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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手冊【精品多篇】

企業員工手冊【精品多篇】

企業員工手冊【精品多篇】

企業員工手冊 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管理、規範員工行為,提高員工整體素質,同時也為了使員工對本廠簡況、工作要求、獎懲方法等規定的瞭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手冊。

第二條制訂本手冊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把加強思想zheng治工作與必要的行zheng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奮鬥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公司情況介紹(略)

第四條本手冊僅適用本廠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員工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

第六條員工必須有愛廠如愛家的意識,樹立“我為公司,公司為我”的企業文化理念,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於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七條員工必須努力學習zheng治,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zheng治、文化、技術、業務水平。

第八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不同意見的建議,可以在執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廠長提出。

第九條員工對企業工作的企業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第十條員工可按本廠制度規定,享受勞動、工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本廠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本廠員工均應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由廠長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閲讀和了解勞動合同文件內容,同意後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產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採用,並執行3至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可即時辭退。

第十四條員工要求辭退或企業解聘員工,除違規違紀、違法原因可即時辭退外,其餘,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不折不扣地辦好檔案、財物、技術資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條勞工合同期滿,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家居外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出具“身份證”,“外來員工務工”和“計劃生育”證明。

第四章工作紀律

第十七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八條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調動的指揮。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節約原材料,愛護設備、工具等一切公共財物。

第二十條員工應自覺遵守文明生產、文明辦公的制度規定,經常保持工作的環境的整潔,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條員工應忠誠企業,保持本廠的技術、商務等機密。

第二十二條員工在對外營業窗口或其他對外交往中,應堅持熱情禮貌的工作態度,接聽電話用禮貌語:“您好,xxx公司”:客人來訪時,笑臉向迎,請字在頭,熱情接待:客人辭行,以禮相送,須説“再見”,“歡迎再來”,“一路順風”等:洽談業務,説話和氣,舉止大方,處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二十三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厂部作出決定,併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十四條考勤工作由各個部門自行負責進行。各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人指定的考勤員,必須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公出等項目。

第二十六條考勤記錄表,由考勤員每天按時正點考勤,班中、班後考勤,並準確填好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在次月二日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交財務作為核發資和扣罰款的考勤依據。

第二十七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假期不發工資、午餐補貼。

第二十八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廠辦公室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廠長同意簽字後,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凡未按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章工資福利

第二十九條員工工資按職務、職稱、生產技能、業務水平,工作表現、貢獻大小,由廠自行確定實施辦法。實行計時工資(月薪制)的員工,工資多少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計件工資(勞動分)的員工,工資多少按計件考核辦法,與勞動效率或經濟效益掛鈎。

第三十條全廠的工資管理由廠辦公室、財務部具體負責,每月依據個人和考勤實績,由財務造冊報廠長批准發放。公司的發工資日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條本廠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實際表現。不定期地調整工資,工資水平堅持在企業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條本廠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zheng俯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員工可離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國際勞動節一天,國慶節二天。

第三十四條員工可享受午餐補貼,補貼以出勤天計發,每月與工資一起發放。

第三十五條本廠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第三十六條本廠將隨着經濟發展,實力增強,在承受能力許可的前提下,逐步建立醫療保險制度,使員工在年老、患病、工傷、待業、生育情況下獲得幫助和協助。

第七章培訓

第三十七條所有員工需接受本廠zheng治和業務技術培訓。

第三十八條凡經廠批准,受本廠指派赴廠外培訓,進修的員工,佔有的上班時間不計缺勤,取得合格證書後,學費給予報銷。員工自行聯繫的培訓、進修、不得佔用工作時間,學費全部自負。

第三十九條經本廠培訓的員工,如合同期未滿,中途自動離職者,按員工培訓後在本廠的工作年限,每年遞減20%收回培訓費(含工資、學費)。

第八章安全質量

第四十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廠長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部門,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肅追究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並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或行zheng處分。

第四十一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愛護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不準違章指揮,不準違章作業。

第四十二條加強對易發事故的動火作業、起重作業、電線電器作業部位和工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責任制度,開展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查找原因並採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條加強現場生產全過程,包括作業準備過程,輔助生產過程的交付服務過程的產品質量管理。嚴格按工藝要求施工,發生產品質量事故,要堅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追責任未追究得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未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進行嚴肅處理。

第四十四條做好產品質量售後服務工作,建立貨主要調查訪問制度,對客户提出的意見,做到條條有着落,有答覆、有整改、有記錄。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條門衞值班應嚴守崗位,堅持夜間巡查,發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厂部領導。

第四十六條加強財務現金、倉庫和食堂物品、員工宿舍的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第四十七條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準打架鬥毆和辱罵他人:不準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準賭博;不準偷挪公物,損壞設備;不能偷挪他人財物或私拿拆他人信件、電報等郵件。

第十章衞生守則

第四十八條辦公室、營業部、生產車間應做到佈局合理。物品擺放整齊,地面潔淨無雜物,通道無阻。

第四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煙蒂;禁止向水池內亂倒飯菜、茶葉、雜物;禁止在牆上和所有設備設施上亂寫、亂畫、亂塗、亂掛;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條不準任意攀摘、損壞、挪用廠區周圍的綠化帶、花草、樹木。

第五十一條各部門工作場所衞生,應由本部門員工負責包乾,發現衞生包乾區域內有不衞生、不整潔現象時,要立即清掃。

第十一章獎懲制度

第五十二條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十三條對於有以下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獎勵:

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2、為本廠產品打開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為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會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卻由此事後,予以一次性獎勵;

4、提出並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5、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6、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7、對一貫終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捨己為人,事蹟突出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8、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公司企業的員工手冊 篇二

(1) 遵守客户、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安排、調動。

(2) 熱愛工作,團結友愛,文明禮貌,實事求是,工作積極。

(3) 堅守崗位,忠於職守,按時上、下班,不拉幫結派,損公肥私;不得擅自離崗、脱崗、遲到、早退。

(4) 上班時統一着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態度熱情,服務周到。

(5) 上班時統一説普通話,不準講粗話、髒話、家鄉話。

(6) 上班時不能隨地吐痰、吃零食、吸煙,不得大聲喧譁、聊天或看書、看報、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7) 員工代表公司形象,在與你所服務的人員發生衝突時,不得頂撞,儘量保持克制,不得將個人情緒帶到工作中去而有損公司形象。

(8) 在崗位上要認真工作,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與同事和上司相互配合,努力做好上級安排所定任務,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失職或不安全因素,保持工作效率達標。

(9) 不得盜竊公司、客户、同事的財物,一經發現,照價賠償和承擔全部處罰,扣除當月工資作抵押,並作開除處理,情節嚴重送公安機關處理,未經允許,不得向外泄漏公司和客户的機密。

(10) 工作時積極巡視自己的工作崗位,不同的情況要施以不同的清潔方法,對於不易清潔的要儘量想辦法,如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告知現場主管或領班,不得因故而推卸責任

(11) 如在檢查衞生不合格者,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扣獎金、辭退處理。

(12) 在工作時,如遇水災或火警時要及時通知保安人員或現場主管,並積極協助處理好善後工作。

(13) 積極接受上級和客户考評,相互溝通、廉潔自律,增則節支,學習公司規章制度,進行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公司效益和企業形象,建立一支紀律嚴明,作風過硬的隊伍。

2、員工因清潔質量檢查不合格的,作記過處理。

3、員工出現下列情況,將作警告、記過罰款處理。

(1) 員工上班工作服不整潔、不乾淨、皺摺、破爛的。

(2) 服裝的鈕釦沒扣好、領口、袖口、衣下襬等處的內衣外露、外翻、鞋子不乾淨的。

(3) 工作牌沒有在正確位置佩戴整齊,髒、舊、破爛而沒有及時更換的。

(4) 頭髮沒有按標準進行整理的(男:短小,最好為寸頭、無鬍鬚;女:束扎整齊洗淨、梳順)。

(5)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遲到、早退15分鐘之內的。

(6) 員工在工作範圍內説粗話、隨地吐痰、穿拖鞋、相互閒聊、呆站、大聲喧譁、清潔工具、清潔材料隨處亂放、隨便舞弄清潔工具或其它棍棒的。

(7) 員工在上班工作中收集紙皮、易拉罐等廢品的。

(8) 員工將清潔工具晾曬、擺放在公共場地,經教育仍不更改的。

(9) 對裝修工人任意拋灑、堆放裝修垃圾時,員工與裝修工作或住户爭吵的(遇此情況要立即告知項目點管理處,由項目點管理處進行處理)。

4、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作記過或辭退處理

(1) 員工因清潔質量或者言行舉止被管理處投訴的。

(2) 本公司員工相互爭吵的,或與管理人員、客户發生爭吵的。

(3) 員工擅自移動客户或顧客放置的物品、雜物的。

(4) 員工在工作中引燃易燃易爆物品的。

(5) 員工謾罵或威脅他人的。

(6) 員工在工作時間擅自接私話的。

(7) 員工故意浪費材料的。

(8) 員工在工作中,應積極主動的完成自己的清潔工作,在清潔工作中對不易做乾淨的地方藉故推託的(遇此情況如自己不懂時應向主管或班長請教怎樣處理,根據所需材料和工具要主動班長或主管提出,由班長或主管到公司去領取進行處理)。

(9) 員工在工作中,對主管指出的不足之處沒有立即改正或因客觀條件不能及時改正,但又沒有按期完成的。

(10) 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未嚴格執行着裝要求的。

(11) 員工遲到、早退15分鐘之上者。

(12)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外出超過15分鐘之上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13) 員工在工作中躺坐休息、看書、看報、睡覺、亂添亂畫、抽煙、吃東西的。

(14) 員工曠工半天或半天以上的。

(15) 員工不服從管理的。

5、員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作記大過並辭退處理,造成損失的按價賠償。

(1) 員工隨地大小便,嚴重影響公司和客户形象的。

(2) 員工因玩忽職守,影響工作和造成損失的(參照《管理人員規章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3) 員工私自使用甲方或客户辦公用品(電話、傳真、複印等),按偷盜論處。

(4) 不愛護並損壞、丟失清潔工具的(參照《管理人員規章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5) 員工如引燃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原因)啟動火警系統,造成人為驚慌和混亂的。

(6) 員工在清潔各種玻璃、金屬表面、木質地面、石材表面時亂劃或腐蝕其表面,造成嚴重後果的(參照《管理人員規章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7) 員工故意損壞或偷藏他人財物、偷吃他人食物的(參照《管理人員規章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8) 員工毆打他人的。

(9) 員工在上班期間,與項目點所在單位發生非工作性接觸,損害公司利益公司利益和形象。

(10) 員工因病、事請假者,如沒有準假而擅自離開崗位者。

(11) 員工未經公司同意而擅自離開的(需提前一個月上交書面報告,經主管簽字同意,交經理審批同意後,待公司安排接替的人到位後方可辭工)。

6、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根據情況給予獎勵:

(1) 工作認真負責,清潔工作做得好,受到客户書面表揚或所在工地被評為區、市、省衞生文明小區、清潔先進單位的。

(2) 員工拾到財物,主動上交客户、公司主管的,獎勵50-200元,並通過表揚。

(3) 員工如遇突發事件(如火警、水災等)立即告知客户並積極主動配合做好善後工作的。

(4) 積極舉報有嚴重違紀行為的員工(如偷盜等),經查證屬實的。

7、其它事項

(1) 公司員工如有特殊情況(急病或交通意外) 須請假者,應盡肯能的提前告知公司。假期滿或未滿都不得擅自上班,必須先到公司報到,由公司安排其上班,否則不計工資。

(2) 在清潔過程中,發現電梯不鏽鋼、地面花崗石、牆面、天花、燈飾及其他物品(如不鏽鋼煙灰缸、垃圾桶、花盆、消防栓、報警器、開關等) 遭嚴重劃傷、損壞、丟失,要立即告知主管。

(3) 公司從項目點撒場後,員工必須在第二天早上8:00到公司所通知的指定地點報到,聽候安排,否則作為礦工處理。

公司企業的員工手冊 篇三

服裝店員工手冊

一、考勤管理

1、員工上下班實行簽到制度(收銀台處),嚴禁未簽到或找人代簽者。

2、上班時間:根據店鋪地理位置進行制定。

3、上班期間嚴禁遲到或早退,一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三次,以曠工一天標準計算;若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計算

4、當班期間不得離崗3次以上,每次不能超過15分鐘。

5、員工嚴禁未經店長同意而私自換班或代班。服裝店員工管理制度。

6、員工一個月可向店長申請調換班2次休息,調班休息時必須提前申請,與同事做好工作的交接。

7、員工請假/休假事宜參見請假制度(暫行)規定。

二、儀容儀表

1、員工進入工作崗位前應按要求着統一工裝、戴工牌(左胸上方)。

2、畫淡粧,頭髮後不蓋耳,女生長髮需盤起;男生不留長髮、不留鬍鬚。

3、指甲修剪整齊、不留長指甲;

4、口腔保持清新,班前不吃生葱、生蒜等食品。

5、嚴禁在顧客前交頭接耳、指手畫腳,不可有摳鼻、挖耳、抓頭、瘙癢等小動作,需對顧客需使用禮貌用語。

三、日常行為規範

1、上班期間手機統一保管,方可銷售。服裝店員工管理制度。

2、員工無論上、下班都嚴禁在專櫃賣場區域內抽煙、打牌、下棋、賭博等情況。

3、員工在上班時間內不準吃零食,不準看報紙、雜誌、寫信或打盹等。

4、員工在休息時間內飲食、喝水、補粧等需避開顧客。

5、員工上班時間嚴禁私自外出。

6、員工工作時間嚴禁打鬧嬉戲、聊天、説笑等做與工作無關緊要的事。

7、員工要及時整理和維護賣場的貨品陳列,各負責區的商品不能反掛、掛鈎朝向不一致、商品間距不一致。

8、員工在新款到貨以後三天內要及時熟悉商品知識、貨號、價位、庫存、面料、風格、顏色等。

9、員工未接到店長同意私自出貨,將店鋪衣服外借、打折或去零頭。

10、嚴禁員工在培訓、轉正、晉升等考試過程中有舞弊。

11、收銀員要及時登記顧客資料、嚴禁資料不完整、少登漏登並未妥善保管維護好顧客檔案情況。

12、員工要主動及時處理顧客售後投訴。

13、收銀員要管理好賣場的電話、電腦等相關收銀設備。

14、員工上班期間嚴禁利用店鋪電話進行私聊,如私自打國內國際長途或用電話打與工作無關的電話,一經查實,個人需承擔相關電話費用。

15、員工要注意保持賣場內的環境衞生,做好店面及倉庫衞生,開票台上不得隨意亂放東西(水杯、手機、雜誌、報紙等),倉庫物品需歸類疊好直接放入包裝袋,私人物品不得隨處亂丟。

16、員工要愛護專櫃賣場內的各種設施(包括空調、排氣扇、倉庫門銷、燈管、電話、電腦等)未經同意不準隨意拆裝,如出現故障須即時申請維修,嚴禁擅自拆裝。

17、員工必須把店內貼心服務傳達給我們接待的每一位顧客,提供給顧客的貼心服務(如:茶水、糖果、水果等)員工當班期間不得享用。

18、公司員工要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嚴禁頂撞上級。

19、員工對店長安排的重要、緊急工作完成後應及時反饋,要執行及反饋。

20、員工要對本店鋪同事的家庭住址、工資收入等私人信息進行嚴格的保密。

四、會議、培訓管理

1、員工在參加會議及培訓前,一律不準遲到,早退或缺席,否則曠工處理。

2、員工在會議及培訓期間一律實行簽到制度,一律不允私下低聲交談(自由討論除外),不允許看報紙、雜誌,不允許翻看手機、接打電話、私下離場等其它與會議內容無關的,不允許擾亂會議秩序。

3、員工在會議中對工作安排有意見時,請直接將意見或建議私下當面提出或直接向領導反映,嚴禁私下相互埋怨、指責,嚴禁會上爭吵辱罵、打架鬥毆及私自離會場等情況,情節嚴重者直接給予以開除處理。

其他

1、嚴禁員工利用店鋪活動套取顧客積分或套現等行為。

2、員工未經允許而動用他人私人物品者或發現偷盜行為。

3、員工在往各店鋪送貨途中如有遺失或因店鋪原因造成貨品丟失,丟失商品一律按吊牌價的7折賠付。

4、員工在賣場內發表虛假、誹謗的語言及與同事、顧客爭吵、打架鬥毆的,經發現予以開除。

5、員工要對屬於店鋪商業機密的信息進行保密,嚴禁向他人透露,凡違規者直接開除。

6、員工聘用時提供或填寫虛假資料、證明及證書是虛假的,可直接給予辭退處理。

7、員工提出辭職規定:試用期員工須提前7天申請,正式人員須提前1個月申請。未按正常手續辦理離職手續的除了扣除當月工資外,不給予退還押金。

8、員工因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店鋪蒙受損失者,承擔所有經濟損失,並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其法律責任。

9、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請假制度(暫行)一、目的為了完善考勤制度,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打造一支有組織有紀律的一流商業團隊,特制定本制度。

五、請假程序和方法

1、員工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單>,經店長審批簽字備案後方能請假,否則以曠工論處;請1天以內的假(含1天),必須提前一天申請;1天以上3天以下(含3天),必須提前二天申請;3天以上的假,必須提前三天申請,否則可不予審批。若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辦理請假手續者,應使用電話方式請假(不得利用短信留言),並於假後上班兩天內補辦相應手續(星期六、日及節假日不能調休、換班、請假)。

2、批假權限採用層級制,即按職務高低進行審批,店長審批權限為一天以上三天(含三天)以下;

3、凡未按請假程序辦理者以曠工論處。

六、請假的注意事項:

1、員工及領班平時請假(除婚假、喪假、生育假外)無論節假日(週六、日、法定日)、事假按照:扣當天底薪150%、病假按照:扣當天底薪、曠工按照:扣當天底薪工資200%;店長以上扣繳:當天底薪(病假除外)。

2、不准許連請休5天以上,凡超5天以上屬於自動離職,無工資;連續曠工2天或在30天內無故曠工總計達3次者屬於自動離職,無工資。

3、辦公室人員晨會、店長會、月會、代表會等遲到前打招呼,不打招呼者按遲到處罰的雙倍進行處理。

新員工員工手冊 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為促進管理績效,提高全員工作士氣,並使其所依據及遵循,特制訂公司章程法,員工在公司服務期間均應遵行。

第二條本規章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包含外聘、聘任、兼職、調任、支援、臨時員工及非正式職員。

第三條凡公司之所屬全體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章所制定之任何事項及條文內容,若有未規定之事項,另行公告實施,並增列於本公司章程修正案中。

第四條公司章程法若與部門制度有相沖突條例者,一切仍以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為總則,但若遇特殊案例,可由總經理研議並公告通過後裁定。

第五條聘任員工和約制度與公司章程法屬平行制,在行政管理及各項福利法中,仍以公平、公正、公開賞罰為原則。

第六條在本公司章程法列為晉級考試和加薪升職等必讀手冊,凡新人到職或表現較差之員工皆應實施在職教育的基礎。

第二章人事制度

第一條新進人員經公司考核合格,開始上班日起,前一個月為試用考核期。經試用合格者將轉正並錄用,晉升為正式人員,享有公司正職福利。

第二條考核期間業績表現優良者,經店長核報後,可申請提前轉正;若考核成績太差,且無改進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之。

第三條新人進公司須辦理的手續如下:

1、填寫員工資料卡

2、繳交履歷表及身份證正本及複印件各一份,2寸近照兩張,經核對後發還身份證正本。

3、仔細閲讀員工手冊,並實施在職教育和上崗培訓。

第四條新進人員自上班日起七天內為新人培訓期,若無故離職者,不得向公司申請任何薪資及費用。

第五條新人到職一律配掛工號牌,並在轉正後核發正式工作服。

第六條新人在考核試用期內,以個人考核表現,通過後在予以調整薪資。

第七條新人到職滿一個月者,方可享有部門輪休假制度及公司福利與權益。

第八條新人到職在職培訓期間,公司為提升人員專精專業之精神,可視情況調往其它部門受訓,新人必須服從調配。

第九條未經主管許可,未經請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者,視同曠工,一日扣薪三日,二日扣薪六日,三日以上者且無正當理由者將接受開除處分。

第十條若因工作環境不適或因其它個人因素而欲自行離職者:

1、在一個月內試用期內提出離職,須提前5天內以書面上呈公司,否則將扣抵試用期薪水,以補償公司損失。

2、職滿一個月以上,已籤轉正員工,若須請辭時,須提前1個月以書面上呈公司,經公司總經理批示同意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否則以一個月薪水扣抵,以補償公司損失,並不得請領上月獎金。

第十一條員工辦理任何請辭時,須先行填寫“書面請辭報告”,經核准後,方可離職。第十二條員工請辭以籤離職報告書及店長簽名之日期為準,正式生效,口頭呈報,不予承認,不得生效。

第十三條請辭員工在離職之前,必須將其職責範圍內的所有工作、財物、資料、設備

和工具移交給部門主管,並經部門主管簽字確定後可辦理其它相關手續。員工在自動離職或請辭期間內,因職務交接不清,或手續不完整,導致公司資金及所有財務有所損失時,須負賠償之責,公司方面依法有權追訴法律。

第十四條離職員工之當月薪資,須在離職手續辦理完結後。

第十五條請辭員工之請辭方式或請辭手續未按照公司制度及章程辦理時,已影響公司運作,將不予核發上月薪資。如不預先通知或不告而別,其行為將會被視為擅離職守與曠職,公司有權開除,並按開除之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已請辭員工在待退期間,若表現惡劣,或影響其他人員,或公然破壞公司制度者,可予以直接開除,視同違紀開除論。

第十七條員工正常請辭,手續如下:

一、即將請辭之員工,請於起意時,先親自與店長溝通,不得事先在同事之間傳播。

二、30天前書面呈報總經理核准。

三、30天內與部門主管詳細辦理各項交接。

四、離職前三日憑店長簽名辦理離職手續,結報及退回在職期間所領公司之所有公物及資料和識別證等。

第三章員工出勤管理規章

第一條本公司上下班勤務作息時間如下:

夏季上班時間:8:00——18:00

冬季上班時間:8:30——18:00

説明:

1、8:00為到公司時間,9:00為晨會和到崗時間;

2、用餐為輪流制,各部門人員不得全體同時用餐,必須保證各崗位有人員在崗,以應付工作需要;

3、個人用餐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4、值班為輪流制,具體人員安排由各部門自行制訂;

第一條正式員工每週可休假1天。臨時員工或試用員工不享受休假之待遇。休假按周計算,不得累積。

第二條員工不得遲到與早退,每超出5分鐘遲到者,罰扣人民幣10元,依次累計,每超出5分鐘早退者,罰扣人民幣10元,依次累計。

第三條因公司業務及部門之需要而必須加班者,不可藉故拒絕,以服務精神為重,若因此造成嚴重影響公司運作者,扣個人考核成績。

第四條公司不鼓勵加班,若因工作需要而必須加班者,必須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且不得申報加班費。

第五條公司之各項會議無論時間長短,一律不列為加班,必須無條件服從上級安排。

第六條員工因公事外出須向部門所屬主管列報,外出期間必須保證通訊工具之暢通,且在一定的時間內須回公司崗位正常作息。

第七條私自外出未向主管報告者,半小時內扣薪半日,1小時以上者,則以曠職論處。

第八條凡出勤違規者,一律不核發全勤獎。

第九條全月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可申請全勤獎50元整。

第十條在職員工出勤作息狀況,有任何異常現象時,店長應負責考勤記錄。

第十一條未經同意,在全體員工已下班後,個人不得藉故返回公司內。

第十二條休假採取“排表輪休”方式,不可排定週六、週日以及節假日休息,同部門同日休息者不得超過兩個。休假由店長按排。

第十三條排定的休假輪值表,非有重大事由者,不得臨時或任意變動,若不得已有變,

事先須向店長報備核准後調休。

第十四條病假、事假薪資按日薪資扣除;曠職按日薪資3倍扣除

第十五條公司正常上班時間內,非有重要事故,不得臨時請假超過2小時以上,否則扣除當日全薪。

第十六條請假未準而私自休假者,以曠職論處,並取消全月休假之待遇。若由此帶來公司損失,由該人負全責。

第十七條除公司特批外,員工不得在一個月內累積請假超過5天,否則超出天數按曠職論處。

第十八條公司各項會議均列入考勤範疇,按上班考勤制度執行,不得無故缺席,臨時請假、遲到與早退。若無正當理由無故缺席者,額外罰扣人民幣50元整,並取消全勤獎。

第十九條公司業務培訓亦列入考勤範疇,按上班考勤制度執行,不得無故缺席,臨時請假、遲到與早退。若無正當理由無故缺席者,額外罰扣人民幣100元整,並取消全勤獎。

第二十條為維持團隊的凝聚力和員工的向心力,凡公司整體性活動,如慶生會、公司聚餐、旅遊、聚會等一切團體式活動,全員皆須參與,並列入考勤範疇,不得臨時請假。

第二十一條任何員工辦理病事假超過15天者,上月薪資全額停發,待正常上班滿一個月後,統一在次月1—5日發放薪資時一併發放。

第四章會議制度

公司各項會議採用會議主持人制度。會議期間會議主持人為最高領導,會議主持人負責擬定會議議題、調控會議氛圍、掌握會議時間以及維護會場紀律。各項會議以簡潔明瞭為原則。參與會議人員必須服從會議主持人統一安排。除晨會外所有與會人員必須對所參加會議進行會議記錄。會議主持負責整理會議記錄並交由公司進行存檔。會議議題必須明確,所議各項事宜條理清晰,會議討論結果由具體責任人負責具體實施。

公司會議分固定會議與臨時會議。

固定會議有以下幾種:

一、公司全體大會

1、晨會

參加會議者為公司全體員工,會議主持由經理或店長輪流擔任。每天早晨上班第一時間開始,時間控制在6至8分鐘。會議議題必須使全體員工能通過此項會議迅速調整到最佳工作狀態並能梳理當天工作計劃。

2、每週例會

參加會議者為公司全體員工,會議主持由店長主持。時間控制在20分鐘。會議時間為每週一晨會。會議議題為上週工作總結以及本週工作計劃;通報表揚與批評該周表現優秀與表現不佳員工;宣達公司政令;該周所遇到的各項工作瓶頸並提出解決方案;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

3、月總結會議

參加會議者為公司全體員工,會議主持由店長主持。時間控制在20分鐘。會議時間為每月首日8:00。會議議題為上月工作總結以及本月工作計劃;宣達公司政令;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通報各項政令實施情況以及各項獎懲方案。

4、季度總結會議

參加會議者為公司全體員工,會議主持由總經理或店長主持。時間控制在20分鐘。會議時間為每季度第一個月的月總結會議時間。會議議題為上季工作總結以及該季度工作計劃;宣達公司政令;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通報各項政令實施情況。

5、年終總結大會

參加會議者為公司全體員工,會議主持由經理主持。時間控制在30分鐘,會議時間為

第四季度的季度總結會議時間。會議議題為一年工作總結;公司運營情況;下年度工作思路及獎勵表彰優秀員工。

會議紀律:

1、不得無故缺席固定會議,由於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會議必須會前向店長或經理請假並徵得同意方可。

2、會議之前必須交接好手頭工作,不得無故打斷會議進度。

3、會議期間必須關閉手機或者把手機調到震動檔。

4、不得無故遲到。由於特殊原因遲到,必須向與會者道歉,説明遲到理由。

5、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譁,有新議題的提出必須示意主持人請求發言,徵得會議主持同意方可發言。

6、各項會議之主持人必須事先對會議有針對性的有所準備,若無準備,視同工作不負責,記小過一次。

第五章培訓學習制度

為保持個人逐步提高,團隊不斷完善,公司高速發展,乖寶寶兒童攝影提倡、鼓勵人人蔘與學習各類技能知識及相關專業知識。特制訂學習制度如下:

定期學習:

A、公司學習班:

由公司組織,統一學習,內容為影樓相關專業知識及規範要求。學習主任由店長擔任。學習老師由店長指定。

B:自我學習:

員工為提高業務水平及相關業務知識,須養成良好學習習慣。為幫助公司員工保持良好學習習慣,公司提供閲覽書籍。

C:業務培訓:

由公司不定期組織聘請專業老師進行專業輔導。公司成員除特殊原因外均須參加。不得遲到、早退、臨時請假。

提升培訓:

公司優秀員工可獲得公司免費提升培訓機會。

學習紀律:

1、學習會場保持整潔、安靜;

2、學習期間關閉手機,或把手機調至震動檔;

3、無故不得缺課、曠課、早退;

4、若有特殊原因須向學習主任請假,獲准後方可;

5、借閲書籍如有損壞、遺失,按原價雙倍賠償金額或賠償與所借閲同樣之書籍;

第六章薪資制度與員工福利

第一條薪資制度

第一項員工薪資由底薪、業績獎金、綜合獎金、公司福利獎金等構成,底薪與業績提成百分點在各自合約中將會分別註明。其中綜合獎金包括:全勤獎、個人單項業績考核優秀獎、個人綜合業績考核優秀獎、團體業績獎金等。

第二項個人薪資及獎金部分屬機密事宜,個人不得外泄,若有不合理可直接與總經理反映,力求合理。因員工泄露自己薪資或他人薪資而導致其他員工情緒不滿,造成人心渙散,進而影響公司日常作業時,該員工以泄密論處,罰款100元。

第三項新人到職後,若表現合格,通過評估,可申請核發業績獎金,若該員工表現優異,可提前申請核發。

第四項年終獎金髮放情形根據公司全年業績好壞決定,公司業績愈好,領得愈多,反工、幹部均須對時間之發生而負責。

第十四條在門市營業時間,不得上網聊天、玩遊戲、看電影等與工作無關事宜,不可播放哀怨低調之音樂。

第十五條不得於公開或私底下惡性漫罵、批評、散播不實謠言及挑撥是非,破壞員工彼此團結與和睦。對同事要有禮貌,並熱忱互助。

第十六條門市重視親切服務,温馨的笑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職責客户,漫罵或批評客人。

第十七條尊重主管人員的領導立場,不可發生爭吵、毆鬥與冷戰,若有缺失,應及時與店長反映。

第十八條客人於公司等待時,相關之所有服務人員必須隨時關心問候,不可冷落客人。非自己的客户,但凡公司人員皆有義務代為服務,不得推託。

第十九條門市仍有客人時,無論是否超過營業時間,不可催趕客人及關燈等有怠慢之行為發生。

第二十條答應客人的條件,一定要做到、做好,不可敷衍了事,且須白紙黑字,簽名為證。

第二十一條沒有笑容,沒有禮貌,説話口氣差,從業態度不良,電話禮儀不足,因而遭客户嚴重投訴者,立即開除。

第二十二條任何部門皆須維護正常系統,“開單作業制度”尤其重要,公司內各項表格、資料、公告、通告等,一律實行“簽名制”,任何員工未正常運作,公司有權不接受其行為成果,並予以相應之扣罰。

備註:第一項被下罰單者,須自行付費,期限自通知日算起核算,一週內必須繳罰罰款,違者累計加倍處罰(未繳罰款者,公司有權暫停核發薪資及獎金)。

第二項任何請辭及離職人員皆須先行繳清各項罰款後,方可請領薪資及獎金。

第二十三條公司實行“個人責任制”,部門資產列報、部門環境清潔、部門業務業績等,皆由個人負責到底,絕不推諉。

第二十四條“門禁管制”是門市現場人員的職責,非公司正式員工不得於全員下班後再進入公司。

第二十五條攝影部員工妥善保管好攝影部物品,使用完畢歸置原位,其它部門員工非請勿入。

第二十六條隨時保持工作場合的乾淨、整齊、清潔,養成隨手關燈,關門、關水等良好習慣。

第二十七條公司內部一切訊息、資料、檔案、記錄、摘要等,嚴格保密,不得外泄或攜帶出公司。

第二十八條隨時幫助、支持、支援和配合公司同仁,團結一致是公司之重要精神。第二十九條上班時間不得私自串崗、離崗。有事離開崗位時,必須事先交代職務代理人。

第三十條服務要求事宜:

1、要求對客人主動握手,大方有禮、親切熱忱。

2、要求一線員工隨時派出名片,並不斷自我稱呼,讓客人清楚記住您。

3、要求員工隨時稱呼客人稱謂,並牢記客户名稱。

4、要求“一手交一手”,陪着客人走的最高服務理念。

5、要求“送客出門七步遠”的送客禮儀。

備註:1、凡屬公司所有之文案、部門系統流程表、各部門章程、客户資料、聯單收據、作業文件、展售商品、樣本及任何屬公司所有之文件文案、資料等,非經公司負責人同意,

不得私自拷貝、出讓、轉借、佔有、售賣及攜出公司等,否則將予以提出訴訟與要求賠償。

2、凡違反上述各項條例者,店長可直接進行下單處罰或行政處分,員工亦可向上申訴,申請期為三天,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十一條嚴格區分公司提供給私人使用之物品與提供給客户使用之物品,若有違反,一經查實,開俱罰單一張,至少罰扣人民幣10元整。

第三十三條上班時間接受親友來訪不得超過10分鐘,且僅限於門市招待,不得領至辦公區域。

第三十四條員工就餐後應注意衞生清潔,並隨手把簡易飯盒等垃圾丟至垃圾箱內。第三十五條在店內發現客人遺失財物應立即上交公司備案,隱藏失物而不上報者,將視為偷竊並做紀律處分。

第九章懲罰條例

第一條未於正常上班時間穿制服及佩帶工號牌者,第一次記警告一次;再犯,罰款5元;累犯,罰款10元。

第二條因服務不當,遭受客户投訴者,除取消該筆業績獎金外,另重罰50元。

第三條有關公司內部作業系統及作業程序之任何相關文案、圖像等資料,一律不得外流或外借,若經公司查獲屬實者,一律嚴懲。輕者罰款人民幣50元整;重者罰款人民幣100元整,或直接開除。

第四條對公司所有部門系統流程表格、本冊及聯單客户資料等,凡屬責任範圍,員工皆有填寫作業資料的責任,凡經抽閲、盤查無上述作業時,以延誤時效,妨礙作業論之,每空項罰款10元。若造成嚴重後果者,另行議處。

第五條凡離職員工(不含停薪留職者)或同行作業者,未經店長許可,當職員工不得同意其進入公司下列場所,違者罰款10元:

1、美工部;2、影棚;3、後期部;4、收銀台;5、選片區。

第六條若因公司員工人為疏忽,因而導致發生賠償或退款等問題,將追究責任歸屬,金額賠償部分由員工全額承擔。若是由於銜接不力,則由責任分攤人分攤所賠償之金額。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事項經查屬實者,罰款50元:

第一項不遵守公司各項條例規定者或未能配合公司各項革新制度者。

第二項與顧客或與同事吵架者。

第三項惡意批評顧客、公司及同事者。

第四項未經批准請假,不配合公司調度或無故曠職者。

第五項故意妨礙工作流程效率,或阻礙工作之執行者。

第六項不服從上司督導指正,且態度傲慢者。

第七項服務態度不佳,言語惡劣,表情傲慢,影響公司信譽者。

第八項以公司名義,對外私接生意,抽傭、侵吞公款者。

第九項未按時完成工作進度者,且未呈報彙報者。

第八條在個人全責職區內,無論環境清潔、物品保管、器材維護及金錢收支,皆須付最大之責任,若有嚴重之人為錯失,除須負責賠償之外,並以公司法議處。

第九條各級工作人員在所負責之權責劃分及部門資產管理上,應付全責,若有人為錯失而導致公司財產、耗材及經營上之損害時,須按門市市價或進貨金額的二分之一進行賠償。

第十條部門工作人員凡未按照公司制度開單作業者,一經查獲,則該客户之業績獎金部分,一律不得核發,若發現此種舞弊現象,導致公司財務損失時,將處以10倍罰款。

第十一條客户簽約單應主動説明備註條例後,方可讓客户簽名。

第十二條未按服務規章正常流程作業者,視情節輕重,公司將開具數額不同之罰單。最低罰扣人民幣10元整。

第十三條未能發現上一環節作業流程缺失並有針對性加以彌補、指正,且未能同時向上彙報者,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之罰扣(最少人民幣10元整)。

第十四條員工對公司所交付之任務,未能在時效內完成,且又未及時彙報者,形同瀆職。

第十五條“清潔責任區”是員工每日清潔打掃整理的重點,在職人員應盡其義務與責任,不可敷衍了事,未盡責而經抽查不合格者,罰扣人民幣10元整。

第十六條未能認真遵守學習制度或學習考核時未能通過,罰扣人民幣5元。

第十七條當月未完成月初設定下達之目標業績,並處罰金100元整。

第十八條在店內偷竊顧客或同事之財物將被立即開除,並視情節嚴重扭送至公安機關。第十九條被公司開除之員工,其薪資於薪資發放日一併領取並不享有任何解僱費。第二十條未盡事宜,店長有權按公司經營原則與公司章程,參照服務規章以及事發實際情況開具罰單,罰扣金額最少10元整。

第十章個人獎金制度

第一條有付出才有收穫,員工個人業績的表現,視為獎金髮放。

第二條門市人員享受業績獎金,所完成業績之前期與後期按事先預定之百分比提取。

第三條實施個人獎金制度,無非是提升公司業績及營業額,並確保公司與員工相互提升作業,因此指定基本生存下限,每月業績設定參照當月工作計劃,員工超額完成業績,超額部分按事先預定之百分比提取。

第四條員工該月完成考勤達標,可獲全勤獎,獎金人民幣壹百元整。

第五條員工在個人業績競賽中表現優異,視具體情況,並參照公司運營,核發個人單項業績優秀獎。

第六條視員工日常表現,當月綜合考評優異者,視具體情況,並參照公司運營,核發個人綜合業績優秀獎。

優秀員工必須具備下列三項原則:

第一項具有對公司完全的忠誠度、認同感、向心力之優秀員工。

第二項具有對公司高度責任感、榮譽心、業績突出之優秀員工。

第三項具有成熟處理事務能力、有溝通協調各部門人員之長才。

備註:此待遇為員工在公司效力期間所享受,若該員工自動離職或與公司解約,被公司解聘等離開公司後,不再享受此待遇。

第八條公司內不管任何獎金條例或專案獎金等,皆不得違反下列各項內容,否則一律不予核發:

1、任何人員有私下串聯、作假、轉讓業績、營私舞弊者。

2、當月未經正常書面請假手續獲准,而私自休假者。

3、未依正常上班時間值勤,而私自溜出班外者。

4、當月未能配合部門或公司勤務,如人事調動、公務支援、公司會務與業務培訓等規定者。

6、當月被記曠職者。

7、因個人問題,導致客户嚴重投訴者。

第十一章修正增列條例

公司在正常運作及經營下,因工作環境,業務需要,成本變動,競爭壓力及內部各種管理制度結構性變化,以追求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則,而設定此一修正條例。在公司一級主管研議商討後,不定期提出新增條例或修改條例。條例變動後將於部門主管會議中商討,若無異議後,則編列於此章程中,供全體員工共同遵守,未規定之事項另行公告實施。

新員工員工手冊 篇五

一、總則

(一)適用範圍:本守則適用於________大酒樓所有員工。

(二)宗旨:本酒店將通過嚴格的管理,高效率的工作,一流的服務,為賓客提供舒適方便的用餐享受,“賓客至上,服務第一”是本酒店的宗旨。

(三)目標:把________大酒樓辦成江西省著名餐飲連鎖店,追求利潤和使每一位顧客滿意是我們要經營餐飲業首要的兩大目標。

二、錄用和辭退

(一)錄用原則:本公司招聘員工是根據各工種實際需要,對凡有志為本公司服務者,視其對某一工作是否合適。以該工作的業務常識為標準進行審查考核。凡身體健康,履歷清楚,通過考核,符合錄用條件者,均有可能被錄用。

(二)體格檢查:符合錄用標準者在正式錄用前,必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合格後辦理錄用手續。以後員工每年體檢一次,保證身體條件符合崗位工作要求,對患有傳染病者,視其病情,本公司有權勸其離店休息或暫時調離工作崗位。

(三)試用期:受僱員工試用期一般為______個月。期滿確定正式崗位,部門主管及人事部認為不合格者可酌情延長試用期或辭退。延長試用期滿後仍不稱職或犯有過失者,將被辭退。

(四)勞動合同書:試用期滿,符合公司錄用條件者,均和公司簽定勞動合同書,明確公司與員工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合同書具有法律性質,雙方均必須遵守。

(五)裁員及辭退、辭職

(1)裁員:本酒樓若因業務變更或其他原因需要減員時,公司有權決定裁減員工。被裁減的人員應服從本公司的安排,不得提出無理要求,對裁減的人員本公司將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其本人及有關部門主管,公司對被裁減的人員將給予______個月薪資的補償。

(2)辭退:員工因工作不稱職或違反本公司的有關規定,違反勞動紀律或發生過失,公司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甚至開除。

(3)辭職:員工因故不能或不願繼續在本公司工作而提出辭職。領班以上級別的需提前______個月遞交辭職申請書,領班以下的需提前______個月遞交辭職申請書,自動辭職者公司不發給補償金,未提前申請而自動離職給工作帶來損失者,需向公司交納______個月薪資作為補償金,由公司出資培訓,未滿規定服務年限而辭職者,按培訓協議書規定交納培訓費。

三、店規

(一)員工如有下列事項變更應呈報人事部

(1)住址和電話;

(2)婚姻狀況;

(3)誕生子女。

(二)儀容儀表

(1)儀容要端莊大方,上班要穿工作服,佩戴工號牌,服裝要整潔,衣服要洗淨燙平;不得裸背敞胸,穿短褲、背心,卷褲腳;不準穿拖鞋、水鞋、涼鞋等出現在酒樓內,穿皮鞋的要擦亮。

(2)男員工不準留長髮,大鬢角,小鬍子,怪髮型;女員工化淡粧,不準頭髮過肩,不得濃粧豔抹;女性若留長髮,上班時必須盤發;全體員工當班時不得佩戴手錶、髮卡以外的首飾物品;不得留長指甲,染指甲油。

(3)坐、立、行姿勢要端莊,舉止要大方。坐時不準將腳放在桌椅上,不準翹腳、搖腿;站立時姿勢要自然大方、兩手垂放或自然彎曲在背後或胸前、不得兩手插口袋、不得兩手插放胸前、不要呆板不動,依牆、靠壁或依椅靠櫃;行走時不能搖頭晃腦,拉手、搭肩,奔追逐等。

(三)禮節禮貌

(1)對待賓客態度要自然、大方、穩重、熱情、有禮,做到笑面迎客,不以膚色、種簇、信仰、衣帽取人。

(2)與客人相遇時要主動讓路,會見客人時不主動握手,特別是女賓,若客人先伸出手來和你握手時,應面帶笑容與客人握手,握手時,姿勢要端正,腰要直,上身向前傾,用力要隨對方的表示,不能用左手與客人握手。

(3)與客人談話時應站立端正講究禮貌、不左顧右盼、低頭哈腰或昂首叉腰,用心聆聽客人的談話、不與客人搶話、不中途插話、不與客人爭論、不強詞奪理、説話要有分寸、語氣要温和,語言要文雅。

(4)不要詢問客人的看齡,特別是女賓;不要詢問客人的履歷,工資收入,衣物價格;對奇裝異服或舉止奇特的人不可圍觀、不可交頭接耳、不可評頭論足;對傷殘和有缺陷的人士不可歧視,服務要更周到。

(5)酒店員工必須向所有過往的賓客主動打招呼問好,員工之間遵循下級給上級問好的原則。

(四)勞動紀律

(1)按部門排班表規定的時間上班,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不得代他人簽到或打卡,不得擅離職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不得私自調班,需調班必須找好調班人員,徵得上級同意後方可調班,上班時不準串崗。

(2)員工上班前不得飲酒,吃生葱,生蒜等食品。工作時間不許大聲喧譁、説笑、追逐打鬧,扎堆閒談,脱崗串崗,下棋、玩牌等,服務時間不得吸煙、飲酒、吃零食。不得剔牙齒、摳鼻孔、挖耳朵,打飽嗝、伸懶腰、打呵欠、打噴嚏;不準隨地吐痰、丟雜物、修指甲、搔癢、摳腳指等幹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下班後或上班前不得在酒樓內遊蕩閒逛。

(3)上班時間不準做私活、會客、洗衣服、洗澡、看書報、打私人電話、不得帶親友到酒樓營業地玩耍、聊天;不準開收錄機、看電視、哼唱歌曲、小調等。

(4)不準抄吃、抄喝、抄用酒樓內物品。不得將酒樓的設備設施和物品送人或給客人超標準供應。

(5)堅持站立服務、微笑服務、熱情待客、説話和氣、舉止文雅、注重禮貌。做到“請”字當頭,“謝”字不離口。服務時不可與客人過於親近或糾纏、攀談。賓客對女員工有不軌行為,應設法巧妙迴避並速報主管。

(6)不準索要小費,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濟私,謀取私利。不準偷聽、偷看或者傳播黃色書刊和錄音錄像製品。

(7)以主人翁的態度對待工作,遵紀守法,執行規章。絕對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和調動,按時完成任務,不得無故拒絕或終止工作。嚴守公司祕密。

(8)必須愛護公司的財產,愛護一切用具,注意節約原材料,節約用水、用電、用氣、用油;注意設備的維護、保養,不私拿公司的物品。

(9)拾到客人物品或遺留物品,不論多少一律上交吧枱或收銀台登記並報告經理,由經理按規定處理,不得隱藏和私分。

(10)同事之間,上下級之間要團結協作,互相配合,平等相待,對違反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現象要批評、教育和幫助,不得隱瞞包庇。

(11)轉接電話或和客人交談,要使用本崗位禮貌語言,面帶微笑,口氣温和。

(12)親友探訪:無所特殊事宜,上班時不得在酒樓內會見家屬親友。員工外來電話,接線員不予轉接應婉言拒絕,可讓對方留下聯繫方式待下班後處理。如有緊急特殊事宜,應報告其上級,由其上級轉告本員工。

(五)工作考勤

(1)每位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打記時卡,打卡後應將卡片放回原處,嚴禁代人或委託人代打卡,違者給予處罰。

(2)穿好工作服後,應向領班或經理報到。

(3)如因公差、外勤、加班、病假、事假等原因未能打卡,應向領班或經理報告,應備有病、事假條等,以備核查。

(六)制服

(1)公司視不同崗位和職務發給不同的制服,員工上崗工作時必須穿着制服,所穿制服必須保持整齊、清潔。

(2)員工領取新制服,需交一定的制服押金,員工離開公司時,必須將制服交回人事部,並取回押金。公司將定期給員工更換新制服,若有損壞無法修整或遺失,將扣除制服押金。

(七)工作證和工號牌

(1)凡在本公司服務的員工均發給每人工作證和工號牌。員工當班時應佩戴工號牌,領導與保安部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2)工作證、工號牌、制服如有遺失、被竊,應立即向人事部報告,並由本人賠償損失後補發新證(牌),因使用時間太長而引起損失者可免費更新。

(3)員工離職時,應將有關證件交回人事部。

(八)檢查攜帶的物品

(1)員工上班時不得將包裹及其它物件帶進酒樓內寄存,更不得將有害的物品或禁止閲讀的書刊帶進酒樓。下班時不得將酒樓內任何物品攜帶出去,保安人員有權檢查,任何人不得拒絕。

(2)員工若需將酒樓內物品或私人物品拿到酒樓外,需持主管簽署的證明和保安人員的放行條。

(3)檢查人員不得有傷被檢查人員人格的言論和行動。

四、員工福利

(一)休假

(1)節假日:按市政府規定,本酒店員工可享受______日有薪假期:元旦______日假(公曆一月______日);春節______日假(農曆年初______、初______、初______);國際勞動節(公曆五月______、______、______日);國慶節假(公曆十月______、______、______日);三八婦女節(公曆三月八日,婦女享受______天休假)。

(2)婚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滿______年以上有簽定勞動合同的適齡青年結婚時可享受有薪假期______天,符合晚婚年齡的享受有薪假期______天。

(3)喪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滿______年以上有簽定勞動合同的員工,如其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配偶父母、祖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不幸去世,可申請______天的有薪喪假。

(4)病假:員工因病不能堅持工作,必須事先請示上級,經批示後方可請病假,假條備人事部。病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待遇,員工每月累計病假不得經常超過______天,否則公司可解除聘用,除非住院(但需出示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或由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休假建議條)。

(5)事假:員工因故需請事假的,必須先請示上級,經批准後方可請事假,假條備人事部,未經批准不得無故缺席或擅離工作崗位。事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待遇,員工每月累計事假不得經常超過______天,否則公司可解除聘用,除非確有特殊情況。

(二)教育培訓:公司為了提高員工的管理水平,服務水準、知識水平、技術水平,員工必須接受教育培訓,受培訓的員工在合同期內要為公司服務,否則必須賠償所支出的有關培訓費用。

(三)生活福利

(1)按公司規定的範圍,員工可以享用公司的福利設施,包括衞生設施、員工宿舍,但需辦理手續,得到許可後方能使用。員工不得帶親朋好友留宿員工宿舍。

(2)員工上班時間每天可享用______餐免費餐或按公司的規定發給生活補貼費。

(四)災害補償

(1)員工因公而致傷、病、殘時應立即就近送醫院搶救治療並報告人事部,治傷養傷期間照發薪金並酌情給予醫療補貼。

(2)員工因公而致亡者,將按政府有關勞動保護條例之規定辦理補償。

五、表彰

本公司員工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表彰

(一)表彰條件

(1)努力鑽研業務,對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發明、創造、改革、提高,有顯著成效者;

(2)愛店如家,積極工作,熱情服務,創造優異的成績者。

(3)努力拓展業務,積極開展市場銷售,對酒樓營業有特殊貢獻者;

(4)在為賓客服務中,深入細緻,熱情周到,使賓客深感滿意而受到讚揚感謝者;

(5)嚴格控制開支,節省費用有顯著成績者;

(6)防患於未然,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見義勇為,有特殊功勞者;

(7)拾金不昧者,為酒店贏得聲譽;

(8)幫助賓客解決危難,妥善處理客人病、傷,受到客人表揚者;

(9)維護酒樓正常營業秩序,揭發、檢舉壞人壞事者;

(10)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奉公者;

(11)發現事故苗頭不對及時彙報,防止重大事件發生減少酒店損失者;

(12)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貢獻者。

(二)表彰形式:口頭表揚、通報表揚、授予獎狀、授予獎品、授予獎金、加薪晉級。

(三)表彰程序:由基層領班、主管報告經理,由經理報告總經理批轉人事部。

六、處罰

(一)處罰條件

(1)員工凡犯有下列條規之一,重者扣發薪金______元,輕者進行批評教育。

1)上班不打工卡或請他人代打卡及代打卡者。

2)不修儀表,不穿整齊的制服或戴禁戴的飾物。

3)工作態度不認真,不履行職責,不按操作規程操作。

4)不按手續和制度處理業務。

5)工作不負責而引起客人不滿。

6)工作時間看電視、聽收錄機、看書報等。

7)工作時間內串崗,打私人電話、飲酒,唱歌及酒後上班。

8)在酒樓內隨地吐痰、丟雜物、果皮等。

9)未經允許使用客人的設備、設施、用品。

10)將未用設備挪為它用。

11)違反安全規則和保密守則。

12)上下班不走職工通道。

13)無故遲到、早退。

14)上班時睡覺。

15)未經經理同意,擅自調班、調休。

16)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公司長途電話、傳真機、複印機和電腦等。

17)下班不接受保安檢查。

(2)員工凡犯有下列條規之一,扣除薪金______元/次,領班以上管理層情節嚴重者降職處分

1)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早退,無心工作;

2)對上級不尊重不禮貌,違反或不服從上級的工作指令和工作調動;

3)對抗正確的業務督導,煸動他人破壞或企圖破壞正常的工作秩序。

4)對賓客粗暴或不禮貌,對他人施加暴行、威脅或勒索。

5)蓄意損耗、損壞酒樓或客人物品;

6)拿取或偷食酒樓或客人食品;

7)擅自攜出或企圖攜出酒店物品;

8)代客人在本酒樓外代購本酒樓有售的商品,令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在酒樓內私售私人物品;

9)利用工作之便索賄受賄,貪污或企圖貪污公司的錢物;

10)製造謠言或惡意中傷本公司的聲譽或其他員工的名譽。

11)行為不端,作風不軌,喪失人格、店規和國格;

12)因工作失職而造成災、傷或其他事故;

13)在酒樓內打架、爭吵、粗言穢語、賭博、喧譁。

14)盜竊酒樓、賓客或同事的財物,拾到客人物品不上交據為己有;

15)出示假的病假條;

16)嚴重違反酒樓員工餐廳或宿舍管理條例;

17)泄露公司機密;

18)違反公司安全條例及安全管理制度;

19)將賓客、同事的財物遺失、破壞卻沒有及時上報,對調查提供假信息。

(3)員工凡有下列條款之一,重者解僱輕者勸其退職

(a)在酒樓內鬥毆、恐嚇、威脅、危害同事;

(b)工作時間內醉酒或服食麻醉藥物;

(c)有不道德行為或耍流氓;

(d)將犯罪分子帶到酒樓作案,或介紹娼妓;

(e)攜帶違禁物品如:武器、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進入酒樓內,違反防火規章,造成事故隱患。

(f)向客人索取小費或財物;

(g)收受賄賂或向他人行賄;

(h)月累計無故曠工達______天以上;

(i)利用公職謀私利,與賓客串謀損害公司利益;

(j)傳播、收看黃色淫穢書刊、錄像等黃色物品;

(k)拒不接受上級或有關部門的調查;

(l)管理不善造成公司嚴重損失;

(m)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者;

(n)丟失公司重要鑰匙、印章、單據;

(o)觸犯《治安管理條例》及國家任保刑事法律。

(二)處罰方式

(1)批評教育:當面或在一定範圍內進行批評教育;

(2)扣發薪金:按犯錯誤程度和認錯態度決定扣發薪金額;

(3)發過失書:寫檢討書,發過失通知書,得_______次過失者,自然被解僱;

(4)降職處罰:寫檢討書,降職處理或調動其工作;

(5)勸其退職:寫檢討書,勸其退職;

(6)解僱處罰:員工犯有重大過失,公司可對其立即解僱。

(三)處罰程序

1、員工犯有過失,第(1)條中任何一條,由領班或直接經理執行;

2、員工犯有過失第(2)條及第(3)條,由經理及總經理批准,報人事部執行;

3、員工如果對處罰或處理意見不服,可以向上一級或越級上訴;

七、安全守則

(1)注意防火、防盜,如發現事故苗頭或不正常現象,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和保安部,並及時查找處理防患於未然。

(2)班前、班後要認真檢查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酒樓、賓客、員工生命財產安全;

(3)禁止客人小孩在酒樓內玩火、玩電、玩水,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4)不準將親友和無關人員帶進工作場所,不準在值班室或員工宿舍留客住宿;

(5)如發現形跡可疑、犯罪人員、精神病患者,應及時報告直接上司、總經理室和保安部抓緊處理;

(二)火警。如遇火警必須採取如下措施:

(1)保持沉着鎮靜,不可驚慌失措;

(2)呼喚同事協助,就近按動火警警鈴。

(3)切斷一切電源開關,並將火警現場的門窗關閉;

(4)利用就近的滅火器材將大火撲滅;

(5)若因漏電引起的火災,切勿用水或用泡沫撲滅;

(6)如火勢擴大面致有生命危險,必須引導客人撤離火警現場。

(7)保安部要通知消防、公安部門和醫院。

新員工員工手冊 篇六

第一條:員工在勞動合同期內或解除勞動合同後決不泄露以下“保密範圍”所界定的中廣時代通訊設備有限公司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保密範圍

1. 公司重大決策、決議、政策文件等。

2. 未經公司領導批准公開的文件、資料、檔案、決策等。

3. 未經公司領導批准公開工藝技術資料和設備技術資料等。

4. 在公司規定的保密階層,知密範圍以內的文件、資料和決策等。

5. 公司財務帳目、報表、公司現金流量及有關資料、文件、檔案等。

6. 公司關於薪資、獎金分配原則及其方案。

7. 公司內部管理文件和各類業務文件。

8. 公司客户資料(包括網絡分佈、名稱、定單、特別要求等)。

9. 凡與公司經濟行為有關的各種信息。

10. 公司領導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項。

第三條:守密準則

1. 員工不得探聽或泄露公司的機密;

2. 未經公司批准,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外舉辦新聞發佈會,記者招待會,及其它性質的會議,不得對外發表事關公司的意見和文章;

3. 未經公司批准,不得對外傳閲,複印、外借公司的文件、資料、檔案,不得與知密範圍以外的人員談論公司機密;

4. 不得在公共場所和親屬、朋友面前談論公司機密;

5. 員工下班前將文件整理鎖好,不得擺放在桌面,廢棄文稿須檢查後再行處理;

6. 凡離開公司的員工,在公司機密有效期內均不得外泄或利用;

第四條:保密須知

1. 員工應對自己工作內涉及保密的內容有明確的認識,對複製涉及保密內容的資

料軟件報表、文件、單據等,應嚴格按照先批准登記後辦理的保密原則,對不明確其內容性質的文稿、軟件複製更應主動上報主管,得到明確批覆登記後方可辦理。

2. 未經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帶外人進入辦公區域參觀。

3. 外來人員需要公司有關資料時,必須在徵得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由公司指定

部門統一提供和登記,任何人不得隨意供給。

4. 在業務交往中,與經辦人員接觸過程中,也應當遵照守密準則;遇涉及公司保

密範圍的事務,應事先請示上級主管,經批准登記後再交涉。

5. 如工作需要,確需攜帶保密文件外出的,須經領導批准、登記;外出時,應嚴

加保管,謹防丟失。

第五條:失密責罰

1、發生失密事件後,必須立即向公司領導彙報,不得隱瞞;

2、員工若將本《保密守則》第二條的保密內容以任何形式外泄,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將追究其個人的直接責任,除按公司的人事勞動管理制度處置外,同時保留依法起訴的權利。

3、員工若採用非正常手段,獲取並使用或披露公司商業祕密;員工利用公司給其在公司商業祕密上的特許權,以謀取私利或製造事端;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除按公司的人事勞動管理制度處置外,同時保留依法起訴的權利。

第六條: 本《保密守則》解釋權歸辦公室。

企業員工手冊 篇七

一、機構設置

xxxxx

二、經營管理

1、市場第一,力求客户滿意,建立長期合作關係

我們將以顧客的滿意度來評價我們的工作,每位員工直接或間接地對客户提供優質服務,對市場做出響應,順應市場是公司成長的基礎,真誠相待,建立信用。

公司及員工都要以自己的才能及真誠、建立公司及個人的信用,信用是為人之本、勤勉是進步之源,要發展需首先建立信用。所有員工的信用組成公司的信用。

2、關心員工,尊重個人

在國家規定和公司制度的有效範圍之內,我們充分地尊重每一位員工的人格自由,開拓員工的創新精神。同時,我們相信每一位員工都能為公司辛勤工作,我們將不斷創造出更多、更好的機會讓員工接受更富有挑戰性的工作,我們充分地接受和採納每一位員工的意見和建議,儘可能理解每一位員工的想法。在公司不斷取得效益的基礎上儘可能給員工較佳的報酬。

3、以合為本,分享成功

我們相信每一個奪冠的團隊首先都應該是內部團結、合作有力的,公司要求所有員工在完成每一項工作時都要與有關方面充分有效地協調與溝通,我們希望每一位員工都支持關心公司的事業發展,將公司的發展與個人的成長進步,緊密聯繫起來,團結一致,擰成一股繩,形成我們的團隊精神。公司的成功將與員工分享。

4、立足本職,科學創新

公司將不斷致力於技術創新、管理創新,逐步建立起適合本公司發展要求的簡捷、有效的科學規範管理體系,從而達到更高的工作效率。公司將不斷投資於新技術及產品開發,強化市場競爭力,適應及滿足市場需求。

三、人事管理

1、新入公司的員工必須無條件接受一週培訓後進入試用期,其試用期一般要經過1至3個月,按學歷、職稱享受試用期工資標準。試用期間重點考查工作態度和敬業精神,實際能力和潛在能力,道德素質和責任心。對於表現突出,工作成績優異者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

2、試用期滿由部門經理提出意見,經行政人事部研究和總經理批准,決定是否聘用。

3、確定正式聘用者,按《勞動法》的有關條款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3年。合同期滿可以續簽。

4、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者應將學歷證書、職稱證書交行政人事部保存。

5、員工分到部門後,由部門經理管理,安排工作崗位,確定工作職責,履行工作義務。

6、工齡津貼,員工進公司滿兩年起每年遞增20元。每年元月份統一遞增。

7、員工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有充足理由,並提前一個月寫出書面申請,由部門負責人審批,交行政人事部。主動與部門辦好工作交接手續,交還公司財物,結清財務手續後方可批准離職。經考查,若無工作遺留問題,且對公司無利益損害者,3到6個月後退還個人證件等。凡參與工程項目負責或責任者要求辭職必須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工程款收回後(不包括包修款)再辦理相關手續,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需承擔責任,公司也有權扣留當月工程工資及有關獎金有追究責任的權力。未結清以上手續而離職者,公司將按勞動合同及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8、養老保險,按養老金基數10%予以補貼,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滿2年者,公司辦理養老保險。公司負擔10%,個人負擔8%,簽訂勞動合同並工作5年以上者,補發一年10%養老補貼。

9、對有能力、有實力、有貢獻、有責任心的員工,給予提前晉級加薪,優先提拔重用。

10、違反公司紀律、貽誤商機影響工作或造成經濟損失者,視情況分別予以警告、經濟處罰、記大過或解聘。

11、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員工的全面考核、工資、獎金的審核、人事檔案管理等以及員工獎懲情況的記載。

12、根據公司年度效益,對下列人員實行年終獎勵:A、經濟效益好的部門經理、副經理;B、圓滿完成本職工作、出勤好、責任心強的員工;C、有突出貢獻的員工。

1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實行年獎金:

A、全年經濟效益不好的部門;

B、出現重大質量事故的責任人;

C、拖延時間,貽誤工作,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者。

D、違反公司紀律,工作自由散慢,不聽從指揮者。

E、個人全年病事假超過20天者。

14、除行政後勤人員外,其它部門均實行承包制,即部門經理競爭上崗,人員優化組合,工資上不封頂,下不保底。如每年四月份以前無業績、無工程創收,只發給該部門負責人基本工資70%。六月份以前無業績、無工程創收,該部門全體拿70%工資。如年終核算後屬於完成指標任務的部門可補齊扣發的工資額。

四、請假和休假

1、本公司員工實行每週天工作制。作息時間有夏、冬季之分。

2、聘用離退休人員每月累計工作20天,缺勤按平均月工資扣除。

3、員工考勤實行工作量制,由行政人事部及部門經理負責考核。

4、員工因病請假需有醫院證明,月內超過兩天者,從第三天起工資減半發放。

5、員工有事請假者,應提前一天書面申報,部門經理審批交行政人事部備案,未經批准者視為曠工,無故曠工一日扣發三天基本工資。

6、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本公司員工帶薪休假。

7、享有婚、產假政策的員工,按國家及公司規定帶薪休假,因工作需要提前上班人員,按日工資補貼發放。

8、員工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後,每年可享受天公休假,並隨着工齡增加,每年遞增一天,但最多不超過天。公休假年度內因工作緊張無法休假者,按日工資於年底補貼發放。

五、工資政策

公司工資實行:基本工資(年薪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

六、用車制度

1、杜絕公司員工用公車辦私事。

2、各部門員工在市區辦事,在交通方便、無緊急事務之時,應搭乘公共汽車,公司不另行安排車輛。

3、業務部由於陪同客户的需要,非工作時間用車的,由業務部經理提出申請,經證實後,由行政人事部批准後方能出車。

4、司機出車返回後,應在派車單上填寫行駛公里、出車費用,並由出車人證明後,司機憑車單報銷出車費用。

5、司機應愛護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清潔,經常檢查車輛。司機於下班後,將車鑰匙交給行政人事部保管。

6、司機應及時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所有車輛的維修由司機憑車輛委託維修單于指定的汽車修理廠維修。車輛加油亦需在指定的油站加油。

7、對因司機或駕車人不慎造成的車輛損壞或交通違規,公司將視情況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

8、公司將對所有車輛建立管理檔案,登記車輛事故及維修的情況。

七、物品領用

入職員工的文具物品、通訊設備、辦公用品均於行政人事部辦理領用手續後使用,員工應本着愛護公物、節約的原則。

八、報銷須知

凡報銷出差費用、業務定額費用、宴請費用、採購費用、廣告費用、通訊設備費用等均應參照公司現有費用報銷辦法及程序。

企業員工手冊 篇八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為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係的和諧,為公司持續經營方針,並顧及公司與員工之間基於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由公司正式接受僱用並依據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但因業務需要臨時僱用的短期員工,以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為準。

第三條 本手冊之專有名稱如下:

一,公司---即指深圳市___實業有限公司;

二,經營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

三,員工---每位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已由公司正式接受為員工,並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領有工資者;

四,職務,工作---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而應履行之權利和義務的內容;

五,職務行為---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為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為;

六,工資---員工履行職務所得之酬勞金,其酬勞條件系依雙方簽訂合同書或國家法令規定而行,並含一切獎金,津貼在內;

七,懲罰---觸犯本手冊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規則)而被處罰者;

八,獎勵---對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現所得之代價;

九,申戒,警告---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輕微者之懲戒記錄;

十,小過,大過---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嚴重者之懲戒記錄;

十一, 廠牌---員工身份之證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規定應給公假者;

十三,公出---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出司(廠)辦理公務;

十四,出差――員工因公務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區者。

第四條 一般規定

一, 經營管理者依現行管理規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 員工對於主管指定有利於公司之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之;

三, 凡員工觸犯《》,其主管應對其採取職務上或一般性之懲罰;

四, 經營管理者為公司代表執行人,有義務履行本《》。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條

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之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批准後,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六條 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一, 政府規定不得僱傭者(未滿16歲的男女青年);

二, 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性傳染病者;

三, 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者;

四, 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五, 認定不適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條 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序辦理:

一, 應聘人員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二, 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關證件;

三, 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

四, 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後通知用人部門主管複試;

五, 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六, 呈總經理批准錄用;

七, 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八條 應聘人員經核准僱用,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文件:

一, 居民身份證;

二, 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後退還);

三, 職稱證(有職稱者);

四, 婚姻狀況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的複印件;

五, 體檢表或身體健康證明表;

六, 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張;

七, 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 其他經指定應繳之文件。

第九條

本公司僱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准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三至六個月,含受訓期間,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

新員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寫《試用安排表》,經核准指派專人進行輔導或培訓。

試用期間,本公司指定輔導人員幫助新員工接受脱產集中培訓和在職培訓。輔導人員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幫助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脱產集中培訓的時間,確認並協助取得《》等資料。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工作崗位,技術要求,領取辦公用品,機器使用,紀律遵守,用餐等,新員工都可諮詢輔導人員。

在試用期間,如果新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職員的工作無法達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的試用。

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表現突出,試用部門可提出提前正式轉正。

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並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於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並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十條

經本公司僱用經管財務,出納,採購,庫管,司機,警衞,營銷,研發及公司認定其有必要者,應於到職前(特許者在到職後兩星期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 中國國藉,有固定處所和正式職業,20歲以上公民;

二, 經本公司認為有資格者。

第十一條 被保證人任職本公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一, 侵佔或虧空公款(物)者;

二, 不法毀損公物者;

三, 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件或數據資料者;

四, 不依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

五, 離職時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條 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證書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

第十三條 被保證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事物移交完畢三個月後,始得由公司發還原保證書,解除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 人事安排

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之工作部門,委任,調遷,獎勵懲罰,解僱及考核等事項。

第十五條 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之需要,員工得服從公司之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藉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情況決定對其終止僱用與否。

第三章 考勤

第十六條 出勤時間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4小時;

週一至週五 9:00-12:30 13:30-18:00

週六 9:00-13:00

二,各部門出勤及作息時間依實際需要由公司訂定;

第十七條 打卡

一,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打上班卡應於規定上班時間前三十分

鍾以內打卡;

二,託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

第十八條 忘打卡

一,員工於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應於行政人事部填寫忘打卡證明單,呈直屬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後,送行政人事部處理:

二,經查忘打卡之申請如有不實情事,除當日以曠工論外,申請人記大過一次,其簽證主管或經理視情節輕重酌於連帶處分。

三,如忘打卡事後三天內未及時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本日未出勤論,。一

個月內有二次忘打卡未簽字的,給予警告處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記小過處分。

第十九條 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情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後5分鐘至30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經主管同意,不服從加班安排者,視為曠工,並視情節給予其警告或小過處分一次;

三,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准一律以曠工論;

四,未經准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可不經預告,給予開除。

五,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並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條 出差

員工出差當天不能返回的,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於上班時間中開始出差者,須填寫《員工外出申請》經主管或經理批准後方可外出。有關費用申報,依據《出差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一條 公出

一,辦理: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中離開崗位或出入廠者,應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方可公出;

二,保安員於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一日“員工外出登記表”彙總登記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 休假以及請假給假規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國際勞動節三天 (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國慶節三天 (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節放假從農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聖誕節一天 (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為公司應放假之節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於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後由公司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或按公司有關規定核發加班工資。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及給假規定説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間,工資照發)

依照政府法令應公假者。

因參加社會活動,需經副總經理以上批准給予公假。

2,工傷假:(經確認為工傷的,工傷假工資照發,但按工傷天數扣發全勤)

A,

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行政人事部確認,確不能出勤者,核給工傷假,工資照發,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以曠工處理。如情況緊急,得以事後補辦手續。

B, 員工因公負傷,傷愈復發,經指定醫院,勞動局等相關部門鑑定,確認為舊傷復發的,可按工傷對待。

3,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A,

員工如有私事必需親自處理,應事先請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或委託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經理請示,經批准後方能以事假論。續假也應提前辦理;

B,

一般員工請假半天內,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准,4天以上必須由(副)總經理審批,主管以上幹部請假均需由(副)總經理審批;

C, 事假最少以四小時為計算單位;

D, 事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

當月工資/25_事假天數

E, 員工申請事假,主管或經理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其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4,病假:(員工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可申請病假。)

A, 全年病假日數不得超過醫療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為1

個月,工作4年至6年者為2個月,工作7年至10年者為3個月,工作滿11年以上者為4個月。逾期者,依規定辦理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逾期仍不能復工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B,請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員工出具證明或公司指定醫院開具證明(附病情報告)。請病假1天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也可確認病假,未依規定辦理手續檢舉證明者一律以曠工論;

C,病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

c.1 司齡3年以下(含3年) 當月工資/25_病假天數_50%

c.2 司齡4-6年(含6年) 當月工資/25_病假天數_30%

c.3 司齡7-10年(含10年)當月工資/25_病假天數_10%

c.4 司齡11年以上(含11年)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不扣工資

D,無正當理由或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經查屬實,公司依規定記大過一次處分。情節嚴重者,予開除處理。

5,婚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其本人結婚者可請下列之婚假,工資照發,如員工結婚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滿22週歲,男滿25週歲);

C,請婚假應附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結婚證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請。

6,喪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依下列規定給予喪假,工資照發,如奔喪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員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給喪假5天,工資照發;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給喪假3天,工資照發。

7,產假,計劃生育假:

A,女員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女24週歲)另加10天,工資照發;配偶生育無人照顧,可酌情給男方15天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考勤。

B,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依病假規定處理;

C,女員工懷孕滿4個月(含)以上流產時,給假15天,工資照發;

E,請產假須事後一個月內提交嬰兒出生證。

F,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週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的工作量。

G,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絕育手術後需要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二天的計劃生育假。

I,已婚女員工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給假標準:員工進入公司實際工作滿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從第四年以後,服務期每滿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計最多不超過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年度休假:

1) 試用期員工;

2) 服務年限未滿一年者;

3) 全年度申請事假及病假合計數超過14日者;

4) 前一年度曾受大過(含)以上處分者;

5) 前一年度曾有曠工1天(含)以上者。

D, 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 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為結算日;

2) 計算第二項服務的月份數,不足一月者不計;

E,年度休假申請手續:

1) 年度休假須提前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後將休假單送行政人事部。

2) 部門主管以上幹部年度休假其核準權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核准;

3) 經准假的員工應在休假日前將工作交給代理人;

4) 未進行相關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員工年度休假期間支付全額工資;

G,員工年度休假期間,如公司有緊急事務時,需其隨時銷假上班,員工不得無故推辭,但員工可保留其剩餘假期並另申請年度休假的權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給予員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臨時請假的變通。

9,本公司員工請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節日,則不予計入請假期內;

10,部門主管(不含)以下人員的請假,1天以內者,由部門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門經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請假均需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請假,均需直接打電話給總經理請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請,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

八, 因私外出:

1,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私外出,得填寫《請(事)假單》,經主管簽署後方能外出,並按事假手續辦理。

2,員工因私外出,不填寫假條和外出單而離開公司並不聽門衞制止者,一律視作擅自離開,以曠工處理。

九,

本公司員工因故必需請假時,應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需親自處理時,得於半日內委託他人或以電話,電報,傳真報告主管並經同意,事後補辦相關證明。曠工1天作事假3天計算。

十, 公司因生產訂單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員留職待崗,需服從安排,並且在待崗期間需隨時服從公司指令上崗或其它公司活動。

第四章 工資與給付規定

第二十三條 本手冊所稱工資係指員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包括基本薪資,生活津貼,績效工資等,並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二十四條 工資結構

一, 基本薪資:依深圳物價狀況及公司實際予以核定給付;

二, 生活津貼:含住房,通訊,交通等補助的一種津貼;

三, 績效工資:依個人業績水平,工作態度等核定的工資;

四, 職務加級:依擔任一定主管以上職務責任的津貼;

五, 特殊津貼:為因特殊狀況核給的津貼。

第二十五條 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員工工資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一, 工工資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而相應調整員工工資。

二,公司將定期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工資晉級,其對象為崗位工作中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為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三,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所在部門認為工作績效低於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

四,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相應進行調整,其工資必須在該職務級別工資範圍之內。

第二十六條 試用期內員工離職情況的工資給付規定

一,試用期內公司決定辭退之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付;

二,試用期內員工自行提出辭職情況:

1,辦公室職員等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一個星期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2,一般作業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3天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第五章 員工權利

第二十七條 每個員工有享受憲法規定之公民權利與中國法律給予之權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條 員工有享受勞動安全與保護之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有按規定休息與休假之權利。

第三十條 有參加公司組織之民主管理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有對公司發展提出建議與評價之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之權利。

第三十三條

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權利。對於明顯違反《》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並有越級上報的責任和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總經理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 對公司名義之處罰,報酬,休假等發生爭議時,有向政府勞動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訴之權利。

第三十五條 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之權利。

第六章 員工職責

第三十六條 員工職責

一,員工務必遵守公司之規章制度;

二,員工對公司指派之工作務必盡責;

三,員工上班時間均應配戴廠牌;

四,廠牌應妥善保管,遺失時,應即附照片一張,連同工本費20元,送行政人事部門補發新證,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廠牌;損壞時,應至行政人事部門以舊換新;

五,工作時間內應盡職責,除特殊情況經主管許可外,不得擅離職守;

六,下班離開前,應先清理自己的辦公場所或工作場所;

七,員工應對主管指派之任務盡力執行,並將工作執行情況呈報主管;

八,員工因職務關係所獲得之有關公司機密,務必盡義務保密;

九,員工務須愛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應就工作場所的各種機會學習訓練,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場所應保持整潔,避免發生不必要之災害;

十二,未經主管許可,不得將職務轉託他人代辦;

十三,員工有下列事項之一變動時,應於事發後一星期內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門報備之:

1, 員工之住址;

2, 家庭狀況(如結婚,離婚,生育,家庭成員動態等);

3, 女員工的妊娠,預產期;

4, 通訊電話和緊急時間聯繫人。

第三十七條 員工與本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將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裝備,廠牌,,文件等物

歸還公司,若與公司仍有債務時,必須償還了結。

第三十八條 員工與公司仍訂有勞動合同之期內,不得再與他方另有僱用關係。

第三十九條 員工須遵守安全衞生規則及配戴各項安全裝備,並應注重本身和顧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條 員工務必妥善地維護及保養其工作器具與設備。

第七章 儀表與行為規範

第四十一條 員工須儀表端莊整潔。

第四十二條 上班務必舉止端正,不得唱歌,高聲説笑。

第四十三條 同事間互相關懷尊重,並協商互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四條 員工對上級説話謙遜有禮,言語保持請示口吻。

第四十五條 遇客人來公司時,應熱情服務以禮相待,時時留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四十六條 向上級彙報時準備充分,按約定時間實事求是報告,並注意簡明扼要。

第四十七條 接聽與使用電話客氣熱情,不得失禮。

第四十八條 講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 員工職務行為準則

第四十九條 基本原則

一,公司倡導誠信,團結,創新,求實,守法,廉潔,敬業的職業道德;

二,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都必須以維護公司利益,對社會負責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為其職務行為的動機;

三,因違反職業道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公司將依法追索經濟賠償;情節嚴重,公司懷疑其涉嫌犯罪的,將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在員工招聘上,公司倡導舉賢避親,親屬或好友迴避的原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門按既定的崗位標準進行擇優錄用,為人才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公司內部如有親屬關係的員工,相互間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應的崗位調整。

第五十條 經營活動

一,員工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範圍,進行經營活動。

二,員工除本職業務外,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2,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第五十一條 兼職

1, 員工未經公司書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2,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

3)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4)主管級及以上員工兼職。

第五十二條 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不準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利益,否則將構成受賄。只有在

對方饋贈的禮物價值較小,接受後不會影響正確處理與對方的業務關係,而拒絕會被視為失禮的情況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論價值多少,均需向公司總務部門報告,一般應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條

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交往中,應堅持合法,正當的職業道德準則,反對以賄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衝突的業務關聯單位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四條 員工不得利用個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下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五條 員工不得挪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或為他人謀取利益。

第五十六條 員工對外業務聯繫活動中,遇業務關聯單位按規定合法地給付佣金的,一律上繳公司作為營業外收入;個人侵吞的,以貪污論。

第五十七條 交際應酬

1, 公司對外的交際應酬活動,應本着禮貌大方,簡樸務實的原則,不得鋪張浪費。嚴禁涉及違法及不良行為。

2, 公司內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熱情簡樸,不準以公款搞宴請及娛樂活動。

3,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聯繫過程中,對超出正常業務聯繫所需要的交際活動,應謝絕參加。包括:奢華的宴請及娛樂活動;具有賭博性質的活動;邀請方的目的明顯是為了從我方取得不適當利益的活動。

第五十八條 保密義務

1, 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員工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標有密級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

3, 管理人員,涉及技術資料的人員嚴禁泄漏公司技術機密。

第五十九條 保護公司資產

1, 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將公司的資金,車輛,設備,房產,原材料,產品等擅自贈與,轉讓,出租,出借,抵押給其它公司,單位或者個人。

2, 員工對因工作需要配發給個人使用的筆記本電腦,通訊設備等,不準違反使用規定,作不適當之用途。

第六十條 禁忌事項

一,泄露公司機密或對公司進行不利捏詞;

二,在禁煙地區吸煙,在工作場所吃零食或未經許可動火者;

三,隨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攜帶與工作無關之工具或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五,賭博,威脅,毆打,傷風敗俗等事,侵犯他人權利,攜帶槍彈利器,散發傳單,損毀公

物及一切危害公眾秩序或安全之行為;

六,濫用職權,假公濟私以達個人目的之行為;

七,潛進異性宿舍;

八,未經許可攜帶公物或文件資料外出,未經許可在公司內拍照,或私自帶外人入公司;

九,未經許可張貼標語,召集羣眾公開演講,募集捐款;

十,非專業機械操作者,禁止圖試或操作機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裝備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時間內,不得穿着污穢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覺;

十三,男性員工不得長髮披肩,頭髮應剪理整齊;

十四,禁止穿着拖鞋,赤腳,赤膊進公司;

十五,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炊具燒煮或擅自篡改,添設電氣裝置。

第六十一條 員工違反上述事項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依懲罰事項酌予處分。

第九章 培訓與發展

第六十二條 為增進專業知識及工作技能熟練以確定員工將來之職位,公司將舉辦職業訓練。如對員工提

供職訓機會,結訓後須進行考核,或呈送職訓心得報告書經上級核籤,副本送人事部門。員工不得拒絕參與職訓。

第六十三條 外派中長期培訓,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相應服務期。

第六十四條

培訓教育是公司及員工均應履行的義務。規定公司確定的培訓計劃所通知的參加人員,均應準時參加,有事均應事先請假,經主管批准後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員以缺習時間長短視作曠工處理。

1,公司以為員工提供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空間為責任。在公司,員工勤奮的工作除可以獲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適時提供的訓練和發展機會。

2, 在公司除獲得正規培訓以外,員工還將自覺或不自覺地得到其他收穫。如:

員工將學到怎樣善用時間;

員工將學到如何發揮團隊精神;

員工將學會如何管理,激勵,培訓其他人;

員工將學到更為有用的專業知識;

員工的經驗將是基層邁向更高職位的起點;

員工在本公司的經歷將有助於其從事其他相關工作。

第十章 考核評估

第六十五條

公司對員工進行月度工作績效達成情況考核;同時每半年公司將以部門為單位進行全面性的員工考核,對員工的工作表現,能力等進行綜合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工資調整和職務調整的必要性條件。

第六十六條 每年7月份對上半年進行考核一次, 次年1月進行上年的總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條

所有辦理考核人員不得徇私舞弊或錯誤,且應保密不得傳播。每次考核後,公司各層管理人員對下屬開展面談,幫助員工總結個人工作得失,明確未來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和提高的意見。凡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低下水平者,將失去本年度加薪,晉升和評獎資格,同時必須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進;經崗位調整或培訓,仍連續兩次處於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會與其終止勞動合同;當年度考核成績低下者,亦可能面臨降職, 降薪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十一章 獎懲

第六十八條 獎懲種類及金額

一,獎勵區分為:

1, 嘉獎:辦公室職員10元,主管以上人員20元;

2, 小功: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 大功: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二,懲罰區分為:

1, 申戒, 警告:

2, 小過: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 大過: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4, 降級:

第六十九條 獎懲關係:

一, 三次嘉獎為一次小功;

二, 三次小功為一次大功;

三, 三次申戒或警告為一次小過;

四, 三次小過為一次大過;

五, 三次大過即予解僱(開除);

六, 獎懲事項列入年終考核及升遷之考評。

第七十條 員工具有特殊表現者應予獎勵,而違反公司規定者,應予懲罰。

第七十一條 員工獎勵資格如下:

一,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

二,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

三,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

四,改進管理成效顯著;

五,培養和舉薦人才。

第七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給予嘉獎:

一,工作熱忱,合作愉快,並有效率成果者;

二,忠於職守,技能優異,對本身職務具有特殊表現者;

三,愛惜公物,節省原物料有事實可資證明者;

四,對災害預防措施妥當或災後修復工作勤勉,得以減少損失者。

第七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記小功;

一,制訂工作方案確實可取,並執行認真,實施後達到預期目標,效率優異者;

二,管理得當,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節省使用原材料減低成本,獲得優良成果者;

三,提供研究之具體建議,經採行後確有顯著優良效果者;

四,搶救變故或災後修繕等善後工作不遺餘力,有突出表現者;

五,對員工糾紛事務處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六,拒受賄賂或饋贈,盡忠盡守,廉潔可風,足可為員工楷模者。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以記大功:

一,對歷年來之行政管理,或技術上之困難處理得宜,致久積惡習得以排除者;

二,改進管理技術而發揮最大功能,及節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據可證者;

三,遇重大災害時奮勇搶救,致使公司之損失得以減輕至最低限度者;

四,防治或消除重大災害或檢舉重大舞弊或盜竊,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以上為不定期即時獎勵。公司另設定年度特別獎。年度特別獎在每年年終,由所在部門根據對員工的業績表現,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管理創新的綜合考評後擇優推薦,公司總經理批准,在年終大會上授予相關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員工在公司服務滿十週年,將獲得由公司總經理簽發的紀念金牌獎章。

第七十五條 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記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閲讀無關職務工作之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三,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規定情輕微者;

四,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五,使用公物不愛惜,情節輕微者;

六,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七,違反公司規定在辦公室接待訪客者;

八,破壞環境衞生者;

九,人離開辦公場所未將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十,在辦公室吸煙者;

十一,公出辦事不填寫公出單者;

十二,品行不正,無禮,辱罵他人者;

十三,辦公室員工禮儀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上課開會人員,無故不參加者;

十五,工作時間內,未經同意私自會客或打私人電話者;

十六,工作時間內喧譁 ,大聲閒談干擾他人工作者;

第七十六條 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一,管理監督方面鬆馳,致所負責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諉或迴避責任者;

二,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有肇輕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崗位者;

四,散佈不利於公司之謠言或公司業務機密,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五,未經許可私自帶人入廠參觀者;

六,對同仁惡意攻擊,誣告,作偽證而製造事端者;

七,投機取巧,隱瞞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以不實理由或證明請假者;

第七十七條 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疏於監督,導致屬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工作懈怠,失時誤事,致使公司損失且有據可查者;

三,忽視職責,違反正確工作方式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導致公司損失者;

四,任意浪費使用原物料或損壞公物者;

五,發現機器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主管者,或對相關業務作虛偽陳述及故意隱匿不報者;

六,不遵循主管指導,影響工作或業務之推行,為公司帶來損失者;

七,託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者;

八,行為粗暴或不檢,破壞紀律,屢誡不改者;

九,疏於監督或錯誤指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於防範而釀成重大災害,致公司受損不菲者;

十一,見災不救,反而回避而釀成災禍者;

十二,利用職務之便,取用公司材料製造或修護私人物件者;

十三,泄露公司機密及人事考核內容者;

十四,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帶酒上班者;

十五,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謠生事,散播不實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者;

第七十八條 員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級處分:

一,疏忽工作引發事故或因其個人行為導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二,在公司或廠區內買賣物品或類似行為者;

三,頑抗或輕蔑主管或類似行為者;

四,不遵守工業安全規則批示或有關防災措施者;

五,未經許可在公司內召集互助會或募捐活動者;

六,未具正當理由對其主管指派之任務,拒絕執行者;

七,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產設備,器具,物品遭受遺失或損壞者;

八,在工作上欺騙,隱瞞,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九,對公司授於之職務無法勝任者。

第十二章 福利

第七十九條 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實際需要提供各項培訓教育活動,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條 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國家和本地區之規定辦理各種勞動保險,包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第八十一條 為了員工身心健康和及時發現隱患,每年三,四月份組織員工參加體格檢查,以及疫病流行時進行預防注射。

第八十二條 賀儀

公司員工結婚,憑有效結婚證,公司以總經理名義贈禮金。

一, 在公司服務不足2年者,禮金為388元;

二, 在公司服務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禮金為488元;

三, 在公司服務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禮金為588元;

四, 在公司服務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禮金為688元;

五, 在公司服務8年(含)以上,不足10年者,禮金為788元;

六, 在公司服務10年(含)以上者,禮金為888元;

本公司員工子女婚嫁,公司以總經理名義一律贈禮金200元。

公司所有員工均有機會參與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各項活動,例如公司週年慶祝活動,春節晚會,郊遊等。

第十三章 勞動合同

第八十三條 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

制管理。

第八十四條 合同簽定,續訂,變更和解除:

一,新入職的員工,公司將在員工入職後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二,對於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續籤勞動合同的,

應在原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三,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1,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

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4,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六,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給公

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人員離職應提前7天提出申請,但視實際情況經批准獲提前離職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 完備離職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均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按曠工處理或扣留未領工資。離職手續包括:

1, 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 按《離職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 交還所有公司資料,工作服,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 住宿者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併到總務部門辦理退宿手續。

5,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離職人員應辦妥職務移交手續,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從其剩餘工資扣款,不足扣繳且不予處理者,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6, 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7, 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約定辦理。

8, 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9, 辭退或開除之員工必須在辦完手續後立即離開本公司。

第八十六條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員工意願安排人事部門或員工上司或高層管理人員進行離職面談,聽取員工意見。

第八十七條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本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第十四章 勞動保險與勞動保護

第八十八條 勞動保險:

一,本公司員工參加勞動保險,均按國家與本地區之規定辦理;

二,醫療保險及工傷保險:按本地區規定辦理;

三,本公司根據需要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

第八十九條 勞動保護

一,本公司員工應重視安全管理規則及安全操作規程並提升操作技術水平,積極參與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

二,員工在執行任務時,應配戴安全保護裝備;

三,禁止在滅火器周圍堆積物品,或肆意玩弄滅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時受阻;

四,不得在禁煙區吸煙或引火;

五,廠區失火時,全體員工有義務協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為照顧員工之健康,公司將視需要辦理健康檢查;

七,公司有權禁止或解僱患有傳染病之員工參與工作,每位員工對同事間知悉有傳染病者,

均有義務呈報行政人事部門處理,以確保多數員工安全;

八,工傷發生後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提出書面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五章 終止勞資僱用關係

第九十條 終止勞資聘用關係區分

一,員工自請辭職;

二,公司終止聘用關係(解聘);

三,因法律關係而停職;

四,因法律裁決而解聘;

五,因年邁而終止勞資聘用關係。

第九十一條 自請辭職

一,員工在合同期內自請辭職應按離職規定正式提出申請,公司不發補償金;

二,員工無正當理由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均視為自請辭職論,公司將予除名。

第九十二條 公司終止聘用關係(解聘)

一, 本公司將依勞動仲裁委員會核准或經勞資雙方之同意而終止聘用關係;

二, 員工在試用期內,公司可隨時終止任用;

三, 員工生病逾醫療期未痊癒或患惡性傳染病者,公司有權終止聘用;

四, 公司為裁減宂員而解聘;

五, 員工解犯刑律經法院判決定案後,公司即予解聘;

六, 員工違反下列嚴重事情者,將按勞動法令之有關規定辦解聘,而不發給遣散費或補償金:

1, 員工在錄用時蒙弊公司,出具偽證文件,或捏造謊報者;

2, 犯有偷竊,舞弊或其他行為,而使公司無法對其信任者;

3, 對上級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行使威脅,虐待,毆打或同事互毆者;

4, 誘惑,慫恿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進行犯法行為者;

5, 員工在公司或工作場所進行賭博者;

6, 在工作場所或上班時間內有傷風敗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為者;

7, 攜帶槍彈利器或其他違禁品,,危險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8, 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祕密者或盜用印信,偽造不實工作記錄,文件,單據,意圖侵佔公司財務者;

9, 在工作場所內策劃,支持,參與或企圖偷竊,侵吞,破壞等類似行為經查屬實者;

10, 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惡習或在廠內喝酒者;

11, 因職務關係收受賄賂,欺詐,或其他不法行為,致使公司無法對之信任者;

12, 故意造成危險,導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13, 公然揭露業務機密者;

14, 張貼標語,散發傳單,聚集羣眾,公開演説,煽動公憤,挑撥離間或類似行為,足以使公司秩序混亂者;

15, 在禁煙區域隨處吸煙或動火者;

16, 屢教不改,仍堅持對主管下達的命令採取頑抗者;

17, 品行不羈,足以危害公司或職工利益者;

18, 挑撥離間導致員工離心分裂者;

19, 在外從事與公司利益衝突工作者;

20, 年度內功過相抵後,仍積滿二大過者;

21, 違反安全管理規則導致重大意外事件發生者;

22, 託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再犯者;

23, 上班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經大過後再犯者;

24, 提供虛假髮票憑證企圖報銷或已經報銷者;

25, 按照業務管理規定符合解僱條件者。

第九十三條 因法律關係而停職

一, 本條規定是按勞資雙方不須任何步驟或有關方面之核準而自行終止聘用;

二, 因法律規定而終止聘用關係,是基於下列情形:

1, 試用工或特聘工因試用不合格;

2, 合同期滿;

3, 員工本人死亡。

三, 因法律關係而終止僱用者,不須作任何解釋説明。

第九十四條 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員工觸犯刑事,經起訴尚未判決前,將暫予無薪停工,若經法院判決定案後,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條 因年邁而終止勞資僱用關係

一,員工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職員55週歲),公司基於法定退休年齡而終止關係;

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疾,不堪勝任工作者,公司以勞動法解聘。

第十六章 資遣

第九十六條 資遣條件

一,虧損或業務緊縮致使經營嚴重困難,需裁減宂員時;

二,生產,技術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須裁減人員;

三,員工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亦不宜改調其他工作時;

四,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五,簽訂勞動合同時依據之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勞資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時。

第九十七條 因前條原因終止勞動合同,解除合同時,應在三十天前書面預告之。未經預告即終止勞動合同者,發給三十天之預告期間本人工資。

第九十八條 本公司正式員工經預告被終止勞動合同時,發給本人一個月工資作為資遣費。

第十七章 其它制度規定

第九十九條 合理化建議及申訴制度

一, 意見調查

公司通過定期的和不定期的書面或面談方式向員工徵詢對公司業務,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員工可完全憑自己的真實想法反饋而無須有任何顧慮。除此之外,員工可主動通過《___》季刊,總經理信箱等渠道表達自己的想法。這些意見與建議將成為公司在經營管理決策過程中的考慮因素。公司雖不承諾員工的每一項想法均能實現,但公司會給員工以相應的答覆。

二, 申訴程序

當員工認為個人利益受到不應有的侵犯,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或發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定的行為時,可按申訴程序選擇適當的申訴渠道向公司申訴。申述方式可選用面談和書面兩種形式;如選用書面方式,申述書必須具名,否則有關申述有可能難以得到解決。

原則上,員工的各層上級管理人員直至總經理均是申訴對象。但公司鼓勵員工採取逐級申訴的渠道反映情況;當員工有認為不方便時,可向行政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總經理申訴。但當員工認為有必要直接向總經理申訴時,可以向總經理信箱投申訴信以及直接向總經理當面申訴。

各級責任人或責任部門在接到員工申訴後將在申訴事件涉及的相關當事人中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儘快做出處理決定。處理決定將通過書面或面談方式通報給申訴者和行政人事部門。員工如果對處理決定不滿意仍可以繼續向更高一級部門申訴。

第一百條 晉升制度

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在出現職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堅持內部晉升為主,外部引進為輔的原則。工作勤奮,表現出色,能力出眾的員工將獲得優先的晉升和發展機會。如果符合下列條件,員工將有機會獲得職務晉升,工資亦會相應增加:

(1)具備誠信的品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2)工作績效顯著;

(3)個人工作能力優秀;

(4)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中上水平;

(5)對所晉升的職務有興趣;

(6)具備其它與職務要求相關的綜合能力和培養潛能;

(7)已參加過晉升職務須接受的系列培訓,成績合格;

(8)達到晉升職務所規定的工作閲歷要求。

第十八章 附則

第一百零一條 本《》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一百零二條 本公司員工務必瞭解本手冊一切內容,並不得以未悉為由而免除責任。

第一百零三條 本規則不盡之處,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注:1,本《》解釋權歸深圳市___實業有限公司所有;

2,本《》屬內部資料,請注意妥善保存;

3,本《》如若不慎遺失,請及時向行政部申報,補領並補交相應的工本費;

4,員工在離職時,請將本《》主動交還行政部;

5,對本《》應根據勞動法及公司規定作正確理解,本手冊條款亦構成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對本手冊內容,如有不甚詳盡或有使員工感到疑惑之處,請隨時向行政部諮詢,以確保理解無誤;

6,本《》如需修正,公司將向員工提供最新修正本,並回收舊手冊以防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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