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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培訓方案新版多篇

交通安全培訓方案新版多篇

交通安全培訓方案新版多篇

交通安全培訓教育方案 篇一

為了加強我鎮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提高我鎮居民的道路交通法制觀念和交通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市安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訂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廣泛深入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宣傳和法制教育,提高廣大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識和預防交通事故的'能力,達到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目的,為我鎮經濟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二、工作內容

我們把農村地區作為交通安全宣傳的重點,廣泛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1、在各村指導開展羣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教育活動。通過上《道路交通安全法》輔導課,張貼宣傳警示標語,開辦交通安全宣傳專欄,交通事故圖片展覽;引導廣大羣眾學法、懂法、守法,使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入村、入户、入耳、入心。利用廣播、電視、宣傳展板等形式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2、√本站★√重點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基本通行規定,標誌標線規定,安全操作規範和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幅度等內容。

3、典型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宣傳,重點是對車輛超限超載,超速、駕乘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和無牌無證等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幅度和無牌無證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性及查處力度。

三、工作措施:

1、在各村設立交通安全宣傳欄,在村主要路段、路口刷寫交通安全標語,懸掛宣傳橫幅,經常性向村民發放宣傳資料。

2、聘請紅巖鎮派出所教導員通過開會、上課等各種形式,組織機動車駕駛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培訓。

3、通過巡迴展出宣傳圖報,加強對羣眾的教育,聘請派出所宣講員對本鎮村民開展系列交通安全法規宣傳,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交通。

交通安全培訓方案 篇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推進本質安全建設,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防護能力,防範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標準規範和公司有關要求,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落實企業安全教育培訓主體責任,牢固樹立“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的意識,建立健全各級安全教育培訓體系和工作機制,並充分發揮其作用。

第三條 堅持“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安全必須管安全教育培訓”的原則,執行先培訓後上崗制度。所有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並考核合格。從事國家規定的技術工種(職業)工作,必須按照《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 建立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和專(兼)職培訓師隊伍,足額保障安全教育培訓投入和必備的場所、設備設施,建立健全企業和從業人員個人安全教育培訓檔案。

第五條 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掌握本職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識,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六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總(分)部及所屬各單位、各集體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公司所屬參股、代管單位參照執行。

第二章 工作體系

第七條 健全落實以企業主要負責人負總責、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培訓責任體系。建立覆蓋總(分)部、省、地市、縣公司和班組(所、站、隊)各層級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體系。

第八條 各級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是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應將安全教育培訓納入本單位年度教育培訓計劃,保證安全教育培訓項目和經費。

第九條 各級專業管理部門是本專業領域安全教育培訓主體責任部門,負責業務範圍內安全教育培訓,制定並實施專業領域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第十條 各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協調、指導、監督、評價、考核本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彙總編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並督促實施。

第十一條 公司總(分)部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行業有關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標準規範。

(二)組織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規章制度。

(三)建立健全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機制、工作體系和培訓檔案。

(四)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訓規劃。

(五)統籌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場所、專(兼)職培訓師資隊伍的建設。

(六)組織編寫、開發安全教育培訓教材、課件、題庫和案例等。

(七)定期組織省(區)公司級領導幹部、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

(八)組織開展安全知識、安全技能、應急處置等專項教育活動。

(九)對所屬各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進行檢查、評價和考核。

第十二條 省(區)公司級單位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教育培訓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標準規範和文件要求。

(二)編制並實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三)負責省(區)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設施、專(兼)職培訓師資建設,定期開展省(區)公司級、地市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師的培訓。

(四)定期組織本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地市公司級單位領導、安全生產部門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

(五)組織開展安全知識、安全技能、應急處置等專項教育活動。

(六)建立健全企業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教育培訓時間、內容、參加人員和考試考核結果等。

(七)指導、檢查、評價和考核所屬各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十三條 地市公司級單位主要職責

(一)落實國家和上級安全教育培訓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標準規範和文件要求。

(二)編制並實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三)負責本單位安全教育培訓設施、專(兼)職培訓師資建設,定期開展本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師的培訓。

(四)定期組織本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縣公司級單位領導、安全生產部門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

(五)組織全員公共安全教育培訓。

(六)組織對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有關安全知識進行專題培訓。

(七)建立健全企業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教育培訓時間、內容、參加人員及考試考核結果等,評估培訓成效。

(八)指導、檢查、評價和考核所屬各單位、部門、班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十四條 縣公司級單位(中心、專業室、車間、分場、分部等)主要職責

(一)落實國家和上級安全教育培訓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標準規範和文件要求。

(二)編制並實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安全員、技術員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開展檢查、評價和考核。

(四)組織全員公共安全教育培訓。

(五)建立健全企業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各級安全教育培訓時間、內容、參加人員及考試考核結果等,評估培訓成效。

第十五條 班組主要職責

(一)落實上級安全教育培訓有關制度和要求。

(二)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

(三)建立健全個人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教育培訓時間、內容、參加人員及考試考核結果等。

第三章 培訓內容

第十六條 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具備與本企業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知識與管理能力,自主學習及參加相關培訓,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範等;

(二)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三)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生產事故防範、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以及應急處置知識;

(五)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八)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七條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本崗位相適應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自主學習及參加相關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範等;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衞生等知識;

(三)安全風險分析、評估、預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知識;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以及應急處置要求;

(五)工作票(作業票)、操作票管理要求及填寫規範;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八)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八條 新入職人員。應逐級集中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應符合公司教育培訓管理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

(二)安全基本知識;

(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規程和勞動紀律;

(四)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五)緊急救護知識,特別是觸電急救;

(六)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七)網絡信息安全知識;

(八)消防安全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九)典型違章、有關事故案例等;

(十)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九條 新上崗(轉崗)人員。應根據工作性質對其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培訓,保證其具備崗位安全操作、緊急救護、應急處理等知識和技能,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規程;

(二)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四)工作環境、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五)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處理;

(六)安全設備設施、安全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七)典型違章、有關事故案例;

(八)安全文明生產知識;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二十條 在崗生產人員。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規程;

(二)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安全技術特性及安全防護措施;

(三)安全設備設施、安全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四)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五)典型違章、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事故案例;

(六)職業健康危害與防治;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二十一條 班組長、安全員、技術員。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生產法規規章、制度標準、操作規程;

(二)安全防護用品、作業機具、工器具使用與管理;

(三)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四)作業標準化安全管控相關知識;

(五)工作票(作業票)、操作票管理要求及填寫規範;

(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違章查糾等相關知識;

(七)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相關要求;

(八)有關的典型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 工作票(作業票)、操作票相關資格人員。地市公司級、縣公司級單位每年應對工作票(作業票)簽發人、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專責監護人)、倒閘操作人、操作監護人等進行專項培訓,並經考試合格、書面公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工作規程、現場運行規程和調度、監控運行規程等;

(二)工作票(作業票)、操作票管理要求及填寫規範;

(三)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四)作業標準化安全管控相關知識;

(五)典型違章、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違章查糾等相關知識;

(六)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二十三條 電力建設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按照政府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的要求,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併合格,依法取得國家規定的相應資格,自主學習並參加相關培訓,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國家和上級有關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範等;

(二)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化作業、職業衞生、安全文明施工等相關知識;

(三)工程建設安全風險識別、評估、預控,重大危險源管理、事故防範等知識;

(四)大型施工機械、施工器具、安全設施、安全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五)應用的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新工藝有關安全知識;

(六)應急管理、應急處置方案的編制和演練;

(七)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八)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九)國內外先進的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經驗;

(十)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二十四條 工程項目部相關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所從事的工程項目建設相適應的安全知識與管理能力,依法取得國家規定的相應資格,自主學習並參加相關培訓,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國家和上級有關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範等;

(二)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化作業、職業衞生、安全文明施工等相關知識;

(三)工程建設安全風險識別、評估、預控,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四)大型施工機械、施工器具、安全設施、安全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的檢查、使用、維護等安全管理要求;

(五)施工中應用的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新工藝有關安全知識;

(六)現場應急管理、應急處置方案的編制和演練;

(七)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八)典型違章、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九)國內外先進的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經驗;

(十)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二十五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培訓大綱,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並經單位書面批准方可參加相應的作業。離開特種作業崗位6個月的作業人員,應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試,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六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培訓大綱,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並經單位批准方可從事相應作業或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 勞務派遣人員。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單位,應當將其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崗位安全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訓和考試。勞務派遣單位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訓。

第二十八條 外來工作人員。使用單位應對勞務分包、廠家技術支持等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知識和安全規程的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並經設備運維管理單位認可後方可參與指定工作。

第二十九條 各單位應每年對應急救援基幹分隊、應急搶修隊伍、應急專家隊伍人員,開展應急理論、應急預案和相關技能培訓。

第三十條 各單位應每年至少開展一次交通、消防、應急避險、網絡信息等公共安全知識為主要內容的全員培訓。

第四章 培訓方式

第三十一條 各單位應採用集中培訓、技能實訓、現場培訓、在崗自學、仿真培訓、遠程培訓等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培訓。

(一)集中培訓。各單位應自行組織或委託專業培訓機構開展集中式脱產培訓,結果納入安全教育培訓檔案。

(二)技能實訓。各單位應對所有生產技能人員,開展針對性的安全技能實訓,詳細記錄培訓過程及結果。

(三)現場培訓。各單位應結合現場設備、作業環境等實際情況,開展針對性、示範性、互動式安全教育培訓。

(四)在崗自學。員工在崗期間應積極主動自學安全知識,跟蹤學習最新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標準。

(五)仿真培訓。各單位應採用仿真技術手段對水電、變電、調控、特種作業等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六)遠程培訓。各單位應充分利用公司網絡大學廣泛實施遠程安全教育培訓,及時更新網絡培訓資源,實行網絡培訓學時學分制。

(七)跟班實習。新上崗人員應指定專人負責,採取“師帶徒”、輪班實習等方式進行跟班學習。

第三十二條 各單位應定期組織安全考試,實行從業人員安全考試全覆蓋,結果納入安全教育培訓檔案。

(一)各單位應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生產人員安全規程的考試,並對考試情況進行通報;

(二)省(區)公司級單位領導、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按要求參加公司和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法律法規考試;

(三)省(區)公司級單位對本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和專業人員,對所屬地市級單位的領導幹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每年進行一次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考試;

(四)地市公司級單位對本單位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及專業人員、二級機構負責人、縣公司級單位及其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每年進行一次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規範考試;

(五)地市公司級單位二級機構、縣公司級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班組人員的安全規章制度、規程規範考試;

(六)各單位應定期對全體從業人員開展交通、消防、應急避險、網絡信息等公共安全知識考試。

第五章 基礎保障

第三十三條 安全教育培訓場所設施。

(一)公司總(分)部。依託國網管理學院、高培中心、技術學院和應急培訓基地等公司級培訓機構,滿足各級各類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所需的培訓室、實訓場地。

(二)省(區)公司級單位。統籌現有培訓資源,堅持與生產現場同步、適度超前原則,加強安全實訓設備、設施建設,具備滿足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所需的固定場所(地)和仿真培訓、技能實訓、安全體感等功能。

(三)地市公司和縣公司級單位。按地域性質和實際需要,可利用本單位或聯合其他單位已有培訓資源,設立實操技能訓練室,滿足安全基礎知識、安全警示教育、觸電急救實訓、安全技能實訓、應急處置等培訓需要。

第三十四條 安全教育培訓師資隊伍。各單位應建立省(區)公司級、地市公司級專(兼)職安全教育培訓師資隊伍,專(兼)職培訓師應當接受專門的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專(兼)職安全培訓師每年需接受再培訓。鼓勵聘任註冊安全工程師擔任安全培訓師。

第三十五條 安全教育培訓網絡學習資源。根據安全生產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公司統一組織各單位有序開發,定期完善結構化網絡學習資源(培訓規範、教材、題庫、課件、案例等),建立知識共建共享機制。

第三十六條 安全教育培訓檔案管理。公司統一安全教育培訓檔案管理,規範企業和從業人員個人安全教育培訓檔案(見附表一、二),如實記錄,建檔備查。

第三十七條 安全教育培訓經費和項目。

(一)安全教育培訓經費使用應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列入年度教育培訓計劃的各類項目應在員工教育培訓經費中列支。列入安全費的安全技能、應急演練等安全培訓應從安全費用中足額列支。在實施技術改造和項目引進時,要專門安排安全教育培訓資金。

(二)安全教育培訓項目以及場所(地)、設施建設,按照項目管理相關規定,實行項目儲備、可研評審、立項實施、驗收評估全過程閉環管理。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八條 安全教育培訓監督檢查實行上級督查,同級督辦的工作機制。

第三十九條 各級人資部門應對安全教育培訓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專業管理部門對本專業領域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開展情況監督檢查。

第四十條 各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根據上級部署和年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安排,通過日常檢查和專項督查等方式,督促落實本規定。

第四十一條 安全教育培訓監督檢查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計劃制定及實施情況;

(二)安全教育培訓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

(三)安全教育培訓場所(地)、設施、專(兼)職安全培訓師隊伍建設情況;

(四)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情況;

(五)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六)新上崗人員培訓及轉崗人員再培訓情況;

(七)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使用前對相關人員專項培訓情況;

(八)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建立及規範記錄情況;

(九)抽考安全生產應知應會知識;

(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七章 評價考核

第四十二條 各級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是本單位安全教育培訓評價考核的責任部門。

第四十三條 安全教育培訓實施單位應對安全教育培訓全過程開展效果評估,持續提高安全教育培訓質量。

第四十四條 各級單位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中的先進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中存在問題的單位和個人通報批評和考核。

第四十五條 對應持證未持證或者未經培訓就上崗的人員,一律先離崗、培訓持證後再上崗。

第四十六條 對各類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一律倒查安全教育培訓、考試等工作落實不到位的責任。對因未培訓、假培訓或者應持證未持證上崗人員直接責任引發事故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安全教育培訓是指企業為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技術水平和事故防範能力,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開展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教育培訓。

第四十八條 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公司總(分)部及省、市、縣公司級企業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各級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安全總監、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等;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外,從事安全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

第四十九條 工程項目部包括業主、監理、施工項目部;工程項目部管理人員是指業主項目部經理、安全、質量、技術專責,監理項目部總監、總監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安全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施工項目部經理、項目總工、技術員、安全員、質檢員等。

第五十條 本規定由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自20__年10月18日起施行。

交通安全培訓教育方案 篇三

根據《教育體育系統道路交通安全重點隱患“清源”行動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校園及周邊道路交通安全重點隱患“清源”行動,排查一批非法接送學生上下學、無運營資質、超員、無牌無證、校園內超速、酒後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進一步規範通行秩序,堅決遏制教師無證、酒後駕駛,師生因乘坐“三無”車輛等交通違法行為導致的羣死羣傷事故。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學院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重點隱患“清源”行動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成立學院“清源”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組 員:全體中層幹部、學生管理幹部及班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生處,由學生處處長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處理日常事務。

三、整治重點

(一)重點場所。校園內及校園周邊。

(二)重點路段。校園區域行駛路段、校園周邊道路。

(三)重點時段。學生上下學集中出行時段。

(四)重點車輛。教職工駕駛車輛、摩托車、學生上下學接送車輛、通過校園周邊等重點車輛。

(五)重點違法。校園內超員、超速、超限超載、無牌無證、酒後駕駛,教職工及學生校園內駕乘摩托車、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學生上下學時段非法營運、客貨混裝、拖拉機、農用車、三輪摩托車等車輛非法載人,駕乘摩托車不帶安全頭盔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

四、整治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3月5日至3月12日)。

由各部門組織對全校師生員工進行宣傳動員。由學生處負責制定“清源”行動工作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層層動員部署。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3月13日至8月15日)。

對照目標要求,結合實際,查找薄弱環節和存在不足,細化措施,建立工作台賬,逐一落實重點任務。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8月16日至8月31日)。

對本校 “清源”行動集中整治工作進行總結,查缺補漏,總結經驗,鞏固整治成果,形成長效機制。學院領導小組將對相關部門“清源”行動集中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對工作滯後的部門將在全院範圍內進行通報、問責。迎接上級主管部門檢查驗收。

五、工作任務

(一)排查運送學生車輛及教職工駕駛行為。一是由各系組織班主任動員師生和學生家長認真排查在學生上下學路段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二是由學生處負責排查學校周邊有無交通標識標牌、減速帶是否完整;排查運送學生車輛是否存在無證駕駛、酒後駕駛、超載超限、超員。三是各部門排查本部門教職工校園內或校外是否存在無證駕駛、酒後駕駛、超速行駛、非法改裝等交通違法行為;並將排查表按要求統一上交學生處,分門別類建立工作台賬,學院根據排查出來的問題,認真分析研究,安排相關部門負責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並對相關人員給予警示教育。

(二)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由學生處負責制定責任書,在3月25日前完成與教職員工、學生家長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

(三)強化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充分利用主題班會、校園廣播、學生家長會、校訊通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重點隱患“清源”行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認真開展“開學第一課”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開展“重細節平安行”、“知危險 會避險”等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全面提升教職員工和學生家長安全守法意識、自救自護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積極為行動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對學生的宣傳教育由學生處牽頭,各系負責。對教職員工的宣傳教育由院辦牽頭,各部門負責,各部門宣傳材料(文字、圖片)按要求報學生處存檔。

(四)加強督查檢查,依法依規整治。認真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由學生處組織,各部門配合定期開展校園交通秩序整治,打擊各類車輛的違法行為,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周邊道路通行秩序。配合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等部門組成的檢查組的安全檢查。

(五)健全工作台賬,落實台賬清單化管理。各部門結合整治重點任務,建立工作任務清單、工作進度清單、問題整改清單等台賬清單管理,做到工作有部署安排、有具體措施、有檢查督促、有整改落實,確保“清源”行動工作每個環節形成閉環管理,有據可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重點隱患“清源”行動集中整治,遏制羣死羣傷事故多發勢頭、穩定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的具體舉措。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措施,務必抓出成效。

(二)強化信息收集,按時上報材料。嚴格工作信息報送制度,各部門確定聯絡員專門負責信息報送、工作資料收集整理。

交通安全培訓方案 篇四

一、活動目的

學習交通法規,提高交通安全認知能力和自我防護能力,力爭通過開展此項活動,使師生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識、安全意識、文明意識明顯增強,文明交通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使廣大師生、家長自覺學習和遵守交通法規,自覺形成文明出行的良好習慣,杜絕交通違規、違章現象。

二、活動主題

“童學交規”週末交通安全體驗日

三、活動時間

20xx年4月20日上午8:30—10:00

四、活動地點

xx市交警支隊

五、參加人員

xx活動中心口才社團、象棋社團師生及家長自願參加。

六、活動內容

1、師生及家長參觀市交警支隊的交通教育活動室。

2、聽交警同志講交通安全課。

3、觀看交通安全視頻片。

4、學習簡單的交通手勢。

5、與交警人員合影留念。

七、活動要求

1、本次活動學員和家長自願參加,參加活動的學員必須由家長全程陪同,往返路途中的安全全部由家長負責。(由地春季風大,家長和學員在參加活動的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

2、自願參加活動的師生和家長在4月20日8:15-8:20分在市交警支隊(九洲大酒店)對面集合。

3、活動前,教師要清點好學生的人數。活動中,一切行動聽指揮,學員不得打鬧、推搡、喧譁和吃零食。任何學生和家長不得帶刀具、打火機等物品。活動中,學生和家長要緊跟住輔導員,不得隨意拿交警支隊的任何物品,不得隨地吐痰、吸煙,大聲接打電話等。如果臨時有事,家長和學生一定要告之老師,經老師允許後,方可離開。活動結束後,老師再次清點人數,學生由家長負責安全帶回家。

交通安全培訓方案 篇五

員工培訓工作和部門服務質量檢查作為20__全年度的工作重點。將“建學習型企業,當智能型職工”的主題貫穿其中。積極探索學習型組織在組建工作中的實踐途徑,以此帶動員工整體素質的全面提高,努力為酒店發展積蓄資源和紮實員工的基本功。

20__年度的員工培訓以酒店的發展和崗位需求為目標,切實提高員工認識培訓工作的重要性,積極引導職工自覺學習,熟練掌握服務技能,增強崗位競爭力和鍛鍊員工的自信心,培養一支服務優質、技能有特色的高素質員工隊伍,不斷強大伊家鮮的品牌形象和市場競爭力。

培訓工作以門店(部門)為基本培訓單位。貫徹操作技能、服務技能、服務態度相結合的培訓原則,組織實施崗位補缺、一崗多能的培訓方法。預計在三個方面進行鍼對性的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的崗位認識和崗位技能。

一、專業技能培訓

(1)管理的全新理念和思路,已成為包括管理人員在內的酒店職工急切的知識需求。因此今年我們準備加大對管理人員專業知識的培訓力度。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輸送部分員工參加一些旅遊管理專業的考證培訓,使酒店管理工作趨向正規化和標準化。同時也加強和提高員工對企業忠誠度,伊家鮮首先解決餐飲業的人員流失率的問題。

(2)酒店前廳是創造優質服務和提升企業形象的重要窗口,服務技能的欠缺和操作流程的不規範,勢必會對飯店的經營工作起到至關重要的影響。因此。今年我們將加強服務基礎規範的服務流程培訓和不斷的技能比賽來加強員工各種服務技能的不斷提高。在服務技能的培訓中,則將外請和“內練”結合起來,加大力度,爭取在營業和培訓兩不誤的情況下,順利完成此項任務。

(3)針對酒店年前的崗前培訓考核中,基礎服務理論和操作技能普遍不強。今年將作為提升員工的自身素質的一個重點,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在下半年將再一次組織一線的工作人員和服務人員進行技術考證。

二、新職工培訓

新進職工是酒店經營活動中的新生力量。增強自身素質,熟練掌握崗位技能,讓他們儘快與發展迅速的酒店同步提高。根據“邊培訓、邊上崗”的原則,有計劃有步驟地對新進職工進行實施循序漸進的崗位培訓。把員工手冊、安全知識、服務技能的應知應會作為基本的培訓內容,經考核合格後列入正式裝正的條件之一。

三、一專多能培訓

“建學習型班組,當智能型職工”是20__年酒店培訓工作的主題。培養一專多能的複合型人才是我們工作的抓手。因此,今年我們從這二個方面的培訓工作開始。

(1)在門店選送部分業務骨幹到一些專業的學校和培訓機構進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學習,以提高服務水平。

(2)在門店一些崗位施行不同種類技能的跟班培訓,以加強人員流動,解決應急情況下的缺員問題,同時也為職工全面掌握服務技能,爭創一專多能的智能型職工提供必要的素能條件。

四、質量檢查

“員工只會做我們檢查的工作,不會做我們要求的工作。”這是目前酒店存在的一種弊端,這也説明一些員工自身的積極性和對規章制度的不重視,團隊意識和執行力低下必然條件。所以,本年度以培訓和檢查相結合的工作方式進行全面提高和逐步解決一些目前存在的一些問題。

1、優雅的環境、清潔的衞生是一個餐飲企業經營活動中的前提。20__年首先進行的衞生質量檢查。制定《衞生質量檢查標準和細則》、《門店衞生檢查表》、《公司衞生質量巡查表》。計劃各門店(部門)在明年每週有記錄的檢查可達三次。形成三級檢查制度,首先是門店各部門負責人檢查。其次是門店店長一次。再就是公司質檢一次。以這樣的檢查頻率來帶動整體衞生全面提升。

2、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是體現整個酒店的管理水平和酒店檔次重要標誌,也是多家酒店一直在説的問題之一。服務無止境。我們會通過督導和檢查的方式來改變。“以培代養,以查帶管”的方式來促進服務質量的提高。逐步加強實施《顧客意見卡》的使用和制定《服務質量實施細則》。促使員工對服務概念能達到一個新的認識和提高。

五、其他管理協助和涉及方面

1、員工宿舍的管理上一個新的台階。建立圖片資料檔案。需要門店協作每週至少做一次有記錄的安全檢查和住宿情況檢查。

2、協助門店做一些日常的輔助工作和一些接待任務。

3、認真對待領導交辦的每一件事項和任務。

4、酒店基礎培訓教材的製作和選用工作。

交通安全培訓方案 篇六

一、培訓目的:為了提高輔導站新任部門幹事的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使之更好的適應學生工作環境、瞭解工作程序、正確處理工作與學習之間的關係,從而更好的推動心理輔導站及我係學生工作的開展,特安排此培訓培訓策劃書。

二、培訓對象:電子系心理輔導站綜合部、策劃部的所有幹事

三、培訓時間: 11月26日(週五)晚上 6:50

四、培訓地點:教學樓1A104

五、培訓內容:

1、各部門人員進行自我介紹(先所有部長副部,再幹事或者按部門也行)

2、由各部門部長或副部長介紹本部門職責:

綜合部職責:策劃組織繫心理輔導站的各項活動,確保活動有序開展,定期更新博客。

策劃部職責:制定工作計劃,對各活動的前期策劃和後期的整合總結。負責廣播稿件擬寫和刊物的排版。

2、明確幹事的職責及要求、指出部門近期存在的一些問題。

3、各部門幹事發言,總結自己從開學到現在的工作心得,學到什麼,有什麼想法。

4、針對各部門現存的問題部長指導幹事如何克服這些問題,更好的熟悉學生工作。

5、所有成員做一個小遊戲。

六、培訓形式:本次培訓主要以座談形式進行

七、培訓準備:

1、要提前製作好幹事培訓大會的PPt

2、要提前申請好教室,並做好教室的佈置工作(黑板,桌椅的擺放等)

3、要提前做好籤到表

4、前期通知幹事參加大會要到位

八、培訓要求:

1、每個部門部長或副部長務必發言,每位幹事務必提前做好真對自己近期工作情況的發言準備。

2、所有參加培訓的幹事務必按時出席,認真聽講,積極參加各項討論不得缺席、遲到(做一份簽到表,心理輔導站所有人的,當天不要請假)。

3、培訓結束後,全體學員必須上交心得體會一篇(不要太強制哈),各自部門自行考核

4、培訓過程拍照片,做好後期總結工作。

交通安全培訓心得 篇七

通過430交通安全講座,體會到隨着社會的飛速發展,生活、工作節奏也愈來愈快,汽車成了人們的主要工具,它給我們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方便與快捷,在大家讚歎社會進步、享受社會進步的同時,它也給我們帶來了災難!

一幕幕悲慘的畫面雖然只是在交通安全教育的宣傳片中看到的,但我知道這一幕幕卻是真實地發生着,而且悲劇還繼續着。每天,這個世界上有多少人喪命於那無情的飛奔的車輪底下,有多少人因交通事故而失去自己寶貴的生命,有多少幸福美滿的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呢?“交通安全”這是全世界真切呼籲的話題,這大多數的車禍卻都是由於肇事者無視交通法規而造成的。這一幕幕慘劇是可以避免的。車禍,車禍,似乎每天,我們的眼前都會掠過車禍這個令人驚心動魄的詞眼。交通安全,例如娛樂圈裏,胡歌、劉丹、牛振華,我們喜愛的許多演員或藝術家都曾經因為它而“很受傷”,有的甚至早早的離我們遠去

寬闊的馬路,先進的道路安全設施,一直在更新的交通法規,難道真能對交通安全起到持久穩固的作用嗎?如果是,那為何交通事故還是年年不斷的頻繁發生?可見交通安全保障並沒有達到真正的效果。而這究竟又是誰的錯呢?國家給了我們交通安全的保障,我們往往卻只顧自己的方便,只顧自己的利益,並未能好好的遵守交通法規。大家想過如此的後果會是怎樣的嗎?

看!那輛超載的大卡車正吃力的前進着,司機見了紅燈也不停車,隨意亂闖,只是為了趕交差,得一筆工錢,不顧違章的後果。可這位司機知道嗎?只是為了這麼一筆工錢違反交規,一剎那間就很有可能會葬送生命,而這無價的生命又豈是金錢可以買到的?看!那場悲劇終究還是上演了,鮮血染紅了車輪,受害者的親人悲痛萬分……

一次又一次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永遠提醒着人們千萬不要忘記慘痛的教訓,千萬不能把生命當兒戲。短暫的一瞬間,肇事司機成千古恨,親人們沉浸在悲劇之中,呼喊毫無意義,最後剩下的只有一輩子的悔恨和淚水,生不如死的痛苦。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嗇的,他只賜予每個人一次生命,所以我們必須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與我們的關係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們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們的身邊,教育我們,勸戒我們。

人讓車,讓出一片温情,讓出一片秩序;車讓人,讓出一片安全,讓出一片理解。在這個世界上,只有人與車互相謙讓,才能儘可能地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減少死亡的人數,珍愛寶貴的生命。

我覺得這次講座可以挽救更多的生命,提升文明交通的意識,讓交通更加順暢、讓出行者更加安全、讓人類更加幸福!讓更多市民來重視生命,關注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反思以往的行路駕車的陋習,認真審視並改正不文明的交通習慣,把寶貴生命從無情的車禍中解救出來,尊重人的生存價值和生存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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