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心得體會 >專題心得體會 >

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

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

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共七編,依次為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1260條。民法典對眾多民事法律關係進行的確認,將在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民法典合同編是合同領域的基本法,而合同是民事、商事活動領域中基本的法律行為形式。合同編包攬了民法典超過三分之一的內容,在民法典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準確理解和把握合同編,對理解整個民法典而言具有很重要的意義。

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

合同編分為三個部分,通則、典型合同、準合同。通則部分增加吸納了債法中關於債務履行的規則,增設了合同的保全規則。因疫情原因,增加了國家訂貨合同制度。增加了四個典型合同,保證合同、保理合同、物業服務合同、合夥合同,原來的居間合同改為中介合同。準合同作為一個新分編,把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吸納進去形成一個全新的體系。

合同編總則中如未生效合同,它是合同法上一個獨特的概念,指的是依據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約定,應當批准才能生效的合同,在未批准或者沒有報批之前,合同處於未生效狀態。就合同本身而言,合同已經成立了,只是沒有生效。這一類特殊合同,如國有資產轉讓等合同,對於這類合同,民法典增加了“未辦理批准等手續的,該合同不生效,但是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的規定,區分報批義務條款及相關條款與其他合同條款而評定其效力,將違反報批義務的法律救濟構築在違約責任上。

在典型合同中,如建設工程合同,跟現行合同法相比,主要增加了兩條,一個是增加了一條施工合同無效,但工程驗收合格,如何保護承包人利益的規則,即可以折價補償承包人,若驗收不合格的,經修復後合格同樣可以折價補償,但修復費用可要求承包人承擔,修復後仍不合格不補償費用。發包人對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另一個是因發包人原因,賦予承包人解除權的規定,即發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或者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典型合同中還增加了保理合同的規定,把保理合同寫入民法典,能夠吸引更多金融機構、市場資金參與保理業務,為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破解企業融資難題提供一個長效的解決途徑,有助於改變企業長期依賴銀行貸款的融資結構。

民法典不僅僅是現行法律的彙編,還吸收了許多司法解釋和學術研究的成果,對許多規則都進行了完善和創新,涉及範圍廣泛,還需要仔細研讀,學習掌握。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xindetihui/zhuanti/w4m4m.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