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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時期進一步做好群眾工作的調研報告

關於新時期進一步做好群眾工作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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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時期進一步做好群眾工作的調研報告

第三紀檢監察室

近日,圍繞“提升群眾滿意度,進一步完善做好群眾工作”這一課題,到朝陽街道、闞家鎮進行專題調研,通過聽取情況彙報、座談等方式,瞭解基層黨組織在做好群眾工作,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從群眾的角度來看

1、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各階層的群眾發生了很大變化,社會出現了新的階層和新的社會群體。社會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就業方式和分配方式發生的較大變化,群眾的利益需求和價值取向日趨多樣化,人們思想活動的獨立性、選擇性、差異性、多變性特徵也逐漸顯露,這些都深刻影響群眾工作開展。

2、群眾的民主意識、平等意識、權利意識不斷增強,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法治社會建設愈加完善,群眾政治參與要求也越來越迫切。個別群眾自我維權意識增強,但法律基礎知識,政策學習不夠,在表達訴求上甚至抱有“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的僥倖心理,容易被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唆擺利用,採取過激的行為來反映利益訴求。

3、當前人民內部矛盾及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突出。從直接原因看,一般與群眾切身利益有關。問題主要集中在土地徵收徵用、環境汙染、 違建拆除、涉法涉訴、安全生產事故、離任村主幹部社保等方面。一般是多種矛盾交織,處置難度大。一些群眾要求的合理性同反映形式的違法性交織在一起,處置工作的難度較大,稍有不慎,就可能會激化矛盾,擴大事態。

(二)從幹部的角度來看

當前,在黨的群眾工作中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主要表現為一些幹部宗旨觀念不牢,脫離群眾,不願做群眾工作;思想理論水平不高,能力不強,不敢做群眾工作; 工作方法欠缺,本領不大,不會做群眾工作。這些都導致我們基層黨組織和幹部密切聯絡群眾不夠,缺乏代表性和凝聚力,在群眾工作中未能發揮強大的先鋒作用,不能在關鍵時候發揮戰鬥堡壘作用。

二、存在的問題

(一)財政投入不足。基層政府財政收入低,投入基礎設施建設的力量相當有限,群眾的期望不能得到有效滿足,對村集體上級黨委政府不滿意。

(二)幹部公信力下降。部分幹部作風不實、工作不在狀態,一些村換屆選舉產生的矛盾未能得到及時有效解決,群眾不信任幹部,村級幹部關係複雜,工作能力不強; 客觀上村幹部待遇低,工作任務重,激勵機制不健全等原因也影響了群眾工作的開展。

(三)民主法制建設不健全。農村民主法制建設滯後,農民觀念陳舊,村級幹部工作能力、政策水平、法制觀念,做群眾工作缺乏創新思維等,群眾信訪不信法。

三、對策和建議

(一)提高民主決策能力。決策前,深入實際,深入基屋,深入群眾,摸透民情。決策中,讓人民群眾充分表達自己的意志和願望,把決策的過程變成群眾意志表達和意見統一的過程。要大力宣傳、堅決貫徹黨在基層的各項方針政策,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落到實處。

(二)改進方式方法,不斷增強工作的實效性。要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群眾工作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與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只有從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事情做起,從人民群眾意見最大的事情改起,幫助群眾解疑釋惑,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才能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感召開力和實效性。要把依法辦事與帶著感情做工作結合起來。在堅持依法辦事的同時,應帶著感情做群眾工作。要求群眾做的事,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要把國家的法律、政策向群眾講清楚,充分尊重他們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三)注重宣傳發動與示範引導。做好群眾工作,既要有充分的宣傳發動,又要發揮好黨員幹部的先鋒模範作用。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應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把言傳與身教結合起來,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堅持站在人民利益的基礎上,妥善協調各種具體的利益關係。

(四)建立健全利益和民意表達機制。要制定民意表達的規章制度,保證人民群眾能及時充分地表達自己的意願。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民意調查制度,及時瞭解掌握群眾的所思、所盼、所求、所怨。要建立有效的資訊通報制度,暢通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渠道; 使黨的方針政策及時傳達,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傳遞。

2020年10月18日

標籤: 調研 群眾 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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