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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羣讀後感

重返狼羣讀後感

重返狼羣讀後感

重返狼羣讀後感1

用了幾天時間讀了李薇漪寫的紀實文學《重返狼羣》,很喜歡這本書,更羨慕她的生活,可以隨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隨意選擇自己喜愛的生活,並且有那麼一個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風,一個人如果想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並不難,難得的是可以遇到這樣一個志同道合的伴侶。

李薇漪從草原帶回一隻沒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飼養併成功的將它野化讓它重返族羣,她不言自己怎樣歷經艱難,卻詳實的記錄了小狼的成長以及狼自身所擁有的氣質,看過這本書讓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堅定,勇敢,以及重情重義,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獵,忍受飢餓,寒冷,恐懼,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孩能做到這點,真讓我佩服,她在書中説了一句我認為很經典的話,她説一個擁有賺錢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賺錢呢,她是擁有着賺錢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個自由職業者,過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説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掙錢,卻沒有時間享受生活是為什麼,我想應該這樣回答她,因為是沒有賺錢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體可以的時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賺錢,賺來的錢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體的本錢時候無力支撐以後的生活,我就是這樣的人,一個沒有能力的人。

書在最初講了這樣一頭狼讓我很震撼,一頭公狼因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圍捕,踩在夾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斷了自己的一條腿,用三條腿逃到一個石縫中躲藏,獵人就把刺刀綁在棒子上向石縫中猛刺,直到沒有了聲音才將狼拉出來,發現狼頭已經血肉模糊,刺刀從口中直沒入頸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來,一隻眼睛已經冒了,頭皮沒有一個好地方,獵人説這是因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對刺刀,每一刀下來它都是用嘴去咬,這就是狼的狠和堅強,如果是狗會將屁股對着獵人採取逃避的姿勢,獵人因此得到了價值不菲的狼皮,後來它們誘捕母狼,多長投毒設陷阱都沒有成功,可後來他們發現母狼死了,臨死時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後背的皮,獵人説母狼是自願踩到夾子上的,因為剛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無力狩獵也無法養活小狼,所以它決絕的選擇了自殺,但是它不願獵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這就是狼。牧人説狼若不是為了哺育小狼絕不會冒險偷羊,這是父愛吧,公狼為了養活自己的妻兒甘願如此,這才是個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將終身不娶,母狼用這種方式表達了自己的忠貞也表達了對人類的怨恨,書中的小狼就是這對狼的唯一倖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長經歷很精彩,這裏有歡樂也有悲傷,同過詳盡的描寫將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愛與孤獨,狼的冷酷與鎮靜都展現在我們面前,作者是唯一一個將家養小狼成功放歸狼羣的第一人,小狼也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納,這個過程是艱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親一樣,愛着小狼,為了讓狼能夠重返狼羣付出了一個母親所能給與的一切,這就是天下的以分離為目的的愛,母愛!

我不想用過多的篇幅寫那些精彩的片斷,因為讀完這本書後,我更羨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樣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獨自堅強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樣浪跡天涯,走走停停看盡天下的風景,而我喜歡的風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蹟,也許我的身體裏住着孤獨,我想過那樣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無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裏或者就死在***台,讓我的肉體風化或者讓禿鷲吃掉,連骨頭也不剩一塊,就這樣的消失,消失的無影無蹤,我不喜歡躺在冰冷的停屍間被人瞻仰。就這樣的無痕跡多好,但是看了這本書,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體無法在那樣的環境生存,也許我挺不過高原反應,也許我也無法忍受炙熱和寒冷,我的身體越來越走向衰弱,雖然我還並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樣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爾蓋草原,趁着我還可以走動,完成我心中的夢想。

重返狼羣讀後感2

暑假裏,姐姐給我借了一本書《重返狼羣》,她説這本書很好看。拿到書後,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來。

這本書主要寫的是作者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剛出生僅五天的小狼,從此開始了與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帶回都市餵養,併為他起名格林。幾個月後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城市已經不是格林的棲息之所了。作者決定帶它回到草原,讓它重返狼羣。

在草原上生活了長達半年時間,從夏到冬,作者帶着格林尋找狼羣,數次遭到野獸與藏獒攻擊。長大的格林守護着媽媽。在朋友亦風的幫助下,格林終於得以野化,重返狼羣。

在我的記憶裏,狼都是壞人的代名詞,大灰狼,狼外婆等,而在這本書中狼卻是有感情的,狼用實際行動來回報人類。格林把作者當成了媽媽,把作者的男朋友當成了爸爸。在作者重病時,格林把僅存的一隻野兔來給作者吃,當時我就很感動,一隻狼都能懂得報恩,更何況我們?

讀完了《重返狼羣》這本書以後,使我對動物,對人都有了新的認識。格林的那種堅強,勇敢,不離不棄的精神深深地打動了我。我會像小狼學習,做一給關心父母,不讓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重返狼羣讀後感3

《重返狼羣》這本厚厚的書我已經讀了不下五遍了,小狼格林的活潑淘氣深深印在了我的腦海裏。《狼圖騰》的作者姜戎在序言裏説他已經精讀了四遍《重返狼羣》,但仍想再讀,可見這本書是多麼的有趣。

在看這本書的時候,我被小狼格林被狐狸咬住脖子的畫面感到冷汗淋漓,被小狼誤食牙膏的樣子逗得哈哈大笑,又被藏獒黑虎被咬傷的樣子感到沉痛……

李微漪用筆寫出了生動有趣的畫面,讓我在讀這本書時感覺當時的情景就在我眼前……

小狼格林認獒作“父”,跟藏獒“皇帝”親密無間的樣子讓我的心裏一陣温暖,當自家藏獒與其他場子的藏獒血戰時,小狼格林被關在鐵籠子裏,不惜用自己的身體去撞擊鐵籠子,導致頭上從此多出了個“天眼”……

我永遠忘不了小狼格林與李微漪分手的時候,淒厲的北風吹過,在潔白的若爾蓋大草原上,沒有幾個人知道那羣狼的足跡中隱藏着多少故事……

我也推薦大家讀一讀《重返狼羣》!

重返狼羣讀後感4

格林是一隻普通的小狼,但落入人手中後使他從此變得不凡。

從被年輕女畫家收養到放歸大草原,無一不充滿艱辛。甘做“狼媽”的女畫家,為了保證小狼野性,即使被抓被咬也不忍心剪去狼牙狼爪。為了給格林找一個狼羣,女畫家和她的男友在狼山住下的情節也讓我感到震撼

想想吧,狼能危及人的生命,若爾蓋草原的冬天有零下30℃,他們是怎麼挺過來的!而小狼格林也有情有義,在“狼媽”生病時把自己珍貴的存糧找出來給她吃。

終於,功夫不負苦心人,格林最後回到了狼羣,走時戀戀不捨。這個故事,讓我明白,不管什麼事,只要有決心,就一定能做到。

重返狼羣讀後感5

“從前,有一隻大灰狼出沒在一片森林裏……”小時候睡覺前,媽媽總會給我講一個故事,就比如小紅帽。我想,大家都是聽着這故事長大的吧!故事中體現出了狼的狡猾,陰險,惡毒。使我們對狼產生了錯誤的認識。

下面,就請我向大家推薦一本書《重返狼羣》吧!裏面講的是作者李微漪跟一隻狼生活了八個多月的經歷。怎麼樣?很期待吧!

讓我想想:書中寫得是作者李微漪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剛出生僅五天的小狼,於是,作者便把小狼帶回家餵養,並給小狼起名叫“格林”。可好景不長,沒過多久,小狼格林便開始學會狼嗥了!這讓作者惶恐不安,最後決定,要把格林帶到草原上,陪它重返狼羣。他們在草原呆了將近半年的時間,一起找狼的蹤跡。食物一天比一天緊迫,李微漪的食物差不多都是格林捕回來的肉食。最後,在朋友亦風的幫助下,終於讓格林重返狼羣。

讓我最感動的,就是書上寫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得了重病的那一部分,每當小狼格林聽到李微漪的咳嗽聲時,便關切的趴在窗口往裏探望着。可當李微漪下牀走到窗口時,格林卻正在不遠處挖掘着什麼東西,果然,不到一分鐘,格林就叼着個東西來到了窗前,作者定睛一看,才發現是兔肉。小狼格林不忍心看李微漪在草原上被飢餓折磨着,便把自己僅有的存糧,也就是被格林只吃了一般的兔肉,全給了李微漪。

我認為,狼身上有許多我們人身上沒有的優點,他們團結一致,還很聰明。或許你們會問我,《小紅帽》這個故事中就出現過狼,而裏面的狼惡毒,陰險,這又怎麼解釋呢?我可以很明確的`回答你,小紅帽它只是人們編的一個故事,並不是真正發生過,而且,小紅帽裏的狼形容的是我們人,形容的是我們人的陰險,敲詐。

啊!狼,令人畏懼,又令人敬佩。最後,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羣》這本書,或者看看視頻,改變一下對狼的認識!

重返狼羣讀後感6

“嗚——”一聲聲狼嚎滲入人心,那嚎中帶着呼喚,帶着悲哀,那是小狼格林的狼嚎……

讀了《重返狼羣》這本書,我彷彿變成了作者李微漪,在遼闊的大草原上奔跑,小狼格林就在我的身邊,我們在草原上一起生活,一起吃飯,一起睡覺。人與動物就這樣和諧共處。我以前不太喜歡讀書,可自從看了《重返狼羣》後,我就小狼的魅力所吸引,沉迷其中,開始了大量、瘋狂的閲讀。我讀了四五遍《重返狼羣》,讀了所有關於“狼”的圖書:《狼圖騰》、《小狼小狼》、《狼王夢》……為了繼續閲讀,只要是關於動物的書籍,我就通通“吃”掉,無論是《西頓動物記》,還是沈石溪寫的《激情動物小説系列》,我都讀了個遍,可是《重返狼羣》還是我的最愛。在《重返狼羣》的指引下,我也開始尋找我自己的個人品牌。

小時候我看的《狼外婆》、《三隻小豬》都描寫了狼的兇狠、貪婪,給我的印象狼就是無惡不赦的壞蛋,可是誰又能看透狼的內心呢?當我讀到狼之柔情這部分的時候,我的思想徹底被顛覆了。在作者李微漪生病的時候,小狼格林寸步不離獒場,沒出去獵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沒填飽,卻把好不容易得來的存糧給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狼的愛——熾烈、純粹、捨身忘我、不離不棄,狼能做到這一點,有些人類未必能夠做到。狼懂得知恩圖報,哪怕是犧牲了自己的生命!狼有時會偷吃牧人的家畜,換個角度想想,它不也是在無奈之中被逼出來的嗎?由於人類的肆意捕殺,草原上的野生動物幾乎都滅絕了,狼不去偷家畜,難道還要讓自己的兒女餓死嗎?就像《狼圖騰》中的小狼,寧死不屈!我們要學習狼的尊嚴,士可殺,不可辱!

小狼格林剛來到獒場的前幾天,因為他是另類,受到藏獒羣體的驅逐和欺負。可格林呢?他像個忍辱負重的戰士,在獒場的旁邊用了整整三天時間挖了一個一米深的洞,趴在洞裏等待時機。每天中午,工人會端上一盆水供藏獒們散熱,水,對藏獒來説,猶如救命甘露。這條生命線格林看在眼裏,記在心裏。格林從洞裏猛地鑽出,一下子將水盆掀翻,等藏獒們跑來,已是一個空盆。一會兒,格林又在這個藏獒上面咬一口,那個下面抓一把,整天陰魂不散地糾纏着藏獒們,報仇時間到!嘿嘿,最後藏獒們不得不承認了格林的存在,還和他們結成了獒兄狼弟。最終格林智取獒羣中的一席之地。我深深的佩服格林的智慧和膽量。成大器者必須具備的鬥爭精神……

每每讀到《重返狼羣》的最後,小狼格林和李微漪分離的時候,我都會流着眼淚把書輕輕釦上,不忍心再往下看。每讀完一遍,我總會閉上眼睛,對格林説:“謝謝你,給我指的路,讓我愛上了讀書!謝謝你,送給我人生的座右銘:”勇敢、聰慧、孝心、尊嚴“。

重返狼羣讀後感7

今年暑假我讀了一本名叫《重返狼羣》的書,它是李微漪寫的。

它主要講述了:李微漪在聽了牧民講關於狼的事情後,馬上動身去找小狼崽。在費了一番周折後才找到狼崽,救活一隻生命垂危的狼崽帶回家養,並教格林狼嚎,但卻因為鄰居説她家養狼而不得不把它帶到獒場裏去生活。在獒場,格林用自已的機智,在獒羣裏獲得了一席之地,並跟獒們成為了好朋友。李微漪增加了帶格林外出野外求生的次數,以防在未來回到狼羣的時候因沒有實戰經驗而受重傷。在幾個月後,微漪和格林找到了狼羣,而狼羣也接受了格林。格林回頭望了一眼,它凝視虛幻的山上曾經的家園,心裏湧動着生離死別之情。終於他從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對前肢,邁出了離開人類的第一步……

這本書完全顛覆了人類自古以來對狼的看法,狼在人們心中是兇殘狠毒、忘恩負義的惡魔形象。古人也非常恨狼,這一點從造字這一方面就可以體會出,“狼”這個字是這樣造的,再狠一“點”就成狼。可是格林每當聽見“媽媽”的咳嗽聲響起,格林就關切地趴在窗口再沒心思和藏獒們玩。平日護食搶食的格林,在“媽媽”病時把僅有的存糧給了“媽媽”,在“媽媽”被三條大獒追趕時奮不顧身的跑了過去,和三條大獒打了起來。這些都處處現了狼知恩圖報的精神,有些狼甚至會為愛而殉情,而我們人類有時往往比不上狼。

讀了這本書後,我懂得了兩點:一,我們要與動物和平共處,不能傷害動物,更不能破壞環境,一定要記住地球是我家,我愛我的家!栽花種樹,讓地不球鳥語花香!保護環境,就是保護人類自己;破壞環境,就是毀滅人類自已。二,我們要學會感恩,要感恩大自然母親、感謝父母的養育之恩、感恩老師的辛勤教導、感恩同學朋友……

重返狼羣讀後感8

《重返狼羣》主要講的是作者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剛出生的小狼,從此便開啟了她與狼共舞的生活。

解救格林兩個月後,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它陷入自我確定的茫然和缺失同伴的孤獨之中。因為對人類的不設防,更讓它的都市生活危險叢生。看到慢慢長大的格林,作者決定帶它回到自己的故鄉草原,讓它重返狼羣,尋找初心。

在草原上安營紮寨的半年時光裏,李微漪帶着格林艱難地尋找狼跡,數次遭遇野獸的攻擊。天氣突變、險象環生、彈盡糧絕一次次遇險,一次次磨難,作者和格林同心協力,都有驚無險的度過了。功夫不負有心人,最終格林終於走出狼媽的懷抱,向大自然邁出第一步,成功野化重返狼羣!

從《重返狼羣》這本書中,我讀出了人與動物無盡的愛,在作者的故事裏她和格林笑着哭,哭着笑,作者通過文字向人們講述自由、競爭、生存、夢想、尊嚴、友誼讀《重返狼羣》讓我想到了我的動物朋友小貓毛毛。它是爸爸從老家撿來的野貓,現在到我家已經有四個月的時間了。在與它相處的日子裏,我們倆經歷了最初的水火不融,到慢慢接觸,再到現在的其樂融融,毛毛讓我遠離了孤獨,成為了親密的夥伴。毛毛和格林一樣,周身散發着動物的可愛,它的高興、它的悲傷,無時無刻不牽動着我的心情。而我也願意把心裏話講給它聽,讓它和我分享成功與失敗。

動物是人類親密的朋友,人類是動物信賴的夥伴。格林雖然重返了狼羣,而毛毛卻走進了我的家庭。我喜歡《重返狼羣》這本有趣的書,更願意和毛毛成為永遠的朋友。

重返狼羣讀後感9

《重返狼羣》我羨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隨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隨意選擇自己喜愛的生活,並且有那麼一個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風,一個人如果想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並不難,難得的是可以遇到這樣一個理解人的伴侶。

李微漪精心飼養格林併成功的將它野化讓它重返族羣,她不言自己怎樣歷經艱難。狼沒有我們想的那樣兇殘,而是:智慧,堅定,勇敢,以及重情重義。她陪小狼在若爾蓋大草原上生活。和它一起生活,忍受飢餓,寒冷,恐懼,並且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一個二十多歲的女人能做到這點,真的好厲害!

小狼格林的成長經歷很精彩,這裏有歡樂,悲傷,有狼的愛與孤獨,狼的冷酷與鎮靜都展現在我們面前,作者是唯一一個將家養野狼成功放歸狼羣的第一人,小狼也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納,這個過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親一樣,愛着小狼像愛自己的孩子,為了讓它能夠重返狼羣付出了一個母親所能給與的一切,這就是天下的以分離為目的的母愛!

讀完這本書後,我更羨慕的是作者李薇漪可以那樣自由的生活,在草原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樣漫遊各地,走走停停看盡天下的風景,而我喜歡大草原、山川、濕地、花田……這本書很棒!讓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與感動!

重返狼羣讀後感10

一天我在小區外散步時正好看見了一家新開業的書店,於是我走進去看能不能買到我喜歡的書。我隨意拿起一本比較厚的書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後面是詳細介紹人與狼共同生活成長的故事,我覺得很有趣就買了下來。

回家後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來看,才發現這本書的名字叫《重返狼羣》,看着這個標題我就很想把這本書一口氣讀完,直到一個月後……

“終於讀完了。”我歎了口氣,繼續回想書中人與狼的種種……

這本書讀完後令我非常感動,我以前一直認為狼與狗是一樣的,但是讀了這本書後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區別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強的狗則是很温順,温順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棄自尊去討好主人。我從書中瞭解到在作者李微準備用鐵鏈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時它會發抗不讓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會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會站起來。

後來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撿回它的地方若爾蓋草原,在那兒又發生了很多人與狼的故事……

在若爾蓋草原的獒場裏的事讓我看獒的觀點改變了,以前我把獒堪稱一種兇惡、暴躁的殺人機器。但是看了這本書後我發現獒是一種理解人性、尊老愛幼的動物。

這本書最讓我震撼的是一匹家養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並且還是融入了狼羣。這些成功還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辦到的,我就講一下詳細的內容吧!

不能讓狼碰鐵器,不然以後它就不怕槍和刀了,不能餵食(捕獵成長階段)它就會養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習慣了。養狗容易養狼難,能養了並放歸草原在歷史上已經是奇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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