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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經營加盟協議書

特許經營加盟協議書

第一篇:特許經營加盟協議書

特許經營加盟協議書

特許經營加盟協議書

甲方:玉林市金信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興業縣金信貿易有限公司

第一章:合同總則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雙方本着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協議,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雙方同意,在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二章:協議宗旨

第一條: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於確保特許方、受許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

第二條:受許方做為單獨的企業法人或經營者進行其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對所有企業法人或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

作為一個企業法人或經營者,受許方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合法經營中獲利。

第三條:受許方不是特許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特許方的僱員和合夥人。

受許方不是作為特許方委託代表,受許方無權以特許方的名義簽定協議,使特許方在任何方面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四條:訂立本協議並未授予受許方任何約束特許方或特許方有關企業之權利,特許方對本協議任何條款有最終的解釋權。

第三章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從2014年01月25日至2014年01月31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受許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特許方提出延長特許經營協議的書面請求,經特許方同意,可以續簽《“雅馬哈”摩托車興業縣特許經營協議書》

第四章 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乙方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能在甲方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乙方保證按照本協議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五章 特許經營費用及分成

1、 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25000元人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2、 甲乙雙方按年度根據個體經營淨利,按股權比例進行分配,分配時間定於每年12月31

日前。

第六章 加盟店地址

1、 甲方特許乙方在廣西興業縣石南鎮內開設“雅馬哈”摩托車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

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5張)及營業熱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 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章第一項規定的加明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

局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 乙方需要在第六章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雅馬哈”摩托車專賣店,必須經甲

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和“雅馬哈”摩托車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章 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旅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可訴請本協議簽約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章 通知及協助議備案

第一條:本協議所規定的“雅馬哈”摩托車特許經營,受許方如有需要,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備案。特許方提供備案所需的有關文件。

第二條:任何書面通知業務按本協議中所述雙方的註冊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後,及視為送達。

第三條:協議簽署地為天津市。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複印件無效。

第四條:受許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並以閲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第十章 附則

如果某個條文認為是不適用或無效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的更改和修正,與本協議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許方:受許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開户行:開户行:

帳號:帳號

户名全稱:户名全稱: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第二篇:特許經營加盟協議書

特許經營加盟協議書

第一章 協議雙方

甲方:都市指南(北京)廣告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註冊號:110108008673559

登記機關: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人代表:李寶忠

郵政編碼:100142

乙方:營業執照註冊號: 登記機關:法人代表: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話:010-88491584、88492014傳真:010-88491584

第二章 總則

雙方本着互相信任、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良好願望,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信任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經雙方同意,在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

第三章 協議宗旨

第一條:定立本協議的目的在於確保甲方、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職責和權利。

第二條:乙方作為單獨的企業法人或經營者進行其活動。因此,乙方必須遵守對所有企業法人或經營者共的的法律要求,特別是在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

第三條:乙方無權在甲方未知或不同意的情況下,以甲方名義簽定任何協議或者合同。

第四條:訂立本協議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之權利,甲方對本協議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四章: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叁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特許經營協議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特許加盟協議書》。續約收取加盟費用。乙方享有優先續約的權力。

第五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甲方在授予乙方特許權過程中,有權向乙方收取費用。

費用約定:付款給代理的,每年需經總部認可。付款給總部的,請保留底聯。

第二條:甲方在授予乙方特許權後,為維護甲方企業的形象和聲譽,有權對乙方提出合理的標準和要求。

第三條,對違反特許經營協議規定,分割甲方合法權益,破壞特許經營體系的行為,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終止乙方的特許經營資格。

第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援助,並全力地支持乙方的經營。

第五條:甲方適時為乙方提供培訓服務和業務指導。

第六條:甲方保證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不再以相同形式給予第三方的特許經營授權。

第六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使用甲方授權範圍內的“都市指南”及甲方提供的dm範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祕密的權利。

第二條:獲得甲方所提供的援助的權利。

第三條:獨立處理協議以外事物的權利。

第四條:不得在甲方授權區域或專業之外開辦具有甲方品牌、商標、專項技術、專有形象的廣告業務或其他服務。

第五條: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第六條:保護甲方的商標等知識產權,合理使用甲方標識。

第七條:按協議按時支付相關費用。

第八條:享有甲方指導及培訓的權利。

第九條:確保甲方的商業資料不會流失盜用。

第十條:加盟單位或個人在合同簽訂後應按期交納加盟費。

第十一條: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出刊,每月出刊壹期以上。

第十二條:乙方獨立核算,自盈虧。乙方須使用正規票據,每期結算後將結算報表報甲方備案。

第十三條:授權乙方的經營範圍為:代理、發佈都市指南dm廣告。

第七章相關費用及區域

第一條:特許費用為:

第二條:授權範圍為:。

第八章 保密

第一條: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報告記錄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乙方利益的情報。

第二條: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所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模式、商業祕密(資產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

第三條:甲方和乙方的守祕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第九章 違約與處罰

第一條:合同一經簽定,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按直接和間接損失的實際費用進行賠償。

第二條: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第一款: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使用範圍。

第二款:未經甲方允許授權第三方製作或使用。

第三款:乙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加盟費。

第四款:不接受甲方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第十章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一條:乙方或甲方經相關部門認定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條:乙方應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向甲方繳納特許加盟費;未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繳

納相關款項的,甲方有權每日加收總款項1%的滯納金;超過三個月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條:合同到期後,乙方未在期滿前三個月提出申請的或提出申請甲方不同意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第四條: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30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乙方的都市指南經營權終止;

第五條: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繼續使用甲方的商標、商名、標誌業務代理。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務,本協議的履行可以終止。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15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十三章協議備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壹份,複印件無效。

第十四章 附則

如果某個條文認為是不適用或無效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予以更正和修正,修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本協議的附加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都市指南(北京)廣告有限公司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開户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海淀支行營業部

户名:都市指南(北京)廣告有限公司

賬號:0201449609201458456

簽定日期:年 月 日

簽定日期:年 月 日

第三篇:特許經營加盟協議書

甲方:總部(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加盟店

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書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1、“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總部開發完善成型,用於xx學生視光中心加盟店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是北京xx科技公司的註冊商號、商標、標誌和服務標誌、贏利模式、店堂樣式、培訓支持

、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技術、專業教育研修培訓程序及有關營運的(包括技術培訓、推廣活動模式及廣告宣傳物料)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2、“公司商標”:指稱為北京xx科技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誌及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籤、樣品及其他一切營業象徵。

3、“公司形象”:xx學生視光中心加盟店應按要求使用北京xx科技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使xx學生視光中心形象的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模式下營運。

4、“公司店鋪”:指使用屬於總部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xx學生視光中心加盟店。

5、“加盟金”:加盟金是用於為加盟店開業而接受總部經營技術資產、商標使用權等特許連鎖的費用,不論是本協議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或其它理由,甲方均不予返還。

6、“保證金”:保證金是指協議簽定後,加盟店忠實地執行協議的擔保費用,保證金不計息,協議期滿解除協議時,加盟店無違約行為,總部應予全額返還。

7、“管理服務費”:為了使每個加盟店能嚴格按照總部的要求進行經營活動,確保消費者獲得真正的xx學生視光中心的產品及服務,加盟店每個月須向總部交納一定數額的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條:獨立的當事者

1、本協議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法人,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用、承包關係。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利。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的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2、公司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在遵行加盟條件的前提下,經營決策由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運作,但可以向總部諮詢參考。

第三條:特許的給予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總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資產、公司商標及公司店鋪的權利。

1、總部承諾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板、標籤和招牌。

2、加盟店只能按總部承諾的範圍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同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公司店鋪。

3、加盟店不得有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4、加盟店除為公司店鋪經營向加盟店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也不能以任何形式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四條:加盟店址選擇

1、加盟店鋪設在乙方處。即地址為。

原則上甲方在此地()的加盟店不超過個。

2、特許加盟店由乙方選址、出資設立,甲方同意後開設。店面及店內裝修按甲方提供的統一裝修模式和風格裝修,經營由乙方負責,自負盈虧。

3、特許加盟店桌、椅及主要裝修材料,使用甲方指定生產廠家的產品和款式,由乙方自行採購。店內統一採用同一品牌的檢測設備。

4、甲方統一提供的服裝、宣傳品及其它附屬設施、附件,並收取成本費。

5、總部不得在加盟店所在市轄區屬內自己或讓第三者經營另外的公司店鋪。

6、總部依據地理條件和區域商業結構狀況,認為在現在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設公司店鋪不會發生相互競爭關係,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況變化等原因,總部認為有必要再增設店鋪時,總部建議乙方追加建店,乙方表示無意再加建店時,總部可以讓第三者再在同一區域經營加盟店。

第五條: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第四條第一款的店鋪外,還要新建公司店鋪時,必須與總部另簽訂以該追加建店事項為對象的公司特許連鎖協議。

2、如該追加建店的條件符合經濟、人才要求,也符合公司連鎖總體利益,總部必須同意。

3、加盟店在簽定了以追加建店為對象的公司特許連鎖協議後,應即刻向總部支付加盟金、保證金及管理費。

第六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為使加盟店能維持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協議執行期間,總部必須向加盟店傳授必需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在開業前必須派遣店主或主要崗位人員(可以代行承擔責任的職員)參加總部規定的教育研修培訓,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須的知識和技術。

3、加盟店開業前後,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總部須向加盟店派遣總部開發部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4、加盟店必需參加一年一次的定期總會和總會以外的經營者會議。總部提前三週通知開會日期。

5、除經營者會議召開外,總部定期或不

定期對加盟店進行指導及監督工作。

6、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必須每週向總部彙報本週經營情況(相關表格另發),隨時允許總部代理人及總部人員檢查加盟店的商品庫存及店鋪經營等有關的各種資料。

7、總部根據教育計劃,隨時培訓加盟店僱用的店長和職工。

第七條:店鋪開發相關事項

1、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

店的店鋪結構、內外裝飾要符合總部規定的標準。

2、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鋪的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的規格符合總部規定的樣式。

3、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票據、手提袋、標籤及其它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總部規定的統一產品。

第八條:促銷及協助銷售

1、加盟店要單獨或與其它加盟店共同進行宣傳、廣告、展示等促銷活動,必須事先向總部提出書面申請,説明活動的內容和進行的方法,徵得同意後才能實行。

2、總部對加盟店提供有關銷售情報,提供有關促銷的各種資料。

3、如總部建議售價與本地區實際不符,加盟店要向總部告知情況,總部應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與實際符合的價格建議。

第九條:加盟金、保證金及管理費

1、加盟店於簽定協議的同時向總部支付加盟金:三級城市加盟費30000元/店;二級城市加盟費50000元/店;一級城市加盟費100000元/店。本加盟店為在市區(縣)加盟費為。

2、加盟金是用於為加盟店開業而接受總部經營技術資產、商標使用權等特許連鎖的費用。不論是本協議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或其它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及國家政策原因,加盟金均不予返還。

3、協議簽定後,加盟店需在本協議簽定時向總部預交保證金,三級城市5000元;二級城市10000元;一級城市20140元。

在以下情況,甲方扣罰保證金:

(1)不按甲方要求隨意更改門店招牌、內部裝修的,;

(2)不按統一定價的,;

(3)不按總部規定的產品和服務經營的(不能擅自增加或減少產品及服務),;

(4)不按甲方認可指定的加盟店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的,

(5)私自出賣xx相關資料或者在非xx視光中心加盟店使用xx提供的技術的。

違反以上條款的,酌情扣罰1000到5000元,嚴重者隊扣罰保證金外,取消加盟資格,甚至追究法律責任。

7、為了使每個加盟能嚴格按照總部的要求進行經營活動,確保消費者獲得真正的xx視光中心加盟店的服務,加盟店每個月向總部交納加盟管理服務費,每個加盟店的管理服務費為300元/月。

第十條:產品的供應

1、產品的價格及供應數量。乙方的購貨價應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標準報價。乙方的統一進貨價格均為元/副。乙方首批進貨量為副,以後每次進貨不少於副,六個月進貨不少於副。每年的進貨數量不應低於副。

2、產品訂購。乙方應保證向甲方發出訂單內容的準確性,甲方收到訂單並與乙方確認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甲方於收到全部貨款的3個工作日內將貨物發出。

第十一條:產品交付與驗收

1、甲方在收到貨款後負責及時將產品合理配送並代辦託運,運費由甲方承擔。

2、乙方在收到貨物後,如發現與訂單不符,可在收到貨物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全部接受貨物。

第十二條:獎勵制度

乙方承諾在合同期內每年銷售量完成副。甲方將按乙方銷售總量的10作為獎勵。

第十三條:產品退換制度

為降低乙方經營風險,乙方如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可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申請,甲方承諾對乙方實行退換制度,退換方法如下:

1、乙方保證退換的產品完好無損且未經使用;

2、乙方負責將退換產品發送至甲方指定地點(運輸風險及運費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產品核查無誤後,給予調換或按原貨價90計算退款(其中不包括贈品)。

第十四條:協議期限

1、本協議的每次加盟期限為三年。

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協議期滿後如雙方繼續合作,加盟店按當時加盟金的一半支付,原保證金可作新協議的保證金,不再給予返還。

3、乙方在特許加盟期間,原則上不許轉讓。如必須要轉讓,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按乙方違約處罰。

第十五條:協議的解除

加盟店發生如下各項中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對加盟店在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勸告加盟店終止或改正其行為,超過指定期限無改善,總部可單方面解除協議。

⑴加盟店沒有忠實地實施總部的統一經營政策。

⑵加盟店未得到總部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營業權。

⑶加盟店向其他公司泄漏經營祕密,或讓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總部相關資訊。

⑷加盟店損害了總部、公司連鎖店的名譽、信譽,妨礙了總部或其它加盟店的業務。

第十六條:協商

對本協議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由當事者雙方本着發展事業的願望,坦誠協商解決。

如確有矛盾衝突,又無法協商解決,可向對方轄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當事者雙方署名或蓋章後生效。

第四篇: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

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

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介紹: 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特許者(總部):(簡稱甲方)受許者(連鎖店): (簡稱乙方)在簽定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之前,乙方已經熟悉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的所有內容,並且確認無誤,接受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中的所有條款。甲乙雙方承諾認真履行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中的所有事宜。一、 加盟方式

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

特許者(總部):(簡稱甲方)

受許者(連鎖店): (簡稱乙方)

在簽定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之前,乙方已經熟悉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的所有內容,並且確認無誤,接受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中的所有條款。甲乙雙方承諾認真履行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中的所有事宜。

一、 加盟方式:乙方獨家買斷 區域內的 年經營管理權限。乙方現已成為甲方第 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商。

二、 經營方式:乙方獨立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三、 特許連鎖經營店的種類:

四、 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有效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 蛙林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加盟費用為:加盟費: 萬元; 保證金 萬元。 六、 特許者(總部)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加盟店認可總部是蛙林山莊連鎖經營模式合法所有者,認可總部擁有蛙林山莊品牌及以下知識產權:

1) 包括但不僅僅限於山莊連鎖店商號、山莊商標、專利、外觀設計、中國林蛙資源、產品信息、廠商信息等所有與山莊相關的專有資源和技術等。

2) 總部擁有山莊店面設計及大堂設計方案的知識產權。

3)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和中國林蛙菜系的知識產權。

2、 總部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從總部所訂購的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貨物量進行適當地調配,總部保留限量供應乙方所需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權利。 3、 總部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加盟店違約造成總部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總部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並有權要求加盟店賠償經濟損失。5、對於嚴重影響蛙林山莊特許經營連鎖店形象,多次違反章程而不聽勸阻的,以及連續兩個月以上從別的渠道訂購與總部相似的同類產品的特許加盟商,總部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取消加盟商的連鎖經營資格。

義務:

1、 負責蛙林山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生產,負責蛙林山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限量供應工作,負責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的研製和開發。

2、 總部負責及時向連鎖店供應所需的貨物,運費由乙方承擔。

3、 總部向連鎖店提供統一的鋪面設計方案,並在連鎖店開業前統一安排連鎖店所需的

餐具和服裝等用品,連鎖店根據具體使用數量有償支付購買費用。

4、 總部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連鎖店在當地的經營權,在授權區域內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

5、 總部負責蛙林山莊整體形象的維護工作。

6、 總部負責為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在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製作特許連鎖經營商形象宣傳的網頁,並免費為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提供便於業務聯繫的電子郵件一個。 七、受許者(連鎖店)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有權依據加盟方案向總部訂購許可其經營的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區域範圍內開展經營業務。

2、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3、有權自主招聘人員,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活動具有充分的自主權(不能做侵害甲方權益的事情)。

4、有權對總部的員工不負責任造成連鎖店嚴重缺貨,影響連鎖店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有權到總部的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對外發布信息。 6、有權參加總部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7、連鎖店有權在特許經營協議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總部所擁有的以上知識產權。 8、連鎖店有權經營總部不能提供的其他業務。

9、享有向總部進諫的自由權。

義務:

1、 連鎖店在經營期間內應遵守先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則款到發貨的定購原則,連鎖店承擔所購貨品的運輸費用。

2、 連鎖店需配置全國直撥電話和傳真機、電腦等通訊工具,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3、 連鎖店需每月(每月20日)向總部提交業務報表,包括銷售、庫存數據,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發送給總部。

4、 連鎖店按總部的統一形象要求裝修店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餐具、標誌、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 連鎖店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税務手續,確保連鎖店的工商、税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應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税,連鎖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總部無關。

6、 連鎖店不能從其它渠道購進總部所能夠提供的同類產品。

7、 連鎖店在收到總部提供的產品後,必須於收貨當天進行數量驗收,並負責驗收產品質量,由於質量問題導致的供應原料不能使用,必須於驗收後的2天內及時通知總部,逾期視為無效。

8、 積極參予總部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9、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總部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總部。

八、連鎖店的行為準則:

1、 遵循"服務第一,客户至上;誠信為本,永續經營"的經營理念 。

2、 維護企業良好形象,做到不以次充好、以假亂真,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3、 有責任和義務嚴守"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商業機密。

4、 連鎖店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 連鎖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九、連鎖成員經營期限到期後的退出機制

雙方應本着誠實守信、遵守合約的原則,友好合作。連鎖成員有權根據自身的意願選擇經營期限到期後的再次加盟或退出山莊特許連鎖經營。 連鎖成員申請退出蛙林山莊特許連鎖經營,乙方應歸還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經營授權書,牌匾等知識產權,不可繼續使用總部授權使用的所有形象標誌,否則追究責任。乙方在連鎖經營期限屆滿後,按要求返還給甲方所擁有的一切知識產權後,甲方將保證金退回給乙方。

 十、 違約責任

加盟商(乙方)要依據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依法經營,如果違約,甲方有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具體事宜可見附件)。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如果違約,乙方有追究甲方責任的權利(具體事宜可見附件)。 十一、 獎勵制度

總部對各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加盟商的經營業績每年評比一次,對優秀經營者給予獎勵。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請見附件。

特許者(總部):(簡稱甲方)

簽字蓋章:

受許者(連鎖店): (簡稱乙方)

簽字蓋章:

第五篇: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編號no.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電話:傳真:

受 許 人:(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電話: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甲方特許乙方在省市區街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即在年月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税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税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並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並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採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並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並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乙方義務

5.2.1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貨架、標誌、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税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負責驗收後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後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並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户提供服務的義務,並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户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元;合同保證金元;合計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xx%,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並由甲方審批後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xx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户,甲方在收到款項後,組織發貨;開店之後,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户,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後,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週期不少於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傳真:郵編:

開户銀行:帳號:

簽約時間:年月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傳真:郵編:

開户銀行: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標籤: 協議書 加盟 特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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