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經營餐館協議書【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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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經營餐館協議書 篇一
合夥人:甲方: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方: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合夥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餐廳總投資為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元為原餐廳轉讓總額,________元作為甲乙丙三方開始經營餐廳的預備資金,計入餐廳專門設定的銀行賬戶)。
第二條:暫定三方出資比例:甲方________元,佔總投資比例____%,乙方________元,佔總投資比例____%,丙方________元,佔總投資比例____%(注:投資比例應以實際到賬金額來計算,所出資金須在簽署合同生效開始起計___日之內匯入餐廳設定的銀行賬戶裡)。
第三條:三方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按照實際出資比例分配盈虧)。如經營虧損,需要再次注入資金的由三方商議,按照出資比例按時到賬,如有盈利自合同生效開始第一期分紅時間為半年(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盈利),第二期開始以一季度為標準定為分紅時間。
第四條:合同期內各方不得退股,轉讓。如果有實際需要變更的,需由三方共同協商同意方可退股、轉讓,但是優先甲乙丙三方。
第五條:三方共同勞動。乙方負責財務,包括每天的營業資料的統計,報表,現金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做賬。丙方負責餐廳吧檯的出品和管理,協助樓面人員的服務,處理客戶的意見和建議,餐廳的營銷推廣以及其他餐廳內部的事務。其它餐廳行政,維修,採購,接送客人,外賣等事務由甲方全面安排領導。甲乙丙三方工資暫定為甲方:_______元/月,乙方:_______元/月,丙方:_______元/月,另住宿補貼_______元,如果住公司集體宿舍則無補貼。
第六條:公司資金使用範圍,只允許使用在餐廳經營支出,不允許任何一方因私人因素挪用公司資金。
第七條:餐廳涉及到房屋租賃,經營證照資料和其它所有收支憑證由乙方(出納方)保管。
第八條:出現糾紛事項的解決辦法:三方共同協商處理。必要時可以起訴到法院。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餐館協議書 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名稱和主要經營地
1、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企業名稱:
2、企業主要經營地:
3、法人代表:
第二條合作期限*本站 *
1、本協議有效期為五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出資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3、繳付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4、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合作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所有財產為各合夥人平分。
第四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全體合夥人委託甲方管理和經營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享有法律規定的合夥人權利。
2、財務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需要資金時,提前通知乙方準備,金額所用途徑甲方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
3、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4、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雙方共同決定。
5、合夥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6、合夥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7、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8、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9、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七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2)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3)經營專案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最後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處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夥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夥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九條協議的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行為,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後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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