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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新思想下的法治中國

新時代、新思想下的法治中國

新時代、新思想下的法治中國

新時代、新思想下的法治中國

摘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引領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建設社會主義法治中國。

關鍵詞:新思想、法治中國、依法治國、法治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

黨的十九大正式宣告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形成。這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系統回答了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什麼樣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怎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問題,同時對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做了全面的深化。

一、全面依法治國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內容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一個完整的理論體系,博大精深,由一個“總任務”、八個“明確”和十四個“堅持”所組成和體現。

一個“總任務”,就是在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上,分兩步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和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八個“明確”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基本內涵,十四個“堅持”是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總任務、基本內涵和基本方略都與全面依法治國具有關聯性和包含性。在總任務中,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基本實現現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這一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的戰略步驟,和實現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具有同步性。那就是,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時,要求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到2050年全面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時,法治中國建設達到更高的程度。在作為基本內涵的八個“明確”中,第五個“明確”就是闡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在作為基本方略的十四個“堅持”中,第六個“堅持”就是全面依法治國。

可見,全面依法治國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內容,是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包含着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

二、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明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和實現步驟。

黨的十九大報告在八個“明確”中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係指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到法治保障在內的整個制度體系。它包括五大法治體系: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和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是以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為一體的法治中國。黨的十九大報告第一次清晰地提示了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與法治中國之間的邏輯關係。1997年,黨的十五大報告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把依法治國確立為黨領導人民治國理政的基本方略,把“法治國家”樹立為依法治國的建設目標。2004年,國務院制定發佈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首次提出“法治政府”的建設目標。2012年12月4日,習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首次提出“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這一“共同推進一體建設”理論於2014年寫進了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這裏首次提出“法治社會”。至此,我們黨的法治理論就形成了三個相互關聯的法治目標概念: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與此同時,習總書記於2013年1月在新形勢下如何做好政法工作問題做出重要指示,提出全力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中央於2014年將“法治中國”寫入了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決定》。但是,“法治中國”與“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尤其是與“法治國家”之間的邏輯關係人們有不同的解讀。黨的十九大報告清晰闡述了它們之間的邏輯關係:“法治中國”是定位於中國的綜合性概念,它是包含了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是三者相互協調和相互促進的結合體。

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的實現步驟,正好與新時代的總任務相吻合,和分步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具有“同步性”。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任務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上分兩步走,在21世紀中葉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這就意味着,從現在起到21世紀中葉,應當有三個階段:2017—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到2020年,小康社會全面建成,法治上做到“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2020—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階段。到2035年,我國基本實現現代化,同時法治上要求達到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2035—2050年,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階段。到2050年,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階段,其中做到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建設會達到更高的水平。

這裏必須關注到三點:一是調整了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時間表。2004年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首次提出和確立建設法治政府目標,要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經過十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按此推論,應當是到2014年左右,基本建成法治政府。2012年黨的十八大報告,規定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時,“法治政府基本建成”。這就意味着黨中央第一次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時間表做了微調,從2014年左右調整到2020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同步。這次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到2035年要求“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這就意味着,中央又將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時間調整到2035年。這是黨中央基於中國法治現狀和法治建設規律的考慮,是實事求是態度的體現。二是對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建成時間的第一次明確。“法治國家”自1997年黨的十五大報告提出以來,“法治社會”自2012年習總書記在“12?4”講話提出以來,何時基本建成法治國家和法治社會一直未確立過時間表。這次統一明確為2035年,為中國的法治建設確立了整體協調推進的步驟。三是關於21世紀中葉的法治狀態。黨的十九大報告宣佈到2035年社會主義現代化基本實現時,“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但是,到2050年時,法治目標應當達到哪一步,《報告》雖然沒有做單獨的特別表達,但我們理解,應當是處於比“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更高的狀態。此時已經同步實現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然包含國家治理的法治化。沒有實現法治化的國家是談不上現代化的。

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對依法治國方略的全面深化

全面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是由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所確立。十九大報告做了強調、豐富和深化。除了堅持黨對依法治國的全面領導和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之外,主要表現在:

(一)明確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自黨的十六大報告首次提出以來,被歷屆全會報告所重複和強調。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做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黨的十九大報告再次強調堅持並闡述了它們之間的辯證關係:“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做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徵,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統一於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偉大實踐。”這對三者的辯證關係闡述得更加透徹。

(二)明確堅持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維護憲法權威。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要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這裏首次提出了“合憲性審查”,對於樹立和維護憲法的權威至關重要。另外是首次提出要防止“逐利違法”。十八大報告是提“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是提“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這次十九大報告提“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增加了“逐利違法”的提法。這與客觀存在的社會現象更有針對性。

(三) 明確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

黨的十九大報告要求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保證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廣泛持續深入參與的權利。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特別是保護人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這裏要關注的是:一是強調人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但必須是“依法”享有和“依法”行使這些權利和自由。二是第一次將“人格權”單列,將它定性為與“人身權”、“財產權”並列的一項獨立權利。人格權是指作為人所專有的,以人格利益為客體的,包括身份權、姓名權、肖像權等在內的固有權利。我們黨的法治理論第一次將“人格權”單列,表明黨對公民權利體系認識的深化和對權利保護範圍的拓展。

(四) 明確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黨的十九大報告要求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制定國家監察法,依法賦予監察委員會職責權限和調查手段,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把黨內監督同國家機關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羣眾監督、輿論監督貫通起來,增強監督合力。這裏有一個重要的亮點是,《報告》第一次宣佈國家監察委員會在調查手段方面將用“留置”取代“兩規”,將黨組織的調查手段納入法制軌道。

(五)明確堅持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十六字方針

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要厲行法治,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方針,長期被簡稱為“十六字方針”。黨的十八大報告首次提出“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十六字方針。新十六字方針是在原法制建設方針基礎上形成的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方針,是對原十六字方針的豐富和發展,體現了與時俱進。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再次肯定了這一方針。黨的十九大報告不僅重申了新十六字方針,而且就立法、執法、司法和守法四個環節做了更深化的闡述和佈置。特別是關於立法方面,除了繼續要求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之外,首次提出“依法立法,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對立法的要求更加全面和準確,並提示了“良法”與“善治”之間的關係。在公正司法方面,要求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這表明我國上一階段司法體制改革的任務基本完成,接下去的重點應當是“綜合配套改革”。

(六)明確“共同推進一體建設”的法治路徑

“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這一理論最早是由習近平在《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2012年12月4日)中提出,接着寫進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黨的十九大報告再次強調了“共同推進一體建設”理論,並提出“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相互促進”的新要求。

(七)明確增強政治領導本領,堅持法治思維

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是黨中央和習總書記在新時期提出並反覆強調的一個新命題。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習總書記説:“謀劃工作要運用法治思維,處理問題要運用法治方式。”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增強政治領導本領,堅持戰略思維、創新思維、辯證思維、法治思維、底線思維,科學制定和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落到實處。”這次把法治思維和戰略思維、創新思維、辯證思維、底線思維並提,作為提高政治領導本領的重要抓手,這顯然是對“法治思維”理論和實踐方面的提升。

(八)明確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

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這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所確立的全面依法治國基本原則之一。習總書記説:“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必須堅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堅持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這是十九大報告首次強調的。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的關係,取決於國家法律與黨規黨紀之間的關係。關於這一關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已有論述:“黨內法規既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提高黨內法規執行力,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促進黨員、幹部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黨的紀律是黨內規矩。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防止小錯釀成大錯、違紀走向違法。”還有一種通俗的説法是:紀在法前,紀嚴於法。

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這是我們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過程中必須面對並正確處理好的兩大關係,黨的十九大報告特別強調了這兩大關係的協調。

四、堅持黨的領導,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這是黨的十九大報告非常重視和強調的兩個問題。這既是兩個問題,同時也是一個問題。因為黨的領導本身就是中國最大和首要的特色。

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由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首次提出的。黨的十九大報告對法治道路問題再次做了重點強調。

中國為什麼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是基於中國的國情,即由“中國特色”所決定。那麼,“中國特色”到底“特”在哪裏?

一是,中國是共產黨領導的國家。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黨領導立法、領導行政、領導監察、領導司法、領導軍隊,黨領導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黨對中國是全覆蓋的直接領導。在中國,離開黨的領導什麼都做不成,離開黨的主題什麼都解釋不了。只要對黨的領導理解了,一切問題也就都理解了。所以,黨的領導是中國最大的國情和特色。

二是,中國是人口大國。中國不能稱“地大物博”,但確是人口大國。中國近14億人口,佔世界人口的1/5。人多既是資源,也是壓力。人少時不是問題的問題,人多時就成為問題。在一個人口大國搞法治會比在一個人口小國搞法治困難得多。

三是,中國是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家。這個判斷最早由黨的十三大做出。十九大報告特別強調:中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我國是世界最大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地位沒有變”。這是中國的“基本國情”。這一國情不僅反映在我國經濟水平上,也反映在法治水平上。

四是,中國新時代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的需求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另一方面,我國的發展還存在“不平衡不充分”。

正是根據上述中國國情和特色,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把一是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二是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確立為全面依法治國的基本原則。這次黨的十九大報告更是強調了這兩項原則。

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原則,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首要原則。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堅持黨對依法治國的領導,具體應當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黨的十九大報告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基礎上,再次強調黨對依法治國全面領導的精神,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須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特別是宣佈,“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加強對法治中國建設的統一領導”。這為實現黨對依法治國的全面領導提供了組織保障。

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原則,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原則。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黨的十九大報告,處處強調和體現這一精神。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原則,就應當考慮到中國實施法治時間較短,社會法治基礎薄弱。在一個人口大國搞法治,停不得,也急不得。民主和法治已成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是民心所思所想,這一方向不可逆轉。這次報告確立法治目標的實施步驟,規定到2035年實現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體現了黨中央實事求是和穩步推進的科學態度。

參考文獻:《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的形成和發展》

標籤: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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