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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教師聘用合同

中學教師聘用合同

目錄

中學教師聘用合同
第一篇:中學教師聘用合同範文第二篇:楊新中學聘用教師合同範文第三篇:南峯中學教師食堂臨時工聘用合同第四篇:幼兒園教師聘用聘用合同第五篇:幼兒園教師聘用合同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中學教師聘用合同範文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_______元人民幣/課時的授課報酬;

2. 有權組織合唱團內部會議以及根據教學實際改變既定的任務安排。

3.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對象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4.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主持本團的合唱藝術工作。帶領全團為建設成為大同市一流聲樂團而盡心盡責。保證每次課時(_______分鐘/節課)的完整和內容的充實。

2.關心每一位團員,努力培養團員的敬業精神、合唱藝術的奉獻精神和自豪感。

3.負責對聲樂指導、鋼琴藝術指導和各聲部的管理。負責合唱團藝術水平的提高,提出藝術發展方向。

4.編制合唱團的教學與訓練計劃,並按計劃實施。負責對各聲部的專業訓練和專業素質培訓。

5.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

2.組織合唱團員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團員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_______元人民幣/課時。

2. 乙方在因工作受到傷害時,按照國家相關法規處理。

3.向乙方提供合唱團員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4.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六條 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給予乙方原定授課費的_______倍的違約賠償金。

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並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乙方由於本單位工作、會議、出國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供相關證明,同時應承擔______________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第二篇:楊新中學聘用教師合同範文

楊新學校聘任合同書

甲方:楊新國小(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楊子華

通訊地址:安徽省臨泉縣瓦店鎮楊新莊楊新國小。

聯繫電話:0558------6196657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楊新國小的正常教學秩序,也為了保護聘任教師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有關勞動法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友好協商原則,特制定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內容來源好 範文網)一條 聘任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年期聘任合同。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年___月

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終止後,若雙方同意續約,則需重新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第二條 權利與義務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_______職位工作。如因工作需

要,乙方需要工作變動,需經甲乙雙方協調確定。變動之後,乙方原來

合同規定的待遇等內容原則上不應該降低。

2.甲方給乙方提供正常的必備的教學信息,教學設施,教學環境和教學設

備,對乙方在正常的範圍內進行的教育活動給予支持、配合、指導和監

督。

3.甲方給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設施,生活條件。

4.乙方應該遵守教師守則,愛護學生,教書育人,保證做一個合格的教師

5.乙方保證遵紀守法、恪盡職守,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教學任務及其他臨

時性工作,接受甲方的領導、監督和考評。

6.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認真進行課程建設(如教材編寫,教

學內容和教學方式改革,實驗方法變革等)。甲方對於乙方的課程建設項目應該給予支持和協助。

7. 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隨意脱崗、流動。

8.乙方有使用和保護學校公用設施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 工資待遇

1. 合同工資:若乙方與甲方簽訂2年(含)以上勞動合同,則乙方可享受

合同工資,具體工資按合同簽訂年限發放,簽訂兩年以上的(含),

第一年每月工資在原有的基礎上多享受100元的合同工資,第二年每

月多享受200元的合同工資,第三年每月多享受300元的合同工資。

以此類推。合同簽訂最高年限為5年。合同到期後續籤的,可在原合

同簽訂年限基礎上繼續享受合同工資。

2. 乙方與甲方簽訂2年以下合同,不享受合同工資。

3.獎勵工資:

實行業績獎金制:學校每學期進行四次月考,每次月考後進行業績評比,按學校規定標準發放。

4.輔導課補助:按照學校規定執行。

5.假期補助:假期按兩個月計算,享有合同工資。

6.國小教師工資,一般為1300元/月——1800元/月(享受合同工資的另

加)。

7.甲方應該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獎金、補助和其他福利,甲方不得無故解

僱乙方。

第四條 合同解除

1.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甲方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合同期內有違法亂紀行為;

(2)乙方受聘期間發生重大教學責任事故和工作責任事故,對學校和他人造

成了嚴重損失;

(3)乙方在校期間不遵守校紀校規,自由散漫,工作效率低下,挑撥是非,

製造矛盾,拉幫結派,破壞團結;

(4)乙方未經學校同意擅自離校超過一個月,或在一個月內經兩次電話催促

明確拒絕歸校;

(5)乙方有抹牌賭博,打架鬥毆,欺騙學生等行為,嚴重影響學校聲譽;

(6)乙方存在主觀故意,破壞學校公物,或發生其他惡性行為,給學校造成

重大經濟損失的;

(7)乙方因一時無法治愈的疾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或者不適合繼續履行合約

的;

2.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1)因甲方未認真履行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

(2)乙方因入編或考入國家公務員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履行合同職責的;

(3)乙方因一時無法治癒的疾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或者不適合繼續履行合約

的;

3.乙方在受聘期間有以下之一情形者,合同將自動解除:

乙方經司法程序認定嚴重違反法律並被判處刑罰;

4.合同到期,合同自動解除。

5.在合同期內,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

合同要求,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付給對方相應的違約金。甲方違反合同,合同工資不再追回,乙方違反合同,將追回所領的合同工資,並賠償一千元違約金。

第六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學校有關規定或雙方協商約定執行。

4.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歸楊新國小所有。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南峯中學教師食堂臨時工聘用合同

南峯中學教師食堂臨時工聘用合同

甲方:南峯中學

乙方:

根據學校工作的需要,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生活,學校決定本學期聘用教師食堂臨時工()通過雙方商量,現協議如下:

1、 甲方應對乙方的食品衞生衞生及自身身體狀況進行全面監督。

2、 甲方負責教師食堂的實物(菜、米、油、鹽等)購入,對乙方所售飯菜進行成本核算,確保教師用餐正常、公平。

3、 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利用教師食堂有償提供教師及其直屬以外的人員服務,一經發現則終止合同。

4、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備的廚房基本設施和必備用具(由總務處列入學校固定財產管理)及水電。

5、 甲方向乙方每人每月支付工資800元,除此乙方不享受學校的任何福利待遇。

6、 甲方招待來人來客,按加工手續支付給乙方,每桌(8人以上)補助25元,不足8人則按每餐15元補助。學校招待食品由甲方負責購買,乙方補助由總務處登記,並補發相應誤工費。

7、 乙方必須保持食堂的環境衞生,飯菜質量。必須做到不缺崗,工作時間包括寒暑假所有時間。

8、 本合同從2014年2月10日至2014年7月31日,每學期簽定一次,到時終止,待新學期開學初再行簽約。

9、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雙方簽字: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14-2-12

第四篇:幼兒園教師聘用聘用合同

幼兒園教職工聘用合同

甲方:五接鎮中心幼兒園

乙方:

根據通州市政府《關於幼兒園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意見》精神,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本合同自 2014 年 8 月 1 日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止,聘期壹年。

二、合同期間:雙方必須執行國家教委正式頒佈的《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管理條例》,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合同期間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

1、負責乙方的業務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適宜的工作環境,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2、根據工作需要和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與安排,並對其思想、工作等表現,實施考核和獎勵。

3、創造條件,鼓勵乙方在業餘時間內自學成才,優先安排時間參加函授或考試(費用自理),乙方如學有專長且能學以致用,成果明顯,甲方給予適當獎勵。

4、聘用期內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但有類似下列六種情形之一的可解聘,並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①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造成影響或嚴重後果的;

②挪用幼兒園經費的,造成後果的;

③教育、教學管理、後勤服務失職,造成後果的;

④不服從工作安排,鬧情緒的。

5、聘用期滿,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德才表現、工作實績、身體狀況,考慮是否繼續聘用。

6、乙方五十週歲,自然離崗。

乙方:

1、享有所在崗位同職人員的同等政治、工作和生活待遇,享有國家法律、《教師法》保護和本合同明確的一切權益。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3、積極履行保教義務,廉潔奉公,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4、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要辭職,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徵得同意後方可辭職,如中途辭職,不再聘用。

四、乙方的工作任務及要求協定如下:

1、任務:依據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幼兒實施體、智、德、美諸方面全面發展的教育,促進其身心和諧發展。

2、

乙方必須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幼兒教育事業,愛護尊重幼兒,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提高學歷和專業水平,品行良好,為人師表,樂於奉獻,忠於職守,身體健康。

3、甲方根據工作量化標準,對乙方每學期進行績效考核,一個學年度綜合,採取末位淘汰制。

五、聘用內的工資福利待遇:

1、所有聘用人員一律實行月薪制(寒暑假照發),工資實行結構制:基本工資 350 元,學歷工資:有專業學歷幼師 60 元,中師 40 元,學前大專

80 元;工作年限: 2 元每年,滿出勤: 80 元;職務補貼:元;另100元作為浮動,待學期結束考核發放。

2、甲方負責每年給乙方辦理500元的養老保險和100元的醫療保險。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園董事會的補充決定或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五接國小鑑證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鑑證單位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鑑證單位:

第五篇:幼兒園教師聘用合同

幼兒園教師聘用合同

聘用單位:相山區金太陽幼兒園

教師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教師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金太陽幼兒園教師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單位):相山區金太陽幼兒園

乙方(受聘教師):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園教育、教學工作需要,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的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個月,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日止,合同執行完畢,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同,否則,合同終止。

一、教師職責

1、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結合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工作計劃、教育教學活動計劃,並認真執行定期向園長做工作彙報。

2、服從工作安排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各班教師團結合作,確實做好本園教育、保育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3、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隨時維護幼兒在園所內之健康安全及輔導幼兒之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

4、嚴格執行幼兒園作息制度,認真安排好幼兒一日生活,做到動靜交替、手腦並用,確保幼兒户外活動與遊戲時間安全。

5、培養幼兒良好的行為習慣,使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6、堅持下面教育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啟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二、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能力及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並於每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2、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3、乙方應遵守本園的規章制度及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4、甲方有權按國家政策制定管理本園的規章制度,並對違反行為進行處罰。

三、聘用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聘用期間乙方觸犯法律經判刑、服刑的本合同將自行終止。

2、聘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受聘其他與本園工作時間有衝突的工作,如有違反視作違約行為,合同解除。

3、在聘用期內,如乙方違反本園《園務制度》,或教學質量嚴重下滑,在家長中反響不良的,甲方有權在聘用期內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解除合同。

4、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因行業特性,教師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學期結束前一個月提出,否則將視違約行為,將按相應規定予以甲方補償。

5、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紿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7、私自扣留、挪用、侵佔甲方公物、財物的,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單位商業祕密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約不履行本合同,違約方賠償對方相應的一個月報酬。 其他:

1、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幼兒園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意見不能達到一致時,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可請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或向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訴諸法律。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相山區金太陽幼兒園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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