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單)柱銑工安全操作管理規定
- 企業管理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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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本規定控制銑牀對零部件加工的影響因素,確保滿足產品技術要求及員工的操作安全。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產品的銑牀控制管理。
3管理職責
生產部負責銑牀的管理及安全操作的監督。
4管理內容及要求
4.1上崗前合理穿戴勞保護具及用品
a)工作服袖口、下襟扣必須繫好,嚴禁敞懷、光膀子、穿短褲在現場操作;
b)必須穿勞保鞋,嚴禁穿便鞋或趿拉鞋;
c)操作者在操作銑牀時必須佩戴防護鏡,戴耳塞。
4.2上崗要求
操作者必須經過本公司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
4.3工作前設備檢查
a)檢查各防護裝置是否齊全和緊固,各部手柄是否在零位,確認正常後,再開始工作;
b)檢查啟動、急停以及行程開關是否好用,前進、後退開關是否正常,如無異常方可進行操作;
c)開機前要保證3~5分鐘的潤滑時間,潤滑中應注意觀察和傾聽各傳動部位是否有異響,發現問題立即停車,並找有關人員檢查處理。
4.4工作流程:
a)工件必須夾緊,夾緊後應立即取下扳手;
b)在開始工作時,應先開動銑軸,然後再進刀。自動進刀應在工件和工具不接觸之前進行;
4.5進行下列工作時必須停車
a)裝卸工件和測量工件時;
b)更換調整刀具和機牀部件時;
c)調整切削量和走刀速度時;
d)清除銑刀周圍鐵屑時;
e)離開工作崗位時。
4.6操作安全
a)銑刀在轉動中,不要用手或其它物件接觸銑刀及刀杆工件,銑刀要卡緊;
b)模型和工件找正時,必須戴上壓板,以防掉落;
c)測量工件、機牀部件以及夾具有異響或有鬆動現象時應立即停車。
d)高速切削時應利用好防護罩。
4.7 工作結束後要求
a)工作結束後,將各部手柄退回零位,關閉電源,擦抹設備,清理現場;
b)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4.8禁止項:
a)銑刀在向工件切削時,應逐漸推進,嚴禁撞擊。嚴禁機牀轉動時改變轉速;
b)主軸在運轉時禁止變換轉速;
c)銑刀轉動時,嚴禁開啟防護裝置;
d)喝酒及精神狀態不佳者禁止操作設備。
5相關文件及表單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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