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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2020年畢業會考送考工作方案及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學校2020年畢業會考送考工作方案及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紅巖中心學校2020年畢業會考送考工作方案及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學校2020年畢業會考送考工作方案及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會考工作關係到學校的質量,關係到考生的前途和安全,是備受社會關注的熱點。根據上級要求,今年7月16日至19日進行洪江市九年級畢業會考、八年級生地會考,我校有63名九年級考生、79名八年級考生隆平中學考點參考,為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有效地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確保會考安全有序的圓滿完成,根據市教育局中國小安全工作要求和會考工作會議精神,根據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會考安全送考工作方案及應急預案:

二、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會考送考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楊子石(校長)

副組長:易盈餘

成  員:李雲貴 肖和軍、韓長青、唐劍、鄭曾、謝登其、易盈餘、向同明、伍紅珍、王華、郭紅春、嚴雪飛、張建華、班主任、校車公司湯隊長

三、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楊子石:全面負責學校畢業會考組考、送考工作;

易盈餘:負責對全校考生加強安全方面的教育,考前組織學生召開安全教育會,對學生進行行為規範的教育以及考點協調工作

唐劍:負責考生考試後勤工作。

九、八年級班主任:負責考生人數清點,送考陪同,以及考生心理輔導等。

湯隊長:安排校車及協調車次,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等

四、具體措施:

1、考前動員會議。

學校定於7月15日下午在多媒體室召開考生動員會,進行考試紀律、考試常規和安全的教育。會後,班主任也要根據會議精神再次召開班級考前動員會,向學生講清應注意的問題,進行安全教育、一日常規教育,強調紀律,嚴禁打架鬥毆、與外界接觸等嚴重違紀現象發生。

2、關於交通安全。

(1)校車公司統一聯繫車輛,車輛必須合法,車況良好,有營運資格,司機證件齊全,駕駛員優秀。集中安排考生必須乘坐學校統一聯繫的車輛,確保路途往返安全和準時接送。車主必須對車輛進行嚴格的檢查和消毒。校車安排(湘N35928  司機吳四元 電話13574585167;湘N34938 司機湯代愛 電話15115112037;湘N34299  司機易傳有  電話13973078451)

(2)各班主任在紅巖學校校門口早晨7:00前認真清點考生人數,每輛車上人員要有詳細名單和學生聯繫電話,在本項安全方面做到四保證:集合要有保證,講解交通安全知識要有保證,列隊行走要有保證,班主任跟隊要有保證。下午5點10分清點考生上車接回。

(3)送考教師負責監督學生往返考場,確保學生順利進考場,安全回家,對不遵守行走紀律的學生要重點監控,説服教育。

3、關於飲食安全。

考生在考試期間統一隆平中學指定地點排隊就餐,班主任組織學生有序就餐,和考生同吃,確保學生飲食安全。考前教育學生不買不食三無食品,不買不食色素較重的食品,特別教育考生不能喝冷飲、吃冰塊、吃未洗淨的水果,購買礦泉水等飲料一定要檢查生產日期和保持期。

4、考前、考後管理。

每場考試前帶隊教師發放准考證,清點人數;考後回收准考證,清點人數,統一帶到食宿地點,講注意事項。7月16日—7月19日上午7:00學校接送九年級、八年級學生車輛按時出發,開往隆平中學,學校分管同志和帶隊教師在會考車輛上管理學生;下午5:10考完,接送車車輛從隆平中學將學生送回紅巖中心學校。

5、精心安排,仔細排查。

在考試前,學校組織送考領導小組成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班主任及時瞭解學生思想動態,排查學生之間的矛盾,檢查學生是否攜帶手機,是否攜帶危險物品(刀具)參加考試。全部考試結束後,班主任及時組織學生上車,做好總結並做好路途安全教育。要嚴防考試完畢之後學生之間及學生與社會閒雜人員之間發生鬥毆,班主任要及早察知苗頭,及時上報並進行鍼對性教育。

五、幾點要求:

1、在考試期間,學校領導小組均必須堅守崗位,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考生服務的思想,時時處處把安全意識、安全責任放在第一,不得擅離職守,落實好相關人員的安全責任,確保考試安全順利的進行。

2、各送考班主任老師負責組織學生,在規定的地點按時收發保管好學生准考證,負責檢查學生午間休息,不得使學生有一人掉隊,及時處理學生間存在的可能影響考試的安全隱患,發生意外事故或傷害,要在第一時間通知學校領導,作好善後工作,不得影響會考。其他相關教師要各負其職,以身作則,以大局為重,克服困難,順利完成會考任務。

3、有關工作人員,因責任心不強,造成重大責任事故,將追究其責任。

六、各類事故應急預案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一)考前準備

(1)對所有考生進行健康狀況監測。參加考試的學生由所在學校負責從考前第7天開始,每日體温測量、記錄並進行健康狀況監測。體温測量記錄以及出現身體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市教育局。考前第7天和考前第3天,有市教育局會同市疾控中心對所有考試進行健康狀態數據篩查。

對考前考生身體狀況異常和監測發現身體狀況異常的,須經衞生健康部門、疾控中心和醫療機構等逐一專業評估,市教育局依據專業評估建議,在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前提下,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正常參加考試的條件,凡不具備的,考生不得與健康考生同考場考試。

(2)對所有送考工作人員進行健康狀況監測。送考工作人員所在單位在考前7天要對所有考試工作人員進行每日體温測量、記錄和健康狀況監測,體温測量記錄報告市教育局基教股,出現身體異常的要及時診療,考前3天內有發熱症狀的不得參與送考工作。

(二)考前考生身體狀況異常和監測發現身體狀況異常的。

處置辦法:

(1)考生應立即向所在學校報告,學校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考試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

(2)經市衞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等逐一專業評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依據專業評估建議,在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前提下,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正常參加考試的條件,凡不具備的,考生不得與健康考生同考場考試。

(3)如考生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疑似患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須經市衞生健康部門、市疾控中心和醫療機構等逐一進行專業評估,洪江市教育局會同市衞生健康部門、疾控中心和醫療機構根據相關人員的身體狀況和傳播風險,綜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離或救治場所安排其參加考試。

(4)如系治癒未超過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發熱患者,須經市衞生健康部門、醫療機構和疾控中心等進行專業評估,洪江市教育局依據評估建議,綜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參加考試。

(5)凡篩查發現考前14天內有境外或非低風險地區活動軌跡的,按我市有關疫情防控規定,參照前述規定進行處理。

(三)在考試期間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者的健康狀況異常人員(考生或送考工作人員)。

處置辦法:

(1)應當立即上報考點主考,主考應立即通知負責涉疫工作的副主考和駐考點的疾控人員、醫護人員處置。同時,考點主考應立即向考試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

(2)由市衞生健康部門、疾控中心和醫療機構專業人員進行個案研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派駐考點的醫護人員或疾控人員將考生通過隔離通道引導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室(考試工作人員通過隔離通道到隔離室休息)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未出考點)所耽誤的時間經市教育局考試辦公室批准予以補齊。當科目考試結束時,由負責研判的專業人員當場簡要向所有考生進行解釋和説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3)市衞生、疾控等相關部門人員應根據流行病學調查和實際症狀綜合研判進行處置。健康狀況異常人員(考生或考試工作人員)確診為疑似病人的,立即電話報告市新冠肺炎定點醫院,同時逐級報防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由市防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安排處置。接觸過的試卷等物品,應在市疾病控制部門的指導下,對試卷進行一定時間的封存和消毒。

健康狀況異常的考生確診為非疑似病人,其考試繼續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室,考試結束後,遵醫囑。健康狀況異常的考試工作人員確診為非疑似病人,停止參加考試工作,遵醫囑。考點安排好接替人員。


2、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學校會考工作人員負責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立即報告教育局和有關部門。

(2)發出緊急集合信號,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安全保衞組及時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3、乘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報告教育局和交通部門。

(2)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組織保護好現場,看住肇事車輛及肇事人以備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4)及時通知受傷者家長。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5)積極配合交警搞好事故處理。

4、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請會考值班醫生進行初診,同時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處理。
(2)迅速向教育局及衞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樣工作,以備衞生部門檢驗。若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和處理等工作。
5、外來暴力侵害事故應急預案
 (1)發現不良分子對考生或會考工作人員進行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要採取積極措施組織人員進行制止或疏散。同時及時報警110請求援助。
 (2)將受傷師生及時送醫院就診救治,及時上報教育局。
 (3)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工作。

(4)通知受傷者的家長。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暴雨、雷電災害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會考途中發生暴雨、雷電等地質性災害,各班送考教師要認真清點學生人數,核查學生安全情況。

(2)對無法及時趕到考場的學生,各班送考教師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小組和教育局彙報。

7、報告程序:

(1)學校建立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責任人員,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學校會考安全工作聯繫人員:韓長青
 (2)考生在會考時發生以上安全緊急情況,應立即報告教委和有關部門。
 (3)上報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情況等。

黔城鎮紅巖中心學校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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