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積金提取材料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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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住廉租住房 篇一
a 提取人的身份證;
b 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c《常州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證》或《常州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
注:a 承租人及其配偶每年提取一次,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每月實際支付房租的12倍。
b 承租人配偶提取的,還需提供夫妻關係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同户户籍證明)
住房類提取 篇二
(一)購買自住住房
1、購買本市商品住房:(1)提取人的身份證;(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3)《房屋所有權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已備案)及首付款發票。
2、購買二手房、異地購房 :(1)提取人的身份證;(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3)《房屋所有權證》。
3、購買本市拆遷安置住房:(1)提取人的身份證;(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3)《房屋所有權證》。
4、購買公有住房:(1)提取人的身份證;(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3)《房屋所有權證》或《公有住房出售審核表》及公有住房出售專用發票。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提取人的身份證;(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3)《房屋所有權證》。
. 租住公共租賃住房 篇三
a 提取人的身份證;
b 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c《常州市公共租賃住房配租證》或《常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江蘇常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2016-02-03 20:16 | #3樓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支付本市自住住房房租 篇四
a 提取人的身份證;
b 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c 新就業人員提供本人的學校畢業證書(畢業未滿5年);外來務工人員提供非本市户籍的户口薄(或非本市的第二代身份證);
d 住房租賃合同(協議);
其他類提取 篇五
(一)屬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或特困職工
(1)提取人的身份證;(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3)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提供民政部門簽發有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4)特困職工提供市總工會簽發有效的《特困職工證》;(5)配偶提取的,還需提供夫妻關係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同户户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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