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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報【多篇】

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報【多篇】

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報【多篇】

安全事故警示心得 篇一

20xx年8月11日上午11時許,位於九龍鎮的中鐵十二局珠三角城際新百廣XBZH1標工區項目,其中由陝西安嶸建設勞務有限公司承包的橋樑基礎及下部結構工程項目工地工作人員在拆除橋樑模板過程中,因為下雨腳滑,從約9米高的橋墩上掉了下來,造成重傷。事故正在組織調查之中。

20xx年8月12日上午10時50分許,位於九龍鎮的康耐登家居用品公司在安裝中央除塵器系統(該作業由番禺區廣州盛Z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所承包),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一名工人爬上約9米高的鐵皮瓦廠房房頂進行作業時,不小心踩到鑲在鐵皮瓦中間的採光瓦後,發生高處墜落事故,造成一名工人當場死亡。事故正在組織調查之中。

上述事故的發生暴露出我區部分企業重生產經營輕安全防範、主體責任不落實的問題特別突出,安全生產責任制形同虛設,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作業現場安全監管缺失等現象依然存在。同時,也反映出屬地監管和行業監管仍存在漏洞,隱患排查整治的覆蓋面不夠廣等不足。為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的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加大排查力度,杜絕安全隱患,堅決遏制生產安全事故頻發的態勢,現予以警示通報,並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請各有關部門、各街鎮認真吸取事故教訓,找準本轄區、本行業、本領域事故高發特點、領域、環節,採取針對性監管措施,嚴格開展執法工作,有效防範類似事故的發生。

二、請安全監管部門和各街鎮加強生產型企業的安全監管,加強安全培訓及警示教育力度,督促企業加強內部安全管理,強化員工安全培訓,規範作業程序,嚴禁違規違章作業行為,嚴防類似事故發生;請建設、水務、農林、城管等部門進一步強化行業的安全監管,加強執法警示曝光力度,督促建設、施工、監理、勞務分包等各方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項目工地或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堵塞管理漏洞、細化作業規程、強化現場安全防護和管控措施、嚴格按照規範要求配備防護用品,強化安全培訓及警示教育力度,共同遏制建築行業事故多發勢頭。

三、各企業要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加強對相關方及分包、承包、承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要強化作業現場的安全監管,嚴格落實作業安全防護和管控措施,依法落實隱患排查整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到位。

請區安委會成員單位立即將本期事故通報迅速逐層傳達至下屬單位及監管對象,並要求監管對象將通報及時傳達至相關方。

2022近期安全事故通報 篇二

某電廠火災事故通報;某電廠2×600MW空冷機組項目工程於20xx年;C、D、E、F磨煤機運行,A磨煤機備用,B、C電;(一)事故經過;20xx年12月28日16時20分左右,安裝單位;事故追憶記錄顯示(SOE),16:28:08,#;8.7米層發變組保護室檢查,主值檢查發現#2機組;16:31:23,#2發電機跳閘,機組聯鎖保護動;16:52:25,#1汽

某電廠火災事故通報

某電廠 2×600MW 空冷機組項目工程於 20xx 年 8 月份開工,#1機組於 20xx 年 11 月 7 日正式移交生產,#2 機組於 20xx年 11 月 17 日開始整套啟動調試,12 月 23 日 7 時 56 分進入 168 試運行,20xx 年 12 月 28 日事故前500kV 系統正常方式運行,#01高備變熱備用。#1 機 組 正 常 運 行 , 有 功 負 荷 450MW , 主 汽 壓 力20.68MPa,主汽温度 545℃,主汽流量 1392 t/h,總給煤量298t/h,機組投協調運行。#2 機組進行 168 小時試運,有功負荷 380MW,主汽壓力 17.02MPa,主汽温度 552℃,主汽流量 1155 t/h,總給煤量 249t/h,機組投協調控制方式,B、

C、D、E、F 磨煤機運行,A 磨煤機備用,B、C 電動給水泵運行。調控制方式,B、C、D、E、F 磨煤機運行,A 磨煤機備用,A、B 電動給水泵運行。

(一)事故經過

20xx年 12 月 28 日 16 時 20 分左右,安裝單位人員巡視檢查過程中,發現#2 爐#1電纜豎井 8.7 米標高處有火情,立即用滅火器滅火,同時電話報告單位負責人。16 時 20 分左右,#2 機機組長相繼接到#2 爐巡檢員和#1 爐巡檢員報告,彙報#2 爐 A 磨西側 7.5 米標高電纜橋架與#1 電纜豎井結合部冒煙,機組長通知電建公司試運現場負責人派人檢查。16 時 23 分,集控樓火災報警系統發 8.7 米層火警(事故後核對設計圖為發變組保護室),值長派#1 機組巡檢員檢查火警情況。巡檢員首先檢查機側 8.7 米層#1 機 10kV 配電室和勵磁小間無異常,然後返回集控樓 4.2 米層,檢查發現鍋爐 400V 配電室內有煙從東牆處穿牆電纜橋架進入,但沒有明火,立即彙報值長。隨後巡檢員檢查與鍋爐 400V 配電室相鄰的汽水取樣間未見異常,又返回鍋爐 400V 配電室,發現東側穿牆電纜橋架處已經着火,隨即返回集控室向值長彙報。

事故追憶記錄顯示(SOE),16:28:08,#2 機組 DCS發“2 號發變組保護 C 屏公用變差動保護動作”、“2 號發變組保護 C 屏高廠變差動保護動作”報警,但機組未跳閘,機組長派#2 機主值去

8.7 米層發變組保護室檢查,主值檢查發現#2機組發變組保護E櫃“出口斷路器全停”報警燈亮,同時發現東南角天花板處有煙霧冒出,保護室外走廊吊頂有煙霧冒出,彙報機組長,要求增派人員查找火源。

16:31:23,#2 發電機跳閘,機組聯鎖保護動作,汽機跳閘、鍋爐“MFT”動作,10kV 廠用電切換不成功,#2 機交流潤滑油泵未聯啟,直流潤滑油泵聯啟,空、氫側直流密封油泵聯啟。約 16 時 37 分,操作員站全部黑屏。

16:52:25,#1 汽輪機 AST 電磁閥直流電源因直流饋電屏(發變組保護室內)燒損失電,“ETS”保護動作機組跳閘,廠用電切換成功,交流潤滑油泵聯啟。16:58:00,#1 高備變跳閘,廠用電全部失去,操作員站全部黑屏。

(二)事故處置情況

1、#1、#2 機組跳閘後,運行人員立即破壞真空,切斷空冷島汽源,關閉所有主汽管道和再熱器管道氣動疏水門,關閉汽機本體疏水手動門,執行汽輪機悶缸措施,並進行發電機排氫,將除氧器、凝汽器、定子冷卻水、開式水、閉式水放水。

2、事故發生後,電廠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指揮部,組織電廠、電建單位人員進行滅火及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調集救護隊60 人現場救援。17 時 40 分,現場火情基本得到控制;22時 30 分,集控室及部分廠區照明恢復;29 日 3 時 30 分,廠區換熱站恢復運行。

三、事故原因及擴大原因

(一)事故發生的原因

集控樓 0 米精處理#1 檢修電源箱進線電纜,在#2 爐 A 磨西側 7.5 米標高電纜橋架與#1 電纜豎井結合部存在缺陷,長時間電流熱效應導致絕緣破壞,造成電纜短路,產生電弧引燃電纜,是此次着火事故的直接原因。故障電纜型號為 ZRC-YJY-1,規格 3X25+1X16mm2。

(二)事故擴大的原因

1、事故段電纜阻燃性能不符合設計要求是造成本次事故擴大的主要原因。現場燃燒試驗,直觀判斷該段電纜基本不具阻燃性能。現場截取樣段委託遼寧省技術監督局檢測院檢測,電纜檢測結果為阻燃試驗 C 類不合格(檢測報告有附件,通報略)。

2、部分電纜橋架及豎井隔斷、穿牆孔洞封堵施工封堵不良且未按設計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斷火勢蔓延,是造成本次事故擴大的原因之一(東北電力設計院對現場防火封堵檢查情況結論有附件,通報略)。

3.16 時 27 分 50 秒,#2 爐 B4 等離子點火裝置因控制電纜燒損短路,使絕緣已被燒損的直流輸出電纜在起火區域拉弧放電 57 秒,進一步助推了火勢的發展,是造成本次事故擴大的原因之一。

(三)火勢蔓延走向

約 16 時 20 分,#2 爐 A 磨西側 7.5 米標高電纜橋架與#1 電纜豎井結合部電纜着火,由此引燃周圍電纜(該區域電纜密集,為多路電纜交匯處),火勢沿電纜向三個方向發展一路經#1 電纜豎井,在受限空間內加速燃燒,並在煙囱效應作用下火勢快速上行;一路沿#2 爐 A 磨西側 7.5 米標高電纜橋架向南蔓延到#2 鍋爐側;一路經#2 電纜豎井向上蔓延至#2 爐熱一次風道上方電纜橋架。

火焰在#1 電纜豎井內向上蔓延,經與#1 電纜豎井相連的穿牆橋架相繼進入 8.7 米層等離子配電室和 4.2 米層鍋爐400V 配電室。火焰進入 4.2 米層鍋爐 400V 配電室後,沿電纜穿層孔洞上行進入 8.7 米層發變組保護室。

在#1 電纜豎井中,煙氣上行快於火焰的上行,煙氣從通往 8.7 米層電纜橋架穿牆處進入發變組保護室外走廊上方的吊頂夾層內,充滿整個吊頂夾層,經該夾層內牆上的四個照明線管穿牆孔洞直接進入發變組保護室,導致發變組保護室靠近孔洞的感煙測點在 16 時 23 分首先發出火災報警。

四、事故損失情況直接經濟損失:

根據設備損壞情況估算為580萬元左右,對電網運行、電力(熱力)正常供應的影響:#1 機組停止向電網供電。

五、事故暴露問題

1. 事故段電纜製造質量不良是本次電纜着火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火勢擴大的主要原因。暴露出電纜生產廠家產品質量意識不強、質量檢測把關不嚴等諸多問題;也暴露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在設備驗收、現場檢驗各環節工作不細、把關不嚴等問題。

2. 現場檢查發現,部分電纜橋架及豎井隔斷、穿牆孔洞封堵未按設計要求施工,暴露出施工單位施工管理不嚴,擅自改變設計,電纜封堵質量不良等問題,給安全生產留下重大隱患。

3. 監理單位未能按監理職責對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督,驗收把關不嚴,致使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施工項目得以實施和通過驗收,暴露出監理單位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年齡偏大,精力不足、業務不熟等問題。

4、電廠在工程建設安全管理、施工管理、質量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缺乏有效的管控。電廠工程管理人員經驗欠缺,業務素質不夠,導致部分未按設計要求施工的電纜封堵項目和質量不合格的電纜通過驗收。

5、電廠火災報警系統設計不合理,火災發生時,報警信號只標明層高範圍,不能準確報告火警具體位置,不便於運行人員準確判斷。暴露出該廠消防管理重視不夠,消防設計審查不嚴等問題;事故還暴露出電廠和施工單位消防器材管理和消防知識培訓不到位,部分人員不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等問題。

6、電廠部分員工缺少現場工作經驗,不熟悉安全生產管理流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不及時、不到位。暴露出該廠員工培訓工作開展不深入、針對性不強等問題。

7、工程單位對基建工程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要求不嚴,公司相關部門在歷次監督檢查中督導管理力度不夠,整改監督不及時、不徹底,全過程管控不到位。

六、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1、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要立即開展為期 30 天的安全專項活動,總結事故教訓,全面反思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認真檢查防範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全面排查安全隱患,評估安全生產狀況,及時解決問題,降低安全風險,切實防止同類事故重複發生。

2、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全面加強工程質量管理,認真履行工程質量管理責任,加強到貨產品的質量檢查驗收,強化對工程重要節點及竣工驗收管理,尤其要加強搶修恢復期間電纜質量檢查、電纜接頭製作工藝檢查和電纜橋架封堵施工質量檢查,不留新的安全隱患。

3、電廠要舉一反三,對全廠電纜防火封堵進行徹底檢查,對不符合設計要求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重要部位按照非阻燃電纜防火封堵標準進行整改,確保電纜防火封堵能在火災事故發生時有效發揮作用。

4、電廠要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嚴格落實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參建各方的安全監督與管理,認真落實事故防範措施,紮實做好安全生產的基礎性工作,全面梳理、補充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嚴格貫徹執行安全規章制度,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長治久安。

5、電廠要強化全員消防安全責任意識,健全防止火災事故組織機構,完善消防管理制度,細化各部門重點防火部位以及安全職責,落實各級人員防火責任制。加強消防器材管理,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和演練

6、電廠要加強應急管理,完善應急預案,嚴格按照應急管理要求開展預案培訓和演練,配齊應急搶險器材,加強與周邊電廠、煤礦等單位的應急聯動,不斷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7、電廠要加大教育培訓力度,以安全教育、技能培訓為主要內容,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的培訓計劃,通過行之有效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全員素質,增強員工技術、技能和管理水平。

8、電廠所屬公司要加強基建管理,相關部門要真正落實責任,細化對基建項目設計、安裝、調試、生產準備及生產管理各階段的全過程管控,確保基建項目高標準投產。

9、電廠所屬公司將在全公司範圍內認真組織開展全員安全反思主題活動,深入查找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以“安全年”活動為契機,加強安全基礎管理,強化安全生產風險管控,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實反事故措施,夯實安全基礎。

七、事故責任認定和對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處理

(一)事故責任認定

1、電纜廠生產的型號為 ZRC-JY-1 電纜存在缺陷,阻燃性能不合格,對本次電纜着火事故負主要責任。

2、電建位施工的電纜橋架防火封堵未按設計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斷火勢蔓延,對本次電纜着火事故負次要責任。

3、監理單位工程監理不到位且對電纜防火封堵驗收把關不嚴,致使未按設計要求施工的電纜封堵項目得以驗收通過,對本次電纜着火事故負次要責任。

4. 電廠所屬公司及電廠對基建、生產安全管理不到位,採購電纜到貨驗收和電纜封堵施工驗收把關不嚴,對本次電纜着火事故負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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