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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安全與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方案

生態環境安全與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方案

為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維護環境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廣州市2020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實施細則》《廣州市生態環境局2021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區委、區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的指示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生態環境安全與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方案。

生態環境安全與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區委、區政府工作要求,以環境安全為目標,嚴格日常監管,加強執法檢查,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堅決遏制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全力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為服務服從於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廣州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發展大局提供環境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環境安全執法工作,促進全區環境風險源企事業單位環境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將全區各類環境安全風險、隱患堅決控制在萌芽狀態,切實保障我區環境安全和公眾健康,維護社會穩定。

三、主要任務

深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嚴格環境安全監管執法,嚴厲打擊非法排污和破壞生態違法行為;加強環境安全建設,持續抓好重點行業(領域)環境安全專項整治;大力加強宣傳教育,營造更加濃郁的環境安全氛圍;着力加強安全基礎工作,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構築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社會監督參與的環境安全工作格局。

四、組織領導

為確保生態環境安全與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有效落實,局成立生態環境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羅

副組長:廖、呂、黃、徐、賴、龍

成員:局各科室(部門)負責人,各鎮生態環境保護中心、各街道生態環境保護與水務綜合服務中心負責人,開發區建環局市政環保組。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對接相應聯繫鎮街,督促抽查工作落實開展情況,確保生態環境安全與安全生產督察、巡查、檢查工作落實到位。

領導聯繫鎮街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羅,聯繫新塘鎮生態環境保護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廖,聯繫仙村鎮生態環境保護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呂,聯繫石灘鎮生態環境保護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黃,聯繫開發區建環局市政環保組,永寧街、寧西街生態環境保護與水務綜合服務中心。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徐,聯繫派潭鎮、小樓鎮、正果鎮生態環境保護中心。

四級調研員:賴,聯繫朱村街生態環境保護與水務綜合服務中心、中新鎮生態環境保護中心。

四級調研員:龍,聯繫荔城街、增江街、荔湖街生態環境保護與水務綜合服務中心。

五、檢查範圍、頻次及任務分工

(一)檢查範圍。

全區環境風險源企事業單位。

(二)檢查頻次。

按照區分層級、分類監管的原則實施監督檢查。重大環境風險源檢查頻次為1次/月,較大環境風險源檢查頻次為1次/季,一般環境風險源為1次/半年。

(三)任務分工。

按照分級監管原則明確分工,重大環境風險源和較大環境風險源日常監管由局執法大隊負責,一般環境風險源日常監管由開發區建環局市政環保組、各鎮生態環境保護中心、各街道生態環境保護與水務綜合服務中心負責。

六、主要工作

(一)落實安全責任,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領導。

1.不斷強化理論武裝。組織觀看《生命重於泰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電視片》、《廣東省危險廢物等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實施方案》等系列影片。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川經久鄉“3.30”森林火災重要指示、2020年4月8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指示、4月10日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防災減災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納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內容,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守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推動安全發展、高質量發展。(局辦公室負責)

2.嚴格落實工作制度。局黨組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對照《廣東省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實施細則》和廣州市貫徹落實《措施》,局領導擔起分管範圍的安全生產工作領導責任。(局辦公室牽頭,局綜合執法科配合)

(二)加強基礎建設,提高環境安全監管能力。

1.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按照區統一部署,配合做好環境安全新聞宣傳工作。開展全國第二十個“安全生產月”活動宣傳。繼續做好新《固廢法》《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 年版)《廣州市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工作指引》《廣州市固廢業務辦理指引》等“送法上門”活動。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及消防工作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公共場所等“七進”宣傳活動。通過政府網和《珠江環境報》等開展環境安全公益宣傳。(局辦公室牽頭,土壤與輻射管理科、綜合執法科和鎮街相關生態環境保護中心配合)

2.開展培訓和應急演練。6-8 月,組織環境應急業務綜合培訓和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管理培訓;7-9月組織開展2021年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四季度,組織重點產廢單位開展2021年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及廣東省固體廢物信息管理平台操作培訓。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組織消防等安全教育培訓。(局辦公室牽頭,局水環境管理科、土壤與輻射管理科、綜合執法科,環境監測站和各鎮街相關生態環境保護中心配合)

(三)加強安全預防,防範重大環境風險問題。

1.落實“一線三排”工作措施。結合環境安全監管職責,制定落實“一線三排”工作措施。督促危險廢物持證經營單位結合實際制定“一線三排”具體實施措施,建立“一線三排”工作台賬,全面排查、科學排序、有效排除安全風險隱患。(局綜合執法科負責)

2.推進“三年行動”專項整治。按照《廣州市增城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計劃》部署,積極推進落實涉我局相關任務。牽頭推進落實增城區危險廢物等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加強與區發展改革局、科工商信局、公安分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應急管理局、衞生健康委、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等 9個區直單位溝通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年度整治任務順利完成。完善報送機制,建立工作台帳,動態更新“一圖兩清單”。按區安委辦要求,每月報送生態環境領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清單和危險廢物等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一圖兩清單”。(局土壤與輻射管理科、綜合執法科分工負責)

3.開展化學品特別是涉危險化學品企業專項執法檢查行動。以中新片區為重點,對全區化工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整治,主要圍繞五個方面:一是督促企業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級別;二是對環境安全隱患進行日常排查,確保管理規範;三是督促健全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措施,確保預有準備。四是督促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五是加強環境應急能力保障建設,特別是應急物資和設施完備可靠。通過全面排查整治,切實摸清化工行業環境安全管理底細,消除潛在風險隱患,促進行業規範管理、安全運營。抓好危險廢物以及污泥、建築廢棄物等一般固體廢物為重點,持續開展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犯罪活動。督促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認真落實各項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強化對危險廢物貯存、處置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場所、環節、部位的隱患排查,落實風險防控措施。開展汛期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歲末年初安全大檢查,消除環境安全隱患。(牽頭科室:局綜合執法科,配合科室(部門):局辦公室、土壤與輻射管理科,開發區建環局市政環保組、各相關鎮街生態環境保護中心)

(四)開展鄉鎮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執法行動。

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清理整治。具體保護區名稱、級別、區劃範圍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廣州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區劃規範優化方案的批覆》(粵府函〔2020〕83號)核定,對全區飲用水水源地內環境違法問題,全部限期清理整治到位。(牽頭部門:局綜合執法科,配合科室:各相關鎮街生態環境保護中心)

(五)開展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工作。

堅決貫徹落實《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環發〔2015〕4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行業名錄(指導性意見)》(粵環〔2018〕44號)相關要求,以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為主要抓手,進一步推動環境風險源企事業開展風險評估、隱患整治、預案編制、機制健全等工作,促進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進環境安全監管全覆蓋,保障環境安全。(牽頭科室:局辦公室,配合科室(部門):局綜合執法科,各相關鎮街生態環境保護中心)

(六)開展汛期環境安全檢查專項行動。

重點檢查柯燈山水廠、新塘水廠及新和水廠一、二級水源保護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重點水庫及其周邊範圍內污染源,重點環境風險源、生產使用化學品、電鍍、危險化學品倉儲、產生和處理處置危險廢物、油庫、油站、規模化養殖業等重點污染企業。對汛期環境安全檢查中發現的環境污染隱患,現場責令立即整改,對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排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立案查處,並作出行政處罰。對重大隱患問題要建立台賬清單,定期跟蹤督辦,對整治不力或長期不能消除的重大隱患,實行重點督辦,確保環境安全問題整治到位,避免發生環境安全事故。(牽頭科室:局綜合執法科,配合科室(部門):局水環境管理科,開發區建環局市政環保組、各相關鎮街生態環境保護中心)

(七)開展環境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

全面排查大型石油化工企業、電鍍、火電、水泥、危險化學品倉儲碼頭、危險廢物處理處置企業、生產使用化學品企業、規模化養殖業,反覆整改長期未能得到根治的重點環境風險隱患以及曾發生過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重點檢查企事業單位落實《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試行)》(以下簡稱“工作指南”)情況;環境風險防範和應急措施落實情況;應急資源調查和環境風險評估開展情況;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其檔案建立情況;環境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和備案情況;環境應急演練和培訓情況;環境應急物資儲備情況;屬地管理責任落實等情況。(牽頭科室:局綜合執法科,配合科室(部門):局辦公室、土壤與輻射管理科,開發區建環局市政環保組、各相關鎮街生態環境保護中心)

(八)做好日常工作,防止重大環境事件發生。

1.嚴格環境執法監督。制定《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增城分局2021年度執法檢查計劃》。組織開展重點核技術利用單位執法檢查。根據往年巡查要求,保持重點核技術利用單位巡查頻次。結合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檢查,督促持證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強化依法行政,加強執法檢查,規範檢查內容,完善檢查標準,提高執法檢查專業性、精準性、有效性,依法嚴厲處罰違法違規行為。(局綜合執法科牽頭,局土壤與輻射管理科配合)

2.嚴格環境應急值守。按月制定生態環境系統應急值班安排;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24小時專人值守備勤制度,重大節日、重要時段及惡劣天氣期間,嚴格執行三級值班規定;繼續實施執法和監測值班聯動機制。組織值班抽查,做好督促提醒,持續傳導壓力,確保應急值守工作有序開展。及時妥善處理環境安全舉報投訴,按規定開展應急救援、事故調查處理。(局辦公室牽頭,局綜合執法科,環境監測站等科室分工負責)

3.完成其它工作事項。按要求參加區委、區政府、區安委(會)辦重大活動、會議;完成區委、區政府決定事項(含落實區季度防範會議工作部署工作情況)以及區安委會(辦)依職責交辦的各項工作,向區安委會(辦)報送相關工作材料。(局辦公室牽頭,局綜合執法科配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始終把以人為本、安全發展、執法為民,關愛生命、預防為主融入到具體工作中,加大對非法排污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對企業環境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和服務,堅決防範和化解重大生態環境風險,堅決守住環境安全底線。

(二)加大環境監督管理和執法力度。

各科室、各部門要突出隱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預防,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對檢查中發現的風險隱患,要加強督察督辦,確保問題徹底解決,問題嚴重、現實威脅較大的,要堅決實施停產整治,切實防止事故發生。

(三)規範執法行為。

堅持依法辦事、寬嚴相濟、過罰相當和教育懲處並重的原則,不以罰款為目的,把督促企業履行主體責任、消除隱患、防範事故作為核心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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