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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安全事故反思【新版多篇】

鐵路安全事故反思【新版多篇】

鐵路安全事故反思【新版多篇】

鐵路事故心得體會 篇一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高於一切。違章造成的鐵路交通事故卻把人們唯一的生命奪走了。觀看了《新鄉橋工段安全警示片》,使我感受到“安全大於天”、“安全警鐘長鳴”、“安全萬事排最先”的深刻含義;感受到生命的珍貴和鐵路交通事故給人們帶來的巨大災難。

當看到一個個幸福的家庭支離破碎,一個個鮮活的生命突然消失,多少年邁的老人沒了兒女,多少年幼的孩子沒了父母,我的心久久無法平靜。心中不由迸發了“人人講安全,事事為安全;時時想安全,處處要安全”的感想,作為一名鐵路員工,這是我通過觀看安全警示片後,深刻領悟到的工作原則。通過學習,再次強化了自己的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生產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並切實落到日常工作中。

事故的主要原因都是工作人員未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按章作業,工作負責人現場管理不到位,執行不到位。一件件事故的發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問題,凸現了工作人員安全責任不清,現場不進行查勘,作業人員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諸上事實證明,如果對危險點不預測,不防範和控制,那麼在一定的條件下,它就可能演變為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看完警示片體會如下:

1、新任職工對規章不熟悉,不遵守《普速鐵路工務安全規則》。在案例中,接打手機;違反“現場防護員需站在距作業地點5—10米範圍內便於瞭望的地點防護”,在區間上下班時,應在路肩或路旁行走,在雙線期間應面迎列車方向;以至於釀成悲劇;

2、防護作業時應該設置專職防護,防護員需經培訓合格並持證上崗。防護員不得臨時隨意調換,確需更換時,施工負責人需重新對防護員佈置作業內容、安全關鍵點和注意事項。

3、作業人員現場操作中執行力度缺乏,高處作業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或安全繩,釀成悲劇;

4、跨越線路時,“一站、二看、三確認、四通過”和“手比、眼看、口呼”制度執行不到位;

5、現場負責人不經確認、擅自下達作業指令,帶領作業人員,提前進網,以及沒有遵守天窗作業基本防護要求。

總之,這幾起事故的發生是和防護人員失職、作業負責人在作業過程中沒有起到監督提醒和負責的態度、作業人員對規則規章的不熟悉不遵守有關,導致了認識上的差異,釀成了重大交通事故。

下一步工作開展計劃:

1、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要建立健全以崗位責任制為重點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並逐級分解,具體到人,落實到生產過程中。加強安全生產的統一協調管理;

2、車間內部要建立健全內部安全檢查制度、獎懲制度等,形成安全生產的有效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完善作業規程,並嚴格按規程進行現場作業,反對違章作業,加強現場檢查,落實安全措施,及時整改設備及人員存在的隱患;

3、做好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切實加強新進廠員工、轉崗員工、關鍵崗位和危險崗位人員的安全意識、安全常識和安全技能培訓,提高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能力,認真組織應急救援方面的培訓和演練,提高廣大職工防範事故的能力;

4、加強安全監督管理。車間安全監管人員要加強對操作、設備點檢、設備檢修等工作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隱患治理、人員培訓和應急預案等;

5、嚴肅事故調查處理。對於已發生的事故,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嚴肅處理,跟蹤檢查責任人員處理和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要以事故為戒,舉一反三,對照檢查,落實整改措施,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對我們段來説,安全生產是第一位的,沒有安全就沒有一切。鐵路安全文化對於鐵路既是一種現代安全管理理念,又是一種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既是加強鐵路安全管理的需要,也是適應鐵路改革的需要。打造適合鐵路自身發展的安全文化,能促進鐵路走出安全管理誤區,確保鐵路運輸的安全、正點和暢通。

安全,是不折不扣的落實;“安全工作只有規定動作,沒有自選動作”,工作中要真正履行自己的職責和使命,營造出“關愛生命,關注安全,我要安全,我能安全”的良好氛圍。安全責任重於泰山,讓我們將安全進行到底。

鐵路事故心得體會 篇二

不知不覺來到承德站運轉車間已經大半年,在這半年中經歷了很多,一步步在連接員崗位上不斷的學習進步。有幸結識了傳授我技術的各位師傅,他們都有着極其豐富的作業經驗,都值得我去學習。

20xx年以來全路連續出現了5起人身死亡事故,其中涉及新職人員死亡兩起,尤其是新鄉站學習連接員被中部車梯颳倒致死,使我震撼最大。聽到這起事故經過,從心底感覺死亡離我很近,因為自己也在連接員的崗位上工作,並且是剛剛定職不久,在作業中各種技術還不是很熟練,這樣的人身死亡事故很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

對照自己在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查找和分析,使自己深感自身的安全行為存在的問題,結合崗位的責任,對自身日常作業進行分析,我認為自己還存在以下問題:

1、在思想認識上還存差距。安全意識薄弱,主動參加安全教育積極性不高,對事關安全的問題不名敏感。安全作業意識思想不足,作業中安全風險意識不強。

2、對規章制度以及相關安全知識還不能完全掌握。對各種規章制度,相關安全知識學習比較少,使自己的安全防範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

3、日常作業不規範。在日常作業中,自己並沒有完全按照規章制度執行,從而產生了許多安全隱患,在作業細節方面很有很大的安全提升空間。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今後我在安全上要努力做到以下三點:

1、進一步提高安全意識。尤其是人身自保意識,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保證作業安全。在今後在工作中,我要認真按照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要求,絕不違章,從思想上真正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意識。

2、進一步加強理論學習。我在今後的工作中要嚴格要求自己,加強安全規章、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自身業務素質,為安全生產的穩定有序做努力。

3、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要時刻牢記“安全第一”的責任意識,做好本崗位的職責,敬業愛崗,盡職盡責。讓同事、領導放心。總之,我要通過這血淋淋的教訓,認真反思自己,不斷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在今後的工作中認真加以改正,以實際行動為路局、為公司做出新的貢獻。

在工作上,我擁有不怕吃苦的精神,積極主動的完成每一鈎調車作業任務,對待工作有嚴謹認真的態度。面對作業中的各種問題,均以冷靜沉着的態度面對,處理問題均保證自身安全與行車安全為先。遇到困難不退縮,受到挫折不墮落,受到誇獎不驕傲。在工作上,擁有嚴謹的處事態度,正確的思想觀念,和不怕困難的精神與堅定的信念。

拓展:

鐵路事故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範鐵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程序,有效預防、正確及時處置本市突發鐵路交通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鐵路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提高城市整體防護水平和抗風險能力,保障城市安全運行。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道路交通法實施條例》、《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處置鐵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鐵道部《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規則》、《鐵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鐵路調度規則》、《鐵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和《上海鐵路局行車組織規則》、《上海鐵路局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範圍內的國家鐵路、合資鐵路、地方鐵路(專用鐵道、鐵路專用線等)發生鐵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

城市軌道交通的機車、車輛運行在國家鐵路、合資鐵路、地方鐵路(專用鐵道、鐵路專用線等)發生鐵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按本預案執行。國家鐵路的機車、車輛運行在城市軌道交通上發生鐵路交通事故,按照城市軌道交通的應急處置辦法執行,或應城市軌道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按照本預案執行。

1.4工作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把預防作為應對鐵路交通事故的主要任務和中心環節。鐵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有關單位和部門應當積極救援,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減少事故危害和次生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社會影響,保護國家和人民財產安全,儘快恢復鐵路運輸的正常秩序。

鐵路和所在地鐵路單位以恢復鐵路運輸的正常秩序為主要內容開展救援。事發地區縣政府以救治人員、疏散受災羣眾、封閉災害場所、減少災害影響和次生事故發生、維護社會治安為主要工作,做到職責明確,各負其責,規範有序。

1.5事故分級

1.5.1本預案所稱的鐵路交通事故,包括鐵路旅客傷害事故、貨物運輸事故(含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鐵路交通傷亡事故、鐵路火災爆炸事故、中斷鐵路運輸事故,及其造成的大面積旅客滯留等。

1.5.2根據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有關鐵路交通事故的分級規定,按照鐵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性質、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本市鐵路交通事故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1)Ⅰ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30人以上(含本數,下同)死亡(含失蹤,下同);

②造成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

③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

④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

⑤繁忙幹線客運列車車廂脱軌18節以上並中斷鐵路行車48小時以上;

⑥繁忙幹線貨運列車車廂脱軌60節以上並中斷鐵路行車48小時以上。

(2)Ⅱ級(重大)鐵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②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

③造成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④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

⑤客運列車車廂脱軌18節以上;

⑥貨運列車車廂脱軌60節以上;

⑦客運列車車廂脱軌2節以上18節以下,並中斷繁忙幹線鐵路行車24小時以上或者中斷其他線路鐵路行車48小時以上;

⑧貨運列車車廂脱軌6節以上60節以下,並中斷繁忙幹線鐵路行車24小時以上或者中斷其他線路鐵路行車48小時以上。

(3)Ⅲ級(較大)鐵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②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

③造成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④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00人以上5萬人以下;

⑤客運列車車廂脱軌2節以上18節以下;

⑥貨運列車車廂脱軌6節以上60節以下;

⑦中斷繁忙幹線鐵路行車6小時以上;

⑧中斷其他線路鐵路行車10小時以上。

(4)Ⅳ級(一般)鐵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

②造成10人以下重傷;

③造成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④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00人以下。

1.5.3根據《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一次死亡3人以上,列為報告和應急處置的重大事項。對敏感、可能惡化的事件,應加強情況報告並提高響應等級。國家鐵路、合資鐵路、地方鐵路(專用鐵道、鐵路專用線等)發生Ⅲ級(較大)、Ⅳ級(一般)鐵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鐵路局根據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上海鐵路局相關規定組織應急處置。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明確,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市政府是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市應急委決定和部署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務由市應急辦承擔。

2.2應急聯動機構

市應急聯動中心設在市公安局,作為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的職能機構和指揮平台,履行應急聯動處置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組織聯動單位對特大或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進行先期處置等職責。各聯動單位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工作。

2.3工作機構

2.3.1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

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是依據《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設立的鐵路管理機構,負責本區域內的鐵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也是本市應急管理機構之一,作為本市處置鐵路交通事故的單位,按照《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的規定,承擔本市鐵路交通事故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在發生鐵路交通事故時,對有關鐵路安全的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在發生鐵路交通事故時,對安全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建立和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指導、督促、保證鐵路運輸企業各項應急救援措施落實到位,儘快恢復列車正常運行,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減少鐵路交通事故對路網運行和社會經濟的影響。

(4)組織鐵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或協調事故的`應急救援。

2.3.2市應急處置指揮部

一旦發生重大和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市政府視情成立市應急處置指揮部,實施對本市重大、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統一指揮。

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由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上海鐵路局、市公安局、上海鐵路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安全監管局、市民防辦、市消防局、市衞生局、市建設交通委、市水務局、市環保局、市地震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電信公司、市電力公司、上海警備區、武警上海市總隊、市政府新聞辦等單位組成。指揮長由市領導確定,副指揮長由上海鐵路局、市公安局、上海鐵路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安全監管局、市民防辦、市消防局等單位領導擔任。市應急處置指揮部開設位置根據應急處置需要確定。應急行動結束,在報請市政府批准後,市應急處置指揮部解散,轉入常態管理。

2.3.3相關成員單位及職責

(1)上海鐵路局。負責本市(含跨省市交界)鐵路交通事故的監測、監控,以及相關監測資料的傳輸、收集和分析;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處置鐵路交通事故的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技術規定;組織編制與修訂本市處置鐵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建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組織實施鐵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保障和宣傳培訓等;承擔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市政府和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2)市公安局、上海鐵路公安局。維護搶險救災期間治安秩序,打擊犯罪分子;組織事故現場(含地面)警戒;協助搶救傷員;協助排除爆炸物;撲滅火災或組織排水;設置水霧屏障;現場勘查或協助調查事故原因。

(3)市建設交通委。組織搶修事故現場及相關區域的市政設施和設備;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交通運輸等工作。

(4)市交通港口局。協調有關單位組織相關區域內公交車輛改道、縮線、停駛等,必要時啟動地面交通應急配套方案,保障人員疏散車理和應急處置隊伍、物資、設備運輸。

(5)市安全監管局。組織開展鐵路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發生純鐵路行車事故由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安監司獨立調查);參與鐵路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

(6)市衞生局。組織醫護人員實施現場救護和傷員轉運,組織醫療衞生機構收治和搶救傷員,必要時,在事故現場安全區域設立臨時救護點實施現場救護,並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7)市水務局。組織搶修事故現場相關區域水務設施,保證搶險救災現場和周邊居民供、排水。

(8)市通信管理局。組織協調搶險救災行動的通信保障。

(9)市電力公司。保障事故現場及周邊相關地區的供電,並協助鐵路運營單位儘快恢復供電。

(10)市環保局。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環境監測,並對事故產生的污染物提出處置意見。

(11)市地震局。對地震引起鐵路交通事故的,及時提供震後趨勢意見,為鐵路交通正常運行提供處置依據。必要時,派專家到現場指導搶險救災。

(12)市政府新聞辦。組織聯絡和管理新聞採訪和報道工作,及時瞭解事故處理情況,根據事件性質與相關部門協調後,擬定新聞報道方案。

(13)鐵路運營單位。負責鐵路交通事故先期處置,待現場指揮部開設後,接受現場指揮部指揮。

(14)上海警備區。必要時,按照規定調用防化人員協助毒氣事件的檢測和現場洗消。

(15)武警上海市總隊。必要時,按照規定參與維持公共秩序,搶險救援,配合測試和洗消毒氣污染,守護重點目標、要害部位、重要物資和貴重物品。

(16)市民防辦及事發地區縣政府。協助做好事發區域內的應急救援和羣眾疏散、安置及善後工作,並提供相應後勤保障。

(17)其他相關單位。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履行相關工作職責。

2.3.4現場指揮部

根據鐵路交通事故的發展態勢和實際處置需要,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上海鐵路局負責成立現場指揮部。必要時,也可由事發地區縣政府組織有關機構開設。現場指揮部在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應急處置。

3預警預防

3.1預警級別與發佈

3.1.1預警級別

按照鐵路交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本市鐵路事故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Ⅰ級(紅色)預警:受到氣象、地震、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持續影響,或相關鐵路設施損毀極其嚴重,可能對大範圍內的鐵路交通運行造成嚴重影響,導致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10萬名以上旅客滯留的,可視情發佈Ⅰ級(紅色)預警。

(2)Ⅱ級(橙色)預警。受到氣象、地震、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持續影響,或相關鐵路設施損毀嚴重,可能對較大範圍內的鐵路交通運行造成影響,導致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5萬名以上旅客滯留的,可視情發佈Ⅱ級(橙色)預警。

(3)Ⅲ級(黃色)預警。受到氣象、地震、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影響,或相關鐵路設施損壞,可能對部分鐵路交通運行造成影響,造成一定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1000名以上旅客滯留的,可視情發佈Ⅲ級(黃色)預警。

(4)Ⅳ級(藍色)預警。受到氣象、地震、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短暫影響,或部分鐵路設施損壞,可能對較小範圍內鐵路交通運行造成影響,造成少量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部分旅客滯留的,可視情發佈Ⅳ級(藍色)預警。

3.1.2預警信息發佈

(1)Ⅰ級(紅色)預警信息,由上海鐵路局報市政府同意後發佈,並報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備案。

(2)Ⅱ級(橙色)及以下預警信息,由上海鐵路局視情發佈,並報市政府。

預警信息可以通過電台、電視、報刊和通信、信息網絡以及各鐵路站點顯示屏、廣播、宣傳車等方式發佈、調整和解除。

3.1.3預警級別調整

根據鐵路交通事故的發展態勢和應急處置進展情況,預警信息的發佈或授權發佈部門機構可視情對預警級別做出調整。其中,涉及跨區域、跨行業、跨部門的特別嚴重或嚴重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須報上級批准。

3.2預警響應行動

進入預警期後,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上海鐵路局、市應急聯動中心、有關區縣政府和相關單位可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上海鐵路局準備或直接啟動相應應急處置規程,調配機車車輛和組織迂迴運輸,必要時向鐵道部請求,提出調配機車車輛和組織迂迴運輸方案。

(2)上海鐵路局通過相關網站、熱線電話、鐵路站點顯示屏以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鐵路班次調整信息,提醒延誤車次的乘客暫緩前往鐵路站點。

(3)可能發生大面積旅客滯留時,上海鐵路局要開闢臨時候車場所,疏導旅客有序等候;必要時,閘北、徐匯等有鐵路站點的區要做好開闢臨時安置場所準備,並落實廣播信息發佈和必要的物資保障準備。

(4)交通港口部門根據上海鐵路局需求,調集充足的交通運輸工具,做好人員疏散、轉運準備。

(5)公安、消防、衞生等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人員要備勤待命,做好維護秩序、搶救傷病人員,控制火災爆炸和可能發生的疫情等衍生事故準備,並視情動員後備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措施。

4應急處置

4.1信息報告與通報

4.1.1建立健全本市鐵路交通事故信息報告體系。鐵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各級鐵路運營單位(部門)要及時報告上海鐵路局,上海鐵路局有關單位和人員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值班人員應根據鐵路交通事故的性質及時向市政府報告,並通報相關區縣政府。

有關單位、社區和市民發現鐵路交通事故,應及時通過“110”報警電話向市應急聯動中心報警。

4.1.2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上海鐵路局、市應急聯動中心和事故發生地的區縣政府及有關主管單位接到鐵路交通事故報警後,在立即組織應急救援和處置的同時,要及時掌握和彙總相關信息。一旦發生重大、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上海鐵路局、市應急聯動中心等有關部門必須在接報後1小時內,向市委辦公廳總值班室、市應急辦(市政府總值班室)口頭報告,在2小時內分別向市委辦公廳總值班室、市應急辦(市政府總值班室)書面報告。同時,國家鐵路、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發生重大、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向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按照要求報告。

4.1.3各相關部門、單位要加強協作,建立鐵路交通事故信息通報、協調渠道,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及時通報、聯繫和協調。

4.2先期處置

4.2.1一旦發生鐵路交通事故,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上海鐵路局、市應急聯動中心及有關單位接警後應立即核實,通過組織、指揮、調度相關應急力量實施先期處置,迅速控制並消除危險。在處置過程中,上海鐵路局負責收集、彙總事故有關信息,根據現場實際或徵詢有關部門意見進行研判,確定鐵路交通事故等級,掌握現場動態並及時上報。

4.2.2鐵路運營有關單位按照本預案,迅速指揮、調度本單位應急處置隊伍、專家隊伍和資源,相互協調、密切配合,快速高效處置鐵路交通事故。

4.2.3事故發生地區縣政府要在保護好事發現場的同時,及時組織羣眾開展自救互救,上報現場動態信息。

4.3應急響應

4.3.1分級響應

本市鐵路交通事故響應等級分為四級: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分別應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鐵路交通事故。

(1)Ⅰ、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鐵路交通事故,啟動Ⅰ、Ⅱ級響應。市政府視情成立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由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調度本市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統一實施應急處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及其應急力量及時趕赴事發現場,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處置。市應急處置指揮部要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告市委、市政府。

國家鐵路、合資鐵路、地方鐵路(專用鐵道、鐵路專用線等)發生的鐵路交通事故處置情況,由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按照要求向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報告。

(2)Ⅲ、Ⅳ級應急響應

發生較大和一般鐵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上海鐵路局會同市應急聯動中心決定響應等級,啟動Ⅲ、Ⅳ級響應,組織、指揮、協調、調度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全力以赴,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處置。應急處置情況應及時上報市政府。

國家鐵路、合資鐵路、地方鐵路(專用鐵道、鐵路專用線等)發生的鐵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向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報告。

4.3.2響應等級調整

各類鐵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響應等級一般由低向高遞升,出現緊急情況和嚴重態勢,可直接提高相應等級。當鐵路交通事故發生在重要地段、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期間,其應急響應等級視情況相應提高。

4.3.3各類鐵路交通事故鐵路等部門的響應行動

發生鐵路交通事故,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上海鐵路局負責成立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按照《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和相關應急預案實施現場處置。一旦發生重特大鐵路事故,市政府成立市應急處置指揮部,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上海鐵路局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參與市應急處置指揮部工作,併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現場應急處置。

(1)行車事故及相撞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發生鐵路行車事故,按照《上海鐵路局鐵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實施應急處置。上海鐵路局局長、黨委書記擔任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負責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上海鐵路局應急指揮中心。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設行車組織組、現場指揮組、事故救援組、設備搶修組、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善後處理組等。

①各鐵路運營單位根據事故具體情況、等級和實際需要集結應急隊伍,調動救援設備、器材和物資,落實上海鐵路局現場指揮組的處置措施。

②上海鐵路局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指揮組請求,負責調集局管內救援力量、設備、器材和物資支援現場應急救援,或聯繫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相關鐵路局和事發地區縣政府予以支援。

③根據上海鐵路局需求和市應急處置指揮部指令,市公安、消防、衞生等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人員進入現場,維持秩序、搶救傷病人員,控制火災爆炸和可能發生的疫情等衍生事故。必要時,及時調用大型機械配合搶修。

(2)鐵路火災事故

①發生鐵路火災事故,按照《上海鐵路局火災應急預案》實施應急處置。上海鐵路局主管運輸副局長擔任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下設辦公室,設在上海鐵路公安局,具體負責火災事故應急管理和協調指揮工作。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視情設置現場指揮、滅火救援、事故救援、事故調查、醫療救護、後勤保障、善後處理、宣傳報道、治安保衞等應急小組。有關人員各司其職,按照要求組織實施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②根據上海鐵路局需求和市應急處置指揮部指令,市消防部門負責及時支援滅火工作;公安、衞生等應急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人員負責維護秩序、搶救傷病人員。

(3)鐵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

①發生鐵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按照《上海鐵路局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應急處置。成立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上海鐵路局貨運處。

②根據上海鐵路局需求和市應急處置指揮部指令,市安監、民防等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人員進入現場,會同鐵路部門劃定隔離區域,測定危險等級,並負責處置;市公安、衞生等應急救援隊伍搞好維護秩序、搶救傷病人員;引發火災爆炸的,市消防部門負責組織滅火抑爆;必要時,事發地區縣政府負責組織周邊人員疏散。

(4)鐵路大面積列車晚點和旅客滯留

①發生鐵路大面積晚點事件,按照《上海鐵路局車務系統應急處置預案及非正常情況下行車處置辦法》實施應急處置。上海鐵路局按照規定啟動相關應急預案,並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有關情況,必要時,請求增派警力維護車站秩序等工作。上海鐵路局要在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運輸中斷及列車大面積晚點的時間、旅客列車對數、滯留旅客數量和後續列車信息等。

②由上海鐵路局根據某一方向運輸中斷及列車大面積晚點的時間、旅客列車對數、滯留旅客數量等情況,結合全局運輸資源現狀,制訂並組織實施運輸組織、客運組織應急方案。市交通港口局要協助做好地面公交和其它市內交通運輸工具的保障。

③發生大面積旅客滯留時,上海鐵路局和閘北、徐匯、松江等區縣政府要及時開闢臨時安置場所,落實必要的物資保障;上海鐵路局要及時疏導旅客前往臨時安置點,並在臨時安置點及時發佈列車運行信息;交通港口部門要調集充足的交通運輸工具,搞好人員轉移疏散;必要時,公安、衞生等單位專業人員進入旅客滯留、安置地點,維持秩序、開展衞生防疫等工作。

(5)其他鐵路交通事故(件)

鐵路受破壞性地震影響,按照《上海鐵路局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實施應急處置;鐵路防颱防汛按照《上海鐵路局防洪應急預案》實施應急處置,鐵路地質災害按照《上海鐵路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實施應急處置,鐵路事件按照《上海鐵路局處置事件應急預案》實施應急處置,鐵路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按照《上海鐵路局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實施應急處置,鐵路網絡與信息安全事故按照《上海鐵路局網絡與信息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應急處置。

4.4新聞發佈

4.4.1發生鐵路交通事故,市政府新聞辦根據需要,派員參與市應急處置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對事故現場媒體活動進行管理、協調和指導。

4.4.2鐵路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由市政府新聞辦協同上海鐵路局按照規定統一向社會發布。

4.5應急結束

重大、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市應急處置指揮部或上海鐵路局向市政府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經批准後,終止實施應急措施,恢復正常秩序;較大、一般鐵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結束,由上海鐵路局自行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5後期處置

5.1現場清理

5.1.1上海鐵路局在控制事故態勢後,做好現場勘察和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

5.1.2事發地區縣政府、相關單位負責案件調查後的現場清理,因鐵路交通事故導致建築物倒塌、氣體泄漏、水管爆裂、斷電漏電、環境污染等,要立即通知建築、供氣、供水、供電、環保等主管部門到場處置。

5.1.3市衞生局負責疾病預防控制與疫情監測等。

5.2善後處置

5.2.1鐵路交通事故處置結束後,事發地區縣政府和民政等有關部門要迅速採取措施,組織實施救濟救助。

5.2.2上海鐵路局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及時組織調查統計鐵路交通事故的影響範圍和受損程度,評估、核實所造成的損失,掌握開展應急處置的情況並報上級部門。

5.3事故調查

5.3.1事故發生後,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組成事故調查組,及時、準確地對事故調查取證、原因分析、定性定責和調查分析材料的彙總。開展事故調查,確定事故的損失、性質和責任。同時,由事故調查組本着“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事故當事單位分析事故教訓,提出事故的防範措施和建議,舉一反三,防止類似事故的重複發生。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上報市政府和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

5.3.2本市相關部門、單位和上海鐵路局按照各自職責,全力配合事故調查組搞好事故調查。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市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本市相關電信企業為鐵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提供通信保障。

6.2應急隊伍保障

上海鐵路局要進一步優化和加強以鐵路公安、醫療、行車救援、民兵應急分隊等專業隊伍為主體、羣眾性隊伍為輔助的應急隊伍,建立並強化與屬地公安、衞生、消防、民防、通信、供電、上海警備區、武警上海市總隊等應急隊伍的聯絡機制,為鐵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提供隊伍保障。

6.3交通運輸保障

鐵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市交通港口局負責組織提供必要的交通運輸工具保障;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事發地區縣政府協助做好應急交通保障。

6.4醫療衞生保障

鐵路交通事故發生後,衞生部門根據“分級救治”原則,負責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和後續救治工作;必要時,組織醫療救護隊伍開展現場救護。

6.5治安維護

6.5.1上海鐵路局、市公安局、上海鐵路公安局、各區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要明確應急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預案措施。

6.5.2鐵路交通事故發生後,鐵路警力、屬地警力、民防部門、基層政府和社區組織要迅速組織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維持秩序,保護現場。必要時,及時疏散附近羣眾,並加強重要場所、目標和設施的警衞。

6.5.3市公安局、上海鐵路公安局負責鐵路交通事故處置中的治安保障,武警上海市總隊予以協助配合,並負責相關內衞工作;事發地區縣政府協助搞好屬地治安保障;基層政府和社區組織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羣眾,開展羣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衞。

6.6經費保障

上海鐵路局應將應急管理費用納入成本,確保應急經費保障。

6.7技術保障

6.7.1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上海鐵路局要建立鐵路交通事故指揮決策支持系統,開發、研製和配備地理信息系統(GIS)、衞星定位系統(GPS)和無線現場實況轉播等先進技術裝備。同時,可根據需要使用世博會已配備的安全信息定位協作指揮管理系統,實現應急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彙集、現場應急處置人員調配、協作處置單位信息共享、現場應急備份調頻廣播調度。

6.7.2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上海鐵路局設立鐵路交通事故專家組,對鐵路交通事故的調查、防範對策進行科學論證,並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市安全監管局、市建設交通委等部門派出專家,指導、協助開展鐵路交通事故調查。

7監督管理

7.1宣傳教育

結合鐵路行業實際,全面開展鐵路內外宣傳教育工作,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提高鐵路職工和公眾的安全意識。

7.2培訓

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各有關部門要明確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上崗前和常規性培訓等要求,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救援技能。

7.3演練

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上海鐵路局要按照應急救援要求,有計劃地組織綜合性應急處置演練。各職能部門要組織相應的專項應急演練,並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範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相關單位要加強對本單位應急隊伍的訓練,定期開展演練,特別是着眼世博會等重大活動,進一步提高實戰演練頻率和水平,強化應急處置實戰能力,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7.4獎懲

在鐵路交通事故防範、預警和處置工作中,由相關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相關單位按照規定,對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未按照相關應急預案開展工作,造成重大損失的,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5預案管理

7.5.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上海鐵路局負責組織編制與解釋,報市政府審定,並報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備案。

7.5.2預案修訂

本預案由上海鐵路局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報市應急辦審核。

7.5.3預案實施

本預案由上海鐵路局組織實施。

鐵路安全事故反思 篇三

青島11.22爆燃事故發生在中石化黃濰輸油管線一輸油管道上,上午10時許,搶修過程中,管道破裂處起火。事故造成數十人死亡,一百多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數十億元,並給當地居民留下了極大的心裏陰影! 事故發生後,上至黨中央國務院,下至每位普通員工,都對該事故作了細緻剖析和深刻反省。

安全防範重於泰山,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也不是哪一個人憑空想象出來的,它是慘痛的教訓寫出來的。一幕幕血的教訓和一例例安全事故向我們警示“違規操作,習慣性違章和麻痺思想”是安全生產的大敵。任何無視安全規章制度的行為都有可能導致悲劇的發生,只有將安全工作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確實做到“時時處處想安全、人人事事講安全”才能保證經濟效益的提高和企業的興旺發達。

對石油企業來説,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如果我們在工作中不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做好安全防護工作,那麼一旦發生事故,第一個受到傷害的必然是我們自己。因此,為了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和不被他人傷害,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從我做起,從點滴做起,繃緊安全這根弦,決不放鬆對自己的要求,嚴格按規程辦事,讓事故遠離我們,真正做到事故苗頭不在我們身上,身旁出現。

安全教育不能一勞永逸,必須經常不斷地進行。隨着生產技術進步、生產狀況變化,有新的安全知識、技能需要掌握;經過安全教育已經掌握了的知識、技能,如果不經常使用,會逐漸淡忘;已經建立起來的對安全工作的濃厚興趣,隨着時間的推移會逐漸淡漠;在生產任務緊急的情勢下,已經樹立起來的“安全第一”思想可能發生動搖,安全態度會發生變化。從石油系統發生的有記載的人身傷亡事故和誤操作事故可以看出,因人員違章造成的事故佔88%,因而,要想保證安全生產,真正做到“預防為主”,對安全生產進行控制,就必須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是安全控制的有效措施。

“安全”是一個永不過時的話題,它是企業的無形資產。把安全工作作為電力企業的重中之重,體現了對人的生命權的尊重和對企業生存和發展高度負責精神,只有讓安全理念成為員工的一種自覺的意識和行動時,企業和員工才能實現真正的長治久安。

我們要結合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和自己的切身感受,自己教育自己,使每位員工在工作前都要“回顧”過去在類似作業中曾發生過哪些安全問題,有什麼教訓?“預想”現在可能會出現的問題,有什麼安全隱患?牢固樹立一絲不苟按章作業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把安全理念轉化為一種行為習慣,還要逐步確立起高度的安全責任感。當安全生產成為一種習慣,那麼事故是可以預防和避免的。

讓安全的警鐘在我們耳畔常鳴,在我們共同努力,一起建設能源產業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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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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