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交通安全常識【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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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常識 篇一
一、什麼是交通安全設施?
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充分發揮道路交通的功能,依照規定在道路沿線設定的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和標線及交通隔離護欄等交通硬體的總稱。
二、損壞交通設施如何賠償和處罰?
肇事人損壞交通設施,應主動立即報警,除賠償恢復受損交通設施所需的全部費用外,依據《汕頭經濟特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七條,對肇事人處五百元或一千元罰款。損壞交通設施逃逸的,按規定重處。
三、什麼是道路交通標誌?
道路交通標誌是用圖形符號、顏色和文字向交通參與者傳遞特定資訊,用於管理交通的設施。
四、道路交通標誌如何分類?
道路交通標誌分為主標誌和輔助標誌兩大類。
主標誌又分為:
警告標誌、禁令標誌、指示標誌、指路標誌、旅遊區標誌和道路施工安全標誌。
五、什麼是警告標誌?
警告標誌是警告車輛和行人注意危險地點的標誌。其形狀為正等邊三角行,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
六、什麼是禁令標誌?
禁令標誌是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誌。其形狀通常為圓形,個別為八角形或頂點向下的等邊三角行。其顏色通常為白底、紅圈、紅斜杆和黑圖案,“禁止車輛停放標誌”為藍底、紅圈、紅斜杆。
七、什麼是指示標誌?
指示標誌是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誌。其形狀為圓形、正方形或長方形,顏色為藍底白圖案。
八、什麼是指路標誌?
指路標誌是傳遞道路方向、地點和距離資訊的標誌。其形狀,除地點識別標誌、里程碑、分合流標誌外,為長方形或正方形。其顏色,一般道路為藍底白圖案,高速公路為綠底白圖案。
九、什麼是輔助標誌?
輔助標誌是指緊靠主標誌下緣,起輔助說明作用的標誌。其形狀為長方形,顏色為白底、黑字、黑邊框。用於表示時間、車輛型別、警告和禁令的理由、區域或距離等主標誌無法完整表達的資訊。
鐵路交通安全常識 篇二
1、禁止任何人破壞鐵路設施,擾亂鐵路運輸的正常秩序。
2、禁止擅自在鐵路線路上鋪設平交道口和人行過道。
3、行人和車輛通過鐵路平交道口和人行過道時,必須遵守有關通行的規定。
4、禁止偷乘貨車、攀附行進中的列車或者擊打列車。
5、禁止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
6、機動車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訊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訊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應當減速或者停車,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7、行人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訊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訊號和管理人員的,應當在確認無火車駛臨後,迅速通過。
8、禁止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燒荒、放養牲畜、種植影響鐵路線路安全和行車瞭望的樹木等植物。禁止向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排汙、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鐵路安全的物質。
9、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及其鄰近區域建造或者設定的建築物、構築物、裝置等,不得進入國家規定的鐵路建築限界。
10、在鐵路線路兩側建造、設立生產、加工、儲存或者銷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場所、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防護距離。
11、在鐵路線路兩側從事採礦、採石或者爆破作業,應當遵守有關採礦和民用爆破的法律法規,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鐵路安全保護要求。
12、高速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樑外側起向外各200米範圍內禁止抽取地下水。
1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鐵路橋樑跨越處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範圍內圍墾造田、攔河築壩、架設浮橋或者修建其他影響鐵路橋樑安全的設施。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禁止擅自在鐵路線路上鋪設平交道口和人行過道。平交道口和人行過道必須按照規定設定必要的標誌和防護設施。 行人和車輛通過鐵路平交道口和人行過道時,必須遵守有關通行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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