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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館經營合同多篇

賓館經營合同多篇

賓館經營合同多篇

賓館經營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_________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省市有關政策以及甲方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着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共同簽訂__________________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

第二條 甲方將_________賓館的整體服務經營權交乙方承包經營。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_________賓館財務管理:乙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預,但要接受財務處和審計室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第四條 乙方應依據省市有關政策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嚴格參照旅遊業旅館、飯店服務標準,做好服務。優先安排來校進行外事、教學、科研及其它工作的中外賓客的接待工作以及學校承接的各種會議服務,在接待__________________時其住宿標準按當時對外的最低價再優惠_________%收取(實際收費標準與上述規定的差價由學院簽單),在確保以上任務的情況下,尋找機遇,開拓市場,挖掘潛力,爭取更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第五條 甲方監督學院資產的合理使用和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六條 乙方年承包費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年總承包費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整,在每年_________月底前付清承包費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整,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每月欠交額的_________收取滯納金。

第七條 承包數的構成為現金、銀行轉帳及學院簽單方式。關於學院內部簽單結帳事宜:甲方內部各種簽單結帳以院辦簽單為準。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簽訂後,甲方給予乙方裝璜時間八十天,期間免交承包費,其餘費用全部自理。

第九條 合同期滿,乙方完成上交費,雙方可自願續簽合同,但乙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

一、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二、為乙方行使權利和義務的監督機構,監督乙方合法經營,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有權對乙方員工進行健康抽查,對乙方客房、餐飲及娛樂業收費標準適時進行審核監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和省市旅館飯店服務業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進。

四、對乙方經營服務中由於乙方原因所發生的員工傷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獨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甲方有督促權。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一、向乙方提供_________賓館現有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設備(詳細財產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二、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乙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乙方水、電、氣的正常供應。

三、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四、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_________賓館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乙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六、當學院需宏觀調整房屋使用用途時有權提前變更或提前終止合同,具體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七、賓館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乙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

一、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後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三、如乙方經營需要,對賓館進行改造更新,及賓館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甲方審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_________個工作日不答覆,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設備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甲方認可。對零星購買,以不影響乙方經營、提高運營效率、減少審批程序

的原則,可由甲方事後確認。院審計室每年度對賓館的裝修改造和固定資產投入進行一次審計。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按實際造成損失的2倍給予處罰)。

四、乙方若以_________賓館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將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義務

一、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賓館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二、負責賓館的裝修改造,首次投入不少於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以乙方所報甲方審批同意的維修改造方案為準,且乙方在五年內投入裝修改造及購置設備費不得低於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以審計結果為準,五年投入的改造資金少於________萬元人民幣需以現金方式補齊,如乙方超額完成上繳數,超額部分可以衝抵。負責甲方移交資產的保管維護工作,杜絕資產流失。除此之外乙方因經營需要添置的設備,合同期滿,乙方有處置權。

三、嚴格按照省市旅館業標準做好賓館服務工作,加強職工的服務技能培訓工作,兑現對職工培訓費用的承諾,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和服務質量。對顧客服務要規範,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並要嚴格執行衞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採購程序以及質保鑑定體系。

四、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按時交納水、電、蒸汽(按甲方核定的成本價執行)等費用。

五、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衞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乙方應向甲方呈報經營期間的消防安全、食品衞生安全和財物安全等工作規範,如因乙方責任發生火災、食物中毒、工傷事故以及其它惡性案件的,乙方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特別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由於經營需要,在校園內進行經營宣傳和廣告設置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十五條 任何一方單方面或遇學校重大決策須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___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形成文字材料,結清有關費用和理賠事項後方可解除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理賠責任。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對無故提前解除合同或有嚴重的違約行為的須交納違約金_________萬元。

第十六條 考慮到乙方初次投入裝修改造費用較高,第一年緩交上繳費用,其_________萬元上繳費用在以後兩年補齊,即第二年上繳_________萬元,第三年上繳_________萬元,後兩年每年上繳_________萬元。按以上標準,如果乙方當年完不成上交學院承包金額的_________%或連續兩年不能按時完成應上繳的承包費用,甲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七條 對於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xx市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直至通過相應的法律程序解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佈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十九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蓋章)

甲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 乙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

賓館經營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8月,甲、乙、丙、三方達成共同出資經營賓館的意向,經三方共同選址並共同出資,在廣元市南河敬國路興旺大廈租賃一、二層1000餘平方米房屋開辦興旺賓館。現賓館已經裝修完畢,各項證照齊備,已正式營業。為進一步規範賓館管理,明確三方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合夥共同經營興旺賓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以國家改革開放、西部開發為契機,抓住國家鼓勵民營資本發展的機遇,利用合夥人自身資金,經營旅館業,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經營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性質和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賓館名稱為:興旺賓館。經營場所位於:廣元市南河敬國路興旺大廈。

賓館性質:以甲方張泳郯的名義辦理各項證照,實際經營性質為合夥經營。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旅館業。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8年零4個月,自______年8月起,至______年12月止。

第五條三方出資額比例、方式

本合夥經營出資已於賓館正式營業時基本完成,______年8月經三方共同核算,本合夥三方已出資共計人民幣100萬元,其中,______出資金額10萬元,佔總出資的10%;xx出資金額50萬元,佔總投資的50%;xx出資金額40萬元,佔總投資的40%。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按份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份額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時三方協議分割。

第六條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

1、財務結算和利潤分配原則上每月進行一次;

2、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債務承擔:

興旺賓館在20xx年8月26日以前所有債權債務及所欠税金及相關部門的規費等由xx和xx共同承擔,與乙方胡興波無任何關係。20xx年8月26日以後興旺賓館合夥經營過程中如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首先用合夥收益償還,合夥收益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合夥人喪失管理、經營旅館的能力;

②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③合夥人因其他原因被有關部門強制執行了其在合夥企業中的70%以上或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合夥人退夥時,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但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胡興波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______

1、代表賓館履行賓館負責人的法定事宜;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積極配合主管部門的檢查、驗收;

4、與其他合夥人協議決定經營價格;職員聘用、辭退;職員工資福利待遇;擴大或者縮小經營規模、範圍;購進常用物品;

5、支付合夥債務;

6、辦理各項證照的年審、換證等工作;

7、完成合夥人委託的其他事宜。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胡興波為賓館財務管理人,其權限為:

1、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並對賓館收入、支出明細賬目進行登記;

2、辦理賓館辦公、業務費用的報銷、支付;

3、税費、水電費用的繳納;

4、職員的教育、培訓;

5、配合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搞好賓館日常管理;

6、做好每月一次的財務清理、利潤分配;

7、完成合夥人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事情大小、資金多少,均由全體合夥人同意或簽字後方可實施和入帳報銷。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按月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其他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任何人不能以合夥企業興旺賓館的名義進行抵押借款,否則造成損失由該合夥人全額承擔並將其除名,所投入資金及所佔股份全部歸其他合夥人所有。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喪失經營、管理旅館能力、喪失或者部分喪失行為能力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近親屬的選擇,既可以按退夥對待,旅館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合夥人的近親屬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某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清算後,按下列順序清償:賓館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賓館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利潤分配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對外出質、抵押或者清償其他債務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六)違約責任金額為違約責任人合夥投資金額的20%。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合夥人均可向提交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系全體合夥人共同起草,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

賓館經營合同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為明確甲方及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 合同。

一、承包範圍:

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座落在------營業場所, 其中經營主樓面積 ----平方米及簡易房屋---平方米。

二、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承包金為 ---- 萬元每年,每年末交清。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甲方若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乙方 意見,但應告知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財產所有權取 得方式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甲方享有的權利,承擔甲方承 擔的義務。

2、乙方若因經營需要將酒店的部分轉包給第三方,必須事 先徵求甲方的同意,全部轉包給第三方時,必須先與甲方辦理終 止合同手續,然後再由新的承包方與甲方簽訂協議。

3、乙方對房屋改造裝修,應以書面形式徵得甲方許可,其 費用自行承擔,不得以此為藉口衝減承包金。承包期滿,乙方在經營期間除新添電器設備外,對房屋進行改造時,應以書面形式 徵得甲方許可,改造後的房屋設備應保留原狀,不得拆除,並不 得以此要求經濟補償。

4、乙方在經營期間煤、水電及各項政府收費自行承擔。

5、乙方在經營期間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否則由此給甲 方造成資產損失,乙方應付全部責任。

6、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合法經營,否則責任自負,若由 此造成的甲方資產或經濟損失以及不良影響,乙方應全部賠償。

7、乙方只有經營使用權,無權將甲方資產挪作他用,不準 用於抵押擔保、作價入股等行為,否則造成損失,乙方負全部責 任。

8、承包期間所使用的房屋及附屬設備的維修,全部由乙方 負責,費用自理。

9、乙方每年應提取一定的資金用於添置易耗品,對於電器 設備也應定期保養,費用自理,確保完好的使用狀態,由於乙方 使用或維修不當,造成電器報廢,乙方應承擔重新添置的全部費 用。 承包期滿向甲方交返與合同生效時的備品及電器的數量級品 牌保持一致,並能保證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設備及備品,合 同到期時由乙方自行解決。

10、甲方有權對房屋設備及電照、電器設施和其他備品的安 全及使用情況每半年檢查一次,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責成乙方限 期整改。

四、違約責任追究及合同終止

1、合同到期自行終止或雙方協商一致可隨時終止,但首先 提出終止方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執行終止, 由此造成的損失,各自負擔。

3、合同履行期間,除上述已明確合同終止條款外,雙方不 得擅自終止,若違約擅自終止,另一方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 同法》有關條款,向對方索賠。

4、乙方做出有損害甲方資產及權利行為者委託評估部門評 估損害程度,要求乙方賠償,必要時向法院提出終止合同。

5、按本合同第二款第二條付款期限,乙方超 10 天不能及時 付清年度承包金, 即為甲方終止合同, 甲方有權按合同要求索賠。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變更,可由雙方友好協 商,重新簽訂變更協議。

2、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時繳納承包金義務,甲 方有權解除合同,若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政府法規,並造成 一定影響,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合同有效日期 合同有效日期:----至---七、合同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 負責人: 地址: 郵編:

乙方: 負責人: 地址: 郵編:

簽訂日期:

賓館經營合同篇4

發包方:烏拉特後旗林業局(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李西榮

承包方:楊建明(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巴音寶力格鎮的林苑賓館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

林苑賓館經營業務(住宿)。

二、承包期限:

暫定5年,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金每年5萬元,乙方必須一次性繳清承包費250000萬。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將林苑賓館移交給乙方經營。

3、將賓館一樓大廳及衞生間、二樓營業室及5間客房、三樓10間客房和現有設備、設施、傢俱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4、乙方若以林苑賓館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將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5、對乙方經營服務中由於乙方原因所發生的員工傷害事故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獨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甲方有督促權。

6、協助乙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

7、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乙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乙方水、電、氣的正常供應。取暖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水、電費用。

8、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9、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2個月後即告解除。對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剩餘承包期內應交承包金總額的10%計算。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一招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林苑賓館。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金。

3、負責辦理各類證照,確保賓館正常營業。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務,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5、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6、不得隨意更改賓館建築結構及用途,如需小範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動工。

7、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如果發生超範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賓館,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賓館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10、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

11、乙方不得做有損於甲方及林苑賓館聲譽和形象的事。

12、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衞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費、治安費、各類管理費等於本賓館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4、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

15、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16、嚴格按照區、市、旗旅館業標準做好賓館服務工作,加強職工的服務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和服務質量。對顧客服務要規範,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

五、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ie,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一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金,則按每遲交一天支付滯納金50元計算。如逾期超過十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賓館及其它財財物,並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三)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他損害甲方及林苑賓館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六、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賓館經營合同篇5

轉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於×××鎮中心南路的×××賓館轉租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轉租內容:×××賓館經營業務(含餐飲、住宿)。

二、轉租期限:暫定五年零一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租金及支付方式:轉租金每年

萬元,乙方必須於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當年度的轉租金。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將xxx賓館移交給乙方經營。

3.將賓館內現有設備、設施、傢俱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4.協助乙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

5.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2個月後即告解除。對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剩餘承包期內應交承包金總額的 計算。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xxx賓館。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租金。

3.負責辦理各類證照,確保賓館正常營業。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5.負責承租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使用、整理 、維修及保養。

6.不得隨意更改賓館建築結構及用途,如需小範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動工。

7.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範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承租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賓館,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賓館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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