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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職務開發保證書

非職務開發保證書

第一篇:非職務軟件開發保證書

非職務開發保證書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自身開發完成的軟件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版本號為:_______的軟件,依據軟件開發事實作出以下聲明:(選擇下述情況之一)

□ 上述軟件是本人利用自身的物質技術條件獨立開發完成,本人在開發軟件期間無工作單位,開發軟件行為實屬非職務行為。

□ 本人開發軟件期間所在工作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發完成的軟件不屬於《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的下列情況之一,實屬非職務軟件開發行為:

1、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目標所開發的軟件;

2、開發的軟件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所預見的結果或者自然的結果;

3、主要使用了單位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並由單位承擔責任的軟件。

本人保證上述聲明屬實,並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特此保證

保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非職務軟件開發保證書

流水號________________

非職務軟件開發保證書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自身開發完成的軟件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版本號為:_______的軟件,依據軟件開發事實作出以下聲明:(選擇下述情況之一)

□ 上述軟件是本人利用自身的物質技術條件獨立開發完成,本人在開發軟件期間無工作單位,開發軟件行為實屬非職務行為。

□ 本人開發軟件期間所在工作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發完成的軟件不屬於《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的下列情況之一,實屬非職務軟件開發行為:

1、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目標所開發的軟件;

2、開發的軟件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所預見的結果或者自然的結果;

3、主要使用了單位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並由單位承擔責任的軟件。

本人保證上述聲明屬實,並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特此保證

保證人簽字:

年月日

第三篇:非職務開發證明

受理號

非職務軟件開發證明

同志從年月年

月日在我單位工作,並且是我單位正式聘用的職工。

其在職期間,開發完成名稱為版本號為政務通軟件,v1.0的軟件,不是執行本單位工作

任務,並與其本職工作內容無直接聯繫,同時又未使用本單位的物質

技術條件,實屬非職務軟件開發行為。

特此證明

單位簽章:中國版權保護中心

法人代表簽章:張三

年月日

第四篇:非職務軟件開發證明

流水號________________

非職務軟件開發證明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間在我單位工作,並且是我單位聘用的職工。其在職期間,開發完成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版本號為:___________的軟件,其開發行為不屬於下列三種情況之一:

1、

2、

3、 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目標所開發的軟件; 開發的軟件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所預見的結果或者自然的結果; 主要使用了單位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並由單位承擔責任的軟件。

依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該軟件實屬非職務軟件。

特此證明

單位簽章:

年月日

第五篇:好學如何區分職務行為和非職務行為

如何區分職務行為和非職務行為——一起税務幹部毆打糧販案件的定性bytouuu123ytouuu123dytouuu123ytouuu123cytouuu123ytouuu123[典型個案] 某產糧地税務機關,為防止糧販 無證經營,偷逃税收,組織專人加強對無證糧販的税務稽查力度,以堵截偷漏税現象。某日(星期天), 該市某集貿税務所的5名税務稽查人員發現在該所管轄的某集貿市場內有糧販販糧。税務稽查人員遂以其無證販糧偷税為由,將糧販的枱秤沒收,並責令其到税務所補繳税款,糧販見5名税務稽查人員有人穿税 務制服,有人身着便衣,懷疑有假,遂與税務稽查人員發生頂撞。後稽查人員回到税務所辦公時,糧販跟隨而來,索要枱秤,因税務稽查人員不給,糧販便趁一名税務稽查幹部不備,將其辦公桌上一塊手錶搶走,在場的其他税務稽查人員為了搶回手錶而與糧販發生撕腸打。腸打中,糧販多處軟組織受傷,花去治療費3000多元。糧販多次要求税務機關給予賠償,税務機關均答覆:税務幹部同糧販廝打的行為不屬於職務行為,而屬於個人行為,因此造成的損害税務機關不予賠償。糧販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bytouuu123ytouuu123dytouuu123ytouuu123cytouuu123ytouuu123[法理評折] 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的訴訟。所謂具體行政行為,是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或個人在行政管理活動中行使其職權,針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就特定的具體事項,做出的有關該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單方行為。可以看出,作為具體行政行為而言,它首先應當是行政機關或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即行政 機關及工作人員行使職權的行為。當然,它包括行政機關及工作隊員正當行使職權的行為,也包括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的行為。總之,只有職務行為引起的訴訟才稱之為行政訴訟。也正因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子問題的意見(試行)第8條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非職務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國家賠償法

第5條也規定,對“行嚼扔關正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但究竟什麼是職務行為,什麼是非職務行為,目前法律上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解釋,,那麼判斷一個行為究竟是屬於職務行為,還是非職務行為,其標準到底是什麼,目前對這個問題理論和實務界存在較大爭議。訓認為,在通明況下,判斷職務行為與非職務行為,應當綜合考慮以下幾個因素:1.執行職務的時間和地點。一般來講,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法定工作時間與工作地點實施的行為大多屬於職務行為,比如工商管理人員在法定工作日內在尋查所轄市場時,因工商户違規而與之發生衝突的行為,這就屬於職務行為。當然,這種區分並不是絕對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的時間和地點裏所實施的行為,並不見得都是職務行為,比如警察在上班時間在辦公室內因個人私怨致人傷亡的行為就不能視為職務行為。可見時間和地點只是確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執行職務的一個重要因素,而不是唯一因素,在特定的情況下,即使不在工作的時間、地點實施的行為,同樣可以構成職務行為。bytouuu123ytouuu123dytouuu123ytouuu123cytouuu123ytouuu1232.實施行為的名義或身份。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實施行為時,如以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並以行政機關的名義出現,則該行為應視為職務行為。所謂“以行政機關工作

人員的身份並以行政機關的名義”,通常情況下是通過動態積極的行為,如出示證件或執法證明文件,和靜態消極行為,如着裝配帶標誌等來表示的。相反,如果是以個人身份出現,那麼其所實施的行為則應視為個人行為。bytouuu123ytouuu123dytouuu123ytouuu123cytouuu123ytouuu123作為執行職務而言,應當表明身份,那麼未表明身份的行為是否就肯定不屬於職務行為呢?我們認為,表明身份這是合法行政行為的重要條件之一,末表明身份的行政行為應該説都屬於有理疵的行政行為,即不合法的行政行為。但是合法行政行為與職務行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有時不符合法律構成要件的行為仍然是職務行為,所以應當表明身份而未表明的,並不影響其職務行為的性質。bytouuu123ytouuu123dytouuu123ytouuu123c(更多內容請訪問首頁:)ytouuu123ytouuu1233.與所享有職權和所執行職權的內在聯繫。如前所述,在有些情況下,僅以時間、地點以及行為時的名義身份判斷某一行為是否屬於職務行為是比較困難的,也是不科學的。原因向在?我們認為是由於缺少了一個極其重要又非常抽象的條件,那就是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所享有職權和執行職權的內在聯繫。如何理解“與職權的內在聯繫”,首先,該行為的實施雖非履行公務所必須,但卻是可能發生的;其次該行為的實施從行為人主觀上講不含有因私而為的因素,比如為個人利益或挾嫌報復等。這一點相當重要,只要該行為的實施與行政行為工作人員職務、所屬機關承擔的職責及其利益有不可分割的關係,就可以認定為執行職務的行為;相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實施該行為完全是為了個人利益,與公益無關,則不屬於執行職務行為。bytouuu123ytouuu123dytouuu123ytouuu123cytouuu123ytouuu123因此,我們要準確地判斷一個行為是否屬於職務行為,不僅要考慮行為的時間、地點、行為時的名義、身份等,而且還應當重點考查行為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所肩負的職務之間是否存在內在的聯繫。就本案而言,糧販被税務稽查幹部打傷,税務稽查幹部打人的行為不是發生在法定工作日(而是發生在星期天),而且在實施該行為時,執法身份和名義表示不確切(有的税務幹部身着便裝)。看似該行為同税務稽查幹部執行職務無關,不屬於職務行為。但是我們應當看到,本案中,税務稽查幹部毆打原告並非出於個人恩怨,而是由於税務幹部稽查徵税沒收原告枱秤,原告索要不成,搶走税務幹部手錶所引起的。該糾紛發生與税務幹部的職責及税務機關的利益均有不可分割的關係,這也是税務幹部履行公務有可能發生的結果。如果在本案中,不是原告因税務幹部查補税款,沒收枱秤,隨之同税務幹部發生糾紛,而是 bytouuu123ytouuu123cytouuu123ytouuu123由於税務幹部同原告在税務所相遇,雙方因個人恩怨發生爭吵,並動手傷人,則這樣的行為不屬於職務行為。因此,本案中,税務幹部傷人行為雖較為特殊,但它仍屬於税務幹部的職務行為,這與税務幹部的個人行為是有嚴格區別的。因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法院應當受理。bytouuu123ytouuu123dytouuu123ytouuu123dytouuu123ytouuu123dytouuu123ytouuu123dytouuu123ytouuu123cytouuu123ytouuu123ytouuu123ytouuu123ytouuu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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