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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協議書(通用多篇)

安全生產協議書(通用多篇)

安全生產協議書(通用多篇)

安全協議書 篇一

安全協議書

發包方:北京金房暖通節能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項目名稱: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承包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

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甲乙雙方必須簽訂,在甲方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

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進場時乙方必須具有營業執照、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件齊全方可進場施工。堅

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甲方。

六、乙方應履行如下職責:

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如下:

1、施工人員進場前應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做到預防為主。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並作好記錄

2、編制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3、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4、對本單位和施工人員應登記到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報告甲方並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未經三級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5、負責班前的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每天上班前班組長必須進行當天相關作業的安全教育。

6、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7、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如果違反安全紀律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8、高處作業要做好防護,高處作業時必須繫好安全帶,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要遵守勞動紀律,不隨便外出,不打架鬥毆,不賭博。施工現場嚴禁酗酒,酒後不準上崗作業。

9、甲方負責檢查監督乙方執行情況。乙方應負責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

10、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符合衞生要求。

1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乙方進入現場後,要指定安全臨時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12、施工人員必須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的手持電動工具、設備的性能。

13、維修拆除臨時用電時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上崗必須持勞動部門合法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作業。

14、甲方負責電源到現場總箱,乙方設分箱,開關箱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規範jgj46-2014規定執行。

15、現場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規定,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並設置單一開關。

16、所有的電氣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

17、嚴禁用兩根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必須設插頭插座,保持完好無損。

18、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採用tn-s接地保護系統。

19、臨時照明必須使用安全電壓36v,使用碘鎢燈照明時必須用封閉式燈架。

20、施工現場嚴禁電線拖地亂拉,電纜線要掛在2米以上高處。

21、負責所在施工區域及所屬生活區宿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消防應急預案、保證所施工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等完好無損、靈敏有效,確保消防應急通道暢通。

22、經常進行自我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各種違章用火、用電和違章操作行為,在防火安全檢查中發現有消防隱患及問題,應及時整改或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並及時通報甲方有關部門共同協商解決,消除消防隱患。

23、積極配合、服從各級消防機關、部門及甲方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對於查處的防火安

全問題及時進行整改,並將整改情況書面報甲方備案。

24、發生火災事故,立即向甲方報告,並迅速組織撲救,事後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遲報

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後果的,要承擔相應責任。

25、因乙方責任造成火災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傷亡和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

失和法律責任。

26、施工現場內乙方施工人員職工宿舍嚴禁賭博、打架鬥毆和看黃色書刊等,職工宿舍不許留宿

外人住宿,如需留宿應帶着住宿人的身份證到甲方工地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27、乙方施工人員應保管好個人的財物,施工中不盜竊集體財產和財物,如果發生以上治安事件

將直接交機關處理。

28、乙方施工人員無事不許外出,如需要外出應向本班組組長請假,並按規定時間返回。

29、工地一旦發生火災,乙方必須立即組織撲救,並及時上報甲方工地主管領導,發生各類盜竊

案件,應保護好現場,配合部門破案。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

代理人(簽字):

日期:

乙方單位:(蓋章):

代理人(簽字):

日期:

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二

實安全生產的管理要求,確保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明確如下協議:

一、發包人在施工開始前向承包人提交必要的施工場地,明確承包人安全生產管理的責任區域和要求,承包人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的責任單位。承包人必須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其相關文件報發包人備案。

二、發包人應積極組織和督促承包人開展安全達標活動:及時傳達和部署上級的有關安全生產精神和要求,定期聽取承包人的意見和要求。加強安全生產的指導和協調。

三、分包人在簽訂本協議後十天內,須向發包人交納本工程造價總費用一定比例的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作為承包人在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經濟擔保。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的金額¥2萬元 (人民幣大寫:貳萬元整)。

四、發包人負責組織對承包人安全規範作業、文明施工情況的檢查,定期組織考核:對承包人及有關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集體、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物資獎勵。對承包人及有關人員發生的違章、違法行為和存在的問題以及在安全生產、文明等創優達標活動中不積極配合的,發包人有權制止教育、責成其限期整改。對責任單位每次處罰 500-5000 元不等。對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節嚴重的,對責任單位每次處罰1萬-5萬元不等。

五、凡工地內發生生產事故或重大人員傷亡的,發包人派員參與勞動行政部門、司法機關調查處理。發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後果及影響,對責任單位以按責任違約給予一次性經濟的處理。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因分包人責任給發包人和總包人造成的連帶經濟損失全部由分包人承擔。

六、承包人要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建標(99) 79號“關於發佈行業標準《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通知”(編號 JGJ59——99)的要求加強內部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 確保工程建設中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七、承包人要按照安全作業規範針對本工程項目的特點、性質、規模以及施工現場條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組織落實各項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向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深基坑開挖必須按科技委審查批准的方案實施。

八、承包人進入工地後應明確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根據建設部辦公廳20xx年10號文件要求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即施工人員超過50人的工地必須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工程造價在1000萬元以上的工地,必須配置2—3名管理安全生產工作人員;工程造價在5000萬元以上的土地,要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員,組成安全管理組負責土地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報名單報發包人備案。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包括獎懲制度);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負責單位內部和施工責任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九、承包人對各分包單位及外聘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要納入本單位統一管理的範圍,明確要求,簽訂管理協議;要加強對全體施工人員安全作業、文明施工和自我保護的宣傳教育;做好上崗前的安全培訓,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進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作業人員,還必須經本市有關特種作業考核站進行審證教育,禁止實習、學習人員現場作業。嚴格執行各種安全操作規程,確保施工安全。

十、承包人要按照“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責”的原則加強對施工責任區的日常安全檢查。及時制止和處理各類違章違法行為。對查獲的隱患要及時落實整改措施,消除隱患。

十一、承包人應主動接受發包人在安全生產工作上的業務領導,檢查和督促,服從管理;對發包人的工作佈置和組織活動要積極貫徹實施和參加。對發包人給予因責任違約的經濟處理如有異議可要求複核。對發包人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營私舞弊、有意刁難的違法行為,有權檢舉揭發,要求處理。

十二、分包人因疏於管理違章違法作業發生安全事故過造成人員傷亡的,應在積極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的同時,嚴格按安全事故上報的規定時限向發包人和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彙報,不得遲報瞞報。

十三、本協議中未涉及的有關條款,雙方可根據需要協商補充修改。如遇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規不符的,應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規執行。

十四、本協議作為雙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簽約後生效,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滿,本協議終止。

(本頁無正文)

發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安全協議書 篇三

施工安全協議書

甲方:乙方:

聯繫人:聯繫人:

電話:電話: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協議內容:

(一)登高上架要求

1、施工採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項目經理(現場負責人)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並應有驗收記錄。

2、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並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置相關安全標誌牌,並設專人巡查。

3、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特殊工程施工項目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7、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8、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杆、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9、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0、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牆和外懸挑板等建築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

11、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2、年齡未滿18週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於高空作業的病症者嚴禁從事外牆施工作業。

13、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牆施工應暫停作業。

14、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後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濕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5、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並由機械員進行。

(二)用電要求

1、配電箱的箱櫃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配電裝置均應配鎖,並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後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並上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並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設備。

6、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用電設備的保護接地線應並聯接地,並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9、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項目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操作。

10、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接,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

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採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後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後方可施焊。

5、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各種用電設備,照明設備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設備的防護罩必

須齊全。

7無鉻牌的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設備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項目經理提出申請,經項目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放庫房並設置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製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瞭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並立出明顯標誌,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屬一、二、三級防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8、五級風以上禁止動用電氣焊。

(五)人身安全防護措施

1安裝隊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要選擇合格產品,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繫好下額帶,以防發生高處墜落,帽飛人落的現象。 2高空施工操作時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選用合格產品,有廠家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進入現場必須先檢查安全帶是否完好。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結實的地方。

3施工人員應配製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後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內。

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時距洞口及樓板沿水平距離為1m以上。收工後,做到工完場清。

(六)安全管理

1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負責,設置專職安全員檢查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3做好各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組每天開班前會,對工人進行鍼對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得上崗。

4保證和完善各項安全宣傳措施,醒目位置設立安全生產宣傳牌,場內安全生產宣傳牌警告。

(七)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3、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4、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並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5、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 施工現場。

6、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八)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

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2、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採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採取封閉措施。

3、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並採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十)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乙方單位(章):

代表人:項目負責人:

年月日

安全協議書 篇四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為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經加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明確雙方在車輛營運過程中的安全任務和義務,其具體的安全協議如下:

一、安全職責目標

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確保在車輛運營過程中不發生翻車、死亡、重傷、火災、、機械事故,保證安全。

二、甲方的權利和職責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和各級政府安全管理部門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不斷補充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2、甲方認真組織乙方進行的安全宣傳和駕駛技術的培訓,按時組織安全學習,對違反交通安全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3、認真開展安全事故檢查和安全隱患整改工作,抓好車輛例行保養和定期月檢、年審及上路安全檢查工作,發現有危及行車安全隱患或者乙方及駕駛員拒絕理解安全檢查的,甲方有權扣留車輛;

4、做好車輛的統一投保,事故處理和索賠工作,對未按規定參加保險的車輛,甲方有權將車輛收回;

5、乙方車輛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甲方應及時派人趕赴現場用心配合安全、交警等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交通管理部門和甲方的安全管理,自覺理解安全檢查,紮實做好安全行車工作;

2、自覺理解安全部門對車輛技術狀況的檢查,按時進行二級維護,對存在的安全事故隱患應自覺及時進行消除,保證車輛狀態良好,不開帶“病”車,確保行車安全;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違章指揮,抵制和檢查有關人員的不正當行為,確保安全生產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其他約定

乙方和乙方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給予500—1000元罰款,並收回車輛按固定處理:

1、乙方或者乙方所聘駕駛員無合法駕駛證或者持無效駕駛證駕駛車輛的;

2、用貨車載人或未辦理危險品運輸手續而私自運載危險品的;

3、未按規定參加甲方統一保險或者未按國家規定參加季檢和年審的;

4、將車帶給給犯罪分子當作交通工具的;

5、有其它嚴重違法行為的;

五、安全承諾

為了督促廣大的駕駛員安全行車,根據交通管理部門和運輸管理本門的相關規定,

雙方約定:一年的保險期內,該車發生第一次交通事故,事故賠款扣除5%作為罰款,以後按每次5%遞增,第二次事故扣罰10%,第三次事故扣罰15%,以此類推。

此協議作為甲、乙雙方掛靠合同的附件,與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簽字、蓋印):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安全協議書 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範圍與內容:

__x路段,道路安全標牌、標誌、道口標註、警示樁、標線、振動標線的施工與安裝。

三、工程工期:乙方按甲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施工項目工程。

四、合同價款:大寫:小寫:本合同為固定單價。本工程按日照市規劃建築設計院設計圖為依據,工程量以實際為準。

五、結算與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並施工完畢後,甲方需以電匯方式付款給乙方合同價款80%,餘款20%半年內付清。

六、維修:

乙方按GB5768—2009“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標準、按規範要求,進行質量自檢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如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無條件予以維修或更換。如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或人為故障造成的損壞,乙方不負責維修。

七、權利與施工要求:

1、甲方有權對乙方工程質量、進度、技術、保障措施等施工內容全程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對乙方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應積極採取措施按照甲方和設計要求進行整改。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施工沿線施工點地下管網、供水、供暖及地下光纜等線路分佈圖,因圖紙不詳導致乙方對施工地點地下管網、供水暖及地下光纜等線路造成的損壞,由甲方承擔。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設計要求和GB5768—2009“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標準要求製作並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4、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施工標誌,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帶勞動安全防護用品,防止施工過程中交通事故的發生,正常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5、乙方必須合理安排各項工作,保證按期完成施工項目。

八、變更:

1、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合同中所列施工項目在數量、質量、品種、服務上的變化,導致費用的增加,其費用增加部分由甲方支付。

2、因乙方原因而造成合同中所列施工項目在數量、質量、品種、服務上的變化,導致費用的增加,其費用增加部分由乙方支付。

3、乙方應按照國標GB5768—2009“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標準要求施工,因乙方未按要求施工而導致的質量及其它相關問題,由乙方承擔。

九、仲裁: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可向有關部門提請仲裁,該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 裁是最終的,甲、乙雙方均應受其約束,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目的,進行協商解決,如因國家政策調整或與國家政策法規不符,以國家政策為準。

十一、相關技術、施工及更改文本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和條件。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查。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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