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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的辭職報告

法人代表的辭職報告

第一篇:法人代表承諾落實自查報告

法人代表的辭職報告

(公司)廠 法人代表承諾落實自查報告

1、三項制度建設情況

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都已制定,並重新進行修訂。

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設情況

已按照上級要求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配備符合法定人數的專職人員。

3、安全生產教育和知識培訓情況

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均按照上級要求進行專門培訓,並持證上崗;企業內部開展“三級”教育,培訓檔案健全。

4、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情況

結合本廠實際,已制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並配備了必要的應急救援人員和救援設施、器材,應急演練工作按計劃展開。

5、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情況

為從業人員配備了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則佩戴和使用。

6、隱患查改情況

建立健全了隱患排查整改機制,安全隱患定期排查和整

改。

7、安全生產資金投入情況

組織員工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滅火器材定期檢測、檢驗。

8、繳納工傷保險費情況

為員工繳納了工傷、醫療、養老三險。

9、事故報告及調查處理情況

無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第二篇:銷售代表的辭職報告

尊敬的劉經理:

您好!經過慎重考慮,我決定向您遞交這份辭職報告。

由於市場開發工作長時間沒有進展,並且沒有改觀的跡象,我準備辭去銷售代表一職。

首先感謝您給予了我進入公司的機會,讓我結識了很多的朋友;感謝您和服務中心的各位同事在過去的半年中對我工作的幫助和支持,讓我的能力有了提升。

最後祝願您工作和生活順利!

服務中心能在您的帶領下有更加美好的未來!

第三篇:銷售代表的辭職報告

尊敬的劉經理:

您好!經過慎重考慮,我決定向您遞交這份辭職報告.

由於市場開發工作長時間沒有進展,並且沒有改觀的跡象,我準備辭去銷售代表一職.

首先感謝您給予了我進入公司的機會,讓我結識了很多的朋友;感謝您和服務中心的各位同事在過去的半年中對我工作的幫助和支持,讓我的能力有了提升.

最後祝願您工作和生活順利!

服務中心能在您的帶領下有更加美好的未來!

此致

敬禮!

申請人:辭職報告

第四篇:銷售代表的辭職報告範文

尊敬的劉經理:

您好!經過慎重考慮,我決定向您遞交這份辭職報告.

由於市場開發工作長時間沒有進展,並且沒有改觀的跡象,我準備辭去銷售代表一職.

首先感謝您給予了我進入公司的機會,讓我結識了很多的朋友;感謝您和服務中心的各位同事在過去的半年中對我工作的幫助和支持,讓我的能力有了提升.

最後祝願您工作和生活順利!

服務中心能在您的帶領下有更加美好的未來!

張某某敬上

第五篇:法人代表

新公司法解釋: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解釋】本條是關於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規定。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個自然人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被確定為法定代表人,並經工商登記後,即具有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為構成公司的代表行為。法定代表人雖然由自然人擔任,但應當以公司的名義,並在法律、法規規定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權限範圍內從事活動。法律、法規規定公司的某些行為必須由法定代表人做出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做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一人,但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修訂前的公司法曾規定,公司的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針對實踐中存在的間題,修改後的公司法規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公司根據本公司具體情況,在董事長、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和經理中選擇。法定代表人應當在登記機關登記。經登記的法定代表人,其行使職權具有法律效力,同時具有公示力。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應當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手續;公司擅自變更法定代表人,而不到登記機關變更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這次修改公司法的過程中,關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否應為一人的問題,存在不同意見。一些專家、學者認為,從國際上看,多數國家和地區都允許多人對外代表公司;一些國家規定公司應當通過章程、股東大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確定公司對外代表人,建議我國也採用國際上通行的做法,允許多人為法定代表人。也有一些部門、專家擔心,設定多個法定代表人可能在實踐中造成混亂,會改變我國多年來已形成的交易習慣,給不法分子欺詐公司及交易相對人提供可乘之機。立法機關對此進行了認真研究。從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情況看,各國公司法關於公司代表人制度的設計有多種模式,如日本、韓國規定,公司可以確定數名董事代表公司;法國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理擁有在任何情況下以公司名義進行活動的最廣泛的權力;德國規定,董事會集體對外代表公司。美國規定,公司董事對外代表公司;但公司應當設一名登記官,專門負責公司的登記及變更事項的簽署,同時負責代表公司參與訴訟活動。我國台灣地區“公司法”規定,公司至少設董事一人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董事有數人時,可以章程確定一人為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借鑑國外和一些地區的做法,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考慮到我國公司實踐中,一人為法定代表人已成習慣,目前在交易誠信機制尚未建立的情況下,不易立即改變這一制度,這次修改只規定允許公司在董事長、執行董事和經理中選擇確定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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