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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發行承銷協議書(精選多篇)

債券發行承銷協議書(精選多篇)

第一篇:第九章 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債券發行承銷協議書(精選多篇)

·我國國債包括記賬式國債、憑證式國債和儲蓄國債

·儲蓄國債,是指財政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行,通過試點商業銀行面向個人投資者銷售的、以電子方式記錄債權的不可流通人民幣債券

儲蓄國債不可流通轉讓,但可以辦理提前兑取、質押貸款、非交易過户等

·目前,憑證式國債發行完全採用承購包銷方式,儲蓄國債發行可採用包銷或代銷方式,記賬式國債發行完全採用公開招標方式

·記賬式國債的招標方式如下:|

1、“荷蘭式”招標。標的為利率或利差時,全場最高中標利率或利差為當期國債票面利

率或基本利差,各中標機構均按面值承銷;標的為價格時,全場最低中標價格為當期國債發行價格,各中標機構均按發行價格承銷

2、“美國式”招標。標的為利率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為當期國債票面利率,中標

機構按各自中標標為利率與票面利率折算的價格承銷;標的為價格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為當期國債發行價格,中標機構按各自中標標為的價格承銷

3、“混合式”招標。標的為利率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為當期國債票面利率,低於

或等於票面利率,按面值承銷;高於票面利率一定數量以內的標位,按各中標標位的利率與票面利率折算的價格承銷;高於票面利率一定數量以上的標位,全部落標。標的為價格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為當期國債發行價格,高於或等於發行價格的標位,按發行價格承銷;低於發行價格一定數量以內的標位,按各中標標位的價格承銷;低於發行價格一定數量以上的標位,全部落標。

·對於投標:

1、 投標標位變動幅度。利率或利差招標時,標位變動幅度為0.01%;價格招標時,變動

幅度在當期國債發行文件中另行規定。

2、 國債承銷團成員:乙類成員最低、最高投標限額分別為當期國債招標量的0.5%、10%;

甲類成員最低投標限額為當期國債招標量的3%。對於不可追加的記賬式國債,最高投標限額為當期國債招標量的30%;對於可追加的記賬式國債,最高投標限額為當期國債招標量的25%。單一標位最低投標限額為0.2億元,最高投標限額為30億元。投標量變動幅度為0.1億元的整數倍。

3、 國債承銷團成員單期國債最低承銷額按各期國債競爭性招標額的一定比例計算,甲類

成員為1%,乙類成員為0.2%。

·中標原則:

1、 全場有效投標總額小於或等於當期國債招標額時,所有有效投標全額募入;全場有效

投標總額大於當期國債招標額時,按照低利率或高價格優先的原則對有效投標逐筆募入,知道募滿招標額為止。

2、 邊際中標標位的投標額大於剩餘招標額,以該標位投標額為權數平均分配,最小中標

單位為0.1餘元,分配後仍有尾數時,按投標時間優先原則分配。

·記賬式國債的承銷承銷

1、 招標發行。記賬式國債是一種無紙化國債,主要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向具備全國銀行

間債券市場國債承購包銷團資格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機構,以及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向具備證券交易所國債承購包銷團資格的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投資者發行

2、 遠程投標。通過財政部國債發行招投標系統。

3、 債券託管。逾時未填制,系統默認全部在國債登記結算公司託管。

4、 分銷。記賬式國債分銷是指在規定的分銷期內,國債承銷團成員將中標的全部或部分

國債債券額度銷售給非國債承銷團成員的行為。記賬式國債採取場內掛牌、場外簽訂

分銷合同和試點商業銀行櫃枱銷售的方式分銷。國債承銷團成員間不得分銷。非國債承銷團成員通過分銷獲得的國債債券額度,在分銷期內不得轉讓。

·憑證式國債的承銷。憑證式國債是一種不可上市流通的儲蓄型債券,由具備憑證式國債承銷團資格的機構承銷。各類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均有資格申請加入憑證式國債承銷團。 ·金融債券,是指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法人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金融債券的發行條件:

1、 政策性銀行,包括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2、 商業銀行,具備以下條件: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於4%;

最近3年連續盈利;貸款損失準備計提充足等等

3、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具備條件:財務公司已發行、尚未兑付的金融債券總額不得超過

其淨資產總額的100%,發行金融債券後,資本充足率不低於10%;財務公司設立1年以上,經營狀況良好;申請前一年,不良資產率低於行業平均水平,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申請前一年,註冊資本金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淨資產不低於行業平均水平等等。

4、 金融租賃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具備條件:金融租賃公司註冊資本金不低於5億元人

民幣或等值的自由兑換貨幣,汽車金融公司註冊資本金不低於8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自由兑換貨幣等等

5、 其他金融機構

·金融債券發行方式:

1、 可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或定向發行

2、 可以採取一次足額發行或限額內分期發行。發行人應在每期金融債券發行前5個工作

日將相關的發行申請文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沒有強制擔保要求;而財務公司發行金融債券則需要由財務公司的母公司或其他有擔保能力的成員單位提供相應擔保,經中國銀監會批准免於擔保的除外。 ·發行金融債券時,發行人應組建承銷團,可採用協議承銷、招標承銷等方式。

以協議承銷方式發行金融債券的,發行人應聘請主承銷商,承銷人應為金融機構,並具有以下條件:1、註冊資本不低於2億元;2、具有較強的債券分銷能力;3、具有合格的從事債券市場業務的專業人員和債券分銷渠道;4、最近2年內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以定向方式發行金融債券的,應優先選擇協議承銷方式。

·發行人不得認購或變相認購自己發行的金融債券。發行人應在中國人民銀行核准金融債券發行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開始發行金融債券,並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發行。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發行的,原金融債券發行核准文件自動失效。金融債券發行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發行人應向中國人民銀行書面報告金融債券發行情況。定向發行的金融債券只能在認購人之間進行轉讓。

·信息披露

1、 經中國人民銀行核准發行金融債券的,發行人應於每期金融債券發行前3個工作日披

露募集説明書和發行公告

2、 金融債券存續期間,發行人應於每年4月30日前向投資者披露年度報告,每年7月

31日前披露債券跟蹤信用評級報告

3、 發行人應於金融債券每次付息日前2個工作日公佈付息公告,最後一次付息及兑付日

前5個工作日公佈兑付公告。

·次級債務:

1、商業銀行次級債務。次級債務,是指由銀行發行的,固定期限不低於5年(含5年),

除非銀行倒閉或清算不用於彌補銀行日常經營損失,且該項債務的索償權排在存款和其他負債之後的商業銀行長期債務。

次級定期債務的募集方式為商業銀行向目標債權人定向募集,目標債權人為企業法人。次級定期債務不得與其他債權相抵消;原則上不得轉讓、提前贖回。

發行長期次級債務補充附屬資本時,全國性商業銀行(含國家開發銀行、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核心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7%,其他商業銀行核心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5%。 全國性商業銀行發行長期次級債務額度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25%,其他商業銀行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30%。

次級債券的承銷可採用包銷、代銷和招標承銷等方式。商業銀行長期次級債務原則上應面向非銀行機構發行;商業銀行投資購買單一銀行發行長期次級債務的額度不得超過自身核心資本的15%,投資購買所有銀行發行長期次級債務總額不得超過自身核心資本的20%。商業銀行發行的普通的、無擔保的、不以銀行資產為抵押或質押的長期次級債務工具可列入附屬資本。由次級債務所形成的商業附屬資本不得超過商業銀行核心資本的50%。

2、保險公司次級債務。是指保險公司經批准定向募集的,期限在5年以上,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列於保單責任和其他負債之後、先於保險公司股權資本的保險公司債務。

保險公司次級債務的償還只有在確保償還次級債務本息後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的前提下,募集人才能償付本息;並且募集人在無法按時支付利息或償還本金時,債權人無權向法院申請對募集人實施破產清償。

保險公司募集的定期次級債務應當在到期日前按照一定比例折算確認為認可負債,以折算後的賬面餘額作為其認可價值。

3、證券公司次級債務。是指證券公司經批准向股東或其他符號條件的機構投資者定向介入的清償順序在普通債務之後,先於證券公司股權資本的債務。

次級債務分為長期次級債務和短期次級債務,2年以上的次級債務為長期次級債務。長期次級債務可以按一定比例計入淨資本。長期次級債務計入淨資本的數額不得超過淨資本的50%。

證券公司為滿足承銷股票、債券等特定業務的流動性資金需要,借入期限在3個月以上2年以下的次級債務為短期次級債務。短期次級債務不計入淨資本。僅可在公司開展有關特定業務時按規定和要求扣減風險資本準備。按照以下標準:1、在承銷期內,按債務資金與承銷業務風險資本準備的孰低值扣減風險資本準備;2、承銷結束,發生包銷情形的,按照債務資金與因包銷形成的自營業務風險資本準備的孰低值扣減風險資本準備;3、承銷結束,未發生包銷情況的,借入的短期次級債務不得扣減風險資本準備。

證券公司住所地證監局應當對證券公司借入短期次級債務,償還次級債務的申請,自受理之日5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對證券公司借入長期次級債務、次級債務展期的申請,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

證券公司不得向其實際控制的子公司借入次級債務。

4、 混合資本債券。是一種混合資本工具,它同時兼有一定的股本性質和債務性質。我國

的混合資本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為補充附屬資本發行的、清償順序位於股權資本之前但列在一般債務和次級債務之後、期限15年以上、發行之日起10年內不可贖回的債券。 我國的混合資本債券具有4個基本特徵:1、期限在15年以上,發行之日起10年內不可贖回的債券。發行之日起10年後發行人具有一次贖回權,若發行人未使用贖回權,可是當提高混合資本債券的利率;2、混合資本債券到期前,如果發行人核心資本充足率低於4%,發行人可以延期支付利息;如果同時出現下列情況: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中盈餘公積與未分配利潤之和為負,且最近12個月內未向普通股

股東支付現金紅利,則發行人必須延期支付利息;3、當發行人清算時,混合資本債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列於一般債務和次級債務之後,先於股權資本;4、混合資本債券到期時,如果發行人無力支付清償順序在該債券之前的債務,或支付該債券將導致無力支付清償順序在混合資本債券之前的債務,發行人可以延期支付該債券的本金和利息。

混合資本債券可以公開發行,也可以定向發行,但均應進行信用評級。

·企業債券。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在境內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公開發行企業債券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和其他類型企業

的淨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

2、 累計債券餘額不超過發行人淨資產的40%

3、 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債券1年的利息

4、 用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原則上累計發行額不得超過該項目總投資的60%;用於

收購產權的,比照該比例執行;用於調整債務結構的,不受該比例限制;用於補充營運資金的,不超過發債總額的20%

募集資金不得用於房地產買賣、股票買賣和期貨交易等於本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風險性投資。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持。

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的總面額不得大於該企業的自有資產淨值。公開發行企業債券,發行人累計債券餘額不超過企業淨資產的40%。

企業債券面值為100元,以1000元人民幣為1個認購單位。期限原則上不能低於1年。企業債券的利率不得高於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企業可發行無擔保信用債券、資產抵押債券、第三方擔保債券。

企業債券的發行,應組織承銷團以餘額包銷的方式承銷。

公司債券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流通的條件:(公司債券相同)

1、 依法公開發行

2、 債券債務關係確定並登記完畢

3、 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5億元

4、 單個投資人持有量不超過該期公司債券發行量的30%

在債券交易流通期間,發行人應在每年6月30日前向市場投資者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和信用跟蹤評級報告。

·公司債券,是指公司 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1年以上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基本條件:1、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2、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餘額不超過最近1期末淨資產額的40%等等。

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保薦機構通過市場詢價確定。對公司債券發行沒有強制性擔保要求。

原則上可以採用“網上發行和網下發行”相結合的方式,向全市場投資者發行;否則只能向機構投資者發行,而不得向個人投資者發行。

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公司應在6個月內首期發行,剩餘數量應當在24個月內發行完畢。首期發行數量應當不少於總髮行數量的50%,剩餘各期發行的數量由公司自行確定,每期發行完畢後5個工作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發行人應當為債券持有人聘請債券受託管理人,並訂立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為本次發行提供擔保的機構不得擔任本次債券發行的受託管理人。

公司債券網下發行不超過5個交易日,網下發行截止日應晚於網下發行截止日至少倆個交

易日。

公司債券上市的條件:

1、 債券的期限為1年以上

2、 債券的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等等

只有同時符合1、發行人的債項評級不低於aa;2、債券上市前,發行人最近1期末的淨資產不低於15億元人民幣;3、債券上市前,發行人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債券1年利息的1.5倍,才可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系統、大宗交易系統和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台進行交易,否則只能通過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台上市交易。

公司債券資信評級機構的條件

1、 具有中國法人資格,實收資本與淨資產均不少於人民幣2014萬元

2、 具有高級管理人員不少於3人,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評級從業人員不少於20人,其

中包括具有3年以上資信評級業務經驗的評級從業人員不少於10人,具有中國註冊會計師資格的評級從業人員不少於3人。

3、 最近5年未收到形式處罰,最近3年未因違法經營受到行政處罰,不存在因涉嫌違法

經營、犯罪正在被調查的情形。等等

·短期融資券,是指企業按照《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最長期限不超過365天的有價證券。註冊機構為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

交易商協會向接受註冊的企業出具《接受註冊通知書》,註冊有效期為2年。企業在註冊有效期內可一次發行或分期發行短期融資券。企業應在註冊後2個月內完成首期發行。企業如分期發行,後續發行應提前2個工作日向交易商協會備案,企業在註冊有效期內需更換主承銷商或變更註冊金額的,應重新註冊。交易商協會不接受註冊的,企業可於6個月後重新提交註冊文件。

短期融資券待償還餘額不得超過企業淨資產的40%

首期發行短期融資券的,應至少於發(請關注:)行日前5個工作日公佈發行文件;後續發行的,應至少於發行日前3個工作日公佈發行文件。

在短期融資券存續期內,企業應按以下要求持續披露信息

1、 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和審計報告

2、 每年8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

3、 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的資產負債表、

利潤表及現金流量表。

4、 第一季度信息披露時間不得早於上一年度信息披露時間。

出席持有人會議的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所持有的表決權數額應達到本期債務融資工具總表決權的2/3以上,會議方可生效。持有人會議決議應當由出席會議的本期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所持有的表決權的3/4以上通過後生效。

·中期票據,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按照計劃分期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

·中小非金融企業集合票據,是指2個以上、10個以下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小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以統一產品設計、統一券種冠名、統一信用增進、統一發行註冊方式共同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

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註冊,一次註冊,一次發行。任一企業集合票據待償還餘額不多超過該企業淨資產的40%。任一企業集合票據募集資金額不超過2億元人民幣,單隻集合票據註冊金額不超過10億元人民幣。

·證券公司債券,是指證券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不包括證券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債券和次級債券。經批准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也可以向合格投資者定向發行。

證券公司公開發行債券應符合的條件:

1、 發行人最近1期末經審計的淨資產不低於10億元

2、 最近2年內未發生重大違法違規的行為。等等

證券公司定向發行債券應符合的條件:最近經審計的淨資產不低於5億元,其他條件同上。其中合格投資者是指自行判斷具備投資債券的獨立分析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且符合:1、依法設立的法人或投資組織;2、按照規定和章程可從事債券投資;3、註冊資本在1000萬元以上或者經審計的淨資產在2014萬元以上。定向發行的債券可採取協議方式轉讓。發行規模:累計發行的債券總額不得超過公司淨資產額的40%。公開發行的債券每份面值為100元。定向發行的債券應當採用記賬方式向合格投資者發行,每份面值50萬元,每一合格投資者認購的債券不得低於面值100萬元。證券公司債券的期限最短為1年。

債券的擔保:發行人應當為債券的發行提供擔保。為債券的發行提供抵押或質押的,抵押或質押的財產應當由具備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公開發行債券的擔保金額應不少於債券本息的總額。定向發行債券的擔保金額原則上應不少於債券本息總額的50%。擔保金額不足50%或者未提供擔保定向發行債券的,應當在發行和轉讓時向投資者作特別風險提示,並由投資者簽字。

債券申請上市應符合:實際發行債券的面值總額不少於5000萬元。上市債券到期前1個月終止上市交易。由發行人辦理兑付事宜。

·資產支持證券,是指由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發起機構,將信貸資產信託給受託機構,由受託機構發行的、以該財產所產生的現金支付其收益的受益證券。換言之,資產支持證券就是由特定目的信託受託機構發行的,代表特定目的信託的信託受益權份額。

信託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參與者有:

1、 發起機構,一般指通過設立特定目的信託轉讓信貸資產的金融機構。(銀行業金融機

構)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機構的追索權僅限於信託財產。

2、 受託機構。是指在信貸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因承諾信託而負責管理特定目的信託財產

併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機構。擔任特定目的信託受託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1、根據有關規定完成重新登記3年以上;2、註冊資本不低於5億元人民幣,並且最近3年末的淨資產不低於5億元人民幣等等。

3、 信用增級機構。信用增級是指在信貸資產證券化交易結構中通過合同安排所提供的信

用保護。

4、 貸款服務機構,是指在信貸資產證券化交易中接受受託機構委託、負債管理貸款的機

構。貸款服務機構可以是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起機構。

5、 資金保管機構。信貸資產證券化發起機構和貸款服務機構不得擔任同一交易的資金保

管機構。

第二篇:《證券發行與承銷》講義 第十章 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第十章 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掌握我國國債的發行方式。熟悉記賬式國債和憑證式國債的承銷程序。熟悉國債銷售的價格和影響國債銷售價格的因素。

熟悉我國金融債券的發行條件、申報文件、操作要求、登記、託管與兑付、信息披露。瞭解次級債務的概念、募集方式以及次級債務計入商業銀行附屬資本和次級債務計入保險公司認可負債的條件和比例。

熟悉我國企業債券發行的基本條件、募集資金投向和不得再次發行的情形。瞭解企業債券發行的條款設計要求及有關安排。熟悉企業債券發行的額度申請、發行申報、發行申請文件的內容。瞭解中國證監會對證券公司類承銷商的資格審查和風險評估。熟悉企業債券申請上市的條件、上市申請與上市核准。瞭解債券上市的信息披露和發行人的持續性披露義務。

熟悉企業短期融資券的發行條件、承銷機構的標準及其資格認定、短期融資券發行的申請與核准及相關安排。熟悉企業短期融資券的操作要求。瞭解企業短期融資券的信息披露和監管。

熟悉證券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條款設計及相關安排。瞭解證券公司債券發行的申報程序、申請文件的內容。熟悉證券公司債券的上市與交易。瞭解公開發行證券公司債券時募集説明書等信息的披露以及公開發行證券公司債券的持續信息披露。瞭解證券公司定向發行債券的信息披露。

熟悉資產證券化的各方參與者的角色。瞭解資產證券化發行的申報程序、申請文件的內容。熟悉資產證券化的具體操作。瞭解公開發行證券化產品的信息披露。瞭解資產證券化的會計處理和税收政策。

瞭解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第一節 我國的國債發行與承銷

1 公開招標方式的定義

2、承銷包銷方式

3、憑證式國債定義

4、影響國債銷售的因素

第二節 我國金融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知識點:(1)商業銀行次級債務 (2)保險公司次級債務 (3)混合資本債券

1、政策性銀行的種類

2、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具備的條件

3、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具備的條件

4、金融債券發行方式

5、承銷金融機構的具備條件

6、發行人處罰

7、承銷人處罰

8、託管機構處罰

9、銀行次級債務

第三節 我國企業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1、 發行公司債券符合的條件

2、 發行的條款設計

3、 不同管理部門的管理內容

4、 企業債券申請上市的條件

5、 企業債券上市申請內容p254

6、 債券上市的核準

7、 信息披露中可以不披露的事項

第四節 企業短期融資券的發行與承銷

1、 短期融資券的定義

2、 短期融資券的發行條件

3、 申請從事短期融資承銷業務的金融機構具備的條件

4、 短期融資券的發行要求

5、 發行進程安排

6、 重大事項披露

第五節 證券公司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1、 定義

2、 發行條件

3、 條款設計要求

4、 債券的上市與交易

5、 定向發行債券的信息披露

第六節 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與承銷

1、 定義

2、 信用增級的界定

3、 貸款服務機構

4、 資金保管機構

5、 餘額管理

6、 承銷機構的資格認定

7、 資產支持證券的相關事項

8、 信息披露途徑

9、 發起機構的會計處理

10、 中間狀態的處理

11、 特定目的信託的會計處理

12、 受託機構的會計處理

13、 ‘資金保管機構的會計處理

14、 營業税收政策

15、 所得税收政策對信託收益當年取得情況分析

16、 貸款服務機構的會計處理

17、 暫不收企業所得税期間的會計處理

第七節 國家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1、 人民幣債券是指國際開發機構依法在中國境內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以人民幣計價的債券。

2、 國際開發機構申請發行的條件

3、 其他相關事項中應當注意:外匯的來去問題

第三篇:股票發行承銷協議書範本

股票發行承銷協議書範本

一、協議雙方發行公司(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註冊地址: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承銷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協議簽署的時間和地點協議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協議簽署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協議主旨甲乙雙方就乙方負責策劃承銷(以下簡稱承銷)甲方計劃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______種股票事宜。

四、承銷方式甲方確定乙方為甲方股票發行的主承銷商和股票上市推薦人。由乙方負責組建承銷團及總承銷有關業務。甲方本期股票的發行,甲乙方以餘額包銷的方式進行。

五、承銷股票的種類、數量、發行價格和發行總市值甲方本期發行股票種類為_________(即______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壹元,每股發行價為_________元 ,社會公眾股發行額度為_________萬股(以國家和省有關主管部門下達的指標為準),發行總市值為_________萬元 .

六、承銷期及起止日期本次股票承銷期為_________天。從甲方招股説明書刊登之日起計算,屆滿後承銷結束。

七、承銷付款的日期和方式承銷期屆滿_______天內,不管股票是否全部售出,乙方均需將全部股票款項(在扣除承銷手續費後)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

八、承銷手續費的計算、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協商同意,______股發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股票承銷手續費。

本期股票的承銷手續費費率,按國家證監會規定的收費標準範圍,確定為股票總髮行價格的______% .承銷手續費等於總髮行股數*股票發行價格*承銷手續費費率,由乙方從甲方發行股票的股款中扣除。

九、雙方的權利及義務1.乙方要積極協助甲方向上級主管部門辦理髮行股票的申報手續,制訂股票發行工作時間表。

2.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或需求,從有利於發行出發,積極認真地為甲方提供股票發行和上市及與此有關的全套服務工作,包括股權結構的設置,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股票發行方式,上市時機的選擇,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公司的推薦與工作協調等。

3.乙方負責該期股票的承銷業務,包括組建承銷團,制訂股票發行具體方案,編制招股説明書等報審材料,處理髮行工作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4.乙方負責推薦甲方本期股票上市,包括編制上市公告書,準備上市申請資料,接受有關方面的詢問。甲方有責任予以協助。

5.按中國證監會的要求,乙方負責做好甲方的股份制改制和上市輔導工作。輔導期自簽署承銷協議起至上市後1年,輔導工作不另收取費用。為搞好上市後的繼續輔導,甲方股票上市後的第一次配股由乙方承銷,有關配股的條款由雙方另行商定。輔導期內甲方有責任協助

第四篇:上市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與承銷

上市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與程序

一、債券的發行需滿足的主要條件

1、公司最近1期末經審計的淨資產額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2、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3、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餘額不超過最近1期末淨資產額的40%;金融類公司的累計公司債券餘額按金融企業的有關規定計算。

二、不得再次發行的條件

1、最近36個月內公司財務會計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2、本次發行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3、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

4、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債券的發行程序

1、公司決議。申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由公司董事會制定方案,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2、保薦與申報。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由保薦機構保薦,並向

中國證監會申報

3、製作募集説明書與申報文件

4、中國證監會按程序審核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

第五篇:2014年證券發行與承銷第九章債券的發行與承銷同步測試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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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證券發行與承銷第九章債券的發行與承銷同步測試習題

一、單項選擇題(以下各小題所給出的4個選項中,只有1項最符合題目要求,請選出正確的選項)

1.保險公司次級債務的清償順序位於()之前。

a.保單責任

b.公司普通債券

c.向銀行貸款

d.公司股票

2.1988年以前,我國國債採用()方式發行。

a.通過商業銀行銷售

b.通過郵政儲蓄櫃枱銷售

c.行政分配

d.承購包銷

3.1988年,我國首次以()方式發行國債。

a.行政分配

b.公開招標

c.承購包銷

d.通過商業銀行和郵政儲蓄櫃枱銷售

4.目前,憑證式國債發行採用()方式,記賬式國債發行採用()方式。

a.行政分配公開招標

b.承購包銷公開招標

c.公開招標通過商業銀行

d.承購包銷行政分配

5.()國債發行方式是通過投標人的直接競價來確定發行價格(或利率)水平。

a.行政分配

b.承購包銷

c.公開招標

d.銀行發售

6.對於事先已確定發行條款的國債,我國採取()方式發行。

a.行政分配

b.公開招標

c.銀行發售

d.承購包銷

7.記賬式國債的承銷的場內掛牌分銷程序是()。

①客户認購併交款

②分銷商進行分銷

③承銷商分得包銷國債

④承銷商將發行款劃入財政部賬户

⑤證券交易所為承銷商確定承銷代碼

⑥財政部向承銷商劃撥手續費

a.③⑤②①④⑥

b.③②①⑤④⑥

c.⑤②③④⑥①

d.②③①④⑥⑤

8.保險公司次級債務的償還只有在確保償還次級債本息後,償付能力充足率()的前提下,募集人才能償付本息。

a.不低於100%

b.不高於80%

c.不低於70%

d.不高於50%

9.由次級債務所形成的商業銀行附屬資本不得超過商業銀行核心資本的()。

a.40%

b.50%

c.60%

d.70%

10.商業銀行發行次級定期債務,須向()提出申請,提交可行性分析報告、招募説明書、協議文本等規定的資料。

a.中國證監會

b.中國銀監會

c.中國人民銀行

d.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多項選擇題(以下各小題所給出的4個選項中,有2個或2個以上符合題目要求,請選出正確的選項)

1.除政策性銀行外的其他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應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

a.公司章程

b.金融債券發行申請報告

c.募集説明書

d.發行人近3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

2.債券申請上市應當符合()。

a.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批准並公開發行

b.實際發行債券的面值總額不少於500萬元

c.申請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債券發行條件

d.證券交易所認可的其他條件

3.下列説法錯誤的是()。

a.市場利率趨於上升,國債的銷售價格就會提高

b.國債的中標成本越高,國債的銷售價格越高

c.為了增加手續費收入,國債的銷售價格會提高

d.為了加快資金回收速度,國債的銷售價格會降低

4.我國國內金融債券的發行始於1985年,當時由()嘗試發行金融債券。

a.中國人民銀行

b.中國工商銀行

c.中國銀行

d.中國農業銀行

5.目前下列哪些機構可以發行金融債券?()

a.政策性銀行

b.商業銀行

c.企業集團財務公司

d.其他金融機構

6.我國可以發行金融債券的政策性銀行主要有()。

a.國家開發銀行

b.中國進出口銀行

c.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d.中國農業銀行

7.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應具備以下哪些條件?()

a.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

b.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於4%

c.最近3年連續盈利

d.最近3年利潤連續增長

8.下列哪些不是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發行金融債券應該具備的條件?()

a.已發行、尚未兑付的金融債券總額佔其淨資產總額的150%

b.發行金融債券後,資本充足率為20%

c.財務公司剛剛成立6個月

d.申請前1年註冊資本金為2.5億元人民幣

9.企業債券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流通的條件不包括()。

a.近兩年沒有違法和重大違規行為

b.債權債務關係確立並登記完畢

c.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4億元

d.單個投資人持有量不超過該期公司債券發行量的10%

10.()可以在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上參加記賬式國債的招標發行及競爭性定價過程,向財政部直接承銷記賬式國債。

a.證券公司

b.信託投資公司

c.保險公司

d.商業銀行

三、判斷題(判斷以下各小題的對錯,正確的填a,錯誤的填b)

1.發行人也可以認購自己發行的金融債券。()

2.上市公司發行證券前發生重大事項的,應暫緩發行,並及時報告證券交易所。()

3.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

4.發行人應在短期融資券發行日前2個工作日,通過中國貨幣網披露相關發行信息。()

5.目前我國金融債券的存量僅次於國債,在所有債券存量中居第二位。()

6.商業銀行和財務公司發行金融債券都要提供擔保。()

7.金融債券的發行人和承銷人應在承銷協議中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但不得被第三方知道。()

8.金融債券承銷人的註冊資本應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

9.以定向方式發行金融債券的,應優先選擇招標承銷方式。()

10.債權人與股東之間的利益衝突以及與債權相伴隨的破產成本又被稱為“外部股東代理成本”。()

參考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d

[解析]保險公司次級債務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列於保單責任和其他負債之後、先於保險公司股權資本。

2.c

[解析]1988年以前,我國國債發行採用行政分配方式。

3.d

[解析]1988年,財政部首次通過商業銀行和郵政儲蓄櫃枱銷售了一定數量的國債。

4.b

[解析]目前,憑證式國債發行完全採用承購包銷方式,記賬式國債發行完全採用公開招標方式。

5.c

[解析]公開招標方式是通過投標人的直接競價來確定發行價格(或利率)水平,發行人將投標人的標價自高價向低價排列,或自低利率排到高利率,發行人從高價(或低利率)選起,直到達到需要發行的數額為止。

6.d

[解析]對於事先已確定發行條款的國債,我國仍採取承購包銷方式,發行人和承銷商簽訂承購包銷合同,承銷商按合同規定的已確定發行條款承銷。

7.a

[解析]略

8.a

[解析]保險公司次級債務的償還只有在確保償還次級債務本息後,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的前提下,募集人才能償付本息。

9.b

[解析]由次級債務所形成的商業銀行附屬資本不得超過商業銀行核心資本的50%。

10.b

[解析]商業銀行發行次級定期債務,須向中國銀監會提出申請。

二、多項選擇題

1.abcd

[解析]其他金融機構相對於政策性銀行來説要提交更多的材料。

2.acd

[解析]b應該為實際發行債務的面值金額不少於5000萬元。

3.ac

[解析]市場利率趨於上升,投資者購買國債的機會成本就會上升,為了吸引投資者,承銷商就會降低國債銷售價格;承銷商必須賣出更多國債才能增加手續費收入,為了賣出更多國債承銷商就會降低國債的銷售價格。

4.bd

[解析]我國國內金融債券的發行始於1985年,當時中國工商銀行和中國農業銀行開始嘗試發行金融債券。

5.abcd

[解析]目前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都可以發行金融債券。

6.abc

[解析]我國目前只有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這三家政策性銀行。

7.abc

[解析]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應具備以下條件: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於4%;最近3年連續盈利;貸款損失準備計提充足;風險監管指標符合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最近3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8.acd

[解析]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發行金融債券應具備:財務公司已發行、尚未兑付的金融債券總額不得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的100%,發行金融債券後,資本充足率不低於10%;申請前1年,註冊資本金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淨資產不低於行業平均水平;財務公司設立1年以上,經營狀況良好,申請前1年利潤率不低於行業平均水平,且有穩定的盈利預期等條件。

9.cd

[解析]符合以下條件的公司債券可以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流通:(1)依法公開發行;

(2)債權債務關係確立並登記完畢;(3)發行人具有較完善的治理結構和機制,近兩年沒有違法和重大違規行為;(4)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5億元;(5)單個投資人持有量不超過該期公司債券發行量的30%。

10.abc

[解析]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保險公司可以在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上參加記賬式國債的招標發行及競爭性定價過程,向財政部直接承銷記賬式國債。

三、判斷題

1.b

[解析]發行人不得認購或變相認購自己發行的金融債券。

2.b

[解析]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3.a

[解析]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49條規定,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

4.b

[解析]應在發行日前5個工作日進行公佈。

5.b

[解析]我國金融債券的存量居於國債和央行票據之後。

6.b

[解析]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沒有強制擔保要求;財務公司發行金融債券則需要由財務公司的母公司或其他有擔保能力的成員單位提供相應擔保,經中國銀監會批准免於擔保的除外。

7.b

[解析]發行人和承銷人應在承銷協議中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加以披露。

8.b

[解析]金融債券承銷人的註冊資本應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

9.b

[解析]以定向方式發行金融債券的,應優先選擇協議承銷方式。

10.b

[解析]股東與經理層之間的利益衝突所導致的代理成本又被稱為“外部股東代理成

本”,債權人與股東之間的利益衝突以及與債權相伴隨的破產成本又被稱為“債券的代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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