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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21年大學聯考分數線公佈精品多篇

青海2021年大學聯考分數線公佈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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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海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總則 篇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招生錄取管理,確保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我省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招委會的統一領導下,由省招辦具體組織實施,省教育廳機關紀委全程參與監督。錄取期間,成立省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省招委會負責人擔任。錄取現場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相應的職能小組,並實行封閉式管理。

第三條 全省高校招生錄取工作認真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和“院校錄取、招辦監督”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深入實施“陽光工程”,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安全、有序、規範實施。

第四條 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市(州)、縣(區、市、行委)招委會負責建立健全考生大學聯考檔案,認真履行考生報考資格審查工作職責,組織開展考生錄取資格審查和上線考生檔案複查,落實有關信息公開和公示制度,開展招生錄取政策宣傳諮詢服務。同時,建立健全信訪機制,及時妥善處置招生信訪問題。

第五條 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省招辦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和高校在青招生計劃,分科類、分批次進行分析測算,擬定分數線測算方案,提交省招委會議研究審定後向社會公佈。

2021年青海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 篇二

志願填報

第十七條 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C段、E段、J段、M段均設置A、B、C、D、E、F共6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平行志願,每個院校設6個專業志願和是否服從校內專業調劑選項。H段設置A至L共12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平行志願,每個院校設6個專業志願和是否服從校內專業調劑選項。各批次投檔錄取結束後,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實行志願徵集後,再次進行投檔錄取。

第十八條 實行梯度志願投檔錄取的A段、B段、F段、G段、K段設置第1志願、第2志願共2個院校志願,D段、I段和L段設置1個院校志願,每個院校設6個專業志願和是否服從校內專業調劑選項。各段投檔錄取結束後,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實行志願徵集後,再次進行投檔錄取。

第十九條 填報志願前,考生須仔細閲讀所填報高校的《招生章程》和本實施細則,瞭解掌握院校招生錄取規則、錄取條件、招生計劃等相關內容,並對所填報志願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我省首次集中填報志願時間為2021年6月29日9∶00—7月3日9∶00,所有考生必須一次性填報所有批次原始志願。徵集志願填報時間以青海省教育考試網發佈的各批次徵集志願填報時段的公告為準。

第二十條 “青海省教育考試網”是我省大學聯考網上填報志願的唯一官方網站,考生按照志願填報系統要求和提示登錄頁面進行志願填報。投檔錄取時,以考生在志願填報系統中所填報的電子志願信息為準。

第二十一條 強基計劃、藝術校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院校及專業不填報電子志願,由相關院校合格考生填寫紙質《志願表》,並以紙質《志願表》為依據投檔錄取。紙質《志-8-願表》樣表在青海省教育考試網下載打印或到考區招辦領取。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寫紙質《志願表》交考區招辦,由考區招辦統一於7月2日前送交省招辦。上述四類計劃的考生志願在提前本科批次辦理投檔錄取手續。

第二十二條 高校專項各院校專業需要在首次集中填報志願時填報電子志願,高校專項計劃設置2個梯度志願,不安排志願徵集,只允許取得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填報。

第二十三 條考生在填報志願時,要認真核對所填報的志願信息,準確無誤後確認提交。志願填報過程中,因考生本人疏漏、失誤或未按規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志願填報系統在規定時間內關閉,逾期不予補報。考生所提交確認的最終志願一律不得更改。

第二十四條 在青招生高校依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製定和發佈《招生章程》,並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陽光大學聯考”平台(http://ga上公佈,供考生及有關人員查閲(青海省教育考試網首頁底端“友情鏈接”下“常用網站”內設有專門鏈接)。各在青招生高校依據本校《招生章程》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十五 條高校公佈的《招生章程》須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公佈,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範,並對招生宣傳(廣告)內容的合法性、真實性負責。對未經省招辦允許,違規發佈招生錄取信息、擅自轉載招生錄取政策規定、亂登亂髮招生廣告、誤導考生填報志願等擾亂正常招生秩序的行為、中介機構、網站和相關學校,省級教育行政、市場監督管理、公安等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

第二十六 條考生填報志願時應注意的事項:

(一)同一個院校的不同類型招生計劃在《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在青招生錄取計劃及專業目錄》中分別公佈,考生不能在同一個院校志願內兼報不同類型招生計劃的志願。

(二)軍隊、公安、消防、公共安全類院校生源選拔時的政治考核(考察)、面試、體檢及素質測試工作以及北京電子科技學院、西藏大學面向六州黨委辦公廳(室)就業招生計劃生源選拔時的政審、面試工作在考生志願填報期間進行,請考生及時關注青海省教育考試網發佈的通知內容。飛行員生源選拔由招生院校自行安排。

(三)參加了當年普通大學聯考且計劃填報外語類專業志願進行外語口語考試的考生,6月25至26日在青海省教育考試網“數字招考服務大廳”進行網上報名繳費,6月28至29日自行打印准考證。6月30日上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到准考證上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7月2日12時前,省招辦通過微信服務號“青海省教育考試”將成績推送給考生(須提前綁定大學聯考報名時預留的手機號);考生也可登錄網上報名頁面自行查詢。

(四)參加志願徵集的考生應按照省招辦公佈的時間填報徵集志願。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徵集志願的,視為放棄志願徵集。

(五)有特殊飲食習慣要求的少數民族考生,填報志願時應瞭解高校是否設有清真食堂(清真灶),避免入學後面臨生活不便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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