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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熱門13篇)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熱門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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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熱門13篇)

篇1: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第一條 :__________

1、合同價款:__________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

2、編制報價單以《邯鄲市家庭裝飾工程參考價格》為參考依據, 根據市場經濟運作規則,本着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3、合同報價單應與材料質量標準、制安工藝配套編制為工程價款的根據。

第二條 施工圖紙及室內環境設計

1 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1.1、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1.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2.2、雙方提供的設計方案、圖案必須符合《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20xx)的要求。

第三條 甲方工作

3.1 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原則。

3.2 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3.3 負責辦理房屋物業部門開工手續和應由業主支付的有關費用。

3.4 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3.5 負責協調現場施工隊與鄰里間的關係。

3.6 不得有下列為:

(1) 禁止隨意改動房屋主休和承重結構。

(2) 禁止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門窗的牆體。

(3) 禁止在室內鋪貼一釐米以上石材、徹底、牆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 禁止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3.7 凡必須涉及3.6款的施工項目,房屋產權人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使用性進行審定並出具書面證明,由房屋管理部門批准。

3.8 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甲方則應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衞及消防工作。

3.9 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工程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並簽字認同。

第四條 乙方工作

4.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本合同報價單上所有施工項目。

4.2 嚴格執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管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污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到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刨、鑽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設備和居室留存傢俱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衞生間的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後清掃施工現場。

4.3 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範、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

4.4 甲方為少數民族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尊重期民族風俗習慣。

第五條 工程變更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施工內容如需變更,雙方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並由甲方簽字認同。工程變更單,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第六條 材料供應

6.1 按由乙方編制的本合同家裝《工程材料、設備明細表》所約定的供科方式和內容進提供。

(1) 應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2) 應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乙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由甲方簽字備案。

(3) 雙方所提供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佈的十種《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和經行政部門批准具備有檢測資質的專業檢測部門提供的檢測合格報告。

(4) 如雙方對建築裝飾裝修材料持有異議需要進行復檢;其複檢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設備經乙方驗收、確認辦理完交接手續後,在施工使用中保管和質量控制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工期延誤

7.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順延;

(1) 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2 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他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應順延。

7.3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工期應順延。

7.4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7.5 判斷造成工期延誤以“雙方認定的文字協議”為確定雙方責任的依據。

第八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8.1 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材料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 材料驗收;

(2) 隱蔽工程驗收;

(3) 竣工驗收。

8.2 工程竣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單後三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結清尾款,簽署保修單。

8.3 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8.4 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視同驗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8.5 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及經濟方面存在個別的不涉及較大問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作為竣工驗收單附件)後亦可先行入住。

8.6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衞生間防水漏工程保修期為五年;水電保修期為五年。

第九年 工程款支付方式

9.1 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2 工程進度過半,指工程中水、電管線全部鋪設完成,門、窗細木白茬製品基本制按完成為界定工程過半的標準。

9.3 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對乙方提交的工程結算單進行審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9.4 工程款全部結算後,乙方向甲方開蓋章收據為工程主要憑證。、

9.5 工程款支付次數變更(注此條款僅用於合同金額大於壹拾萬元合同)。由原三次結算工程款變更為四次;第一次,開工三日前付合同總價款60%;第二次,水、電,木作基礎工程完工付合同總價款35%,第三次,水、木工、電工、瓦工全部完工付增減項部份價款;第四次,竣工驗收合格後付合同總價款5%。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受到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0.2 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10.3 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支付第二、第三次工程款,每延誤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2%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等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 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2) 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簽章)後生效。

12.2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2.3 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責任的,仍應以本合同為準。

12.4 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影響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應本着公平原則協商解決。

12.5 乙方撤離市場的,由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12.6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

篇2: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工程預算報價表》、《施工圖紙》)。

5、質量標準:質量驗收標準按國家頒佈的《建築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材料明細表》、《乙方提供裝飾材料明細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材料明細表》)。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工程造價:總承包價為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裝飾工程包含的項目詳見《工程預(結)算表》。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除合同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方可作調整:

(1)甲方提出設計變更、材料變更和項目變更;

(2)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因素。

第三條工期

1、工程期限__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若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導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工期相應順延。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未及時開工、中途無故停工、工程因質量問題返工等)導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工程保修

1、保修內容、範圍:工程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內容。

2、保修期限:按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合格之次日算起,保修期為壹年。保修期內,乙方提供工程的免費維修服務。工程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後的24小時內到場勘查,並在三天內維修完畢。

第五條施工圖紙

雙方同意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詳見:裝飾工程設計圖紙);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詳見:裝飾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六條工程款撥付和結算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預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結算表》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工程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

2、工程竣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結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結算表》並核對無誤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二筆工程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

3、乙方指定收款賬號信息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收款賬號發生變更的,乙方應及時通過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將款項轉賬至上述賬號,即視為乙方收到相應款項。

第七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有權對工程質量及施工進度等進行檢查、監督,並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工程內容進行增加或者修改,乙方應積極配合。

4、乙方提供的材料應符合相關質量要求,並在材料運送到施工現場後及時通知甲方進行查驗。如因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造成工程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保證擁有承包該工程的合法資質,並應按相關要求及標準進行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務。

6、乙方保證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嚴格按照雙方約定及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並留存施工記錄。

7、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規範、防火安全規定、施工規定及質量標準。若因乙方原因導致出現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乙方應保護好原場所的辦公設施、設備,保證施工現場整潔,工程完成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八條工程驗收

乙方在工程完成後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查驗後對工程質量提出異議的,乙方應配合重驗,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進行整改,並在整改完成後及時通知甲方進行復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未全面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的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糾正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不良影響並賠償守約方所遭致的損失。

2、若因乙方未能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工程項目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每遲延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工程總承包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遲延超過1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工程總承包價50%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乙方違約行為而支出的賠償款、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差旅費等)。

3、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相當於工程總承包價50%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乙方違約行為支出的賠償款、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差旅費等)。

第十條合同爭議或糾紛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除,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自雙方簽名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正式生效,履行完畢後自行終止。

4、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3: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___建設局批准,本工程於___ 年___月___日邀請投標、協商議標確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依據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頒發的(gf--96--0205)《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並結合深圳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 詞語含義 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 合同:是指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為實施工程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1.2 發包方(簡稱甲方):合同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1.3 承包方(簡稱乙方):合同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1.4 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合同約定甲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1.5 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合同約定乙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1.6 社會監理:合同約定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1.7 總監理工程師:合同約定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1.8 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裝飾工程,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9 裝飾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0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1.11 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按《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執行。

1.12 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措施費、工期補償費等。

1.13 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圖紙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4 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15 工期:按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16 開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約定期不能開工的,由責任方負責)。

1.17 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 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合同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 施工設備和設施:按雙方協議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1.22 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1.23 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1.24 不可抗力:指因戰爭、**、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相應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1.25 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為單位向銀行貸款利息。

1.26 合同條款中,部分甲方職責由其甲方委託的社會監理機構代為行使的,應在補充條款中明確其代為行使的內容、範圍。

第二條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1 協議條款;

2.2 合同條件;

2.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合同;

2.4 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2.5 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和有關的技術經濟標準、資料;

2.6 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2.7 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8 監理合同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第三十六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使用標準及法律

合同必須首先約定使用國家標準、規範。其次約定使用行業標準、規範;再次約定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設計方應提供施工工藝,經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後執行。設計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所發生購買、翻譯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規及規章。 深圳市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對雙方也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工程概況

4.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 按定標(或邀請協商議標)價及措施費、工期補償費、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4.2.2 按國家規定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價內,由乙方向税務機關繳納。

4.2.3 招標工程除涉及變更外,總價、單價均以定標價為準,一次包定,結算時按4.5條的約定辦理。

4.3 工期:

⑴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日曆工期天數:______天。

4.4 質量等級:______

4.5 合同價款:人民幣( 幣) 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費______元。

4.5.1 上述造價為固定價格加風險係數之和。其中,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為:______元,或合同價款 %的金額。風險承擔的範圍:

4.5.2 上述造價為可調價格合同。調整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 全部工程造價按下列規定計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圖紙

5.1 甲方於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裝飾施工圖紙 單套(包括標準圖及有關資料兩套)。乙方需要超過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甲方提供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甲方應負責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

5.3 本合同的裝飾工程施工圖紙,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六條 甲方代表

6.1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稱(職務):____________

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對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籤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6.4 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7.1 本工程甲方委託______監理。

7.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

7.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經甲方代表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做出公正的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甲方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8.1 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8.2 乙方任命的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8.3 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籤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8.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該裝飾工程合同約定的內容,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9.1 合同開工日期前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均計入合同價款內; 9.2 合同開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9.3 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9.4 甲方進行分部工程招標,施工中甲方應協調施工場地內交叉作業及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合同按約定順利施工;

9.5 合同開工日期前 天,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9.6 合同開工日期前 天,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乙方負責設計的,組織由設計人員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9.7 向乙方有償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設施有:

甲方不按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 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10.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10.3 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工程發包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10.4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現場環境衞生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違章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10.5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10.6 按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10.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一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在合同簽訂生效後 日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後日內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乙方必須按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趕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二條 延期開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請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認為乙方提出的理由證據不足,不同意延期請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乙方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三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給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做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順延

1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4.1.1 由於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引起施工程序變化;

14.1.2 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電、停水造成停工累計超過八小時;

14.1.3 甲方不能按約定期限交出(騰空)施工場地、清除障礙物、疏通進場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電;

14.1.4 由於戰爭、**、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颱風、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 甲方不按合同規定預付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14.1.6 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標的工程,拖延了工程進度。

14.1.7 甲方提供的設備、材料等,未按乙方計劃進場或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更換而耽誤施工進度。

14.1.8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 上述情況發生後七天內,乙方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兩天內予以確認、答覆。

14.3 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每延期 天,由乙方付給甲方罰金 元。罰金不超過合同總造價的 %。

第十五條 工期提前

15.1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內容包括:提前的時間、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費用的承擔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 乙方按合同規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元。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六條 工程樣板

16.1 根據裝飾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製作樣板間。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16.2 乙方報價時提供的樣板,由甲乙雙方封存,作為工程驗收樣品。

第十七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樣品)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於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返工的全部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 工程質量等級

18.1 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的 標準。

18.2 工程質量經驗收評定為優良標準,並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費用 元。

18.3 工程質量不符合規範、標準和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8.4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按照職能分工由市(或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裁決,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九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9.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條件,乙方自檢合格後,於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經驗收合格,甲方代表籤後即可進行隱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後24小時內未到場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甲方必須補籤驗收手續。

19.2 隱蔽工程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籤,視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甲方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第二十條 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條 合同價款之調整

合同價款為有條件之可調價款,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21.1 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1.2 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21.3 甲方代表確認的工藝標準變化或材料更換;

21.4 合同雙方確認的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文件;

21.5 雙方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約定的調整合同價款的範圍內,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後 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第二十二條 工程預付款

22.1 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付給 價款的 %預付款,計人民幣(幣) 萬元。

22.2 乙方在完成合同價款60%時(以甲方代表簽證的工程量為準),甲方開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預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總造價的______%時抵扣完。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當時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3.1 乙方於每月二十五日後三天內向甲方代表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甲方接報表後三天內按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23.2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表後三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四天起,乙方報表中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支付工程款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乙方不同意時作為無效。

23.3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23.4 不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的工程量,不計入工程量統計範圍。

第二十四條 工程款支付

24.1 甲方根據核實確認的工程量,並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的款額,經甲方代表籤後 支付。

24.2 乙方按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後,甲方在六天內未核實完畢及未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生通知七天後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4.3 經甲乙雙方同意並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 工程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其餘工程款待竣工驗收後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3%,剩餘2%價款作為質量保脩金驗收半年後付清。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五條 材料樣品和樣本

本裝飾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設備外,其它設備、材料由乙方採購。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材料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六條 甲方提供設備

甲方按照協議提供的設備型號、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並按“深建[1991]234號”文的規定,另付設備價款_____%的管理費給乙方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非合同約定的設備乙方不負責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設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26.1 設備的型號、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受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26.2 到貨地點與約定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26.3 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26.4 供應時間早於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七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乙方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可相應順延。

第二十八條 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設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設計單位)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九條 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三十條 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代換,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各按_____%和_____%分享。

第三十一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31.1 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31.2 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1.3 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31.4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31.5 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二條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在接到變更 天內,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32.1 合同附件中報價單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附件已有報價單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3.2 合同附件中報價單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3.3 合同附件中報價單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按修改時的深圳市信息價或市場價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後7天內將修改情況通知乙方。雙方仍有異議時,可按第三十六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三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在工程竣工 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圖_____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 天內向所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驗收申請,由甲方組織、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持進行驗收,並在驗收3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 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申請驗收,或驗收3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期申請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工程保管費的計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價的_____分之_____計算。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單項竣工時,雙方訂立單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四條 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交工驗收後 天內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和工程結算書,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結算書後應在15天內審核完畢或提出審核意見,在 天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並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0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工程結算書後 天內無正當理由不辦理結算,從第______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每日按拖欠總額的_____分之_____的罰金。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20天內結清。

第三十五條 保修

35.1 保修責任範圍:除甲方使用過程人為損失、原設計錯誤隱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損壞、自然災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損壞外,凡屬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及驗收後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範圍各部位、部件、整體或單體、整件或單件的損壞、脱落、變質、丟失、開裂等,均屬乙方保修責任範圍。

35.2 保修內容包括:合同條款(含補充合同條款)所包含的工程項目、設計變更或修改、現場簽證或文約定、雙方或多方會議紀要約定的全部內容。

35.3 保修期限:以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保修期限為半年。

35.4 保修費用:從工程結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總價款計算,為合同價款的2%。若發生的累計保修費超過截留的保修款總額,超過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5.5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在保修費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六條 爭議

36.1 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經雙方同意可向市(或區)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造價管理部門或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如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以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36.1.1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6.1.2 向人民法院起訴。

36.2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36.2.1 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36.2.2 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6.2.3 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36.2.4 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36.2.5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七條 違約

37.1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或工程進度款或履行自己的其它義務而發生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支付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給乙方,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7.2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給甲方,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7.3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7.4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做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索賠

38.1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38.1.1 甲方在圖紙修改、材料變更、未付工程款或其它原因,而引起賠償事件發生,可依照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38.1.2 索賠事件發生7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8.1.3 乙方在發出索賠意向7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38.1.4 甲方在接到索賠資料後5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5天內未作答覆,視為該索賠已經認可;

38.1.5 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於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20天提出。

38.2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交付裝飾產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全部責任、義務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可按以下規定向乙方索賠:

38.2.1 因乙方開工不及時、工程款挪作他用或其它原因引起索賠事項發生,甲方於事件發生7天內向乙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8.2.2 乙方在接到索賠通知7天內給予書面答覆或要求甲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乙方接通知7天內未答覆,則視為該項索賠已被乙方認可。

38.3 損失的計算方法:實際直接損失加實際間接損失、再加上以經辦銀行計劃外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

十、其它

第三十九條 安全施工

乙方應按國家及廣東市深圳市勞動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與費用。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財產損失甲方承擔,乙方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築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並報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篇4: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以預算所列單項為準,增加項甲乙雙方在施工工程中商定。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於年月日竣工。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2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2天,甲方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聯繫方式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第3條乙方工作

3.1、參加乙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聯繫方式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第5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曆天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5.6、如工程竣工後,甲方未驗收而投入使用,則視為驗收甲方驗收合格。正式進入維保期。

第6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採用可調價格:

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因本工程是拆除重新裝飾工程,為節省造價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工程量以現場實際發生的具體工程量為準,主要材料價格以工程預算書報價中材料價格為參考價格,人工費、輔助材料價格參照河北省造價信息。

6.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6.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14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7天內,結清尾款。

第7條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1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5%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或由乙方設計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全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1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9.1、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2、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4、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5、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10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附則

11.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1.4、附件

(1)建設工程預算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篇5: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為: 歷天。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驗收標準及保修

1.達到國家規定的驗收合格標準。

2.本工程保修期 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計,工程保修期滿壹年後,承包人做出保修承諾後,退還其工程質量保脩金)。

五、合同價款

(中標價)大寫: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1.組成合同的文件(優先順序排列)包括:

(1) 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2) 中標通知書

(3) 招標文件(含圖紙、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補遺書中與此有關的部分)

(4) 投標書及其附件(含工程報價單)

(5)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2.上述文件應互為補充,如有不清楚或不一致的,以後發文件為準。

3.經甲方確認,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派專人作為甲方現場監督管理代表,行使本工程的現場管理監督工作,並負責協調工程施工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項目班子管理人員。

(3)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委派 為本工程項目經理。乙方具體履行和承擔施工項目所涉及的所有責任和風險,確保本工程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指標順利實現。

(2)乙方負責辦理消防許可證等相關事宜,甲方配合。

(3)按施工方案、進度計劃和甲方的總體安排組織進場施工。

(4)不得隨意更換本項目班子管理人員。

(5)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6)乙方採購用於項目的所有材料均應符合招標文件和設計要求,且交甲方確認,並提供材質合格證書和檢驗合格證等後才能用於工程中。

(7)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元(其中:基本履約保證金 元,差額履約保證金 / 元)。履約保證金待本合同工程竣工驗收交付合格後5天內,由甲方以轉帳方式無息退還給乙方;

(8)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完工記錄、竣工圖紙、維護保養手冊、質量擔保證明書等完整竣工資料。竣工驗收後10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圖一套,並將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竣工資料分類整理裝訂成冊(一套),交由甲方留存歸檔。

八、工程價款的支付

甲方按施工計劃和進度分四期支付乙方工程款:

1、合同簽訂並提供發票後7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計 元,大寫: ,作為一期工程款。

2、乙方完成整個工程總量的 %,並提供發票後7日內,甲方須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計 元,大寫: ,作為二期工程款。

3、工程驗收合格,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檔案及結算資料。甲方審核完畢後,乙方提供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7日內按審定結算價格的 %,並扣除第一期工程款和第二期工程款以及違約金(如有),作為三期工程款。

4、工程結算款的 %作為工程質量保脩金,由甲方留存,待工程保修期結束並完成保修工程後15日內,支付給乙方。

乙方銀行賬户信息如下:

户名:

賬户:

開户行:

本合同項下賬户信息若有變更,乙方應在甲方付款前10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自行承擔甲方無法按期付款的損失。

九、工程竣工結算

1.本合同價款結算方式:採用固定單價合同(合同另有規定除外),工程量按實計算。

2.清單中漏項、錯項、新增項目單價的確定按以下規定進行:

(1)工程量清單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按工程量清單中已有的價格確定。

(2)工程量清單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可參照類似的綜合單價計算。類似於此工程項目的綜合單價是指工程量清單項目中除主要材料價格不相同外,其餘工作內容、項目特徵及其涉及的人工費、機械費及其它材料費均相同的項目,可按中標綜合單價加材料價差(材料價差為不同材料甲方認質認價的差額)調整確定類似工程項目的綜合單價。

(3)工程量清單報價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照2009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及相關文件組成綜合單價後(材料價格除外)總價下浮10%計取。

(4)對變更後不使用的材料,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3.所有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包括甲方或乙方提出的更換或增減材料品種、檔次、數量等變更。下同),在發生時,甲方書面確認,其變更籤證價款,均在竣工結算時一併結算。

4.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所有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的費用,應客觀真實、簽字齊全,否則在工程結算中不予確認。

5. 材料價格在投標報價時已有的,按投標時材料單價計價,不作調整;投標報價時沒有的材料,按招標人認質認價。

6.措施費包乾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費和臨時設施費除外),結算時不作調整;安全、文明施工費和臨時設施費的計取按川建發【2006】107號文相關規定執行。

7.規費按2009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配套的《四川省施工企業工程規費計取標準》中核定標準計取。

8.風險包乾係數為3%(風險包乾係數的含義詳招標文件商務評分表備註第2條)。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支付工程預付款和竣工結算,每日按應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額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2)因甲方原因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和工程竣工結算款,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因乙方工程質量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應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乙方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圖紙或質量驗收規範,乙方負責無償維修或返工、改建。返工、改建造成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應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乙方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因乙方原因發生的質量事故、工程事故、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行政、民事、刑事責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違反文明施工管理、衞生管理、安全生產管理、揚塵污染防治管理等國家、省、市相關規定,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應對裝修施工工程安全方面的責任負責,甲方不承擔由於乙方不安全施工而造成的損失和責任。如發生安全方面的事故,乙方需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工傷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

十一、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成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投保

乙方在現場所有施工人員、機具的相關保險及第三方責任險、工程一切險由乙方承擔,報入總價。

十三、其他

1.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

1.6 工程質量:

1.7 合同價款:

1.8 工程質量保證金: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 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及電訊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准等手續。

2.2 擬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綠地等不受損壞。

2.4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5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 指派 (聯繫電話: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做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運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3.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 施工中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工期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或者甲方要求的質量標準驗收。

5.2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3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第六條 工程價款及結算

6.1 合同總價按照雙方協商的工程範圍,暫定為 元。協商以外的增減工程量,以投標單價乘以工程量進行結算;報價中未含的項目,雙方進行協商,以進行調整。

6.2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 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安全生產及防火規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法規、規範。

8.3 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 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人員傷害等,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違約規定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9.2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

9.3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用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4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5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7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則

11.1 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1.2 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11.3 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作內容

1、承包方式:

2、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甲方工作

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手續和其它事宜。

第三條 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第四條 工期

1、本工程從2011年7月10日至2011年8月15日共計35天。

2、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需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同意由連雲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3、乙方要做安全工作,如發生安全事故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附則

1、本合同共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2、本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看了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8: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 指派 (聯繫電話: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做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運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3.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 施工中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工期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或者甲方要求的質量標準驗收。

5.2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3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第六條 工程價款及結算

6.1 合同總價按照雙方協商的工程範圍,暫定為 元。協商以外的增減工程量,以投標單價乘以工程量進行結算;報價中未含的項目,雙方進行協商,以進行調整。

6.2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 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安全生產及防火規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法規、規範。

8.3 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 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人員傷害等,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違約規定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9.2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

9.3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用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4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5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7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則

11.1 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1.2 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11.3 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範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作內容

1、承包方式:

2、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甲方工作

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手續和其它事宜。

第三條 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第四條 工期

1、本工程從2011年7月10日至2011年8月15日共計35天。

2、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需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同意由連雲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3、乙方要做安全工作,如發生安全事故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附則

1、本合同共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2、本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璺、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家庭裝修 裝飾裝修工程中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肉容: 家庭裝修 裝飾裝修工程。

一、工期要求:乙方施工工期為 天,即從 年 月 日開工,到日完工,施工期間,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水電等施工條件。

二、工程預算造價:經雙方協商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 。

三、付款方式及時間:

1、工程預付款:甲方在合同簽訂後總價的作為預付款。

2、工程進度款: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的40%款項。

3、工程尾款結算: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除扣留壹仟元質量保證金外,其餘款一次付清,質量保證金為三個月。

四、結算方式;按工程預算造價人民幣 總包乾。

五、材料供應和材料價格;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採購工程質需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保證不合格材料不用在工程上。

六、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質量、進度檢查和監督:有權對工程進度款進行審核;對乙方款履行本合同條款,合用不合格材料,偷工減料,無故拖延期及違反有關文件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

七、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施工,負責本合同所有工程內容及質量,並接受甲方以及監理的監督檢查,保證經有關部門驗收達到工程的質量合格。

2、乙方應做到安全、文明、環保施工。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概不負任何責任。

八、未盡事宜,甲方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另籤補充協議。

九、若出現爭議,由甲方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通過甲乙雙方約定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委託人代表): 法定代表(或委託人代表):

年 月 日

篇10: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

1.6 工程質量:

1.7 合同價款:

1.8 工程質量保證金: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 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及電訊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准等手續。

2.2 擬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綠地等不受損壞。

2.4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5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篇11: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為: 歷天。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驗收標準及保修

1.達到國家規定的驗收合格標準。

2.本工程保修期 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計,工程保修期滿壹年後,承包人做出保修承諾後,退還其工程質量保脩金)。

五、合同價款

(中標價)大寫: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1.組成合同的文件(優先順序排列)包括:

(1) 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2) 中標通知書

(3) 招標文件(含圖紙、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補遺書中與此有關的部分)

(4) 投標書及其附件(含工程報價單)

(5)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2.上述文件應互為補充,如有不清楚或不一致的,以後發文件為準。

3.經甲方確認,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派專人作為甲方現場監督管理代表,行使本工程的現場管理監督工作,並負責協調工程施工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項目班子管理人員。

(3)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委派 為本工程項目經理。乙方具體履行和承擔施工項目所涉及的所有責任和風險,確保本工程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指標順利實現。

(2)乙方負責辦理消防許可證等相關事宜,甲方配合。

(3)按施工方案、進度計劃和甲方的總體安排組織進場施工。

(4)不得隨意更換本項目班子管理人員。

(5)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6)乙方採購用於項目的所有材料均應符合招標文件和設計要求,且交甲方確認,並提供材質合格證書和檢驗合格證等後才能用於工程中。

(7)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元(其中:基本履約保證金 元,差額履約保證金 / 元)。履約保證金待本合同工程竣工驗收交付合格後5天內,由甲方以轉帳方式無息退還給乙方;

(8)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完工記錄、竣工圖紙、維護保養手冊、質量擔保證明書等完整竣工資料。竣工驗收後10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圖一套,並將施工過程中

八、工程價款的支付

甲方按施工計劃和進度分四期支付乙方工程款:

1、合同簽訂並提供發票後7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計 元,大寫: ,作為一期工程款。

2、乙方完成整個工程總量的 %,並提供發票後7日內,甲方須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計 元,大寫: ,作為二期工程款。

3、工程驗收合格,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檔案及結算資料。甲方審核完畢後,乙方提供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7日內按審定結算價格的 %,並扣除第一期工程款和第二期工程款以及違約金(如有),作為三期工程款。

4、工程結算款的 %作為工程質量保脩金,由甲方留存,待工程保修期結束並完成保修工程後15日內,支付給乙方。

乙方銀行賬户信息如下:

户名:

賬户:

開户行:

本合同項下賬户信息若有變更,乙方應在甲方付款前10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自行承擔甲方無法按期付款的損失。

九、工程竣工結算

1.本合同價款結算方式:採用固定單價合同(合同另有規定除外),工程量按實計算。

2.清單中漏項、錯項、新增項目單價的確定按以下規定進行:

(1)工程量清單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按工程量清單中已有的價格確定。

(2)工程量清單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可參照類似的綜合單價計算。類似於此工程項目的綜合單價是指工程量清單項目中除主要材料價格不相同外,其餘工作內容、項目特徵及其涉及的人工費、機械費及其它材料費均相

(3)工程量清單報價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照20xx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及相關文件組成綜合單價後(材料價格除外)總價下浮10%計取。

(4)對變更後不使用的材料,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3.所有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包括甲方或乙方提出的更換或增減材料品種、檔次、數量等變更。下同),在發生時,甲方書面確認,其變更籤證價款,均在竣工結算時一併結算。

4.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所有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的費用,應客觀真實、簽字齊全,否則在工程結算中不予確認。

5. 材料價格在投標報價時已有的,按投標時材料單價計價,不作調整;投標報價時沒有的材料,按招標人認質認價。

6.措施費包乾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費和臨時設施費除外),結算時不作調整;安全、文明施工費和臨時設施費的計取按川建發【20xx】107號文相關規定執行。

7.規費按20xx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配套的《四川省施工企業工程規費計取標準》中核定標準計取。

8.風險包乾係數為3%(風險包乾係數的含義詳招標文件商務評分表備註第2條)。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支付工程預付款和竣工結算,每日按應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額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2)因甲方原因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和工程竣工結算款,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因乙方工程質量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應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乙方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圖紙或質量驗收規範,乙方負責無償維修或返工、改建。返工、改建造成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應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乙方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因乙方原因發生的質量事故、工程事故、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行政、民事、刑事責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違反文明施工管理、衞生管理、安全生產管理、揚塵污染防治管理等國家、省、市相關規定,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應對裝修施工工程安全方面的責任負責,甲方不承擔由於乙方不安全施工而造成的損失和責任。如發生安全方面的事故,乙方需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工傷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

十一、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成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投保

乙方在現場所有施工人員、機具的相關保險及第三方責任險、工程一切險由乙方承擔,報入總價。

十三、其他

1.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裝修工程。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範圍;(詳見工程清單一覽表中內容)。

1.4、本工程裝飾裝修面積共計 ㎡。 第2條 工程造價

2.1、本工程採取(清工承包)。

2.2、承包工程範圍;(詳見工程清單內容)(增項另計費用以增項單為準)單項全部工程。

2.3、總工程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 ). 第3條 工程期限

本工程 20xx 年___月___日開工, 20xx 年_ 月_ 日竣工,工期為 ____天。

第4條 工程款結算

4.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 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4. 2、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供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 天內,結清尾款。 第5條 甲方工作

5. 1、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 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5.2、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5.3、如涉及拆改主體、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委託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併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5.4、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

6.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6 .2、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6. 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6.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清理等工作。

6.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6.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7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7.l、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7.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廷。

7.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作,工期不順延。 7.4、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8 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8.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JBJ300—88)、《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GB50222—95)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8.2、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約定按合同價款的 %計付 元。

8.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8.4、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8.5、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8.6、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應費用。

第9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10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10.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10.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10.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中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0.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11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11.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11.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11.3、甲方末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11.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物的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11.5、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11.6、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12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一切爭議時:

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協商調解不成時a、雙方同意由 裁委員會仲裁。 b、雙方同意到 民法院起訴。 (a、b只能選擇一個)

第13條 保修

本工程乙方以清包工的形式承包無義務維修,在本工程竣工交付甲方使用後,如有需要維修的,甲方可以有償金額的形式給乙方工人付工資,在接到甲方的電話通知時,乙方應在接到維修通知之日,水、電、暖在24小時內,其他在5日內派人維修。

第14條 其他約定

第15條 附則

14.1、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工程部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履行完成並支付本工程尾款後自動終止。

14.3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由甲方提供給乙方)

(2)工程項目清單(由乙方提供給甲方)

(3) 甲方提供貨物清單(由乙方提供給甲方)

甲方(發包方):(蓋章) 乙方(承包方):(蓋章)

年月日:

篇13: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裝飾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施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江蘇省輕工業廳制定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全國室內裝飾設計單位、施工企業管理規定》、《全國室內裝飾行業管理暫行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QBl838—93)室內裝飾工程質量規範》,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開工日期: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總日曆工期天數:____________

1.3.質量等級:____________

1.4.合同價款:雙方約定執行_____________定額,總預算價款_____________

第2條圖紙

2.1.圖紙提供日期:_______________

2.2.圖紙提供套數:_______________

2.3.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和承擔費用_________

第3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3.1.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職務、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3.2.甲方賦於該代表的主要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甲方代表委派人員的名單及責任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條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4.1.監理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總監理工程師姓名、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總監理工程師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5.1.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職務、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5.2.乙方駐工地代表職權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條甲方工作

6.1.提供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場地的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

6.2.將施工所需水、電、交通、電訊等管線接至施工現場的時間、地點和達到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3.為施工現場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時間和條件:___________

6.4.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繫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的時間:_____

6.5.需辦理的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

6.6.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條乙方工作

7.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_____________

7.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份數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7.3.施工現場防護工作達到的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4.施工現場交通、噪音、衞生控制達到的標準:_____________

7.5.保護建築物主體結構及管道、線路的措施:_______________

7.6.辦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條工程進度

8.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

8.2.甲方代表批准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由於甲方原因,延誤工期,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__

由於乙方因延誤工期,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提前竣工,雙方確認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確認經濟利益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條工程質量

9.1.甲方對工程樣板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完成樣板的時間和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費支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約定質量等級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工程質量實行按質論價和獎罰對等原則,由此增減的費用支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甲乙雙方均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QBl838—93《室內裝飾工程質量規範》的要求進行質量檢查,達不到標準要求者必須返工。雙方約定隱蔽工程檢查的部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間驗收部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工程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_________________

9.6.工程竣工_______日內要進行竣工驗收,

不按期進行竣工驗收,雙方確認應___________________

第10條合同價款支付

10.1.預付工程款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乙方按工程進度提交工程量報告,甲方核實後,支付工程進度款的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工程進度款,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延期支付工程進度款協議;如甲方無力支付工程款,雙方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4.發生下列情況時,工程承包造價可做調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1條甲方供應原材料、配套用品

11.1.按雙方約定甲方供應材料、配套用品的名稱、規格、數量______________(可附清單)。

11.2.雙方驗收後由____方保管,保管費用支出____損壞、丟失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11.3.如在材料、產品規格、品種、質量、單價、供貨時間、到貨地點等發生違約時,雙方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2條乙方採購原材料、配套產品

乙方按照設計和規範要求採購原材料和配套產品,並提

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到貨後________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在驗收中發現材料和產品與規範要求不符時,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使用代用材料時應徵求甲方意見,並就有關問題進行協商一致______________

第13條設計變更

13.1.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應有論證和批准手續,並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由此產生的費用與工期問題,雙方認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乙方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應經甲方同意並經有

關部門批准,由此產生的經費與工期問題,雙方認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條竣工驗收

14.1.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報告,甲方應在____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並在___日內批准或提出返修意見,其費用_____________

14.2.甲方如不能按雙方協議時間驗收或批准,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3.因特殊原因,單位工程需甩項竣工時,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

14.4.甲乙雙方辦畢竣工手續後,要在____日內,報室內裝飾行業主管部門,辦理《室內裝飾工程質量合格證書》。

第15條竣工結算

15.1.乙方在竣工驗收後____日內,遞交竣工結算報告。

15.2.甲方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後____日內審核完畢予以籤認,並於____日內撥付工程尾款。

15.3.乙方收到工程尾款後於____日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____

l5.4.如乙方不能如約遞交竣工結算報告,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5.如甲方未按約定日期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條保修

16.1.保修的內容與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2.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3.保脩金額及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4.保修如能按雙方協議時間達到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如未能按時、按規範要求達到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7條爭議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約定:

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期員會申請仲裁;

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18條違約

18.1.甲方代表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給乙方必要的'指令、

確認、批准,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______賠償經濟損失、順延工期以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2.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如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要求,拖延工期或發生其他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3.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18.4.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可協商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違約方承擔或雙方協商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9條索賠

甲方未能按合同條款提供施工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在竣工前____天內提出索賠。並提供索賠資料和金額。甲方應在收到資料後____天內給予答覆,逾期未作答覆,應視為批准。

第20條安全施工

20.1.為確保安全施工,甲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發生傷亡事故,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發生財產損失,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必要可辦理人員生命和財產保險。甲方負責和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和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3.如發生不可抗力造成損失,乙方應儘快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減少損失。對不可抗力造成的經濟、工程、設備、人員傷亡損失,雙方約定分別處理如下:________

20.4.如因不可抗力使工程停裝或緩裝,雙方應妥善保管已裝工程,並對已支出與未支出款項達成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1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簽約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在竣工結算完畢、工程交付使用,除有關保修的條款仍然生效外,其餘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所有條款全部終止。

第22條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分別送有關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3條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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