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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見義勇為感謝信

6月見義勇為感謝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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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見義勇為感謝信
第一篇:見義勇為感謝信第二篇:關於見義勇為的感謝信第三篇:巴士司機見義勇為感謝信第四篇:xx見義勇為先進事蹟文檔 (6)第五篇:見義勇為·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見義勇為感謝信

尊敬的xx路巴士領導:

你們好!正當你開啟此信時,可能一切歸於平靜,見義勇為感謝信。我正安坐於家中,過着寧靜的生活,但當天那一幕仍歷歷在目。感謝貴公司的王振海先生見義勇為,挺身而出,才能將歹徒繩之於法,維護了法律和正義。本人只能以寥寥數字,略表感謝之情。

2014年12月10日,本人正從無線大廈趕往公司途中。遭一歹徒尾隨,並搶去項鍊。我雖邊追趕便大呼“搶劫”,無奈過往行人更多的是冷眼旁觀。正當我準備放棄之時,469路小巴司機王振海先生駕車經過,見此情形迅速駕車截停歹徒,最終將其抓獲,並轉交公安機關處理。整個抓捕過程發生得如此迅速,以至於我還沒來得及説聲簡單的感謝,王振海先生卻已返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駕車離去。如此可敬可人,在深圳這個物慾橫流、個人只掃門前雪的都市裏,實在是難能可貴!後本人從公安機關處得知王振海先生的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本想以財物相送略表謝意,但即遭到了王振海先生的拒絕,感謝信《見義勇為感謝信》。是啊,我不僅要笑自己的市儈!

在和王振海先生的短暫交流中,我瞭解到469路巴士本身就是一個擁有良好素質和紀律的團隊。469路巴士的領導嚴格要求職工,積極開展各方面的思想教育,一心要把469路建設成為一個為深圳市民提供安全、舒適、便利的交通線路。感謝如此可敬的領導,培養了一個可敬的模範人物。如果深圳其他線路也能學習469路的領導管理模式,深圳的治安但能令我們市民更加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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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言語已經難以把我心中的感激之情表達殆盡。第一次經歷這種事情,令我驚慌失措。而我又是如此幸運。在此,再一次對王振海先生及469路的領導表達我最衷心的感謝和無盡的感激。希望你們能夠繼續發揚這種精神,為廣大市民做出更傑出的貢獻。

此致

敬禮

喬小姐

xx年12月13日

第二篇:關於見義勇為的感謝信

xxx公司:

你好,這是一封感謝信。

當時天正下着大雪,羅家國小的一名國小一年級女生放學時貪玩,一路走一路故意踩雪玩,一不小心陷進了我們公司門口市政管道剛剛施工後遺留下的泥漿池中,當時小女孩下限深度已接近了腰部,小女孩嚇得大哭。這時貴公司的工程師鄭##聽到哭聲,發現了這種情況,立刻不顧風雪瀰漫衝過去,單腳踏進泥漿池將孩子拔了出來,由於陷得太深,孩子的套鞋拔不出來留在了泥漿中。看着孩子一隻腳光着,另一隻腳只穿着襪子,鄭##不顧孩子滿身泥漿,毫不猶豫地揹着她來到屋檐下,然後開着自己的車依據孩子的指引,將她送到了她母親工作的地方。

這時鄭##的身上、車上已經滿是泥漿,外衣也幾乎被雪水浸透。孩子母親欲表示感謝,鄭##當即謝絕且拒絕留下電話,並説:“沒什麼,人人都有孩子,我自己的小孩也差不多大,別人遇到這種情況也會這樣做的。”之後就開着車離開了。

之後幾天,孩子父母通過尋訪目擊人,輾轉找到我公司,對我公司表示感謝,感謝我公司培養出的員工有這種助人為樂不留名的“當代活雷鋒”精神。

其實鄭##是貴公司的人,是經貴公司派駐我公司“城東綜合市場”項目進行監理的工程師。很榮幸因“城東綜合市場”項目與貴公司合作,讓我們看到了當今社會還有鄭##這樣一位“正直、善良、勇敢、熱於助人”的優秀青年,鄭##的這種不顧個人安危、不計較個人得失的“當代活雷鋒”精神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具備的,應該是和你們公司多年的教育分不開的,也是鄭##本人多年來注重善良、助人為樂品行修養的表現。他的這次行為給我們公司在羅家集當地帶來了良好的聲譽和積極的社會影響。我們認為,這種精神不僅僅在我公司值得學習,就是在貴公司,乃至當今全社會都值得大力弘揚。

受孩子家長委託,特向貴公司和鄭##個人提出書面感謝,旨在更多人能夠向他學習,推動今天“熱於助人、不計較個人安危見義勇為、不計較個人得失”的和諧社會的共同發展。讓我們見證越來越多的活“雷鋒”吧。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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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巴士司機見義勇為感謝信

尊敬的xx路巴士領導:

你們好!正當你開啟此信時,可能一切歸於平靜。我正安坐於家中,過着寧靜的生活,但當天那一幕仍歷歷在目。感謝貴公司的王先生見義勇為,挺身而出,才能將歹徒繩之於法,維護了法律和正義。本人只能以寥寥數字,略表感謝之情。

20xx年12月10日,本人正從無線大廈趕往公司途中。遭一歹徒尾隨,並搶去項鍊。我雖邊追趕便大呼“搶劫”,無奈過往行人更多的是冷眼旁觀。正當我準備放棄之時,469路小巴司機王先生駕車經過,見此情形迅速駕車截停歹徒,最終將其抓獲,並轉交公安機關處理。整個抓捕過程發生得如此迅速,以至於我還沒來得及説聲簡單的感謝,王先生卻已返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駕車離去。如此可敬可人,在深圳這個物慾橫流、個人只掃門前雪的都市裏,實在是難能可貴!後本人從公安機關處得知王先生的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本想以財物相送略表謝意,但即遭到了王先生的拒絕。是啊,我不僅要笑自己的市儈!

在和王先生的短暫交流中,我瞭解到469路巴士本身就是一個擁有良好素質和紀律的團隊。469路巴士的領導嚴格要求職工,積極開展各方面的思想教育,一心要把469路建設成為一個為深圳市民提供安全、舒適、便利的交通線路。感謝如此可敬的領導,培養了一個可敬的模範人物。如果深圳其他線路也能學習469路的領導管理模式,深圳的治安但能令我們市民更加放心了。

再次,感謝王先生的見義勇為行為!

第四篇:xx見義勇為先進事蹟文檔 (6)

孫家強見義勇為先進事蹟

孫家強,男,於1965年9月23日出生,家住花園社區,現是淮北市相山區花園派出所片警。事情發生在2014年3月4日下午3點10分左右,正好路過環山路隧道口,看見一個40歲左右的中年女子在打電話,該女子電話講完後1分鐘左右,從隧道口東走過來一個(推薦打開範文網)手拿酒瓶的30多歲的中年男子,酒瓶男指向打電話的中年女子問是誰,接着又過來一位年輕男子,那個中年女子就指向旁邊一男的老年男子説道,就是”他”,只見酒瓶男就要去打那老年男子,老年男子隨即被踹倒在地上,動彈不得,這時已經引起了很多路人圍觀,並及時打110報警,旁邊路人也不時有個別正義感強的人在勸架,酒瓶男還在追打,絲毫沒有停住的意思,就在這關鍵時刻,一旁的孫家強出手相救了,只見他一把抱住酒瓶男並將其摔倒在地上,並死命將其抱住,在地上拉扯不讓酒瓶男逃跑,孫家強同志的頭部和腰部都被酒瓶男碰傷,可孫家強同志在滿腦是血的情況下,顧不得疼痛終於制服了這名酒瓶男,直到警察趕到現場把酒瓶男帶去了派出所,事情才得以平息。 其實這種見義勇為的事蹟在孫舉強同志身上可不止這一件,早在1996年時他就曾孤身一人抓獲過一名多次入室盜竊的罪犯。籤於孫家強同志一身正氣,置個人安危和生命財產於不顧,幫助弱勢羣體,弘揚正氣,見義勇為,精神可嘉。

第五篇:見義勇為·

保障見義勇為者權益應是政府責任

綜觀各地法規,大多操作性不強,主要緣於政府保障部門的權利和義務不明確。《江西省維護社會治安見義勇為獎勵保障辦法》共有14條,卻無一條明確其保障部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權利和義務。此外,缺乏強制性也是這類法規的問題所在。《福建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在“法律責任”一章中對行為確認、醫療救治、誣陷報復、工作人員操守、貪污挪用經費等環節作出了“給予行政處罰”、“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籠統規定,缺乏可操作性。

現行的地方法規中,保障的對象多為見義勇為者本人,偶有提及“犧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見義勇為人員”的家人,以及“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就業、住房、入學、入伍、土地承包等優先權”。有關專家指出,見義勇為的保障對象不能侷限於見義勇為者本人,無論其是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只要影響了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其家屬都應同時被列入保障對象的範圍。

《吉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在“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部分稱,“應當給予下列獎勵:授予榮譽稱號、頒發獎金、其他獎勵。”然而,條例全文並未提及明確的保障標準,其他地方法規中大多如此。

“中國好人網”發起人談方教授表示,應追蹤保障見義勇為者,網站將救小悦悦的陳阿婆一家列為網站長期跟蹤幫扶的對象,以後他們一家遇到有病治不起,就業、上學等問題,都會給予幫助。

1993年6月,公安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等部門聯合發起成立了全國性公募基金會——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隨後,各地方也相繼成立了見義勇為基金會。

然而,基金會的作用也有其侷限性,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多年來救助的多是涉及公安的見義勇為行為,比如協助公安機關和保衞部門抓違法犯罪分子的行為,每年救助的對象也很有限。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認為,基金會只是見義勇為獎勵和救助資金的來源渠道之一,“基金會只負責見義勇為獎勵和救助資金的募集和發放。只有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才是負有全面責任的主體,除了資金保障外,見義勇為公民的安全保障、勞動就業、醫療和其他救濟,對見義勇為行為的宣傳等,都應當是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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