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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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股權質押協議書
股權質押協議書
甲方(出質人):
乙方(質權人):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為向乙方借款提供股權質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除以福建省*****有限公司、福建省*****有限公司的全部資產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外(借款保證合同另行簽訂),甲方還以其享有的在福建省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共計100%的股權作為該借款的權利質押。
二、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的次日內,將股份出質情況記載於“公司”股東名冊,並向“公司”所在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給乙方,所需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和“公司”應於本協議簽訂的次日內,將公司公章、公司章程、股權證、出資證明書、記載出質情況的股東名冊、股權質押登記書等交付給乙方留存。
四、甲方清償乙方借款本息及各項應付費金後三日內,乙方應向“公司” 所在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解除股權質押,並將甲方交付留存的各項資料返還給甲方。
五、為控制風險,甲方同意乙方即委派一至兩名工作人員擔任公司財務,該員有權對公司財務進行其認為必要的各項監管。本協議簽訂後次日內,甲方應將“公司”的所有帳户移交給乙方派駐人員管理,並將財務印鑑(財務專用章、法人印章)以及涉及網銀u盾和密碼交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和使用。甲方涉及公司的任何重大決策或公司大額財務收支均須徵得該員同意並簽字後方可實施。甲方提前償還借款壹仟萬元以上且無其他違約行為的,乙方可以考慮提前解除對甲方及公司的財務監管。
六、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借款保證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留存一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留存方(蓋章):*******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二篇:股權質押協議書
甲方:青島健特生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陳青 董事長
住所:中國山東省青島市太平角六路12號
乙方:唐山港陸鋼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杜振增 董事長
住所:中國河北省遵化市建明鎮穆家莊村南
第二條 質押之股權
1、本協議所稱質押之股權是指乙方合法持有的港陸焦化75%的股權。
2、乙方保證對其持有的上述港陸焦化75%的股權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與處置權。
第三條 關於股權質押
1、乙方承諾,乙方將其合法持有的港陸焦化75%的股權全部質押予甲方,以為甲
乙雙方於xx年11月23日簽署之《股權轉讓協議書》(以下稱"主合同")條款約定之
人民幣壹億壹仟伍佰萬元整(小寫:¥115,000,000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提
供股權質押擔保。
2、乙方承諾,乙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將其合法持有的港陸焦化75%
的股權質押予甲方,且辦理完畢相關的登記備案手續。
3、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
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質押)處置其所持有的港陸焦化75%的股權中
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4、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港陸焦化召開任何董事會,乙方必
須事先通知甲方;相關的董事會決議,必須於會後及時提交甲方。
5、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基於其股
東權利的行使,保證港陸焦化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利潤分配。
6、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甲方隨時有權要求乙方,基於乙方
股東權利的行使,獲得港陸焦化的章程、財務報表及其他相關公司文件。
第四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
1、質押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約定之乙方屆時應當履行之人民幣壹億壹仟伍佰萬元
整(小寫:¥115,000,000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義務。
2、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港陸鋼鐵因違反主合同約定之人民幣壹億壹仟伍佰萬元整
(小寫:¥115,000,000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及因
上述義務履行而產生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 質押權實現
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
1、若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履行上述主合同約定之人民幣壹億壹仟伍佰萬
元整(小寫:¥115,000,000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義務,則甲方有權按照相關
法律法規之規定處置本協議項下質押股權。
2、處理質押股權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六條 質押權終止
本協議各方確認並同意,滿足如下條件之一,則本協議項下質押權終止:
1、若乙方業已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履行了上述主合同約定之人民幣壹億壹仟伍佰
萬元整(小寫:¥115,000,000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義務,則本協議項下質押
權終止,甲方應偕同乙方到相關機關辦理質押撤銷登記。
2、若乙方另行向甲方提供了等值的、經甲方書面認可的抵押物、質押物,並辦理
完畢相關登記備案手續,則本協議項下質押權終止,甲方應偕同乙方到相關機關辦理質押撤銷登記。
3、若主合同約定之主合同生效條款業已全部滿足,則本協議項下質押權終止,甲
方應在辦理主合同約定之港陸焦化75%的股權過户手續之前1個工作日,偕同乙方到相
關機關辦理質押撤銷登記。
第七條 保證與承諾
1、甲乙雙方各自向對方保證,本協議簽字人均已獲得必要的全部授權,並且本協
議簽字時已經獲得己方必要的全部的批准或者授權(包括但不限於政府批文、股東會、
董事會決議批准或授權)。本協議簽字蓋章後,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本協議未獲得批准
或者授權而主張本協議無效。
2、甲乙雙方各自向對方保證,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不違反其作為當事人的其他合
同、協議和法律文本;
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以本協議的簽署未獲得必要的權力和違反其作為當
事人的其他合同、協議和法律文本為由,而主張本協議無效或對抗本協議項下義務的
履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生效後,各方應積極履行有關義務,任何違反本協議約定及保證條
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之造成的損失,並向守約方支付上述本協
議之交易標的額之10%的違約金;損失的賠償及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違約方按照本協議
的約定繼續履行本協議。
2、儘管本協議將於本協議約定之生效日期生效,但本協議雙方確認和同意,在本
協議簽訂後,如果由於任何一方毀約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生效前應當履行的任何義
務,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則該方應賠償其他守約方因本協議無法履行所產生的全部
損失。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
關之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法律的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簽約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
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由中國上海市之人
民法院管轄。
在訴訟過程中,對於本協議中不涉及訴訟內容的條款繼續有效,簽約各方必須繼
續履行。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及解除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經簽約各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者解除。
2、本協議的變更與解除,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及本協議另有約
定外,必須由簽約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書面協議,並經簽約各方履行必要的簽字蓋章程
序。
第十一條 簽署、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的生效,亦為本協議項下主合同的成立要件之一。
2、本協議已有規定的,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未作規定的,依據甲乙雙方簽署的
其他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協議、承諾、傳真等)執行。本協議各方在簽署本協議後
另行簽署有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協議、承諾、傳真等)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簽約各方協商解決,如經協商達成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項下"之日"包含行為日當日,本協議項下約定期間應自行為日當日開始
計算。
5、本協議各方於本協議首頁端首及末頁末端所書地點、日期簽署本協議,以昭信
守。
6、本協議經各方簽章後生效,正本一式八份。
(此頁下無正文)
青島健特生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唐山港陸鋼鐵有限公司的《股權質押協議書》
第三篇:存單質押協議書
存單質押協議書
甲方(接款方):乙方(調資方):
甲乙雙方在誠信、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資金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開出大額存單為甲方公司作項目質押貸款用途,現就相關事宜雙方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意向存款金額 _________ 元人民幣 (存單),首單 2014萬元人民幣。
二、三年定期(到期收取本息)。
三、存單收益人:乙方。
四、返還回報:存單金額%,平台操作費%
五、存單作用:乙方在_____ 銀行支行開出大額存單做為甲方向銀行做擔保貸款質押品之用。
六、貸款銀行應向乙方保證存單到期前30天內無條件退回存單給乙方並保證乙方資金的返回。
七、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操作銀行開立個人賬户,在約定時間內把首單資金打入事先開立的個人賬户(以進賬單為主),甲方即時付乙方操作服務費%,乙方安排人員到甲方指定銀行了解核實有關情況,並核實確認本次業務的可操作性,同時銀行按此單業務出具真實有效的“退單承諾函”。
八、甲方銀行按照事先確認的承諾函樣板使用本行行籤紙,打印成正式的銀行《退單承諾函》,於銀行營業時間內在行長室裏按此單業務正常程序將《承諾函》加蓋真實有效的章(行政公章),行長及經辦人簽字,擔保銀行相關人員應提前備齊資料,核保工作要求一次性完成,《退單承諾函》經乙方確認無誤後收取甲方固定回報,即刻把首單資金轉入甲方指定銀行事先開立的賬户,其餘甲方按乙方要求開出匯票後,當天甲方和乙方辦理有關質押合同的同時與乙方同台交割。
九、操作期間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十、甲方確認的貸款銀行符合乙方要求後,由乙方安排操作形式及流程。十一、甲方承諾貸款銀行在質押合同上寫明:
1、銀行保證存單到期前30天內無條件將存單退還給乙方支取本息,乙方不承擔第二還款來源義務。
2、我行將全程監控該筆資金的使用,確保專款專用和資金使用安全性及有效性,確保固定資產按期形成及價值評估。
十二、違約責任:
1、 乙方責任:如甲方按上述要求做到,乙方無資金顯示,屬乙方違約,乙方應退還甲方此次業務交付的操作費,並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2、甲方責任:甲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或提出本協議以外乙方不認可的其他條件,屬甲方違約,此協議便自動終止,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並賠償乙方的損失。
3、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協議壹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律師事務所留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任何一方違約都與中介無關。
十四、自此協議簽完後3日內如未開始履行自動作廢。
單位名稱(甲方)單位名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法定代表(或授權人):
公司郵箱:公司郵箱:
簽約地點:
2014 年 5 月 28 日
第四篇:財產質押協議書
財產質押協議書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或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質押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如各種票據)。
範例參考
財產質押合同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年--字第--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賬面價格: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一——(大寫)元整,質押率為--%,實際質押額為--一(大寫)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佔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
第四條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並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元整。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一一銀行辦理專項存款,並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交--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後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_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術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上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小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他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兒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問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豐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略):
第十三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防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淆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箍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時間: 地點:
第五篇:蔡有發股權質押協議書
反擔保抵(質)押協議書
蔡有發(以下稱甲方)
xxxx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
鑑於吳忠財、龔榮福、劉子偉於年月日向邵武市鐵誠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幣叁佰萬元整,借款期限壹年,由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並由xxxx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對該筆借款提供擔保,現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以在邵武鐵誠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人民幣720萬元的股權作為反擔保抵(質)押給xxxx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如借款人吳忠財、龔榮福、劉子偉未能按期足額清償債務,由甲方負責清償。並以質押給乙方的股權做為清償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及實現債務的一切追償費用。
二、反擔保範圍包括人民幣叁佰萬元借款本金,以及本金所產生的利息、擔保費、違約金、損害賠償等實現債權及質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保管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
三、如借款人不能在期限內按時歸還,在一個月內將其質押給乙方人民幣工作日內辦理好一切轉讓手續。
四、 反擔保保證期限為兩年,自本反擔保質押協議生效起計算。
五、 本質押協議項下的保證責任為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本協議的法律
效力具有獨立性。
七、司法管轄出借人所在地。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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