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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上崗協議

學生上崗協議

第一篇:學生上崗協議範本

學生上崗協議

學生上崗實習協議(好範 文站推薦:)書 學生上崗實習協議書

甲方: 甲方: 乙方: 乙方:

經考核,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名學生到進行生產性頂崗實習,經考核,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名學生到進行生產性頂崗實習,並簽訂如下實習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實習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二、實習期待遇: 1、整個實習期間,由甲方向乙方實習生按月發放實習工資,支付方法和標準約定如下: 年月日----年月日,企業應予以發放學生工資待遇元/月。 三、雙方責任: 1.甲方應根據本市及國家有關規定為實習學生提供安全衞生的勞動環境,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按時支付實習學生的實習工資,保證實習學生的合法權益。 2.甲方有責任代乙方做好乙方實習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及時掌握實習生的思想動態,並及時如實向乙方反饋實習生的工作、生活情況,以便乙方協助甲方做好學生在實習期間的管理工作。 3.甲方應為乙方學生在實習期間投保僱主責任險或意外傷害險,負責乙方學生在實習過程中的人身安全,並負責實習期間意外傷害後的安置工作。 4.甲方不得安排學生從事特種作業,不得安排學生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及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和其它禁忌從事的工作。 5.乙方學生必須服從甲方公司的內部正常工作分配和調動;遵守甲方規定的作息時間;遵守甲方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公司的管理。 6.乙方學生在實習期間如有違反甲方規定或不適應甲方工作的現象,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經甲乙協商後,甲方有權辭退乙方學生。 7.頂崗實習期滿後,甲方應錄用考核合格的乙方學生為正式員工。 8.本協議規定內容經雙方協定產生,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協議外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解決,任何一方私自改動無效。 以上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學生領取學校頒發的中專畢業證之日起廢除。甲方蓋章:乙方蓋章: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年月日年月日並簽訂如下實習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實習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二、實習期待遇:

1、整個實習期間,由甲方向乙方實習生按月發放實習工資,支付方法和標準約定如下:

年月日----年月日,企業應予以發放學生工資待遇元/月。 三、雙方責任:

1.甲方應根據本市及國家有關規定為實習學生提供安全衞生的勞動環境,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按時支付實習學生的實習工資,保證實習學生的合法權益。

2.甲方有責任代乙方做好乙方實習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及時掌握實習生的思想動態,並及時如實向乙方反饋實習生的工作、生活情況,以便乙方協助甲方做好學生在實習期間的管理工作。

3.甲方應為乙方學生在實習期間投保僱主責任險或意外傷害險,負責乙方學生在實習過程中的人身安全,並負責實習期間意外傷害後的安置工作。

4.甲方不得安排學生從事特種作業,不得安排學生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及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和其它禁忌從事的工作。

5.乙方學生必須服從甲方公司的內部正常工作分配和調動;遵守甲方規定的作息時間;遵守甲方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公司的管理。

6.乙方學生在實習期間如有違反甲方規定或不適應甲方工作的現象,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經甲乙協商後,甲方有權辭退乙方學生。

7.頂崗實習期滿後,甲方應錄用考核合格的乙方學生為正式員工。 8.本協議規定內容經雙方協定產生,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協議外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解決,任何一方私自改動無效。

以上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學生領取學校頒發的中專畢業證之日起廢除。甲方蓋章:乙方蓋章: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學生上崗協議範本

甲方:

乙方:

經考核,甲方同意接受乙方 名學生到 進行生產性頂崗實習,並簽訂如下實習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實習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實習期待遇:

1、整個實習期間,由甲方向乙方實習生按月發放實習工資,支付方法和標準約定如下: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企業應予以發放學生工資待遇 元/月。

三、雙方責任:

1.甲方應根據本市及國家有關規定為實習學生提供安全衞生的勞動環境,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按時支付實習學生的實習工資,保證實習學生的合法權益。

2.甲方有責任代乙方做好乙方實習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及時掌握實習生的思想動態,並及時如實向乙方反饋實習生的工作、生活情況,以便乙方協助甲方做好學生在實習期間的管理工作。

3.甲方應為乙方學生在實習期間投保僱主責任險或意外傷害險,負責乙方學生在實習過程中的人身安全,並負責實習期間意外傷害後的安置工作。

4.甲方不得安排學生從事特種作業,不得安排學生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及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和其它禁忌從事的工作。

5.乙方學生必須服從甲方公司的內部正常工作分配和調動;遵守甲方規定的作息時間;遵守甲方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公司的管理。

6.乙方學生在實習期間如有違反甲方規定或不適應甲方工作的現象,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經甲乙協商後,甲方有權辭退乙方學生。

7.頂崗實習期滿後,甲方應錄用考核合格的乙方學生為正式員工。

8.本協議規定內容經雙方協定產生,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協議外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解決,任何一方私自改動無效。

以上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學生領取學校頒發的中專畢業證之日起廢除。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三篇:派遣員工上崗協議

派遣員工上崗協議

用工單位(甲方):

派遣員工(乙方):

根據用人單位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勞務派遣管理實際,為明確用人單位、派遣員工對派遣員工崗位管理和職責等要求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派遣員工的崗位:。

二、派遣員工崗位職責要求:

1、

2、

3、

4、

三、派遣員工崗位管理要求:

(一)、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費:

1、派遣員工的工作時間按崗位實行綜合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加班應依法支付加班費。

2、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由甲方根據派遣員工的崗位、責任、技術水平、生產(工作)性質,按基本工資加考核工資、協議工資等方式確定,具體如下:

3、派遣員工實行試用期不超過由甲方進行試用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繼續留用,不合格者退回。派遣員工試用期生活費執行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派遣員工完成甲方分派的生產(工作)任務後,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派遣員工勞動報酬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5、因甲方原因而待工,待工期間發放生活費,生活費執行當地最低工資標

準,社會保險按國家規定辦理。

6、甲方應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委託勞務派遣機構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即:養老、失業、醫療(含大病醫療)、工傷、生育保險)。

繳費基數(包含派遣員工所有工資額),按宜昌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執行;甲方應確保所有派遣員工的社保申報基礎真實有效,並按要求做好社保基數簽字、公示等工作。

繳費比例:養老保險28%(單位繳納20%、個人繳納8%)、醫療保險9%(單位繳納7%、個人繳納2%)、另單位為職工每人每年繳納大病醫療保險元(分月繳納)、失業保險3%(單位繳納)2%、個人繳納(1%)、工傷保險0.5%(單位繳納)、生育保險0.8%(單位繳納)。國家、省、市對社會保險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規章和各項方針政策,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

2、努力工作,完成本職及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

3、不以權(職)謀私、濫用職權,不玩忽職守、弄虛作假;

4、服從工作調動,聽從指揮;安全生產、嚴格操作規程辦事,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5、保守任何接觸、瞭解、獲得的甲方商業祕密。

派遣員工違反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考核和處分意見,直至將派遣員工退回。

(三)派遣員工的辭職和辭退

1、派遣員工在使用期內經與甲方、乙方書面協商一致,可以辦理辭職手續。

2、派遣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辭退派遣員工: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

(5)被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因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正常工作的;

(7)不能勝任工作的;

(8)經有關部門認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9)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務派遣協議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又不能變更協議的。

符合上列6、7、8、9四項條件之一辭退派遣員工,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四)其它:

1、派遣員工離開甲方(使用期滿或辭職、辭退等),必須向甲方退還工作服、勞動工具等,經甲方許可後方能離開。

2、派遣員工不得擅自離崗或不辭而別,若發生此類現象,甲方有權追究派遣員工的法律責任,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派遣員工按實際經濟損失賠付。

四、本辦法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用工單位(公章):派遣員工(簽字):

年月日

第四篇:鍋爐工上崗協議

城關中心國小鍋爐房司爐人員

上崗協議

2014年學校新建綜合教學樓和食宿樓竣工投入使用,再加教學樓和平房採暖面積已達到10000平方米,為了使本採暖期學生有一個温暖的學習、住宿環境,特與司爐人員簽訂以下協議:

一、 司爐人員責任

1、 通過培訓速爐人員要拿到有關部門頒發的司爐工上崗證,身體健康,能承擔重體力勞動,責任心強。

2、 要做到不違規操作,不亂拉亂扯電線,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填寫好交接班記錄,打掃好鍋爐房內衞生。

3、 認真履行司爐人員職責,要根據天氣情況確定鍋爐的温度,氣温低時多燒,氣温高時少燒,要保證室內温度保持在攝氏18度左右。

4、 交接班時當班人員要清理乾淨爐堂內外爐灰,交接清鍋爐以及用電設施正常,方可交接班。

5、 隨時檢查鍋爐運行情況和設備運行情況,一旦發現問題,不能交接班,交接班人員同時進行維修,維修好後交班人員方可離崗。

6、 責任追究:遲到一次(10分鐘以上)每一分鐘扣10元,曠到一班次扣400元,請假一班次扣100元,早退一次扣50元,違規操作造成鍋爐設備損壞,按損壞設備價值的50%賠償,自然損壞,交接班雙方同時維修,若交班人員不參加維

修,提前下班,視為曠到一個班次,按曠到處理。如果交接班時樓堂內外爐灰不清理,不交班走人的,按早退一次處理。

二、 學校責任

1、 負責水、電協調,當停電停水時,學校負責及時協調。

2、 鍋爐設備和電氣設備損壞學校負責購買和更換,司爐人員協

助。

3、 在採暖期結束後,司爐人員休息期間,學校不得安排司爐人

員其它任何工作(集中學習除外)。

三、 學校決定:司爐人員在採暖期,盡職盡責燒好鍋爐,採暖期結

束後,司爐人員休息(5月20日起到10月8日止)

以上協議經司爐人員與學校協商制定,校方、司爐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由一方違反此協議內容條款,都屬違規,另一方有權拒絕。此協議一式兩份,思路人員一分,學校存檔一分,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為一個採暖期。

學校蓋章:

主管領導簽字:司爐人員簽字:

2014年月日2014年月日

第五篇:公益性崗位上崗協議

公益性崗位上崗協議

為促進就業,加強公益性崗位援助。甲乙雙方秉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期限

甲方為加強對困難對象的就業援助工作,聘用為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協議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公益性崗位設置要求,在崗位(部門)承擔公益性服務工作。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標準。

(二)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法律禁忌從事的勞動,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實際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的調整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並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四條崗位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間月工資為元,試用期滿期後月工資標準為元,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崗位報酬。

(二)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資。

第五條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據國家法規政策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員工守則,乙方若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安全保密規定或其他規定,甲方可依據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給予相應的處理,直至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上崗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均可提出變更本協議的相關內容。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給雙方

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

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

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協議鑑定機關:(蓋章)

年月日

標籤: 上崗 協議 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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