二、承包期限為年,年月日至年 月日。

三、樹木成材後一切收入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參與分成。

四、承包期間,乙方有管理義務,樹木被毀或死亡由乙方補栽。

五、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留存一份。

甲方:寶豐縣商酒務鎮村村委會(公章)

代表人: (蓋章)

乙方:趙三村村民:

2014年月

第四篇:林業租賃承包合同

林業租賃合同

發包方:礬山鎮新中村黃嶺村民組户(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發展林業生產,提高經濟效益,甲方將黃界石山場發包給乙方承包。現將相關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甲乙雙方務必共同遵守。

一、承包範圍:山場面積約畝(具體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山場名稱為黃嶺村民組黃界石山,四界以甲方山場老界為準。

二、承包期限:自2014年2月1日—2014年2月一日,有效期為三十年。

三、合同標的及付款方式:甲方將黃界石山場以租賃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每畝每年租金為人民幣壹佰元整,共三十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付清租金。

四、權利和義務:1、承包期間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種植、養殖、或將經營權轉讓,但嚴禁擅自採礦)。

2承包期間,如有周邊的羣眾阻礙乙方正常經營,甲方負責協調處理,確保乙方權利。乙方准許甲方在承包的山場內葬墳,因葬墳損壞樹木,雙方協商解決。 3乙方在承包期間享有經營權(經營性林業補貼為乙方所有),山場所有權歸甲方所有,承包期間如有政府行為的採礦和土地徵收或其它承包政策調查,樹木及經營物資賠償款為歸乙方所有,山場徵收補償款歸甲方農户所得(但甲方必須退還乙方未到期的租金)。

4合同期滿後,甲方如仍對外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如不對外發包,山場林木經營資源歸乙方所有,雙方協商解決,直至合同終止。 5從黃嶺頭路至承包山場道路甲方無條件給乙方通行,不得以任何方式設置障礙。乙方如需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定。

六、本合同雙方簽字,村委會見證後生效。雙方共同履行,如有違反合同條款或發生爭議,應向人民法院行使訴訟權。

七、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礬山鎮林業管理部門執一份,新中村委會留檔一份,複印件各農户一份。

見證單位蓋章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2014年月日

第五篇:林業林地承包合同

林業林地承包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税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税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税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税務部門納税。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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