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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會章程【精品多篇】

研究生會章程【精品多篇】

研究生會章程【精品多篇】

研究生會章程 篇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xx大學研究生會是xx大學研究生的羣眾性組織。

第二條:本會在校黨委的領導下,在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的具體指導下,依靠全校研究生開展工作。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

(一)精神、中國責任、國際視野;

(二)堅持以鄧小平理論、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為根本指導思想,團結全校研究生,積極組織研究生開展各種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的有益活動;

(三)溝通學校領導及黨政各部門與研究生聯繫,充分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

(四)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得以全面發展,努力成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需要的合格人才。

第四條:本會的任務

(一)配合學校中心工作,積極開展各項活動;

(二)協助學校創造安定團結、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工作、學習、生活環境;

(三)維護廣大研究生切身利益,經常反映研究生的建議、意見和要求;

(四)廣泛開展課餘活動,開展各種科技服務活動,促進同學之間、師生之間以及兄弟院校之間和社會各界的有益交流,起到提高研究生思想覺悟、陶冶情操、培養能力、開闊知識視野的目的,為祖國建設作貢獻。

第五條:本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最高準則,以校紀校規為準繩。

第六條:本會實行民主集中的組織原則。

第七條:本會作為會員單位參加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

第二章 會 員

第八條:凡取得xx大學學籍的在校研究生,承認本會章程,均可為本會人員。

第九條:會員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對本會的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實行監督;

(二)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受留校察看處分的在察看期內無此項權利);

(三)參加本會各種團體和各項活動;

(四)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利益;

(五)參加本會各種機構並在其中積極工作、服務。

第三章 校研究生代表大會

第十條:xx大學研究生代表大會是校研究生會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一條:校研究生代表大會每兩年召開一次。在特殊情況下,由校研究生會主席團提議,並得到校研究生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成員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期舉行。校研究生代表大會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代表參加才能召開。

第十二條:校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由校研究生會主席團與各院系研究生團學聯在協商的基礎上確定。代表經民主推選產生。

第十三條:校研究生代表大會的職權

(一)審議校研究生會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三)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四)選舉產生校研究生委員會;

(五)討論、決定應由校研究生代表大會議決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校研究生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表決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數等具體事項由代表大會決定。

第四章 校研究生委員會

第十五條:校研究生委員會是校研究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決策機構。校研究生委員會向校研究生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第十六條:校研究生委員會由在校研究生代表大會上民主選舉產生的委員組成。

第十七條:校研究生委員會全體會議由校研會主席團召集和主持。委員會全體會議應當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參加才能召開。

第十八條:在校研究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經校研究生委員會全體會議表決通過,可以免除並補充委員,免除在任的校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職務,並選舉產生新的主席團。在特殊情況下,校研究生會主席團可提名產生增補主席團成員。

第十九條:校研究生委員會的職權

(一)在校研究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校研究生代表大會決議,決定校研究生會的重大事項;

(二)召集校研究生代表大會;

(三)審議和批准校研究生會主席團的工作報告;

(四)選舉產生校研究生會主席團。

第二十條:校研究生委員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表決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數等具體事項由委員會決定。

第五章 組織機構

第二十一條:校研究生會主席團

(一)校研究生會主席團是校研究生委員人的常設機構。校研究生會主席團向校研究生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二)校研究生會主席團由研究生委員會全體會議無記名投票差額選舉產生;

(三)研究生會主席團是研究生會的最高決策機構,主席團由主席和副主席組成。主席團會議定期舉行,討論、佈置各院系工作。

第二十二條:校研究生會實行主席團負責制。主席團設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主席團任期兩年。

第二十三條:校研究生會主席團職權

(一)在校研究生代表大會和校研究生委員會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和委員會的決議,對外代表xx大學研究生會;

(二)召集校研究生委員會會議;

(三)審議、制訂校研究生會的年度工作計劃、報告、主持日常工作;

(四)任免校研會各職能部門(部級機構)負責人。

第二十四條:研究生委員會

(一)研究生委員會設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研究生會設祕書處、人力資源部、辦公室、研究生委員會辦公室、基層工作辦公室、外聯部、調研部、學術部、論壇部、實踐1部、實踐2部、青年志願者指導中心、社團指導中心、文藝部、體育部、研究生校園媒體中心(編輯部、多媒體部、技術支援部)、楓林工作委員會、江灣工作委員會。主席團可根據工作需要增設或減少職能部;

(二)研究生委員會實行主席團集體領導基礎上的主席負責制,對研代會負責。

第六章 基層組織

第二十五條:院系研究生團學聯是校研究生會的基層組織。院系研究生團學聯根據具體需要設立相應機構,貫徹執行校研究生會的決議,遵守校研究生會章程。

第二十六條:院系研究生團學聯的章程、條例及機構設立、工作計劃、執行情況、主要幹部名單等須報校研究生會備案。院系研究生團學聯換屆選舉或召開院系級研代會需向校研究生會提交申請報告,經批准後方能舉行。

第二十七條:院系研究生團學聯接受院系總支和校研究生會的領導,受各院系分團委的指導。校研究生會有幫助指導院系研究生團學聯開展工作的責任,院系研究生團學聯有積極支持參與校研究生會工作的義務。

附 則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xx大學研究生代表大會。本章程由全校研究生代表大會半數以上代表通過生效。

第二十九條:本會承認《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暨上海市學生聯合會章程》。

研究生會章程 篇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名稱

xx大學研究生委員會,簡稱xx大學研究生會。

第二條 組織性質

xx大學研究生會是xx大學黨委領導和團委指導下的全校性學生羣眾組織。

第三條 本會宗旨

擁護黨的領導,團結全體研究生勤奮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積極開展各項有益的文娛活動,增進各個校區研究生之間、研究生與校方之間以及研究生與社會各方之間的感情交流和對話瞭解,弘揚xx大學“山之魂,海之韻”的精神,促進全體xx大學研究生成為祖國建設需要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的高級專門人才。

第四條 基本任務

(一)遵循和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開展學生工作,促進同學德智體全面發展,團結和引導同學熱愛祖國、勤奮學習、勇於實踐,成為適應社會主義建設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作為學校黨委和行政部門聯繫同學的橋樑和紐帶。密切配合學校中心工作,代表和維護同學的具體利益;

(三)組織學生開展思想教育活動、學習活動、豐富多彩的文娛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為同學服務,促進同學全面發展;

(四)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員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整潔優雅的學習環境;

(五)加強和發展同各高校學生組織的聯繫,促進研究生會工作的開展;

(六)本會承認全國學聯和xx省學聯章程,參加全國學生聯合會和xx省學生聯合會,為其團體會員。

(七)本會在工作中接受校黨委的領導和校團委的指導與幫助。

第二章 會 員

第五條 本會實行個人會員與團體會員結合制

(一)凡取得xx大學學籍的研究生學生,承認本會章程,不分年齡、性別、民族、宗教信仰、政治面貌均可入會成為個人會員。

(二)各學院研究生會、各班委會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六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依照本會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序,討論和決定本會的重大事務;

(二)對本會工作建議、批評和實行監督;

(三)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會員有權參加本會舉辦的活動,享受章程所規定的權利。

(五)研究生會員有退會的權利。

第七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完成本會交給的任務。

第三章 組織和職權

第八條 本會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在學校黨委領導和團委指導下,依照國家法律及本組織章程,獨立開展工作。

第九條 xx大學研究生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

研究生代表大會每兩至三年舉行一次。特殊情況下,由校研究生會主席團提議,並得到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人數通過,可以提前或推遲舉行。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由研究生所在學院選舉產生。研究生代表大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當選代表參加才能召開;

研究生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並實行表決制。

第十條 研究生代表大會的職權

(一)審議和批准研究生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三)制定修改本會章程;

(四)審議通過大會提案;

(五)選舉研究生委員會委員;

(六)討論、決定應由研究生代表大會決議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xx大學研究生委員會是研究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權力機關。

研究生委員會每學期至少舉行二次,由主席團召集和主持;

研究生會全委會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單位的派出代表參加才能召開;

全委會有校研究生會主席團召集;

全委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第十二條 研究生委員會由研究生代表大會當選委員組成,其職權為:

(一)全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決議,決定(校)研究生會的重大事項;

(二)選舉(校)研究生會主席團成員;

(三)籌備和召集研究生代表大會;

(四)在研究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討論、決定本會有關工作;

(五)審查和監督(校)研究生 會主席團的日常工作和決定。

第十三條 校研究生會主席團的是全委會的常設權力機構,其職權是:

(一)在研究生代表大會和全委會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和全委會決議,主持校研究生會日常工作,決定重大事項;

(二)負責召集全委會會議;

(三)決定聘任研究生會祕書長;

(四)調整、任免研究生會各職能部門負責人;

(五)領導和組織全校的某些學生活動;

(六)召集研究生代表委員會(各院主席聯席會議),向研究生代表委員會通報,部署工作;

(七)領導、協調、督促各院研究生會的工作;

(八)監督、考查、評估各院研究生會主席和班級委員會班長的工作,經與有關部門協商和黨組織批准,提名錶彰或批評各院研究生會主席或班長;並對各院研究生會主席和班長進行調整和任免;

(九)向學校黨委彙報研究生會工作開展情況。

第十四條 研究生代表委員會在研究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代表各院學生幫助和監督學生委員會的工作。

學生代表委員會的基本職責:

(一)定期聽取研究生會主席團的工作通報;

(二)對不稱職或有錯誤的研究生會幹部有權進行批評、警告,對情節嚴重者有權要求主席團予以罷免;

(三)對研究生會的工作方針、計劃、年度總結有向同學轉達的義務;

(四)研究生代表委員會可列席研究生會主席團召集的任何會議。

第十五條 各院研究生會、班委會工作機構由院研究生代表會議或全體同學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推

選組成,在同級黨組織領導和團組織指導下開展工作,並接受上一級研究生會和校研究生會領導。

第十六條 校研究生會和各院研 究生會、班委會如有缺額委員和不稱職幹部,經廣大同學醖釀協商,同級研究生委員會研究同意後,報同級黨、團組織批准,可進行任免和調整,並由校研究生會備案。

第四章 院研究生會、班委會

第十七條 各院研究生會是院黨委和校研究生會領導下的基層研究生會組織,在院團委的指導幫助下開展工作,各班委會接受所在院研究生會的領導。

第十八條 各院研究生會要認真貫徹研究生會的工作方針,完成校研究生會的工作部署。同時根據各院研究生會的具體情況獨立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活動。

第十九條 班委會職責

(一)協助輔導員、班主任做好班級日常管理工作;

(二)在學生的學習、生活、娛樂、社會實踐等方面為同學提供服務;

(三)組織班級同學參加學校舉辦的各項活動並獨立開展班級工作。

第五章 經 費

第二十條 研究生會主要經費來源:

(一)黨、團組織關於研究生會活動的專項經費;

(二)社會實踐、科技服務創收和社會資助、贊助、募捐等合理收入。

第二十一條 經費使用受全體成員監督。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xx大學研究生會主席團。

研究生會章程 篇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師範教育技術系研究生會(以下簡稱本會)是師範大學教育技術系全體在校研究生的羣眾性組織。

第二條 本會受師範大學教育技術系研究生黨支部的領導,並接受系分研究生黨支部的指導和幫助。

第三條 本會承認並遵守中華全國學生會的章程,對外代表師範大學教育技術系全體研究生。

第四條 本會的宗旨:全面發展,自我管理,增長才幹。

第五條 本會的基本任務: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獨立負責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引導全體同學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不斷提高同學的政治素質。思想覺悟和道德水平;

(二)代表和維護全體同學的正當權益,及時反映同學建議、意見和要求,幫助同學解決實際困難,團結和帶動全體同學,積極參與學校的民主建設、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增進同學之間、同學和學校之間的聯繫和交流;

(三)組織同學積極開展適合研究生特點的學術交流、社會實踐、文化娛樂、體育鍛煉及社會公益等多方面的活動,配合學校實施和完成研究生培養計劃,並不斷豐富研究生的業餘文化生活;

(四)引導和發動同學關心學校事務,積極投身學校各方面的建設和改革,推動學校教學與科研工作的開展,促進哈師大的繁榮和發展

(五)加強與本校各院、系研究生組織和其他學生團體的工作聯繫和學術交流;

(六)努力完成黨組織、團組織交給的任務;

(七)在其他有意義的工作中,發揮橋樑與紐帶的作用。

第二章 會員

第一條 凡承認本章程的教育技術系的在籍研究生均為研究生會的會員。

第二條 會員的權利

(一) 通過本會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序,有參與和決定本會重大事務的權利。

(二) 對本會工作實行監督,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三)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 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第三條 會員的義務

(一) 自覺加強自身思想修養,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令和學校及研究生會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 刻苦學習文化知識,在完成學校和導師規定的各項學習和科研任務的前提下,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及各項文體活動,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三) 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服從本會各級組織的領導,認真、負責、按時完成本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四) 愛國愛校愛院愛系,聯繫同學,團結同學,服務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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