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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建大調解機制推進司法所規範建設經驗材料(精選多篇)

創建大調解機制推進司法所規範建設經驗材料(精選多篇)

目錄

創建大調解機制推進司法所規範建設經驗材料(精選多篇)
第一篇:創建大調解機制推進司法所規範建設經驗材料第二篇:創新推進“大調解”機制第三篇:大調解經驗材料第四篇:税務推進內控機制建設經驗材料第五篇:某村創建文明村推進新農村建設經驗材料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創建大調解機制推進司法所規範建設經驗材料

**區現有5個鄉鎮、6個街道、11個基層司法所。近幾年來,我局圍繞“宣傳司法、熱愛司法、建設司法、發展司法”的總體思路,樹立“有為才能有位”的指導思想,從強化司法行政職能入手,通過一個個“亮點”、一次次“創新”,不斷夯實司法行政基層基礎,努力提升司法行政系統的地位和形象。特別是去年創建“平安**”活動開展以來,我局及時抓住機遇,以全面構建大調解工作機制為抓手,下發了《關於加強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的意見》,力推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引起了鄉鎮、街道黨委政府對司法所建設的高度重視。目前,我區鄉鎮、街道司法所均已正式建制,核定政法專項編制22名,實有在職人員22人。各司法所現有辦公用房平均50平方米以上,其中10個所分別設有獨立的辦公室、調解室和調處服務中心,辦公設備、設施、裝備等硬件配置進一步改善;各司法所在組織機構、運行機制、隊伍建設等方面也實現了新跨越;泰東鎮、九龍鎮司法所已順利通過了市級規範化司法所的檢查驗收。徹底結束了各司法所建所之初,僅有1塊牌子、1張桌子、1枚章子和1名工作人員的歷史。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強化職能創特色,以“有為贏有位”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

長期以來,我區基層司法所存在的體制不順,職能不強,隊伍弱小等薄弱環節,成為制約我區司法行政工作全面發展的瓶頸。為改變這一狀況,局黨組決定從強化司法行政職能入手,充分發揮基層司法所在維護社會穩定、化解矛盾糾紛等方面的職能優勢,以作為求發展,以發展求地位。

一是以鄉鎮規範化調解室建設為突破口,贏得鄉鎮、街道黨委和政府的信任。省廳邳州現場會後,局黨組一班人一致認為,在全區鄉鎮建立規範化司法調解室,是強化司法行政職能的需要,也是打開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突破口。在確定泰東、九龍為試點鄉鎮後,我與分管局長王成寅、基層科長周廣明反覆跑鄉鎮找黨政“一把手”協商,落實司法調解室的辦公用房與資金。經過努力,從xx年2月我區第一家鄉鎮規範化司法調解室在泰東鎮建立,到10月份所有鄉鎮全部建立,標誌着我局在規範化司法調解室方面邁向了新的起點。司法部、省委政法委以及市、區有關部門領導先後視察了司法調解室,都給予了高度評價。市局為此召開全市司法調解室現場會總結推廣“**經驗”。有了這次成功經驗,xx-xx年,我們先後把建設鄉鎮司法調解室的成功經驗與做法,分別向街道和村(居)延伸。目前,我區已建成規範化調解室107家,建成率92.2%。調解室建成後,在維護社會穩定、調處矛盾糾紛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先後調處了120多起重大疑難糾紛,調處成功率98%以上,減少了大量信訪、集訪事件,有力地配合了鄉鎮、街道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同時也為下一步推進基層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打開了局面。

二是以構建“大調解”工作機制為契機,大力推動司法所的基礎建設。xx年是我區“創建‘平安**’、建設最安全地區”的關鍵一年。司法局作為重要組成部門之一,承擔着建立大調解工作機制的重任。為此,局黨組明確提出要兩條腿走路:第一條是要在“大調解”上創出一些特色;第二條是通過“大調解”不斷提高司法行政的基層基礎建設。隨着創建工作的逐漸深入,我局先後推出了民主懇談會、治安民調聯合調解室、百場法制宣講等一批創新舉措,成為全區“創安”活動中的“亮點”,為推進司法所建設打下了基礎。同時,我局積極爭取兩辦轉發了《關於加強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的軟、硬件標準,要求鄉鎮、街道及有關部門要在政策、人員、經費、物力等方面給予支持。去年7月區編委正式批覆:同意我區6個街道辦事處建立司法所,明確為區司法局派出機構,級別為股級,政法專項編制各2名(合計12名),6個街道司法所中有5個所解決了獨立的辦公用房,辦公條件得到很大改善。全區5個鄉鎮司法所的辦公用房也普遍由原來的1間增加到2-3間,設有規範化的調解室和調處服務中心,配備了辦公桌椅、檔案櫃、“148”電話等基本的辦公用品,有4個司法所添置了電腦、傳真機、文件櫃、打印機等辦公設備。

二、強化管理求發展,不斷提高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的整體水平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統直接面向基層羣眾的一個重要窗口,也是我局最容易出“亮點”、出成果、出經驗的部門。多年來,我們在基層司法所實行雙重管理的體制下,始終堅持以我為主的原則,加大垂直管理的力度,把加強對司法所的監督和管理放在重要位置來抓,推出了一系列強化管理的新舉措、新方法。

一是加大對司法所的考核力度。從xx年開始,我局對司法所實行千分考核制。經過兩年運轉,我們認為千分制考核項目比較煩瑣,操作性不強。xx年,在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勝建同志的提議下,我局開始推行百分制達標考核,將司法行政業務工作中需要加大力度推進的工作進行量化考核。xx年,我局結合“創安”和“大調解”建設,對考核細則再次進行了修改,把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標準中不容易做到的和薄弱的環節納入考核內容,如將司法所軟硬件建設、調解室建設、調處服務中心建設、信息調研等列為考核重點。同時,將考核得分情況進行通報,與獎金福利掛鈎,獎懲兑現。通過推行百分制考核,各司法所主觀能動性和工作責任心顯著增強。以信息調研為例,xx年,11個司法所全年僅報送信息12篇,無調研文章;xx年為信息119篇、調研4篇;xx年為信息133篇、調研12篇。

二是堅持司法所例會制度。為了加強對司法所日常工作的監督和檢查,我局從xx年開始推行鄉鎮司法所長季度例會和街道司法助理員月度例會制度。通過召開司法所例會,較好的實現了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局領導通過參加例會,能全面瞭解和掌控基層司法所的工作情況,迅速處理基層工作中的熱點和難點,及時發現一些司法所好的經驗和做法,經過總結推廣,又促進了司法行政系統整體上水平、上台階。如泰東鎮的調解室建設,九龍鎮的跨地區聯片調解組織,東郊鄉的造船行業調委會建設,以及城中街道、城東街道的民主懇談會制度等,都成為我區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亮點。

三是建立科學高效的運行機制。首先,指導司法所完善各項制度。xx年,各司法所根據“創安”工作要求和局黨組統一部署,全部建立了統一規範的20類台帳資料,普遍制定了例會、業務培訓和學習、勤政廉政、服務承諾、糾紛調處等制度,並公佈上牆,接受監督,保障了司法所各項工作規範有序運行。其次,建立內部管理監督機制。為全面掌握基層情況,我和分管局長及基層科的同志每年都要幾十次深入基層抓指導、抓督辦。針對街道司法所規範化建設這一薄弱環節,我局從去年開始推行局機關和街道司法所聯繫點制度,即局機關6個部門科室分別與6個街道司法所定點掛鈎,定期不定期進行對接,以加強對司法所的指導、考核、檢查、評比和獎懲。再次,建立社會監督機制。我局從社會有關部門聘請了8名行風監督員,定期召開座談會,請他們對各基層司法所明察暗訪,聽取他們對司法所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促進了司法所的規範化建設。

三、強化作風樹形象,努力增強基層司法幹警隊伍的綜合素質

隊伍建設是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的成效最終體現在司法所人員的整體素質和工作水平的不斷提高上。為此,我局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按照黨的十六大精神提出的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司法隊伍的要求,以強化工作作風為抓手,提出了加強“四個學習”、做好“四項服務”、樹立“六種意識”的總體要求。

一是加強“四個學習”。即加強政治理論、文化科學知識、業務知識和政策法規學習。近幾年來,我局以創建“學習型司法所”為載體,多形式、不間斷地開展了行風評議、“執法清廉”、“公正執法樹形象”、站所評議等活動。局基層科經常組織以涉及基層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為重點的業務培訓,大大提高了廣大基層幹警的政治素質和執法水平。同時,我局鼓勵司法幹警積極參加學歷教育,提供便利條件。目前,我區司法所22人中已有7人通過取得法律本科學歷,11人獲得法律大專學歷,其餘4人也均受過系統的法律專業培訓。

二是做好“四項服務”。即服務中心工作、服務基層工作、服務轄區政府、服務社區百姓。為了提高司法所的服務能力,我局一方面積極加強與鄉鎮、街道黨委政府的溝通與協調,加深彼此瞭解,努力尋求工作的結合點和突破口;另一方面我們要求各司法所牢固樹立服務意識,把所學理論和專業知識應用於處理實際問題,積極探索為一方服務的最佳結合點,完善服務平台。如泰東鎮司法所長夏長來制定的“三個八”服務舉措,即便民措施“八落實”、硬件建設“八個有”、軟件建設“八規範”,此舉在全區司法所推廣後,受到羣眾的普遍歡迎。

三是樹立“六種意識”。即樹立職能意識、服務意識、發展意識、創新意識、全局意識和亮點意識。在這“六種意識”指引下,司法所的同志積極轉變工作作風,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堅持工作重心下移,做到工作到基層、服務到基層、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湧現出一批典型的人和事。如東郊鄉司法所長嚴文林同志,到任之初,所內各項工作基本處於停滯狀態,是典型的問題所。為此,該同志主動加強與鄉鎮黨委政府的溝通,為鄉鎮黨政領導出謀劃策、排憂解難,先後解決了鄉辦造船廠工傷死亡事故等多起重大疑難糾紛,贏得了鄉鎮領導的信任和支持。短短半年時間就打開了工作局面,司法所的各項建設也上了新台階。再如在全區率先建立調解室和大調解服務中心的泰東鎮司法所長夏長來同志;建立“龍塘罡”跨地區聯合調解組織的九龍鎮司法所長袁志新同志;以及多次組織召開民主懇談會為政府化解難題的城東街道司法所長陳曙清同志等等,都是我區推進司法所規範化建設進程中湧現出的先進人物。

經過近幾年來堅持不懈的努力,我區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取得了長足發展。但同時仍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表現在:各司法所工作發展不平衡、經費普遍緊張、基礎設施仍然薄弱,特別是街道司法所,辦公用房緊張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緩解。下一步,我局將按照“總體規劃,分步實施,重點突破,穩步推進”的思路,振奮精神,乘勢而上,狠抓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各項目標與任務的落實,全面提升司法所整體工作水平,努力推進我區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再上新台階。

第二篇:創新推進“大調解”機制

創新推進“大調解”機制

西部志願者彭洪軍

“廉潔高效”是行政機關的宗旨,調解工作也應與時俱進,面對新形勢下的社會矛盾糾紛複雜突出的問題,採取“大調解”的新舉措,改變重複接待、單兵作戰、久拖不決浪費人力、失信於民的狀況。

一、具體做法

1.打好突擊戰,使重複接待轉變為一次性受理。

“大調解”機制建立前,各類社會矛盾按歸口受理的原則辦理,即民間糾紛歸司法所、老上訪問題歸信訪、拆遷拆違的矛盾歸城管開發等部門、治安矛盾歸派出所、涉訴問題歸法院,而且有些問題有交叉性、性質難以分清,羣眾找政府要跑好幾個部門反映情況,有些羣眾對同一問題重複向多個部門反映,既浪費了羣眾的時間,也耽誤了接待部門人員的時間。建立“大調解”機制後,由中心(站)統一受理,由原來的重複接待轉變為一次性受理。中心受理後,進行分類處理:對符合政策規定的,依據有關政策轉到城管、房產、開發、信訪、司法、派出所等有關部門解決;對涉及法律問題的,引導當事人按照法律程序到司法部門依法解決;對不符合政策和法律法規的無理訪、異常訪,勸導當事人服判、息訴、息訪。

2.打好合圍戰,使單兵作戰轉變為聯合性作戰。

“大調解”機制建立後,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可由“大調解中心”直接調解,中心的組成人員由歸口管理的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由過去的單兵作戰轉變為聯合性作戰。在街道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服務中心,維穩辦副書記為中心主任,司法所長為副主任,成員由街道辦公室主任、派出所所長、法庭庭長等組成。

3.打好殲滅戰,使久拖不決轉變為及時性調結。

“大調解”機制建立後,明確了中心有案件分流指派權、矛盾糾紛調解調度權、矛盾糾紛調解督辦權、“一票否決”建議權。所以街道轄區內的社會矛盾糾紛可由中心指派給街道相關科室、社區調解,真正來處理矛盾糾紛的實體單位多了,同時中心有權限定調結時間並要求報告調解結果,促進了基層提高工作效率,由過去的久拖不決轉變為必須及時調結,否決有被“一票否決”的可能性。

二、存在的問題

“大調解”機制是新生事物,任何新生事物都有一個成長、發展、完善的過程,當前落實“大調解”機制主要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

1.中心日常工作人員得不到落實。

當前“大調解”機制規定街道中心日常工作由司法所牽頭,而司法所的編制只有1人且因公務員編制有限不能到位,司法所的本職工作具有九項職能,工作量大、任務繁 2

重,單靠司法所人員難以很好地處理日常工作。各職能部門人員輪流坐班接待制,也因各自工作忙,而得不到很好的落實。

2.調解人員的業務素質不能適應工作的需要。

舊城改造、新城建設拆遷拆違引發的集訪、越級訪問題相當突出,工地建設單位與居民的矛盾有增無減,婚姻家庭財產鄰里等糾紛呈上升趁勢,歷史遺留的“陳案”、久拖未決的“難案”、情況複雜的“大案”日趨增多,這些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如今的調解人員不僅要為人公正、聯繫羣眾、熱心調解工作,而且要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水平。街道、社區懂法律的人員屈指可數,派出所法律專業畢業的人員也嚴重缺乏,法庭有司法執業資格的人員也沒有達到100%。

3.調解中心製作的調解協議書與民事訴訟的銜接問題沒有明確。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這實現了人民調解到民事訴訟的順利銜接,是調解法律化的重要體現。調解中心則屬於工作機制範疇,不是一個具有羣眾自治性質的調解組織。而調解中心其調解性質既不屬於嚴格意義上的人民調解,也不屬於法定的行政調解,更不屬於法院審判活動中的司法調解,因此,調解結果是否具有民事合同性質沒有明確規定。

三、認真對待,創建具有特色兵種,具有軍事過硬的調解機制。

要建立完善“大調解”機制,必須針對當前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採取有效的措施、制定相應的對策。

1.要發揮偵查兵偵查作用,做好調解工作前瞻性,定期排查和建立報告制度。

“大調解”機制建立後,明確規定了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服務體系必須實行定期排查和報告制度,改變了過去對社會矛盾糾紛鬧大了再調、上門了再調“重調輕防”的現象。如街道社會矛盾調解服務中心制定了月排查、季講評、半年小結、年終總結的制度,及時瞭解羣眾關注的難點、熱點問題,及時發現和掌握社會矛盾糾紛動態,實行主動調解,控制事態,避免矛盾激化。

2.要發揮通信兵信息分析作用,建立重大問題專項報告制度。

“大調解”機制建立後,明確規定了重大問題專項報告制,對影響社會穩定,可能導致突發性事件或激化為刑事案件,涉及人數較多、易引發羣眾性上訪的事件,嚴重干擾正常生活秩序的疑難矛盾糾紛,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及自殺事件等矛盾糾紛的線索、苗頭,應在第一時間向街道工委、辦事處及相關部門報告,並應儘快形成書面專報,否則要依據責任追究制處理。這充分體現了重“事前預防”的原則,矛盾 4

的前瞻性得到了加強,矛盾的發生和激化能得到有效地控制。

3.要強化具有特種兵素質人員的選配工作,確保中心日常工作有一支專門的隊伍。

街道可成立中心辦公室,日常工作由中心辦公室牽頭,司法所及其他科室配合。中心辦公室可安排1名公務員,聘用2名編外工作人員,而編外工作人員必須要聘請那些具有專業技術知識、具有良好素質、具有豐富經驗的老政法幹警,法律服務所人員以及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社會其他人員。

4.要強化各兵種訓練制度,提高調解人員的業務素質。定期舉辦業務培訓班;鼓勵調解人員參加法律自學、函授等學習,採取報銷學費、考試畢業獎勵等制度;聘用常年法律顧問,調解人員與法律顧問保持熱線聯繫;有計劃地安排街道、社區調解人員參與法庭、派出所調解、庭審工作的旁聽,邊學邊幹;加強法院、司法局對基層調解工作人員的指導;選聘有法律基礎的人員擔任調解人員。

5.要劃分兵種,精確打擊,使重大、疑難矛盾糾紛由中心直接調解。

中心要堅持“多發性矛盾集中調解、突出性矛盾重點調解、季節性矛盾提前調解、經常性矛盾隨時調解”的工作方式。同時,提高中心調解重大、疑難矛盾糾紛成功率,減少集體上訪、越級上訪,提高中心在羣眾心目中的地位,給上 5

級政府、公安、法院等部門減輕壓力,為羣眾節省人力物力。(1)中心成員要樹立一盤棋的思想。中心成員要在中心主任的領導下,人人重視調解工作,個個以主人翁的姿態參與調解。(2)請求主管領導指導調解。中心在調解糾紛時,對拿不準、吃不透的糾紛可請公安、法院、司法局、街道等部門的領導參與指導調解。(3)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明之以法做好當事人的工作。原則問題不遷就、不退讓,一般問題不計較,達到當事人滿意、息訪息訴的效果。

6.要發揮各兵種溝通協調機制,妥善處理好調解中心(站)製作的協議書的效力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人民調解工作已於2014年11(請收藏好範文 網:)月1日有新的規定,社會矛盾綜合調處中心的發展方向是人民調解委員會,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格局下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社會矛盾綜合調解處理中心,是新形勢下的新要求。中心的機制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格局下建立,以便實現中心調解與民事訴訟的順利銜接。中心調解實際操作時可參照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的要求進行,保證調解過程的公正合法,即嚴格按照《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的受理條件、調解程序和期限等有關規定進行調解;重視調解協議書的規範,即中心製作協議書參照司法部統一的格式規範製作,確保它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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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大調解經驗材料

“大調解”推動社會“大和諧”

——文山市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經驗材料

近年來,文山市緊緊圍繞創建“平安文山”目標,按照“以大隊伍抓穩定、以大防控保平安、以大調解促發展”的工作思路,緊緊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把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作為維護穩定的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作為 “為民辦實事”基礎工程,積極創新舉措,精心構建矛盾糾紛“大調解”格局,調解組織逐步健全,調解員隊伍建設不斷加強,調解工作領域不斷拓展,工作規範化水平不斷提高,探索建立了符合市情、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大調解工作機制,形成了條塊結合、點面結合、互動聯調的大調解工作體系,使各類矛盾糾紛的調處更有羣眾性、專業性、聯動性、針對性、實效性,為推動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作出了積極貢獻,切實築牢了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

一、以科學發展為指導,搭建“大調解”工作架構 建立完善大調解機制、維護社會穩定,重在資源整合,貴在部門聯動。文山市按照“黨政統一領導、司法行政部門為主導、職能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要求,成立了文山市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任組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分管聯繫領導任副組長,市屬各單位主要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各鄉鎮(街道)及相關單位也應成立了相應的領導機構。專門組建文山市社會矛 1

盾調處中心,高配中心規格,明確中心職責,主要負責協調專業調解委員會及調解室與中心的銜接配合,負責協調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之間的銜接配合和跨地區、跨行業以及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矛盾糾紛的聯調聯處。同時全市制定出台了《文山市構建大調解工作機制建設實施意見》、《文山市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調解組織實施方案》等,為“大調解”工作體系的高效運轉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和政策指引。

二、以糾紛清零為目標,織密“大調解”工作網絡 文山市因地處邊疆民族雜居地區,社會矛盾糾紛多樣性、複雜性、敏感性、難調處等特點較為突出。為切實提高矛盾糾紛調處率和成功率,文山市從建立健全大調解組織體系入手,着力構建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解調與社會調解相結合的“大調解”工作格局,全力打造“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協調聯動”的大調解工作體系。一是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全市按照“強基層、抓規範、保穩定、促發展”的工作目標和“六有六落實六統一”的建設標準,在全市各行政企事業單位、鄉(鎮)、村(社區)、自然村組建了1582個人民調解組織,在村(社區)設立了專職人民調解員;二是積極發展區域性、行業性調解組織。全市組建了醫療、建築、食品、保險等行業性、專業性的調解組織共50餘個,將其全部規範到大調解工作平台上來,充分發揮了社會組織參與調解的作用和優勢;三是建立行政調解工作平台。堅持“當調則調、調裁結合、解決問題”的原則,

強化行政調解工作,並將其納入大調解工作平台。各行政部門均確定了3-5人組成行政調解機構。各行政部門認真落實行政主管責任,充分運用調解的辦法處理了大量行政糾紛和與行政管理相關的民事糾紛;四是穩步推進司法調解工作。人民法院進一步加強了訴訟調解工作,積極推行重調息訟制度,構建了多元化矛盾糾紛調解機制,把調解貫穿於民商事審判的全過程,探索實行庭前調解和訴訟內委託調解的方法,有效提高了調解結案率。

三、以健全機制為基礎,破解“大調解”合力瓶頸 為進一步規範全市大調解工作機制,統一工作標準、規範工作程序,明確工作要求、健全工作制度,切實加強對大調解組織的效能管理,文山市堅持從工作機制規範化入手,採取領導帶動、思想發動、上下聯動、措施調動等方法,探索建立了科學的績效考核管理機制、賞罰分明的激勵機制,促進了大調解組織的規範運行,高效運轉。一是完善矛盾糾紛受理和調處機制。對發生的矛盾糾紛,由市矛盾調處中心負責組織調解或者指定相關調解工作平台負責組織調解。屬於職能部門受理範圍的,實行首長負責制,根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調解;對涉及多個部門的矛盾糾紛,由市矛盾調處中心確定的部門牽頭調解。二是完善矛盾糾紛大調解銜接機制。按照調解優先的原則,積極引導當事人首先採取人民調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糾紛;用人民調解方式不能解決的矛盾糾紛,由市矛盾調處中心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專業調解,專業調解組織仍未能解決的矛盾糾紛,引導依法通過訴訟、

行政複議等渠道解決;對於進入訴訟程序的矛盾糾紛,按照“調判結合、調解優先”的原則,做好司法調解工作。三是完善調解協議的效力確認機制。經人民調解組織、行政調解組織或其他具有調解職能的組織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對調解協議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確認程序,及時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依法進行確認。調解組織對調解協議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督促當事人履行約定義務。四是完善大調解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在市社會矛盾調處中心設置“調解人才儲備庫”,吸納法官、律師和行政機關熟悉法律、善於做調解工作的公務員為大調解工作指導員,參與各級調解組織的調解工作。加強矛盾糾紛大調解信息化建設,通過建立信息資料庫、加強信息綜合、通報工作情況、交流工作經驗,動態掌握矛盾糾紛的總體狀況和個案進展情況,實現矛盾糾紛化解橫向、縱向信息共享,形成上下貫通、工作互動、資源共享的工作格局。

四、以提質強管為抓手,提升“大調解”工作質效 文山市5392名基層調解員除411名為半工半農(村委會幹部)外,其餘4981名均為熱心調解事業的農民羣眾,呈現文化素質偏低、綜合業務能力參差不齊等特點,如何將這隻隊伍管理好、建設好、作用發揮好成為重要課題。為切實將這支隊伍管好、帶好、用好,發揮其最大社會功用,文山市以建設“管得住、聽指揮、能幹事、負責任”的“十二字”調解隊伍為目標,制定了《文山市人民調解工作管理制度》,由市司法局具體負責對調解工作進行量化考核,並將

考核結果在全市調解隊伍中進行公示,促使全市調解員形成“趕、幫、超”的良好局面。成立了調解工作督導小組,全面加強對調解隊伍和調解工作的指導和督察。採取適時到鄉(鎮)瞭解和向羣眾發放問卷調查的方式,全面掌握調解員工作情況和羣眾評價,對評價好的給予適當獎勵,對評價較差的及時給以批評教育,對亂作為和羣眾評價惡劣的堅決清除人民調解隊伍。此外,還採取不定時、暗訪等方式,深入鄉(鎮)、村(社區)按照上報調解卷宗30%的比例進行抽查,對於虛假或不合格卷宗,嚴格按照《文山市村級人民調解組織補助及人民調解員補貼辦法(試行)》給予處罰或扣減相關補助補貼。通過科學的管理,實現了全市調解隊伍形象和案件質量“雙提升”。2014年來,各級調解組織共上交人民調解案件卷宗878件,合格870件,合格率達99%,比上年同期提升5%,全市無人民調解員違規辦案和被投訴等不良情況發生。

五、以落實待遇為保障,增強“大調解”工作動力 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作為基層社會穩定“第一道防線”,其紮根羣眾、貼近羣眾的優勢和作用任何單位或社會羣體都無法比擬和代替。長期以來,由於基層人民調解組織調解經費和人民調解員補貼得不到有效解決,調解工作被動開展較為突出,嚴重製約職能作用的發揮。為切實將廣大人民調解員工作主動性、積極性調動起來,文山市制定實施了《人民調解案件以獎代補工作制度》,打破了人民調解員幾十年來的“零報酬”工作模式,促進了基層人民調工作的

快速發展。近兩年以來,全市共對4175件成功調解的矛盾糾紛實施了以獎代補,補貼金額達17.082萬元。2014年,文山市又制定實施了《文山市村級人民調解組織補助及人民調解員補貼辦法(試行)》,從市級財力安排上保障人民調解經費,補助補貼標準為:每年每個村(社區)人民調委會補助調解工作經費1000元;人民調解員調解成功1件口頭糾紛補貼50元;調解成功1件普通民間糾紛補貼150元;調解成功1件疑難複雜糾紛補貼300元至500元,該補貼辦法實施以來,全市廣大村級人民調解組織的工作積極性得到了充分發揮,調解率和成果率均得到全面提高。同時規範了其他調解組織的工作經費和調解補助,為全市大調解工作長足發展提供了保障。

自構建“大調解”格局一年以來,文山市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3468件,調解成功3397件,成功率達99%,調解率和成功率同比提升了30%和26%,最大限度地減少了不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了和諧因素,確保了全市社會政治穩定,人心安寧。為黨的十八大的勝利召開營造了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第四篇:税務推進內控機制建設經驗材料

強化內控機制 築牢“防險”大堤

―某局推進廉政風險內控機制建設的主要做法

築牢防險堤,換得水長清。今年以來,xxx局在省局和xx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把部門內控機制建設作為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舉措;積極探索“以廉政教育為先導、以風險排查為基礎、以權力監督為核心、以信息技術為依託、以制度建設為保障、以考核問責為手段”的“六位一體”廉政風險內控體系,取得了初步成效,走出了一條有效防控廉政風險的特色之路,提高了預防腐敗工作水平,規範了權力的運行,實現了幹部隊伍的廉潔、高效,促進了國税事業的健康發展。

一、建設廉政風險內控機制的動因和構想

一是外在的機遇。2014年,國家税務總局機關帶頭完善內部監控制約制度,在內控機制建設上為全系統作出表率。2014年,國家税務總局提出了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在目前黨風廉政建設基礎上逐步形成“大內控”的工作格局,建設特色內控機制的總體部署。今年初,省局黨組提出了“機制管人、信息管税、內控促廉”的工作要求。這為我局加強內控機制建設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外在機遇。二是內在的動力。近年來,我局在構建懲防體系工作中,探索和創新了許多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如何在繼承中求發展,在實踐中再創新,在新形勢下進一步推進幹部隊伍建設,形成促進税收業務工作的部門內控機制體系,為全省國税系統加強內控機制建設發揮好“試驗田”的作用。我局黨組審時度勢,研究決定及早開展廉政風險防範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在深入調查,認真研究的基礎上,確立了“試點先行、分步實施;持續推進、務求實效”的工作思路,選取代表性比較強的xxxxxxx四個基層國税局開展試點。在試點期間,省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xxx先後兩次到我局深入調研並現場指導工作,要求我局精心組織,大膽探索,加快推進,為全省推廣做好準備。我們深受鼓舞,進一步堅定了工作信心。

我局內控機制建設的總體規劃是:本着積極穩妥、先易後難和邊探索、邊總結、邊完善的原則,統籌推進工作。一是在實施步驟上分四步走。第一步:動員部署;第二步:組織實施;第三步:總結推廣;第四步:建設體系。計劃經過一至兩年的努力,建立起較為完備的崗位風險控制體系。二是工作方法上以點帶面。先由四個縣局分頭試點突破,建設各具特色的“試驗田”;試點探索成熟後,市局統一進行梳理整合推廣,形成全市性、系統化、多層次的防範體系框架。

二、推行“六位一體”內控機制建設的工作實踐

在試點中,各試點單位繼承和總結了以往廉政風險防範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經驗,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內控促廉體系。

(一)以廉政教育為先導,提升內控預防工作認識

我局在廉政風險防範試點工作開始時,有一些同志不理解、不積極參與,認為搞廉政風險防範就是擺花架子,搞形式主義;甚至錯誤地認為廉政只是領導幹部的事,離自己很遠,不能重視和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各種漏洞和隱患,或參與意識不夠、主動關注不多;有的認為自己手中就針尖大點權力,出不了多大的事,不願將它公之於眾,不願暴露那些可以為自己帶來方便的“潛規則”,不願意觸及到權力運行的核心環節。針對這些風險意識淡化的思想,我局抓了以下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深入宣傳發動,強化風險意識。市局主要領導親自作動員講話,各試點單位層層召開動員大會,大力宣傳內控機制建設的重要作用和意義,以“熟悉內控、理解內控、掌握內控”為目標進行宣傳動員,營造內控機制建設的良好氛圍;組織開展以“我的風險點在哪裏、我的風險點有哪些”為主題的專題討論,結合近年來發生的違法違紀案件,深刻剖析根源,幫助大家認識到幾乎所有違法違紀案件的根源都在於制度不嚴、內控不力,使幹部職工清醒地意識到風險就在身邊,防範風險就是對自己最

好的保護,幹部職工思想認識逐步趨於統一,參與內控機制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顯著提高。二是多措並舉,紮實開展宣傳教育。採取專題培訓、重點輔導、交流研討、警示教育等多種方式,組織機關黨員幹部系統地學習總局、省局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印發的《關於加強部門內控機制建設的通知》和馮慧敏組長撰寫的《税務系統部門內控機制建設研究》及新頒佈的《廉政準則》等相關文件,進一步強化黨性紀律觀念和廉潔從政意識,努力提高抵制腐敗、恪守職責的自覺性。同時,大力加強税收業務培訓,按照人員的不同層次或工作需要,安排幹部分期分批接受專業培訓或知識更新教育,提高税務人員的執法水平,為幹部應對和防範風險打好基礎。今年來,全市國税系統先後在省、市培訓中心舉辦了9期各類業務培訓,培訓245人次。

(二)以風險排查為基礎,抓住廉政風險控制工作關鍵

排查廉政風險的目的,就是為了有效控制廉政風險,使廉政風險防範機制真正成為幹部職工保持清正廉潔的保護傘、遠離腐化墮落的防火牆,免受不正之風侵蝕的高堤壩。找準、找細、找實風險點是建立整個內控機制的基礎,也是決定廉政風險防範工作是否有成效的根本。一是抓住查找環節。為了準確排查出權力運行的廉政風險,各試點單位按照“人人都查找,人人受教育”的要求,堅持“三個不放過”。即“查不準不放過、查不全不放過、查不到位不放過”,結合各自實際,積極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廉政風險排查方式方法。如xxx縣國税局採取了“三步走”、“四查找”、“五對照”的方法開展工作。“三步走”即明確崗責體系、全員風險排查、集中風險評估;“四查找”即崗位自查、不同崗位互查、領導幫助查找和集體排查等方法;“五對照”即對照法律政策規定、崗位風險流程、常見問題、歷史案件、信息系統數據,認真梳理權力運行中、業務流程中存在的或潛在的廉政風險。四個試點單位共彙總梳理出273個具體崗位、排查各類風險點1361,並從中評定出高風險點516 個、中風險點 474 個、低風險點381個。二是抓好評估環節。準確評估風險,既是對查找環節的把關,又是確定防範重點,分級、動態管理的依據。我們在組織幹部、職工深入自查的基礎上,把查找出來的風險點進行公示,讓廣大幹部羣眾來評價風險找得準不準、實不實,讓大家都能清楚識別和有效監督風險點。然後根據風險發生機率、危害程度、形成原因等因素確定風險等級。xxxx國税局為了準確評估風險,自主研發了“風險評估軟件”,有效提高了風險評估精準度。三是突出工作流程梳理環節。將工作流程貫穿風險防範始終是我局內控機制建設的一個特色。無論是查找風險源,還是制定防範措施,都堅持以定崗定責為基礎,圍繞工作流程這條主線來進行。明確各部門各崗位職責,將各項工作以流程圖的形式描繪出來,認真仔細討論工作流程的每一環節,找出流程中的權力點和漏洞。在制定風險防範措施時,強化流程控制,規範工作流程,做到環環相扣,互相制衡,讓決策權力、執法權力和行政管理都處於縝密的內部制約與監控之下。四是把好審核環節。堅持全員動手與集體會審相結合。按照“每個幹部職工自查→科室主管領導帶領科室全體人員集中討論→分管領導初審→內控預防領導小組定審”四個步驟,逐項排查,層層把關,確保質量。同時,各單位將全部風險點及其特徵、成因、風險等級等彙編成了《崗位風險手 冊》,為精確控制崗位風險明確了目標和重點。

(三)以權力監督為核心,突出廉政風險控制工作重點

一是加大政務公開,強化監督制約。在對權力風險點的清理、審核的基礎上,我局着力推行陽光國税,在內部將人事、財務、資產管理等八個方面的內容實行最大化公開;在外部進行管理公開、處罰公開,實行陽光定額、陽光退税、陽光監控、陽光稽查,讓公共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使監督權滲透到權力運行的各個環節,在公開中有效防範權力濫用。二是抓住“三個”關鍵環節,強化執法監督。抓住徵收環節,嚴把申報關,將執法監督的關口前移;抓住管理環節,進一步建立健全各種制度,規範管理行為,尤其是對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管理、專用發票增量增版、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管理、福利企業認定、納税評估、企業所得税税前扣

除、實行定額徵收業户税額的核定、減免抵退税環節的管理,嚴格標準,嚴格程序,規範運作;抓住稽查環節,把好選案關、實施關、審理關,加大執行力度,確保執行到位;進一步加強執法檢查,強化執法監督,有效地防控税收執法風險。三是創新監控方式,強化外部監控。實施“三雙監控”。即:雙向承諾,要求税收管理員在廉政勤政方面,既向單位承諾又向納税人承諾;雙向述廉,每個税收管理員在向本單位述勤述廉的同時,要向納税人公開述勤述廉,認真聽取業户代表的評價和意見;雙向考評,税收管理員既接受單位考核又接受納税人評判內外監督。同時,建立了納税人投訴、處理及反饋機制,強化了對納税服務投訴的督辦,保障納税人合法權益。今年8月,我局倡導成立了xxxx納税人協會。全系統聘請了281名特邀監察員、143名內部兼職監察員、84名税收法制監督員和134名社會監督員,形成了專兼結合、內外結合的監督網絡。

(四)以信息技術為依託,搭建科技防腐工作平台

一是構建風險信息監控預警提醒和糾錯機制。充分利用現有信息網絡,依託税收執法監察和執法考核信息系統,與我局自主研發的“限時辦結監控查詢系統”和“納税服務導航系統”實現信息共享,及時篩選錯誤執法信息並追蹤到具體崗位和人員,加強權力運行風險的預警提醒和監控糾錯,形成了執法有風險、風險有人控、人人受控的互動內控循環機制。二是工作事項模板化,強化權力制衡。我局研發了税收管理員信息平台,按照“一員式”管理理念設計,實施對納税人的各種納税行為進行分類管理,特別是對税收管理員工作行為進行了模板式規範,税收管理員通過接收工作指令和執行啟動工作任務,完成工作事項的任務派單、工作過程監控、待辦事項提示、數據自動生成、結果自動產生、實現計算機考核,實施了全市統一的執法文書模板和工作流,既堵絕了執法不規範帶來的風險,又保護了幹部。三是全面推行税收風險管理系統,有效降低執法風險。該系統運行以來,下發遵從風險核查任務73户,發現43户企業存在不同程度的少繳税款行為,查補税款229.6餘萬元。通過對疑點數據信息的監控,較好的發揮了加強税收管理,規範執法行為,提高納税人税法遵從的綜合效應。通過信息化手段將廉政風險控制工作置於計算機網絡資源之中,以無情的“電腦”來制約有情的“人腦”,為加強廉政風險控制工作提供了技術支撐。

(五)以制度建設為保障,健全廉政風險控制工作機制

堅持以制度為抓手,將風險防範措施寓於各項管理制度建設之中,積極推進各項制度建設,實現用制度機制預防風險、減少風險。一是在税收管理方面,健全制度。我局對執法權力比較集中、容易出現問題的重點環節、重點工作,嚴格落實重大事項報告、重大案件集體審理等制度,有效地分解權力,化解執法風險。並制定了《xxx國家税務局督察內審雙向反饋工作制度》、《税務稽查 “一案雙查”制度》、《税收執法責任制追究制度》、《個體工商户電子評税制度》等。二是在內部行政管理方面,形成體系。實行定期崗位輪換交流制度,讓幹部有活力,權力有防空。一般税源管理崗位的税收管理員每3年輪換一次,重點税源管理崗位每2年輪換一次;深入推行縣際間一般幹部交流工作,先後有18名幹部在9個縣區局之間進行了交流;採取“雙向選擇”的辦法,交流輪崗11名機關工作人員;通過借用觀察、組織考察等方式從基層擇優選擇了10名幹部充實機關力量,實現了人才資源的重新整合,激發了隊伍活力。同時,制定和完善了《xxx國家税務局工作規則》、《政務公開制度》、《xxxx系統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監督管理辦法》、《xxxxx局依法行政考核評價辦法》、《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體系》等一系列制度,構建了較為完備的制度體系。三是在廉政風險內控制度建設方面,各具特色。xxx縣國税局引入標準化管理方式,並與績效管理考核相融合,探索建立了“基於風險防範的基層税務機關標準化管理”新模式;xxxx税局實施三色預警管理,構建了個人排查尋找、單位評估報告、預警中心警示預防、縣局跟蹤監控的“四位一體”的廉政預警防控格局。xxx國税局確立了“公開權力--風險排查—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重點防控—建章立制”的工作思路,構建了以重點崗位和關鍵事項風險防控為核心,

“點、線、面”持續推進的廉政風險預警防控新體系。xxxx國税局探索建立了“12645”全員廉政風險防範模式。未列入這次試點的xxx、xxxxx局主動跟進,強化程序防控理念,針對工作流程銜接不緊密、監管不到位等導致的風險,優化再造業務工作流程,注重權力運行監督制約, 使權力運行的每個節點既相互配套協調又相互監督制約。

(六)以考核問責為手段,強化內控預防工作保障

在對崗位風險進行深入研究的基礎上,我局重新修訂和完善了系統和機關兩個績考核辦法,將內控機制建設列入目標管理考核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設定考核標準,對各單位的風險排查評估情況、崗位風險梳理彙總情況、制定風險防控措施情況、推行落實情況等納入目標管理考核中。嚴格責任追究,我局年底還將內控機制建設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一同進行檢查考核,對內控機制建設推進不力或不認真的縣(區)局、科室,情節輕微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實施廉政風險內控帶來的工作變化

一是完善機制,上下聯動,內控促廉帶來税收收入的“真金白銀”。截止今年10月,我局累計組織税收收入 21.8億元,增長7.9%,佔年計劃的93%;累計完成地方固定收入2.05億元,佔市政府下達計劃的96 %。二是在廉政上實現了由“他律”到“自律”的轉變。隨着我局系統廉政風險內控機制建設的試點開展,促進了税收執法與廉政建設的有機結合。通過風險排查梳理出來的廉政風險讓幹部、職工對號入座,使大家更加清醒地認識到潛在的廉政風險,廣大國税幹部能自覺把內控預防的要求與税收工作實際相結合,在税收工作的各個環節中堅持規範、公平、公正、廉潔執法。三是在工作上實現了由被動到主動的轉變。廣大國税幹部税收執法和行政管理行為更加規範,工作效能、服務效率顯著提高,今年元至10月,我局國税系統納税服務工作基本實現了零投訴,納税人對國税機關的行政效能、行業作風反應普遍良好,納税人滿意度持續提高。今年7月份在全市糾風辦開展的短信測評中社會各界對國税工作的滿意度達到了95%。四是在税收執法和行政管理上實現了由粗放管理到精細管理的轉變。通過內控機制,可以實現對税收執法權、行政管理權的每一個事項的工作程序、業務流程、考核評價、監控制約環節的嚴格規範,促使幹部職工自覺地按制度辦事,增強責任意識,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税收執法責任制得以全面落實,國税幹部崗位執法自控能力明顯提高,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大提升,税源管理、納税申報、税務稽查、税收徵管等業務工作更趨規範。有效保障了全系統税收執法考核持續“零過錯”。五是在監督方式上實現了由事後監督向超前預防轉變。通過部門內控機制建設可以最大限度地整合各種監督資源,將紀檢監察工作滲透到税務部門日常管理和税收工作全過程,真正落實“一崗兩責”,較好解決了廉政建設與税收業務“兩張皮”的問題。

木欣欣以向榮,泉涓涓而始流。近年來,我局堅持管理創新帶動組織税收收入、優化納税服務、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有力地推動了漢中國税事業發展,國税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績。xxx局榮獲“全國文明單位”稱號,基層11個縣(區)局實現了“省級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滿堂紅;連續6年在全市執法部門和窗口單位“政風行風聯評”中獲得第一名;連續9年被xxx委、市政府評為先進系統。

四、進一步完善廉政風險內控機制建設的設想

推行內控機制建設是對國税機關內部管理理念、管理體制和管理模式的一次工作創新。儘管我們在部門內控機制建設工作方面進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需要學習借鑑兄弟單位好的做法和經驗,在今後的工作實踐中進一步完善。一是總結經驗,規範推廣。我局將在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完善模式的基礎上,在全市國税系統全面實施。二是技術支撐,信息防控。在綜合運用現有防控手段的基礎上,積極整合並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科技防控深度和廣度,實現由制度管人、管事向計算機和信息技術管理的發展和延伸,提高廉政風險防範水平。三是常態防範,動態監控。結合國税工作職能轉變和預防腐敗工作的新

要求,針對高風險事項開展經常性的檢查,做到關口前移、強化預防,保持廉政風險防範管理工作的創新力和生命力。對重大政策執行、重點工作出現的新情況,不斷完善廉政風險動態監控機制,形成各部門發現問題、糾正問題、制度防控的內生機制,推進源頭治腐工作向縱深發展。

千淘萬漉雖辛苦,吹盡狂沙始到金。廉政風險防範是一項前瞻性、探索性、長期性的工作,利在當前,功在長遠。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進一步揚起廉潔從税的風帆,以更大的決心和勇氣,大力探索,努力創新,奮力開拓,把我市國税收工作紮實推向前進,努力打造效能國税、法治國税、陽光國税、廉潔國税、服務型國税品牌。

第五篇:某村創建文明村推進新農村建設經驗材料

某村創建文明村推進新農村建設經驗材料

盛開在飛鳳山下的文明花—××村創建文明村推進新農村建設

××村民委員會位於飛鳳山下、漾濞江畔。村委會下轄七個村民小組,504户1778人。全村總耕地面積314畝,人均佔地0.174畝。村民與機關單位、城鎮居民混合居住,是典型的城鄉結合部。近年來,上街村在加快經濟

建設步伐的同時,不斷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於1999年、2014年連續兩次被中共雲南省委、省人民政府評為“文明村”,是一個盛開着“文明之花”的新型村民委員會。

調結構,建支柱,經濟建設成效顯著。隨着漾濞縣城城鎮化水平的逐步提高,上街村農民羣眾土地逐漸減少。立足實際,上街村提出了“穩糧調結構、興商辦企業”的發展思路,農村經濟和個體工商業發展速度明顯加快。

農業結構調整增加了農民的收入。在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該村不斷加大農業科技措施的推廣普及,糧食生產逐步邁上了高產、穩產、優質、高效的現代化農業之路。在抓好糧食生產的同時,羣眾在無公害、綠色、適銷對路上作文章,大力發展特色農業鼓起了農民錢袋子。積極籌建了牲畜交易市場,畜產品市場流通進一步活躍。

興商辦企業,個體私營經濟蓬勃發展。在1998年成功建成農民街的基礎上,2014年啟動了私營經濟一條街的建設。目前,農民街、私營經濟一條街共有160户商宅住户,湧現出核桃加工大户20餘户,為社會提供了上百人的勞動就業崗位。“有鋪子開商店,有閒房開旅店,無鋪子擺攤子,有技術開車子,會經營趕街子”是上街村羣眾形成的普遍共識。近年來,該村個體工商户已達398户,佔全村總户數的80。新大賓館、芝蘭賓館等不斷髮展壯大,成為全縣個體私營經濟組織中的納税大户。

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不斷引向深入。在制定和完善村規民約的基礎上,上街村認真開展好各種精神文明創建活動。認真學習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落實好20字公民道德基本規範普及教育進村入户活動,深入廣泛地開展十星級文明户的創建活動。廣大人民羣眾積極參與,爭星比先進,爭做文明村民,開展面達95以上。紮實抓好社會矛盾排查調處工作,社會治安狀況明顯好轉。

紅白理事會是上街村精神文明建設活動中的一大亮點。自1990年10月上街村委會紅白理事會成立以來,共為全村和縣城內幹部職工承辦紅白事1000多件。這些事辦得隆重而簡樸,使封建迷信活動得到了有效控制,鋪張浪費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街道寬敞、村容整潔,是上街村羣眾在精神文明建設活動中感受最明顯的變化。為改變上街村街道髒亂差的現狀,方便羣眾生產生活,村兩委班子多方籌集資金,2014年到2014年先後兩次自籌資金共122萬元,對村內巷道進行水泥路面硬化,對排水溝渠實施了三面光改造,並配合好城建等部門完善了縣城各種配套設施建設。如今,整個縣城區綠化、美化、亮化、硬化程度進一步提高,廣大羣眾走上了寬廣平整乾淨的水泥硬化路面。

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深入開展,有力推動了全村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自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以來,村內無適齡兒童失學,無青壯年文盲。全村人口自然增長率一直控制在5‰以內,綜合節育率達90%以上,幾年來無計劃外生育。羣眾的生育觀念得到根本轉變,人口素質進一步提高。去年,82户農户積極申報成為農村獨生子女户,各項農村計劃生育獎、優、免、補優惠政策得到及時兑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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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大調解經驗材料

xx鄉司法所簡報材料——《封堵排水口為哪般耐心細緻化解積怨xx鄉大調解機制化解村民自辦工廠排水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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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四項工作目標,完善“大調解”基礎建設(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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