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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調查報告報告篇1

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911” 燃氣泄漏爆炸事故報告

發佈日期:20xx-12-30信息來源:無瀏覽次數: 84 打印:打 印

20xx年9月11日18時55分,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維護區職工食堂燃氣泄漏併發生爆炸事故,造成2名員工死亡、食堂設施嚴重損毀。

事故發生後,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市政府副祕書長、市安監局黨組書記、局長楊吉奎第一時間做出重要批示,一是要求全力救治傷員,妥善處置善後事宜;二是立即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儘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規進行事故處理。市安監局黨組副書記、市安監局副局長、危化局局長劉士武指示危化局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楊吉奎副祕書長批示精神,負責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相關工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在全市開展燃氣行業事故隱患大排查行動,確保同類事故不再發生。危化局接到指示後,相關人員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成立了大連市人民政府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911” 燃氣泄漏爆炸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調查組),立即開展了事故調查工作。調查組成員有:市安監局、建委、總工會及甘井子區政府、公安分局相關人員,還邀請市檢察院派員參加。調查組聘請了石油化工、城鎮燃氣、特種設備、爆炸、安全工程等方面的專家參加事故調查工作。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和技術論證等,查明瞭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並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範措施建議。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相關單位情況

1.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於20xx年11月,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地址:大連市甘井子區紅旗鎮岔鞍村,註冊資本壹仟萬元整,法定代表人蘭克。經營範圍:高爾夫球場管理服務;體育項目開發;文體活動策劃;房地產開發及銷售;物業管理;體育用品、服裝銷售;會議服務;餐飲。該公司現無機構部門及員工,其下設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所有員工都與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與img worldwide,inc(以下簡稱img公司)簽訂全面管理協議,由img公司負責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的管理運營工作,img公司指派遲守偉全權負責管理,並任命遲守偉為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的總經理。

2.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

公司成立於20xx年10月,隸屬於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負責人趙文敬,經營範圍:高爾夫球場管理服務;文體活動策劃;體育用品、服裝銷售;會議服務;體育項目開發。該公司共有員工347人,設總經理辦公室、行政人事部、高爾夫運營部、市場部、財務部、會所部、採購部、草坪部、工程部、安保部。

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維護區職工食堂(以下簡稱職工食堂)由該公司負責管理。

3.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

企業成立於1997年9月,經濟性質:股份合作制(法人),地址:大連市沙河口區龍崗園6號,註冊資本叁佰壹拾捌萬元整,法定代表人唐日永,經營範圍:承包液化氣安裝專業的小型工程施工。其下設的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液化氣供應處為燃氣經營單位,主營液化氣供應。該企業負責大連東然紅旗谷石油液化氣氣化站的日常管理,該站通過管道向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維護區職工食堂供應燃氣。

(二)事故涉及的燃氣設施情況

1.大連東然紅旗谷液化石油氣氣化站(以下簡稱氣化站)

該站佔地1200m2,站內建有:一座液化氣氣化間(建築面積81.36 m2)、一座配電室(建築面積30.69 m2)、2個液化石油氣地下儲罐(2×10 m3)。該站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工作由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聘用的張愛萍負責。

2.燃氣管道設施情況

氣化站通過地下pe管線(外徑160mm、內徑136mm)直供方式向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建設的別墅區、維護區職工食堂供氣。為維護區職工食堂供氣的地下管線從食堂西側引出地面,在距地面200至300 mm高度,管道折彎90°穿牆,穿牆後再折彎90°沿牆向上,離地面2.2-2.3米左右掛裝一塊家用膜式燃氣表,該燃氣表型號為g 2.5膜式燃氣表,規格與參數為:最大流量為4 h,最小流量為0.025 h,最大工作壓力為30 kpa,轉速1.2r,燃氣表上方設閥門。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應急處置情況

(一)事故發生地點、時間

事故發生地點為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維護區的職工食堂。

經對該食堂發生燃氣泄漏時的目擊證人詢問調查及調閲食堂內、外部監控錄像,確認20xx年9月11日18時30分左右,就餐員工聞到液化石油氣味;18時34分23秒,食堂廚房突發燃氣大量泄漏;18時55分29秒,食堂發生爆炸事故(注:俱樂部管理分公司監控系統時間比北京時間快2分鐘,報告中的時間為校正後的時間)。

(二)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9月11日18時30分左右,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職工黃瑩、劉美華、譚馳、宋小杰先後進入食堂就餐,黃瑩聞到煤氣味並聽見類似管道泄漏的“哧哧”聲,並問當日值班廚師馬殿軍是否煤氣泄漏了,馬殿軍回答沒有聞到,過了會又聽到“砰”的一聲;監控錄像記錄18時34分23秒,馬殿軍突然從後廚間跑進就餐間招呼就餐人員往外跑;18時41分左右,馬殿軍打電話給廚師長李國盛和行政總管劉永報告食堂煤氣泄漏,根據劉永自述,他詢問相關事宜,得知馬殿軍及食堂內的其他人員都已撤出,李全華(廚師)已關閉氣化站儲罐總閥門;隨後,劉永先後給保安部長李運高、工程部長朱明及主管領導康必奇打電話彙報情況;18時45分左右,馬殿軍、李全華兩人先後進入食堂內停留片刻後又退出,李全華蹲在室外地面咳嗽、嘔吐;18時46分左右,馬殿軍用毛巾捂住口鼻後再次進入食堂,18時47分撤出,停留在食堂東門口西側;18時52分,馬殿軍用毛巾捂住口鼻後又一次進入食堂,半分鐘後返回停留在食堂門口;18時54分左右,馬殿軍、李全華2人再次進入食堂,李全華在就餐間關閉消毒櫃後退出至食堂門口,此時馬殿軍進入後廚間北側,片刻又返回南側,在18時55分29秒關閉冰箱上方照明燈開關瞬間,發生燃氣爆炸。

(三)事故現場情況

1.職工食堂基本情況

該食堂是公司員工就餐場所,長、寬、高分別為12.84 m、13 m、3.7 m,面積共計約166m2,由餐廳及廚房組成,後廚灶台使用的燃氣為管道液化石油氣,具體佈局及爆炸事故發生前兩死者生前站立的位置見技術報告。

2.爆炸事故發生後的食堂建(構)築物損毀現場情況

根據事故現場勘查發現,職工食堂整個空間內發生可燃氣爆炸,爆炸中心為職工食堂。爆炸致使食堂內部設施及四周牆體完全破壞,食堂附近房屋的玻璃破裂。

(四)事故應急處置情況

事故發生後,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保安人員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甘井子區公安消防大隊出動2輛水罐消防車,派出14名消防官兵攜帶搶險器材趕赴現場進行應急搶險和人員搜救。

120急救中心出動了一台急救車、5名醫務人員參加緊急搶救。

公安部門出動11名幹警警戒、勘查現場,維持現場秩序。

甘井子區紅旗街道、甘井子區相關部門的領導聞訊迅速趕到現場,參與應急處置。

市安監局領導與相關部門人員接到報告也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協調指揮應急處置工作。至當日21時50分,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事故現場的馬殿軍、李全華(均為職工食堂員工)兩人當場遇難,無其他受傷人員。

在開展應急救援的同時,市政府事故調查組成立並立即開展工作,為確保現場安全,事故調查組責成市燃氣管理部門指派專業隊伍將氣化站內兩個地下儲罐中的液化石油氣全部導出運離現場並實施了罐內注水安全措施,該站已經停止儲氣、供氣。

本次事故造成了職工食堂的損毀,未發生次生事故。

三、事故類別、人員傷亡、等級、直接經濟損失

事故類別:其它爆炸。

人員傷亡: 事故造成2人死亡。

事故等級:一般事故。

直接經濟損失:經現場勘查,事故造成食堂四周約260m2的牆體全部倒塌,166m2的食堂及新建職工宿舍一層490m2吊頂全部損壞,新建職工宿舍四層部分玻璃震碎,事故損失工作日為12000(2×6000)天,直接經濟財產損失為285萬元。

四、事故原因及性質

經事故調查組認真、細緻的調查詢問、檢查相關文件材料,以及技術組全體專家認真、細緻的現場勘查、現場檢測、試驗論證、技術分析和所出具的事故技術調查報告,認定事故原因及性質如下:

(一) 事故直接原因

1.職工食堂燃氣泄漏原因。氣化站在夏季違規關閉站內電加熱式氣化器,也未採用空温式氣化器,直接通過氣相管路經氣相減壓閥減壓的方式供氣,換熱面積不夠、氣化不完全,造成高壓氣相管路氣體帶液(即氣液兩相共存),液化石油氣通過氣相減壓閥進入低壓輸氣管道後氣化膨脹,致使低壓輸氣管道中的壓力逐漸上升,經大連理工大學燃氣表承壓能力測試實驗、以及對供氣站使用的fisher 99l型減壓閥減壓性能測試實驗表明,低壓輸氣管道產生的壓力超過g 2.5膜式燃氣表設計的最大工作壓力30 kpa,造成燃氣表爆裂,導致燃氣的泄漏。

2.職工食堂燃氣爆炸原因。職工食堂內泄漏的燃氣濃度達到爆炸極限,職工食堂員工應急處置措施不當,關閉餐廳內照明開關時產生電火花,導致職工食堂燃氣爆炸事故的發生。

(二)事故間接原因

1.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

(1)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意識淡薄,未建立燃氣安全評估和風險管理體系,在未進行風險辨識、安全評估情況下,擅自盲目改變燃氣供氣工藝流程,造成了燃氣低壓管道超壓,是煤氣表爆裂、燃氣泄漏發生的主要原因。

(2)企業未認真履行指導燃氣用户(職工食堂)安全使用燃氣,對燃氣設施未履行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的責任,未及時發現和消除職工食堂存在的燃氣引入管未設手動快速切斷閥和緊急自動

切斷閥、用氣房間未設置燃氣濃度檢測報警器、固定照明設備不防爆等不安全事故隱患,在煤氣表爆裂、燃氣泄漏後,不能及時切斷燃氣供氣管路,造成燃氣大量泄漏。

(3)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的氣化站運行人員未按國家相關規定接受相關部門的培訓、考核合格並持證上崗;其安全意識淡薄,不掌握氣化站泄漏應急處理的安全技能;燃氣泄漏發生後,不能及時採取措施組織搶險、搶修,導致事故影響擴大。

2.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

(1)企業忽視安全生產工作,未建立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員工無章可循。未組織對員工進行燃氣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缺乏燃氣泄漏應急處置安全知識,燃氣突發事件的處置演練和培訓工作不到位,對燃氣泄漏事故應急指揮、處置措施不當,對職工食堂燃氣爆炸事故的發生負有管理責任。

(2)職工食堂使用燃氣的安全設施缺失,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切斷裝置,未及時切斷泄漏的燃氣管路。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911” 燃氣泄漏爆炸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免予追究責任人員

1.馬殿軍,職工食堂廚師,不掌握燃氣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在燃氣泄漏發生後應急處置不當,對燃氣爆炸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因在事故中死亡,建議免於追究責任;

2.李全華,職工食堂廚師,不掌握燃氣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在燃氣泄漏發生後應急處置不當,對燃氣爆炸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因在事故中死亡,建議免於追究責任。

(二)對責任人的行政處罰建議

1.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

(1)姜錫斌,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安全巡檢員,負責企業設備設施安全巡檢工作,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依據《遼寧省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六規定,建議對姜錫斌處人民幣1萬元罰款;

(2)付金泉,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安全巡檢員,負責企業設備設施安全巡檢工作。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依據《遼寧省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六規定,建議對付金泉處人民幣1萬元罰款;

(3)唐日錄,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副經理。負責企業安全生產、設備設施安全巡查工作,對大連東然紅旗

谷液化石油氣氣化站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認真履行指導燃氣用户(職工食堂)安全用氣的法律責任,對燃氣泄漏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管理責任。依據《遼寧省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六規定,建議對唐日錄處人民幣4萬元罰款;

(4)唐日永,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法定代表人。負責企業全面管理,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大連東然紅旗谷液化石油氣氣化站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不力,違章指揮該氣化站改變燃氣供氣工藝流程,對燃氣泄漏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建議對唐日永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合計人民幣5.1萬元整(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提供了唐日永20xx年總收入17萬元整的年度工資收入證明)。

2. 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

(1)李國盛,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職工食堂伙食長,負責職工食堂人員管理、安全管理。職工食堂燃氣使用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依據《遼寧省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六規定,建議對李國盛處人民幣2萬元罰款;

(2)劉永,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後勤主管,未認真履行對職工食堂、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應急的安全管理職責,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管理責任,依據《遼寧省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六規定,建議對劉永處人民幣4萬元罰款;

(3)康必奇,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行政人事部部長,負責公司人事、行政和後勤。對職工食堂員工安全培訓等工作組織實施不力,對事故發生負有管理責任,依據《遼寧省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六規定,建議對康必奇處人民幣3萬元罰款。

3.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

(1)遲守偉,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總經理,負責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對管理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重視不夠,對事故的發生應負直接領導責任,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建議對遲守偉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合計人民幣18萬元整(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提供了遲守偉20xx年總收入60萬元的年度工資收入證明)。

(2)蘭克,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法人,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意識淡薄,忽視安全生產工作,未認真履行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法律責任,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建議對蘭克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合計人民幣14.4萬元(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提供了蘭克20xx年總收入48萬元的年度工資收入證明)。

(三)對事故相關單位的行政處罰建議

1.大連東然管道安裝中心對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911” 燃氣泄漏爆炸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適用規則(試行)》(國家安監總局第31號令)規定,建議給予人民幣19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2.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對大連紅旗谷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911” 燃氣泄漏爆炸事故的發生負有次要責任,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適用規則(試行)》(國家安監總局第31號令)規定,建議給予人民幣16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六、事故防範措施建議

本起燃氣泄漏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教訓深刻、慘痛,事故既反映出供氣單位重經營,輕安全,忽視燃氣安全設施投入問題;又反映出燃氣用户對員工燃氣安全教育培訓的缺失等問題。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同類事故重複發生,建議採取以下防範措施:

(一)燃氣經營單位和燃氣使用單位要牢固樹立法律意識、紅線意識

我市燃氣經營單位和相關部門要深刻吸取此起事故教訓,切實落實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把安全責任落實到領導、部門和崗位,誰踩紅線誰就要承擔後果和責任。

(二)燃氣經營單位和使用單位要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燃氣經營單位和使用單位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燃氣經營單位一是要針對本次事故暴露出的燃氣系統安全設施嚴重缺失的問題,立即組織進行隱患排查,加大安全投入,在燃氣系統中增加必要的安全設備設施,確保燃氣系統的安全可靠;二是要完善並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供氣,安全用氣。三是認真做好用户安全用氣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對用户安全用氣的指導,提高用户安全用氣管理水平及應急處置能力,使用户增強自我保護能力,並積極配合燃氣供應單位對燃氣設施進行定期的安全檢查。燃氣的使用單位,尤其是用氣量大的商業用户,要加強對員工燃氣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使員工熟知和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組織員工定期演練,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事故調查報告報告篇2

一、事故發生經過:

在20xx-3-4日晚上,時間22:00左右,鑽孔b部工序員工 康成 在老長剪板機開鋁片調尺寸時手伸進剪板機刀口下方自己的腳誤踩到啟動開關,導致左手四根手指被剪牀剪掉髮生重大工傷事故。廠內員工立即彙報了事發經過通知了廠內領導將此人送往上海醫院進行治療。經過醫院搶療,將中指和無名指接好,小指和食指無法接好,直接截肢處理,現在上海醫院住院治療中。

二、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質:

1、員工操作方法有誤,對培訓的安全知識疏忽,警惕心不夠所致。

2、對員工的安全預防糾正,對本崗位工作中的安全隱患沒有引起高度重視,規範的操作動作未按要求操作。

3、老廠設備沒有防護擋板,刀口裸露很容易發生工傷事故。

三、糾正及預防措施:

1、新員工必須培訓上崗,能標準的操作與掌握操作技能通過考試後才能上崗開料。

2、對老員工也要做定期的培訓,工序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工前的檢查。

3、老廠設備沒有安全防護擋板,故以後所有墊板鋁片都在鑽孔a部完成,拉回去,決不允許去老廠剪料機上裁剪墊板鋁片。

4、管理人員隨時監督發現有違規作業的,立即糾正培訓,對屢教不改的要進行處罰。

5、針對現已有防護擋板的設備絕對不允許私自拆除等違規行為,一旦發現重罰。

報告人:黃紅軍

20xx-3-4

事故調查報告報告篇3

編號:

企業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

事 故 名 稱: xx廠“1.23”李x重傷事故

填表單位(蓋章): 北京xx化 工 一 廠

審核人:

填表時間: 20xx年2月4日

一、企業詳細名稱:xx化工一廠 通訊地址:北京市房山區xx路x號 企業委託法人姓名:xxx

聯繫電話:010-xxxxxxxx郵編xxxxxxx

二、企業經濟類型:全民所有制 國民經濟行業:石油化工行業 隸屬關係:中央在京企業 直接管理部門:中國石化

三、事故發生時間:

四、事故地點:xx廠低壓車間分離乾燥區(Ⅲ區) 五、事故類別:其它

六、事故的全部原因和直接原因:安全意識淡薄,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自我保護能力意識薄弱。

七、事故嚴重級別:重傷

九、本次事故損失工作日:90日 直接經濟損失:待計

十、事故經過: 低壓車間職工李x上第二個中班李x按規定對低壓裝置(Ⅲ)區進行正常工藝巡檢。23日0時5分,當從二樓離心機巡檢完,沿安全扶梯下樓後準備去b線乾燥機巡檢時,右腳踩到電纜溝蓋板斜面,失去重心滑倒。班組人員立即將李x送往醫院後轉至北京積水潭醫院就診。經醫院確診為右腿脛骨、腓骨骨折。

十一、事故原因分析:

1、低壓車間操作工李x,在經常行走熟知的工藝巡檢路線上時,思想麻痺,注意力不集中,巡檢時未注意到地面的不安全因素,右腳踩到電纜溝蓋板斜面,失去重心滑倒。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2、低壓車間在安全管理方面不到位,對本單位現場作業環境危害因素認識不足,事故發生地點的安全扶梯和地面的電纜溝蓋板存在不安全因素,沒有安全警示標誌設置,使職工在上崗工作中應具備良好安全行為準備不夠充分是事故發生重要原因。

十三、事故責任分析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李x安全意識淡薄,處於經常行走的工藝巡檢路線上時,思想麻痺,注意力不集中,自我保護意識薄弱,導致了事故的發生,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根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規定”,扣除李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並在全廠通報批評。

(2)、事故當時車間值班人員趙xx以及事故當日(1月23日白天)車間值班人張xx,未能按事故管理程序要求及時上報,甚至在廠值班調度會上也未反映此事故,造成了事故遲報,根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規定”,分別扣除趙xx和張x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3)、低壓車間領導班子職工安全意識教育,特別是節前職工安全教育不深不細,對事故負有管理責任,特別是未能及時上報事故,加大了事故處理的難度,根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規定”,對低壓車間領導班子成員分別給予相應處罰:

①.扣除車間主任宋x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②.扣除車間書記付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③.扣除車間副主任王x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4)、根據經濟責任制考核實行安全否決,扣除低壓車間1月份綜合獎金。

(5)、安全環保部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監督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方案》,對安全環保部1月份經濟責任制考核實行安全否決,扣除安全環保部1月份綜合獎金。

(6)、副廠長温xx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獎金的75%。

(7)、廠長馬xx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獎金的50%。

(8)、黨委書記劉xx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獎金的50%。

事故調查報告報告篇4

編號:(20xx)-001

1.安全事故發生場地:金工車間

2.事故發生時間: 20xx年2月 17日 14:00到14:15

3.事故類別:一般安全事故

4.事故級別:x級

5.事故詳細經過:(填寫不下可另附紙)

衝牀操作工泮雪琴在進行機殼鋼板下料作業時,由於忽視安全操作規程,嫌安全夾使用影響送料速度,私自不用安全夾,在左手取料未及時收回的瞬間被衝壓,後送醫院拍片檢查,醫生診斷,造成左手食指軟組織缺損的傷害。

6.事故原因分析

這是一起由於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引起的事故,本次工傷事故是人的不安全因素所致。

1) 員工操作時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痺;

2)安全意識不強,不使用安全輔助工具操作衝壓設備;

3)未對泮某的行為進行制止,監護不到位;

4)該車間對安全工作監管不嚴、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

7.事故的處理和預防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

這次安全事故後,於當天上午11時在金工車間召開事故現場分析會,針對我們公司的工人的安全意識差,安全管理力度不夠的現狀,現要求生產部加強

安全工作管理,提出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的安全教育;

2)整改各車間各項安全防護設施 ;

3)加強車間安全防護巡查工作。杜絕各種安全隱患。

8、處理意見

1)對車間副主任王傑,罰款50元;

2)對違反操作規程員工泮雪琴,罰款20元。

9.參加調查人員:

事故責任人:

負責人簽名:

製表人簽名:

製表日期

事故調查報告報告篇5

“4.23”王氏明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井字架高處墜落死亡事故調查報告

xx年4月23日16時20分左右,在新陽工業區王氏明發打火機宿舍樓二期工程工地,廈門思明區建築工程總公司工人在施工時,有一個小工不慎墜落井字架井底,造成一人死亡。xx年4月24日16時左右,海滄區建設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接 到報案後,領導及工作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責令事故單位停止施工,徹底查找隱患,做好家屬的安撫工作,並馬上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現場檢查、筆錄、調閲相關資料工作。

一、事故單位概況

廈門思明區建築二程總公司註冊地址在曾唐安龍虎南二里20號,企業註冊號為:3502031070431,屬集體企業,經營範圍為房屋建築工程總承包二級等,康輝陽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氏明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造價為550萬元,建築面稱約為5221平方米,為框架6層結構,該工程項目經理為吳培紅,事故發生時該工程主體已封頂,外架拆除至2層半。建設單位為廈門王氏明發打火機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鄭州中興工程監理有限公司,該項目總監為楊海平。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搶救情況

xx年4月23日16時20分左右,思明區建築工程總公司承建的王氏明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工地,泥水班組小工陳良英(女,38歲,江西興國人,身份證號碼為:362xx3670505334)在二樓從事攪拌室內牆面貼磚使用的砂漿等工作時,沒有佩帶安全帽就到了二樓井字架卸料平台,二樓卸料平台安全門為自制簡易安全門,陳良英從二樓卸料平台(高度約4,5米)墜落到井字架底,並伴有 “砰”的一聲墜地聲,此時井字架吊藍己升到三層位置,目擊工人急忙喊 “出事了”,井架操作工何春梅急忙停機。項目經理吳培紅聞訊後趕快撥打”120”,由於工地位置比較偏僻,吳培紅怕耽誤事,直接叫甲方王氏明發打火機廠派車,安排死者丈夫曾憲才、馮文彪及其妻子等幾人把陳良英送到海滄醫院,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l)工人陳良英本人安全意識不強,沒有佩戴安全帽,致使其從二樓卸料平台安全門處摔至地面井架基礎時,直接造成頭部着地傷勢過重死亡。

(2)井字架卸料平台安全門設置不符合要求,這是管理不到位造成墜落的直接原因。

(3) 施工機械操作不規範,不能正確使用物料提升機的聯絡信號。

2;間接原因

(1)思明區建築工程總公司對王氏明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項目部安全管理措施沒有其正得到落實,是造成此事故發生問接原因。

(2)思明區建築工程總公司王氏明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項目經理吳培紅及泥水班班組長馮文彪沒有對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必要的安全技術交底,現場工人包括井架操作工均存在違章作業現象,是造成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施工單位現場安全員,對施工現場檢查不夠細緻,對施工現場違反作業操作規程的行為沒有及時制止。

四;事故性質的認定

該起事故是一起施工單位沒有對作業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現場管理不到位,工人自身防護意識薄弱,而引起墜落一人死亡四級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五、相關單位的責任情況及處理建議

1、思明區建築工程總公司王氏明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項目部小工陳良英,安全意識差,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對該起事故負直接責任,鑑於陳良英木人在該起事故中已死亡,不予追究責任。

2、泥水班班組長馮大彪對施工現場三機工何春梅明顯違反作業規程的舉動不能及時發現從而導致事故發生,建議公司給予處分。

3、思明區建築工程總公司王氏明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比較薄弱,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監督施工人員按操作規程作業,且事故發生後未按《福建省工程建設重大事故調查處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立即以最快方式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部門報告。建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思明區建築工程總公司在海滄區暫停承攬業務半年,並交罰金貳萬元的行政處罰。

4、施工單位現場安全員呂阿民,對施工現場檢查不夠細緻,沒有及時發現工人的違章作業,建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暫停執業資格一年的行政處罰。

5、公司項目經理吳培紅對施工現場的管理不到位,沒有及時制止未經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訓的工人進場作業,沒有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關於工人要進行三級教育的要求,建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暫停執業資格一年的行政處罰。

6、鄭州中興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沒有落實到位,對龍門架井架物料提升機作業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提出整改要求井監督落實,對事故發生負有一定的監理責任。建議建設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的行政處罰。

六、事故教訓和總結

為了認真吸取達起重大事故的深刻教訓,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針對事故暴露出的問題,提出如下整改建議:

1、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要認真吸取這起重大事故的教訓,舉一反三,從思想上、制度上、管理上、措施上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切實加強現場施工管理,嚴格執行規範、規程及有關規定。健全和完善備項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努力提高作業人員的素質。

3·加大施工現場的安全投入,使 “以人為木”的安全理念真正落到實處。切實加強工地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建設。

4、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推行省、市推薦使用的提升設備和自動安全門在工地的使用

附:1、事故筆錄

2、所調閲的有關資料

3、事故調查組人員名單

4、調查組成員會議簽到單

5、思明區建築工程總公司提供的的該次事故的補充筆錄

事故調查報告報告篇6

20xx年9月6日上午7時29分,甘肅省慶陽市環縣環城鎮城東塬通村公路0公里+450米處發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500萬元。

事故發生後,甘肅省委書記xxx、省長劉偉平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認真做好節日期間交通安全工作,強化縣鄉道路交通管理,總結事故教訓,依法依規查處事故,舉一反三,堅決防止違規超載問題,杜絕類似事故發生,確保羣眾生命安全。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的規定,20xx年9月7日,甘肅省人民政府成立了由省安監局牽頭、省監察廳、省公安廳、省總工會、慶陽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下設綜合組、管理組、技術組三個小組),邀請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慶陽市人民檢察院和環縣人民檢察院參加,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通過調查取證、現場勘察、技術鑑定、查閲資料和綜合分析,查明瞭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建議及防範整改措施。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駕駛人情況。

肇事駕駛人李xx,男,漢族,生於xx年2月20日,家住甘肅省合水縣太白鎮苗村,身份證號,無機動車駕駛證,在交通事故中受傷後因搶救無效於當日12時40分死亡。

(二)車輛情況。

肇事車輛甘m25656號“時風”牌自卸三輪汽車,20xx年6月24日初次登記,檢驗有效期至20xx6月23日,登記機動車所有人為甘肅省慶陽市環縣虎洞鄉高廟灣村藥王洞隊張鑫峯。車輛駕駛室核載2人,核定載質量0.5噸,發生事故時駕駛室乘坐2人,貨廂內乘坐12人。

(三)事故發生單位情況。

慶陽市福明園林綠化有限公司,20xx年9月20日經慶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峯分局批准註冊成立,註冊地址慶陽市西峯區北城巷205號,法人為祁福明,註冊資本人民幣200萬元。持有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城市園林綠化三級企業資質,可以開展造林、城鎮綠化、經濟林和花卉等苗木生產經營活動。

(四)事發路段情況

事發路段屬於環縣通村公路c011線(環縣環城至城東塬村),路線全長6.292公里。設計時速2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6.5米,行車道寬4.0米,路面結構為瀝青碎石面層。最小半徑為15.1米,縱坡值12.9%。彎道外側路肩設有凸面鏡一面,現場來車方向50米、前方100米處各有彎道警告標誌牌一塊。經核查,事故路段的技術指標、交通安全設施的設置情況均符合《甘肅省農村公路村道工程技術標準》。事故發生時天氣陰天。

(五)檢驗鑑定情況。

1.屍體檢驗情況。經環縣公安司法鑑定中心對11名死者屍體進行檢驗,8名死者系顱腦損傷合併胸腹腔多臟器損傷死亡,3名死者系顱腦損傷死亡。

2.車輛技術檢驗鑑定。經甘肅隴通司法鑑定所鑑定,甘m25656號“時風”牌自卸三輪汽車轉向系統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制動系統左後制動分泵陳舊性漏油(皮碗脹開,局部脱出泵體),左後制動鼓局部發藍有過熱現象,分析認為,該車制動系統事發前不符合gb7258-20xx《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基本要求,當時制動系統安全技術狀況不正常;事故發生時三輪汽車瞬時車速為37—39公里/小時(路段設計時速20公里/小時);車輛在事故發生時的變速箱完好,工作正常;事發時該車檔位為空擋。

3.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檢驗情況。經委託慶陽市道路交通安全協會司法鑑定所鑑定,駕駛人李世存血樣血液酒精含量為0。

二、事故經過及救援情況

(一)事故經過。

20xx年9月6日,慶陽福明園林綠化有限公司下屬施工隊負責人段振孝帶領12名工人乘坐李世存(施工隊工人,無駕駛證)駕駛的甘m25656號自卸三輪汽車從環縣環城鎮城東塬村住地向七裏溝方向沿通村油路行駛,其中部分人員去七裏溝小流域水土保持綜合治理工程補種樹苗,一部分去環縣縣城。7時29分,車輛由北向南經過環縣環城鎮環城至城東塬通村公路0公里+450米處下坡向右急彎路段處,車輛失控向左側翻,與道路外側防撞牆相撞,造成2人當場死亡,9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應急處置情況。

20xx年9月6日7時32分,環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附近羣眾報警後,立即安排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趕赴現場,按要求逐級上報了事故情況,慶陽市交警部門迅速啟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夏紅民副省長(慶陽市委書記)和慶陽市領導接到報告後,迅速啟動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組織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全力以赴開展傷員救治工作。省政府公安、安監、衞生、農牧等有關部門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導事故救援工作。國家安監總局、公安部也派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事故救援和處置工作。

截止9月8日,11名死者均按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得到了相應賠償,3名傷者已轉入慶陽市人民醫院治療,傷勢平穩,受害者家屬情緒穩定。

三、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直接原因。

李世存無證、非法駕駛制動系統安全技術狀況不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基本要求的自卸三輪汽車,違法載人,在急彎下坡路段空擋行駛,超過道路設計速度,造成車輛失控側翻,是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慶陽福明園林綠化公司下屬的施工隊安全管理混亂,長期放任施工人員無證駕駛農用三輪汽車和施工人員違規乘坐農用三輪車,對於事故發生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2.慶陽福明園林綠化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到位,對下屬施工隊安全管理不到位,對所屬人員安全培訓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施工隊人員無證駕駛農用三輪汽車和施工人員違規乘坐農用三輪車的行為,對於事故發生負有主要管理責任。

3.慶陽市環縣環城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作為環城鎮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的專職機構,對外來施工隊的駕駛人、農村機動車情況摸排不到位,未及時將駕駛人李世存,甘m25656號自卸三輪汽車納入交通安全管理站管理範圍,對於事故發生負有重要管理責任。

4.慶陽市環縣環城鎮黨委、政府對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督導不到位,對農村道路安全監管不到位的問題失察,對於事故發生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5.慶陽市環縣交警大隊加掛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隊牌子,作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執法機構,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指導督促不力,未及時發現慶陽福明園林綠化有限公司的施工隊在轄區路段無證駕駛,貨車違規載人的違法行為,對於事故發生負有重要監管責任。

6.慶陽市環縣縣委、縣政府對縣交警大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督導不到位,對相關部門農村道路安全監管不到位的問題失察,對於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慶陽市環縣“9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四、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一)免於追究刑事責任人員。

,甘m25656號自卸三輪汽車駕駛員,無證駕駛且違規使用貨車載人,在通村道路下坡急彎路段行駛時臨危處理不當,導致車輛側翻造成事故發生,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因本人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責任。

,慶陽福明園林綠化公司下屬施工隊負責人,對施工隊務工人員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時制止工人李世存長期無證駕駛農用汽車及違規載人違法行為,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管理責任,因本人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責任。

(二)追究刑事責任人員。

xxxx,慶陽福明園林綠化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生產經營行為。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未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未對務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建議給予政紀處分的人員。

,中共黨員,環縣環城鎮農村道路交通管理站幹部,負責農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對外來駕駛人、農用車輛的摸排不到位,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和隱患排查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管理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建議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中共黨員,環縣環城鎮副鎮長,兼任環城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站長。對轄區農村道路安全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對外來駕駛人、農用車輛的摸排不到位,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和隱患排查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管理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建議給予行政降級處分。

,中共黨員,環縣環城鎮鎮長。對轄區農村道路安全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未能督促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落實對外來駕駛人、農用車輛的安全管理和隱患排查,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管理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建議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中共黨員,環縣環城鎮黨委書記。對轄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未及時發現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履職不到位的情況,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管理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建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中共黨員,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分管秩序巡查工作。對轄區農村道路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採取管控措施不力,未及時發現和糾正事故車輛無證駕駛和違規載人的問題,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監管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中共黨員,環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級)、縣公安局局長。對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建議進行行政記過處分。

,中共黨員,環縣縣委常委、縣政法委書記。對政府相關部門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建議進行行政記過處分。

(四)相關問責建議。

1.建議慶陽市安監局對慶陽福明園林綠化公司給予50萬元經濟處罰。

2.建議慶陽市人民政府向甘肅省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建議責成環縣人民政府向慶陽市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五、整改措施建議

慶陽市環縣“9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後果非常慘痛,影響十分廣泛。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切實落實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推進安全生產“六打六治”打非治違活動和,有效防範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提出以下措施建議:

(一)強化基層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組織領導。

慶陽市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將其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地方行政首長要對道路交通安全負總責,並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研究部署重點工作。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專項規劃,將政策適當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傾斜,強化對鄉(鎮)交通安全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完善管理人員配置,進一步落實監管責任。

(二)加強農村道路安全管理。

環縣人民政府要加強對鄉(鎮)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的監管力度,不斷強化對轄區各類車輛、駕駛人和的管理,及時發現鄉村道路上各類行車行為,力爭將安全隱患消除在源頭和萌芽狀態。加大對農村道路安全管理機構的人員編制、經費方面的支持,不斷完善農村道路安全設施,改善農村道路安全通行條件,引導農村客運交通健康發展,建立農村道路客運網絡,提高農村道路客運覆蓋率。

(三)強化重點車輛的全過程監管。

慶陽市公安交警部門要強化駕駛人培訓和考核管理,特別要嚴格客貨運駕駛人、低速載貨汽車駕駛人從業資格審核與培訓考試,嚴把駕駛人聘用管理關。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對長期在本地經營的異地客貨運車輛和駕駛人安全管理,力爭實現客貨運駕駛人從業情況、交通違法行為、交通事故等信息共享。不斷加強長途客車、危險品運輸車輛、農用低速載貨汽車、公交車等重點車輛的日常安全管理。嚴格機動車登記檢驗、使用維修和報廢等管理,加強重點車輛安全技術檢驗和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對安全狀況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不予註冊登記和通過檢驗。

(四)嚴厲打擊各類道路交通違法違規行為。

各級相關管理部門要在吸取事故教訓的基礎上,加強公路巡邏管控,下大力氣整治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營運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等重點車輛檢查力度。公安交警部門負責打擊和整治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酒後駕駛、吸毒後駕駛、貨車違法佔道行駛、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交通違法行為;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查處超限、違規運輸危險品、無從業資格駕駛營運車輛、客運車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等違法違規行為;農機部門負責整治變型拖拉機超速超載、違規載人、無牌無證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推進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負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能的各部門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大力開展交通安全進單位、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進家庭等“五進”宣傳工作,藉助多種宣傳載體和媒介,教育羣眾乘有證車、安全車,自覺抵制貨運車輛非法載客、超載、疲勞駕駛、酒後駕駛,強化對駕駛人、農村羣眾、學生等重點羣體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鼓勵和引導廣大羣眾舉報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事故調查報告報告篇7

x年x月x日x時x分,位於xx市xx路xx號的xx單位發生一起起重傷害事故,造成x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xx萬元。

事故發生後,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相干規定,經xx市政府同意,成立了由xx市安全監管局、監察局、公安局、總工會及xx部分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對該起事故進行調查。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查、專家鑑定和多方取證,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緣由和性質。

一、事故基本情況

此部份內容是事故調查中管理責任認定的事實根據,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及相干責任單位的基本情況;

2。單位及相干職員資質情況;

3。事故點事發前的不安全狀態;

4。單位安全管理情況;

5。所在地政府及相干負有職責的部分的安全監管情況。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救濟情況

1。事故發生經過

客觀地描寫事故發生、搶救直至救出最後一位遇難者(或傷者)為止的整個進程。

重點描寫事故演化進程中事故觸發、發展、擴大的狀態;場所、設施、裝備、裝置的變化狀態;人的違章違規行為。

2。應急救濟情況

簡單先容事故應急救濟情況,如有必要也可簡單先容善後處理情況。

三、事故釀成的職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1。傷亡職員情況 2。事故直接經濟損失

四、事故發生緣由和事故性質

1。事故發生的緣由

(1)直接緣由

主要從現場勘察和事故經過中概括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2)間接緣由

主要從報告的第一部份基本情況中概括失事故單位安全管理及部分監管方面存在的缺陷。

2。事故性質

主要認定事故是責任事故還是非責任事故。

五、對有關責任職員和單位的處理建議

1。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責任職員;

2。建議給予黨紀和行政處罰的責任職員;

3。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責任單位和責任職員;

4。建議依企業內部規章制度處理的責任職員。

責任職員的責任認定按以下模式表述:姓名、政治面貌、現任職務、分管業務、任職時間、違法違規事實(多條分號隔開)、負何種責任、根據何規定(條款)、建議給予何種處罰(處罰)。

責任單位的責任認定按以下模式表述:單位、違法違規事實、違反何規定(條款)、建議給予行政處罰。

六、整改防範措施建議

要針對事故發生的緣由,提出具有針對性、切實可行的避免類似事故發生的措施。應從管理、設備和職員培訓等方面提出防範措施。

七、附件

1。調查組的組建

包括兩項內容:

(1)調查組組建文件;

(2)調查組職員名單(表格),表格名為事故調查組職員名單,內容包括職員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調查組內職務、簽名。

2。事故現場示意圖

圖形用a4紙按比例繪製(建議使用cad製圖),具體比例根據實際情況把握。圖中要反映事故現場裝備、設施、裝置的佈置、事故地點名稱、位置(註明間隔尺寸)、傷亡職員位置及倒向、有關裝備、設施事故前後位置等。同時須標明圖題、指向標、比例尺、圖例和題名等要素。

3。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明細

4。事故傷亡職員情況

建議以表格情勢列失事故傷亡職員情況,表名為xx事故傷亡職員名單。內容包括傷亡職員姓名、籍貫、年齡、工種、培訓情況和傷害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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