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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許可合同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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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篇一

鑑於:

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述實施專利技術的預期目的、技術內容、成果權益、收益分配、風險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及其資料等合同條文的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簽約方

甲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讓與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於:1.獨佔實施許可合同 □

2、排他實施許可合同 □

3、普通實施許可合同 □

第三條 簽約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簽訂。

第四條 項目名稱(許可實施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技術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專利狀況

5.1 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屬於:

1、發明 □

2、實用新型 □

3、外觀設計 □

5.2 專利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專利授權日:___________________

5.4 專利申請號:___________________

5.5 專利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專利實施狀況

6.1 讓與方自行實施專利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 讓與方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許可範圍和方式

7.1 讓與方許可受讓方在以下範圍內實施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技術:________________

7.2 實施專利技術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技術資料

8.1 讓與方向受讓方交付以下與實施專利技術相關的技術資料及樣品:_____________

8.2 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5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技術指導

9.1 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技術指導的地點:________

9.2 技術指導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相關技術祕密

10.1 讓與方是否允許受讓方使用與本合同專利相關的技術祕密:

(1)是 □

(2)否 □

10.2 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與專利技術相關的技術祕密內容:

10.3 保密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4 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專利效力

讓與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有義務維持專利權的有效性。

第十二條 權利保障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如發生第三方侵犯專利權,應由讓與方及時採取法律措施予以制止,受讓方給予必要的配合。

第十三條 風險承擔

13.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

13.2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規定的情形之外,還包括以下情形:

第十四條 驗收標準及方法

14.1 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 驗收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3 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4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5.1 本合同費用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1)專利實施許可費為________元;

(2)技術指導費為________元;

(3)技術祕密使用費為________ 元;

(4)其他費用:

15.2 本合同費用,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約定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3 讓與方有權查閲受讓方會計賬目,查閲時間、立法如下: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後續改進

16.1 簽約各方是否有義務將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

(1)是 □

(2)否 □

16.2 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權益分享,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履行:

(1)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屬於研究開發一方享有,另一方有權使用,並且

A.無需向提供方支付費用 □

B.應當向提供方支付費用 □。

具體約定如下:

(2)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屬於簽約各方共有,各方均有實施使用的權利,其所獲得的利益由使用方各自享有。但一方如果轉讓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需經另一方的同意;

(3)簽約各方就後續改進技術成果權益問題另行約定如下:

16.3 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7.1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條、第________條、第________條、第________條、第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標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為:___________

(4)其他計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7.2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

(2)不再履行 □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於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並書面約定,作為本合同的變更文本。

第十九條 合同的解除

19.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簽約方可在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1)因對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2)其他約定情形:_______________

19.2 合同解除後,對於已履行部分給簽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按如下約定承擔: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20.1 簽約各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20.2 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

(1)申請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名詞解釋

為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補充約定

22.1 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2.2 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到__________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認定登記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編號□□□□-□□□□-□□-□□□□□□

認定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員:(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認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書是由國家科學技術部監製的示範文本,作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的統一格式文本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適用於獨佔實施許可合同、排他實施許可合同和普通實施許可合同,簽約方按照合同的性質並根據具體條款的提示內容簽訂合同。

三、簽約方為多方當事人的,按各自在合同中的地位列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

四、合同條款中帶“口”的內容,為選擇性條款,請在選定內容後面的“口”中打“√”或打“X”。

五、對於合同有關條款,簽約方需約定更多內容,可另行附頁。

六、本合同中籤約方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可在該條款處註明,儘量不留空白。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時,應當出具有效的委託證明。

八、通過中介機構簽訂本合同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九、本合同最後頁的“認定事項”部分,由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填寫並加蓋公章,作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憑證。

專利許可合同 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特許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獨佔使用甲方實用新型專利“耐水木塑複合材料及其製備方法”(以下簡稱本專利,專利號:ZL20xx210100659.3)。

一、甲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1、甲方特許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獨佔使用本專利,甲方不得在中國大陸地區再特許第二家使用本專利,且甲方(權利權人)也不得在獨佔許可期間使用本專利,如有違約,將負責賠償給乙方所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許可專利的`商品質量,如發現有商品低劣、濫用許可專利,甲方有權對許可專利進行撤銷。

3、甲方每年向中國國家專利局交納本專利法律保護費。

4、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有關專利文件,有技術上的更新及時通知乙方。

二、乙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1、乙方享有自年日至年日在中國大陸地區獨佔使用本專利使用權。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許可合同。

2、乙方必須按國家行業標準法進行生產加工保證其商品質量,嚴禁濫用一切手段搞不爭當競爭,用低劣產品混淆、誤導消費者。

3、乙方經營必須合法。

三、專利權獨佔許可費:無償使用。

四、在本合同書有效期間,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各自的義務。若甲方違約,甲方須賠償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本合同書自簽字後在有效期內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如有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

六、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經協商同意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書一式八份,四份交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甲乙雙方各持二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技術許可合同 篇三

合 同 目 錄

第一條 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第三條 合同價格

第四條 支付條件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第七條 税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附 件

附件一 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略)

附件二 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略)

附件三 提成費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略)

附件四 出讓方查帳的內容和方法(略)

專利技術許可合同

____國、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____國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____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____.

2、“出讓方”是指____國____市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3、“受讓方”是指____國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4、“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5、“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____省____市,名稱____工廠。

6、“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7、“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1、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____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5.出讓方 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5、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____ 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 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2、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三條第3、4款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____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2、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五條第1項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要簽約時提交。)

3、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4、改進和發展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和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2、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付給受讓方,並按____%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3、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受讓方所在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4、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税費

1.________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受讓方負擔。

2.________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________國的仲裁機構或________國的有關法院解決。如果是訴諸仲裁,則由________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據該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

3、仲裁裁決或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5、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五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4、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出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6、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用英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過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讓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b、出讓方____________ 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許可合同 篇四

本合同於1993年xxxx月xxxx日在xxxxxxxx訂立。合同一方為xxxxxxxx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為:中國(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

此證:

鑑於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鑑於乙方有權,並且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的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 “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 “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 “甲方”,係指xxxxxxxx,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 “乙方”,係指xxxxxxxx,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 “合同工廠”,係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xxxxxxxx;

1.6 “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 “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 “技術資料”,係指列於附件一與製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製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製造設備、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其説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於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於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 “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保險費和税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 “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 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説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5 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 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xxxxxx。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第xxxxxxxx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xxxxxxxx%,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為貨已售出。

3.6 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 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賬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賬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xxxxxxxxxxxxxxxx銀行(此處為甲方的業務銀行)和xxxxxxxxxxxxxxxx銀行(此處為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xxxxxx。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按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5.1 技術服務

5.1.1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調試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性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的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1.2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1.3 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人,提供技術指導12人日。

5.1.4 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為18人日。

5.1.5 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 技術培訓

5.2.1 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性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用户。

5.2.2 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320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2.3 首批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5.2.4 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調試。

5.2.5 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差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 技術資料

6、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xxxxxxxxxxxx交付技術資料。

6.2 xxxxxxxxxxxx的郵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項目、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 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為甲方驗收。

6.5 技術資料採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條 考核與驗收

7.1 合同產品的第一台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核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 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後,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3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考核。

7.4 經過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則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核。

7.5 經過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 技術改進

8.1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其他生產設備等),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設備。

8.2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或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 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9.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 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xxxxxxxx%;

(2)遲交5至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xxxxxxxx%;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xxxxxxxx%。

9.5 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 如果乙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經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xxxxxxxx%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7 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xxxxxxxx%的利息。

9.8 如因乙方原因,產品部分性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視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的xxxxxxxx%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性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全部金額。

第十條 保密

10.1 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説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泄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為生產合同產品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生產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 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 侵權

11.1 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 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 税費

12.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税法納税。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 簽約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 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後14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 仲裁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3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依據。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16.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1993年5月8日簽訂,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籤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 本合同有效期xxxxxxxx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了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本。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本為準。

甲方:xxxxxxxxxxxxx

代表: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

代表:xxxxxxxxxxxxx

簽約日期:xxxxxxxxx

簽約地點:xxxxxxxxx

專利許可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特許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獨佔使用甲方實用新型專利“耐水木塑複合材料及其製備方法”(以下簡稱本專利,專利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1、甲方特許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獨佔使用本專利,甲方不得在中國大陸地區再特許第二家使用本專利,且甲方(權利權人)也不得在獨佔許可期間使用本專利,如有違約,將負責賠償給乙方所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許可專利的商品質量,如發現有商品低劣、濫用許可專利,甲方有權對許可專利進行撤銷。

3、甲方每年向中國國家專利局交納本專利法律保護費。

4、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有關專利文件,有技術上的更新及時通知乙方。

二、乙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1、乙方享有自年日至年日在中國大陸地區獨佔使用本專利使用權。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許可合同。

2、乙方必須按國家行業標準法進行生產加工保證其商品質量,嚴禁濫用一切手段搞不爭當競爭,用低劣產品混淆、誤導消費者。

3、乙方經營必須合法。

三、專利權獨佔許可費:

無償使用。

四、在本合同書有效期間,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各自的義務。

若甲方違約,甲方須賠償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本合同書自簽字後在有效期內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如有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

六、本合同書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可經協商同意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書一式八份,四份交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甲乙雙方各持二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條不可抗力 篇六

13.1簽約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後14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條 專利權無效和侵權的處理辦法 篇七

9.1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有第三方指控乙方實施合同技術侵權,甲方應負一切法律、經濟責任。

9.2 甲方應在合同有效期內,維持專利權的有效性,如果因甲方的過失使專利權失效的,本合同即告終止。

9.3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專利權或申請(已公開或公告)被宣告無效時,按乙方實際損失情況酌情處理。

9.4 甲、乙雙方發現第三方侵犯甲方專利權時,應及時互相通告,由甲方與侵權方進行交涉或負責訴訟,乙方協助。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篇八

專利實施合同

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茲

委託______

(地址______)

專利代理人______代為辦理名稱為______的發明創造

□發明專利

申請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授權上述代表人辦理,

□申請、審批、複審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異議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無效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其他有關事項。

委託人(單位或個人)____(蓋章或簽字)

委託單位代表人____(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一、本表應認真填寫,字體應端正清晰。

二、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寫選擇項目時使用,若有方格後所述情況,

應在方格內標上“√”號。

三、受委託單位填寫在第一空欄內,要求填寫全稱。

四、專利代理人欄內應填寫在具體辦理該專利申請的人名,不得超過兩人。

五、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權限的,可在其他有關事項欄目下填寫。

六、委託方是單位時,要加蓋公章,同時該單位代表要簽字。委託方是個人時,

要求本人簽字。

專利許可合同 篇九

目錄

第一條 定義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第三條 合同價格

第四條 支付條件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第六條 技術資料

第七條 考核與驗收

第八條 技術改進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第十條 保密

第十一條 侵權

第十二條 税費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第十四條 仲裁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附件

附件一 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

附件二 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

附件三 提成費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

附件四 出讓方查賬的內容和方法

附件五 對甲方人員的培訓計劃

附件六 乙方派遣專家的技術服務計劃

附件七 產品考核驗收辦法

本合同於1993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訂立。合同一方為____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為:中國(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

此證:

鑑於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鑑於乙方有權,並且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的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 “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 “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 “甲方”,係指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 “乙方”,係指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 “合同工廠”,係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

1.6 “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 “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 “技術資料”,係指列於附件一與製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製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製造設備、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其説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於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於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 “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保險費和税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 “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 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説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5 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 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______。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第__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為貨已售出。

3.6 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 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賬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賬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甲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______。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按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5.1 技術服務

5.1.1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調試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性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的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1.2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1.3 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人,提供技術指導12人日。

5.1.4 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為18人日。

5.1.5 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 技術培訓

5.2.1 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性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用户。

5.2.2 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320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2.3 首批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5.2.4 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後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調試。

5.2.5 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差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 技術資料

6、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____________交付技術資料。

6.2 ____________的郵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項目、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 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為甲方驗收。

6.5 技術資料採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條 考核與驗收

7.1 合同產品的第一台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核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 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後,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3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考核。

7.4 經過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則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核。

7.5 經過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 技術改進

8.1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其他生產設備等),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設備。

8.2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或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 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9.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 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2)遲交5至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9.5 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 如果乙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經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7 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

9.8 如因乙方原因,產品部分性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視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性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全部金額。

第十條 保密

10.1 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説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泄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為生產合同產品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生產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 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 侵權

11.1 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 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 税費

12.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税法納税。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 簽約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 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後14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 仲裁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3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依據。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16.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1993年5月8日簽訂,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了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本。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本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篇十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至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前言 (鑑於條款)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第二條 專利許可的方式與範圍

第三條 專利的技術內容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第五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第六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第七條 對技術祕密的保密事項

第八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本條可籤從合同)

第九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第十條 違約及索賠

第十一條 侵權的處理

第十二條 專利權被撤銷和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第十四條 税費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七條 其他

——鑑於許可方(姓名或名稱注:必須與所許可的專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擁有(專利名稱注:必須與專利法律文件相一致)專利,該專利為(職務發明創造或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為__________________(九位),公開號為(八位包括最後一位字母),申請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授權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專利的法定屆滿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並擁有實施該專利所涉及的技術祕密及工藝;

——鑑於被許可方(姓名或名稱)屬於____領域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等,擁有廠房____,____設備,人員____及其他條件,並對許可方的專利技術有所瞭解,希望獲得許可而實施該專利技術(及所涉及的技術祕密、工藝等);

——鑑於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所請求的許可;

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本條所涉及的名詞和術語均為簽訂合同時出現的需要定義的名詞和術語。如:

專利——本合同中所指的專利是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由中國專利局受理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

發明創造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祕密(know—how——指實施本合同專利所需要的、在工業化生產中有助於本合同技術的最佳利用、沒有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

技術資料——指全部專利申請文件和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祕密及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及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製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____。

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淨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税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純利潤——指合同產品銷售後,總銷售額減去成本、税金後的利潤額。

改進技術——指在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技術。

普通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技術的權利,並可以繼續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技術。

排他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技術的權利,但不得再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技術。

獨佔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許可方和任何被許可方以外的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實施該專利技術。

分許可——被許可方經許可方同意將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技術許可給第三方。等等。

第二條 專利許可的方式與範圍

該專利的許可方式是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普通許可、交叉許可、分許可);

該專利的許可範圍是在某地區製造(使用、銷售)其專利的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或者)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進口依照其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第三條 專利的技術內容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專利號為____,專利名稱為的全部專利文件(見附件1),同時提供為實施該專利而必須的工藝流程文件(見附件2),提供設備清單(或直接提供設備)用於製造該專利產品(見附件3),並提供實施該專利所涉及的技術祕密(見附件4)及其他技術(見附件5)。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1、技術資料的交付時間

合同生效後,許可方收到被許可方支付的使用費(入門費)(¥、$___________萬元)後的____日內,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的全部資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資料。

自合同生效日起,____日內,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全部(或部分)技術資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資料。

2、技術資料的交付方式和地點

許可方將全部技術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

技術資料交付地點為被許可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五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為(¥、$___________元)。採用一次總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被許可方將使用費全部匯至許可方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2、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為(¥、$___________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被許可方即支付使用費的____%即(¥、$_________元)給許可方,待許可方指導被許可方生產出合格樣機____台____日後再支付____%即(¥、$_________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可方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3、使用費總額(¥、$___________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日支付(¥、$__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支付(¥、$___________元)____個月內再支付(¥、$___________元)最後於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__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可方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4、該專利使用費由入門費和銷售額提成二部分組成。

合同生效日支付入門費(¥、$________元),銷售額提成為____%(一般3~5%),每____個月(或每半年、每年底)結算一次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可方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5、該專利使用費由入門費和利潤提成二部分組成(提成及支付方式同4)。

6、該專利使用費以專利技術入股方式計算,被許可方與許可方共同出資(¥、$___________萬元)聯合制造該合同產品,許可方以專利技術人股股份佔總投資的____%(一般不超過20%),第年分紅制,分配利潤。

支付方式採用銀行轉賬(託收、現金總付等)。現金總付地點一般為合同簽約地。

7、在4.5.6情況下許可方有權查閲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技術的有關賬目。

第六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1、被許可方在許可方指導下,生產完成合同產品個(件、噸、等單位量詞)須達到許可方所提供的各項技術性能及質量指標(具體指標參數見附件6)並符合國際___________標準、國家___________標準、行業___________標準。

2、驗收合同產品。由被許可方委託國家(或某一級)檢測部門進行,或由被許可方組織驗收,許可方參加,並給予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被許可方承擔。

3、如因許可方的技術缺陷,造成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方應負責提出措施,消除缺陷。第二次驗收仍不合格,許可方沒有能力消除缺陷的,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許可方返還使用費,並賠償被許可方的部分損失。

4、如因被許可責任使合同產品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方應協助被許可方,進行補救,經再次驗收仍不合格,被許可方無力實施該合同技術的,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且不返還使用費。

5、合同產品經驗收合格後,雙方應簽署驗收合格報告。

第七條 對技術祕密的保密事項

1、被許可方不僅在合同有效期內而且在有效期後的任何時候都不得將技術祕密(附件4)泄露給本合同當事雙方(及分許可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2、被許可方的具體接觸該技術祕密的人員均要同被許可方的法人代表簽訂保密協議,保證不違反上款要求。

3、被許可方應將附件4妥善保存(如放在保險箱裏)

4、被許可方不得私自複製附件4,合同執行完畢,或因故終止、變更,被許可方均須把附件4退給許可方。

第八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本條可簽訂從合同)

1、許可方在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負責向被許可方傳授合同技術,並解答被許可方提出的有關實施合同技術的問題。

2、許可方在被許可方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時,要派出合格的技術人員到被許可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並負責培訓被許可方的具體工作人員。

3、被許可方接受許可方培訓的人員應符合許可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確定被培訓人員標準)3.被許可方可派出人員到許可方接受培訓和技術指導。

4、技術服務與培訓的質量,應以被培訓人員能夠掌握該技術為準。(確定具體標準)

5、技術服務與培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差旅費,伙食費等均由被許可方承擔。

6、許可方完成技術服務與培訓後,經雙方驗收合格共同簽署驗收證明文件。

第九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有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申請專利的權利由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的,其申請專利的權利歸改進方,對方有優先、優價被許可,或者免費使用該技術的權利;

3、屬原有基礎上的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4、對改進的技術還未申請專利時,另一方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許可或轉讓該改進技術。

5、屬雙方共同作出的重大改進,申請專利的權利歸雙方共有,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條 違約及索賠

對許可方:

1、許可方拒不提供合同所規定的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培訓,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許可方返還使用費,並支付違約金

2、許可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被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提供技術服務與培訓的,每逾期一週,應向被許可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逾期超過________(具體時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返還使用費。

3、在排他實施許可中,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許可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________。

4、在獨佔實施許可中,許可方自己實施或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停止這種實施與許可行為,也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許可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

對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拒付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技術資料,並要求賠償其實際損失,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

2、被許可方延期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___________(具體時間)要支付給許可方違約金___________;逾期超過___________(具體時間),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

3、被許可方違反合同規定,擴大對被許可技術的許可範圍,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停止侵害行為,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____;並有權終止合同。

4、被許可方違反合同的保密義務,致使許可方的技術祕密泄露,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立即停止違約行為,並支付違約金____。

第十一條 侵權的處理

1、對合同有效期內,如有第三方指控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侵權,許可方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2、合同雙方任何一方發現第三方侵犯許可方的專利權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由許可方與侵權方進行交涉,或負責向專利管理機關提出請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許可方協助。

第十二條 專利權被撤銷和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許可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許可方無惡意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則許可方不必向被許可方返還專利使用費。

2、在合同有效期內,許可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因許可方有意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或明顯違反公平原則,許可方應返還全部專利使用費,合同終止。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發生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妨礙履行本合同義務時,雙方當事人應做到:

(1)採取適當措施減輕損失;

(2)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

(3)在(某種事件)期間,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證明;

2、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合理時間)內,合同延期履行;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___________情況下,合同只能履行某一部分(具體條款);

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___________(具體時間),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四條 税費

1、對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均為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費應納的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由許可方納税;

2、對許可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法》,由許可方納税;

3、對許可方是中國公民或法人,而被許可方是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税法納税。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1、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___________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決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3、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提請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注:2.3.4只能選其一。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為____年(不得超過專利的有效期)

2、(對獨佔實施許可合同)被許可方無正當理由不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在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_________(時間),本合同自行變更為普通實施許可合同。

3、由於被許可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或雙方另行約定變更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第十七條 其他

前十六條沒有包含,但需要特殊約定的內容,如:其他特殊約定,包括出現不可預見的技術問題如何解決,出現不可預見的法律問題如何解決等。

許可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被許可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被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監製

印花税票粘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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