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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篇)關於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總結

(多篇)關於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總結

(多篇)關於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總結

關於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總結(2篇)

篇一:市文化局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自查情況的報告

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根據《包頭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於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我局及時成立評查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行政機關行政許可案卷評查內容和標準》、《內蒙古自治區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內容和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對我局具有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職能的相關科室、包頭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和包頭市文物管理處,就20xx年7月1日到20xx年7月1日期間形成的行政許可和一般程式實施行政處罰案卷開展自評自查,現將自查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評查工作順利開展

我局領導非常重視評查工作,接到《通知》後,及時召開會議,組織相關科室、包頭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和包頭市文物管理處的主要負責人認真學習《通知》和《標準》。通過學習,大家認識到,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是檢查監督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行政的重要載體,是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的重要舉措;也是考核年度行政執法工作目標的重點內容。為了把評查工作落到實處,我局成立了以洪濤局長為組長,文化市場管理科、新聞出版(版權)管理科、社會文化科、包頭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市文物管理處的主要領導為成員的評查工作小組,責任到人,使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有人抓。為了有計劃地落實評查工作,我們劃分階段,分步實施。評查主要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自查自糾。包頭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市文物管理處兩個行政執法單位自行組織行政執法工作人員,對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所辦理的行政處罰案件進行梳理,查詢行政處罰案卷中存在的問題,針對問題進行補充完善,並向評查小組上報自查報告;第二階段為重點抽查,交叉檢查。評查小組採取聽彙報、查案卷、個案剖析、兩個單位互查等方法,重點評查行政處罰案卷中,行政處罰實施的主體是否合法,認定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適用法律是否正確,程式是否合法、案卷製作是否規範;第三階段為整改規範。針對評查出的問題進行整改,進一步規範完善。為了提高評查工作水平和調動行政執法人員的積極性,我們將對評優案卷的製作人給予獎勵,對案卷問題多或有明顯不合法的案卷製作人提出批評,問題嚴重追究其相關責任。由於領導重視,組織嚴密,措施得力,我局的評查工作開展的紮實有效。

二、嚴格按照評查《標準》,認真開展評查工作

我局按照文化部頒佈的《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管理辦法》和《包頭市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中規定的五大項三十一條內容,對包頭市文化市場稽查支隊和包頭市文物管理處20xx年辦理的行政處罰案件和製作的行政處罰案卷進行了認真的評查,在兩個單位自查自糾的基礎上,評查小組從市文化市場稽查支隊67份案卷中抽查35份進行了認真細緻的評查,總體情況來看,在每次的文化、文物市場行政執法檢查中,行政執法人員都在2人以上,主動表明身份,亮證執法,注重蒐集違法證據,對進入一般程式的案件,從立案審批、調查取證、告知聽證、作出決定、送達直至執行,都有專門科室負責,報局長辦公會或局長集體辦公會研究審批。行政執法案卷都能夠做到主體合法,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程式合法、案卷製作規範,沒有發現明顯的問題和錯誤。

一是從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來看,文化市場稽查支隊是我局委託行使文化市場的行政執法工作,市文物管理處是我局授權行使文物保護、文物市場的行政執法工作,對文化市場和文物保護、文物市場違法違規實施處罰,是以委託行政機關的名義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及相關文書,行政案件處罰主體合法,在所有的案卷中未發現超越授權或委託許可權的行政處罰案件。

二是從行政處罰認定的事實、證據來看,處罰物件認定準確,違法事實的發生都有合法、充分、全面的證據予以證明;從認定的事實、證據來源看,都是在執法人員當場出示有效執法證件、兩名執法人員以上、違法經營者在執法文書上簽字後取得的,沒有事實不清、證據不實而實施行政處罰的案件。

三是從行政處罰適用法律來看,根據違法事實定性正確,適用法律條款適當,沒有處罰不當的案件。四是從行政處罰程式來看,立案及時,立案呈批表填寫準確,都經過層層把關、嚴格審批後立案;調查取證合法,證據先行登記儲存清楚,現場檢查筆錄、調查詢問筆錄內容祥實,手續完備;在作出行政處罰前都向當事人出具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並向當事人說明有要求聽證和複議的權利。去年,沒有發生案件當事人要求聽證或進行復議的案件。作出處罰決定後,及時送達當事人,當事人都能夠主動接受處罰,未出現強制執行的情況。五是從行政處罰案卷製作來看,符合文化部頒佈的《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管理辦法》和《行政處罰法》規定的格式和內容,做到了格式統一制式,執法文書齊全,文書材料完整,裝訂整潔有序,案卷立卷,材料歸檔,符合案卷要求。自治區文化廳市場處對市文化市場稽查支隊檢查時,對案卷製作給予了好評。

雖然我局的行政執法案卷經過評查,大部分案卷符合《標準》,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個別案卷的執法文書填寫不夠完整,有缺項的情況;二是個別案卷裝訂順序不符合要求。

三、堅持評查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通過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強化了我局行政執法案卷的管理和監督,提升了案卷製作的水平,增強了規範化執法的意識,對於提高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執法質量、執法效率和執法水平有著極其重大的意義。我局以此次評查為契機,認真總結評查工作經驗,將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制度化,常抓不懈,通過狠抓行政執法案卷的合法性、規範性,提高行政執法工作人員執法能力,促進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臺階。

篇二:市水利局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總結

為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中關於“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強化行政系統內部層級監督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進一步提高市水利局行政執法案件辦理質量和水平,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推進依法行政,根據《關於開展20xx年度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遵法領辦發[20xx]1號檔案精神,將我局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在今年的案卷評查工作中,我局針對2006年至20xx年5月31日期間辦理結案的案卷進行評查,評查方式採取了自查總結與隨機抽查相結合方式進行。從抽查的情況看,行政執法部門對行政執法案卷的規範管理都比較重視,一是主體合法,行政執法部門嚴格在法定職權內和管轄區域內進行執法,被處罰主體認定準確,委託執法與授權執法主體的職責明確,無越權執法現象;二是案件處理做到事實清楚、證據準確、適用法律法規正確,量罰適當;三是程式合法,各類案件能夠按照相關規定受理立案,並且即時結案。

二、主要做法

(一)統一部署、明確要求。為確保我局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順利開展,我局下發了《關於開展20xx年度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遵市水政[20xx]8號檔案,強調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重要性,明確評查工作範圍,確立案卷評查的工作步驟。對行政執法部門行政處罰、水政水資源科行政許可案件立卷歸檔提出了總體要求。

(二)認真評查,積極整改。在評查過程中,嚴格按照評查內容和標準,從實體、程式、文書、案卷裝訂等諸多方面認真開展評查,針對檢查出現的問題及時向被評查單位進行現場反饋。在案卷評查工作中,我們充分運用已有工作成果為案卷評查服務,重點開展了對主體、職權、人員資格的“三查”,保證行政執法主體合格,職權合法,執法人員資格合格,督促各級行政機關和執法單位能夠嚴格按照梳理的“權利清單”屢行職責,管好隊伍。

三、取得的成效

自2006年至20xx年,我局局屬執法部門的行政執法案件共計9件,河道防洪案3件,水資源案3件,水工程案3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案件3起。

通過此次案卷評查工作,可以看出隨著行政執法培訓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不斷強化,行政執法人員的辦案水平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案卷事實認定清楚、適用法律準確、證據確鑿充分、執法程式合法。無論是辦案程式、證據調查、辦案技術、文書製作、案卷歸檔、制度建設以及案卷質量等綜合評比有所提高。

四、抽查的案卷中反映的主要問題

1、由於行政管理相對人很少身帶身份證或其他證件,大多數案卷缺少行政管理相對人的身份證明材料,部分案件卷宗缺少被調查人或者被處罰人的身份證明和企業法人資格證明。;

2、現場勘察記錄中,對現場情況記錄不全面、不具體,且現場無繪圖工具,現場繪圖存在隨意性;

3、法律文書送達時,有部分案卷無送達回執未註明行政執法相對人簽收日期。

4、辦理人員文字功底不深,有的表述還不很全面、具體意見記載的比較簡單。

5、法律文書填寫不完整,卷內材料編號不正確。

五、下一步工作

(一)引起重視,積極整改。行政處罰案卷是行政機關行政執法活動的載體,可以客觀反映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管理的基本情況。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是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也是檢驗執法行為合法規範的有效辦法,目的是進一步規範行政處罰行為。這次案卷評查中反映的問題有些看似小問題,但一經進入法律監督檢查中,都是不可小視的大問題,以致可能導致行政處罰案件在行政複議中被撤銷或行政訴訟中敗訴,所以,從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上看,應引起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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