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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給水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秋冬季給水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為加強揚塵污染整治,改善空氣質量,按照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下發的《關於編制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市給水工程領域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工作方案如下:

秋冬季給水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護人民羣眾身體健康為根本出發點,採取多項措施,治理給水工程揚塵污染,健全揚塵污染管控長效機制,進一步改善平度大氣環境質量。

二、工作措施

(一)參建單位責任

1.建設單位責任。建設單位要按規定選擇經核准的渣土運輸企業。把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給水施工企業,並將揚塵防治目標及施工單位的揚塵防治責任明確寫入承發包合同;要組織施工、監理等單位,制定完善的給水工程揚塵控制方案,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含揚塵防治費)列入工程預算並及時撥付。

2.監理單位責任。將給水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納入工程監理規劃,編制相應的監理細則;對給水施工單位在揚塵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並負責督促其進行整改,嚴重的責令其停工整改,拒不按要求整改的及時向建設單位及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3.施工企業責任。施工企業要根據工程實際,建立健全給水工程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制,制定切實可行的揚塵控制專項方案,落實各項具體控塵措施;加大治理揚塵投入,保證揚塵防治費專款專用。

(二)給水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控制

1.工地圍擋。

(1)城市主要幹道、景觀地區、繁華區域的施工工程應設置高度2米以上的圍擋,其餘工程應設置1.8米以上的圍擋。

(2)圍擋要美觀、整潔、牢固。

(3)圍擋出現破損時,應及時更換,並做好保潔及維護工作。

(4)特殊情況下,根據建設部門及道路交通管理部門要求設置。

2.運輸車輛。

(1)為給水工程運送砂石、各類粉狀物、建築垃圾及渣土的運輸車輛應手續齊全、密閉加蓋,渣土低於車輛擋板,不超載,不污染路面,不影響環境衞生,不損壞市政設施。

(2)設置簡易洗車泵、洗車水槍對渣土運輸車輛進行簡單沖洗。

3.散料、渣土覆蓋。

(1)給水工程施工現場的砂、土等散料,用遮蓋網、綠色密目網等進行密閉覆蓋,不得出現裸露,砂、土類遮蓋的密目網網目密度不低於800目/100cm2;粉狀類材料需採用封閉性材料覆蓋。

(2)掘路施工產生的渣土、餘土及廢棄物按規定及時清運或集中堆放並全部覆蓋,防止外溢至圍擋以外或者露天存放。在城市主幹道及人流稠密、交通繁忙的特殊路段,餘土須立即清運。

4.施工現場灑水降塵。

(1)給水工程施工過程中,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應配備灑水車或簡易灑水設備。

(2)挖土、回填、堆土、使用風鑽挖掘、路面切割、清掃施工現場等作業時,要噴(灑)水抑塵。

(3)施工現場的路面等易產生揚塵的區域,要根據不同季節、氣温、土壤濕度等因素,安排灑水抑塵.夏季炎熱天氣每天灑水應不少於5次,春、秋季節每天灑水應不少於4次,冬季不少於3次(灑水應適量,防止結冰)。

5.路面臨時恢復。

(1)城市道路臨時恢復應根據城市管理的要求,採用瀝青、鋼板、連鎖加重塊,溝槽周邊需用水進行清洗,確保無揚塵。

(2)掘路施工用混凝土採用預拌(商品)混凝土,砂漿採用預拌(商品)砂漿,嚴禁施工現場自拌。

6.嚴禁有毒煙塵排放。施工現場不準熔融瀝青、焚燒油氈和橡膠、塑料、垃圾等有毒物質,生活垃圾要及時清運,未及時清運的,在施工現場應打堆存放,並封閉覆蓋,且存留時間不得超過1天。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全面排查階段:11月10前完成給水工程施工工地排查,對存在問題的工地對照《關於打響建設工地揚塵治理攻堅戰的通知》(建辦字〔2019〕12號)“三不、四嚴、六個一律”精神落實,並建立問題工地台賬,實行責任包乾追蹤落實。

(二)集中整治階段(11月11日~12月31日)

各有關單位對給水工程揚塵污染問題進行集中整治。積極創新工作措施,形成各具特色,真抓實幹,注重實效,大張旗鼓整治揚塵污染的工作局面。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2年1月1日~4月)

各單位對已經完成的整改內容開展“回頭看”,對重點揚塵污染片區、突出揚塵污染問題的整治效果進行檢查核實,對給水工程揚塵污染專項整治行動進行總結,制定完善長效管理措施。

四、工作要求

給水工程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要高度重視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職責要求,強化落實揚塵控制措施,建立完善長效的揚塵控制工作機制,將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常態化管理,不斷提高建設領域揚塵污染防治水平,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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