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個人文檔 >實習報告 >

學生法院實習報告多篇

學生法院實習報告多篇

學生法院實習報告多篇

【第1篇】10月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一、基本情況

首先,我想向為我們提供這次難能可貴的暑期法院實習的學校領導和老師表示衷心的感謝。正是因為有你們的支持和對我們學習和成長的關心,我們才能有這次與實踐接觸、與社會接軌的機會。同時,我想向所有為我在法院實習中提供幫助和指導的法院工作人員及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做的幫助和努力。

作為90後的大學生,我們不再是温室裏的花朵,不再被動地接受象牙塔裏的知識,因為社會需要的是有能力的人,是能融入社會發展潮流的綜合型人才。我們這次實習的初衷除了將學到的專業知識應用到實踐中之外,更重要的是找機會努力適應這個社會的需求。兩年的理論學習終於迎來了一次實踐的檢驗,雖然有點早,但我想我們都已經做好了準備。6月17日,星期一,我來到甘肅省靈台縣人民法院開始了為期兩個月的實習生涯。

本次實習我選擇的是家鄉的基層法院,雖説實習之前已經有老師説過基層法院尤其是各縣級法院及其派出法庭的種種缺陷,例如案件很普通,法官們的專業素質並不是很高,案件的審理程序不是很規範等等。開始我的確有點懷疑我是否能有所收穫,不過最終還是實踐説明了一切:我不但充分將理論知識運用於實踐當中,更是學到了很多在學校學不到的東西,其中很多經驗收穫是隻有身在基層才能真正感受和領悟到的。縣級法院的確不能和中院和高院相比,甚至在很多方面都不能和基層法院當中的區法院相提並論,但是我們在民訴法上也學到過,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中院、高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卻是有限的,而且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它們各自起到各自的作用。所以我們不能否定它的地位和它在整個法院系統中承載的價值所在。經過實習,深入基層,我才算基本理解了為什麼要想成就一個人就讓他先在基層成長的道理。

我這次實習的靈台縣人民法院位於靈台縣城區,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庭、執行庭、審判監督庭、辦公室、政工科等部門,我所在的是民二庭,據我的指導老師説我們庭是剛從民一庭分出來的,負責商事案件,主要為各大類合同案件。

因為是第一次實習,又是學校專門為我們提供的,所以我非常珍惜這次來之不易的機會。雖説是專業見習,我們都知道要學習的東西遠遠不止旁聽庭審、裝訂卷宗、送達法律文書這麼簡單,而實踐總是能給我們別樣的驚喜。在實習過程中,我處處留心,從點滴中學習,把身邊的每一個人都看做我的老師,我始終相信在沒有正式步入社會之前,我們的經驗是相當匱乏的,只要做個有心人,那麼甚至一個陌生人都可能會成為我們人生道路上的貴人。生活很多時候就是親睞願意為他付出的人,到最後我們會發現我們得到的會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這次的實習的確讓我有不小的收穫,也獲得了一些初淺的體會。

二、思想收穫

(一)、禮貌——人際關係的潤滑劑

作為一個有教養的人,禮貌是必不可少的。在法院工作,禮貌的作用更凸現出來。因為到法院來的人,大部分是有糾紛的,而法院正是為他們解決糾紛的,如果我們對他們以禮相待,不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他們的怒氣,也可以為解決當事之間的矛盾提供一點幫助。我記得剛來法院第一天,到立案庭辦點事,因為新鮮和出於好奇,就往辦公室四周看了看,才發現立案庭原來也是來訪接待辦公室,而且還設有訴調對接窗口,與此同時,我也一眼就看到了左牆壁橫幅上醒目的字,是關於對待來訪人禁止使用的言語和接待來訪人的禮貌用語。我才知道原來對法院工作人員的要求真的不是我們想的那麼簡單,而且經過後來的親身體會,我明白了懂得以禮待人在我們人際交往過程當中還會起到不小的作用。

(二)、嚴謹——法律人永恆的指向標

在我進入法學院學習的第一天,老師就告訴我們作為一個法律人,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嚴謹。平常在學校並沒有什麼感覺,但當實習後,這裏的法官、書記員身上散發着的嚴謹的氣質不得不令我折服。當法官寫判決時,要注重邏輯、條理、突出中立性,要細究一句一字甚至一個標點符號;當記庭審筆錄或者詢問筆錄的時候,要注重原始性,有非常嚴格的格式要求,不能隨意塗改,在不得已塗改的情況下,必須有當事人的簽字和按壓指紋確認;當事人提交證據時,書記員要一一核對證據清單等等。如果這些不是我親自體驗過,我真不能深刻體會法院工作人員的嚴謹的工作作風和從中體現出來的法律精神。法院是一個解決糾紛的地方,而不是製造糾紛的地方,而避免糾紛最好的辦法就是我們法律人最為強調的嚴謹。同時,我們還需要一個冷靜的頭腦和一顆正直的心,作為法律人,我們的心中必須時時都有一杆天平,公平與正義是我們不可推卸的責任,也是我們永遠的精神目標和價值追求!雖然我將來是否從事法律工作還未知,但是隻有從現在開始就全身心地追求公平與正義,永遠保持性情的冷靜與人格的獨立,只有這樣,我才能時刻準備着接受漫漫法律人生中一切困難和挫折的考驗與挑戰!

(三)、善於做一個有心人

在我的理解“有心人”就是在生活當中處處留心自己身邊於己有幫助的人和事。後來有位恩師告訴我讓我做一個有心人,我當時問過他,怎樣做才算是一個有心人(因為當時在我看來他的意思應該不是我一直理解的那樣)。他告訴我,要做一個有心人,首先必須清楚自己需要什麼,將來會成為什麼樣的人,找準自己的奮鬥方向,那麼接下來就是要為實現這個目標而做必要的努力,而且一定要相信能夠自己能夠成功(因此要做一個有心人的前提必須是已經有了正確並且明確的奮鬥方向)。因為我已經有了明確的目標,所以這次實習不但是我將所學法學知識在實踐中加以運用的過程,同時更重要的是它也被當做我實現理想的一個重要平台。在實習中,我處處、時時本着學習的目的,在法院中學習同事之間的相處之道、下級與上級之間的為官之道,在法官們與當事人的周旋中品味處事之妙,在日常小事中領悟法官們言談舉止當中的待人接物之禮,在農村小院感受老百姓的喜怒哀樂。這些,都是生活教會我們的,遠遠要比生活本身更加豐富,而這所有的都是我身在基層深入體會的收穫,它們將會成為我以後人生道路上重要的的一筆財富。

三、業務收穫

既然是實地見習,那麼對於我來説在業務方面自然會有不小的收穫。聽説有的同學在實習期間比較閒,基本沒有什麼可做的。我覺得和他們相比,我還是很幸運的,雖然實習的時間並不長,但是我接觸的東西基本上卻很全面,而且負責帶我的實習指導老師們都很耐心地指導我,精心地為我答疑解惑,讓我學到了一些實實在在的本領。

1、整理卷宗

整理卷宗,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鑑於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在整理前我都問得很仔細,然後做得很認真,整理完後就會對各種卷宗的內容順序有了把握,當確定沒有問題時,我就會覺得很有成就感。儘管這些事情都比較微小、繁雜,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藴藏着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於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節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處理每個細節時都抱着“處處小心,時時留意”的態度,虛心地向法官、書記員們請教,他們也不厭其煩地解決我的問題,讓我從中受益匪淺,同時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負的崇高使命與社會責任,這也使我更感重任在肩,任重而道遠。

2、旁聽庭審

剛開始我就旁聽了庭審,是關於一起婚約財產糾紛的。莊嚴的法庭,神聖的氛圍,嚴格的程序,激烈的辯論,無不折射出審判的嚴肅和公正,幾乎每次都能帶給我心靈的震撼和靈魂的洗禮。因為以前沒有全身心地完整旁聽過一起案件,所以這次的庭審我認真聽取每一個環節,每一個細節,從庭前準備到給當事人送達判決書到最後的生效,我都參與其中並且大有所獲。我深刻地體會到: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僅有基本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它更需要的是實務操作、辦案經驗和社會閲歷。作一名法官不僅需要有獨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養。作為剛跨入法律門檻的freshman,我們有激情、有幹勁,但是我們在擁有這些年輕財富的同時,缺乏經驗與理性是我們的致命弱點,我們有時對於案件的庭審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擾,有時過於感性和頭腦發熱,甚至會因為當事人情緒的波動而產生惻隱之心,這些都是我們在法律職業化的過程中需要克服與避免的。

【第2篇】大學生人民法院實習報告

xxxx年xx月xx日到xx月xx日間我在xx市xx區人民法院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畢業實習,短短一個月時間,除去週六週日,實際呆在法院裏的時間只有二十多天,但這二十多天來卻感觸頗深。

按照學校教學計劃的安排,我們大四快畢業這半年必須進行一個月的實習,學校不做統一安排,要我們自己去找,這對我們可是一件難事,要知道進公檢法的門不是件容易事,自己又沒有什麼熟人,法院會不會接受我們去實習呢?19號一下火車,就跟一班的楊裕武一起到夷陵區法院去聯繫實習單位,之所以找比較偏遠的夷陵區法院是因為擔心別的法院去找實習的人太多,能鍛鍊的機會太少。第一次進法院的門,心裏砰砰直跳,該去找哪個領導呢,在門口向值班的法警問了一下,應該去找法院的政治部。上了五樓,遞上學校開的連抬頭的沒寫的介紹信,沒寫抬頭是防止萬一這家法院不要我們的話我們還可以用這張介紹信到別的法院去找,政治部的韓主任熱情的接待了我們,在瞭解了我們的來意後對我們來實習表示,並給我們講了些法院的一些工作紀律,主要是關於保密方面的。聯繫實習地點這件事使我懂得了,出門在外,膽子要放大些,去找實習的地方又不是做什麼壞事,別人不要我們就不要,大不了再找別的地方,不過幸好,一次成功。

我被分在了民一庭,這對我是有點難度,在民商這一塊我以前學的都差不多忘光了,特別是在民事程序這方面,平時我的興趣和愛好都偏重於法學理論,考研考的方向也是憲法,可法院裏似乎沒有哪個部門需要偏重憲法的,別人都説學法學的,得民法者得天下,看來這法學這一塊,我還是得重新學起了。

在民一庭實習的一個多月裏,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幫助楊屆平法官整理卷宗14份,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 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

2、旁聽案件。夷陵區法院管轄人口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雜的,到三月底已經立案待審的案件就有兩百多分,民一庭5位審判員(其中有一位因車禍休長假)平均每人有案子40多件,幾乎每天都有兩個庭要開,這對我來説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以前在學校法制宣傳週活動中我參加的模擬審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在聽了這裏的民事審判後覺得庭審很隨便,很多程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法官審案子就像嘮家常一樣,特別是簡易程序時,離婚案件一般是不公開審理的,但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員的身份進去旁聽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着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為的拉大法官和羣眾的距離。

3、做合議庭評議案件的臨時記錄。一些疑難案件必須採取合議庭的方式審理,在開庭審理休庭後要對案件的疑難點進行合議庭成員合議,我擔當過幾起案件評議時的記錄,由於法官們在討論案子時都是用宜昌方言,在記錄的時候不能全面的記錄下來,只能記住一些重點和大概,在他們開完會後再來整理一遍才能讓他們簽字,其實他們即使是用普通話講的話我也不能完全記錄的準確,平時我們在速記這方面鍛鍊較少,搞模擬審判時的書記員記錄都是假的,庭審筆錄都是早就準備好的,我覺得我們的教學活動中應該增加速記這方面的培訓,因為雖然現在庭審筆錄全國的法院系統都是用亞偉速錄系統電腦記錄,但在詢問當事人或證人,在開合議庭評議這樣的臨時會議的時候還是用的手工記錄,並不是每個場合都能用得上電腦,過分的依賴現代化辦公設備會使人類退化。

4、寫一些法律文書,在實習的一個多月裏,曾幫王志法官草擬過4份民事裁定書,幫楊介平法官寫過兩分公告啟示,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着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記得寫的第一份裁定書是一方當事人撤訴,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紹當事人情況,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訴的理由,然後是經本院審理,認為原告的請求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准予起撤回起訴,訴訟費用減半由原告承擔,就這麼簡單的一份裁定書我寫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於措辭不嚴謹,王志法官讓我改了三次才送給庭長簽字,真是慚愧!回來後狂看司法文書寫作的格式,後悔當初老師講時自己沒好好聽,真是應徵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須深行”。

5、跟隨杜支軍警官到三鬥坪、太平溪、樂天溪、官莊、張王場、宜昌市區等地方調查案件,送達法律文書。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才知道不是那麼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簽收個送達回證就要給他們解釋半天,因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裏,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心裏在想,這簽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會不會對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杜警官給他耐心的解釋半天,給他説明送達回證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傳票和開庭通知了。現在才體會到中國法治進程緩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遠。跟着杜警官出去辦案確實學到了不少東西,夷陵區個鄉鎮都去見識了一下,對那裏的鄉土風情有了一些瞭解。

在法院裏呆了個把月,對這裏受理的案件情況有了大致的瞭解,夷陵區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類:

1、離婚糾紛,特別是過完年的頭三個月,離婚案件大概佔了總案件的一半左右,覃庭長審理過一個77歲的老爺爺和66歲的老太太離婚的事,老爺爺還是躺在擔架被抬進法院的,還有一對官莊的剛結婚不到半年的小夫妻也鬧離婚,法院對離婚案件,一般情況下第一次離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規定的那幾種如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不改,一方有遺棄虐待家庭成員,夫妻分居滿兩年的等等這些強制規定的,一審都是經調解無效後判決駁回原告的離婚請求,但如果半年後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離婚的,法院審理時如果調解無效一般都會判決支持離婚,所以現在要離婚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一次不成,再來一次準行。經過平時和法官們的探討以及一些自己聽過案子,看過的案卷,我發現現在離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點:①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 ②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30歲以下的離婚的佔多數 ③女性提起訴訟的比例高於男性,整理案卷中有10份離婚案件,其中有9份是女方提起的,這反映出當今婦女維權意識增強,婦女地位提高 ④一方不出庭,訴訟文書採取公告送達的增多 ⑤因家庭矛盾引起離婚較多,多集中於外出打工者,且都是在春節後不久提起離婚。

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共性:一是受害人及其親屬依法維權意識增強,案件增長幅度大。 二是原告索賠數額高,原告勝訴率高,獲賠數額相對較少,精神損害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唯有一件因受害人死亡,法院才支持了原告方精神損害賠償一萬元。 三是車輛及人員的流動性,法院受理案件後,送達訴狀副本、舉證通知、開庭傳票比較難,直接影響了案件的審理進度,增大了案件的審理難度,審理週期相對較長,有一件案子是一輛武漢新洲籍的車在小溪塔撞了人,訴訟當事人涉及還涉及到武漢保險公司新洲支公司,關係錯綜複雜。四是判決裁定確定的民事賠償執行不到位現象突出,法院受理的該類案件,大多是肇事者無能力賠償或雙方就賠償額度未達成一致意見,交警部門調解不成的情況,這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和司法權威。對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疑問:保險公司在訴訟中的地位,這個問題至今還沒找到準確的答案,各地的做法都不一致,因為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適用規定不一致,夷陵區法院在審理中是把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的。

3、勞動合同糾紛,在法院聽了幾起關於勞動合同的案件後,發現在辯論過程中,用人單位的代理人總在強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關係是勞務關係,或者強調是僱傭關係,而勞動者的代理人強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是勞動關係,是一種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事實勞動關係。審理這類案件還要涉及勞動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書,要認定工傷的提起賠償的話要先有勞動仲裁委員會做出勞動關係的認定。我旁聽的一個案子是原告宜昌森金木業有限公司訴 被告宜昌市分鄉鎮界嶺村7組唐天龍關於撤消()夷陵勞仲裁字第29號裁決書,駁回原告方要求確認勞動關係的請求,當時聽了後覺得好笑,這原告方律師怎麼提出了這樣的請求,雖然我民事程序法沒學好,但有一點我還是記得的,法院怎麼能撤消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呢,好像是隻能對仲裁機構的裁決不予採信而不能撤消,由於自己也快畢業就要走上工作崗位了,所以對勞動爭議這方面的案子關注的比較多。勞動爭議案件要提起訴訟一般有個先決程序,就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不服仲裁的才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向法院提起訴訟,關於勞動仲裁委員會的性質,總結一下有這幾個特點:

1、並非行政機構,因此如果對其仲裁裁決不滿意,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其是社會人員組成的第三方仲裁組織,專門對勞動爭議進行仲裁。

3、其設立和管理主要有勞動部門負責,仲裁員也多為勞動部門人員,因此具有半官方性質。

對經常提到的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在庭審後我也做了如下整理,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合同的主體上看。勞動關係的一方必須是用人單位。即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體經濟組織,另一方是勞動者個人。勞務關係的雙方可能都是個人,或者都是單位,也可能一方是單位,一方是個人。

(二)從用工雙方的關係上看。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隸屬關係,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從事用人單位分配的工作和服從用人單位的人事安排。而勞務關係的雙方則是一種平等主體之間的關係,勞動者只是按約提供勞務,用工者也只是按約定支付報酬,雙方不存在隸屬關係,沒有管理與被管理、支配與被支配的權利和義務。

(三)從支付報酬的形式上看。勞動關係支付報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資,有規律性。勞務關係多為一次性的或按階段按批次支付,沒有一定的規律。

(四)從法律的適用上來看。勞動關係中產生的糾紛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糾紛,應由勞動法來調整。勞務關係中產生的糾紛是平等主體的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所產生的糾紛,應由民法來調整解決。

法院裏的實習讓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把全國三百多所開設法學的院校比做一個瓶子,北大人大武大就是那個瓶子的蓋子,我們的學校就是那個瓶子的底,現在法學沒有專科生了,我們就成了墊底的,原來我總以為法院裏的法官素質都很差,混了這麼多年都沒過司法考試,我現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麼的幼稚,不是法官不想學,是他們沒有時間去學,整天被案子壓着,總以為基層法院裏法官們學歷低,在法院呆了一個月後,才瞭解到,我坐的那張辦公桌是武漢大學民商法碩士馮楊勇坐過的,而他現在在黃花法庭裏工作,我對面的王志法官是91年中南政法學院畢業的,楊介平法官是中專學歷,但是是90年代初的中專生,要知道,那時候考上中專的難度並不比考上大學小!深入瞭解了才知道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無知,其實自己什麼都不懂,現在本生滿大街都是,而自己就是那種底層學校出來的,原來心裏總想着畢業後能找個待遇好的工作,這不想幹,那個太苦太累了,不出去闖闖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在法院實習,做錯了什麼事,法官們可以説你還是學生,可以原諒你,但當走上工作崗位後再出錯,就要承擔責任,設身處地為法官們着想一下,假如自己是法官,當在判決書上籤下自己的名字時就意味着一種神聖的責任,前提是要公證,這代表的行使國家的審判權,法院專門有審判監督庭,專門負責錯案追查制,實習讓我在學生和走上社會進入工作崗位之間有個良好的過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使我提前瞭解了社會,為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準備,為就業打好了基礎,對我的將來有着極大的幫助。

看着自己寫的這些東西,感覺雜亂無章,似乎還有很多要説的話,實習的最大收穫就是悟出了一個道理,路還很長,要學的東西還有很多!

【第3篇】最新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範文

一、實習單位及崗位簡介

在大四的最後一個學期,我迎來了畢業實習。本次實習安排在開學後的六週,其主要目的是讓我們把在學校所學知識與實踐相結合,通過對司法實踐的瞭解進一步深化對所學法律知識的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邢台縣人民法院實習。邢台縣人民法院是基層法院,共有四個民事審判庭、兩個刑事審判庭、一個行政審判庭以及六個派出法庭(分別是西黃村鎮派出法庭、南石門鎮派出法庭、將軍墓鎮派出法庭、路羅鎮派出法庭、東旺鎮派出法庭及黃寺鎮派出法庭),還有立案庭、高審庭、審監庭、執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審判庭,民一審判庭主要負責審理合同糾紛案件,後我又到執行局呆了一段時間。我在這裏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聽庭審、練習撰寫判決書,還有幾次與其他工作人員到當事人住所地調查。

二、實習過程概述

去實習時老師對我們説實習能否學到東西,關鍵不在於老師和法官,而在於自己,只有你帶着一雙求知的眼睛去觀察、探求,才能學有所獲。而且老師反覆強調實習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我們認真對待實習。

實習的第一天,確定實習崗位後我到民一審判庭去報到。民一庭內正在開庭,我便坐在旁聽席上旁聽。這是一起比較簡單的合同糾紛案件,庭審程序進行得很快,在雙方當事人拒絕調解後,法庭聽取了當事人的最後陳述,法官宣佈合議庭和議後擇日宣判,庭審結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內整理卷宗。

從第二天開始,我每天8點15左右趕到法院,先把庭內的衞生打掃一下。我們庭基本上每天上午開庭,不開庭又沒什麼具體工作時我就到其他庭裏旁聽。中午11點40分結束工作去吃飯。下午很少開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沒有審理完畢,下午繼續開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裝訂、登記)。庭長還給我安排了練習撰寫判決書的工作,把經過開庭審理的案卷讓我每三天寫一個判決書,寫完後再交庭長修改。在執行局呆的幾天除了和執行人員外出調查取證或送達傳票、執行令外,也同樣是整理卷宗。

三、實習主要情況及體會

在實習期間,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和書記員整理卷宗多份。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劃分等。在此過程中,通過對卷宗的翻閲和向書記員諮詢,我對合同糾紛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以及各種歸檔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瞭解。

2、旁聽案件。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同時,人們法律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再加上仲裁等非訴程序糾紛解決機構較少,導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對較多,且呈逐年遞增趨勢。這對我來説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聽。以前在學校我參加過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審理嚴肅。但在這裏,旁聽民事審判後感覺庭審比較隨便,氣氛比較緩和,有些程序性問題也省略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審判的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瞭解,認識到民事案件的審理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促進社會和諧。與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結果應該是讓雙方當事人實現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知識要淵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書寫法律文書。在實習的6週中,幫助庭長草擬了7份民事判決書,在撰寫的過程中出現了不少的錯誤。判決書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實、理由、判決結果、尾部。首部寫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然後是原告訴稱,寫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再寫“被告辨稱”,其內容是被告的抗辯理由和事實。然後是“經審理查明”部分,寫法院對證據的採納和不予採納的理由及認定的事實。此後是本院認為,寫明判決的理由和所依據的法律,最後寫判決結果。我寫完第一個判決後交給庭長,他對我寫的判決書做了很多修改。

他説:“你前邊寫的還可以,但在‘經審理查明’一部分存在問題較多,措辭不夠嚴謹,用語欠規範,陳述過於簡單,邏輯有失嚴密,説服力不足。”的確,我在寫“經審理查明”部分時,寫得過於概括,庭長説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關事實都加以分析,寫出對證據採納和不採納的理由,因為判決要讓原告、被告雙方看,他們可能都不懂法律,作為一個法律文書撰寫者,你要讓訴訟雙方看了以後,通過對判決書中認定事實的邏輯分析得出與判決書相同的判決,這樣才能讓判決具有説服力,才會是一個成功的判決。

而我的判決只是對原告、被告存在爭議的部分事實作了分析,並不能讓人從我的“經審理查明”和“本院認為”部分想當然的得出我做的判決。法律文書寫作這門課我在大二時學過,可惜當時認為只是考查課,沒有認真學習。現在很後悔在學校是沒能好好學習這門課,以至現在不能完成實習中法官交給給我的工作。回學校後我會努力補充文書寫作方面的知識,希望下次遇到類似情況時可以出色完成。

4、跟隨執行人員到被執行標的物所在地去執行。一般到了強制執行階段的案件都是很難執行的,有一部分是被執行人的確沒錢無力給付賠償款,即無財產可供執行;還有一類是有錢但還是不能順利執行,這些被執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財產轉移或隱匿,因為他們通曉法律。曾經有一個案件,申請人知道被執行人把錢存進了銀行,但執行人員去查詢後根本沒有發現被申請人的賬户,這肯定是把錢存進了他人的賬户。對於這類案件如果部門之間協調合力執行,會大大提高執行的效率。

實習期間,我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之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為以後真正從事法律實踐工作打下了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對一些工作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難過。在學校時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學的很多,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真正含義。

以上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參加實習的同學都應該有所認識: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要求是有一定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需要理論的指導,但其發展和意義要在實踐中才能實現,並且它的主要目的是為社會實踐服務。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該與實踐更緊密的結合起來,在採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時,對實踐加以重視,更多的增加實踐所佔比例。

在實習過程中,我發現法律的普及與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國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參加旁聽的好幾起案件中,當事人都沒有請代理律師,而是自行抗辯和辯護,而且他們所運用的法律和抗辯的理由都很到位。

雖然我國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們不能否認在普法的深度和廣度上還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未能正確的理解它,以至於觸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當事人由於平時不注重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後導致矛盾加深,對簿公堂,以至於本來可以避免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的案件佔用司法資源。社會上還存在一些當事人對法律不信任的情況,他們質疑發律的公平和正義。所以我國應當而且必須加大法制貫徹、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能取得巨大的進步。

這一個多月的實習使我深刻的認識到,除了要有很好的業務素質外,在工作中與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處理好人際關係,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績。對於我們這樣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説,需要學的東西很多,周圍的每個人都可能是我們的老師,只要我們注意觀察和學習,工作與生活中周圍的同事和朋友會教給我們很多知識和道理。

四、自我評價

在實習期間,我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法官和書記員交給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體人員的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找到了以後努力的方向。

通過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發現實踐經驗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見肘,力不從心。在幾位法官的幫助下,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用理論指導實踐,在實踐中自己的知識得到了鞏固和發展,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也得到了鍛鍊。同時,實習開闊了自己的視野,使我對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程序有所瞭解,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法律文書的寫作能力也有了顯著的提高。

此外,我還認識了幾位法官和律師朋友,通過與他們的交流和相處交流,使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最後,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邢台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老師、及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謝!

【第4篇】有關大三學生法院實習報告範文推薦

在法院實習的時間雖然很短,但的確讓我見識了很多。不少同學常抱怨説,在法院裏大都要被人差遣,只能做些跑腿的事情,但我覺得,當我們走到社會上,誰一開始能夠不被人差遣呢?即使自己做老闆,也是需要付出更多辛苦代價的。至於跑腿,就像上文説的,每個人都要從基層做起,在基層只要你努力積極,依舊能夠學到許多出乎意料的東西,包括一些理論的落實,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圍,同時也包括在一個小集體中的待人處世。

大三的實習經歷,對於每個法學生來説都可能是一個頗為重要而有趣的事情,正如與許多同學聊天所説的那樣:通過實習,我們似乎對未來的鑽研方向或是職業方向有了某種比較清晰的認識。這倒不是因為實習工作果真對我們這些學生選擇未來的職業有什麼幫助。

從理論上説,作為對培養法律人才從學習階段邁向職業階段的重要教育途徑和手段的畢業實習,從實際中看卻只是見識司法官僚運作甚至是 “普法”的一個環節而已。法學專業的擴招,學生多了,實習需求自然水漲船高,而沒有“相應增加”的實習單位面對一撥撥將來不太可能從事法律職業,尤其是司法業務的學生自然也沒有以前熱心了。

於是實習工作越來越簡單,要求不斷降低,許多學生只能來法院等單位“見習見習”而已,而是調侃説原來大學近三年的理論學習實在只是學習了法律制度和法律文本的框架(法律思維等完全説不上),説起什麼部門法都是“一知半解”,然後通過實習時主動選擇或是被動調配的機緣,可以更多地瞭解某個部門法的法律文本在實踐中適用,便覺得除了對這個部門法比較瞭解之外,其他的法律文本實在是讓人感到陌生,從而產生了對這個部門法方向的某種類似於初戀情結的好感。

通過這次實習,我對於法院的工作,對於那裏的工作人員有了一定的認同感,而這種認同感或許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強調的各類法律工作者所應具備的共同語言,是一種職業上的認同。

我想,實習的價值或許就在於此;一是經過這次的實習,自己除了感到需要注意上面所説的那些良好態度之外,還讓我感到法律職業素養之一 ——保密意識的重要性,畢竟法律工作的性質不同於其他工作,保密意識是一項基本的工作要求。作為實習生,我也有遇到新鮮事物想與人分享的衝動,但也能慢慢適應那種“沉默是金”的感覺;

再就是與領導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和身份:這次實習中,我因了某些原因不得不跟着幾個書記員和法官,其實當你名義上“隸屬”某個合議庭時,千萬不要幫其他合議庭做太多事情,起碼不能影響到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對於這一點,我是很無奈的,畢竟我也很被動;

最後還是謙虛謹慎吧:無論是對法官還是對書記員,甚至只是對其他實習生,也不要太鋒芒畢露。自己沉默點,只要用心學,把握住關鍵的機會就行了。做人就得讓人感到沉穩踏實,太輕浮的人什麼樣的朋友都不會有。

法院的實習讓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深入瞭解了,才知道了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無知,其實自己什麼都不懂,也深深體會到大到“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的道理。不出去闖闖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在法院實習,做錯了什麼事,法官和書記員都可以説你還是學生,可以原諒你,但當走上工作崗位後再出錯,就要承擔責任。假如自己是法官,當在判決書上籤下自己的名字時就意味着一種神聖的責任。實習讓我在學生和走上社會進入崗位之間有個良好的過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

在實習過程中還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在兩週的實習時間裏,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在實踐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換押證、上訴函、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序知識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審的簡易程序、普通程序。

【第5篇】大學生畢業實習報告:法院實習

1、實習檢驗了我的法學知識,培養和提高了自身的實踐能力。

實習階段一個很重要的學習活動是參加開庭審理,當我第一次坐在那高高的審判台上,立即有一種威嚴感與神聖感。在庭審中觀察原、被告是如何進行舉證、質證的,應該如何掌握和調度整個庭審的進度和秩序?案子的真相是如何的?應該如何進行判斷和判決?我知道作為一名法官必須具備駕馭庭審的能力。庭審的過程不是一帆風順,有時候庭審過程就像是在菜市場吵架,如果駕駛不好,庭審就無法進行下去,也就無法查清案件事實,影響到案子的裁判。通過實習,我向其他有豐富庭審經驗的同事們學到了不少知識。他們告訴我,一旦發現當事人不服從指揮,任意表達自己的意志的時候就應該制止,否則,他們會越吵越激烈,勢必會影響整個庭審的順利進行。

製作裁判文書是實習的重中之重,也是難點。通過裁判文書,可以看出法官的責任心以及法律運用能力,可以説裁判文書是法官的“臉面”。

在校期間雖學習過法律文書的寫作,而且也拜讀過大量的裁判文書,可一旦自己製作裁判文書可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我打印過判決書、調解書和裁定書,每一種文書體式都是不一樣的,在打印的時候,判決書要詳細,對於雙方提交的證據要寫清楚證據名稱、證明的內容等,要從證據中查明案件的事實,然後寫明法院的判決理由和事實,判決的結果。調解書對於法院判決的理由就不用書寫,但是要根據調解筆錄將調解結果寫好,最後要在調解書最後將調解書的效力寫入。裁定書應該説是較為簡單的。判決書和調解書要寫得既簡潔又要豐滿有力,除了格式要正確,表達也要通順,一份判決書或者是調解書也是一份作文,要多讀、多修改,我將裁判文書寫好後交給指導老師,他們通常修改很多次,連標點符號也不放過,因為法律工作是嚴謹和神聖的,法律文書裏的一個字一個標點都代表着法律的神聖,不容有錯。

2、實習讓我對民事調解有一個深刻的認識。

今年恰逢“調解年”,各個法院都在力爭調解率,我院的調解率一直偏低,院黨組經討論決定要下大功夫加大調解力度。調解結案的糾紛主要是生活中的糾紛,因而調解的方式在民事案件中被頻繁使用。

很有調解經驗的法官説要做好調解工作法官要具備三種力量:一是人格的力量,調解工作的主持者應該是通曉法律知識,有法學素養,有一定的威望,説話有分量的人,他能夠以自己的言行使大家信服,能服眾。調解員本身的人格魅力能使當事人對其產生信任感。二是智慧的力量,調解員要思維敏捷,處理事務的方法多樣,反應能力迅速,擁有這樣的智慧才能對矛盾作出反應,才能抓住矛盾的中心,幫當事人找出解決的途徑。三是情感的力量,法官被要求在審判中不要帶個人的感情色彩,在調解中要公正、公平,但是這並不是説調解者就應該板着一張臉,很嚴肅的對待當事人,或者是對矛盾不聞不問,漠不關心,這樣並不能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大家都是人,都有感情,因而應該以情動人,試着去了解當事人的感情,以情動人,才能解決好矛盾。

調解工作在庭前、庭中、庭後都可以進行,有很多的案件在開庭以前就調解結束了,在開庭的過程中如果雙方當事人有和好或將矛盾解決的可能,也會當庭進行調解,庭後調解的也有。要做好調解工作,不能就事論事,這樣會陷於被動。調解應積極做好預防工作,預防民間糾紛的發生,將糾紛化解於萌芽狀態。對已發生的糾紛,在進行調解的同時,要特別注意防止激化,防止糾紛的惡性轉化,調解員的工作方針是調防結合、以防為主,要寓防於調,以調促防,以防保調,在進行調解工作時,要時刻注意預防工作,化被動為主動。調解要尊重當事人的選擇,當事人雙方都要自願,調解的過程中要合法,平等對待當事人,尊重當事人訴訟權利。

調解的進行應該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前提下進行,當事人有時候會情緒激動,説話沒有仔細考慮,語氣十分惡劣,法官面對的當事人經常是這樣子,經常可以聽見當事人生氣的聲音以及指責的聲音,法官要好好的勸解他們,將他們再帶回到矛盾的焦點上。看着法官們辛苦的調解,真的是又佩服又自慚,自己要學習的東西還有很多的。

3、實習增強了我的綜合素質。

實習期間,經常有當事人諮詢也經常有電話打進來進行諮詢案件的情況,我時常接待各種各樣的當事人,與不同性格的法官打交道,在處理和這些人的交往中提高自己的交際能力、對人待物的能力。而處理文書和參加庭審,提高了我書寫的能力,鍛鍊了口才,也讓自己更加謹慎、細緻,嚴謹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

4、通過實習,我對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認識。

前幾年輿論認為法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法院是花錢的當事人的傳話筒,法院腐敗是最大的腐敗,對法院的影響很壞。可是現在法院不是人們以前眼中的形象,隨着法官們綜合素質的提高,法官們嚴肅地約束自己的行為,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實施。他們不僅有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而且還具有較高的法律素養,為當事人盡心盡力辦事,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6篇】南開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並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於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並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築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後,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於xx年7月4日立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託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託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委託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託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傑、委託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

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

委託代理人:蓋如濤。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託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築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託代理人:蘇 軍,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孝貴

委託代理人:付佳賓,

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 傑,

委託代理人:竇樹法

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此房於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傑,是重複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並承擔訴訟費。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所籤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託,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重複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複出售後,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第7篇】法學專業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範文

法學專業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今年暑期遵照學校教學計劃,我們被統一安排至北京市xx區人民法院實習。本人很榮幸地被分配到xx區人民法院民二庭實習一個月。

xx區人民法院坐落於xxxx街地段,從外觀上看,大樓的建築風格宏偉氣派、樸實嚴肅,頓時令人敬畏。走進裏間,辦公設施現代化程度高,衞生打掃得很乾淨,給人一種寧靜肅穆的感覺。辦公室裏面也佈置得體,桌椅書櫃、書籍資料擺放整齊,凌而不亂。逛完一圈後才發現,整個法院其實是由兩部分組成,前面是立案大廳和當事人通道,後面則是審判庭和法官的辦公室,而正是這麼一個小小的地方卻處理了周圍方圓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萬的案子。我不禁感歎: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同時也為法官的工作效率之高而暗自佩服。

帶着一種敬畏感,我們進入了法院的大門,迎接我們的是民二庭的庭長和她的書記員。我們先被帶到一個會議室,開了一個簡短的會議,説了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項,隨後我們就被各自分配到帶我們的法官那裏了。就這樣我開始了在這個新鮮而又刺激的環境中的法律工作。雖然需要我做的工作不多而且大多有些重複,但我依然保持着濃厚的興趣處理每項事情。

開始工作的頭兩天法官就叮囑我要認真跟隨書記員學習,服從她的安排,因為大多數情況下法官都處於忙碌狀態,基本無暇顧及我們,只會再閒談交流中不時教導我們幾句。

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並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驗知識。第一件事就是裝訂卷宗,雖然聽起來很簡單,但其中卻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識。記得第一天,書記員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並給我講述了裏面各種文件的排列順序。由於挑選的案宗不夠經典,她只能大致講解一下,並讓我多看卷宗自己總結。我便翻閲了一件件已經整理完畢的卷宗。雖然每件案子具體上大相徑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訴訟文書大致上卻是一致的。經過幾次訓練之後我很快便能熟練地獨立完成一件卷宗的整理裝訂。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後,我也便了解了一個案子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因為每個案宗的排列順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來辦理的。有了這些基本知識後,我便接觸了一些訴訟文書的寫作一類的事情。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然後還負責這些文件的編排、校對、打印等工作。期間還經常打電話聯繫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來訪客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而在發出票和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應該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上面談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內容,真正掌握知識的應該是在參加庭審以及事後與法官們的討論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個月實習時間內我曾有幸多次在法官的帶領下參與旁聽。接下來的第三件事就是旁聽給我的感性認識。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我想象中的庭審差別很大。可能是我歐美律政小説又或是電影看多了,腦海中呈現的是場面宏大、莊嚴肅穆的情景,與現實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審判庭是一個面積狹小、佈置簡陋的隔間,給人一種隨意的感覺。法官也與當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庭審時間也很短,一般不會超過兩小時。後來從法官處得知民二庭主要是處理一些簡易程序的民事案件,所以只需要在小法庭中即可,雖然簡單但量大,因為這是日常生活中發生得最多的案件。

1.法學專業實習報告範文

2.法學專業大學生實習報告範文3000字

3.法學專業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2)

4.法律專業大學生實習報告

5.法學專業大學生假期法院的實習報告

6.法律專業大學生實習報告範文3000字

7.法學專業法院實習日記

8.法學專業畢業實習總結範文3000字

9.法學專業實習心得體會

【第8篇】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範文分享

一、實習目與任務

1.通過本次實習使我能夠從理論高度上升到實踐高度,更好的實現理論和實踐的結合,為我以後的工作和學習奠定初步的知識。

2.通過本次實習使我能夠親身感受到由一個學生轉變到一個職業人的過程。

二、實習內容

在老師的帶領下我們從六月二十八號到八月二號在風度傳媒(貴州)有限公司進行了為期六週的實習,在這次實習中有新鮮有陌生但更多的是體會到了以後進入企業工作的話,我們現在還有很多很多的不足。

進公司參觀後首先了解到的是風度傳媒(貴州)有限公司的概況:風度傳媒(貴州)有限公司成立於xx年2月6日,位於貴州貴陽市雲巖區貴州省貴陽市中華北路99號美佳大廈22樓,是省內專業提供整合營銷服務的機構,也是首個專業從事文化發展、營銷以及傳播的團隊。其以倡導和實踐文化靈魂為理念,將媒體、營銷和服務合為一體。

依託整合人力、媒體等資源,形成公關傳播、廣告傳播、活動傳播、網絡傳播等獨特的渠道網絡,並以此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優秀整合營銷服務。有效整合資源,形成以夥伴式營銷、教育式營銷、差異化營銷、遊戲營銷、網絡營銷和體驗營銷等為主體的獨特渠道,傳播人文理念,為大學生提供職業發展服務,為企業提供專業的校園營銷服務。風度植根於校園,憑藉對高校市場的全方位瞭解,專業的團隊,高效的執行力以及已經成功鋪設的高校互動營銷網絡,致力於打造'校園營銷策劃推廣專家'品牌,成為企業和高校的最佳互動平台。

風度傳媒的合作伙伴有:深圳縱橫品牌顧問公司、中國房地產商學院、可口可樂公司、克萊克國際教育、蒙牛乳業、武嶽集團-林城花都(樓盤)、海爾集團--貴州海爾工貿公司合作伙伴和全國第二屆大學生廣告藝術大賽貴州賽區等。貴州省獨家項目合作伙伴有:深圳縱橫品牌顧問公司和《房地產縱橫》雜誌社等。

公司業務結構:

一、形象:企業cis/設計、導入項目形象設計、包裝和推廣。

二、策劃:大型商業活動營銷策劃/執行、新產品營銷策劃/推廣、項目招商策劃/可行性專項調研、公關活動策劃及執行、品牌營銷策劃、企業個案營銷活動策劃/執行和會展策劃。

三、設計:標識設計、包裝設計宣傳畫冊、年報設計、手繪pop、dm、海報設計、展示設計、網站建設/維護和裝飾設計。

四、代理:户外廣告媒體。

實習的第一天,龔中尉總經理提出希望我們能在短短的實習期間瞭解貴陽市廣告行業的整體情況,並有所收穫。次日,王經理在晨會上給予了我們幾點建議,隨即安排了我們的第一項工作任務。

王經理提出:runnerteam是一個團隊,必須有團隊的合作精神,在團隊中要調整好自己的心態,把握好實習的機會。王經理還要求我們每一天都要有晨會,以晨會來有條不紊的安排每天的各項工作,在下班之前也要開結束會議,總結一整天的工作收穫和心得體會。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範文分享

我們的第一項任務是在一週內做出貴陽市廣告行業媒體的調查和房地產策劃營銷案例的調查,以及分析出貴州廣告行業與全國各地主要城市的廣告行業的對比,並提出改變貴州廣告行業現狀的提案。一週下來,我們對工作的適應良好,並在工作中積累了經驗和教訓。在楊經理和王經理的指導下,我們漸入佳境。本週以風度傳媒的工作原則來總結就是:不做沒有效果的工作,不在目標沒有確立之前盲目行動。快樂的工作,快樂的生活。

在緊張的一週工作後,順利的完成了公司交給我們的實習任務,接着又接到了公司安排的第二個任務-----給兩個客户做vi設計,並且要求每人都做兩個logo,挑選出六個來做完整的vi全案。時間過得飛快,就兩個任務我們用了差不多三個周的時間,前三週的任務為一個市場調查,兩個vi設計。通過三週的努力所有的工作基本完成。在這段實習工作中我們感覺到社會和學校是完全不一樣的。

調查工作和根本沒有書本上寫的那麼簡單,會有種種問題出現在我們的調查工作的中。所以很多知識不想書本上寫的那樣,書上的就是人們實踐中得出的理論,我們要把這些理論用在實踐中去,在實踐中找到實際情況和理論的結合點重新提煉出自己的理論。這樣才能跟好的理解和完善我們的專業知識。在前面任務完成的情況下楊經理給了我們第四周的任務---鳳華冰箱的銷售活動策劃案,在這次的策劃案任務中我們發現了自身的很多不足。很多策劃的想法沒有切合廣大受眾的實際,思想也不成熟。

我們在自身不足的情況下,認真聽取楊經理的教誨,吸取在學校學不到的經驗及內容。在團隊的討論下我們確定了策劃案的總體方向,並在團隊的共同努力下和在楊經理和王經理的指導下我們終於寫出了符合他們大致要求的鳳華冰箱的活動策劃劃。總之,通過這次策劃案任務中,我們發覺了自己很多的不足。也許我們的專業知識真的是很紮實,但是我們的經驗、思考問題的方式都和現實中都有很大差距。我們需要學習的東西真的還有很多很多……。其次,我們一致認為一個策劃方案同一個陳述方式給別人的理解是不同的。因此,對活動方案的陳述還要因人而異,要根據被陳述人接受話語的方式進行陳述,這樣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五週我們在完成了楊經理交代的任務後,主動向楊經理提出我們想參與公司下一步的業務工作。此次實習後期的主要任務是攬業務,擺在我們面前的業務有四個:

第一是招攬雅園內刊雜誌的廣告商;

第二是招攬風度自辦車類雜誌的廣告商;

第三是招攬風度在蟠桃宮的led大屏的廣告商;第四是與茅台啤酒貴陽總經銷商洽談新產品換代升級的推廣策劃。

我們六人組分成了三小組,分別去做了任務,這次任務中,我感受到作為一名業務員的辛苦,招攬客户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許我們忙活了好幾天,聯繫了很多客户,到頭來,能合作成功的就只有一兩家而已,甚至是沒有。

就這樣一轉眼我們的實習就結束了。

三、實習總結或體會

通過這次實習我真正感覺到步入社會後我們要學得的東西很多,差距還是有的,專業課知識的欠缺、動手能力不足等等,我也知道這不是一天兩能夠學會的,不過我堅信我能做到這一點。這次實習對我的畢業設計也有很大的幫助,我想能夠在以後的設計過程中體會到很多東西。

實習是每一個大學畢業生必須擁有的一段經歷,他使我們在實踐中瞭解社會,讓我們學到了很多在課堂上根本就學不到的知識也打開了視野,長了見識,為我們以後進一步走向社會打下堅實的基礎,實習是我們把學到的理論知識應用在實踐中的一次嘗試。

人們常説,大學是個象牙塔。確實,學校與職場、學習與工作、學生與員工之間存在着巨大的差異。在角色的轉化過程中,人們的觀點、行為方式、心理等方面都要做適當的調整。所以,不要老抱怨公司不願招聘應屆畢業生,有時候也得找找自己身上的問題。而實習提供了一個機會,讓大家接觸到真實的職場。

有了實習的經驗,以後畢業工作時就可以更快、更好地融入新的環境,完成學生向職場人士的轉換。而如今,我能體會到了。有些挫折,有些壓力,有些傷害是無法避免的,這是成長所帶來的陣痛。想起之前很不屑的看待家人的安排,和不知深淺,沒遮攔的向羅老師闡述自己的憤青思想,我真該反省了。

找準自己的定位,探明自己的道路,看清自己的實力,高瞻遠矚,腳踏實地,我想我們會走得更遠,會看到更多的風景。最後用羅老的一句話和同學們共勉:'畢業以後的日子,大抵如此,這就是現實。實習,只是體驗了一把而已。實際上很多時候要的不是你的知識和技能,要的只是一種精神。這個精神的名字叫:堅持'。最後還應該感謝老師給的此次機會,讓我真正學到了很多專業和社會知識。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範文分享

【第9篇】大學生實習報告範文:人民法院實習

實習人:xxx

專業:政法學院 ****級經濟法律事務班

一、實習目的:

通過在人民法院的專業實習,提高自身素質及知識,把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加深了我們對所學課程知識的理解,使我們對中國的法律規範與司法實踐有了一次全面的認識,是我們大學生踏入社會的第一步。

二、實習時間:

2xxx年4月13日到xx年6月03日

三、實習地點:

***法院民事二庭

四、實習內容:

實習期間,我接觸了不少的民事案件,民間借貸糾紛、勞動爭議糾紛、道路交通人身損害賠償糾紛、離婚案件糾紛、所有權確認糾紛等等案件。

整理卷宗;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及書記員整理一些卷宗,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鑑於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在整理前我都會問得很仔細,然後做得很認真。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藴藏着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於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節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處理每個細節時都抱着“處處小心,時時留意”的態度,虛心地向法官們請教,他們也不厭其煩地對我進行指導,使我從中受益匪淺。

書寫法律文書:在實習期間,幫法官擬草了一些簡單的判決書、裁定書、應訴手續和做一些簡單的筆錄等,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但學到的東西確實讓我受益匪淺。

送達法律文書:送達法律文書中,應訴手續是非常重要的。其中包括傳票(通知當事人開庭的時間、地點等)、舉證通知書、送達回證(簽字確認當事人收到手續)、地址確認書、民事答辯狀,風險提示書等。一份應訴手續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僅簽收環節就要給當事人解釋很久,因為在那些不太懂法律的當事人眼中,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單方面認為簽字就代表他們承認了訴狀的訴由,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或避而不見,而作為法院的工作人員,我們只有給當事人耐心的説明應訴手續的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開庭傳票和法院參加訴訟的通知,並不是代表案子就有了結果,有什麼理由和問題可以在開庭的時候當庭説明。

【第10篇】法學生法院實習報告範文

光陰荏苒,時光飛逝,轉眼間到了我在法院實習結束的日子。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 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幹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幹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跟隨幹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 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後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後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説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 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 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 式,具體説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 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説,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 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説,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説,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着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 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剛進入社會的人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着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 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 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繫實 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同時也希望我們即將走入工作崗位的法學同學們,可以在未來的工作生涯中,遵守法規制度,更好地明白做人的道理。

【第11篇】最新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範文

今年暑期遵照學校教學計劃,我們分別被統一安排至武漢市各基層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實習。本人很榮幸地被分配到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實習一個月。

武昌區人民法院坐落於武昌區沙湖地段,是一個成立時間較早的法院。從外觀上看,建築風格較為陳舊,規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麼宏偉氣派。走進裏間才發現,裏面的辦公設施較為簡單。幾面玻璃就就將一層樓分割成一間間辦公室。雖然簡單,衞生打掃得卻很乾淨,給人一種寧靜肅穆得感覺。辦公室裏面也佈置得體,桌椅書櫃、書籍資料擺放整齊,凌而不亂。

逛完一圈後才發現,整個法院由兩棟大樓組成,前面是立案大廳和辦公用大樓。後面是審判庭,旁邊是執行局和後勤部門,中間都有走廊過道連通,整個法院看上去就像一個四合院。而正是這麼一個小小得去處卻處理了周圍方圓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萬的案子。我不禁感歎: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環境再好終究是為了工作服務的,既然工作已經得到了基本的保證再追求環境和條件的優越又有什麼意義呢?我頓時釋然,對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帶着這種敬畏感,我“闖”進了法院的大門,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長,她將我領進最裏間的辦公室。辦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書記員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個多月的師姐。就這樣我開始了在這個新鮮而又刺激的環境中的法律工作。雖然輪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複,但我依然保持着濃厚的興趣處理每項事情。

開始工作的頭兩天法官就叮囑我要認真跟隨書記員學習,服從她的安排,因為大多數情況下法官都處於忙碌狀態,基本無暇顧及我們,只會再閒談交流中不時教導我們幾句。

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並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驗知識。第一件事就是裝訂卷宗,雖然聽起來很簡單,但其中卻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識。記得第一天,書記員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並給我講述了裏面各種文件的排列順序。由於挑選的案宗不夠經典,她只能大致講解一下,並讓我多看卷宗自己總結。我便翻閲了一件件已經整理完畢的卷宗。雖然每見案子具體上大相徑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訴訟文書大致上卻是一致的。經過反覆積累和鞏固我終於能熟練的獨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裝訂。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後,我也便了解了一個案子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因為每個案宗的排列順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來辦理的。有了這些基本知識後,我邊接觸了一些訴訟文書的寫作一類的事情。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然後還負責這些文件的編排、校對、打印等工作。期間還經常打電話聯繫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來訪客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而在發出票和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應該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上面談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內容,真正掌握知識的應該是在參加庭審以及事後與法官們的討論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個月實習時間內我曾有幸幾次在法官們的帶領下參與旁聽。

接下來的第三件事就是旁聽給我的感性認識。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我想象中的庭審差別很大。可能是我歐美律政小説又或是電影看多了,腦海中呈現的是場面宏大、莊嚴肅穆的情景,與現實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審判庭是一個面積狹小、佈置簡陋的隔間,給人一種隨意的感覺。法官也與當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審判時間也很短,一般不會超過兩小時。後來從法官處得知這是一個臨時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當中。

幾樁案子下來,我感觸頗多。首先,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很多人連律師都不用請,直接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藉助人多勢眾據“理”力爭壓倒一切。這使得審批多次被打斷甚至重新審理,反應出我國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很大問題。其次,法官壓力龐大。無論在辦公室還是在審判庭這種正式場合法官們無疑不面臨當事人的責難。這實在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悲哀,而上級的指示和干擾無疑又加劇了這種悲哀。最後,審理工作是可以靈活處理的。這與我想象中教條式處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

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訴訟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原告只有一個,即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個,都是小區業主。本來我認為此案會合並審理,因為這樣比較方便又簡便快捷,結果法官卻是一一進行審理的。在我的提問之後,我得到的解釋是,經調查這六位業主各持己見、互不統一,若是合併審理就會造成混亂很難控制局面,最後反而會影響審判工作的進行。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們的經驗豐富,表面上看起來法官與平常人沒什麼兩樣,可一到工作中就會發現他們的厚積薄發和機智靈活。然而我的另一發現就是合議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議,每次記錄都是書記員按固定模式從前面的審判記錄中抄錄一段話就完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另一種靈活處理。

第四件使就是審理過程中存在的重實體而輕程序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實體存在錯誤的情況才啟動再審程序,而很少又為了程序而進入再審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議的省略。我也經常耳聞目睹法官們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這種一味的追求辦事效率是建立在犧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當前我國仍然存在重實體而輕程序的普遍現象,從此事件中便可見一斑。

在我看來,所有再現的知識法律意義上的事實,而非原始狀態的事實情況,審判上所能達到的只是法律事實,而不可能是原始狀態客觀事實。若干追求個案的絕對公正而犧牲整個民訴體系的程序利益將是得不償失的,更何況這種推測出來的法律事實也不一定與當時的客觀情況相符合。而只有通過公正的審判程序充分保護各方訴訟參與人的權利,保證作為定案根據的證據的確實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給訴訟參與人以公正、民主、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為社會公眾所認同和接受,形成社會公眾對國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們能儘快能走出這種誤區。

第五件事則是“終審判決不終極”的現象。申訴案件越來越多,上訴率高居不下,這使得法官們經常做重複工作,工作壓力也無形增大很多。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當事人不服判決,對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這種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的法律意識淡薄。

一些案子在我們看來是非分明、輕而易舉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當程序,適用法律也毫無錯誤,當事人卻還屢次來法院申訴,而且直接頂到了院長、庭長上面去了。再者還有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的,有向政府告狀的,有要求人大進行監督的。也許那些人確實很冤枉,或者他們的確受到了不公正的判決,當然我們並不排除這裏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敗問題。但作為一個法院經過嚴格程序作出來的終審判決就應當具備其應當享有的權威性,否則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賴以存在的價值和作用。美國著名法學家哈羅德·伯爾曼曾經説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發揮、價值得到體現、精神得到推崇,每個社會成員應具備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與此相反,一個國家的司法體系必然架空。

第六件事便是執行難的問題。基層法院作為執行的主陣地,擔負着全國80%的案件執行。但基層傳統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緣關係使得基層法院的執行現狀並不樂觀,案件的實際執結率不盡人意。我雖然不在執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學曾在那裏實習,我們私下裏經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聽法官們提起過,所以還是又一定體會的。一個判決下來了,這個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義上的完結,只有等到判決的內容執行完畢才稱的上是完美意義上的結束。而我瞭解到的情況經常是判決內容得不到兑現。

一些當事人為了逃避責任往往採取欺詐隱瞞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債、有的轉移財產,還有甚者連假離婚都敢用。這便不得不讓人擔憂法律的威嚴和公信度的問題。執行難是全國性的問題。其中的原因很多,有執行的環境問題,經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執行法官的素質問題。我想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可以從以下考慮。首先 ,改革司法體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復制度系統的平衡。具體來講就是解決司法獨立性問題,減少部門和地方對司法活動的影響,增強法院的抗干擾能力以及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統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對逃避法律責任、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行為的懲處力度,對於那些膽敢藐視司法權威的行為人,應當作為刑事犯罪來懲處,另外還需構建統一的信息平台使當事人無法逃避法律責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責任。其次,加強法院自身建設。執行難的問題,雖然有體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為因素,特別是法官辦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豈能正人,這是最基本的規則和道理。

最後談談我自身的問題吧。通過連日來的學習讓我有了一個深切的體會:理論知識掌握不夠,很多理論上的問題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夠理解的;實踐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會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錘鍊。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來。具體來講就是課堂上的教學側重理論知識的掌握,而對實踐方面卻很少涉及。這致使我們在實踐過程中經常捉襟見肘。

很多情況下,一些司法操作過程中的小事對我們來説都很陌生,也經常使我們感到束手無策。還是拿整理卷宗來説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隱含的規律卻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頁訴訟文書都是有其合理的擺放次序的。因此在這裏説句題外話,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着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

【第12篇】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範文精選

很多同學在實習報告中都表示通過在法院實習,從中收穫了很多,下面為大家精選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範文,供各位閲讀和參考,希望對你們寫作有幫助!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範文精選一

實習,可以説是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在實踐中我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其次,最重要的是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出國留學網實習報告欄目為您提供《中級人民法院實習報告範文》最新範文,希望對您大家有所借鑑!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並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於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並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築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03年4月29日作出(2002)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後,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於2003年7月4日立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託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託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委託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託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傑、委託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

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

委託代理人:蓋如濤。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託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築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託代理人:蘇 軍,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孝貴

委託代理人:付佳賓,

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 傑,

委託代理人:竇樹法

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原告郭繼魁訴稱:1999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 ,2/0 a - b軸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後又於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於2001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傑,是重複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並承擔訴訟費。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所籤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託,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重複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複出售後,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辯稱:被告建築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於重複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

第三人尹傑訴稱:第三人於2000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係;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籤合同的被告建築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籤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於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築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築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願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2002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複出售後,於2002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於2001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傑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係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並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築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築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託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於支付工程款。此後經貿公司於2002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又對建築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1999年6月7日,尹傑重複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後的2001年5月,同尹傑算帳“換據”是2001年6月,均在經貿公司2002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傑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聲明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又予確認。據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後重複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築公司、開發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的損失。

被上訴人尹傑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築公司、開發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傑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的分析及認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計劃委員會批准開發建設座落於四平市鐵西區英雄大街20號:0204-39的站前批發市場項目。項目開發人是開發公司,投資並組織建築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築施工是建築公司。工程於1998年6月開工。

1999年6月7日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書》(建築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貿公司委託),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 a - b 軸,建築面積約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萬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積款13萬元,因該商網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02年4月25日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傑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 ⑥-⑦ ,2/0 a - b ,軸建築面積89.5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34.5萬元,建築公司開據了收據,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該建築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築面積均為商網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傑在未取得進户手續,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佔有和控制。

2001年9月25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經貿公司法律顧問)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公司三家相互關聯、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市場新建樓房(中興二期工程建築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市場樓房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2002年7月29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對過去委託建築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議再一次進行確認。2002年9月6日開發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房屋為由,向尹傑送達瞭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並要求解決善後事宜。後因尹傑強行佔有了合同約定房屋,2002年10月23日郭繼魁向鐵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議約定商品房。

證據:

1、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及建築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

2、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建築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和經貿公司換據收據。

3、批發市場新建樓所有權確認書。

4、商品房預售申報表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5、開發公司給尹傑送達的通知。

6、經貿公司確認書。

7、國有土地使用證。

8、產權確認書及移交收據。

9、施巍證言材料。

10、王金榮的證言材料。

11、其它相關證據材料。

五、解決糾紛的意見和理由

根據原審判決,上訴人上訴請求及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和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哪一個合同有效,買賣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經二審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認為:

1、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其買賣關係應受到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時建築公司作為施工方,受投資人經貿公司的委託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以及經貿公司作為投資方、開發公司作為項目開發方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均處於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狀態。它需要這一項目明確產權所有人,並由產權所有人申領《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對這些合同進行確認,才能生效。因而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當時簽訂協議時,其效力並未確定。但後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並取得了《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他對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再次進行了確認,使該協議由效力待定狀態,轉變成了發生法律效力的協議,協議雙方當事人的買賣關係受法律保護,因而,商品房理應由郭繼魁所有。

2、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尹傑受到的損失按規定應得到賠償。

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由於產權所有人沒有確定,《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處於待定狀態。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沒有對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予以確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這一合同的性質就發生了質的變化,由效力待定狀態,成為無效合同。雖然當時籤合同時的收款人是建築公司,後來還由經貿公司予以換據,但由於經貿公司當時既不是產權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持有人,其換據行為只能是屬於收款行為。所以,經貿公司成為所有權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開發公司向尹傑下發瞭解除合同通知。而且,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合同,發生在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協議兩年之後,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也屬侵害了初始買受人郭繼魁的合法權益,郭繼魁的初始買受權也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合議庭評議時還認為,造成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其責任完全在於開發公司、經貿公司和建築公司。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合同時,購房款由建築公司收取並出具發票,後來又由經貿公司換髮了購房款收據,因而這三家企業對房屋重複出售是明知的。而尹傑對開發公司的重複出售行為當時是不知道的,買受行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損失理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三項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賣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依據這一規定,開發公司應返還尹傑購房款345,220.78元,並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築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由於案件牽涉關係複雜合議庭將該案提交審判委員會,其中包括我個人的意見在內的合議庭意見一併提交。審判委員會對合議庭意見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於對於法律條文理解不同以及考慮多方客觀因素,對第三人獲賠問題經激烈討論採取了其他觀點,即由於尹傑在本案中沒有向法院請求返還和賠償,應另求法律途徑予以解決。

綜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適用法律不當,上訴人郭繼魁上訴有理,應予支持。經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2003年第39次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二、三項的規定,判決:

一、撤銷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02)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

二、中興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買賣關係成立;

三、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

一、二審案件受理費22,220.00元,由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中興經貿公司、中興建築公司負擔。

通過對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認為四平市中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公正。但是,其中對於第三人尹傑的賠償問題我仍堅持在合議庭中我提出的意見:1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範圍進行,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興建築公司與第三人尹傑簽訂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對於無效合同依法律規定應恢復原狀、返還原物、賠償損失。基於以上兩點原因,我認為,法院應對第三人利益予以保護,即開發公司應返還尹傑購房款345,220.78元,並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築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而不應該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徑解決。這樣,對善意第三人利益沒有有效保護,而且增加訴累,浪費司法資源。

本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法言法語也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作為一個南開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南開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南開,使他們走近南開,瞭解南開。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範文精選二

首先,感謝所有為我一個月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南匯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謝謝你們!一個月的南匯法院實習,很愉快,受益匪淺!

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將理論付諸實踐,讓他在自己該在的地方,他才能發光,更好的得到檢驗!抱着這樣的認識,我來到了南匯區人民法院。

一、初到法院滿腔激情

7月15日,我們來到南匯區人民法院,法院政治部的領導接待了我們,對我們表示了熱烈的歡迎,並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實習生們認真聽取了領導們的講話,個個充滿熱情。

我被分配到了“速裁組”。“速裁組?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哎!”這是我當時的第一反應。不過沒關係,我敢於挑戰新鮮事物,就這樣,我滿懷激情,正式開始了在南匯法院的實習生活······會議結束後,同學們都跟着各自庭的庭長去熟悉了工作環境。我被帶到了速裁組辦公室,與我的指導老師審判員張老師,書記員童老師見了面。

第一天的工作由此拉開了······午間休息時,還在想着“速裁組”這三字,突然腦子裏閃過“民事速裁”,這不就是嗎!民事速裁程序是將當事人之間的訴訟契約予以法律保護,並賦予該契約以國家強制力。民事速裁程序自始至終均反映着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法院在速裁程序中僅僅扮演一個引導者、詢問者角色。在引導過程中,儘量通過協調,達成雙方當事人在實體權利以及訴訟權利方面的各種合意,從而突破民事訴訟法普通程序、簡易程序規定的答辯期間等訴訟期間的硬性規定,靈活有效地解決當事人之間的訴訟糾紛,縮短了訴訟週期,提高了訴訟效率,降低了訴訟成本,有效地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將案件各方當事人的損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想通了,感覺人也舒暢了,接下去的日子,不再茫然!

二、結案日的來臨

實習的這一個月正好趕上南匯法院的結案日,加之下個月是南匯法院併入浦東法院,所以好多的交接工作,案件特別多。

排序、敲章、敲頁碼、打目錄、電腦結案、打印卷宗封面、裝定卷宗、塗漿糊、貼封條······到最後的歸檔,一份看似薄薄的簡單的卷宗,卻經過了那麼多的程序,足見其嚴謹性,卻也是一件機械化的工作,在機械中尋找快樂,在裝定了幾份卷宗後,根據其每個步驟的特點,想了個好聽的名字給它們,如,我把敲章、敲頁碼稱之為“內裝修”,把塗漿糊、貼封條稱之為“烤雞翅”等等。

結案日的來臨,就是我們每天都面對着堆積如山的案件,為忙碌的工作添加點樂趣,解除點無聊,這就是我面對忙碌的態度。忙碌中,我們尋找娛樂,實習的一個月,正值上海的酷暑,法院有時到下午2:30才上班,所以,約上三五好友及其他庭的同學,書記員姐姐請我們唱ktv。我們忙碌並快樂着······

三、離開時的不捨

即使很短暫,但是已經相處的有感情了!

一個月,很快!實習就這樣結束了,離開的時候很不捨!這一個月,通過實習,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第13篇】大學生暑期法院實習報告範文

轉眼間,又到了一年的暑假,本來已是離別家鄉多時,加之校園非繁華熱鬧之地(隱晦之修辭,望懂之),本可在家好好享受,尋一眾狐朋狗友出來吃喝玩樂,胡天酒地一番,誰知每天如此日子於小弟此類人實在過頭,於是在父母半是強迫,自己半是自願的狀況下,決定前往實習。多番周折後,終尋得本地人民法院,無條件下義務當其實習生。二十天的社會實踐實習生涯,就此開啟。

首先略為介紹一下本地法院,也就是區法院的大致概況。因為是基層法院,且涉及事務眾多,因此除了必須的刑事庭、行政庭外,民事庭分為四庭各司其職,分別處理民事侵權、債權糾紛、地產類糾紛和破產類案件,此外還有四個鎮一級的基層法院處理基層事務,另外法警、執行等更為實務且必須的部門就在此表過了。

小弟當天一身輕裝,首入門便感到門衞森嚴,看比鄰之公安局有門衞把守相同,法院竟然門口也有門衞把守着,暗想當事人進出豈不麻煩?一問之下,原來法院對面還有個立案庭,專門接待當事人和代理人。聯想近年一則當事人砍殺法官的新聞,便對此等安保級別恍然大悟了。再留心一看,對面應運而生了大量的律師事務所,看來此處還真是法律人集體出沒的彈丸之地。另外需要強調的是,此處地處本區的舊發展區域,屬於老城區了,區政府和大部分的職能部門都搬入位於新區的新辦公大樓了,令人納悶的就是堂堂人民法院和人民政府公安局竟然遲遲未搬走,仍留守在略顯殘破的舊城區。看此處川流不息,人頭湧湧,出沒的除了老人家和法律人外,其他多是“新花都人”了,實在讓人疑惑。

未及細想,在阿姨(保密起見,不透露姓名,以下出現人物均為簡稱或統稱)的帶領下,來到了法工辦,迎接我的是一plmm,(真實姓名如今亦未記起,不是不想透露)。此mm斯文得體,取一厚本予吾,令吾寫上大名、學校等信息之。吾邊寫邊略為觀察其他實習生信息,頓感大為自豪,皆因放眼望之多是四流院校,令吾此三流學校學生頓感安慰及自豪之情。及後等候片刻,mm把蓋上鋼印之實習證賦吾,告之憑此便可免去門衞詢問之不便。吾萬分感激,此時突然閃出一六尺長人,三十歲上下,中等身材,有發福傾向,未自報家門便拉着我往外走。在行走期間,我細心觀察我的實習證,終發現原來自己被分配到了民n庭。民n庭,就是民事訴訟第n庭的簡稱,接下來的20天,孤需待之地也。

中等男把我帶進了民n庭四號辦公室,一眼望去共五人次,各人均在辦公桌上抬頭瞄了我一眼便又埋頭回去成堆的卷宗當中,除了r姐。r姐向我介紹了辦公室各人,還有同為民n庭其他辦公室的其他人。瞬間信息爆炸,芥末多名字讓寡人如何記得住。兜了一圈回來,回到我的臨時座位,定了定精,看看旁邊那位帥哥,帥哥也正含情脈脈地看着我,終於……

他説:“你好,我叫hrg(以下稱h君)啊,我也是在這裏實習的呀,我係廣大的呀,多多指教。”我就“哦”的迴應了一下,然後也稍微自我介紹了一番,然後就是短暫的沉默。這時候,x哥,也就是帶我上來的那位中等男,開口叫h君教我做事,我馬上就來了精神,開始聽如何做我實習的第一件大事。孰料到,這是我實習的第一件大事,也是唯一的一件大事,那就是……裝訂卷宗!裝訂卷宗誠然是件大事,諸位切勿輕視之。細想若沒有裝訂歸檔,這凌亂的案件資料豈不無家可歸老無所依?其實總結起來,除了此一重大深刻的意義外,個人還領悟到了兩項裨益:1、裝訂歸檔是項繁雜的手工活,可以鍛鍊手工。裝訂工作首先要按照目錄頁上的順序把一大堆繁瑣的案件資料排列好,然後還要打印出此案的封面,然後對齊,拿強大的衝擊鑽鑽出三個駭人的大孔,然後拿雪白雪白的繩子綁好這沓案宗,然後蘸上類似漿糊的膠水,封好。你以為這就結束了嗎?當然沒那麼簡單。還需要拿打碼機給案宗打碼,然後在目錄頁上寫上相關信息,還要蓋上書記員的大章,再寫好案宗盒子的封面,如此才叫完成裝訂。如此繁複,你説還會得老人痴呆症嗎?想得都難啊!2、裝訂的第一步就是排序,排序期間可以先瀏覽盡各項案件資料,也順帶了解了一下民事訴訟法了。如此一來,還算專業對口工作了。

諸位看官看到這,是否覺得我太多廢話了?覺得我怎麼把文字浪費在這有的沒的上呢?其實啊,我不是在無病呻吟湊夠字數,也不是過分矯情悲情渲染這裝訂於我實習之重要性,實際上,這就是我實習中最為重要,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啊!孰可言其不重要呼!?

當然了,你斷言説此20天全然是幹這活那是不可能的,因為若然如此,我也不可能待得下20天。那麼小弟在此還經歷了些什麼新奇有趣,鮮為人知,不足為外人道的奇聞異事呢?諸位看官切勿着急,容小弟慢慢道出。

其實在這期間我還經歷了一件頗有意義的事,那就是旁聽。所謂旁聽者,於開庭時在旁聽審者也。這本來是件令人激動的活動,豈知……當時的情形是如此的:當天我和h君步行至對面的法庭,旁聽的案件,大概是原告將車置於被告某超市停車場內,豈知原告車輛被盜,要求被告賠償未果,訴至法院。其實,我對開庭的期望不高,因為我早就知香港的律政電視劇都是裝b的,現實並非如此,加上香港搞的是英美法系,我國是有中國特色的大陸法系,其區別之大我早就有心理準備。誰知,噩夢才剛剛開始。

一進門,首先就是驚訝法庭的狹窄,竟然才那丁點空間,比之學校的模擬法庭也小了不小,旁聽席也只有那幾個座位。頂着酷熱,速錄員宣佈開庭,我本來想按照規矩站起來給法官鞠個躬,誰知原被告席巋然不動自看自資料,我還是馬上按住自己坐下來了。

法官是r姐,在循例宣讀了幾句後,終於開始來實質的,首先是請被告方反駁原告的訴求,看那被告代理律師肥頭圓臉,望着手上的i pad半天,然後才支支吾吾的説起話來,聽了半天,其實他的意思就是:原告證明不了他進去過被告的商場消費,也證明不了他進來過停車,因此不予賠償。後來原告律師發言,也是一個鳥樣,半天擠不出幾個字,不禁汗流滿面,默唸是空調不給力罷了。然後r姐就主持了呈堂證據的質證,高潮就在這裏了。看官可能會疑惑,高潮不是法庭辯論嗎?還沒到這點上,怎麼就高潮啦?原因就是……質證完畢,本次開庭就結束了。因為證據多數還在警察叔叔那裏,因此無法證實其“真實性、合法性以及關聯性”。r姐大法官當即宣佈,等證據到院後再審,然後宣佈退庭。木槌再次敲響,這次我學乖了,看有沒人站起來,果然,沒人。

這就是我的開庭見聞。往後r姐和她的書記員x哥再也沒有叫我和h君去旁聽了,因為他們明顯看得出我們旁聽後回來的臉上都寫着兩個字:無聊。另外還值得一提的是,x哥作為本案的書記員,是不需要出席的,這又一次讓我開了眼界。因為當時速錄員説到場人員包括誰誰誰的時候,確是有説到x哥的名字的,然而原被告都沒有四處尋找他的身影,可見……嘿嘿……最後,小結一下吧。首先,本文在採用了大量口語化描述之餘,也混合了不少文言文的語法,如此並非有意為之,也非對此文不敬,而是此乃個人發展出來的風格,以此應對此類文章最是適合。至於此類文章是個神馬文章呢?其實就是應付了事的文章了。

to be honest,此文老濕們到底會否從頭到尾看看還是個問號,當然,如果我此文確被老師看到了,那老師也斷不該因為我的胡扯亂謅而大發雷霆,因為,這是一篇原創的作文,最起碼,這裏的xx多字都是我坐在電腦前面一字一句的碼出來的,其他的同學,我不敢説他們都是“複製——粘貼”出來了xx字,但無需確認他們的假,只要辨認出我的真,那此文便成功了。

至於實習,其實真的無甚可總結的心得,因為接觸的事務實在有限,況且在那辦公室內耳濡目染,所感的無非是當代公務員,也可以説是官場的最一般現象,而法官、律師在我等愚人心中,早已是面目全非,部分人甚至額頭除卻利益二字再難見公正公義之身影,如此世情,令我這未入世的法學生情何以堪?所以為避免過於非主流,那些東西還是在此不表了。以下為唱紅歌時間:

總的來説,這次的實習讓我獲益良多,讓我對法學和法律實務有了深刻的理解和認識,讓我對未來的學習充滿了興趣和信心,以後我要多加努力,多加留心進入法院工作的信息,對剩下的大學生活進行合理積極的規劃,為成為一個公平正義的法官而努力奮鬥。我是法律人,我自豪!我驕傲!

【第14篇】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2000字例文推薦欣賞

今天本站範文網小編為各位整理帶來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2000字例文推薦欣賞,希望內容對您有幫助,具體內容請看全文介紹。

一、實習基本情況

1、實習計劃情況

(1)實習時間:20xx年10月11日至11月11日

(2)實習地點: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3)實習單位: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4)實習方法:到單位實習工作、協助偵查案件

(5)實習目的:接觸和認識社會,瞭解我國司法實踐現狀,學習檢察官一般的理念、邏輯、立場、觀點和工作方法,進一步加深對法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的理解,並能進行初步的實際運用;學習法律工作經驗,學會理論聯繫實際,瞭解各類案件的偵查程序,初步掌握偵查的技巧;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各種法律文書、筆錄等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2、實習單位情況

(1)單位名稱: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2)單位簡介(自按):

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是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的自偵部門,主要工作是偵查辦理瀆職侵權類案件,打擊國家行政機關、行政執法部門等單位領導、工作人員的瀆職侵權犯罪活動。與其他科室相比,開展工作比較獨立,工作性質比較特殊,工作紀律要求嚴格保守祕密,是打擊瀆職侵權犯罪的重要部門。

二、實習主要內容

1.在開展審查舉報材料、偵查案件等工作中,通過觀察、分析,瞭解我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現狀。

2.在日常工作中,細心觀察、瞭解人民檢察院的組織機構與各項規章制度,熟悉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日常運作,在反瀆職局領導和指導教師的指導下,運用所學的法學及相關知識解決偵查辦案等實務問題。

3.在日常工作中,學習和掌握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工作流程,瞭解、掌握檢察院偵查案件、審查起訴、批准逮捕等工作的具體程序,協助檢察官辦理案件。

4. 在偵查案件、審查起訴等工作中,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訊問筆錄、詢問筆錄、審查報告、提請初查報告、初查階段報告、提請不予立案報告、司法實務案例分析等法律文書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三、實習總結與體會

本人於20xx年10月11日至20xx年11月11日在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實習。

實習期間,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我逐步熟悉了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主要工作,並能積極地完成指導老師交給的各項任務。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嚴格要求自己,主動了解工作任務,虛心向指導老師請教,及時彙報工作進程,大膽討論遇到的實務問題,認真總結實習工作,細心發掘自身不足,不斷完善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了實習指導老師的肯定。

實習期間,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我隨辦案人員到看守所提審嫌疑人,瞭解了瀆職類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羣體特徵:從事職業職位較高、曾擁有(行使)較大的公權力、文化水平較高、社會閲歷較豐富、暴力傾向較弱,大多數犯罪嫌疑人是由於在金錢面前思想開始動搖,自我控制能力下降,最終涉嫌貪污、受賄、瀆職等犯罪。

實習期間,我隨辦案人員到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涉及保密工作,具體部門不便説明)瞭解相關案情,調取有關資料。發現我國現行法律尤其是行政執法類的法律法規不夠健全,具體規定不夠詳實,賦予相關執法部門很大的自由裁量權,為滋生腐敗留下了很大的空間。向指導老師請教後,瞭解到我國立法、執法、司法等方面的現狀,我國法治進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實習期間,在查處有關犯罪案件中,涉及到文明執法的問題,經與單位指導老師交流,瞭解到:1、各種法律職業人員分工不同:律師主要職責是保護當事人的人權、訴權;公訴機關,包括法院系統,主要是保護公權力和公眾利益;2、瀆職類犯罪受害人在司法實踐中,尤其是在公訴案件的訴訟中,很少被列入訴訟當事人,屬於最弱人羣,利益很難在訴訟中得到體現和保護;3、隨我國相關法律制度的健全,文明執法的程度也在逐步推進,相比以前,犯罪嫌疑人的人權等方面得到了較好的保障,但實現真正的保障人權還需要長期的努力。

實習期間,在審查材料、調查案件、初查案件的過程中,指導老師交給我草擬審查報告、提請初查報告、初查階段報告、提請不予立案報告、司法實務案例分析等法律文書的工作。在寫作的過程中,我熟悉了相關法律文書的寫作方法和技巧,瞭解了相關辦案環節的工作流程,查辦案件的方法和技巧。

實習期間,在寫作法律文書的過程中,通過與實習單位指導老師探討,瞭解到司法實務中,尤其是瀆職類犯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的認定等方面的知識。發現司法實踐中,在對瀆職類犯罪結果的認定問題上存在較大爭議,相關法律規定不夠深入、具體,對案件的調查、初查、立案等帶來一定的影響。經查閲相關法律學術論文,發現相關問題在學術界同樣沒有定論,有關討論也很激烈。發現對犯罪主觀要件的認定是司法實務工作的難點,司法實踐中辦案人員主要是通過現有的證據對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意志進行推斷。這也是司法實踐與法律學術知識之間的存在銜接問題之處,需要通過司法實踐不斷積累經驗,找到查案辦案的有效方法和技巧。

實習期間,與實習單位指導老師交流了反腐倡廉的問題,在老師的幫助下,對我國司法反腐工作有了進一步瞭解。瞭解到,在我國對官員的監管逐步加強的情況下,貪污類犯罪會逐步減少,但受賄、瀆職等職務犯罪還會繼續,因為相比貪污犯罪,後者更具操作性也更具隱蔽性。要根除此類犯罪很難實現,但可以借鑑國外經驗,每個人的身份證就是這個人的銀行賬號、社保賬號等財務賬號,且每人有且只有一個賬號,這樣就會大大增加個人財務的透明度。但在嘗試的過程中,為保護個人信息,必須有相應的健全的調查等制度做配套,以防範公權力對個人人權的肆意侵犯。

實踐期間,與指導老師探討到大學生就業擇業的問題,實習單位指導老師給了我具有指導意義的建議。國家政策提倡“三支一扶”、“支援西部”、“服務基層”,大學生熱衷公務員、“選調生”、村官,個人傾向從事與法律專業有關職業,比如法檢系統。實習單位指導老師的建議是:首先,要結合自身情況和興趣,從事自己喜歡的職業;其次要擺正擇業觀念,不要盲目跟風;再次,可以先多嘗試在不同領域實習、見習,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作出正確選擇;最後,建議我如果從事律師職業,一定要跟對指導律師,這樣才能更好地熟悉業務,更快地獨立代理案件。

通過此次實習,發現自身存在一些缺點和不足,今後努力改進。比如,社會經驗少,社會閲歷淺,對司法實務問題的認知不夠深入,今後我將多嘗試不同領域,瞭解不同職業羣體的工作環境,增加自身社會經驗;對經手的案件考慮不夠健全、縝密,容易輕易下定論,實習單位指導老師已經對我提出這方面的指導意見,我將繼續努力,培養自身專業素養,做到慎思篤行。

在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實習期間,我收穫了很多,不僅在實踐中檢驗了自己大學四年所學的知識,而且學會了待人處事,提高了自己的實務能力。我在工作中,善於思考問題,敢於舉一反三,注重團隊協作,注意理論聯繫實際,充分調動知識儲備,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質量,遇事沉着冷靜,做事認真踏實,得到了單位指導老師的好評。

今後,我將認真總結這次實習經驗,吸取教訓,與同學們交流、分享實習經歷、經驗,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實習結束後,我將結合自身情況,彌補自身不足,發揚自己的特長,以就業擇業為目標,到不同崗位嘗試,找到適合自己的職業和職位,為就業打下基礎。

【第15篇】大學生暑期法院實習報告範文

今年暑期遵照學校教學計劃,我們分別被統一安排至武漢市各基層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實習。本人很榮幸地被分配到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實習一個月。

武昌區人民法院坐落於武昌區沙湖地段,是一個成立時間較早的法院。從外觀上看,建築風格較為陳舊,規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麼宏偉氣派。走進裏間才發現,裏面的辦公設施較為簡單。幾面玻璃就就將一層樓分割成一間間辦公室。雖然簡單,衞生打掃得卻很乾淨,給人一種寧靜肅穆得感覺。辦公室裏面也佈置得體,桌椅書櫃、書籍資料擺放整齊,凌而不亂。逛完一圈後才發現,整個法院由兩棟大樓組成,前面是立案大廳和辦公用大樓。後面是審判庭,旁邊是執行局和後勤部門,中間都有走廊過道連通,整個法院看上去就像一個四合院。而正是這麼一個小小得去處卻處理了周圍方圓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萬的案子。我不禁感歎: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環境再好終究是為了工作服務的,既然工作已經得到了基本的保證再追求環境和條件的優越又有什麼意義呢?我頓時釋然,對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帶着這種敬畏感,我“闖”進了法院的大門,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長,她將我領進最裏間的辦公室。辦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書記員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個多月的師姐。就這樣我開始了在這個新鮮而又刺激的環境中的法律工作。雖然輪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複,但我依然保持着濃厚的興趣處理每項事情。

開始工作的頭兩天法官就叮囑我要認真跟隨書記員學習,服從她的安排,因為大多數情況下法官都處於忙碌狀態,基本無暇顧及我們,只會再閒談交流中不時教導我們幾句。

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並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驗知識。第一件事就是裝訂卷宗,雖然聽起來很簡單,但其中卻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識。記得第一天,書記員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並給我講述了裏面各種文件的排列順序。由於挑選的案宗不夠經典,她只能大致講解一下,並讓我多看卷宗自己總結。我便翻閲了一件件已經整理完畢的卷宗。雖然每見案子具體上大相徑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訴訟文書大致上卻是一致的。經過反覆積累和鞏固我終於能熟練的獨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裝訂。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後,我也便了解了一個案子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因為每個案宗的排列順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來辦理的。有了這些基本知識後,我邊接觸了一些訴訟文書的寫作一類的事情。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然後還負責這些文件的編排、校對、打印等工作。期間還經常打電話聯繫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來訪客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而在發出票和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應該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上面談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內容,真正掌握知識的應該是在參加庭審以及事後與法官們的討論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個月實習時間內我曾有幸幾次在法官們的帶領下參與旁聽。

接下來的第三件事就是旁聽給我的感性認識。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我想象中的庭審差別很大。可能是我歐美律政小説又或是電影看多了,腦海中呈現的是場面宏大、莊嚴肅穆的情景,與現實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審判庭是一個面積狹小、佈置簡陋的隔間,給人一種隨意的感覺。法官也與當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審判時間也很短,一般不會超過兩小時。後來從法官處得知這是一個臨時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當中。

幾樁案子下來,我感觸頗多。首先,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很多人連律師都不用請,直接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藉助人多勢眾據“理”力爭壓倒一切。這使得審批多次被打斷甚至重新審理,反應出我國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很大問題。其次,法官壓力龐大。無論在辦公室還是在審判庭這種正式場合法官們無疑不面臨當事人的責難。這實在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悲哀,而上級的指示和干擾無疑又加劇了這種悲哀。最後,審理工作是可以靈活處理的。這與我想象中教條式處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訴訟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原告只有一個,即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個,都是小區業主。本來我認為此案會合並審理,因為這樣比較方便又簡便快捷,結果法官卻是一一進行審理的。在我的提問之後,我得到的解釋是,經調查這六位業主各持己見、互不統一,若是合併審理就會造成混亂很難控制局面,最後反而會影響審判工作的進行。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們的經驗豐富,表面上看起來法官與平常人沒什麼兩樣,可一到工作中就會發現他們的厚積薄發和機智靈活。然而我的另一發現就是合議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議,每次記錄都是書記員按固定模式從前面的審判記錄中抄錄一段話就完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另一種靈活處理。

第四件使就是審理過程中存在的重實體而輕程序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實體存在錯誤的情況才啟動再審程序,而很少又為了程序而進入再審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議的省略。我也經常耳聞目睹法官們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這種一味的追求辦事效率是建立在犧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當前我國仍然存在重實體而輕程序的普遍現象,從此事件中便可見一斑。在我看來,所有再現的知識法律意義上的事實,而非原始狀態的事實情況,審判上所能達到的只是法律事實,而不可能是原始狀態客觀事實。若干追求個案的絕對公正而犧牲整個民訴體系的程序利益將是得不償失的,更何況這種推測出來的法律事實也不一定與當時的客觀情況相符合。而只有通過公正的審判程序充分保護各方訴訟參與人的權利,保證作為定案根據的證據的確實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給訴訟參與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為社會公眾所認同和接受,形成社會公眾對國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們能儘快能走出這種誤區。

第五件事則是“終審判決不終極”的現象。申訴案件越來越多,上訴率高居不下,這使得法官們經常做重複工作,工作壓力也無形增大很多。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當事人不服判決,對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這種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的法律意識淡薄。一些案子在我們看來是非分明、輕而易舉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當程序,適用法律也毫無錯誤,當事人卻還屢次來法院申訴,而且直接頂到了院長、庭長上面去了。再者還有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的,有向政府告狀的,有要求人大進行監督的。也許那些人確實很冤枉,或者他們的確受到了不公正的判決,當然我們並不排除這裏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敗問題。但作為一個法院經過嚴格程序作出來的終審判決就應當具備其應當享有的權威性,否則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賴以存在的價值和作用。美國著名法學家哈羅德·伯爾曼曾經説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發揮、價值得到體現、精神得到推崇,每個社會成員應具備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與此相反,一個國家的司法體系必然架空。

第六件事便是執行難的問題。基層法院作為執行的主陣地,擔負着全國80%的案件執行。但基層傳統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緣關係使得基層法院的執行現狀並不樂觀,案件的實際執結率不盡人意。我雖然不在執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學曾在那裏實習,我們私下裏經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聽法官們提起過,所以還是又一定體會的。一個判決下來了,這個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義上的完結,只有等到判決的內容執行完畢才稱的上是完美意義上的結束。而我瞭解到的情況經常是判決內容得不到兑現。一些當事人為了逃避責任往往採取欺詐隱瞞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債、有的轉移財產,還有甚者連假離婚都敢用。這便不得不讓人擔憂法律的威嚴和公信度的問題。執行難是全國性的問題。其中的原因很多,有執行的環境問題,經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執行法官的素質問題。我想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可以從以下考慮。首先,改革司法體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復制度系統的平衡。具體來講就是解決司法獨立性問題,減少部門和地方對司法活動的影響,增強法院的抗干擾能力以及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統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對逃避法律責任、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行為的懲處力度,對於那些膽敢藐視司法權威的行為人,應當作為刑事犯罪來懲處,另外還需構建統一的信息平台使當事人無法逃避法律責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責任。其次,加強法院自身建設。執行難的問題,雖然有體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為因素,特別是法官辦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豈能正人,這是最基本的規則和道理。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gerenwendang/shixibaogao/zjnv4n.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