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委託經營合同範本多篇新版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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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委託經營合同範本1
合同編號:
乙方: 種植合作社(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業企業等經營主體)
為適應現代農村發展的新形勢,加快農業生產規模化、機械化、集約化經營,提高土地收益,增加農民收入,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經平等友好協商,就土地託管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一、託管地塊
乙方將自己承包(流轉、租賃)經營的 畝土地委託甲方提供生產經營性服務。土地共 塊,分別是:
1、地名 ,位置 ,面積 畝;
2、地名 ,位置 ,面積 畝;
3、地名 ,位置 ,面積 畝;
4、
5、
二、服務內容
1、耕地,服務地塊: ,面積 畝;收費標準 元/畝,共計 元。
2、土地燻蒸,服務地塊: ,面積 畝;收費標準 元/畝,共計 元。
3、播種,服務地塊: ,面積 畝;收費標準 元/畝,共計 元。
4、施肥,服務地塊: ,面積 畝;收費標準 元/畝,共計 元。
5、統一澆水。服務地塊: ,面積 畝;收費標準 元/畝,共計 元。
6、病蟲害防治。服務地塊: ,面積 畝;收費標準 元/畝,共計 元。
7、統一收穫。服務地塊: ,面積 畝;收費標準 元/畝,共計 元。
8、儲存、銷售或加工。面積 畝;收費標準 元/畝(噸),共計 元。
9、
10、
三、合同履行程式
1、確認服務時間。甲方應根據農時需要,提前3天以上與乙方溝通確定服務時間。時間確定後,乙方應主動為甲方開展服務創造必要條件(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無法進場服務,視為乙方違約,造成服務不及時,責任由乙方負責)。
2、搞好監督驗收。甲方服務時,乙方可派人現場監督,並在服務結束時填寫驗收單予以確認。如乙方不能派人現場監督驗收,視為認可甲方的服務符合合同約定要求。
3、及時交納費用。每項服務結束後,乙方應在該項服務結束後一次向甲方交清服務費。
四、違約責任
(一)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徵用、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乙方土地改變用途或不能正常生產,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其中乙方不按約定交納服務費,自服務專案完成之日每日支付服務費1%的違約金。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甲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六、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而變更,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壞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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