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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項目借款合同(合集7篇)

房地產項目借款合同(合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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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項目借款合同(合集7篇)

篇1:房地產項目借款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開發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萬元,期限為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借款合同。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信息日”指每季最後一個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空軍部隊施帳户監管的銀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是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項目”指_______。

1.1.9“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所經歷的時間。

1.1.10“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結束的期限。

1.1.11“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項目交付使用。

1.1.12“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書、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空軍部隊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本合同項下______萬元的項目資金按期、足額到位;

2.5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的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7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8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貸款

3.1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的貸款;

3.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開發項目建設;

3.3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確定為年利息百分之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的同意。

4.2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內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5.1.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4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5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6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帳户。

第六條提款和還款

6.1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6.2本合同項下貸款分_____次提取;

6.3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4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5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次還款,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______

6.6借款人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7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___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的,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工面,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8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並歸還。

第七條帳户監管

7.1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根據銀行帳户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帳户進行監管。

7.2帳户監管包括:

7.2.1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於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有權以償債基金帳户直接劃撥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並保持下述帳户,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部還清為止;

7.3.1開立於_____的項目資金專用帳户,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金必須存入該帳户,帳户餘額不得低於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帳户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帳户;

7.4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帳户監管而採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擔保

8.1為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在項目建設期間內,_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完工(見附件一)。

8.1.2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於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貸款人以依法獲得的_____項目工程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並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分立、合併、股份制改造、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項目建成後,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______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借款人承諾

9.1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5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並採取措施加以防範,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6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經發生或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貸款人承諾

10.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對獲悉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變更、解除與轉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款金額部分的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13.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部分按日計收萬分之_____的利息;

13.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的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並按規定計收利息。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通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房地產項目借款簡單合同

貸款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為“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簡稱為“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本合同,乙方願以其合法擁有的房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並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二條:抵押房地產

座落(四至範圍):(見附圖)建築面積:房屋、土地用途:房屋結構(類型):抵押房地產評估價值:人民幣萬元整權證號:地號:。

第三條:抵押房地產擔保範圍

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相關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借款金額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金額)萬元整。借款月利率:%,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借款到期後歸還借款本息。

第五條: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作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佔有權。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託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願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願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乙方承諾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抵押房地產滅失,因滅失所得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

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並保證履行,並承諾對本合同各條款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作出的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及訴訟權。

第七條:房地產抵押物關係的終止

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並支付相應費用後,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合同即告終止。甲、乙雙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託甲方)在抵

押合同終止之日起10日內到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第八條: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

乙方違反第十條規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第二居住地滅失、破產、死亡、徵地拆遷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或乙方行使抗辯權、抗訴權,本合同即提前終止,房地產抵押權提前實現。

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屆滿後5日內,乙方不履行債務或不能完全履行債務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

本合同借款到期後,借款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還本付息,借款人(乙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合同經公證後成為具有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合同作為乙方不可撤消授權甲方將抵押房地產提交有關拍賣機構進行拍賣的文件依據,乙方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由於拍賣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拍賣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九條:拍賣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行使抵押權委託拍賣機構將上述房地產公開拍賣,賣收入扣除拍賣費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均委託甲方代為辦理。

第十條:費用與抵押房地產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特別約定

乙方違反第四、七、八、九、十條規定及補充協議規定必須按借款金額的20%承擔違約賠償。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算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變賣、拍賣或訴訟期、執行期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止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算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複計算。展期合同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某一條款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在補充協議中未改修的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的爭議,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若今後新頒佈或修改的相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與本合同的基本條款不一致的,雙方應根據上述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的規定共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修改。

第十四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公證處公證,按第五條約定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登記部門、公證處各存檔一份。

第十六條:其他事項約定

本合同中的抵押部分內容作為辦理抵押登記時按照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要求籤訂的房地產抵押合同補充內容,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3:房地產借款合同

甲方(貸款方):

乙方(借款方):

證件號碼:

乙方為購買甲方所開發項目_______的房屋號樓單元樓號,因資金不足,特向甲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平等協商,根據平等自願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所借款項僅限於購買_______的房屋號樓單元樓號之用,所借款項全部直接用於支付該房屋首付款,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提供現金用於他途。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萬仟佰拾_______元整)

三、借款期限及方式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乙方保證在借款期限到期之日前全部償清該筆借款。乙方在借款期限內有明顯違反甲乙雙方簽訂的購買上述房屋相關合同條款等行為或出現喪失還款信譽和能力及其他可能影響甲方收回借款的情況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要求乙方提前還款。

四、保證條款

(一)乙方所購上述房屋之全款發票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還清所有借款時歸還。

(二)乙方購買上述房屋需繳納的各種税費由甲方代收代繳,發票契證等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還清所有借款時歸還。

(三)乙方未還清所有借款之前,甲方有權拒絕將其所購上述房屋交付乙方,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五、借款利息

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到期前償清全部借款的,不必向甲方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到期後乙方逾期未還款的,按逾期尚欠款項的日息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利息,同時計算複利。

六、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的,自本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到期日之第二天起至乙方還清所有借款之日止,乙方除應按第五天規定的日息向甲方支付利息外,還應承擔逾期未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超過30天,甲方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未作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甲方(貸款人):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4:房地產借款合同

貸款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地址:

有效證件(照)及號碼:

居住地址: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本合同,乙方願以其合法擁有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並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二條:抵押房地產

座落(四至範圍): (見附圖)

第三條:抵押房地產擔保範圍

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借款金額及借款期限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金額) 萬元整。

2、借款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以借款金額的____‰,按月收取綜合服務費用,並一次性在應付乙方借款金額中先予扣除,扣除後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即為借款的實付金額。乙方如在借款期間提前歸還款,甲方不退還綜合服務費。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依照雙方約定的借款金額、綜合服務費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內綜合服務費後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借款到期後歸還借款本息。

4、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展期,屆時雙方另行簽署展期合同,展期合同上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展期期間繼續有效,如需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展期時乙方應結清上期利息並支付續展期內綜合服務費。

5、借款期滿五日內,乙方不辦理展期或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手續,甲方有權對該抵押物進行拍賣或做其他處置。

第五條: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按照本市房地產登記管理權限至市或區(縣)的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

第六條:保險

抵押期間,乙方應為抵押房地產購買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間,甲方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保險賠償不足支付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及採取其他方法進行追索。

第七條:抵押房地產的佔管

抵押期間,乙方承諾對佔管的抵押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作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抵押房地產的租賃

抵押期間,乙方確須出租抵押房地產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同時,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權實現時,承租人應在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10日內遷離該房地產,並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提交給甲方備案的內容須與房地產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備案的內容相一致,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不得改變合同內容,包括延長租賃期限和其他形式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擔。

第十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1、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佔有權。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託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2、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願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3、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願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

4、乙方承諾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抵押房地產滅失,因滅失所得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

5、借款期內,乙方必須繳納有關部門對抵押房地產所徵收的有關税費,並保障該房地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6、本合同抵押房地產一旦發生無法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產權交易過户手續,房屋拍賣金額不足甲方本息及綜合費用時,拍賣價不足部分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償還責任。

7、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並保證履行,並承諾對本合同各條款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作出的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及訴訟權。

第十一條:房地產抵押物關係的終止

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並支付相應費用後,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合同即告終止。甲、乙雙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託甲方)在抵押合同終止之日起10日內到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第十二條: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

1、乙方違反第十條規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第二居住地滅失、破產、死亡、徵地拆遷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或乙方行使抗辯權、抗訴權,本合同即提前終止,房地產抵押權提前實現。

2、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屆滿後5日內,乙方不履行債務或不能完全履行債務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

3、本合同借款到期後,借款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還本付息,借款人(乙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本合同經公證後成為具有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5、本合同作為乙方不可撤消授權甲方將抵押房地產提交有關拍賣機構進行拍賣的文件依據,乙方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由於拍賣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拍賣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條:拍賣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行使抵押權委託拍賣機構將上述房地產公開拍賣,拍賣收入扣除拍賣費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均委託甲方代為辦理。

第十四條:費用

與抵押房地產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特別約定

1、乙方違反第四、七、八、九、十條規定及補充協議規定必須按借款金額的20%承擔違約賠償。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算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變賣、拍賣或訴訟期、執行期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止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算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複計算。

2、展期合同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某一條款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在補充協議中未改修的繼續有效。

第十六條:通知條款

1、所有的通知事項應寄往本合同首頁所列的居住地址。

2、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掛號、快遞方式發出的30日後,視為對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內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發出的10日後,視為對方已收悉。

3、任何一方變更地址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並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後,地址變更方才生效。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的爭議,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法律適用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2、若今後新頒佈或修改的相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與本合同的基本條款不一致的,雙方應根據上述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的規定共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修改。第十九條:提示條款

3、乙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1、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公證處公證,按第五條約定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2、若抵押房地產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文書。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登記部門、公證處各存檔一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事項約定

本合同中的抵押部分內容作為辦理抵押登記時按照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要求籤訂的房地產抵押合同補充內容,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字/蓋章): 借款人(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抵押共有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5:房地產借款合同

房地產典當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房借字第()號

當户(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

地址:

電話:

典當行(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房地產作為當物抵押給乙方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綜合費,償還當金,贖回當物,房地產典當借款合同。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定義

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下列詞語採下列含義:

1.1“本合同”由《房地產典當借款合同》及其附件,雙方達成的《房地產抵押合同》以及任何補充協議、對賬單、甲方出具的並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諾、聲明、授權、證明、確認書、第三方履約保函、當票、續當憑證、乙方通知等共同組成,組成各部分互為補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票》中典當須知項下內容、《續當憑證》中續當須知項下內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綜合費用”指乙方提供典當管理和服務應當收取的費用,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包括保險費用等直接費用。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節假日、法定休息日。

1.4 “月”指當金髮放之日起(含當金髮放當日)每屆滿30日為一個月。

1.5 若簽發當票,“當票”係指甲、乙雙方間簡明借貸協議、甲方收到當票上記載當金的收款憑證,並系甲方贖取當物的惟一憑證。

1.6 “續當”係指甲、乙雙方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達成的順延借款期限的行為。續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續當期自前次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甲、乙雙方為續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簽發續當憑證或直接在當票上註明續當及續當期限等方式進行。

1.7 “贖當”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與乙方結清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等,以消滅當物上的抵/質押擔保負擔。

1.8 “轉當”係指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後,因甲方未贖當,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以新貸還舊貸行為。甲、乙雙方為轉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直接在當票上註明轉當及轉當期限等方式進行。轉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轉當期自轉當之日起算。

1.9“抽當”係指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後,甲方不能全額償還全部當款本金,而償還部分當金本金,但當物上的抵/質押負擔並不消除的行為。乙方同意甲方抽當的,甲方必須首先結清截至抽當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及乙方已發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否則不成立抽當,甲方支付的款項直接用於衝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項目費用和甲方付款之後即將發生的前述項目的費用。抽當不影響絕當的發生。

1.10 “絕當”係指甲方未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以及轉當期限屆滿的5內日贖當或與乙方達成續當一致的,即為絕當。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視同絕當發生。

第二條當物

2.1 甲方自願以位於,建築面積/㎡的房產,房產證號為,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號為(以下簡稱該房產)作為當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房產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甲方與乙方可就擔保的具體事項另行簽訂抵押合同。

2.2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確認該房產每平方米估價為人民幣大寫元/㎡,合計估價為人民幣大寫。

第三條 當物擔保的債權範圍及處置當物後清償順序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及按第六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户税費等,下同)。

3.2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合同範本《房地產典當借款合同》。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户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户息、費率負擔的,均屬於擔保範圍。當户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息、費均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3.3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後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3.4絕當後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處置當物後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3.4.1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4.2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4.3當金本金

注:此處省略10條,3507字,全套合同文本收費20xx元。

第四條 保證人責任

4.1 保證人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4.2乙方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起訴或處置當物,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保證人保證責任與當物的擔保系平行的、並列的,乙方可以優先實現保證債權,不受當物擔保物權存在的影響。

4.3 如存在兩個以上的保證人,各保證人均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即各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亦是平行的、並列的。

4.4 本合同項下的當物的擔保不成立(不論是否系因甲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造成)、被確認無效、被撤銷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拋棄,或發生當物滅失、損毀(不論滅失、損毀系由誰的原因造成的,或者因不可抗力造成)情形,各保證人仍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不因當物的擔保不存在而產生任何影響。

4.5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乙方債權到期日起的兩年。

4.6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續當、對賬單,均自動對保證人發生法律效力,但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保證人僅在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4.7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轉當一致的,各保證人對乙方的轉當債權仍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乙方與各保證人之間無須再另行簽訂保證合同,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保證人僅在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4.8 保證人特別承諾:在乙方債權未獲完全清償前,保證人暫不行使對甲方及其他保證人的追償權等,待乙方所有債權獲得清償後,保證人才有權行使該等權利,否則乙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全數交還乙方。

4.9 上述條款,除乙方與保證人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中明確約定廢止其中的任一條款,否則上述條款仍然有效。

第五條 其他事項

5.1 乙方無需徵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

5.2 甲方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乙方或乙方繼承人、接辦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及其他責任。

5.3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抵銷。

第六條 通知與通訊

6.1 甲方指定為履行本合同的聯繫人和代理人,代理與乙方進行對賬、代辦抵押手續、收款、還款、續當、轉當,贖當、處置當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為直接對甲方產生法律效力。

6.2 乙方指定為本合同的聯繫人,代表乙方與甲方進行聯絡,乙方代表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益的放棄、變更、或減低均對乙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6.3甲方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電子郵箱。

乙方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電子郵箱。

任何一方變更聯繫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送文件等視為送達。

第七條 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和標題項下的任何條款應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附則

8.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含對保證人責任部分),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8.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章)後生效。

8.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保證人各執份。

第九條補充約定

9.1 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清償乙方債權,乙方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包括但不限於電視、報紙、網絡等)發佈催收公告;

9.2 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清償乙方債權,乙方有權將此信息上傳至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典當行業協會不良信息數據庫、典當類網站不良信息數據庫。

9.3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授權代表:授權代表:保證人一:(簽字或蓋章)保證人二:(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 年月日特別聲明

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已詳讀本合同各條款,並對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歧義,乙方已按照甲方及保證人的要求對合同的每一條款進行了詳細的説明,各方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

特此聲明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保證人一:(簽章)保證人二:(簽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篇6:房地產借款合同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居間方(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平等協商就甲乙雙方通過丙方提供居間服務買賣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位於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交易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

第二條 交易房屋所有權證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權證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權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權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交易房屋產權性質: □商品房 □成本價購買的房屋 □經濟適用房 □其他房屋

第五條 交易房屋抵押狀況為: □未設定抵押 □已設定抵押

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抵押金額為:¥___________。

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___時或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辦理解除抵押登記手續。

第六條 交易房屋的使用狀況為:□自住 □空置 □出租 □出借他人

第七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交易房屋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以下稱交易價格)。交易房屋的公共維修基金隨房自動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 乙方購房方式: □全款購買 □商業銀行按揭貸款 □辦理公積金貸款 □混合貸

第九條

(一)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丙方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購房意向金並授權丙方在甲方接受,簽署本合同後即可將意向金轉付甲方作為購房定金(或定金的一部分)。同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於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乙方支付甲方購房定金(含意向金)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交易價格的20%,乙方支付甲方首付款是,定金轉為購房款。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於____________________時或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乙方支付甲方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剩餘購房款:

□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支付。 □由貸款銀行直接轉付甲方。

(四)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或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建委辦理交易房屋的過户手續。以貸款方式購房的,因貸款審批時間延誤而超過約定過户日期的,則過户日期相應順延。

(五)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辦理交易房屋過户手續涉及的税費的承擔方式為:

□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方應出具辦理交易房屋過户手續所需要的票據,因無法出具票據而增加的税費由甲方承擔。

(六)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交易房屋的物業交割手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或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辦理。交割日之前的物業費,取暖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交割日及之後的物業費、取暖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因銀行貸款政策調整或買受人自身原因未獲得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買受人自行籌齊剩餘房價款,以現金形式支付給出賣人。

□買受人繼續申請其他銀行貸款至貸款批准,其間已發生的及要產生的各項費用由買受人自行負擔。

□本合同終止,買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價款應如數返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申請貸款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其他解決方式

第十條 交易房屋中登記有甲方或其他人員的户籍,則甲方應當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將房屋交易中登記的户籍遷出。

第十一條 甲方保證交易房屋無產權糾紛或其他糾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交易房屋給乙方;如有租户,租户已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十二條 丙方提供的主要居間服務

(一)丙方通過自身的信息庫、媒體廣告等途徑為所售房屋發佈廣告、進行推廣、搜尋潛在購房客户信息。

(二)向乙方推薦、介紹交易房屋,組織乙方實地查看交易房屋。

(三)為甲、乙雙方訂立合同提供居間服務,協助雙方達成交易。

第十三條 丙方收費項目及標準

1房屋買賣居間服務費:交易價格的1%,即(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 ¥_________。

2代辦房屋產權過户費,(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 。

3代辦的銀行貸款(貸款額的1%),即(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

4墊資(墊資額的___%)即(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災害、政府、銀行及房產交易部門)的影響,借款期限超過____個月的,按實際超出天數的____計算墊資費用。

5為保證雙方權益和交易手續的順利進行,甲乙雙方承諾以上收費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向丙方一次性支付。其中,由甲方支付的項目為 合計人民幣¥___元;由乙方支付的項目為 合計人民幣¥___元。

第十四條 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未經三方協商一致不得解除本合同 。

第十五條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交易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計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並於交易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後,乙方有權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乙方全部已付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付款責任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式處理(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值日止,乙方按日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並與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由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

(三)甲方將交易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按照交易價格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約定不購買交易房屋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日內按照交易價格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出賣人未按約定將該房屋中的户籍遷出的,每日支付買受人____元作為違約金直至將户籍遷出之日止。

第十六條 因不可抗力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解除,各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合同解除後一年內,甲乙雙方不得自行或通過其他第三方達成交易,否則甲乙雙方共同承擔按照本合同中交易價格的2.5%的標準賠償丙方。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或需變更部分,經協商一致可達成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九條 因簽訂、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由簽約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交易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條 簽約各方住址或如有變更,應於變更後三日內通知其他締約方。如未通知,以本合同簽約時留存、方式為準。

第二十一條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丙方:

經紀人:

簽約日期:

篇7:房地產借款合同

甲 方(委託人)

乙 方(被委託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特就下列乙方向甲方提供相關服務事宜達成一致,具體如下:

第一條、服務內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資信息諮詢;並負責尋找能解決甲方資金需求的經辦的銀行或相關資方,聯繫安排甲方與經辦的銀行或相關資方或出資人方直接見面洽談。

2、乙方促成甲方與經辦的銀行或相關資方簽署借款合同(經辦的銀行或資方或出資人以甲方的需求及實際情況另外確定,同一銀行系統或信貸機構視為同一經辦方)

第二條、甲方提供的文件及需要滿足的其他條件:

1、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經辦的銀行或資方或出資人的要求為準,必須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需要滿足的條件以經辦的銀行或資方的具體要求為準。

第三條、乙方履行服務的期限:

乙方自 年 月 日至為甲方提供服務完成為止;(以甲方提供符合銀行或資方要求的文件材料開始)。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的,視為乙方提供的服務已完成:

1、在約定的時間內,甲方和經辦的銀行或資方簽署借款合同的;

第五條、融資額度:乙方最終的融資額度以資方實際投放款金額為準;

第六條、甲方應付乙方的佣金及支付方式:

1、佣金:乙方未按第一,第四條完成服務的不收取佣金;乙方按第一,第四條完成服務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額居間服務費;

2、佣金比例: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的融資居間服務,甲方認可含乙方居間服務費為乙方實際貸款額的 %,借款期限為 。

3、支付方式:

經辦的銀行,信貸機構或出資人資金到甲方賬户當日內,甲方應按與經辦的銀行、信貸機構或出資人借款實際總金額,將服務管理費的全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逾期支付的,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0.3%每天)。

第七條、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往來過程中所接觸的信息資料,雙方都有保密的義務,若有泄密的,應該賠付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甲方未經乙方許可,操作雙方人員不得留電話號碼和通信地址,不得主動打聽乙方所介紹人員及企業信息,不得將此合同過程以任何形式展示或泄露給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拍照、傳真、掃描、展示、複印等),不得將乙方執行此合同的過程、細節及內容等泄露給第三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若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失真屬於違約行為,因此造成經辦以後或信貸機構貸款程序終止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 萬元 違約金。

2、在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後,甲方應及時支付佣金給乙方,否則甲方按貸款金額的服務費雙倍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3、若甲方違反第七條第二款,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且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XX元 違約金並足額向乙方服務費。

第九條、訴訟管轄: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合同的分數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具有同樣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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